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5章 强扭的瓜也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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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山的匪徒性情残暴,无论男女老少,手上都沾满了鲜血,根本不是什么好东西。因此,那个扮作客人将薛素掳出来的女子,近段时日一直被关在柴房中,她手筋脚筋全被挑断,又没有及时医治,就算皮肉长好,以后也使不出力气。
对于山贼而言,全身武功尽失,便和废人没有任何区别,即使侥幸从寨子里逃脱,回到岳山也不会有半点出路。
想到此,女贼心中涌起了阵阵绝望,偏偏她没勇气寻死,只能跟同伙一起被关在柴房中,一日一日熬着。
杨九儿给岳山人送了饭,提着食盒往回走,刚走到岔路口,便瞧见前头站了个秀气女子,他赶忙叫了一声,“荷月,你家里还有没有多余的衣裳?最近夜里寒凉的很,薛夫人若是受了风寒,也不好医治。”
荷月是于哥的亲妹妹,从小在寨子里长大,她生的杏眼桃腮,五官秀气极了,虽不算美艳,却也是个小家碧玉。
只见她双手掐腰,没好气道,“薛夫人薛夫人,那到底是什么人物?凭什么让我把衣裳给她?”
“她是被岳山人掳到此处的,本就受了不少苦楚,你多担待着些……”
“为何要我担待?她住着最好的瓦房,顿顿能吃着荤腥儿,大当家还经常进山打猎,猎物全都进到了她嘴里,我一点好处没得着,世上哪有这么好的事情?”于荷月越想越气,脸色涨得通红。
“那支珐琅银钗换了十两纹银,不都给了寨子里的乡亲们吗?我还买了不少米面回来,人家也不是白吃白喝。”杨九儿好声好气的解释。
“十两银子就多了?薛氏一看就出身高门,拿出这点钱,跟打发叫花子有什么区别?也就你傻,被那副皮囊勾的神魂颠倒,才会上赶着去她面前献殷勤。”
嘴里一边骂着,于荷月一边盯着瓦房的方向,眼底满是嫉恨之色。
在薛氏上山之前,她是寨子里最标致的姑娘,很有可能嫁给大当家,但那个女人一出现,就将她的风头彻底压了下去,甚至还住在大当家旁边。
所谓近水楼台先得月,万一薛氏不要面皮,使出什么狐媚子手段,将大当家给糊弄了,她该如何是好?
杨九儿紧紧皱眉,怎么也没想到于荷月会说出这种话来。普通人忙忙活活一整年,都不一定能赚上十两银子,薛夫人只在寨子里住上几日,便给了这些银钱,已经算是厚道了,哪曾想人心不足蛇吞象,于荷月的胃口倒是比以前大了不少。
“我跟你说不通,还是去找于哥吧。”
于荷月生怕杨九儿告状,她站在原地跺了跺脚,随后跟了上去,待见到那个精壮的汉子时,她眼圈儿一红,委委屈屈的哭了起来,“大哥,你也知道我的心思,我等了这么长时日,就是为了嫁给大当家,眼下薛氏跟他走的那般近乎,我该怎么办?”
“别胡说八道,薛夫人早就嫁人生子,清清白白的,怎么可能跟大当家有牵扯?女儿家的名声最是重要,你红口白牙的往人身上泼脏水,难道就不觉得心虚吗?”
正在争执的档口,帘子忽的被人掀开,俊朗男子板着脸走进来,环视一周,冷声问道,“你们在吵什么?”
平日里大当家一直蓄着络腮胡子,模样虽然英武,却跟俊美没有任何关系,但今天全然不同,他下颚处的短须都剃了个干净,深邃轮廓展现在众人眼前,高鼻深目,气势不凡,跟土里刨食儿的庄稼汉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于荷月见状,怀里像是揣了只兔子似的,心脏扑通扑通跳个不停,以手掩面,耳根通红一片。
“大当家,您怎么成了这样?”于哥愣愣地问。
“胡须碍事,便给剃了。”一路走来,不知多少人都盯着他看个不停,男人早就习惯了。
“方才我听到你们在谈薛氏,她怎么了?”
于荷月眼神一闪,暗忖不能错过这个机会,她赶忙开口,“大当家,薛氏到底也成了亲,有了孩子,必须得顾及自身名声,独身一人住在瓦房中,委实有些不妥,不如让她跟李婆子呆在一起,相互间也能有个照应……”
不知怎的,听到于荷月的话,大当家就想起了方才发生的事情,女人的腰肢又细又软,浑身皮肤雪腻柔滑,就跟品相上佳的冰纨一般,挑不出半点瑕疵,即使她坐在凳子上一动不动,他血液中的那股热意都不会消散,只能想着她,念着她,又怎会舍得将人送走?
“寨子里哪有那么多的规矩?我会照顾薛氏,你们无需插手。”男人斩钉截铁道。
于荷月俏脸惨白,身子仿佛筛糠似的不住颤抖,她扯着嗓子叫喊,“大当家,你是不是被薛氏迷惑了?她就是个狐狸精,不守妇道,不知廉耻,根本配不上你!”
听到这些诋毁的言辞,大当家的神情一点点冰冷下来,鹰眸中透着浓浓的杀意,丝毫未加掩饰,将于荷月骇了一跳,她大气都不敢喘,连连往后退。
“于氏,管好你的嘴,若是再敢胡说八道,就从寨子里滚出去!”
说完,大当家转身离开,杨九儿也跟了上去。
走出了老远,杨九儿期期艾艾的问,“您不会真看上薛夫人了吧?”
“是又如何?不是又如何?”
杨九儿挠挠头,道,“薛夫人的确貌美,就跟天上的仙女儿似的,但她出身高门,一看就不是过苦日子的人,且她还是有夫之妇,家中上有老下有小,强扭的瓜不甜,何必呢?”
“不管这瓜甜是不甜,薛氏我要定了。”
*
与楚清河分隔将近一年,突然敦伦了一回,薛素只觉得疲惫极了。就算睡了一觉,腰肢依旧酸软的厉害,不止如此,她还觉得口干,若是呆在桐花巷,自然有丫鬟将茶汤送到近前,但山中的瓦房只有她一人,便只能亲力亲为,不假手于人。
穿着妃色的肚兜儿亵裤,薛素踩着绣鞋下地。突然身后传来了一阵脚步声,她以为是大当家回来了,便未曾理会,只顾喝水。
“你!你不要脸!”
听到女人的声音,她这才回过神来,转头一看,发现是个年轻的姑娘站在跟前,用恶狠狠的眼神盯着她,模样甭提有多瘆人了。
低头瞥了一眼自己的身子,薛素面色不变,手里捧着白瓷碗,慢吞吞坐在床沿边,柔声问,“小妇人做错了什么,要被姑娘如此责骂?”
方才被大当家训斥了一通,于荷月心有不甘,便直接跑到了瓦房中,本想与薛氏理论一番,没想到竟看到了这副场景。
即使她尚未出嫁,不通人事,也知道那些斑驳的红痕究竟是如何留下的,怪不得大当家会如此维护这个女人,她就是个狐狸精!
“你分明嫁了人,为何还要纠缠着大当家?”于荷月咬牙质问。
这话薛素就不乐意听了,她冷着脸反驳,“他人高马大武艺高强,我只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难道还能强夺了他的清白不成?男女之间的这档子事,主要就是‘你情我愿’四个字,若大当家不愿意,就算我使出浑身解数,也没有半点用处。”
此时此刻,房中弥散着一股浅浅的桃香,馥郁清甜,于荷月嗅到这股味儿,心里的妒火更胜,忍不住骂道,“不管你到底是何想法,日后都不准纠缠大当家,我会嫁给他的!”
薛素唇角微扬,杏眼中划过一丝讥讽,“你想嫁给他,可知他姓甚名谁,究竟是何身份?祖籍何处?家中人丁是否旺盛?”
男人坠崖后,直接被奔涌的河水卷到此处,村民将他从水中救下,哪里知道他的身份?
“你又知道了?”
雪白的下巴微微一抬,女人笑着道,“我对他无比了解,只是这人撞破了脑袋,暂时把我忘了而已,否则像大当家那种不好美色的男子,为何会对我青眼有加?一见钟情,怕也不见得。”
话说到这个份儿上,只要不是傻子,都能猜出来个大概。
于荷月嘴唇轻轻颤抖,脑海中浮现出一个可能:难道薛氏的丈夫就是大当家?否则根本无法解释这些疑点。
不!不可能!薛氏肯定是在撒谎!
“你别说了,一个水性杨花的贱人,根本配不上大当家,要是识趣的话,就快些滚出寨子!”
面对张牙舞爪的于荷月,女人并没有露怯,她手里拿着外衫,随意披在身上,露出了白生生的胳膊,仿佛暖玉雕琢,十分莹润细腻。
即使于荷月是女子,也不得不承认,薛素当真生了副好皮囊。
“除非大当家亲自开口,否则我是不会离开寨子的,毕竟此处的主人不是你,而是别人。”经营颜如玉这么多年,薛素的嘴皮子甭提有多利索了,于荷月年纪轻轻,根本没什么见识,除了破口大骂以外,再也想不出别的词藻,想在她手上占便宜,还嫩着呢!
岳山的匪徒性情残暴,无论男女老少,手上都沾满了鲜血,根本不是什么好东西。因此,那个扮作客人将薛素掳出来的女子,近段时日一直被关在柴房中,她手筋脚筋全被挑断,又没有及时医治,就算皮肉长好,以后也使不出力气。
对于山贼而言,全身武功尽失,便和废人没有任何区别,即使侥幸从寨子里逃脱,回到岳山也不会有半点出路。
想到此,女贼心中涌起了阵阵绝望,偏偏她没勇气寻死,只能跟同伙一起被关在柴房中,一日一日熬着。
杨九儿给岳山人送了饭,提着食盒往回走,刚走到岔路口,便瞧见前头站了个秀气女子,他赶忙叫了一声,“荷月,你家里还有没有多余的衣裳?最近夜里寒凉的很,薛夫人若是受了风寒,也不好医治。”
荷月是于哥的亲妹妹,从小在寨子里长大,她生的杏眼桃腮,五官秀气极了,虽不算美艳,却也是个小家碧玉。
只见她双手掐腰,没好气道,“薛夫人薛夫人,那到底是什么人物?凭什么让我把衣裳给她?”
“她是被岳山人掳到此处的,本就受了不少苦楚,你多担待着些……”
“为何要我担待?她住着最好的瓦房,顿顿能吃着荤腥儿,大当家还经常进山打猎,猎物全都进到了她嘴里,我一点好处没得着,世上哪有这么好的事情?”于荷月越想越气,脸色涨得通红。
“那支珐琅银钗换了十两纹银,不都给了寨子里的乡亲们吗?我还买了不少米面回来,人家也不是白吃白喝。”杨九儿好声好气的解释。
“十两银子就多了?薛氏一看就出身高门,拿出这点钱,跟打发叫花子有什么区别?也就你傻,被那副皮囊勾的神魂颠倒,才会上赶着去她面前献殷勤。”
嘴里一边骂着,于荷月一边盯着瓦房的方向,眼底满是嫉恨之色。
在薛氏上山之前,她是寨子里最标致的姑娘,很有可能嫁给大当家,但那个女人一出现,就将她的风头彻底压了下去,甚至还住在大当家旁边。
所谓近水楼台先得月,万一薛氏不要面皮,使出什么狐媚子手段,将大当家给糊弄了,她该如何是好?
杨九儿紧紧皱眉,怎么也没想到于荷月会说出这种话来。普通人忙忙活活一整年,都不一定能赚上十两银子,薛夫人只在寨子里住上几日,便给了这些银钱,已经算是厚道了,哪曾想人心不足蛇吞象,于荷月的胃口倒是比以前大了不少。
“我跟你说不通,还是去找于哥吧。”
于荷月生怕杨九儿告状,她站在原地跺了跺脚,随后跟了上去,待见到那个精壮的汉子时,她眼圈儿一红,委委屈屈的哭了起来,“大哥,你也知道我的心思,我等了这么长时日,就是为了嫁给大当家,眼下薛氏跟他走的那般近乎,我该怎么办?”
“别胡说八道,薛夫人早就嫁人生子,清清白白的,怎么可能跟大当家有牵扯?女儿家的名声最是重要,你红口白牙的往人身上泼脏水,难道就不觉得心虚吗?”
正在争执的档口,帘子忽的被人掀开,俊朗男子板着脸走进来,环视一周,冷声问道,“你们在吵什么?”
平日里大当家一直蓄着络腮胡子,模样虽然英武,却跟俊美没有任何关系,但今天全然不同,他下颚处的短须都剃了个干净,深邃轮廓展现在众人眼前,高鼻深目,气势不凡,跟土里刨食儿的庄稼汉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于荷月见状,怀里像是揣了只兔子似的,心脏扑通扑通跳个不停,以手掩面,耳根通红一片。
“大当家,您怎么成了这样?”于哥愣愣地问。
“胡须碍事,便给剃了。”一路走来,不知多少人都盯着他看个不停,男人早就习惯了。
“方才我听到你们在谈薛氏,她怎么了?”
于荷月眼神一闪,暗忖不能错过这个机会,她赶忙开口,“大当家,薛氏到底也成了亲,有了孩子,必须得顾及自身名声,独身一人住在瓦房中,委实有些不妥,不如让她跟李婆子呆在一起,相互间也能有个照应……”
不知怎的,听到于荷月的话,大当家就想起了方才发生的事情,女人的腰肢又细又软,浑身皮肤雪腻柔滑,就跟品相上佳的冰纨一般,挑不出半点瑕疵,即使她坐在凳子上一动不动,他血液中的那股热意都不会消散,只能想着她,念着她,又怎会舍得将人送走?
“寨子里哪有那么多的规矩?我会照顾薛氏,你们无需插手。”男人斩钉截铁道。
于荷月俏脸惨白,身子仿佛筛糠似的不住颤抖,她扯着嗓子叫喊,“大当家,你是不是被薛氏迷惑了?她就是个狐狸精,不守妇道,不知廉耻,根本配不上你!”
听到这些诋毁的言辞,大当家的神情一点点冰冷下来,鹰眸中透着浓浓的杀意,丝毫未加掩饰,将于荷月骇了一跳,她大气都不敢喘,连连往后退。
“于氏,管好你的嘴,若是再敢胡说八道,就从寨子里滚出去!”
说完,大当家转身离开,杨九儿也跟了上去。
走出了老远,杨九儿期期艾艾的问,“您不会真看上薛夫人了吧?”
“是又如何?不是又如何?”
杨九儿挠挠头,道,“薛夫人的确貌美,就跟天上的仙女儿似的,但她出身高门,一看就不是过苦日子的人,且她还是有夫之妇,家中上有老下有小,强扭的瓜不甜,何必呢?”
“不管这瓜甜是不甜,薛氏我要定了。”
*
与楚清河分隔将近一年,突然敦伦了一回,薛素只觉得疲惫极了。就算睡了一觉,腰肢依旧酸软的厉害,不止如此,她还觉得口干,若是呆在桐花巷,自然有丫鬟将茶汤送到近前,但山中的瓦房只有她一人,便只能亲力亲为,不假手于人。
穿着妃色的肚兜儿亵裤,薛素踩着绣鞋下地。突然身后传来了一阵脚步声,她以为是大当家回来了,便未曾理会,只顾喝水。
“你!你不要脸!”
听到女人的声音,她这才回过神来,转头一看,发现是个年轻的姑娘站在跟前,用恶狠狠的眼神盯着她,模样甭提有多瘆人了。
低头瞥了一眼自己的身子,薛素面色不变,手里捧着白瓷碗,慢吞吞坐在床沿边,柔声问,“小妇人做错了什么,要被姑娘如此责骂?”
方才被大当家训斥了一通,于荷月心有不甘,便直接跑到了瓦房中,本想与薛氏理论一番,没想到竟看到了这副场景。
即使她尚未出嫁,不通人事,也知道那些斑驳的红痕究竟是如何留下的,怪不得大当家会如此维护这个女人,她就是个狐狸精!
“你分明嫁了人,为何还要纠缠着大当家?”于荷月咬牙质问。
这话薛素就不乐意听了,她冷着脸反驳,“他人高马大武艺高强,我只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难道还能强夺了他的清白不成?男女之间的这档子事,主要就是‘你情我愿’四个字,若大当家不愿意,就算我使出浑身解数,也没有半点用处。”
此时此刻,房中弥散着一股浅浅的桃香,馥郁清甜,于荷月嗅到这股味儿,心里的妒火更胜,忍不住骂道,“不管你到底是何想法,日后都不准纠缠大当家,我会嫁给他的!”
薛素唇角微扬,杏眼中划过一丝讥讽,“你想嫁给他,可知他姓甚名谁,究竟是何身份?祖籍何处?家中人丁是否旺盛?”
男人坠崖后,直接被奔涌的河水卷到此处,村民将他从水中救下,哪里知道他的身份?
“你又知道了?”
雪白的下巴微微一抬,女人笑着道,“我对他无比了解,只是这人撞破了脑袋,暂时把我忘了而已,否则像大当家那种不好美色的男子,为何会对我青眼有加?一见钟情,怕也不见得。”
话说到这个份儿上,只要不是傻子,都能猜出来个大概。
于荷月嘴唇轻轻颤抖,脑海中浮现出一个可能:难道薛氏的丈夫就是大当家?否则根本无法解释这些疑点。
不!不可能!薛氏肯定是在撒谎!
“你别说了,一个水性杨花的贱人,根本配不上大当家,要是识趣的话,就快些滚出寨子!”
面对张牙舞爪的于荷月,女人并没有露怯,她手里拿着外衫,随意披在身上,露出了白生生的胳膊,仿佛暖玉雕琢,十分莹润细腻。
即使于荷月是女子,也不得不承认,薛素当真生了副好皮囊。
“除非大当家亲自开口,否则我是不会离开寨子的,毕竟此处的主人不是你,而是别人。”经营颜如玉这么多年,薛素的嘴皮子甭提有多利索了,于荷月年纪轻轻,根本没什么见识,除了破口大骂以外,再也想不出别的词藻,想在她手上占便宜,还嫩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