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9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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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9 章

    绝命斗奴

    我在街头游荡着,寻思着我的发财大计。街边的商铺倒是很好的目标,我手插裤兜转悠了三间,最后还是无奈放弃,裤兜内那柄枪几乎被我攥出水来。我在心中叹息:除了像个小流氓一样粗俗地掏枪打劫,难道就找不到一个更有艺术含量的办法?

    我最后在一个叫“地铁出口”的甬道内疲惫地蹲下来,几步外还有两个潦倒的音乐家正有气无力地弹着他们的琴,他们留着一样的落腮长须,奏着不同的音乐,却都一样的哀怨凄切,我就在他们哀怨凄切的琴声中,默默盘算是不是放下艺术家的架子,先解决眼前的困境再说。

    甬道深处渐渐传来轰隆隆的巨响,然后随着刺耳的“吱”声停了下来,甬道深处不知何时出现了一个奇怪的东西,像一长串金属箱子连在一起,无数人从一个个长箱子中涌出来,很快进入我和两个音乐家置身的甬道,人们行色匆匆地从我们身旁走过,偶尔有人在音乐家身前停步,把几个金属币投入他们身前的杯子中,发出悦耳的“叮当”,我正望着他们发楞,一张绿纸飘飘然从我头顶上方落下来,最后落到我的脚边。

    “喂!”我捡起那张钱想叫住那个丢了钱的冒失鬼,他已经汇入了人流,我举着钱正犹豫着是不是追上去,又一张钱落到我怀中,我呆呆地望着身前那个扔钱的女士,她也用怜悯的目光望着我,见我没什么表示,她又从钱包中抽出一张扔给我,然后把一个同情的眼神和袅娜的背影永远留在了我的脑海中。

    身前又有纸币飘落,我突然明白过来,堂堂孙猴子居然被人当成了乞丐!我抓起钱站起来,大声告诉每一个施舍者,我随便一次出手的收入他们一辈子都挣不了,我在苏伊士银行还有十个亿的存款!但这些话只换来更多的同情和更多的纸币。

    人流终于稀落下来,我望着脚边散落的绿色纸币,不禁感到十分滑稽,大概是我的相貌和这身躲避阻击手时挂破的衣衫欺骗了善良的人们,使我无意诈骗了大家一回,看来我果然是天生的犯罪艺术家,就连一个最平常最古老的骗术到我这里也会变得如此富有艺术性,如此具有喜剧效果!

    这样一想我心里立刻平衡下来,既然是诈骗而不是乞讨来的钱,当然不会损及我孙猴子的名声和自尊,我当然可以心安理得地享用!见周围除了先前那两个音乐家已没有旁人,我自得地吹起口哨,慢慢收拢所有纸币,粗粗一看,竟大大超出了我的想象。

    “你他妈挺聪明啊!居然想到装白痴来乞讨!”一个不阴不阳的声音在我身旁响起,抬眼一看,原来是那两个潦倒的音乐家围了过来,他们眼里闪着嫉妒的火焰。

    “不是装,我本来就叫白痴。”我边把凌乱的纸币一张张叠好,边笑道。

    “知不知道这儿是谁的地盘?”一个音乐家问,不等我反问,他立刻指着自己鼻子说,“是我们两个的,按规矩你所有收入都该全部上交,看在同行份上,我们允许你留下十分之一,以后也都照这个比例分成。”

    ...

    说完我转身就走,虽然我喜欢音乐,却不想跟音乐家打什么交道,尤其是比我还潦倒的音乐家,但两个音乐家却不这么认为,他们一左一右拦住我的去路,边把一柄折叠刀在手中眼花缭乱地玩耍着,边装出恶狠狠的模样喊道:“留下钱,不然我们就给你放点血!”

    “刀子不是这么玩的,”我脸上挂着轻松的微笑,双手却闪电探出,两个音乐家还没明白过来,手中的刀子就已经到了我的手上,我手中双刀在两人脸颊上上下翻飞,二人吓得睁大眼一动不敢动,片刻后我把刀子塞回他们手中,用欣赏的目光打量着他们,点头笑道,“这样看起来精神多了,虽然不再像音乐家。”

    我慢慢走出甬道,身后,两个音乐家正摸着光溜溜的脸颊和下颌发怔。

    ...

    耳边响着熟悉的驼铃声,身子随着驼铃在缓缓起伏,嗓子干燥得像要裂开,腹中是饥火中烧的炽痛。

    “水、给我水!”我拼命叫起来,但声音连我自己都听不到,吃力睁开眼,看到的是缓缓移动的沙砾和骆驼不紧不慢迈动的四蹄,原来我是横伏在骆驼背上,像一条离了水的死鱼。一只干枯如鸡爪般的手伸到我的颌下,把我的头托了起来,我总算看到眼前这个干瘪的老头,他见我正半睁着眼望着他,吃了一惊,放开手嘀咕了一句:“你居然活了过来,真是奇迹!”

    ...

    甘甜的马奶一点点浸入我的咽喉,我拼命吞咽,干裂的咽喉开始觉得滋润,炽痛的肚子渐渐充实,体力也渐渐恢复。最后,我居然能抬手推开那个几乎要呛死我的水袋,喘着气清晰地说了声:“多谢相救!”

    “你是什么人?居然会说我们的语言?”方才那个人质问道,“你穿着大食人的衣衫,出现在鞑靼人废弃的营地,长得像宋人,却又会说我们党项族的语言!”

    我哑然,只在心中苦笑,难道我要告诉他我是华裔安梅瑞克国人?

    “快回答!野利将军在问你话!”有人粗暴地抓着我的胳膊把我架了起来,我虚弱得需要靠着他才能完全站稳。方才那个粗犷的声音又问:“你叫什么名字?哪族人?”

    我犹豫起来,总不能跟他说我叫皮特李吧?嗫嚅半晌,只好勉强道:“我叫白痴,大概应该算汉人吧。”

    “什么叫应该算?”抓着我的那人突然放开手,我立刻摔倒在地,他却毫无怜悯之心,抬腿踢了我一脚骂道,“看你吞吞吐吐的模样,多半是宋人的奸细,不给你点颜色看看你都不知道自己是谁!”

    说着他拔出了利刃,那金铁出鞘的啸声让我浑身一个激灵,却虚弱得无力反抗!

    “等一等,殿下,咱们这次出猎没多少收获,他好不容易活过来,也算是天意,就留他一命好了。”那个粗犷的声音出言阻止了我身旁的人,接着又喃喃道,“白、痴,这名字倒也顺口。”

    方才我只是按自己母语的字音说出自己的名字,想必他并不理解这名字的意思,所以也不觉得有什么特别,只对那个殿下道:“看他现在神志未必清醒,等回了兴庆再慢慢拷问不迟。”

    那个殿下愤愤地收刀,又踢了我一脚才对旁人吩咐:“把他给我绑在驼背上,小心看护,千万不要让他就这样死了。”

    我对那叫“野利”的将军生出一丝好感,对那个“殿下”则十分厌恶,趁自己被人搀扶起来时,我打量了二人一眼,那个将军生得豹头环眼,一副落腮胡煞是威武,年纪在四十出头,裸露的胳膊肌肉虬结,古铜色肌肤油光发亮,骑在一匹高头大马上尤显彪悍;那个殿下不到二十岁模样,相貌有几分英俊,白面无须,满脸骄悍之色。

    我再次被缚在骆驼背上,枯燥而漫长的旅程又开始了。这是一个几百人的庞大队伍,除了那些骑马的兵士和驮运货物的骆驼,杂在队伍中间的还有十几个被镣铐拴在一起的鞑靼人,男女混杂,被那些兵士用皮鞭像牲口一样驱赶着前进,我意识到自己本该跟他们一样的命运,只因极度虚弱才侥幸逃脱。

    一路上从那些兵士的闲谈中,我知道了那个将军叫野利莫仁,是个都统军,而那个殿下则被称作纯祐殿下,这次他们是带兵越过贺兰山,深入鞑靼人出没的戈壁荒漠去狩猎,猎物就是那些被铁链拴在一起的鞑靼人,他们将被带回大夏国的都城兴庆作为奴隶,而我则是被他们在归途中顺手捡来的战利品。

    大夏国的都城兴庆比我的想象要繁华得多,一进城门,两耳听到的便是各种各样的吆喝声和叫卖声,除了几个小孩追着我们看热闹外,人们对我们似乎早已见怪不怪。

    队伍转过一个街口,前面突然出现了一点骚乱,有锣鼓规律地敲响,一队人马迎面向我们走来,刚好拦住了我们的去路。

    “是楚王,咱们让路!”打头的野利莫仁说着立刻拔转马头让在道旁,他身后的纯祐殿下却大声道:“我是王子,凭什么要给他一个南蛮让路?不让!”

    “殿下不可鲁莽,”野利莫仁拉住纯祐殿下的马缰,“相国新进爵为楚王,威仪已与皇室宗亲相同,甚至凌驾所有宗亲之上,咱们是晚辈,理应避让。”

    纯祐殿下还想说什么,却被野利莫仁强拉过一旁,队伍也跟着闪到街道两边,目视着那队逶迤的仪仗缓缓从面前走过。数十对仪仗过去后,终于有一辆华盖马车辚辚而来,马车上是一个神情肃穆的老者,头戴金冠,身着锦袍,腰悬和田玉带,肌肤白皙,面容清秀,颌下柳须飘拂,除了眼中隐含的那一点阴鹜,该是个难得一见的美男子。

    “咦,这不是野利将军和纯祐殿下么?”老者终于注意到道旁的队伍,立刻示意车夫停车,但老者并没有下车的意思,只扶着车辕问,“听说你们去了贺兰山外狩猎,可有收获?”

    “回楚王,也就猎到十几个鞑靼生户,”野利将军在马上抱拳道,“现在鞑靼人都逃到更荒僻的草原上,要猎到他们可不容易。”

    老者理解地点点头:“是啊,多年无战事,皇上又废除了把流民充作奴隶的律法,如今要买到些健硕的奴隶也不容易啊。”

    “楚王可看看在下掠来的这些鞑靼生户,”野利将军忙道,“如果有看上眼的请尽管带走,或者回头末将给王爷送到王府。”

    “呵呵,野利将军盛情本王心领,可这怎么好意思?”老者捋须长笑。

    “王爷不必客气,能为王爷效劳是末将的荣幸!”野利莫仁说着垂下头,我注意到他脸上有不甘的神色,那纯祐殿下更是小声质问野利:“咱们辛苦掠来的猎物,干嘛要拱手送人?”

    “既然将军如此客气,本王就却之不恭了,”老者没有理会纯祐殿下的嘀咕,向后招了招手说,“浪烈,你就随便挑几个带回去吧。”

    一骥白马应声而出,马上骑手身材瘦削,年纪在二十七八上下,面目英俊深沉,目光亮如出鞘利剑,缓缓一扫,顿使原本就安静的长街更显肃穆。众兵士望向他的目光都有些敬畏,那纯祐殿下更是不自觉地闭上了嘴。那骑手控马缓缓在那些鞑靼俘虏面前走过,边走边用马鞭信手指点,立刻有兵卒把他挑中的鞑靼人从队伍中解下来,送到那老者的队伍中,不一会就挑出七八个,全是年轻健壮的鞑靼人,只留下些妇孺和老弱。

    “楚王,这里还有个特别的奴隶,还是你的族人呢,楚王何不挑选?”见那骑手挑走了所有身强力壮的鞑靼人,纯祐殿下终于忍不住发火了,狠狠一鞭抽在我头上,向那老者调侃道,“楚王何不仔细看看,说不定还是你在南朝的亲属呢。”

    头上火辣辣的痛,我在心中问候着纯祐的祖宗十八代,脸上却不敢表露出来,现在我的身份是奴隶,就如主人手中可以随意宰杀的牲口,在没有任何反抗能力前,我万万不能激怒主人,我能作的只有拼命昂起头,希望那个“楚王”能挑中我,即便是作奴隶,也该找个更横些的主人不是?只可惜楚王仅扫了我一眼,就淡淡道:“殿下何出此言?我任得静自从归顺先帝以来,在南宋便再无亲朋,我的亲眷是当今皇太后,是我的外孙仁孝皇上,也包括你,我的曾外孙。”

    说完老者挥了挥手,丢下满面通红的纯祐殿下扬长而去。

    野利莫仁见纯祐气恼难当,忙劝慰道,“算了,殿下,咱们近卫兵马外出狩猎,所有猎获楚王要抽取大半,这几成京师惯例,也不光是咱们倒霉。”

    “我不是为几个奴隶生气!”纯祐怒道,“我是气恼先帝竟立一个汉女为后,结果任由一个南人在我大夏作威作福,乱了我党项羌人、尤其是我拓拨一族纯净的血脉!”

    “殿下噤声!”野利莫仁忙低声道,“这话万不可再说,要传到皇上耳朵里,你就是王子也难免获罪,拓拨一姓早在大唐时就改为李,你现在是叫李纯祐。皇上推崇汉学,最不喜人有恢复祖制之心,这一点你千万要牢记!”

    李纯祐还想说什么,却听野利莫仁道:“咱们快些回去吧,宝燕公主该等急了。”

    “你们终于回来了!”队伍刚到一座辉煌府邸外,一骥枣红马便从府门内飞射而出,一个全身火红的少女在烈马还没停稳前便从马鞍上飞身而下,翩然如蝴舞鹰翔。

    野利莫仁忙翻身下马,对那少女抱拳为礼,李纯祐眼中则闪出难得一见的笑意,叹道:“妹妹如此英武,不知我大夏国有哪位勇士敢作你的驸马?”

    红衣少女骄傲一笑,把手中马鞭和缰绳甩给追出来的随从,大大方方地说:“全兴庆府除了浪烈,还没有让本公主看得上眼的勇士。”

    见妹妹提到浪烈,李纯祐的脸色立时阴了下来,愤愤道:“别提那家伙,要不是他,我们这次也不会空手而回!”

    “空手而回?”她把眼光转向奴隶队伍,立刻怪叫起来,“怎么尽是些老弱妇孺?连一个青壮也没有?”

    “青壮都被浪烈那家伙挑走了!”李纯祐更是生气,“全都成了楚王的财产!真他妈像强盗一样。”

    “也不是啊,”野利莫仁笑道,“这里好歹还给咱们留下一个。”

    在野利莫仁的示意下,我被几个兵卒从驼背上放了下来,经过这几天的休息和马奶的喂养,我的体力已恢复大半,站在地上倒也不觉吃力,只是手脚还有些酸软。

    红衣少女在不断打量着我,我也打量起她来,她不算太漂亮,却有一种不施脂粉的野性美,尤其那一头漆黑发亮的长发,随意地披散肩头,更添几分飘逸之感。

    “嗯,身架还不错,”少女围着我转了一圈,就像在审视一头牲口,然后对我命令道,“把嘴张开!”

    ...

    “不是不是,这家伙的命比谁都长!”李纯祐忙道,“我们在戈壁滩上发现他时,他已经被晒晕了过去,被我们带走后又昏迷了十多天,这段时间就靠着一点马奶吊命,居然也活了过来,你看他现在这模样,哪像昏迷了十多天才醒来的人?”

    “是吗?”宝燕公主将信将疑地打量着我,跟着飞起一脚向我腿弯踢来。事发突然,我完全来不及躲闪,只凭本能躲过她尖利的牛皮靴尖,任她的脚背击中我的腿弯。她脚上力道居然不小,使我的身子也晃了一晃才站稳。

    “下盘还算坚固,反应也不慢,”她赞许地点点头,“叫什么名字?哪族人?”

    我老老实实地回答道:“我叫白痴,是汉人!”

    “对了,你是汉人怎么穿大食人的衣服?出现在鞑靼人活动的地方?还懂我们的语言?又是谁把你缚在地上?”李纯祐突然想起了这一节。

    心知不给他个合理的解释,多半又要受皮肉之苦,我只好半真半假地说:“我是跟随大食巨商往返东西方的苦力,在刚走出沙漠时遇到劫匪,和商队走散,被劫匪们绑在地上等死,以前一直跟着主人走南闯北,所以会好几种语言。”

    李纯祐将信将疑地盯着我,似乎还想问什么,宝燕公主已不耐烦地挥手道:“我不管你过去是谁,既然成了我们的俘虏,就安安心心做一个好奴隶,我要让几位武功师父来训练你,希望你能刻苦训练,争取在短时间内成为一名优秀的斗奴!”

    我被稀里糊涂地带进了那座府邸,在兵卒监督下草草洗去一身尘土,换了身衣衫,然后我被兵卒们交给了几个“师父”,不过看他们的模样倒像是些训练有素的武士。

    几乎没有休息,师父们便轮番对我进行了简单的测试,幸好只是简单测试,我仍被他们击倒了七八次,手臂上也平添了两道新的刀伤,直到我再也爬不起来他们才停手,这期间有两名师父也被我击倒在地,一个被我拧断了双手,一个被我击碎了咽喉,想来他们再没机会作什么师父了。余下的几位师父对我的身体素质十分满意,甚至对我有了一丝畏惧,信誓旦旦地向观战的李纯祐和宝燕公主保证,只需两个月,就能把我训练成最好的斗奴。李氏兄妹对这保证大为兴奋,对我在测试中表现出的狠辣更是十分满意。

    与我同时受训的还有几个人,有鞑靼人、乃蛮人和契丹人,他们受训的时间都比我长,却不如我更得师父们“器重”,每一次受训几个师父都要把我完全累爬下为止,我知道他们是在为两个残废了的同僚报仇,所以我不嫉恨他们。何况这一切不过是游戏,我忍受这些只不过是想拿到南宋的《易经》,挣那属于我的十亿元而已。

    为了少受点皮肉之苦,我不得不拼命训练,在短时间内就要掌握基本的刀法,比几个同时受训的同伴进步大得多。这期间我和他们也成了朋友,我很快就学会了他们的语言,也从鞑靼人那里知道了“斗奴”到底是怎么回事。

    “见过宋人斗鸡斗蟋蟀,或者金人斗狗斗牛吧?”那个叫巴尔达的鞑靼人在解释这一切的时候,面色异常平静,“训练奴隶用来相互拚杀决斗,供主人赌博娱乐,这是从辽国传下来,如今盛行于金、夏贵族间的游戏,被训练来决斗的奴隶就叫斗奴。”

    对这我早已猜到几分,倒也不觉得意外,只笑问:“这样的决斗经常要死人吧?”

    巴尔达怪异地望了我一眼:“这样的决斗通常是不死不休。”

    我愕然片刻,忍不住问:“你们就没有想过逃走?”

    “刚被抓来的时候想过,”巴尔达还是那副淡漠的表情,“不过所有尝试者都没有一个成功,现在西夏的皇帝正在逐步废除奴隶,还奴隶以自由。另外,主人对有功的奴隶也有赏赐,最高的赏赐就是自由,所以大家都在坚持,希望能熬到自由的那一天。”

    我暗自叹息,只能暂时认命,把自由的希望寄托在别人身上。

    训练期间李氏兄妹经常来看我,他们对我寄予了很大的希望,这从他们殷切的眼神可以看出来,他们的目光甚至有些焦急,我不知道他们要我和谁去决斗,但我知道,训练结束的那天,大概也就是我去杀人或者被杀那天,每想到这我就万分沮丧。

    无论我多么地不愿意,这一天终于还是来临,决斗的地点就在我们训练的那个封闭的场地,当对手从甬道内走出来时,我十分吃惊,即便知道是游戏,我还是犹豫起来。

    我的对手有两个,一个是鞑靼人巴尔达,另一个是契丹人,他们都是我的伙伴。

    “你们只有一人能活着出来!”李纯祐在高墙外俯视着决斗场,对我们高喊道。

    我握着作为武器的短刀,小声对两个同伴说:“咱们为什么要拚个你死我活?干嘛不想想别的办法?”

    “没有别的办法,”巴尔达平静地摇摇头,“上面有武士用箭指着我们,如果我们拒绝决斗,他们会毫不犹豫地把我们三人一齐射杀。除了决斗,我们没有别的选择。”

    “我不想杀你,但我也不想死在箭下!所以,不是你死,就是我活!”那个契丹人嚎叫着凶狠地向我扑来,短刀划向我的咽喉,没有一点犹豫。几乎同时巴尔达也向我扑来,他完全清楚我的实力,如果不和契丹人联手,他们连一点机会都没有!

    我暗叹着迎刀而上,选择自己受伤最小的角度侧身从他们的刀隙间穿过,曾经受过的特殊训练和几个师父对我严厉的报复使我的刀法远超过了他们,就在我们身形交错而过的瞬间,我的刀已从巴尔达喉间一划而过,他滚烫的鲜血立刻喷了我一脸,完全没有停顿,我的短刀反手甩出,扎入了错身而过的契丹人的后背。

    “啊——”契丹人长长地惨叫着,反手想把背上的刀拔下来,却怎么也够不着,我木然望着他无助地挣扎片刻,然后我在那刀柄上补了一掌,总算结束了他的痛苦。抹抹胸膛上被划开的浅浅伤口,我在心中安慰自己:幸好,这一切只不过是游戏。

    “看!一招!仅仅一招!我没说错吧?”高墙外传来我一个师父兴奋的声音,“他的刀法远远超过所有同伴,已经成为最优秀的斗奴,咱们完全可以与楚王一搏!”

    “不错!你们辛苦了!”这是李纯祐的声音,夹杂在宝燕公主兴奋的尖叫声中,“让他好好休息养伤,十天后咱们就和楚王一决高下!”

    听到这话我才知道,这次还不是正式的决斗,这只不过是对我的一次考验,巴尔达和那个契丹人不过是供我练刀的祭品,望着倒在血泊中一动不动的两个同伴,我既愤怒又万般无奈,不禁举刀对高墙外的李氏兄妹发出愤怒的咆哮。

    十天时间很快过去,这期间我的训练量有所减少,胸口上的刀伤也很快痊愈,几个师父对我竟有些恭敬起来,我知道,这像是主人在让斗鸡出战前,最后让它享受一下优待一样,甚至,他们还给我找来了一个女奴。

    那是一个鞑靼女奴,我依稀记得是和我一同被野利莫仁掠来的,是那些女人中最年轻的一个,她像所有鞑靼女人一样长得十分健壮,却一点也不漂亮,不过经过刻意的梳洗装扮,尤其那件把她结实的长腿和鼓胀的胸脯全都凸现出来、完全遮不住那成熟身体的新衣,还是立刻勾起了我的欲火,这一个多月来受到的非人待遇,以及第一次用刀杀人后的心理压力,使我浑身充满暴戾之气,需要找个途经宣泄。

    ...

    我从她胸脯上游上去,胡乱啄着她的脖子脸颊,她转开脸躲避着我的嘴,我粗暴地扳正她的头,然后,我就看到她那双噙满泪水的眼睛。

    那是什么样的眼神啊,是那样的无助和凄苦,立刻使我浑身冰凉,欲念陡消,我想,我在沙漠中被人当成牲口鞭笞的时候,就是这样的眼神,我万般无奈地把刀挥向同伴的时候,也是这样的眼神,我知道被人当成牲口践踏尊严的痛苦,所以我可以被人当成牲口,却无法把一个同类当成没有感情的牲口,哪怕这一切不过是一场游戏。

    胡乱地为她掩上衣衫,遮住了她赤裸的胸脯,我从她的身上滚下床来,一动不动地缩在床脚,呆呆地望着从窗口透入的月光,以及沐浴在月光中那几点隐约闪烁的星星。

    ...

    那是一种尊敬的目光!

    第二天正午时分,我被几个兵卒在手臂上烙上了一个寸长小剑的标志,这是斗奴的标志,这标志对普通人来说或许是一种耻辱,但对奴隶来说却是一种荣耀,斗奴在所有奴隶中最受尊敬,是奴隶中的勇士,最有希望获得自由成为主人身边的武士,当然,也最有机会战死在决斗场。

    黄昏时分,我作为正式的斗奴被李纯祐兄妹带着出席了楚王任得静的家宴,从贵族们的闲谈中,我终于知道这次斗奴盛会是源自金国的挑战,金国皇帝完颜亮十年前篡位夺权后,用了十年时间巩固帝位、剿灭异己,如今开始征集民夫兵卒,积极备战,意欲挥师南下一举扫平南宋。同时传书夏国皇帝,将派出皇室宗亲在近期出使大夏,显然是想和夏国结成攻守同盟,随行的除了大金国勇士名将,还有五名金国最好的斗奴,要与夏国皇帝李仁孝约斗于兴庆,为这次盛会助兴。

    任何人都看得出来,完颜亮这次是要恩威兼施,为南侵扫平西面这不确定的因素。同时这次斗奴盛会,也将成为大金国武功的展示和炫耀,如果金国训练出的奴隶都能技压西夏,那对夏国的军心和士气都是一种极大的打击,届时主张依附金国的势力必将占据上风。而楚王任得静这次家宴,就是一次挑选夏国最好斗奴的聚会,无数皇亲贵族都带来了自己最好的斗奴,以期能代表夏国与金国斗奴一决高下,我有幸作为皇子李纯祐和宝燕公主的斗奴参加了这次聚会,不知道是该感到荣幸还是该感到悲哀。

    家宴在王府后花园举行,众人围着一个巨大的铁笼子席地而坐,面前的矮几上摆满酒肉瓜果,我一看那铁笼模样,就猜到那是斗奴的决斗场。

    在所有客人都到齐后,楚王任得静才姗姗而出,他的身后像影子一样紧跟着标枪般挺拔冷厉的浪烈。众人纷纷站起来施礼,比王子李纯祐到来时还要恭敬,任得静抬手招呼大家坐下后,清清嗓子正要说什么,只见一个近侍飞奔而入,在他的耳边嘀咕了几句,他面色微变,忙对众人拱手道:“诸位稍坐,容本王出去迎接一位贵客。”

    任得静匆匆而去后,众人不禁窃窃私语起来,不知道谁有这么大的面子要楚王亲自出迎。正在互打探,只见一个年纪在三十六、七,作商贾打扮的中年人在任得静和几名随从引领下进来,众贵族一见那人模样,慌忙起身行礼,却被那人抬手制止道:“我这次是信步而来,一切礼仪均免,你们就当我是一名普通客人好了。”

    众人唯唯诺诺地坐了下来,一见来人雍容和众宾客模样,以及噤若寒蝉的李纯祐兄妹,我突然意识到,来人该是西夏的一国之主,年轻的皇帝李仁孝,这名字我还是从巴尔达口中听来。

    来人在上首落座后,见众人立时鸦雀无声,他便淡淡道:“斗奴陋习,数年前即为朝廷所禁,只是这一次金国成心挑衅,诸公自楚王以下俱不甘心认输,我也就不便阻拦,不过大家要记住,仅此一回,下不为例!另外,传谕所有斗奴,只要能战胜金国对手,我不仅要给他和他家人以自由,还将授予他勇士的称号,赏金千两,如果他愿意,还可直接被任命为百夫长,在近卫军中任职。”

    侍从答应后来到斗奴们聚集的帐篷,高声宣示了那道口谕,我心中生出一丝希望,看来有机会获得自由,只要我不在乎杀人,其实不管我在不在乎,不也得杀人?

    决斗终于开始,斗奴们被一对对赶进那个巨大无朋的铁笼子,拚斗到只剩最后一人才被放出来,我不知道决斗是按什么顺序进行,只记得自己连杀二人后,才获得到小帐篷中休息的机会,这样的帐篷有好几个,每一个都有兵卒重重守卫。

    我疲惫地躺在躺椅上,两个女奴在为我按摩放松肌肉,帐篷外不时响起贵族们的欢呼和怒骂,以及斗奴们歇斯底里的嚎叫和金铁交接的刺耳脆响,间或有金属入肉的闷声直钻入人的心底。就在这时,帐篷外突然传来小声的争吵,我疲惫得懒得睁眼去看,其实我两次杀人一共只用了三刀,并没有消耗什么体力,但心灵的疲惫远远超过肉体。

    “对不起公主殿下,你不能跟斗奴接触,这是为你的安全考虑。”

    “我的安全不用你操心,再不让开看我不把你鼻子割下来!”

    争吵很快有了结果,帐篷帘子一掀,钻进了一身红装的宝燕公主,紧跟着她进来的还有两个手足无措的兵卒。

    “白痴,你下一个对手就是楚王府最厉害的那个白种斗奴,如果你赢了他,我赏你十个女奴!”宝燕公主说着把一个酒壶扔到我的怀中,“先赏你一壶烈酒,只要你能杀了他,便可以代表我大夏国出战了!”

    白种斗奴?我心中一颤,突然升起一种不寒而栗的感觉。慢慢睁开眼,我冲兴奋得满脸通红的宝燕公主呲牙一笑,邪邪地道:“女奴我没兴趣,你还差不多。”

    宝燕公主一愣,脸上换成了另一种红晕,深盯了我一眼说:“你是第一个敢对我说这话的奴隶,不,男人!希望你有命活着回来。”

    说完她转身钻出了帐篷,我慢慢拿起酒壶,任那壶烈酒毫无阻碍地涌进我的肚子,一团烈火渐渐从我腹中升起,但我心中的寒意却不见减少一分。

    白种斗奴?不会那么巧吧?我在心中叹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