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一章见到狒狒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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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有必要,不然的话钱云是不会飞行的,毕竟这里不是他熟悉的地方,如果真的飞行的话,可能会被人发现,这里真的是太空旷了,钱云没有信心,自己的听觉会比别人的视觉更好。
他们前进的速度并不快,钱云十分的清楚,以这样的速度,不可能在今天到达好个狒狒部落,不过钱云也没有着急,反正那个部落短时间内又不会迁移。
钱云现在算是知道了,极北荒原这里用一个词来形容最为恰当,就是地广人稀,这里地方真的很大,钱云感觉这里好像是跟神恩大陆一样的大,而且虽然说这里是荒原,但是钱云觉得应该叫草原更合适一些。
到处都是草,绿油油的,真的有一种天为帐幕地为毡,日月星辰伴人眠的感觉,这种感觉在神恩原那里是感觉不到的。
走的太过于沉闷了,安尼转头对钱云道:“云哥,给我们唱首歌吧,在这样的地方,不唱一首歌真的是太可惜了。”
钱云点了点头,笑着道:“好啊,不过唱什么歌好呢?好,就唱这个好了!”这次他没有把吉它拿出来,而是清唱的,优美的男低音从他的口中飞出:“
蓝蓝的天空
清清的湖水哎耶
绿绿的草原
这是我的家哎耶
奔驰的骏马
洁白的羊群哎耶
还有你姑娘
这是我的家哎耶
我爱你我的家
我的家我的天堂
我爱你我的家
我的家我的天堂
蓝蓝的天空
清清的湖水哎耶
绿绿的草原
这是我的家哎耶
我爱你我的家
我的家我的天堂
我爱你我的家
我的家我的天堂”
这本就是为草原写的歌,在这种地方唱起来更是分外的动人,安尼他们都愣愣的听着,在看着这美丽的草原,本来感觉到有些厌烦的他们,突然发现,草原竟是那么的美。
一曲终了,所有人都热烈的为钱云鼓掌,那些蝶人族也都惊讶的看着钱云,他们真的是太吃惊了,要知道,他们这些人本身就会唱歌,因为他们是奴隶,表演取悦主人是必须学会的,但是他们发现,他们的声音虽然也不错,但是像这样的歌他们是唱不出来的。
安尼笑着道:“真是什么事也难不住云哥,这歌真的是太好听了,云哥,你以前到这种地方来过吗?”
钱云摇了摇头,笑着道:“没有,这首歌是以前我家乡的一个人写的,他的家乡就是在草原上,所以他写出了这么好听的歌,要是让我写,我可写不出来。”
安尼微微一笑,他能理解钱云为什么要这么说,这样的歌,只有在这种环境下才能写得出来,而且还有一点十分的重要,就是要能看得见,钱云看不见东西,他以前也没有那么灵的感觉,当然就没有办法了解草原的美丽了,对于他来说,草原跟别的地方没有什么不同,都是黑暗,永远的黑暗。
绵绵跑到钱云的身边道:“哥哥,你唱的真好听,能不能在唱一遍,绵绵很想听啊。”
钱云笑着道:“好啊,那我就在唱一遍。”说完又唱了一遍,虽然是第二次听了,但是感觉还是那么的好听。
中午他们停下来休息了一下,下午的时候又上路了,钱云知道,如果不出什么意外的话,他们今天是看不到那些兽人了,就算是狒狒族的话,怕是也得明天以后才能看到了。
晚上的时间,钱云他们早早的就睡下了,虽然说已经习惯了,但是骑了一天的马还是很累,虽然骷髅马走的很稳,但是一天都坐在马背上,那感觉也不太好。
第二天中午的时候,钱云终于感觉到了狒狒族的部落,狒狒族的那些人放的不只是长角羊,还有马。
这几天从蝶香那里钱云已经知道了,狒狒族养的马是给猩猩族养的,这种并不是普通的马,跟大陆上的那种二级魔兽也不一样,他们是三级的魔兽,载重量很大,是猩猩族的专用坐骑,因为猩猩族是战族,他们的战斗力很强,让他们成为步兵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兽人族跟人族战斗的时候,一般的情况下都会以速度取胜,真正靠力量战斗的并没有多少,所以猩猩族大部分也是骑兵,而这些三级的魔兽草原马就成了他们的最爱。
这种草原马的速度并不是十分的快,但是有载重力强,而且耐力很好,所以他们可以驮得动体形庞大的猩猩族,因为第一个成年的猩猩族,都有三米左右高,体重更是可以达到五百多兵,一般的马很难驮得动他们。
而猩猩族本身也当然有养马和养羊,但是第到战争的时候,马和羊的损失都会很大,所以狒狒族也养,就是为了随时的支援猩猩族。
钱云之所以发现他们快要到狒狒族了,是因为他发现有狒狒族的人在放马和羊了,大约三百多匹马,一千多只长羊,这个数量可真的是不少。
钱云一摆手停了下来,转头对贝丽丝道:“带着蝶族人找一个安全的地方安营,我们做完了交易就来找你们,记住了,最好是不要让人发现你们。”
贝丽丝两人应了一声,接过安尼递给他们的空间戒指,带着蝶人族走了,绵绵也被带走了,这次的行动,关系到他们以后的行程,所以钱云把绵绵留了下来,那些戒指里有吃的和用的东西,还有帐篷,他们也不用担心没有吃的东西。
现在只剩下四个人了,四人从骷髅马上跳了下来,慢慢的像着狒狒族放马的地方前进。
那里有一条小河,比界河还要小一些,狒狒族的人就在河这放马,钱云他们离那里还有一段距离,但是为了不让那些人发现他们的秘密,他们也只能一步一步走过去。
而在几人的身上,都背着一个袋子,袋子里不是别的东西,是盐,钱云已经知道了盐在草原上是十分珍贵的,而像他们这样没有马车的商人,能拿得出手的,就是盐了。
很快那些狒狒族的人就发一了他们,就听到一声十分嘹响的叫声传来,接着放羊和放马的三十多个狒狒族人马上就围了过来,这些人的手里都拿着一根木制的长枪,枪头是铁的,身上没有穿皮甲,都骑在马上。
这马真的很大,比神龙帝国用的标准战马还要高上半米左右,而且一个个膘肥体壮,骄健如龙,真是不可多得的俊马。
钱云他们很快就被围在了中间,其中一个三十多岁的狒狒族人看了钱云一眼道:“陌生的人族,你来这里干什么?”
钱云连忙道:“狒狒族的兄弟你好,如你所见,我是一个人族的商人,这两个是我的护卫,我们在离这里两天的路程的时候遇到了狼族的骑兵,他们打劫了我们,只有我们几个人跑了出来,我们的战马累死了,所以我们只能带着这些盐前进,希望你们可以帮助我们。”
狒狒族的人看了看钱云他们身上的包,有了些了解了,不过领头的那个狒狒人道:“你们说谎,那些狼族人是不会打劫人族商人的。”
钱云摇了摇头道:“我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想的,反正他们做了,现在我们几个人就剩下这些盐了,粮食也在早上的时候吃完了,请你们帮帮我们吧,我们愿意把这些盐都换给你们部落,只要换少量的马和马车还有长角羊就可以了。”
那些狒狒族人的人互望了一眼,最后都转头看着那个领头的狒狒族人,那些领头的狒狒族人想了想,点了点头:“人族的兄弟,你们的糟遇我很难过,不过请你们放心,这里是猩猩族的地盘,那些狼族人不敢过来的,请过来吧,等晚上我们要回部落的时候,就带着你们一起回去,先过来吃点东西吧。”
说完从马上跳了下来,把钱云他们领到河边的一处空地上,然后拿了他们带的肉干和水分给了钱云他们。
钱云他们也没有客气,接过来东西吃了起来,那个领头的狒狒族人却一直皱着眉头道:“你们是在那里遇到那些狼族人的?”
钱云忙道:“那边的河边的,他们好像跟什么人开战了,死了很多的人,正好我们从那里经过,就被他们打却了。”
狒狒族人更愣了,不过还是道:“放心吧,到这里就安全了,我叫佛朗,是佛为利部落的放牧队长,人族的兄弟,你带回来的消息很重要,我们得谢谢你。”
钱云一愣道:“不用了,这次我们的损失很大,只想用这些盐换一些东西,然后回家,我叫钱云,这位是我的妻子安尼,那两位是我的护卫亚钢和亚铁。”
佛朗点了点头道:“钱云兄弟请放心好了,我们会给你一个公平的价格的,保证你不会吃亏,不过你也知道,我们部落里没有什么好东西,只有长角羊和马。”
钱云连忙道:“这就足够了,我们还要感谢你们呢,对了,我可不可以问一下,你们这里离猩猩人战族部还有多远?”
佛朗笑着道:“朝着太阳升起的地方走三天就到了,怎么?你们要去那里做生意吗?看你们带了这么多的盐,我们怕是换不了。”
这正是终见狒族面,直假话掺半。欲知后事如何,请看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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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云现在算是知道了,极北荒原这里用一个词来形容最为恰当,就是地广人稀,这里地方真的很大,钱云感觉这里好像是跟神恩大陆一样的大,而且虽然说这里是荒原,但是钱云觉得应该叫草原更合适一些。
到处都是草,绿油油的,真的有一种天为帐幕地为毡,日月星辰伴人眠的感觉,这种感觉在神恩原那里是感觉不到的。
走的太过于沉闷了,安尼转头对钱云道:“云哥,给我们唱首歌吧,在这样的地方,不唱一首歌真的是太可惜了。”
钱云点了点头,笑着道:“好啊,不过唱什么歌好呢?好,就唱这个好了!”这次他没有把吉它拿出来,而是清唱的,优美的男低音从他的口中飞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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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家我的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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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清的湖水哎耶
绿绿的草原
这是我的家哎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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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就是为草原写的歌,在这种地方唱起来更是分外的动人,安尼他们都愣愣的听着,在看着这美丽的草原,本来感觉到有些厌烦的他们,突然发现,草原竟是那么的美。
一曲终了,所有人都热烈的为钱云鼓掌,那些蝶人族也都惊讶的看着钱云,他们真的是太吃惊了,要知道,他们这些人本身就会唱歌,因为他们是奴隶,表演取悦主人是必须学会的,但是他们发现,他们的声音虽然也不错,但是像这样的歌他们是唱不出来的。
安尼笑着道:“真是什么事也难不住云哥,这歌真的是太好听了,云哥,你以前到这种地方来过吗?”
钱云摇了摇头,笑着道:“没有,这首歌是以前我家乡的一个人写的,他的家乡就是在草原上,所以他写出了这么好听的歌,要是让我写,我可写不出来。”
安尼微微一笑,他能理解钱云为什么要这么说,这样的歌,只有在这种环境下才能写得出来,而且还有一点十分的重要,就是要能看得见,钱云看不见东西,他以前也没有那么灵的感觉,当然就没有办法了解草原的美丽了,对于他来说,草原跟别的地方没有什么不同,都是黑暗,永远的黑暗。
绵绵跑到钱云的身边道:“哥哥,你唱的真好听,能不能在唱一遍,绵绵很想听啊。”
钱云笑着道:“好啊,那我就在唱一遍。”说完又唱了一遍,虽然是第二次听了,但是感觉还是那么的好听。
中午他们停下来休息了一下,下午的时候又上路了,钱云知道,如果不出什么意外的话,他们今天是看不到那些兽人了,就算是狒狒族的话,怕是也得明天以后才能看到了。
晚上的时间,钱云他们早早的就睡下了,虽然说已经习惯了,但是骑了一天的马还是很累,虽然骷髅马走的很稳,但是一天都坐在马背上,那感觉也不太好。
第二天中午的时候,钱云终于感觉到了狒狒族的部落,狒狒族的那些人放的不只是长角羊,还有马。
这几天从蝶香那里钱云已经知道了,狒狒族养的马是给猩猩族养的,这种并不是普通的马,跟大陆上的那种二级魔兽也不一样,他们是三级的魔兽,载重量很大,是猩猩族的专用坐骑,因为猩猩族是战族,他们的战斗力很强,让他们成为步兵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兽人族跟人族战斗的时候,一般的情况下都会以速度取胜,真正靠力量战斗的并没有多少,所以猩猩族大部分也是骑兵,而这些三级的魔兽草原马就成了他们的最爱。
这种草原马的速度并不是十分的快,但是有载重力强,而且耐力很好,所以他们可以驮得动体形庞大的猩猩族,因为第一个成年的猩猩族,都有三米左右高,体重更是可以达到五百多兵,一般的马很难驮得动他们。
而猩猩族本身也当然有养马和养羊,但是第到战争的时候,马和羊的损失都会很大,所以狒狒族也养,就是为了随时的支援猩猩族。
钱云之所以发现他们快要到狒狒族了,是因为他发现有狒狒族的人在放马和羊了,大约三百多匹马,一千多只长羊,这个数量可真的是不少。
钱云一摆手停了下来,转头对贝丽丝道:“带着蝶族人找一个安全的地方安营,我们做完了交易就来找你们,记住了,最好是不要让人发现你们。”
贝丽丝两人应了一声,接过安尼递给他们的空间戒指,带着蝶人族走了,绵绵也被带走了,这次的行动,关系到他们以后的行程,所以钱云把绵绵留了下来,那些戒指里有吃的和用的东西,还有帐篷,他们也不用担心没有吃的东西。
现在只剩下四个人了,四人从骷髅马上跳了下来,慢慢的像着狒狒族放马的地方前进。
那里有一条小河,比界河还要小一些,狒狒族的人就在河这放马,钱云他们离那里还有一段距离,但是为了不让那些人发现他们的秘密,他们也只能一步一步走过去。
而在几人的身上,都背着一个袋子,袋子里不是别的东西,是盐,钱云已经知道了盐在草原上是十分珍贵的,而像他们这样没有马车的商人,能拿得出手的,就是盐了。
很快那些狒狒族的人就发一了他们,就听到一声十分嘹响的叫声传来,接着放羊和放马的三十多个狒狒族人马上就围了过来,这些人的手里都拿着一根木制的长枪,枪头是铁的,身上没有穿皮甲,都骑在马上。
这马真的很大,比神龙帝国用的标准战马还要高上半米左右,而且一个个膘肥体壮,骄健如龙,真是不可多得的俊马。
钱云他们很快就被围在了中间,其中一个三十多岁的狒狒族人看了钱云一眼道:“陌生的人族,你来这里干什么?”
钱云连忙道:“狒狒族的兄弟你好,如你所见,我是一个人族的商人,这两个是我的护卫,我们在离这里两天的路程的时候遇到了狼族的骑兵,他们打劫了我们,只有我们几个人跑了出来,我们的战马累死了,所以我们只能带着这些盐前进,希望你们可以帮助我们。”
狒狒族的人看了看钱云他们身上的包,有了些了解了,不过领头的那个狒狒人道:“你们说谎,那些狼族人是不会打劫人族商人的。”
钱云摇了摇头道:“我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想的,反正他们做了,现在我们几个人就剩下这些盐了,粮食也在早上的时候吃完了,请你们帮帮我们吧,我们愿意把这些盐都换给你们部落,只要换少量的马和马车还有长角羊就可以了。”
那些狒狒族人的人互望了一眼,最后都转头看着那个领头的狒狒族人,那些领头的狒狒族人想了想,点了点头:“人族的兄弟,你们的糟遇我很难过,不过请你们放心,这里是猩猩族的地盘,那些狼族人不敢过来的,请过来吧,等晚上我们要回部落的时候,就带着你们一起回去,先过来吃点东西吧。”
说完从马上跳了下来,把钱云他们领到河边的一处空地上,然后拿了他们带的肉干和水分给了钱云他们。
钱云他们也没有客气,接过来东西吃了起来,那个领头的狒狒族人却一直皱着眉头道:“你们是在那里遇到那些狼族人的?”
钱云忙道:“那边的河边的,他们好像跟什么人开战了,死了很多的人,正好我们从那里经过,就被他们打却了。”
狒狒族人更愣了,不过还是道:“放心吧,到这里就安全了,我叫佛朗,是佛为利部落的放牧队长,人族的兄弟,你带回来的消息很重要,我们得谢谢你。”
钱云一愣道:“不用了,这次我们的损失很大,只想用这些盐换一些东西,然后回家,我叫钱云,这位是我的妻子安尼,那两位是我的护卫亚钢和亚铁。”
佛朗点了点头道:“钱云兄弟请放心好了,我们会给你一个公平的价格的,保证你不会吃亏,不过你也知道,我们部落里没有什么好东西,只有长角羊和马。”
钱云连忙道:“这就足够了,我们还要感谢你们呢,对了,我可不可以问一下,你们这里离猩猩人战族部还有多远?”
佛朗笑着道:“朝着太阳升起的地方走三天就到了,怎么?你们要去那里做生意吗?看你们带了这么多的盐,我们怕是换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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