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香小说网 > 失传秘术:赶虫师 > 第八十一章黄金童地脉锁蜃奴1

第八十一章黄金童地脉锁蜃奴1

推荐阅读:神印王座II皓月当空深空彼岸明克街13号弃宇宙最强战神花娇绝色总裁的贴身兵王韩娱之临时工女神的超能守卫无敌悍民

一秒记住【书香小说网 www.shuxiang.la】,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有些话我也只能在心里面嘀咕,有一肚子牢骚,不好发泄。那个时候,不能让蜃奴看出一丝火气,他这番不似赶吞吐兽那晚,毫无防备,此来早已下定决心,要拼个鱼死网破,我倒也不惧他的龙头杖,金脚蜘蛛就好使,可不摸蜃奴底细,万一他还藏着后手,后果不堪设想,我挂了倒不要紧,柳向晚这一生可就和我二爷爷差不多了。

    所以得想个万无一失的办法,是时候试试雌吞吐兽的手段了。

    我笑盈盈的对蜃奴说道:你先别急,至此还没问大哥你贵姓?

    蜃奴说道:贝中之人,无名无姓。

    我答道:那我叫你蜃哥吧。

    蜃奴神色惊讶,问道:你怎么知道我来历?

    我笑笑说:大家都是江湖人,谁不摸谁的底。

    蜃奴警觉而立,催促说:你跟我走还是不走?

    我说道,蜃哥,你得容我收拾下行李,这一去好几天呢。

    蜃奴没再言语,算是点头默认。

    我先打发大宏发走,大宏发眼圈通红,想来浪荡暗三门江湖七八年,灯红酒绿,纸醉金迷,人间声色犬马,该享受的他都享受了,突然知道自己是个替死鬼,颇有醍醐灌顶的感慨,争什么富贵荣华,较什么长短闲气,恼什么人情凉薄,都是虚妄之影,哪如山间老农,五亩山田一头牛,朝戏林间鸟,晚看夕阳红,一碗咸菜粥,半壶大叶茶,乐得逍遥自在,正所谓:眼明身健何妨老,饭白茶甘不觉贫。

    正如一些富贾高官,谁又能保证自己不是个替死鬼,大宏发是因运送玉龙膏杀机暗藏,换来无数钱财,富贾高官又何尝不是呢?只不过经手的东西不是玉龙膏而已,叫法不同,却意味相近。

    大宏发仿佛也想的开了,临风撒下几滴清泪,山道上蹒跚而去。

    望着他的背影我也心生许多感慨,但我顾不得整理这些心绪,蜃奴不好打发。

    昨晚我和柳向晚在碎砖堆的空隙里用干草给雌雄吞吐兽搭了个巢。此时,雌雄吞吐兽都在巢中徐徐吞吐,山顶微风犹如兰山峪。雄吞吐兽并未发现蜃奴,倘若发现,必然一口飓风,再次将蜃奴吹跑,事实证明,雄吞吐兽虽然能暂时赶走蜃奴,终究不是个了局,蜃奴寻回之日,更如恶虎出笼,悄声突袭,一山之人毫无办法,总不能睡觉时安排人值班放哨。

    我假装去收拾衣物,趁蜃奴眼睛盯着林慕蝉手中的冰锥,伸手到巢里,将雌兽抱出来,裹在一件破衣服里。使虫有三大原则,一是演局,二是手令,三是意会。

    大多数虫在收降以后,都要禹步作法,有个点睛之术,比如白盐快鼠既是如此,禹步作法,背上点了一根猫毛,倘若将毛拔去,白盐快鼠也就不再伏我管辖。

    金脚蜘蛛与吞吐兽则不然,这两类属于感应灵虫,或是深知赶虫人厉害,从此服服帖帖,如金脚蜘蛛。或是觉得赶虫人与我同类,愿意同甘共苦。

    难赶的虫不一定十分厉害,十分厉害的虫不一定难赶,通览虫书,最容易赶的虫叫金甲玉针蜂,只需要喝一口它的玉针蜜即可,此密又叫菠萝液,喝一口玉针蜂就跟赶虫人走,任从驱使,可能不能找到菠萝液是个大问题,此蜂尾针刺到生物皆化为脓水,刺到木石,木为之枯,石为之齑粉,不可谓不凶悍,若得一个蜂巢,能御百万兵。仅仅是喝一口蜂蜜,就看你找得到找不到。

    不过绝大部分虫需要七星北斗局才能赶得。

    抱着雌兽用手令即可,一般虫有虫技能,使虫技,点其颚下三分处即可,我装作叠衣物,暗自将雌兽颚下三分点了几下。

    那雌吞吐兽突然闭口,不再吞吐,此时雄兽也同时闭口,雌兽摇头晃脑间,顷刻山顶如同炸了一个闪光弹,白茫茫一片,对面不见人影。

    这就是酿雾之技,我都没想到浓雾起的如此之快,就像冬天戴着一副眼镜,突然走进很暖和的屋子里,眼镜片上浓雾一片。其实雾本来就起的很快,即便是自然之雾,说起,只在须臾之间。

    蜃奴忽然叫道:你竟敢使诈?

    紧接着听到了他按手杖绷簧的声音,蜃奴情急之下,四处喷洒蜃水。

    刚才蜃奴上山之时,以蜃水迷倒大宏发,为众人所见,林慕蝉、黄金童、张舒望在浓雾中肯定没有什么危险,因为他们知道刻意避开蜃奴的蜃水,蜃水不是瞪眼药,瞪眼药是一种粉末,有风便能吹很远,蜃水是种小水珠,即便有风也不能远及。何况无风起雾的情况,喷出的蜃水雾珠,撞到浓雾的雾珠,两厢抵消,岂不之外难以迷人,所以只要躲在一丈开外便无危险。

    唯一不放心的人就是柳向晚,她头脑不可谓不聪明,时不时能抖些小机灵,但面对江湖纷争之时,她总是一副小白痴模样,不谙世事。好些富二代皆是如此,心地善良,内心怯懦,不知人事险恶,也不懂争长论短,一副傻傻的小白兔萌宠样。

    但在起雾之前,我见柳向晚离着蜃奴是最远的,因为其他人她都敢攀谈说话,唯有蜃奴她不敢,所以躲得远远的。让人揪心的是,她不住的喊,我看不到你们了,这是怎么了,你们在哪?

    蜃奴完全可以闻声定位。但我不会给蜃奴这个时间差。

    雾气浓重到呼吸之间都带着水气味,我不知道蜃奴龙头杖中蜃水有多少,如果剂量大,也极有可能在浓雾中传播。

    因此急急取出金脚蜘蛛来,快速给它演了一个虫局,我虽在大雾里找不到蜃奴在哪,但金脚蜘蛛能。普通蜘蛛视力差,捕获猎物全靠蛛网,蜘蛛腿上的绒毛对网的颤动极其敏感,以此得知猎物方位。

    金脚蜘蛛不同,金脚蜘蛛虽也结网,那网却能直接割裂猎物,金脚蜘蛛不通过网的颤动寻找猎物,而是通过血气,金脚蜘蛛只饮血,只有饿极了的时候才食肉。

    所以大雾浓重之时,金脚蜘蛛可以通过血气,准确判断每一个人的位置,山上黄金童等,它都认识,这东西通人性,知道是主人朋友,绝不会冒犯,只有一个生人,那就是蜃奴。兼之蜃奴血气与常人不同,带一股海腥气,因为他是蜃蛤之奴,常年生活在蜃楼中,自带海腥气。

    因此金脚蜘蛛很容易就能判断出蜃奴的方位。而且关键一点是,蜃水只能迷九窍胎生之物,比如人和吞吐兽,都是九窍而胎生,蜘蛛之属六窍而卵生,蜘蛛一体有雌雄两相,自小养成的蜘蛛,不交而孕。蜃水是迷不了蜘蛛的,蜘蛛的腿中都有大脑。

    放出金脚蜘蛛后,只在须臾之间,就听到了蜃奴的喊叫,必是中了燋毒,那种大声的喊叫,我很熟悉,手术刀和大宏发都曾喊过同样的声音。不过,手术刀的叫声最为惨烈,大宏发次之,蜃奴叫声又次之,究其原因,手术刀是自然之体,顶多抽点烟喝点酒,所以神经比较敏感,疼痛感也强。大宏发常年服食五仓化色丹,神经敏感度不及常人。蜃奴就更差劲了,长期被蜃蛤所迷,感知疼痛的能力十分弱,所以只能称之为喊叫,不能算作惨叫,手术刀当时叫的可谓是惨烈。

    我将雌兽放回巢中,使了个点手令,雌雄两兽又开始吞吐,微风四起,浓雾开始变淡,五分钟后,始能看清人。

    蜃奴叫了整整五分钟,声音越来越弱,倒不是他快要被毒死,而是他对疼痛的感受不是很强烈,但燋毒还是可以完美的限制其行动能力。

    浓雾略一疏散,只见蜃奴在地上躺着,一动不动,金脚蜘蛛趴在他脖子上兀自吸着血。

    我将金脚蜘蛛取下来,尾部吐了两根丝在手里,等十分钟后解燋毒用,然后将金脚蜘蛛收入百兽囊。

    黄金童和张舒望拿着绳索,迅速走过来,先把蜃奴的龙头拐杖捡起来,收在一边,然后用绳子将蜃奴捆了个结结实实,张舒望会系张飞骈马扣,被那扣子捆绑之人,越挣扎越紧。

    金脚蛛丝一化成水,我想都没想给蜃奴服了下去,蜃奴止住了疼痛,圆睁怪眼,呲牙咧嘴的蹬着我们。

    我们下意识的站的远远的,因为不知道他有没有后手。捆绑时,张舒望已将其全身上下搜摸一边,除了一个钱夹子,身无长物。

    我给他服用了蛛丝水时,张舒望正在翻开钱夹子,见我给他解毒,想阻止我,可已经晚了。张舒望说道,得鹿,你给他解毒干什么?

    我答道:咱们没想要他命吧?

    张舒望说小声耳语道:一来蜃奴多是听从蜃蛤差遣,平生没少杀人放火,二来蜃奴活着其实十分痛苦,死在蜃蛤之外,才是解脱。拿鹿骨刀去杀了他,也是功德一件。

    没容我质疑,张舒望一把把我推到蜃奴跟前,我抽出鹿骨刀来,哆哆嗦嗦的拿着,看蜃奴的眼神时,莫名的害怕。这将是我第一次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