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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二十二章 凌越八方与仙决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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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仙阶决斗场。

    偌大地仙阶决斗场中,打斗可要比隔壁的决斗场激烈多了,灵光飞绕,捕风穿影,没几个人是闲着不动的,大多都斗得天昏地暗,深陷其中。作为地仙阶决斗场的其中一员,舟小天的存在可称得上一朵奇葩了。

    “又这样了。”

    看着周围修士都打的如火如荼,自己则如同一块石头在这呆着无人注意,舟小天一脸无奈。

    我叫舟小天,一个存在感极低的家伙,虽然我拥有着地仙修为,但你绝对难以想象我的一生是怎么过来的,我的一生真的是太糟糕了,我都不相信还有谁会有比我糟糕的人生。什么?我的一生是怎么样的?你很好奇?!好吧!在此我就不吊你的胃口了,我就直接告诉你吧!修仙这些年来,我就是混过来的。

    没错,你没听错,我就是混过来!

    现在,我且来跟你说说我这些年来都是怎么过来的吧!回首我的一生,我的人生真他娘是本小说!小说?我又在说什么莫名其妙的东西?算了,这不是关键,回归正题,我来说说我的人生是多么的糟糕。

    就从我的出生开始说吧!从我出生的那一刻,我的人生就已经是糟糕透了,我天生注定就不是一个平凡的人,这里意味所谓的‘不平凡’,并非指‘不得了’亦或‘不平庸’,你也知道,所谓不平凡定义很广,当一个平凡的人过于平凡了,那这个人就可以称之‘不平凡’了,而我所说我的不平凡,就是这一种。

    这是我小时候从隔壁亲戚那儿听到的,也许你听了会觉得不可思议,但回望我的人生经历,我是极其相信的。刚才我也已经说了,我的存在感极低,而这存在感低到了什么样的程度呢?这就可以引用我隔壁亲戚无意中透露的信息了...

    当年,我娘生我的时候,因为我天生存在感极低的缘故,刚把我瘦小的身体用棉布裹住,她就不知道哪根神经错乱,竟把裹着我身体的衣衫当裹脚布扔了?当然了,我就被那本应温暖的棉布裹着的,被扔出去的自然也有我了。

    天!

    刚出生便被亲娘当裹脚布给扔了,亲爹还不带眨眼的那种,这样的人生,换你你接受的了么?

    听到这儿,我想你定要惊呼了,别急别急,且听我慢慢...什么?!荒谬?你说荒谬!?好吧!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是信定了,不然我根本没法解释脑袋上那道疤是怎么来的。

    如果你还觉得荒谬的话,听完我之后的人生经历你就不会这么想了,因为比这荒谬的事情多了去了,没准你听着听着麻木了,就相信我了。呵呵,请容许我现在先生硬笑一笑,对于我的人生,我也只能自嘲了。

    我天生存在感就很低,很多时候我娘一不留神就会把我落在什么地儿,然后又要辛辛苦苦动用全村人的力量再把我找回来,虽然在他人看来这滋味并不好受,但并不意味着我的童年过得并不快乐。虽然很多时候都没办法将注意力完全放在我身上,但我娘也是付出了很大的努力,自小,我娘就捧着书教我学习,教我做人,告诉我做什么样的人才能为人尊敬,我都很认真的听着,虽然我娘不清楚我是否在努力,但我真的很认真地在听,这也导致了小时候的我温而儒雅,算得上小半个君子了,小时候的我,就只做我娘教的事儿,自我感觉还过得去...

    现在我们就暂且一步一步地跳着说了,跳过其中许多糟糕的事,我们就来讲一讲七岁那年发生的一件小事,也许你会觉得很好笑,但我可是很认真的在说这事,希望你能稍微收敛一点,把门牙捂住也好。

    七岁那年的某一天,我清楚地记得那个时候树叶已黄,正值秋季,又是跟往常一样私塾先生忘记我的书桌的一天。那一天,我跟起的跟平常一样早,早早来到私塾的一处角落准备将课本都放好,因为先生总是忘了我的书桌,所以那角落是我平时读书用功的地方,我也跟先生说了不用再准备桌子了,自己有一处角落就够了,虽然每次先生都会关心我说要在第二天给我准备桌子,但这样的第二天总不会到来。

    那一天,我闯了大祸,因为我不小心将先生落在私塾里的家传宝玉给打碎了。这是先生自祖辈代代相传下来的名贵宝玉,听说这玉能让所持之人升官发财,化劫消灾,状元高中,是一块稀世之玉,虽然我是没见得这玉有什么效果就是了。平时先生都会将这块玉揣在怀里,从未忘记过,这次不知怎么了,竟落在私塾,不过,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反正这玉被自己打碎是真。

    那时候的我知道先生很珍惜那家传宝玉,打碎后心里也很害怕,本着君子之心也带着必死的决心要去想先生道歉,哪知事情发展莫名其妙之下,这祸事就栽在了坐在我前面的‘大牙’,发怒之下的先生根本就听不见我在讲话,将所有的气都撒在了大牙身上,那个时候,先生的棍子都抡断了三根,大牙就倒在血泊里,虽然之后医好了,但也已彻底傻了...

    醒来的大牙大家都已经不叫他大牙了,大家都叫他‘大傻’,没了传家宝玉的先生也痴了,教书时大家都听不懂他在说什么了...

    那个时候,我的心第一次的受伤了,平时说话没人注意时,我也从未如此的伤心过。

    就因为这么小件事,我就不自认为再是一个君子了,那个时候的我,不再念书了,也不回家了,反正不回家也不会有人注意到的,我的家里,有哥哥一人照顾爹娘就够了。忘了说了,我还有一位哥哥,听说当年我出生被当裹脚布丢弃时,还是哥哥贪玩要拿布堵瓷瓶口才发现了我,救了我的一条小命。

    离开家里的我,不再当自己是君子,而是有了一个新的目标——当一名坏人!

    是的,你没听错,离家后的我立志要当一名坏人!那个时候的我为什么会这么想呢?只因‘恶名昭著’四字,我一直都认为世间是存在报应的,既然做错了事,那我便应受到天惩,我要当一名坏人,做事越坏,便越多人知道,越多人知道,自己这种奇葩的身体属性定能被破解!

    让自己被发现!让自己被发现!!

    这是那时自己最大愿望!

    起初只是当人面拿人衣服、食物这等小事,到最后衍变为吃霸王餐,带头起哄、背后捅刀这等大事,虽然在别人看来随意一件事都能闹起不小的风波,但终究还是太天真了,我是说,当年的我,还是太天真了!

    根本没有人会注意到我!

    自己的存在,连地上一颗石头都不如!!呵!自己的存在,是多么的廉价!

    一个人都没有,一个发现我的人,都没有!

    也正因此,在这频繁愧对良心的行为下,我长大了!心也麻木了,心如死灰的我最终步入了强盗的路,呵呵,那时的我,竟还对做强盗抱有希望,真有些可笑了。

    说起我为什么修仙了,这还得从做强盗的时候说起。一百七十岁那年,我已是青年,在强盗窝活的也算过得去,虽然一如既往无人注意的到我,但总的来说坏人的身份总让人感到欣慰的。

    那个时候我已在强盗窝里做了三年强盗了,那一天头头盯上了一个目标,目标是一名看起来颇有威望的老头,长发白袍,听头头上他是一名仙人,受了致命重伤,只要给予一击,就能将他所有的宝贝都夺过来,那个时候的我还不知道什么叫仙人,只是听从命令的跟着上了去...

    那个老头似乎伤势挺重的,在昏睡时被头头一刀毙命,他所有的东西皆归我们所有。而我,因为存在感较低的缘故,平时行动都大手大脚惯了,也没多拿,就只拿了那老头的一颗戒指,反正当着头头面拿他也不会注意,拿完东西的我也干脆离去了,剩下的东西都留给诸位兄弟了...

    我一直认为我拿的最少,谁知,我拿走了那仙人的所有,寻不到东西的头头怒气大的有些超乎寻常,让我明白,那颗戒指定是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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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许我在修仙一途有一定天赋吧!又或许是我存在感极低的缘故,连阻碍都没有,我的眼睛竟能轻易看到里边的东西,虽然拿不出来,但我看见里面有一本才翻开一页的书,反正日子也是清闲,无事可做的我照着第一页文字所述开始模仿起吐纳来,却没想到,这一页记录就是完整的修士修行吐纳之术,我竟在吐息间感应到了仙气的存在,汇聚了仙力的我成功将储物戒占为己有,在那本书的引导下,我对这个世界的认知,又深了几分...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几乎就是意料之中了,成为仙人的我,心也一下大了起来,凭着这种奇葩的体质,夺人灵物轻而易举,在拍卖场内、售仙丹、仙器之地出入自由,几千年下来,除了比较难找的极品仙器外,上品仙器、八九品丹药也都有不少,修为也达到了地仙级别...

    天地宠儿?!你想多了,有再多的灵药又如何,有再好的武器又如何,没有对手,我也不过是个孤独之人罢了!有大能而无用武之地,一切都显得没有意义,如果可以的话,我就只想做一个平凡的人。

    眼下来参加这仙榜大会,我就是为了找一个旗鼓相当的对手的,哪怕有人能看我一眼也好!就一眼也好!!那我来这儿也算值了。

    这是来自舟小天内心的哀嚎!

    然而,奇葩的人总有奇葩的经历,你绝对不会想到,第一轮我是怎么赢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