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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你舍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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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八岁那年,我将自己卖给了一个陌生男人。

    我至今记得初遇他的那天,天色灰蒙蒙的,整座城市似乎都被笼罩在一片灰暗之中,糟糕的天气一如我那时的心境,对自己的人生感到迷茫,甚至看不见一丝光亮。

    那天下午我约好了一位买家,将家里最后值钱的这辆车子开往约定的地点。

    如果谈妥,当场就可以一手交钱一手交车。

    眼看就要抵达目的地了,我远远的瞧见前方有辆车子横放在路中央,几乎将原本就因为修路而变得狭窄的道路堵给住了。

    我迫不得已停了车,探头出车窗,一眼便见一个男人正倚靠在那辆拦路的车子旁不停的抽着烟。

    他身姿修长挺拔,做工精致的黑色燕尾服裹身,看起来矜贵优雅,愣是给这条漫天尘土的道路上增添了一道靓丽的风景。

    我扬声喊:“先生,麻烦将车子开往路边靠一靠。”

    那男人却像没有听到似的,纹丝不动。

    我下车小跑到那个男人面前,重复了一遍刚才的话。

    男人终于抬头看我,“赶时间?”

    我说,“是。”

    “去做什么?”

    “卖车。”

    男人看了眼我身后的车子,唇角勾起,“很缺钱?”

    这个男人笑起来真的很好看,我忍不住红了脸,支吾着应了声。

    他没再多问,上车将车子开到一旁。

    天色越来越暗,恐怕过不了多久就要下雨,我没有多留,使着蹩脚的车技有惊无险的抵达了约定地点。

    一位中年男人朝我走来,上下打量着我,“徐小姐?”

    我点头,“您是韦先生?”

    “我是,我是。”中年男人笑着,手攀上了我的肩头,“徐小姐果然很漂亮。”

    我的心咯噔了一下,倒退两步躲开他的手,“韦先生,您先看看车……”

    “车有什么好看的。”韦先生打断我的话,手腕冷不防被他抓住,“让我好好看看徐小姐你!”

    我大惊失色,“韦,先生,请你放手!”

    “嘶——”

    衣领被蛮横的扯开,凉意侵袭,羞辱感就如狂风伴随着雨点卷席而来。

    我拼尽力气的挣扎着,视线逐渐变得模糊,绝望从心底蔓延。

    “啊!!!”

    忽然一声惨烈的叫声从身后传来,我惊讶的回过头,便见刚才在路上遇到的那个男人单手扣着韦先生的双手,铮亮的黑皮鞋正踩在了韦先生的背上。

    我像是看到了救星般向他呼救,“先生,救救我。”

    他眸色沉沉的看着我,“既然这么缺钱,不如陪我一夜,一百万,怎么样?”

    我瞪大着双眼不敢置信的望着他,我不知道自己到底哪里长得像出来卖的,自尊心作祟,我仰头冲他低吼:“先生您救了我我很感激,可我不是……不是您想的那种人!”

    他淡声反问:“你不缺钱?”

    我拢紧被撕坏的衣服,极其没底气的说:“不缺。”

    他盯着我,矜贵的说着跟矜持半点儿都不沾边的话,“是卖给我,还是卖给他,自己选。”

    我心下一紧,看了看被他踩在脚下那个秃了顶还鼓着啤酒肚的中年男人,不吭声了。

    他递给我两把钥匙,报了一串地址,“先过去,洗干净等我。”

    我低下头看着他的手,五指白皙纤细,节骨分明,是我迄今为止见过最漂亮的一只手。那个地址并不是什么豪华大酒店,而是一套私人公寓。

    我没有趁机逃跑,我很清楚自己即便逃得过他,也逃不过那一百万。

    二十多分钟过去,门被人推开。

    我松开了紧握的双拳,才发现手心里满满的汗。

    他压下来的时候似乎察觉到我在紧张,低低的笑了声,“第一次?”

    我强迫自己稳下心神,“是。”

    “我不会怜香惜玉,所以,忍着。”

    ……

    一夜疯狂,次日我得偿所愿的拿到了那一百万。

    原以为那夜之后再无交集,没想到那天过后的第六天我再次遇到了他。

    在喧嚣破旧的街道上,他那辆名贵的跑车尤为显眼。

    他滑下车窗,露出英俊的半张侧脸,“上车。”

    我从未想过再遇他,更没想到他竟又将我带回了那套公寓。

    有了第一次,第二次根本算不得什么。

    但他没再给我钱,而是再次给了我那套公寓的钥匙。

    在那之后,一yè情变了质,我们这对互不相识的陌生人开始了同居生活。

    不问彼此的过去和现在,甚至不曾询问对方的名字。

    这样的关系,一直保持到我大三那年。

    那晚如同往常一般缠绵过后,他递了张支票给我,那双如黑曜石般的眼睛里比平时多了些我看不懂的东西,“明天起,我不会再来这套公寓。”

    正式宣告结束,才是真正的结束。

    我平静的接过支票,心中无悲无喜。

    在遇见他之前,寸步难行的生活几乎磨光了我的菱角,我也早已过了做白日梦的年纪。

    童话故事只适合存在于想象中,而我们都活在现实里。

    ……

    我没再去那套公寓,日子平平淡淡的过着,大四那年我拿着那个男人的钱出国读研,一去就是三年,直至半年前才回到这座城市。

    这天做完一个小手术,我离开手术室回办公室时正好到下班时间,我和同事打了个招呼,换下白大褂,拿着包包走进了安全通道。

    包包里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音乐声在安静的楼道里格外的清晰。

    我拿出手机按下接听键,“喂——”

    “安柠,快来救我!”

    听着这道声音,我忽然有些头疼。

    闺蜜傅烟雨是个富N代,既没钱又奇葩的富N代,为了备战双十一,这段时间瞒着家人在一家酒吧做兼职。

    她喊我过去是因为端酒的时候不小心弄脏了女客人裙子,让我去赔钱。

    来到她所说的那家酒吧,我刚推开门便见一抹身影便朝我扑了过来。

    “嘤嘤嘤,安柠,我就知道你最好了!”

    傅烟雨几乎整个人都挂在了我的身上,我懒得欣赏她那可以领奥斯卡奖的演技,替她赔了钱再三道了歉,连拖带拽将她拉出了包厢。

    酒吧兼职一天三百块,傅烟雨做了六天工资共一千八,刚才弄脏客人的衣服赔了三千块钱。

    不过傅烟雨没白做,因为钱是我替她赔的。

    大概是知道我在生气,傅烟雨识趣的没有跟我说话,默不作声的跟在我身后。

    我确实在生气,脑子里想着千万种凌迟傅烟雨方法,在走廊尽头转弯时一时不慎,迎面撞上了一堵肉墙。

    “抱歉。”我第一时间道歉。

    “没关系。”

    清浅温润的声音恍若隔世般传入耳中,我浑身的血液霎时凝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