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柴米油盐酱醋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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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之后,两人又回归了甜甜蜜蜜的恋爱阶段。
两年后,正是应考之年,洛一夕收拾行囊和天香辞别。
“香儿,我此去香州城应考,来回少说也得大半年,待我高中回来,亦是你守孝期满,到时候,我洛一夕必定八抬大轿娶你过门,叫那些嚼舌根的人统统闭嘴。”他满脸自信地道。
方圆百里乃至千里的第一才子,洛一夕的确有自傲的本钱。天香与他相处三年,自然了解他的实力,也没怎么担心,只是微微笑道:“好,这次,换我等你。”
于是洛一夕风尘仆仆上路了。
但凡是个稍有剧情的故事,都不会在这种地方大团圆结局。听到这里,我当即联想到了那些话本子里最常见的情节——那洛一夕八成是一举高中,然后便在香州城娶了什么千金,然后再也没回来过。
但若只是这样俗套的情节,想来师父也不会大费周章地来听了。
果然,天香接下来说的情节,和我想象的完全不同。
她说,半年之后,洛一夕就回来了。
但却出人意料的并未高中。
远近闻名的大才子,名落孙山了。
那日他面容疲惫地来见她,苦笑道:“香儿,是我太天真,以为满腹才华就可金榜题名,为国尽职。却不想,那官场,自古以来便是黑暗腐朽的。”
他们远在香州城外,哪里知道一州中心的香州城,是何等糜烂之地。
要想高中,才华根本不重要。只要你有钱,有关系,哪怕大字不识一个,照样可以高中状元。
洛一夕为人自傲,不愿接受天香的资助,(举凡怀才不遇的才子,大多都这个脾气……)就那么两袖清风的去赶考,哪里比得上那些有权有势的上流子弟?自然是名落孙山的命。
因为自觉有负天香的期待,回来之后好长一段时间,洛一夕都拉不下脸来去见天香。
没想到不久,天家骤然宣告破产的消息又一次闹得满城风雨,他这才急忙赶去了天府。
原来,早在天齐暴毙之后,天家的产业就开始日益衰败。天母是典型的良家妇女不擅长经营,天香从小被天齐宠大,也根本不懂得操持家业,就算临阵磨枪,终究不可能在短时间内代替父亲成为领头主心骨,天家只靠着昔日对天父忠心耿耿的几个大主事才勉力维持,但仍是抵挡不住颓势,如此三年之后,已然到了无可挽回的地步。
天母在宣告破产的那天,因自觉无颜面对天家上下,上吊自尽追随天父而去了。
洛一夕赶到天府的时候,天家正在操办天母的丧事,天家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即使到了如今这般田地,来来往往吊唁的人仍是很多,大多说着冠冕堂皇的安慰话,可终究没有多少人能真切体会到主人的心情。
一片惨白的灵堂前,天香一身孝服跪在灵前,回头看他苦笑:“看,那道士说的没错,我今年二十一岁,还未出嫁,便累得双亲丧命,家道中落,果真是余生坎坷。”
洛一夕上前一把搂住她,沉声道:“从前我觉得配不上你,想着若能高中,便可风风光光来娶你,所以一直不敢多说什么。事到如今我才明白,什么地位尊卑都不重要,我只要你在我身边。香儿,以后,和我在一起,可好?”
天香惊讶地睁大了眼睛。
世人都说男人凉薄,她虽然爱着洛一夕,但心里多少还是觉得洛一夕是很在意她家的财产的,之前听他说起落榜的原因,她还想着是不是在暗示自己帮帮他。可如今她一无所有,洛一夕却反而说出要和她在一起这样义无反顾的话来……
“你明知道……我帮不了你了……我什么都不会做……以后定会成为你的累赘的……”她喃喃道。
洛一夕更紧地搂住她:“我知道,我只是想和你在一起。”
一滴泪水划过脸庞,天香带着满满的幸福的笑容,用力地点了点头。
所以说命运弄人呐,谁想得到,不过是短短的几年,天香就从无忧无虑娇纵任性的天家千金大小姐沦落得和洛一夕一般——无父无母,身无所长……
不过从乐观的角度看,至少这两人总算是门当户对了啊!(…………)
天母丧事过后,天香遣散了所有人,同洛一夕一起离开家乡,来到了香州最繁华的城市——香州城,打算在这里就近观察情况,也为洛一夕参加两年后的科举做好准备。
天香丧父的守孝期刚过,紧接着又是丧母加天家败落,她和洛一夕两人又都没什么钱,这时候实在不适宜操办婚事,两人便打算暂缓婚事,先在香州城站稳脚跟再说。
他们利用天香遣散天家后剩余的一些钱在香州城买下一座偏僻简陋的小院,喜滋滋地准备开始他们的新生活。
这一日,两人吃过饭,天香自告奋勇地要去洗碗。
“洛郎,你做饭,我洗碗,天经地义!”
洛一夕很是怀疑地看了她一眼:“……你确定你不会再打碎第十七个盘子?”
“……不会啦不会啦!你快去读书啦!”
但是洛一夕还是不放心,看着她捧着碗碟走向厨房,终是没忍住跟了上去。
他倚在门前甚是担忧地看着天香洗盘子,果然,才洗了两个……
“啪——”天香手一滑,洗到一半的第三个盘子当即碎了一地!
洛一夕:“…………”
天香不好意思地挠挠头:“那啥……没经验,不好意思啊……”
你都摔了十七个了,还没有经验?!
洛一夕叹了口气,摆摆手让她让开,天香忙不迭地躲到一旁,一弯腰将手中的抹布恭恭敬敬地递了上去。
洛一夕嘴一抽:“……这你倒是很有经验啊,香儿。”
天香吐了吐舌头岔开话题:“我还是帮你磨墨去吧!”说完果断一溜烟跑出厨房,只余洛一夕一个人苦笑着老老实实地开始洗碗。
现在这种状况,洛一夕早有心理准备——天香毕竟是被锦衣玉食,无忧无虑地养大的,家务什么的一律不会也是很正常的,倒是他自己自力更生久了,七七八八都会些,便只得耐着性子边教导天香打扫卫生、洗衣煮饭之流,一边出去摆摊卖字画维持生计,晚上还要挑灯夜读,日子一时间过得甚是艰辛。
但彼时两人正是浓情蜜意,浑然不觉得苦。天香虽然笨手笨脚的,但是总是很努力地去学,从不偷懒,偶尔耍耍二,在洛一夕眼里也甚是俏皮可爱。
而在洛一夕不知道的地方,天香也在很努力地改正自己千金大小姐多年养下来的坏毛病。
洛一夕第一天出去摆摊卖字画,天香也自告奋勇要去菜场买菜。她也知道自己从小被天齐惯坏了,价值观和正常人不太一样,(…………)于是出门前特意邀隔壁的李大婶一起去买菜。
李大婶是个实在人,被天香柔美动人的嗓音亲亲热热地喊了一句“李大姐”之后,当即消除了她对这个新来的邻居的全部陌生感,满口答应了下来。而李大婶当了二十多年的家庭主妇,深谙买菜一道,(…………)天香倒也是难得地挑对了人。
于是两人甚是和谐地来到了香州城内的菜场区,挑选蔬菜和肉类。
“李大姐,这是什么呀?”天香以前在家里吃得都是大厨做好的菜,从来也没有见过新鲜的没有经过加工的原材料,一时好奇地要命。
“那是芋艿啦!”李大婶好笑地看着她:“香儿妹子该是个大户人家的小姐吧,要不怎么会连着都不认识?”
“……我家以前是很有钱,不过……现在已经败落了。”天香笑意微敛,略带苦涩地解释道。
“哎呀,你瞧我这嘴!……不好意思,勾起你的伤心事了。”李大婶抱歉道。
“没事儿,都过去啦!哎哎,李大姐,那个是什么?”天香故作轻松想要引开话题,随手指了对面牛肉摊上的肉类问道。
“呃……那是牛鞭……”
“牛鞭?做什么用的?”
“…………”
“李大姐,你为什么脸红了?”
“…………”
半年后,天香逐渐适应了这样的生活,能自己担负起所有家事,洛一夕总算是能略略喘口气,两人枯燥的生活总算有了些起色。而这时香州城的香料业亦是逐渐开始冒头,不得不说,天家人实在是很有商业头脑,早早看准了香料业的前途。天香做了二十一年的大小姐,唯一学会的,不是琴棋书画,而是香料。
空闲下来的她经过洛一夕的同意,当然主要也是生活所迫,找了一家新开的香料铺做学徒。她本是娇生惯养,但经过这半年,性子沉稳了不少,干活很卖力,又于香料之上甚有天赋,很快被老板提拔为制香师助手,她和洛一夕的生活渐渐地好了起来。
不久,他们终于举办了他们一拖再拖的婚礼,请了天香的老板和几个关系好的伙计,以及隔壁的李大婶一家,在自家院子里摆了香案供上双方父母的灵位,请天香的老板为他们证婚。
“一拜天地!”
“二拜高堂!”
“夫妻对拜!”
“礼成!不过不送入洞房……先陪我们喝酒吃喜宴!啊哈哈!”
大家哄堂大笑,洛一夕倒也不在意这些,当着大家的面揭了天香的盖头,大大方方地陪众人吃喝了半宿,待大家兴尽而归之后,才回到他们的新房休息。
红烛照耀出满室的暧昧,天香红着脸坐在床边,看着洛一夕单膝缓缓跪在自己了自己面前。
天香不解道:“洛郎?”
洛一夕捧着她的脸,微微一笑。深情款款地道:“香儿,我终于,等到了你。”
天香眼眶一红,想起当初他在天家门外等了一宿的场景,亦是感动地道:“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洛一夕郑重其事地道,而后,两人双双倒进红纱帐……
一夜旖旎,满室春光,彼时的他们,以为这就是一生一世,谁曾想到,此后的人生,竟再无幸福可言。
在那之后,两人又回归了甜甜蜜蜜的恋爱阶段。
两年后,正是应考之年,洛一夕收拾行囊和天香辞别。
“香儿,我此去香州城应考,来回少说也得大半年,待我高中回来,亦是你守孝期满,到时候,我洛一夕必定八抬大轿娶你过门,叫那些嚼舌根的人统统闭嘴。”他满脸自信地道。
方圆百里乃至千里的第一才子,洛一夕的确有自傲的本钱。天香与他相处三年,自然了解他的实力,也没怎么担心,只是微微笑道:“好,这次,换我等你。”
于是洛一夕风尘仆仆上路了。
但凡是个稍有剧情的故事,都不会在这种地方大团圆结局。听到这里,我当即联想到了那些话本子里最常见的情节——那洛一夕八成是一举高中,然后便在香州城娶了什么千金,然后再也没回来过。
但若只是这样俗套的情节,想来师父也不会大费周章地来听了。
果然,天香接下来说的情节,和我想象的完全不同。
她说,半年之后,洛一夕就回来了。
但却出人意料的并未高中。
远近闻名的大才子,名落孙山了。
那日他面容疲惫地来见她,苦笑道:“香儿,是我太天真,以为满腹才华就可金榜题名,为国尽职。却不想,那官场,自古以来便是黑暗腐朽的。”
他们远在香州城外,哪里知道一州中心的香州城,是何等糜烂之地。
要想高中,才华根本不重要。只要你有钱,有关系,哪怕大字不识一个,照样可以高中状元。
洛一夕为人自傲,不愿接受天香的资助,(举凡怀才不遇的才子,大多都这个脾气……)就那么两袖清风的去赶考,哪里比得上那些有权有势的上流子弟?自然是名落孙山的命。
因为自觉有负天香的期待,回来之后好长一段时间,洛一夕都拉不下脸来去见天香。
没想到不久,天家骤然宣告破产的消息又一次闹得满城风雨,他这才急忙赶去了天府。
原来,早在天齐暴毙之后,天家的产业就开始日益衰败。天母是典型的良家妇女不擅长经营,天香从小被天齐宠大,也根本不懂得操持家业,就算临阵磨枪,终究不可能在短时间内代替父亲成为领头主心骨,天家只靠着昔日对天父忠心耿耿的几个大主事才勉力维持,但仍是抵挡不住颓势,如此三年之后,已然到了无可挽回的地步。
天母在宣告破产的那天,因自觉无颜面对天家上下,上吊自尽追随天父而去了。
洛一夕赶到天府的时候,天家正在操办天母的丧事,天家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即使到了如今这般田地,来来往往吊唁的人仍是很多,大多说着冠冕堂皇的安慰话,可终究没有多少人能真切体会到主人的心情。
一片惨白的灵堂前,天香一身孝服跪在灵前,回头看他苦笑:“看,那道士说的没错,我今年二十一岁,还未出嫁,便累得双亲丧命,家道中落,果真是余生坎坷。”
洛一夕上前一把搂住她,沉声道:“从前我觉得配不上你,想着若能高中,便可风风光光来娶你,所以一直不敢多说什么。事到如今我才明白,什么地位尊卑都不重要,我只要你在我身边。香儿,以后,和我在一起,可好?”
天香惊讶地睁大了眼睛。
世人都说男人凉薄,她虽然爱着洛一夕,但心里多少还是觉得洛一夕是很在意她家的财产的,之前听他说起落榜的原因,她还想着是不是在暗示自己帮帮他。可如今她一无所有,洛一夕却反而说出要和她在一起这样义无反顾的话来……
“你明知道……我帮不了你了……我什么都不会做……以后定会成为你的累赘的……”她喃喃道。
洛一夕更紧地搂住她:“我知道,我只是想和你在一起。”
一滴泪水划过脸庞,天香带着满满的幸福的笑容,用力地点了点头。
所以说命运弄人呐,谁想得到,不过是短短的几年,天香就从无忧无虑娇纵任性的天家千金大小姐沦落得和洛一夕一般——无父无母,身无所长……
不过从乐观的角度看,至少这两人总算是门当户对了啊!(…………)
天母丧事过后,天香遣散了所有人,同洛一夕一起离开家乡,来到了香州最繁华的城市——香州城,打算在这里就近观察情况,也为洛一夕参加两年后的科举做好准备。
天香丧父的守孝期刚过,紧接着又是丧母加天家败落,她和洛一夕两人又都没什么钱,这时候实在不适宜操办婚事,两人便打算暂缓婚事,先在香州城站稳脚跟再说。
他们利用天香遣散天家后剩余的一些钱在香州城买下一座偏僻简陋的小院,喜滋滋地准备开始他们的新生活。
这一日,两人吃过饭,天香自告奋勇地要去洗碗。
“洛郎,你做饭,我洗碗,天经地义!”
洛一夕很是怀疑地看了她一眼:“……你确定你不会再打碎第十七个盘子?”
“……不会啦不会啦!你快去读书啦!”
但是洛一夕还是不放心,看着她捧着碗碟走向厨房,终是没忍住跟了上去。
他倚在门前甚是担忧地看着天香洗盘子,果然,才洗了两个……
“啪——”天香手一滑,洗到一半的第三个盘子当即碎了一地!
洛一夕:“…………”
天香不好意思地挠挠头:“那啥……没经验,不好意思啊……”
你都摔了十七个了,还没有经验?!
洛一夕叹了口气,摆摆手让她让开,天香忙不迭地躲到一旁,一弯腰将手中的抹布恭恭敬敬地递了上去。
洛一夕嘴一抽:“……这你倒是很有经验啊,香儿。”
天香吐了吐舌头岔开话题:“我还是帮你磨墨去吧!”说完果断一溜烟跑出厨房,只余洛一夕一个人苦笑着老老实实地开始洗碗。
现在这种状况,洛一夕早有心理准备——天香毕竟是被锦衣玉食,无忧无虑地养大的,家务什么的一律不会也是很正常的,倒是他自己自力更生久了,七七八八都会些,便只得耐着性子边教导天香打扫卫生、洗衣煮饭之流,一边出去摆摊卖字画维持生计,晚上还要挑灯夜读,日子一时间过得甚是艰辛。
但彼时两人正是浓情蜜意,浑然不觉得苦。天香虽然笨手笨脚的,但是总是很努力地去学,从不偷懒,偶尔耍耍二,在洛一夕眼里也甚是俏皮可爱。
而在洛一夕不知道的地方,天香也在很努力地改正自己千金大小姐多年养下来的坏毛病。
洛一夕第一天出去摆摊卖字画,天香也自告奋勇要去菜场买菜。她也知道自己从小被天齐惯坏了,价值观和正常人不太一样,(…………)于是出门前特意邀隔壁的李大婶一起去买菜。
李大婶是个实在人,被天香柔美动人的嗓音亲亲热热地喊了一句“李大姐”之后,当即消除了她对这个新来的邻居的全部陌生感,满口答应了下来。而李大婶当了二十多年的家庭主妇,深谙买菜一道,(…………)天香倒也是难得地挑对了人。
于是两人甚是和谐地来到了香州城内的菜场区,挑选蔬菜和肉类。
“李大姐,这是什么呀?”天香以前在家里吃得都是大厨做好的菜,从来也没有见过新鲜的没有经过加工的原材料,一时好奇地要命。
“那是芋艿啦!”李大婶好笑地看着她:“香儿妹子该是个大户人家的小姐吧,要不怎么会连着都不认识?”
“……我家以前是很有钱,不过……现在已经败落了。”天香笑意微敛,略带苦涩地解释道。
“哎呀,你瞧我这嘴!……不好意思,勾起你的伤心事了。”李大婶抱歉道。
“没事儿,都过去啦!哎哎,李大姐,那个是什么?”天香故作轻松想要引开话题,随手指了对面牛肉摊上的肉类问道。
“呃……那是牛鞭……”
“牛鞭?做什么用的?”
“…………”
“李大姐,你为什么脸红了?”
“…………”
半年后,天香逐渐适应了这样的生活,能自己担负起所有家事,洛一夕总算是能略略喘口气,两人枯燥的生活总算有了些起色。而这时香州城的香料业亦是逐渐开始冒头,不得不说,天家人实在是很有商业头脑,早早看准了香料业的前途。天香做了二十一年的大小姐,唯一学会的,不是琴棋书画,而是香料。
空闲下来的她经过洛一夕的同意,当然主要也是生活所迫,找了一家新开的香料铺做学徒。她本是娇生惯养,但经过这半年,性子沉稳了不少,干活很卖力,又于香料之上甚有天赋,很快被老板提拔为制香师助手,她和洛一夕的生活渐渐地好了起来。
不久,他们终于举办了他们一拖再拖的婚礼,请了天香的老板和几个关系好的伙计,以及隔壁的李大婶一家,在自家院子里摆了香案供上双方父母的灵位,请天香的老板为他们证婚。
“一拜天地!”
“二拜高堂!”
“夫妻对拜!”
“礼成!不过不送入洞房……先陪我们喝酒吃喜宴!啊哈哈!”
大家哄堂大笑,洛一夕倒也不在意这些,当着大家的面揭了天香的盖头,大大方方地陪众人吃喝了半宿,待大家兴尽而归之后,才回到他们的新房休息。
红烛照耀出满室的暧昧,天香红着脸坐在床边,看着洛一夕单膝缓缓跪在自己了自己面前。
天香不解道:“洛郎?”
洛一夕捧着她的脸,微微一笑。深情款款地道:“香儿,我终于,等到了你。”
天香眼眶一红,想起当初他在天家门外等了一宿的场景,亦是感动地道:“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洛一夕郑重其事地道,而后,两人双双倒进红纱帐……
一夜旖旎,满室春光,彼时的他们,以为这就是一生一世,谁曾想到,此后的人生,竟再无幸福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