第52章 去了一个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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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去了一个地方
“任菲菲,多年不见,你竟然已经有喜欢的人了,不知道为何,我还有些欣喜呢?”
男子戴着墨镜,穿着黑色的运动服,不高也不壮。
甚至,脚上还穿着普通的运动鞋,怎么看都是一个丢在人海中就淹没的普通人。
然而,任菲菲在见到墨镜男子后,情绪上却有一个非常非常强大的波动。
“你竟然没有死?”任菲菲把自己的嘴唇都要咬破了,能看得出,她无比的惊恐。
“当然没有死,我的命硬!”高文峰的声音越发的没有情绪,如果硬要找出一丝丝的情绪,只有冷。
任菲菲不吭声了。
高文峰!
高家家主高强邦的义子!
高强邦早年的时候,因为一直没有孩子,可同时又创下了一份大家产,为了不让几十年后家产落入他人手里,他收了一个义子。
这个义子就是高文峰。
然而,谁也没想到,后来高强邦的老婆,竟然以四十二岁的高龄怀孕了。
怀的孩子正是高逸。
高逸出生后,高文峰低调起来,基本上没什么关于他的消息,整个龙城都要忽略高家还有这么一位公子的存在。
直到十年前。
突然有一天,高家对外宣布,高文峰死了。
自此以后,高家真真切切的只有一个公子——高逸。
没想到……
高文峰根本没有死。
而任菲菲之所以对高文峰印象深刻、乃至害怕,那是因为,十多年前,她和高文峰在一个中学读书。
那时候,任菲菲初一,高文峰高二。
某一天,她撞见了毕生难忘的一幕!!!
她在学校操场的一处,亲眼看到高文峰虐杀一只流浪狗的一幕……
非常非常的恐怖,简直是噩梦。
鲜血、森白的骨,还有挣扎、嘶鸣的、被折磨的只剩下一口气的狗。
构成了一副让人要呕吐、眩晕的画面。
最最最关键的是,她同时看到了高文峰的笑,那笑容,至今为止她还记得,很邪-恶、很迷恋、很诡异、很享受。
当时,撞见那一幕后,年仅十多岁的任菲菲不顾一切的转身就跑。
之后的一段时间里,她有时候还会做噩梦。
在学校里,如果再遇到高文峰,她基本上不敢抬头,躲得远远的。
后来高文峰消失、高家宣布他死了。
她才渐渐的淡忘。
可眼前……
“知道我为何欣喜吗?”就在任菲菲回忆的时候,穿着黑色运动服的高文峰幽幽的道:“因为我知道高逸喜欢你啊!非常痴迷的喜欢你!!!而你却喜欢上了别人,高逸很痛苦吧?我很欣喜!”
“你恨高逸?”任菲菲一下子就反应过来了。
“当然恨,十年前,你在学校操场上撞见我虐杀流浪狗,知道为什么我要虐杀流浪狗吗?”高文峰笑着问道。
任菲菲摇了摇头,不管是什么原因,在她的心底,高文峰都是一个残忍的疯子,应该住进神经病院的疯子。
“因为,那时候,我只能通过那样的方式发泄,高强邦那个老狗,在高逸没有出生前,对我很好,可他亲儿子出生后,对我,呵呵……”
高文峰冷笑起来,虽然看不见他的墨镜后面的眸子是什么神色,却也能猜出来是极致的仇恨。
“当然,义子就是义子,不如亲儿子,我也认了,可千不该、万不该的是,他纵容自己的儿子欺辱我!”
说着,高文峰摘掉了墨镜。
墨镜一摘掉,顿时,任菲菲的脸色再度变化。
只见,高文峰的左眼竟然是空洞的,是瞎的!
“这只眼睛就是当时被高逸打伤的,眼睛被打伤后,流血不少,我想要去医院,你知道高强邦怎么说吗?他说是小伤,过几天就好了。”
“过几天的确好了,可我这只眼的视力却慢慢的下降,几个月过去,眼睛的视力越来越不行,去医院才知道,原来,因为这只眼睛因为重伤留下眼疾,导致眼球坏死了,只能摘除眼球。”
说到这里,高文峰又戴上了墨镜。
“所以你恨高家、高逸、高强邦!”任菲菲明白了,换做是谁,都会恨。
“恨,于是我离开了龙城和高家!”高文峰神秘一笑:“一不小心去了一个地方,直到今年才回来,我是回来报仇的!”
“你去了什么地方?”任菲菲下意识的问道。
“什么地方?呵呵……”高文峰的笑容越发神秘,神秘中透露着一丝残忍:“没有人会知道!”
“没有人会知道?不就是岛国樱木岭吗?”同一秒,一直沉默的苏凌终于开口了,他无聊的耸耸肩:“在那里呆了十年?学了一刀流?得到一把下忍剑?然后……很牛吗?很了不起吗?很厉害吗?废话这么多,逼都给你一个人装了,关键这个逼装的还很无趣!”
第五十二章去了一个地方
“任菲菲,多年不见,你竟然已经有喜欢的人了,不知道为何,我还有些欣喜呢?”
男子戴着墨镜,穿着黑色的运动服,不高也不壮。
甚至,脚上还穿着普通的运动鞋,怎么看都是一个丢在人海中就淹没的普通人。
然而,任菲菲在见到墨镜男子后,情绪上却有一个非常非常强大的波动。
“你竟然没有死?”任菲菲把自己的嘴唇都要咬破了,能看得出,她无比的惊恐。
“当然没有死,我的命硬!”高文峰的声音越发的没有情绪,如果硬要找出一丝丝的情绪,只有冷。
任菲菲不吭声了。
高文峰!
高家家主高强邦的义子!
高强邦早年的时候,因为一直没有孩子,可同时又创下了一份大家产,为了不让几十年后家产落入他人手里,他收了一个义子。
这个义子就是高文峰。
然而,谁也没想到,后来高强邦的老婆,竟然以四十二岁的高龄怀孕了。
怀的孩子正是高逸。
高逸出生后,高文峰低调起来,基本上没什么关于他的消息,整个龙城都要忽略高家还有这么一位公子的存在。
直到十年前。
突然有一天,高家对外宣布,高文峰死了。
自此以后,高家真真切切的只有一个公子——高逸。
没想到……
高文峰根本没有死。
而任菲菲之所以对高文峰印象深刻、乃至害怕,那是因为,十多年前,她和高文峰在一个中学读书。
那时候,任菲菲初一,高文峰高二。
某一天,她撞见了毕生难忘的一幕!!!
她在学校操场的一处,亲眼看到高文峰虐杀一只流浪狗的一幕……
非常非常的恐怖,简直是噩梦。
鲜血、森白的骨,还有挣扎、嘶鸣的、被折磨的只剩下一口气的狗。
构成了一副让人要呕吐、眩晕的画面。
最最最关键的是,她同时看到了高文峰的笑,那笑容,至今为止她还记得,很邪-恶、很迷恋、很诡异、很享受。
当时,撞见那一幕后,年仅十多岁的任菲菲不顾一切的转身就跑。
之后的一段时间里,她有时候还会做噩梦。
在学校里,如果再遇到高文峰,她基本上不敢抬头,躲得远远的。
后来高文峰消失、高家宣布他死了。
她才渐渐的淡忘。
可眼前……
“知道我为何欣喜吗?”就在任菲菲回忆的时候,穿着黑色运动服的高文峰幽幽的道:“因为我知道高逸喜欢你啊!非常痴迷的喜欢你!!!而你却喜欢上了别人,高逸很痛苦吧?我很欣喜!”
“你恨高逸?”任菲菲一下子就反应过来了。
“当然恨,十年前,你在学校操场上撞见我虐杀流浪狗,知道为什么我要虐杀流浪狗吗?”高文峰笑着问道。
任菲菲摇了摇头,不管是什么原因,在她的心底,高文峰都是一个残忍的疯子,应该住进神经病院的疯子。
“因为,那时候,我只能通过那样的方式发泄,高强邦那个老狗,在高逸没有出生前,对我很好,可他亲儿子出生后,对我,呵呵……”
高文峰冷笑起来,虽然看不见他的墨镜后面的眸子是什么神色,却也能猜出来是极致的仇恨。
“当然,义子就是义子,不如亲儿子,我也认了,可千不该、万不该的是,他纵容自己的儿子欺辱我!”
说着,高文峰摘掉了墨镜。
墨镜一摘掉,顿时,任菲菲的脸色再度变化。
只见,高文峰的左眼竟然是空洞的,是瞎的!
“这只眼睛就是当时被高逸打伤的,眼睛被打伤后,流血不少,我想要去医院,你知道高强邦怎么说吗?他说是小伤,过几天就好了。”
“过几天的确好了,可我这只眼的视力却慢慢的下降,几个月过去,眼睛的视力越来越不行,去医院才知道,原来,因为这只眼睛因为重伤留下眼疾,导致眼球坏死了,只能摘除眼球。”
说到这里,高文峰又戴上了墨镜。
“所以你恨高家、高逸、高强邦!”任菲菲明白了,换做是谁,都会恨。
“恨,于是我离开了龙城和高家!”高文峰神秘一笑:“一不小心去了一个地方,直到今年才回来,我是回来报仇的!”
“你去了什么地方?”任菲菲下意识的问道。
“什么地方?呵呵……”高文峰的笑容越发神秘,神秘中透露着一丝残忍:“没有人会知道!”
“没有人会知道?不就是岛国樱木岭吗?”同一秒,一直沉默的苏凌终于开口了,他无聊的耸耸肩:“在那里呆了十年?学了一刀流?得到一把下忍剑?然后……很牛吗?很了不起吗?很厉害吗?废话这么多,逼都给你一个人装了,关键这个逼装的还很无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