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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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衣橱里
有很多昂贵的时装
对我而来说,它们都承载了记忆的瞬间
而靓丽服饰不同
它给我的生命带来了无数的惊喜
它是有生命的
因此
靓丽服饰不是最珍贵的
它只是我的一种生活方式
它是我生命的一部分。”
周锐念完,会议室里有一阵短暂的寂静,紧接着爆发出热烈的掌声,大家纷纷站起身来——
“太好了!超棒!”刘允允冲我说。
她也跟着站起身来,地用力鼓掌,满意地笑了。
刘琳琳也在热烈地鼓掌,她呡唇笑着,特意将目光投向我,还朝我用了一个不易察觉的眼神——
见大家都在鼓掌,我也抬起手掌,轻轻地拍了拍——
“用力鼓掌啊!”刘允允转脸白我一眼,开心地说,“还愣着干吗?——”
次日清晨,我坐在去公司的巴士车上,橘红色的晨曦从天边徐徐升起,徐徐爬上了远处摩天楼的顶层——
俗话说一天之计在于晨。【都市-文学 .dushiwenxue.com】我每天清晨的心情总是很好,心中会洋溢着对美好生活的无限遐想,尤其是这夏季的清晨。
我坐在巴士靠窗的位置,背靠座背,一只耳朵里塞着炭黑色耳机,听着班得瑞的晨曲,幻想着乡村清晨诗歌一般的氛围——
许多时候,我觉得自己的性格是分裂的,当然不是人格。
我总觉得有两个我自己,一个是外在的我,另一个是内在的我。内在的那个我完全忠实于我自己,他很文艺,很伤感,很有想象力,还有一定的完美主义和英雄主义情结。而外在的那个我,更冷静,更理智,更接近残酷的现实生活——
或许每个人都有两个“我”,这两个“我”既相互依存,又相互排斥,既唇齿相依,又针锋相对。但不管怎么说,我,徐铭,一个典型的文艺青年,一个在职场中介于菜鸟与老鸟之间的什么鸟!
昨晚我从电脑上下载了很多歌储存在手机里,我从皮箱里翻出耳塞——这幅耳塞是叶梅送给我的,我曾经用这副耳塞,跟叶梅一起听过歌,我曾经用这幅耳塞给叶梅说过很多温暖甜蜜的情话。当然,那都是过去很久的事情了。
关于这一点,我已经清醒地认识到了,我也理智地接受了这一切。过去的总是美好的,就如同快乐的童年时光,都已随着季风而去,它们再也回不来了——
耳机里传出汪峰的那首《在春天里》,汪峰一直都是我最喜欢的男歌手之一。我在他的歌词里,在他的旋律里,在他的嗓音里,我听出了自己,我听出了自己的心跳,逝去的曾经,亦或者幻想的未来,还有那些深入骨髓的忧伤——
“还记得许多年前的春天
那时的我还没剪去长发
没有信用卡没有她
没有24小时热水的家
可当初的我是那么快乐
虽然只有一把破木吉他
在街上在桥下在田野中
唱着那无人问津的歌谣………
还记得那些寂寞的春天
那时的我还没留起胡须
没有情人节没有礼物
没有我那可爱的小公主
可我觉得一切没那么糟
虽然我只有对爱的幻想………”
是的!我在这歌声里听出了自己的忧郁,听出了褪去稚嫩、蜕化为成熟的种种伤痛!人生如梦,我们每个人都只是一个匆匆的过客;人生入戏,我们每个人都只是舞台上的一个角色。
这世上没有一个完全相同的人,因为,这世上没有一个完全相同的心灵。但相同的是,我们每个人都渴望被理解,被懂得,被爱,被另一个个体真心地抚慰——“如果有一天我老无所依请把我留在在那时光里
如果有一天我悄然离去请把我埋在这春天里在清晨在夜晚在风中唱着那无人问津的歌谣………”我会老无所依吗?如果我死去,我会被埋在哪里?这座城市的墓地那么昂贵!——
有人说人世间最凄凉的事情是,生无安身之所,死无葬身之地。有人说人世间最悲哀的事情也有两件,一件是子欲养而亲不待,二件是老无所依。
我们买不起房子,我们买不起墓地,我们会生无安身之所,死无葬身之地吗?——
汪峰用他极富表现力的沙哑嗓音唱出了我们八零后一代内心最深的伤楚,也契合了我心中那种与生俱来的忧郁情结——
“我剪去长发留起了胡须
曾经的苦痛都随风而去
可我感觉却是那么悲伤
岁月留给我更深的迷惘
在这阳光明媚的春天里
我的眼泪忍不住的流淌………”
我们得到了什么,我们又失去什么,在得到与失去之间,我们是否会怅然若失?不管人生多么无奈,不管理想多么骨感,不管现实多么,我们总会有这样那样活下去的理由,我们总有这样那样坚持下去的动力——
这理由,这动力,我不知道是不是就是那些爱着我们的人,还有那些被我们所爱的人?亦或许,还有那些尚未在我们的生命里出现的人,而命中注定即将出现的人——“你是这此刻烂漫的春天,依然像那时温暖的模样——”
这句歌词反复在我心头萦绕,连同整首歌词,在我心头萦绕的,还有那个靓丽的倩影,我依然记得她那时温暖的模样,我依然记得她那双似乎总含着某种情愫的明眸,仿佛如昨——
………巴士车到“旭光”大厦一站停下,我钻出人群,挤到车门口,从车上奋力跳下去——
我耳朵里依然塞着耳机,重复播放着这首《在春天里》,无疑这首歌的情绪是悲伤的。然而,从心理学上分析,每个人都需要一些悲伤的东西来抚慰我们的内心,不管你有没有发觉——
走到地下停车场出口与广场相接的地方,我眼睛的余光里,走过来一个熟悉的身影,由远及近——
我蓦地抬眼望去,是琴姐!——
我稍微有些慌乱,因为我想起了那个雷电交加的雨夜,想起了在她家里发生的那些糗事儿——可我已经来不及躲闪了——
“小徐——”琴姐在喊我了,她向我招了招手,示意我等她——
我半转身看着她,取下耳塞,用力摸着鼻子,等她走近,我才讪笑着打招呼:“姐,早上好——”
琴姐走到我面前,用目光嗔我一眼说:“小徐,地上有美圆么?看你一路低着头走过来——”
我抬手搔了一下后脑勺,讪笑道:“没有呢,琴姐,我在听歌!——”
“什么歌那么好听?——”琴姐的目光里依然含着微微地嗔意,“走路都舍不得放下,以后在街上走路把耳塞取下来,听见没?——”
“没事,姐,”我讪笑道,“我又没过马路!过马路时我会小心的——”
“我担心你撞在美女怀里呢!”琴姐逗我一句,掩嘴咯咯咯地笑起来——
“你怎么知道的?姐,”我也跟着她笑,“我正在想这个鬼点子呢!酒后耍流氓是失礼,听歌撞破美女芳怀不是罪——”
“贫嘴!——”琴姐笑着嗔我说。
我“嘿嘿”一笑道:“姐,你今天气色不错呢!感冒都好利索了吧?——”
琴姐今天上身是一件浅紫色衬衫,下身是白色一步裙,那上衫样式美观,质地精良,领口还是漂亮的荷叶边。我脑海里不禁浮现出一句香艳的句子——“美艳少妇,伶伶仃仃。”
琴姐今儿个来得也很早,现在离正式上班还有半个小时呢。
琴姐点点头,微笑说:“嗯,完全好啦!”她将手里的包包朝肩上挽了挽,接着对我说,“多亏小徐去看我,要不姐的感冒哪能好这么快呀!——”
琴姐逗我呢!
“哪里,”我避开她直视的目光,小声说,“我没能为姐做什么,也没能帮上姐什么忙——”
事实上那晚我帮得够忙了!
琴姐呡唇一笑说:“治病先治心,小徐去看姐,姐心里一高兴,病一下子就好啦!”
不知琴姐是不是有意想打消我心中的那份尴尬,才故意说这番话宽慰我的?现在想起那晚在她家所发生的糗事儿,我都还有些难为情呢!
不管怎样,琴姐病好了,我又能在公司里见到她亲切的笑脸,还有她温柔的目光了,我真心为此感到高兴………
我摸着鼻子,笑笑道:“好了就好,姐,你不知道这几天在公司里看不到你,我都有些不习惯呢!”
“是么?”琴姐呡唇笑看着我,“小徐可真会讨姐开心。”
“姐,我们上去吧。”我说。
我和琴姐转身朝旭光大厦一楼大厅走去,因为我们来得早,电梯间里还没有什么人。有时候我在想公司里那些小姑娘们,与其拼死拼活地掐着时间去打卡,不如早起床半小时。
现代社会,年轻人的夜生活太丰富多彩了,晚上嗨得不想睡,早上睡得不想起!其实我们大可不必把自己搞得那么紧张,我们原本可以活得更轻松。
习惯是决定成功与否的重要因素,坏习惯会带着人往坏的方向行走,好的习惯会带着人往好的方向行走。教育家叶圣陶先生早在我们读中学时早就告诫我们,养成好习惯的重要性!
真正想要事业有成的人,不能被生物钟所控制,不能为生活节奏所拖累,我们应该掌握生活的主动权。我们可以输,但我们不输在第一站;我们可以败给对手,但我们不能败给自己!
“我的衣橱里
有很多昂贵的时装
对我而来说,它们都承载了记忆的瞬间
而靓丽服饰不同
它给我的生命带来了无数的惊喜
它是有生命的
因此
靓丽服饰不是最珍贵的
它只是我的一种生活方式
它是我生命的一部分。”
周锐念完,会议室里有一阵短暂的寂静,紧接着爆发出热烈的掌声,大家纷纷站起身来——
“太好了!超棒!”刘允允冲我说。
她也跟着站起身来,地用力鼓掌,满意地笑了。
刘琳琳也在热烈地鼓掌,她呡唇笑着,特意将目光投向我,还朝我用了一个不易察觉的眼神——
见大家都在鼓掌,我也抬起手掌,轻轻地拍了拍——
“用力鼓掌啊!”刘允允转脸白我一眼,开心地说,“还愣着干吗?——”
次日清晨,我坐在去公司的巴士车上,橘红色的晨曦从天边徐徐升起,徐徐爬上了远处摩天楼的顶层——
俗话说一天之计在于晨。【都市-文学 .dushiwenxue.com】我每天清晨的心情总是很好,心中会洋溢着对美好生活的无限遐想,尤其是这夏季的清晨。
我坐在巴士靠窗的位置,背靠座背,一只耳朵里塞着炭黑色耳机,听着班得瑞的晨曲,幻想着乡村清晨诗歌一般的氛围——
许多时候,我觉得自己的性格是分裂的,当然不是人格。
我总觉得有两个我自己,一个是外在的我,另一个是内在的我。内在的那个我完全忠实于我自己,他很文艺,很伤感,很有想象力,还有一定的完美主义和英雄主义情结。而外在的那个我,更冷静,更理智,更接近残酷的现实生活——
或许每个人都有两个“我”,这两个“我”既相互依存,又相互排斥,既唇齿相依,又针锋相对。但不管怎么说,我,徐铭,一个典型的文艺青年,一个在职场中介于菜鸟与老鸟之间的什么鸟!
昨晚我从电脑上下载了很多歌储存在手机里,我从皮箱里翻出耳塞——这幅耳塞是叶梅送给我的,我曾经用这副耳塞,跟叶梅一起听过歌,我曾经用这幅耳塞给叶梅说过很多温暖甜蜜的情话。当然,那都是过去很久的事情了。
关于这一点,我已经清醒地认识到了,我也理智地接受了这一切。过去的总是美好的,就如同快乐的童年时光,都已随着季风而去,它们再也回不来了——
耳机里传出汪峰的那首《在春天里》,汪峰一直都是我最喜欢的男歌手之一。我在他的歌词里,在他的旋律里,在他的嗓音里,我听出了自己,我听出了自己的心跳,逝去的曾经,亦或者幻想的未来,还有那些深入骨髓的忧伤——
“还记得许多年前的春天
那时的我还没剪去长发
没有信用卡没有她
没有24小时热水的家
可当初的我是那么快乐
虽然只有一把破木吉他
在街上在桥下在田野中
唱着那无人问津的歌谣………
还记得那些寂寞的春天
那时的我还没留起胡须
没有情人节没有礼物
没有我那可爱的小公主
可我觉得一切没那么糟
虽然我只有对爱的幻想………”
是的!我在这歌声里听出了自己的忧郁,听出了褪去稚嫩、蜕化为成熟的种种伤痛!人生如梦,我们每个人都只是一个匆匆的过客;人生入戏,我们每个人都只是舞台上的一个角色。
这世上没有一个完全相同的人,因为,这世上没有一个完全相同的心灵。但相同的是,我们每个人都渴望被理解,被懂得,被爱,被另一个个体真心地抚慰——“如果有一天我老无所依请把我留在在那时光里
如果有一天我悄然离去请把我埋在这春天里在清晨在夜晚在风中唱着那无人问津的歌谣………”我会老无所依吗?如果我死去,我会被埋在哪里?这座城市的墓地那么昂贵!——
有人说人世间最凄凉的事情是,生无安身之所,死无葬身之地。有人说人世间最悲哀的事情也有两件,一件是子欲养而亲不待,二件是老无所依。
我们买不起房子,我们买不起墓地,我们会生无安身之所,死无葬身之地吗?——
汪峰用他极富表现力的沙哑嗓音唱出了我们八零后一代内心最深的伤楚,也契合了我心中那种与生俱来的忧郁情结——
“我剪去长发留起了胡须
曾经的苦痛都随风而去
可我感觉却是那么悲伤
岁月留给我更深的迷惘
在这阳光明媚的春天里
我的眼泪忍不住的流淌………”
我们得到了什么,我们又失去什么,在得到与失去之间,我们是否会怅然若失?不管人生多么无奈,不管理想多么骨感,不管现实多么,我们总会有这样那样活下去的理由,我们总有这样那样坚持下去的动力——
这理由,这动力,我不知道是不是就是那些爱着我们的人,还有那些被我们所爱的人?亦或许,还有那些尚未在我们的生命里出现的人,而命中注定即将出现的人——“你是这此刻烂漫的春天,依然像那时温暖的模样——”
这句歌词反复在我心头萦绕,连同整首歌词,在我心头萦绕的,还有那个靓丽的倩影,我依然记得她那时温暖的模样,我依然记得她那双似乎总含着某种情愫的明眸,仿佛如昨——
………巴士车到“旭光”大厦一站停下,我钻出人群,挤到车门口,从车上奋力跳下去——
我耳朵里依然塞着耳机,重复播放着这首《在春天里》,无疑这首歌的情绪是悲伤的。然而,从心理学上分析,每个人都需要一些悲伤的东西来抚慰我们的内心,不管你有没有发觉——
走到地下停车场出口与广场相接的地方,我眼睛的余光里,走过来一个熟悉的身影,由远及近——
我蓦地抬眼望去,是琴姐!——
我稍微有些慌乱,因为我想起了那个雷电交加的雨夜,想起了在她家里发生的那些糗事儿——可我已经来不及躲闪了——
“小徐——”琴姐在喊我了,她向我招了招手,示意我等她——
我半转身看着她,取下耳塞,用力摸着鼻子,等她走近,我才讪笑着打招呼:“姐,早上好——”
琴姐走到我面前,用目光嗔我一眼说:“小徐,地上有美圆么?看你一路低着头走过来——”
我抬手搔了一下后脑勺,讪笑道:“没有呢,琴姐,我在听歌!——”
“什么歌那么好听?——”琴姐的目光里依然含着微微地嗔意,“走路都舍不得放下,以后在街上走路把耳塞取下来,听见没?——”
“没事,姐,”我讪笑道,“我又没过马路!过马路时我会小心的——”
“我担心你撞在美女怀里呢!”琴姐逗我一句,掩嘴咯咯咯地笑起来——
“你怎么知道的?姐,”我也跟着她笑,“我正在想这个鬼点子呢!酒后耍流氓是失礼,听歌撞破美女芳怀不是罪——”
“贫嘴!——”琴姐笑着嗔我说。
我“嘿嘿”一笑道:“姐,你今天气色不错呢!感冒都好利索了吧?——”
琴姐今天上身是一件浅紫色衬衫,下身是白色一步裙,那上衫样式美观,质地精良,领口还是漂亮的荷叶边。我脑海里不禁浮现出一句香艳的句子——“美艳少妇,伶伶仃仃。”
琴姐今儿个来得也很早,现在离正式上班还有半个小时呢。
琴姐点点头,微笑说:“嗯,完全好啦!”她将手里的包包朝肩上挽了挽,接着对我说,“多亏小徐去看我,要不姐的感冒哪能好这么快呀!——”
琴姐逗我呢!
“哪里,”我避开她直视的目光,小声说,“我没能为姐做什么,也没能帮上姐什么忙——”
事实上那晚我帮得够忙了!
琴姐呡唇一笑说:“治病先治心,小徐去看姐,姐心里一高兴,病一下子就好啦!”
不知琴姐是不是有意想打消我心中的那份尴尬,才故意说这番话宽慰我的?现在想起那晚在她家所发生的糗事儿,我都还有些难为情呢!
不管怎样,琴姐病好了,我又能在公司里见到她亲切的笑脸,还有她温柔的目光了,我真心为此感到高兴………
我摸着鼻子,笑笑道:“好了就好,姐,你不知道这几天在公司里看不到你,我都有些不习惯呢!”
“是么?”琴姐呡唇笑看着我,“小徐可真会讨姐开心。”
“姐,我们上去吧。”我说。
我和琴姐转身朝旭光大厦一楼大厅走去,因为我们来得早,电梯间里还没有什么人。有时候我在想公司里那些小姑娘们,与其拼死拼活地掐着时间去打卡,不如早起床半小时。
现代社会,年轻人的夜生活太丰富多彩了,晚上嗨得不想睡,早上睡得不想起!其实我们大可不必把自己搞得那么紧张,我们原本可以活得更轻松。
习惯是决定成功与否的重要因素,坏习惯会带着人往坏的方向行走,好的习惯会带着人往好的方向行走。教育家叶圣陶先生早在我们读中学时早就告诫我们,养成好习惯的重要性!
真正想要事业有成的人,不能被生物钟所控制,不能为生活节奏所拖累,我们应该掌握生活的主动权。我们可以输,但我们不输在第一站;我们可以败给对手,但我们不能败给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