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吻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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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莲亦即赛斯。沃勒的亲吻,一如美国联邦调查局头号通缉犯的指纹,属于珍贵的收藏品,算得上是崇拜的对象。假如你有幸获得一次亲吻,建议立刻购置一套发光酶检验装备,回到家在不洗脸的情况下,取得吻痕的模块,在夜光下盯着那片蓝幽幽、模糊不清的图片回味激动的情绪;要是你觉得那套设备过于昂贵,那么这里有一个更加匪夷所思的建议——说服艾莲在吻你之前涂满口红,回家后你就可以直接使用廉价的保鲜膜来对这珍贵的痕迹进行定型处理了。
博得艾莲一吻珍贵的原因有两条。第一,不论在中国还是国外,他的个人魅力总能吸引大量异性的注意,而他所采取的不冷不热的客气态度,虽然会叫一部分人望而却步,同时也让另一些人更加为之痴迷;另一个原因是,直到他三十多岁抛弃妻子离家出走之后,据称只和两个女人有过关系——其中之一他的妻子,另一个则是他在美国的情人——而那个情人据讹传后来被他干掉了。因此我们不难得出一个结论,与这家伙亲近不但难上加难,而且十分危险。可是,却没有多少人知道,他在中国也曾经轻易地献过一吻,当然,这在那天的调查展开之前,无非是件小小的插曲而已。
那一天夜幕快要降临的时候,小商场里的最后一批客人被催出了门。部分顾客在离开时都感到商场高耸的广告招牌在他们背后留下阴影,于是不得不回头流连忘返地再看了一眼——也可能是看店里面的商品吧。正在这个时候,艾莲告辞生病的麦涛,钻进计程车。车子从后面的楼区开出来,绕过小型商场,呼啸着开远了。
他原有的对于那位护士小姐的担心,上车后突然一股脑地消失了,如果凶手真的把第二个可能的线人也灭了口,那倒至少证明了麦涛看似毫无理由、异想天开的猜测有了真实的可能。
他的眼睛有些酸痛,便一直眺望着车窗外、河岸边青翠茂盛的树林。他的出发点是运河的一头,目的地并不太远,在运河的另一头。道理笔直又顺畅,不一会儿就开到了。
艾莲本以为接他的人会是陈芳,要不然就是老雷这样熟识的朋友。可当他一下车,看到那里站着两个穿制服的警察——那制服和两周前他从机场出来被带走时警员穿得一样——新款的黑色代表了凝重,他多少有些吃惊。然而不管他做何想法,那两位警员,必然是刘队派来接他的。
虽然艾莲没能记起这两张曾在刑警队会议室出现过的面孔,那两个人倒是一眼认出了他,冲马路对面招招手“艾先生,这边。”
其中一个笑了笑,对艾莲继续说道:“这一次又要看您的啦。”如果换作麦涛可能会听出其中若有若无的讽刺意味来,可艾莲十分友好地客气了一番。另一位警员很显然不太善于交流,只略微点点头。
三人一起穿过大桥,向着案发现场走去——即使无人带路,就连最迟钝的人也可以发现不远处发生了大事——警灯闪耀、人头攒动。
艾莲刚到一所小区的大门口,有个人在背后叫了他一声:“艾哥哥,你来啦。”
他很意外地回了头,只见身后站着个女孩儿——因为雨后天气凉,这次穿了件深绿色的紧身短外套,长长的袖口边团了几簇柔柔的小绒毛,算是这紧张场合下唯一的亮点;她的眼睛因为见到艾哥哥,很俏皮地眨了眨,又说道“我就知道你或者麦哥哥会过来的,要是你们一起来,那就更加好玩儿啦。”
好玩儿?艾莲可不这么想,他又回头看看带路的警员,示意他们先过去,自己马上就会赶到。那两位中眼尖的,认出这女孩儿是队长家的千金,也识趣地走开了。
“你怎么来了?”艾莲问,把女孩儿拉到大门边。
“我不能来吗?再说,是吵闹的警笛把正在散步的我吸引过来的,这可不能怪我。艾哥哥,是不是死人了。”
艾莲不知道刘颖轻巧的说话态度,是出自她的少不经事,还是如同现在的年轻人一样,带有一份要命的近乎冷酷的好奇心;只得淡然回答说:“我也不知道,刚刚过来,”随后抱起双臂“这种热闹不是你该看的,回家吧。”
女孩儿“嘁”了一声,双手换住他的腰——这动作叫艾莲又有些紧张——这场面要是刘队看到了,自己该怎么解释?
她靠在他身上,并不说话,暖暖地枕着他坚实的胸膛。这动作,在数年前艾莲还没有出国,刘颖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曾经做过了无数次。可眼下,却叫艾莲既紧张又担心,他很清楚,这是个独立的女孩儿,在没有自己的四年里,依然生活得不错;可他越是想到她对自己的这份亲昵不是出自依赖,就越是觉得这里面包含了更加深刻而复杂的感情,因而也就有些害怕。他知道自己的缺陷,因为这种缺陷的存在,他就不愿意伤害那些对自己的好感的女孩子;然而由于他的另一个该死的态度,他又从来不愿意硬生生地拒绝。
可这工夫实在不是儿女情长的表现机会,他让她抱了一会儿,尽量柔柔地说道:“好了,乖,回家吧。出了大案子,我要过去看看,听话。”
不料,女孩儿抬起头,泪眼潸涟“艾哥哥,我害怕。”
害怕?艾莲有些机械地打量着她,什么意思啊?她是故意这么说么?看起来不像,可
他当时并没有想到,刘颖的担心,日后也和这错综复杂的案子联系在一起。
“好啦,等我办完事,就去看你,好吗?”
这算什么?一个愚蠢的补充!别人可以瞧不起你,但你永远不能瞧不起自己;别人可以吹捧你,你却永远不能自吹自擂。艾莲,你以为你是谁?你认为近乎奢侈的抽出时间分身去看看那个满心希望的女孩儿,就是对她最有人情味儿的一种怜惜?艾莲在中国犯下最为严重的错误,就是他的冷酷把刘颖最终推上了不归路。
刘颖仰着头,忽然闭起了眼睛“艾哥哥,我听你的,可是,你得亲亲我。”
在女孩儿闭上眼睛的一瞬间,艾莲也就明白了会有这样的要求“好吧,不过,我还有一个要求。”
“嗯?”刘颖不断闪动着惊讶的大眼睛,满怀乱撞的小鹿随着艾莲下面说的话很快磕在墙上撞死了。
“我希望你能和你爸爸和解。”
女孩儿失望地叹了口气,可即使如此,她还是强装了笑脸“好吧,只要是艾哥哥你的要求,我都会满足。”说完,又闭上了眼睛。
艾莲似乎根本没有听出弦外之音,好像完成一个交易似的,把嘴温和地凑了过去。
是的,一个交易,伴随着讨价还价,却不论如何完成了刘队交给自己的任务——而不管做父亲的是不是希望有这种方式来达成目的——艾莲会不会感到如释重负?
艾莲缺乏感情,因而就不会在这时候像麦涛要命的咳嗽一样,把自己惹红了脸;他低下头,在她的眼皮上,轻轻地碰了一下,在接触她的睫毛时,他感觉它们微微地抖动了一小会儿。
可既然是一个交易,兑现的时候总得稍微认真一点儿,他于是并没有太过敷衍,以免待会儿被罚再来一次。他碰触了她的皮肤,反正又不是要接吻,他觉得这样做恰到好处。
这样奢侈地亲热了一小下之后,艾莲总算没有大伤风景地再次提起自己的那些要求,来提醒交易对象。他低声耳语了一阵,女孩儿满是幸福地点了点头,终于不再紧紧地依偎着他了。
艾莲又是几句叮嘱,便转身离开了。
“艾哥哥!”女孩儿忽然在背后叫道“我能不能跟你一起去现场看看?”
“啊?”艾莲这次再也没必要掩饰自己皱起的眉头了“那怎么行,现场可不是好玩儿的!”
“我就是去看看,反正有你呢!”
天呢,一块橡皮膏药!他简直不知该如何是好!女孩儿不由分说地拉住他的胳膊,拽着就往楼群里走。
正在这时候,刘队怕是早已等得不耐烦了,从出事的那栋楼后面转了出来。
刘颖也看到了父亲的到来,赶紧躲在艾莲背后。
刘队走到近前,脸色僵硬得吓人,这在平时并不多见。即使谁都不难看出,近日来队长的心情很糟糕,都是被案子搅得;可当他面对艾莲的时候,总之要从硬绷绷的嘴角边会心地挤出一个微笑来。
可这一次,他却什么表情都没有,直视着艾莲的脸“你在这儿站着干什么?麦涛呢?”
艾莲正不知道该如何解释,听到对方提起麦涛,忙不迭回答说:“麦涛生病了,我先过来看看。”
刘队点点头,这时候才借着亮光看到艾莲身后还有个人“这是”待他看清是自己的女儿后,出于震惊而近乎责备地大声说道“你怎么把她带来了!”
“我”艾莲一时语塞,不知如何解释。
“那不怪艾哥哥!”见到艾莲窘迫,这平日里恐惧父亲威严的女孩儿,早已过去了的青春期那份逆反情绪得以爆发“是我找来的!那又怎么啦!”
男人是好面子的,特别是在人前受到了孩子的顶撞,叫人不能容忍;可也是由于这个原因,当着不少警员的面,他与孩子吵闹,则更加有失身份;刘队同时也察觉了自己刚才的失态,对艾莲有些抱歉,这时候也就僵住了,不知怎么收场。
艾莲赶忙插话“好了,颖颖,你先回家吧。刘叔叔,这事儿也不怪她,好了,我们走吧。”
女孩儿不再坚持,一转身掉头跑掉了,忽而又突然转身“艾哥哥,有件事不,算了没什么”她欲言又止,最终消失于黑暗中。
一个错误:你怎么可以当着别人的面,显示出自己比一个做父亲的拥有更多的说服力?遗憾的是,美式文化已经在艾莲心底悄无声息地扎了根,他竟然没有意识到。
好在刘队与艾莲多年交情,不会因为一点小事翻了脸——可谁又能小瞧了潜移默化的威力,敢担保再好的交情不会因为一件件接连不断的小事而最终土崩瓦解?不过眼下有棘手的工作,谁也没有再提起这份不快来。
艾莲的到来,总算是给刘队吃下了半颗定心丸,他一边走一边介绍案情,可艾莲一头雾水。
“死了个女的,不是小人物,出版社的总编。挺惨的,但谁都能瞧出来,还是那家伙干的。这一次倒是省了事儿,都不用怀疑她丈夫了,男的是某电视台的记者,正跟国外采访呢!用不着怀疑,一起出去的同事可以作证明,再加上非洲离这儿远隔万里!啊,对了,没找到照片,这有点儿奇怪。我接着说,还是被勒死,舌头也不见了,戒指丢了,跟着那手指头一块,这倒是和最初的案子差不多。尸体高度腐烂,不过还没到白骨化的程度,房间里的味道就不用说了。她正在休假好了,我们到了,嗯,你能闻见什么吗?”
“不能。”艾莲用力摇摇头。
“妈的,要是谁再敢说这种新式建筑隔音不好,我就抽他嘴巴,连味儿都隔,别说声音了。”
艾莲觉得这逻辑有点儿问题,声音是可以透过墙板传播的,气味却不行。不过一想到刘队此时的心情,他也就没当回事。
一路上,他早就注意到这是一栋新式建筑。十分宽绰的走廊,一间间紧闭的巨大房门,冷色调处理过的墙壁,隐隐还挂着施工装修的味道,也许半年前,至多一年前交的工。绝对有钱人住的地方,环境也还不错,如果能把河岸对面的破旧平房推了,房主大人们也许更加满意。楼下停着的车子以及楼上人们的衣着,嗯,金领人士们的最爱。
又是由于他的特性,总习惯按照各行各业的角色来思考问题。他想到死者及其丈夫的职业,便认为住在这样的地方——当然,是在没出命案之前——应该是个不错的选择。当然,因为他对中国新兴事物还不完全熟悉,因此考察也就不能面面俱到。
他又瞥见楼道里似乎正在哆嗦的两个人——一个几近中年,衣着得体;另一个很是年轻,穿着管理员的制服。
艾莲的视线从两人以及做记录的警员边上掠过,在门口停下。灰色的房门半开着,一股令人窒息的味道弥散出来。
“好了,我们到了,”刘队在侧面一站“做好心理准备,里面的玩艺儿挺吓人的。”
艾莲微微一笑,没有接过警员递过来的东西——用不着那种透出卫生球气味的东西——他的鼻子,足以容忍任何气味。
深吸一口气,他拉开门走了进去
人们有一种习性,大概是缘于社会性。举例而言,某个新兴行业,在它最开始出现的时候并不一定立刻引起人们的注意,然而,当从事者的高工资和优厚福利在更多人面前晃悠的时候,越来越多的后继者就会蜂拥而上,直到把这种工作填到人满为患的局面为止。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比如某个作者开创了某种手法,至少在市场上深受欢迎,于是跟风成为潮流,越来越多的仿制品随即也就出现,直到市场过饱和,仍然有不少人前仆后继、大义凛然;直到市场完全容纳不下,这些人就把目光投向下一个新兴事物。
有趣的是,人类有这种习性,动物也有,比如说——苍蝇。在尸体腐烂的头几天,被那种“鲜美”的气味所吸引,丽蝇和麻蝇会在尸体上产卵——当然,嗅觉敏感的家伙总是拔得头筹、占尽先机。然而尸体是如此肥厚又庞大,宛如一个巨大的市场,后来的也不至于分不到一杯羹。于是越来越多的苍蝇凭借着它们生存的本能,赶来这份美好的家园。只要条件适宜,大约两个星期之后“宝宝们”渐渐长大,开始化蛹,最后飞走。它们也和人类一样,当这个“市场”趋于过饱和,它们的子女已经没有合适的生存空间之后,就不会再有苍蝇飞来产卵。也就是说,通常的规律是,苍蝇们不会返回同一尸体进行第二次产卵。因此在法医昆虫学工作者面前,一旦拖到了这个时间段,依靠苍蝇来分析死亡时间的作用就降低了。你可以通过“蛆宝宝”的成长形态来分辨它们处于哪种“年龄”可如果它们变成成虫,外貌上的特征就太小了。这跟人类一样,你能否准确地说出,眼前的这个男孩子究竟是十八岁,还是十九岁呢?
幸运的是,昆虫学家发现了新的方法来进行这项工作,那就是演替的观点。估计死亡时间的重点从单个苍蝇和物种的生长周期转移到尸体腐烂的各个阶段中在尸体和尸体周围出现的所有昆虫和其他节肢动物的演替模式上。当丽蝇和麻蝇的“宝宝们”将尸体上湿润柔软的组织拖走后,尸体就开始发干并招来蠹虫这种动物,他们吞食发干的皮肤和软骨,对多汁的食物不感兴趣。再后来会出现一批欺负弱小的捕食者——它们的孩子没本事袭击其他带有甲壳的昆虫,只好跑来找些剩余的蛆虫充充饥。而当这些甲虫孩子长大之后,突然对蛆虫丧失了兴趣,开始转而寻找变干的组织为食,进一步推动尸体的消亡进程。当然,在最后阶段,会有一些凶悍的大家伙登场,比如说某种胡蜂,震动着灵敏的翅膀呼啸而来,抓住甲虫带到空中,用它们尖利的刺给那些可怜的弱者们来上一下,然而再通过产卵器,将下一代输送至甲虫体内。幼虫们醒来后,会从麻醉了的甲虫体内开始蚕食这就是牵扯到许多动物的所谓演替模式,除非被打断,这种模式将一直持续下去直到尸体化成白骨。值得一提的是,所谓大自然的弱肉强食,在昆虫身上,与人们一般想象的“羊吃草、狼吃羊”相比,来得更加凶残,也更有说服力。
然而,并不是所有的人都了解这些内幕,鉴于昆虫们大多长得不那么可爱,人们也往往缺乏了最起码的关注和天真的同情心。然而,艾莲则不然,他曾经了美国法医昆虫学家让。高尔夫先生接触过一段时间,对昆虫学在刑侦上的应用深感兴趣。那还是他去美国之前,用一顿又一顿价格低廉的饺子,换来了大量宝贵的昆虫知识与研究数据。而后,他又不顾众多女生的尖叫和白眼,在自己家里偷偷养了一段时间的蛆虫。这也算得上是唯一降低他在异性眼中魅力的因素,遗憾的是,她们中绝大多数对这情况一无所知。时值1999年,麦涛只要一想起这件事,还是会觉得五脏六腑一阵翻腾。
艾莲推门而入,这时候,那些同行——如果正在工作的警员可以算是他同行的话——他们的身影就一下子在艾莲的视线中消失了。他先是注意到了随处可见的苍蝇成虫,尽管现场可能经过了一些处理,但为了不破坏尸体,胡乱喷洒杀虫剂绝对是被禁止的行为。因此即使有人打扰,那些小动物们依然懒得理会,按照它们风格各自行事。
随着艾莲离卧室的距离越来越近,难闻的气味也就愈发浓厚起来,甚至在空气中,你都能看到一团团棕黄色的烟雾。有那么一瞬间,他恍惚在烟雾中看到了撒旦的影子,又转瞬即逝,便不易察觉地撇撇嘴,笑了一下。
然而这笑容却恰好被法医孙靖看在眼里,感到有些不快。这家伙在杀人现场也能笑得出来?!
孙法医二十七八岁上下,头顶微有些秃,看来早晚也会变成刘队那副“麦当劳”造型;他的眼睛挺大,却因为发胖的脸孔和单眼皮挤得有些显小;身体中等,其貌不扬,看得出来不受女性宠爱,倒也符合不怎么好色的性格;然而你若因为他的外表便轻易下出结论便大错特错了,与艾莲年纪相仿的他,已经获得了博士学位,同时也并非只懂得理论研究的学究派,在现场勘查和尸体辨别上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但这位同样颇有造诣的年轻专家,对艾莲却并无好感。他轻轻啐了一口,而后继续自己的工作。
不料那个该死的艾莲,走进卧室,环顾了一下四周:那张柔软舒适的大床,已经变成了昆虫的乐园;还有那具显眼花哨的尸体,他的目光在那儿停留了几秒;随后来到法医身边背靠着中央空调蹲了下来。
尽管不大认同,法医却好奇地看着他戴上薄薄的医用手套,轻轻地翻起尸体下面的垫子。他起初对这动作不太理解,忽然间意识过来,禁不住十分诧异:尸体下面的垫子上干干净净,而尸体盛放的被单上却有大量血迹。即使说,这里并非杀人现场,至少,这张床不是!否则,床上如此多的出血量,总应该渗到下面的垫子上。
两人相视一眼,法医说道:“你是怎么知道的?”
“因为昆虫的迹象。”
“怎么解释?”
“因为吸引苍蝇的东西,并不一定只有腐败的气味。任何动物尸体如果没有经过处理,都是从内部开始腐烂的。然而腐败的气息,却不能在两个小时之内就传播开,可苍蝇却有可能在这段时间找上门来。有可能是受到了血腥气的驱使,当然这也不一定,否则一大群苍蝇像鲨鱼一样飘过来未免有点儿太搞笑了。但不论如何,我们人类所不能分辨的气味,苍蝇却出于本能轻易地做到了。在这所房子里,有两个地方,苍蝇的活动迹象比较明显,其中之一,当然就是这间卧室,而浴室是另一个地方。这就是奇怪的地方,苍蝇为什么会穿越尸体,跑到别的地方去产卵呢?就算那地方也有血腥味,但它不应该适合幼虫生长,苍蝇凭借本能行动,应该不会做出傻事。唯一合理的解释是,它们被误导了。而且浴室特有的湿热环境,也可能对苍蝇产生影响,使它们认为,这个地方等同于尸体,便于后代生存。可这些想法,顶多也只是想法而已,我需要在现实中得到证据,这垫子的干燥状况就是其中之一。”
艾莲说完便站了起来,眼睛眨都不眨地盯住尸体。
刘队搞错了吧?他是心理研究者,还是昆虫学家啊?法医不禁错愕,他同时也看出这家伙对于犯罪现场的细节有超人的敏感。可还有一个地方不对劲,为什么在前几次的案子中,这个家伙还吊儿郎当、说话不着边际,而如今摇身一变,俨然成了行家里手?不过,他很快又想到,前两宗案件中,艾莲没有机会接触第一时间的现场,缺乏可追寻的线索。
艾莲依旧盯着那具尸体:死者当然就是房间的女主人,某家出版社的总编。她生前穿得很少,一件低胸的半透明内衣,一条黑色的吊带袜——当然,已经变了颜色,上面还有一块块棕色的腐败印记,这时候,那衣物就分外的露出异样的“性感”来。尸体仰卧在被单上,身下枕着大片暗淡的血迹——因为之前的推断,这血迹应该是后来涂抹上的。死者双腿蹬直,双臂伸开平摊在床上,已经腐烂得无法辨认,上面爬满了第三龄的蛆虫。蛆的活动造成了尸体下部溃烂。值得注意的是,尸体上残留的表皮有些绿油油的,同时,艾莲努力辨别出空气中稍微有一些氨水的味道,造成这样的原因可能和在浴室里杀人的推论不谋而合,即尸体身上的绿色,可能是因为接触过水的缘故。又是小动物们的“杰作”尸体的头顶被剥得光溜溜的,露出了头盖骨,不过两侧还连着少量皮肤,一双耳朵基本上完好无损,也泛着绿光。他又去看尸体的胸部,也是只剩下骨头,其中还是簇拥着大量的后龄蛆,与这地方基本类似的是腹股沟,差不多完全烂掉了。手臂和腿上也有一些蛆虫,尚未形成大规模的蚕食状况。他翻动尸体的头部——这动作引起法医的极大不满,好不容易培养出来的那点儿崇敬感顿时炸得烟消云散。可艾莲没有察觉,翻动头部之后的结果稍微吓了他一跳,大量蛆虫受到干扰,一个个扭动起来,万头攒动地令人作呕。最后,他的视线在尸体脖颈处停留片刻——那地方变了色的部分皮肤上深紫色的痕迹确实表明死者是被勒死的。最后,又扒拉开一两只贪婪的“宝宝”观察一阵手指的切断面。然后一语不发地离开了。丝毫没有理会法医在背后投下恼怒的目光。
你永远不该在别人的专业领域作威作福、张牙舞爪,这是最基础的谦虚原则,也是讨得个好人缘最起码的要求。遗憾的是,因为过于专注,艾莲一时“得意忘形”把这浅显的道理给忘了。
他走出卧室,来到大门边,低头检查了门锁——完好无损,和前两起案子一样,凶手应该是用钥匙进入的,或者具有专业的开锁技能。这在国内的凶手不大常见,尽管艾莲本人就是干这事的一把好手。他隐隐从中嗅到了一丝暧昧的味道,又抬头看看门外的刘队——正在询问发现者的口供,便返身往回走。
在浴室对面,他忽然停下来,从地上拾取了一枚比指甲盖略小些的玻璃碎片。对这东西发了一会儿呆,他忽然想起麦涛不久前说过的话“我们得叫警察瞧瞧,用不着他们,咱俩一样可以搞定案子,这样才能叫他们闭嘴”做了一番思想斗争,最终还是把这个不易被人察觉、警员们疏忽了的线索,悄悄揣进衣兜里。他又发现玻璃片边的墙壁上有一处墙皮脱落了,当时并没太在意。
他转身进入浴室——另一个昆虫活动相对集中的地方——当然,比不上卧室那么热闹。看得出来,凶手在杀人之后,将尸体移到卧室,并进行了相当彻底的清洗。很可惜,这只能骗过人类的眼睛,却逃不开昆虫的感觉。有为数不多的几条蛆虫扭来扭去,更多则是一龄蛆的尸体。看来有些小家伙生命力顽强,最终找到了尸体,而更多一些则途中失败了,这倒是挺符合大自然“适者生存、优胜劣汰”的理论。
艾莲忽然被一个细节所吸引:他发现在浴室下水的避漏边,注意到三具失败者的遗骸。随即好奇地蹲下来,注意到避漏下面似乎有什么东西,便伸手拿起了避漏,一旁的警员当然为这举动感到诧异。
艾莲掏了几下,从中拿出一张满是血污、有些烂糟糟的纸制品。他把这张巴掌大小的纸片拿到水龙头下冲洗了一番。
纸样上的图像渐渐清晰:一个女孩儿——确切的说,就是萧颖和另外一个女人——也就是这一次被害者的合影
艾莲亦即赛斯。沃勒的亲吻,一如美国联邦调查局头号通缉犯的指纹,属于珍贵的收藏品,算得上是崇拜的对象。假如你有幸获得一次亲吻,建议立刻购置一套发光酶检验装备,回到家在不洗脸的情况下,取得吻痕的模块,在夜光下盯着那片蓝幽幽、模糊不清的图片回味激动的情绪;要是你觉得那套设备过于昂贵,那么这里有一个更加匪夷所思的建议——说服艾莲在吻你之前涂满口红,回家后你就可以直接使用廉价的保鲜膜来对这珍贵的痕迹进行定型处理了。
博得艾莲一吻珍贵的原因有两条。第一,不论在中国还是国外,他的个人魅力总能吸引大量异性的注意,而他所采取的不冷不热的客气态度,虽然会叫一部分人望而却步,同时也让另一些人更加为之痴迷;另一个原因是,直到他三十多岁抛弃妻子离家出走之后,据称只和两个女人有过关系——其中之一他的妻子,另一个则是他在美国的情人——而那个情人据讹传后来被他干掉了。因此我们不难得出一个结论,与这家伙亲近不但难上加难,而且十分危险。可是,却没有多少人知道,他在中国也曾经轻易地献过一吻,当然,这在那天的调查展开之前,无非是件小小的插曲而已。
那一天夜幕快要降临的时候,小商场里的最后一批客人被催出了门。部分顾客在离开时都感到商场高耸的广告招牌在他们背后留下阴影,于是不得不回头流连忘返地再看了一眼——也可能是看店里面的商品吧。正在这个时候,艾莲告辞生病的麦涛,钻进计程车。车子从后面的楼区开出来,绕过小型商场,呼啸着开远了。
他原有的对于那位护士小姐的担心,上车后突然一股脑地消失了,如果凶手真的把第二个可能的线人也灭了口,那倒至少证明了麦涛看似毫无理由、异想天开的猜测有了真实的可能。
他的眼睛有些酸痛,便一直眺望着车窗外、河岸边青翠茂盛的树林。他的出发点是运河的一头,目的地并不太远,在运河的另一头。道理笔直又顺畅,不一会儿就开到了。
艾莲本以为接他的人会是陈芳,要不然就是老雷这样熟识的朋友。可当他一下车,看到那里站着两个穿制服的警察——那制服和两周前他从机场出来被带走时警员穿得一样——新款的黑色代表了凝重,他多少有些吃惊。然而不管他做何想法,那两位警员,必然是刘队派来接他的。
虽然艾莲没能记起这两张曾在刑警队会议室出现过的面孔,那两个人倒是一眼认出了他,冲马路对面招招手“艾先生,这边。”
其中一个笑了笑,对艾莲继续说道:“这一次又要看您的啦。”如果换作麦涛可能会听出其中若有若无的讽刺意味来,可艾莲十分友好地客气了一番。另一位警员很显然不太善于交流,只略微点点头。
三人一起穿过大桥,向着案发现场走去——即使无人带路,就连最迟钝的人也可以发现不远处发生了大事——警灯闪耀、人头攒动。
艾莲刚到一所小区的大门口,有个人在背后叫了他一声:“艾哥哥,你来啦。”
他很意外地回了头,只见身后站着个女孩儿——因为雨后天气凉,这次穿了件深绿色的紧身短外套,长长的袖口边团了几簇柔柔的小绒毛,算是这紧张场合下唯一的亮点;她的眼睛因为见到艾哥哥,很俏皮地眨了眨,又说道“我就知道你或者麦哥哥会过来的,要是你们一起来,那就更加好玩儿啦。”
好玩儿?艾莲可不这么想,他又回头看看带路的警员,示意他们先过去,自己马上就会赶到。那两位中眼尖的,认出这女孩儿是队长家的千金,也识趣地走开了。
“你怎么来了?”艾莲问,把女孩儿拉到大门边。
“我不能来吗?再说,是吵闹的警笛把正在散步的我吸引过来的,这可不能怪我。艾哥哥,是不是死人了。”
艾莲不知道刘颖轻巧的说话态度,是出自她的少不经事,还是如同现在的年轻人一样,带有一份要命的近乎冷酷的好奇心;只得淡然回答说:“我也不知道,刚刚过来,”随后抱起双臂“这种热闹不是你该看的,回家吧。”
女孩儿“嘁”了一声,双手换住他的腰——这动作叫艾莲又有些紧张——这场面要是刘队看到了,自己该怎么解释?
她靠在他身上,并不说话,暖暖地枕着他坚实的胸膛。这动作,在数年前艾莲还没有出国,刘颖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曾经做过了无数次。可眼下,却叫艾莲既紧张又担心,他很清楚,这是个独立的女孩儿,在没有自己的四年里,依然生活得不错;可他越是想到她对自己的这份亲昵不是出自依赖,就越是觉得这里面包含了更加深刻而复杂的感情,因而也就有些害怕。他知道自己的缺陷,因为这种缺陷的存在,他就不愿意伤害那些对自己的好感的女孩子;然而由于他的另一个该死的态度,他又从来不愿意硬生生地拒绝。
可这工夫实在不是儿女情长的表现机会,他让她抱了一会儿,尽量柔柔地说道:“好了,乖,回家吧。出了大案子,我要过去看看,听话。”
不料,女孩儿抬起头,泪眼潸涟“艾哥哥,我害怕。”
害怕?艾莲有些机械地打量着她,什么意思啊?她是故意这么说么?看起来不像,可
他当时并没有想到,刘颖的担心,日后也和这错综复杂的案子联系在一起。
“好啦,等我办完事,就去看你,好吗?”
这算什么?一个愚蠢的补充!别人可以瞧不起你,但你永远不能瞧不起自己;别人可以吹捧你,你却永远不能自吹自擂。艾莲,你以为你是谁?你认为近乎奢侈的抽出时间分身去看看那个满心希望的女孩儿,就是对她最有人情味儿的一种怜惜?艾莲在中国犯下最为严重的错误,就是他的冷酷把刘颖最终推上了不归路。
刘颖仰着头,忽然闭起了眼睛“艾哥哥,我听你的,可是,你得亲亲我。”
在女孩儿闭上眼睛的一瞬间,艾莲也就明白了会有这样的要求“好吧,不过,我还有一个要求。”
“嗯?”刘颖不断闪动着惊讶的大眼睛,满怀乱撞的小鹿随着艾莲下面说的话很快磕在墙上撞死了。
“我希望你能和你爸爸和解。”
女孩儿失望地叹了口气,可即使如此,她还是强装了笑脸“好吧,只要是艾哥哥你的要求,我都会满足。”说完,又闭上了眼睛。
艾莲似乎根本没有听出弦外之音,好像完成一个交易似的,把嘴温和地凑了过去。
是的,一个交易,伴随着讨价还价,却不论如何完成了刘队交给自己的任务——而不管做父亲的是不是希望有这种方式来达成目的——艾莲会不会感到如释重负?
艾莲缺乏感情,因而就不会在这时候像麦涛要命的咳嗽一样,把自己惹红了脸;他低下头,在她的眼皮上,轻轻地碰了一下,在接触她的睫毛时,他感觉它们微微地抖动了一小会儿。
可既然是一个交易,兑现的时候总得稍微认真一点儿,他于是并没有太过敷衍,以免待会儿被罚再来一次。他碰触了她的皮肤,反正又不是要接吻,他觉得这样做恰到好处。
这样奢侈地亲热了一小下之后,艾莲总算没有大伤风景地再次提起自己的那些要求,来提醒交易对象。他低声耳语了一阵,女孩儿满是幸福地点了点头,终于不再紧紧地依偎着他了。
艾莲又是几句叮嘱,便转身离开了。
“艾哥哥!”女孩儿忽然在背后叫道“我能不能跟你一起去现场看看?”
“啊?”艾莲这次再也没必要掩饰自己皱起的眉头了“那怎么行,现场可不是好玩儿的!”
“我就是去看看,反正有你呢!”
天呢,一块橡皮膏药!他简直不知该如何是好!女孩儿不由分说地拉住他的胳膊,拽着就往楼群里走。
正在这时候,刘队怕是早已等得不耐烦了,从出事的那栋楼后面转了出来。
刘颖也看到了父亲的到来,赶紧躲在艾莲背后。
刘队走到近前,脸色僵硬得吓人,这在平时并不多见。即使谁都不难看出,近日来队长的心情很糟糕,都是被案子搅得;可当他面对艾莲的时候,总之要从硬绷绷的嘴角边会心地挤出一个微笑来。
可这一次,他却什么表情都没有,直视着艾莲的脸“你在这儿站着干什么?麦涛呢?”
艾莲正不知道该如何解释,听到对方提起麦涛,忙不迭回答说:“麦涛生病了,我先过来看看。”
刘队点点头,这时候才借着亮光看到艾莲身后还有个人“这是”待他看清是自己的女儿后,出于震惊而近乎责备地大声说道“你怎么把她带来了!”
“我”艾莲一时语塞,不知如何解释。
“那不怪艾哥哥!”见到艾莲窘迫,这平日里恐惧父亲威严的女孩儿,早已过去了的青春期那份逆反情绪得以爆发“是我找来的!那又怎么啦!”
男人是好面子的,特别是在人前受到了孩子的顶撞,叫人不能容忍;可也是由于这个原因,当着不少警员的面,他与孩子吵闹,则更加有失身份;刘队同时也察觉了自己刚才的失态,对艾莲有些抱歉,这时候也就僵住了,不知怎么收场。
艾莲赶忙插话“好了,颖颖,你先回家吧。刘叔叔,这事儿也不怪她,好了,我们走吧。”
女孩儿不再坚持,一转身掉头跑掉了,忽而又突然转身“艾哥哥,有件事不,算了没什么”她欲言又止,最终消失于黑暗中。
一个错误:你怎么可以当着别人的面,显示出自己比一个做父亲的拥有更多的说服力?遗憾的是,美式文化已经在艾莲心底悄无声息地扎了根,他竟然没有意识到。
好在刘队与艾莲多年交情,不会因为一点小事翻了脸——可谁又能小瞧了潜移默化的威力,敢担保再好的交情不会因为一件件接连不断的小事而最终土崩瓦解?不过眼下有棘手的工作,谁也没有再提起这份不快来。
艾莲的到来,总算是给刘队吃下了半颗定心丸,他一边走一边介绍案情,可艾莲一头雾水。
“死了个女的,不是小人物,出版社的总编。挺惨的,但谁都能瞧出来,还是那家伙干的。这一次倒是省了事儿,都不用怀疑她丈夫了,男的是某电视台的记者,正跟国外采访呢!用不着怀疑,一起出去的同事可以作证明,再加上非洲离这儿远隔万里!啊,对了,没找到照片,这有点儿奇怪。我接着说,还是被勒死,舌头也不见了,戒指丢了,跟着那手指头一块,这倒是和最初的案子差不多。尸体高度腐烂,不过还没到白骨化的程度,房间里的味道就不用说了。她正在休假好了,我们到了,嗯,你能闻见什么吗?”
“不能。”艾莲用力摇摇头。
“妈的,要是谁再敢说这种新式建筑隔音不好,我就抽他嘴巴,连味儿都隔,别说声音了。”
艾莲觉得这逻辑有点儿问题,声音是可以透过墙板传播的,气味却不行。不过一想到刘队此时的心情,他也就没当回事。
一路上,他早就注意到这是一栋新式建筑。十分宽绰的走廊,一间间紧闭的巨大房门,冷色调处理过的墙壁,隐隐还挂着施工装修的味道,也许半年前,至多一年前交的工。绝对有钱人住的地方,环境也还不错,如果能把河岸对面的破旧平房推了,房主大人们也许更加满意。楼下停着的车子以及楼上人们的衣着,嗯,金领人士们的最爱。
又是由于他的特性,总习惯按照各行各业的角色来思考问题。他想到死者及其丈夫的职业,便认为住在这样的地方——当然,是在没出命案之前——应该是个不错的选择。当然,因为他对中国新兴事物还不完全熟悉,因此考察也就不能面面俱到。
他又瞥见楼道里似乎正在哆嗦的两个人——一个几近中年,衣着得体;另一个很是年轻,穿着管理员的制服。
艾莲的视线从两人以及做记录的警员边上掠过,在门口停下。灰色的房门半开着,一股令人窒息的味道弥散出来。
“好了,我们到了,”刘队在侧面一站“做好心理准备,里面的玩艺儿挺吓人的。”
艾莲微微一笑,没有接过警员递过来的东西——用不着那种透出卫生球气味的东西——他的鼻子,足以容忍任何气味。
深吸一口气,他拉开门走了进去
人们有一种习性,大概是缘于社会性。举例而言,某个新兴行业,在它最开始出现的时候并不一定立刻引起人们的注意,然而,当从事者的高工资和优厚福利在更多人面前晃悠的时候,越来越多的后继者就会蜂拥而上,直到把这种工作填到人满为患的局面为止。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比如某个作者开创了某种手法,至少在市场上深受欢迎,于是跟风成为潮流,越来越多的仿制品随即也就出现,直到市场过饱和,仍然有不少人前仆后继、大义凛然;直到市场完全容纳不下,这些人就把目光投向下一个新兴事物。
有趣的是,人类有这种习性,动物也有,比如说——苍蝇。在尸体腐烂的头几天,被那种“鲜美”的气味所吸引,丽蝇和麻蝇会在尸体上产卵——当然,嗅觉敏感的家伙总是拔得头筹、占尽先机。然而尸体是如此肥厚又庞大,宛如一个巨大的市场,后来的也不至于分不到一杯羹。于是越来越多的苍蝇凭借着它们生存的本能,赶来这份美好的家园。只要条件适宜,大约两个星期之后“宝宝们”渐渐长大,开始化蛹,最后飞走。它们也和人类一样,当这个“市场”趋于过饱和,它们的子女已经没有合适的生存空间之后,就不会再有苍蝇飞来产卵。也就是说,通常的规律是,苍蝇们不会返回同一尸体进行第二次产卵。因此在法医昆虫学工作者面前,一旦拖到了这个时间段,依靠苍蝇来分析死亡时间的作用就降低了。你可以通过“蛆宝宝”的成长形态来分辨它们处于哪种“年龄”可如果它们变成成虫,外貌上的特征就太小了。这跟人类一样,你能否准确地说出,眼前的这个男孩子究竟是十八岁,还是十九岁呢?
幸运的是,昆虫学家发现了新的方法来进行这项工作,那就是演替的观点。估计死亡时间的重点从单个苍蝇和物种的生长周期转移到尸体腐烂的各个阶段中在尸体和尸体周围出现的所有昆虫和其他节肢动物的演替模式上。当丽蝇和麻蝇的“宝宝们”将尸体上湿润柔软的组织拖走后,尸体就开始发干并招来蠹虫这种动物,他们吞食发干的皮肤和软骨,对多汁的食物不感兴趣。再后来会出现一批欺负弱小的捕食者——它们的孩子没本事袭击其他带有甲壳的昆虫,只好跑来找些剩余的蛆虫充充饥。而当这些甲虫孩子长大之后,突然对蛆虫丧失了兴趣,开始转而寻找变干的组织为食,进一步推动尸体的消亡进程。当然,在最后阶段,会有一些凶悍的大家伙登场,比如说某种胡蜂,震动着灵敏的翅膀呼啸而来,抓住甲虫带到空中,用它们尖利的刺给那些可怜的弱者们来上一下,然而再通过产卵器,将下一代输送至甲虫体内。幼虫们醒来后,会从麻醉了的甲虫体内开始蚕食这就是牵扯到许多动物的所谓演替模式,除非被打断,这种模式将一直持续下去直到尸体化成白骨。值得一提的是,所谓大自然的弱肉强食,在昆虫身上,与人们一般想象的“羊吃草、狼吃羊”相比,来得更加凶残,也更有说服力。
然而,并不是所有的人都了解这些内幕,鉴于昆虫们大多长得不那么可爱,人们也往往缺乏了最起码的关注和天真的同情心。然而,艾莲则不然,他曾经了美国法医昆虫学家让。高尔夫先生接触过一段时间,对昆虫学在刑侦上的应用深感兴趣。那还是他去美国之前,用一顿又一顿价格低廉的饺子,换来了大量宝贵的昆虫知识与研究数据。而后,他又不顾众多女生的尖叫和白眼,在自己家里偷偷养了一段时间的蛆虫。这也算得上是唯一降低他在异性眼中魅力的因素,遗憾的是,她们中绝大多数对这情况一无所知。时值1999年,麦涛只要一想起这件事,还是会觉得五脏六腑一阵翻腾。
艾莲推门而入,这时候,那些同行——如果正在工作的警员可以算是他同行的话——他们的身影就一下子在艾莲的视线中消失了。他先是注意到了随处可见的苍蝇成虫,尽管现场可能经过了一些处理,但为了不破坏尸体,胡乱喷洒杀虫剂绝对是被禁止的行为。因此即使有人打扰,那些小动物们依然懒得理会,按照它们风格各自行事。
随着艾莲离卧室的距离越来越近,难闻的气味也就愈发浓厚起来,甚至在空气中,你都能看到一团团棕黄色的烟雾。有那么一瞬间,他恍惚在烟雾中看到了撒旦的影子,又转瞬即逝,便不易察觉地撇撇嘴,笑了一下。
然而这笑容却恰好被法医孙靖看在眼里,感到有些不快。这家伙在杀人现场也能笑得出来?!
孙法医二十七八岁上下,头顶微有些秃,看来早晚也会变成刘队那副“麦当劳”造型;他的眼睛挺大,却因为发胖的脸孔和单眼皮挤得有些显小;身体中等,其貌不扬,看得出来不受女性宠爱,倒也符合不怎么好色的性格;然而你若因为他的外表便轻易下出结论便大错特错了,与艾莲年纪相仿的他,已经获得了博士学位,同时也并非只懂得理论研究的学究派,在现场勘查和尸体辨别上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但这位同样颇有造诣的年轻专家,对艾莲却并无好感。他轻轻啐了一口,而后继续自己的工作。
不料那个该死的艾莲,走进卧室,环顾了一下四周:那张柔软舒适的大床,已经变成了昆虫的乐园;还有那具显眼花哨的尸体,他的目光在那儿停留了几秒;随后来到法医身边背靠着中央空调蹲了下来。
尽管不大认同,法医却好奇地看着他戴上薄薄的医用手套,轻轻地翻起尸体下面的垫子。他起初对这动作不太理解,忽然间意识过来,禁不住十分诧异:尸体下面的垫子上干干净净,而尸体盛放的被单上却有大量血迹。即使说,这里并非杀人现场,至少,这张床不是!否则,床上如此多的出血量,总应该渗到下面的垫子上。
两人相视一眼,法医说道:“你是怎么知道的?”
“因为昆虫的迹象。”
“怎么解释?”
“因为吸引苍蝇的东西,并不一定只有腐败的气味。任何动物尸体如果没有经过处理,都是从内部开始腐烂的。然而腐败的气息,却不能在两个小时之内就传播开,可苍蝇却有可能在这段时间找上门来。有可能是受到了血腥气的驱使,当然这也不一定,否则一大群苍蝇像鲨鱼一样飘过来未免有点儿太搞笑了。但不论如何,我们人类所不能分辨的气味,苍蝇却出于本能轻易地做到了。在这所房子里,有两个地方,苍蝇的活动迹象比较明显,其中之一,当然就是这间卧室,而浴室是另一个地方。这就是奇怪的地方,苍蝇为什么会穿越尸体,跑到别的地方去产卵呢?就算那地方也有血腥味,但它不应该适合幼虫生长,苍蝇凭借本能行动,应该不会做出傻事。唯一合理的解释是,它们被误导了。而且浴室特有的湿热环境,也可能对苍蝇产生影响,使它们认为,这个地方等同于尸体,便于后代生存。可这些想法,顶多也只是想法而已,我需要在现实中得到证据,这垫子的干燥状况就是其中之一。”
艾莲说完便站了起来,眼睛眨都不眨地盯住尸体。
刘队搞错了吧?他是心理研究者,还是昆虫学家啊?法医不禁错愕,他同时也看出这家伙对于犯罪现场的细节有超人的敏感。可还有一个地方不对劲,为什么在前几次的案子中,这个家伙还吊儿郎当、说话不着边际,而如今摇身一变,俨然成了行家里手?不过,他很快又想到,前两宗案件中,艾莲没有机会接触第一时间的现场,缺乏可追寻的线索。
艾莲依旧盯着那具尸体:死者当然就是房间的女主人,某家出版社的总编。她生前穿得很少,一件低胸的半透明内衣,一条黑色的吊带袜——当然,已经变了颜色,上面还有一块块棕色的腐败印记,这时候,那衣物就分外的露出异样的“性感”来。尸体仰卧在被单上,身下枕着大片暗淡的血迹——因为之前的推断,这血迹应该是后来涂抹上的。死者双腿蹬直,双臂伸开平摊在床上,已经腐烂得无法辨认,上面爬满了第三龄的蛆虫。蛆的活动造成了尸体下部溃烂。值得注意的是,尸体上残留的表皮有些绿油油的,同时,艾莲努力辨别出空气中稍微有一些氨水的味道,造成这样的原因可能和在浴室里杀人的推论不谋而合,即尸体身上的绿色,可能是因为接触过水的缘故。又是小动物们的“杰作”尸体的头顶被剥得光溜溜的,露出了头盖骨,不过两侧还连着少量皮肤,一双耳朵基本上完好无损,也泛着绿光。他又去看尸体的胸部,也是只剩下骨头,其中还是簇拥着大量的后龄蛆,与这地方基本类似的是腹股沟,差不多完全烂掉了。手臂和腿上也有一些蛆虫,尚未形成大规模的蚕食状况。他翻动尸体的头部——这动作引起法医的极大不满,好不容易培养出来的那点儿崇敬感顿时炸得烟消云散。可艾莲没有察觉,翻动头部之后的结果稍微吓了他一跳,大量蛆虫受到干扰,一个个扭动起来,万头攒动地令人作呕。最后,他的视线在尸体脖颈处停留片刻——那地方变了色的部分皮肤上深紫色的痕迹确实表明死者是被勒死的。最后,又扒拉开一两只贪婪的“宝宝”观察一阵手指的切断面。然后一语不发地离开了。丝毫没有理会法医在背后投下恼怒的目光。
你永远不该在别人的专业领域作威作福、张牙舞爪,这是最基础的谦虚原则,也是讨得个好人缘最起码的要求。遗憾的是,因为过于专注,艾莲一时“得意忘形”把这浅显的道理给忘了。
他走出卧室,来到大门边,低头检查了门锁——完好无损,和前两起案子一样,凶手应该是用钥匙进入的,或者具有专业的开锁技能。这在国内的凶手不大常见,尽管艾莲本人就是干这事的一把好手。他隐隐从中嗅到了一丝暧昧的味道,又抬头看看门外的刘队——正在询问发现者的口供,便返身往回走。
在浴室对面,他忽然停下来,从地上拾取了一枚比指甲盖略小些的玻璃碎片。对这东西发了一会儿呆,他忽然想起麦涛不久前说过的话“我们得叫警察瞧瞧,用不着他们,咱俩一样可以搞定案子,这样才能叫他们闭嘴”做了一番思想斗争,最终还是把这个不易被人察觉、警员们疏忽了的线索,悄悄揣进衣兜里。他又发现玻璃片边的墙壁上有一处墙皮脱落了,当时并没太在意。
他转身进入浴室——另一个昆虫活动相对集中的地方——当然,比不上卧室那么热闹。看得出来,凶手在杀人之后,将尸体移到卧室,并进行了相当彻底的清洗。很可惜,这只能骗过人类的眼睛,却逃不开昆虫的感觉。有为数不多的几条蛆虫扭来扭去,更多则是一龄蛆的尸体。看来有些小家伙生命力顽强,最终找到了尸体,而更多一些则途中失败了,这倒是挺符合大自然“适者生存、优胜劣汰”的理论。
艾莲忽然被一个细节所吸引:他发现在浴室下水的避漏边,注意到三具失败者的遗骸。随即好奇地蹲下来,注意到避漏下面似乎有什么东西,便伸手拿起了避漏,一旁的警员当然为这举动感到诧异。
艾莲掏了几下,从中拿出一张满是血污、有些烂糟糟的纸制品。他把这张巴掌大小的纸片拿到水龙头下冲洗了一番。
纸样上的图像渐渐清晰:一个女孩儿——确切的说,就是萧颖和另外一个女人——也就是这一次被害者的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