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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8 谁叫郡主太美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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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白白胖胖的婢女珍珠就跑来,说郡主邀他一起吃午饭。

    明遥跟了过去,一桌好菜,秦长安的脸色虽然还有些苍白,但不如昨日那么憔悴,显然是好多了。

    他眼波一闪,平和地坐在桌旁,很清楚依秦长安的性子,以牙还牙,以眼还眼。

    呵,这可是鸿门宴啊。

    “阿遥,怎么不吃?”她抿出一道笑痕,神色柔美,极为动人。

    “郡主在菜里下药了?”明遥抬了抬眼皮。

    昨晚吃了闷亏的她,怎么可能轻饶明遥这个得寸进尺的混蛋!秦长安嗤笑,拿起手边的筷子。“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

    她吃了一口,抬起清明的眼眸看他,挑了挑眉,动作挑衅。

    明遥这才夹了一筷子她碰过的蔬菜,放入面前的空碗内。

    等她吃完了,她照样转身看书,耳畔传来细微的动静,他开始吃了!

    他突然皱眉,丢下手里的筷子,隐约觉得不对劲,拿起桌边面具罩住自己的脸。

    她笑眯眯地靠近他。

    “谁说我会在菜里下药的?我把药抹在你的碗上,放心,只是小小惩戒。”她俯下身,跟明遥那双幽深无底的眼瞳对望,一脸灿烂笑靥。“三日内皮肤奇痒无比,不过可不能用手抓,三日后药性随体液排除,自然就好了。”

    明遥咬牙忍耐,周身紧绷肃杀。

    就在他恨不能掐住某人白玉般的脖子时,果然手背上浮现细小的红疹,他一拍桌案,愤而离场。

    秦长安依旧稳坐在饭桌旁,瞧了瞧一桌残羹冷炙,无奈摇头。“吃的还不少,昨晚招惹了我,竟然没半点防心?”

    她可不是金雁王朝的官奴陆青晚……。在北漠,谁敢把她当成蝼蚁践踏,她可是要双倍奉还的!

    体内的恶劣分子得意地跳跃叫嚣,总算出了这口鸟气!

    她双目明亮如星辰,苍白的小脸因为兴奋如同染上胭脂,她扶着桌子,笑得直不起腰来。

    可惜明遥有自知之明,早就一溜烟跑了,不然,她还能看看他用何等办法止痒?

    不等她走去后院看好戏,白银却出现了。

    “郡主,有消息了。”

    秦长安点点头:“说吧。”

    “四皇子得的是花柳病。”

    她就那么静幽幽地坐在那儿,手指微不可见地动了动,神色透着茫然。

    怪不得以大局为重的萧元夏不得不放弃赈灾钦差的头衔,怪不得他将消息封的密不透风瞒了她这么久,怪不得他说一直在等她来探望,却又不想她来探望他!怪不得!

    原来竟是得了花柳病……

    “郡主?”白银见她脸色奇差,担忧地询问。

    “没什么,给我泡杯茶吧。”她的手心发冷,眼神都结了冰,捧着热茶许久,指尖才有了微弱的体温。

    也许四皇子是喜欢她的,但皇族的所谓喜欢,可以分给很多人,随着时间的变迁,这份喜欢也迟早会被取代。她永远不是那个唯一被他喜欢的人。

    他还没有娶妻,十九岁年轻气盛的皇子,身边向来是有一两个侍妾的。

    正是因为很早就看清这一点,她宁可当萧元夏如今的朋友,当他以后的臣子,也不去触碰那条不该碰的线。

    ……

    明遥快步走到后院,砰然一声巨响,他火气腾腾地摔门。

    小厮惊雷见主子面色不对,手背上冒出无数可怕的红疹,赶紧从床下拉出一个抽屉,其中摆满了各色各样的解毒丸。

    他取下面具,服下解毒丸,眼神阴鹜森冷。

    身边的是个毒娘子,还好他早有准备,否则,他不就是阴沟里翻船?

    他的脸僵的不能再僵。

    一盏茶的功夫后,身上的红疹渐渐消失,奇痒无比的感觉,也变得微乎其微。

    心中有一抹烦躁,他不自觉地勾起手指置于薄唇上,挑起邪魅的眉,她没对他下狠手,顶多是捉弄而已,只是……这痒痒散三天后才能自行解除,不就是意味着这三日,他都不能去见她?一旦被她发觉他身边有解药,只会更怀疑他。

    最毒妇人心。

    他不信什么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蠢话,又无法否认对秦长安与日俱增的强烈占有欲,甚至原本打算不多久就结束这一场可笑的伪装,却不知不觉延续了一百多天。

    所以,决定了在他还未得到她的身心之前,他不打算拿下脸上的面具,否则,就是前功尽弃。

    ……

    夜灯初上。

    秦长安从轿子里走出来,快步走入醉仙楼,昨日她用一点小伎俩困住了明遥,正因为这两日有贵客来访。

    推开楼上雅间的门,白银等主子进入,很快关上门,守在门外。

    里面坐着的男人依旧不修边幅,留着络腮胡,头发乱糟糟地绑在脑后,朝着她拱了拱手,意思意思打了个招呼。

    “赵哥。”她粲然一笑,望了眼桌上已经动过的菜肴:“这几道菜够吗?”

    “够了够了,别浪费。”这人正是“金牌猎犬”赵航,也是因为他,秦长安才确定大哥还活着,一路设计到了北漠。

    “最近很忙?”她亲自给他倒酒,眉眼淡淡。

    “还是老样子,我到四季书店的时候,才看到你给我的信,正巧有个寻人的案子,也在北漠,这就赶来了。”

    “我们上回见面的时候,是一年前了吧?”

    “这一年里,可发生了不少事。”赵航将杯中酒豪爽地一饮而尽,随意擦了擦胡子上的酒液,“还是你这独门药酒好,滋补又好喝。”可惜在金雁王朝就喝不到了。

    “这世上没有任何有益无害的东西,药酒也是酒,喝多了都伤身。”她勾了勾唇角的笑,话锋一转,“北漠消息闭塞,而传闻多半不太真实,我没怎么打听过。”

    “郡主。”赵航放下筷子,那双炯亮的眼看透世间沧桑,满满都是历练。“半年前,金雁王朝的皇帝驾崩了。”

    “皇帝沉迷丹药,有这个结果,也不太意外。”她若有所思,她是医者,明白真正的养身之道。

    “郡主猜猜看,如今谁坐上了皇位?”

    秦长安摸了摸自己光洁的下巴:“难道不是太子?”

    “是宁王。”

    “宁王……”她幽幽呢喃,在她离开的时候,隐约察觉京城风声鹤唳,似乎马上要风云变色。但太子是长子,长幼有序,风头怎么就到宁王龙奕那边了?

    “太子在春猎后,就被皇帝禁足,那时起,太子的势力大减,在最后的皇位之争输得一塌糊涂。”

    “是我离开那年的春猎吗?”她眸光大盛。

    “据说那次春猎,太子选了十九位精锐杀手,就为了埋伏铲除靖王,但明明靖王单身迎战,最后却来了大批救兵……在清算猎物的时候,太子以为靖王迟迟不回,必定遭遇伏击,谁知姗姗来迟的靖王却带回来一大箱子的猎物。靖王要太子亲自打开,一较高下,谁知里面装着十九颗人头,就是太子派去的杀手,无一生还。”

    她冷冷地听着。

    割下十九颗人头送给太子,还炫耀是他狩猎的战利品,这种残暴血腥的作风,不是龙厉又能是谁?

    “皇帝知道此事后,为之大怒,不顾百官反对,勒令太子半年不得离开东宫。也就是这半年功夫,宁王和靖王两兄弟联手,铲除异己,手握大半兵权,削弱皇后娘家势力……”

    “太子试图刺杀靖王,也不是头一回了,被禁足也不见得就彻底翻不了身啊。”她还是有些想不通。

    “我听到一个说法,据说靖王调查出来,那个炼丹师是太子找来的,丹药里有慢性毒药。”

    秦长安面色一凛,是了,如果加上这个罪名,太子跟皇位失之交臂才更加合理。

    “宁王登基后,勤政爱民,太子被贬去了偏远的封地,剥夺一切实权,永不回京。如今也算是尘埃落定。”赵航又喝了一大口酒,胡吃海塞起来。

    直到送走了赵航,她还是独自坐在桌旁,脑子里思绪汹涌澎湃。

    十九颗人头。

    光是听,她就觉得不寒而栗。

    还有,那个炼丹师真是太子的人吗?丹药里真的有久而久之会致命的慢性毒药?

    白嫩手指揉了揉眉心,她不禁又浮想联翩,靖王生母德妃怀孕期间中的慢性毒药,当然不会跟太子有关,如果不是太子,那就是林皇后?

    所以,龙厉的一身病体,也是拜林皇后所赐?太子永不能回京,林皇后被赐白绫,除掉宿敌的龙厉此刻应该身心通畅吧?

    她身子一颤,恍惚地笑了。

    如今听到龙厉的名字,竟然远的好似上辈子的人事……金雁王朝还藏了多少秘密,她都不再想要知晓,反正都与她无关。

    彻底无关了。

    ……

    情蛊这事,有时候是挺烦的。

    冷战了好几天,两人脸色都不好,却偏偏今晚就是那个重要的日子,只能待在一起大眼瞪小眼。

    明遥终于忍不住了,率先打破这份尴尬的沉默。“我给你梳头。”

    秦长安看也不看他一眼,依旧翻看医书,男人在她身后将她的发髻解开,一下一下轻轻梳着她的发丝。

    哀兵战略?懒得理他。她几乎要翻白眼。

    “今天我跟夜清歌去看了个院子,还挺清净的。”她此话一出,果然男人梳头的动作停下。

    “郡主打算金屋藏娇?”他的嗓音冷下。

    “我帮他赎身了,他离开小倌倌后,总不能露宿街头吧。”是健忘还是觉得如此反复无常很好玩?这个话题不是前阵子刚谈过?

    “郡主的烂桃花还真多,需要有个人在旁边驱散这些妖魔鬼怪,免得他们以为郡主来者不拒。”

    闻言,她转身看他,心里一怔,不明所以。这人话虽然不太多,但从不在言语上吃亏。

    “夜清歌有一项特殊才能,你知道吗?”她的眼微微有笑。

    “我不关心。”他语气依旧冷淡,还带着排外情绪。

    “吹箫。”她漫不经心地回。

    明遥突然死死地瞪着她,下巴收紧,手里的梳子被捏的咔擦作响。

    “胡思乱想什么?就是纯粹的吹箫!”她的双眉几乎倒竖,气的不轻,指着他鼻子骂道。“你从小倌倌里出来三个多月了,脑子里能不能装点正经东西!”

    气氛,一瞬间冻结成冰。无形的尴尬,比起一开始更要人命。

    他突然轻轻笑了,到最后怎么也忍不住,双肩暗暗耸动,喉咙溢出一连串笑声。

    “在小倌倌里我就是太正经了,到你这儿却被嫌不正经——”

    秦长安不客气地给他脸色看。

    明遥总算将她的青丝梳理顺滑,握住她的手腕,把她拉到自己身上坐着,无言地打量她。她不施粉黛,肌肤白皙,一袭立领青衣,胸口花团锦绣,令人移不开视线。

    对于明遥毫不遮掩的热烈眼神,她又瞪他一眼,只是心照不宣,时辰快到了。

    “你这个账房先生做的很好,去账房领银子了吗?”她突然不知该说什么。

    “领了。”他点头,摸出两锭银子,放上她的手心。

    “给我做什么?”

    “我的就是你的。”

    她烦闷的心情,却因为这一句话,终于烟消云散。她忍俊不禁,轻笑出声。“你的就是我的,不过,我的还是我的。”

    明遥下颚一点,算是默认,她在少女时期就是个财迷,如今也不过是从小财迷长成大财迷了。

    她摆摆手,将银子放回桌上。“得了,这二十两,是你一个月的薪酬。就算外人说你是吃软饭的小白脸,你也不必全部拿出来孝敬我。”

    他一挑浓眉,只见她美丽的脸上抹上一层红润,在灯火下更添三分诱人。

    “外人说什么,我不在乎。我在乎的是郡主怎么看我?”他垂下眼,浓密睫毛让他此刻的眼神不太分明,语气似乎柔软许多。

    他不知自己这么喜欢两人这个时间的独处,甚至是期待的,即使他跟她直接藏着不能对彼此坦诚的太多秘密。

    “阿遥,我一直都明白人是会变的,朋友也是,亲人也是,就连口口声声说喜欢你的人也是……但我最痛恨这种改变,这让我觉得一切都不能相信。”她的眼底宛若被清水洗净,脸上却没有笑容。

    明遥突然握住她微凉的小手,紧紧攥在手里,跟她四目相对,眼神无声交集。

    “你也会改变吧。”

    他怔住。

    “阿遥,你必须知道一点,我不会让任何人伤害我。”她轻轻环住他的脖颈,在他耳畔低语,字字清冷。

    “我不会。”他的嗓音瞬间紧绷,一如他僵硬的发疼的身躯,坚硬如铁。

    她只是笑,带些心不在焉,他的手掌开始不老实,探入她的衣襟内,蓝紫色百褶裙被推到腰际——

    秦长安趴在他的肩头轻喘,食髓知味的男人,实在是狂猛可怕。她从未料到,明遥的各种压箱底的招数这么多,两人就这么坐在红木椅上,面对面紧紧拥抱着共度一夜春宵。甚至,两人的衣裳还未褪尽……蛊虫一搅和,哪还有几分理智?

    充斥在四肢百骸的酥麻感还未散去,她感觉到他身上散发出来的强烈情欲,她恨恨地捏了他臂膀一把,咬牙切齿地说。“你的胃口实在太大。”

    他的心有些激荡,却又噙着一丝邪气,贴近她的耳朵,低哑地说。“谁叫郡主太美味?”

    她不由地眯起美眸,眼前的男人戴着面具,一双形状美好的黑眸幽深似海,此刻慵懒迷人,只因刚在她身上发泄过一回。

    这张脸,她看了岂止几百次?

    但是她心头一股隐隐的熟悉感又从哪里冒出来的?

    她又觉得不对劲,她确信自己跟明遥是两国人,相隔岂止千里,又怎么会似曾相识?

    明遥的手反复在她的背上游走,隐约有些燥火,像是要不够她。语气带些询问。“在这个时候,还分心?”

    秦长安从不安的思绪中抽离出来,身体再度被他撩拨的绵软无力,她说服自己,是她太杯弓蛇影了。

    只是一瞬间的功夫,她再一次被卷入他带来的狂潮里。

    明遥抱起挂在自己身上的女人,把她轻轻放上大床,而他则躺在外侧,将她柔软的身体环抱着。

    这个动作实在自然,甚至不用思考,他突然想到什么,整个身体再度僵硬如石块。

    皇族的男子,就算跟女人同寝,也是女人睡在外侧,方便在半夜照料男人……这个习俗早已延续几百年。

    因为她,他到底做了多少不像自己的事?!

    他的情绪,竟然影响到了旁边的秦长安,她睁开眼,脸上有着激情还未彻底褪去的妩媚。

    “我要睡了,你别来烦我。”

    明遥喉咙一紧,竟然因为她嗓音中的浓浓疲惫而挂不住脸,今晚他是一时情意勃发,要了她好几次。

    可他本不该愧疚的,男欢女爱,天经地义,能被他宠爱更是无上荣耀,有什么好小心翼翼,畏首畏尾,不能彻底尽兴的?

    但还是诡异地放软了姿态,压低声音说。“睡吧。”

    秦长安心生古怪,发现他看似冷傲别扭,但对她有着不小的耐心,冷然的黑眸中宛若盛满了温柔月光,让人想要融入其中。这种感觉有些恍惚,却又分明没了之前那种似曾相识的憋闷感。

    也许他还有一些未曾解开的疑点,但怎么可能是她认识的人?

    她这般想着,终究不敌体力用尽的倦意,沉沉睡去。

    秦长安醒来的时候,明遥已经不在屋内,唯独桌上的两锭银子,他不曾拿走。

    “阿遥什么时候走的?”她询问帮她宽衣的珍珠。

    “天一亮就走了,今天是出账日,也许回后院算账去了吧。”

    他把自己的薪酬留给她做什么?他既然看到了听风楼的账面,就该知道她一年的进账有万两之多,这还不算歇雨楼的……她还在乎他的区区二十两吗?

    她笑着摇头。

    ……

    皇城的一处二进院子,建在闹中取静的地段,半旧的门被刷过朱红新漆,花圃也修建过,有三三两两的奴仆往里头搬家具。

    秦长安走入其中,环顾四周,夜清歌坐在凉亭内,萧声悠扬,只是他依旧带着一顶锥帽,黑纱覆面。

    “郡主,尝尝我给你泡的花茶。”他声音平和,少了几分往日故作的娇柔,反而顺耳多了。

    “我在外不喝茶,只喝水。”她笑着婉拒,杯中的粉色玫瑰花在水中绽放,光是看着都赏心悦目。

    夜清歌凤眼微抬,却没多话,他向来善于察言观色,审时度势。也不问缘由,转过脸,吩咐下人准备煮开的热水送来。

    “你的赎金不低。”她微微一笑:“百花楼的花魁天娇姑娘,当年的赎金也只要五千两,你却跟她等价。”

    “我进小倌倌这八年里,鸨娘视我为摇钱树,若不是看我脸被划破了,我可不止这个价。”夜清歌端起花茶,笑得犹如玫瑰花般骄傲自信。

    “小倌倌里的水可真深。”

    “明遥的赎金有多少?能及我十分之一吗?”

    秦长安但笑不语,都到了这时候,夜清歌还想着死对头明遥,真是感情深厚。“差不多。”

    面前的女子淡然若素,素雅中透着高贵,他喉咙滚了滚,心中的倾慕更加澎湃,低声说。“我终于明白了郡主那夜跟我说的话,我的脸毁的这么惨,这才能让鸨娘轻松放行,否则,就算有一万两银子,她也不会让我走,除非我死。”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为夜清歌赎身的五千两银子,是他多年积蓄,不过请她出面,这样鸨娘也不敢阻拦,与其养一个无法恢复往日美貌的小倌,还不如拿现成银子,再去买几个俊秀男孩重新栽培。

    “我们该谈谈以后的合作了。”她抿唇一笑,眉如远山,眸光清浅摄人。

    “清歌对郡主而言,还有什么价值?”他摸了摸桌上的萧,语气迟疑。“要我当乐户吗?”

    “我不是土生土长的北漠人,我希望身边有几个帮我做事的亲信,夜清歌,你在小倌倌里许多年,很擅长跟人打交道,应该也擅长打听消息和过滤其中的真伪。”

    夜清歌静静听着,她明明表情从容,情绪不显,却听得他满手的汗。

    这些,的确是他除了这张容貌之外的少数优点,他们才见过三面而已!她居然已经看透他!

    秦长安从怀里掏出两张纸,往他面前一推:“这个院子的地契和房契,上面的名字是你,就算是我雇你的定金。好不容易离开牢笼的人,最想要有个家。”

    “郡主接下来有什么计划?”被戳中了内心最柔软的地方,夜清歌难掩心中激动,嗓音也有了不小的起伏。

    “我打算把你推荐到那里去当掌柜。”

    “醉仙楼?”他凤眼撑大,醉仙楼虽然才开了一年,却已经跻身成为皇城数一数二的酒家。

    “你只需要点头或摇头。”

    夜清歌缓缓点了下头,撩开面前的黑纱,就这么跟她对视。疤痕依旧恐怖,可见那个悍妇下手多狠,现在正在结痂,原本精致妩媚的脸上,宛若攀爬着五六条巨型蜈蚣。

    “我这张脸,还能招呼客人吗?”

    “你不信我的医术?”她轻哼一声,不客气地调笑道。“反正你这辈子就喜欢跟明遥比,要不也学他戴个面具,当一对难兄难弟得了。”

    他瞬间被激活了斗志,停止了腰杆,双目炯炯。“他破罐子破摔,我可不学他。”

    “他可不是破罐子破摔,只是——”她顿了顿,没再说下去。

    “明遥给郡主抚琴了?”他好奇追问,眼底飞快闪过一丝什么。

    “弹了一首<凤求凰>。”

    夜清歌像是被踩着尾巴的猫,全身戒备到不敢置信,声音不自觉拔尖。“他弹了?”

    秦长安被他的反应吓了一跳,双臂环胸,眸光微沉。

    他眼神游离,目光闪烁,连唇都白了,慌乱扯下黑纱挡脸,好似白日里见鬼一样。

    “按时服药和涂抹雪面芙蓉霜,养伤期间,我让人来教你怎么当掌柜。”她佯装没见到他的失态,交代一番,起身离开。

    “我一定不会辜负郡主的期望。”

    夜清歌虽然还有些气虚,但恭恭敬敬鞠躬行大礼,把她送到门外。

    她自己挑的人,谈什么辜负不辜负?醉仙楼这个酒家是她的产业,知道的人很少,她暂时不想让自己的身份曝光,所以藏得很深。

    明遥的眼神晦暗无光,手指微微一用力,咔擦一声,折断满枝桂花。

    她连着好几天都去偷偷见夜清歌,甚至为夜清歌买了个院子,她还真是说到做到,明目张胆在外头养男人!

    好样的!

    “这一棵金桂树是我高价从别处移栽来的,哪里碍着你眼了?”秦长安清冷的嗓音飘来,她的声音不高,偏偏没有女子的柔媚感,总是显得万分理智。

    他绷着脸,将那一支凌虐的差不多的桂花枝往她手里一塞。

    她忍不住笑了,普通桂花是金色的,但金桂却是红色的花朵,所以才显得珍奇,深秋桂花开了两三次,听风楼的桂花药皂和桂花香露也都是很抢手的时令新品。

    “哪有你这么送花的?不情不愿。”她啧了声,明知他在生气,却恶意捉弄这个男人。相处数月,她已然能够从他身上散发出来的气息,分辨他的喜怒哀乐。

    “你喜欢什么花?”他脱口而出。

    “正好,上回那个一心礼佛的七皇子萧楼送了我几个牡丹花花根,说什么有缘人才能盼得花开,不如索性你帮我种下,看看能不能开花,开的是什么花。”

    明遥冷冷盯着她,没好气地嗤笑:“郡主分明没那种闲情雅致,就别附庸风雅了!”如今他知道真实的她,有懒散的一面,那什么牡丹花,她根本就没心思去种,所以就推给他?

    这种责怪人的口吻,听来极为特别,好似她也曾经被什么这么训斥过,是谁呢,到底是谁呢?

    她蹙着眉头,背脊爬上阵阵寒意,特别不喜欢这种不清不楚难以捉摸的感受!

    明遥知道她必定是察觉了什么,表面平静,却心跳如鼓,秦长安此刻那模样竟让他不忍多看。

    他一把扣住她的腰,将她锁在怀里,目光汹涌如涛。“天下有几个牡丹花的品种,不宜活,对气候土壤的要求极高,花匠必须耗费大量心血栽培,一旦开花,一株就是千金。”

    秦长安没拒绝他,顺势搂住他纤长柔韧的腰,倾听他有力的心跳声,寥寥一笑。“阿遥懂得真多。”

    毕竟,他爹是户部尚书,正二品官,户部又是油水最多的地方,他从小接受的教育,对于雅俗的赏识,全是她所没有的。

    明遥短暂沉默,心中却笃定,就算这些花根开了千金难求的牡丹花,这女人也不懂得欣赏。一股没来由的怒气又在胸臆间翻滚,她就是眼光奇差!从小到大都是这个德行!他为什么会看上她!

    “我算算,七皇子送了我十个花根,如果全都重活,岂不是至少万金?!”秦长安笑着拍手,美眸闪闪发光。“阿遥,你有用武之地了!”

    他无声冷笑,有种气绝的无奈。“让我为郡主当账房先生还不算,又要我当花匠?”

    秦长安毫不心虚,理直气壮:“能者多劳,这样就没人说你是吃软饭的小白脸啦,你可要争气,来年春天让我看看天下无双的牡丹花吧!”

    明遥咬牙压下不快的情绪,才确定不会被她气的呕血,到底是谁说他是吃软饭的?三番两头挂在嘴边刺激他,倒是只有她一个。

    “我答应的话,郡主就没有表示?”

    “可以,到时候我开个花展,凭票入场,所得给你抽一成,怎么样?”她朝他比了比一个青葱玉指。

    她真是个经商的奇才!才一点拨,牡丹花还没影子呢,就已经想好了赚钱的法子。偏偏那一抹小狐狸般的慧黠笑容,勾住他的心,令他心痒难耐。

    明遥握住那一根食指,眸色更深。“我一文钱也不要,全给郡主。”

    她挑了挑眉,眉心的朱砂痣极为耀眼,她将手指捕捉痕迹地抽出,无视肌肤残留的惊人热度。“那你要什么?”

    “我要郡主陪我七天,这七天,全凭我安排。”他知道药田收获了药草,听风楼的货品也补齐了,冬季是所有生意的淡季,也就是秦长安最能抽空的时段。他的自信,从来就不是毫无理由的。

    果不其然,秦长安认真思考起来,要能培育绝佳品种的牡丹花,这样的花匠可不好找,就算找得到,要价也不少。有个白白干活不要工钱的长工毛遂自荐,她理应不该拒绝无本生意。

    可是,这个家伙居然要她陪他整整七天?还得听他的安排?

    她努力衡量其中得失的神态,却看得明遥目光深邃,他最喜欢她的斗志昂扬,勇敢过头,从不自怨自艾。就连这副小奸商模样,也一并接纳。

    哪个不长眼的说她是什么北漠观音?她分明就是一头聪颖狡诈的狐狸!他抿着薄唇边的笑,已经看到答案。

    “七天就七天,成交。”她爽快地跟他击掌。

    两人掌心相贴,他却手快地跟她十指相扣,嗓音透露着轻松愉悦。“我去看看牡丹花根吧。”

    她垂眼看了看彼此紧握的手,有肌肤相亲,并不意味着他们是情人或夫妻,任何人中了情蛊,都会做出跟她一样的选择。

    很显然,明遥想要的更多。

    但转念一想,知道他有所图,总比不知道他心里在想些什么的好。

    整整七天的相处,说不定还能让她发现某人百密一疏的马脚——

    一个人什么时候最容易松懈?在他认为终于得到求而不得的东西之后。她笑容浅淡,眉眼柔和,任由明遥握着她的手。

    等把牡丹花根交到明遥手里,他前脚刚走,后脚白银就进来了。

    明遥的脚步放慢,停驻在长廊里,眼底闪过一抹了然的笑,但很快消失在浓重的夜色中。

    白银俯身给秦长安倒茶:“四皇子回京后,就只接触过一个叫做沈湘的姑娘,沈家是文官,沈湘是京城有名的才女。”

    她静静地坐着品茶。萧元夏不是狂放不羁之徒,就算真看中了沈家的女儿,收做小妾也不是不可。

    花柳病,可是皇家闻风色变的毛病,皇族风流,但特别忌讳染上这种毛病,毕竟脸上无光。

    这种官家闺秀,教养极好,还是才女,又不是青楼名妓,为何她成了四皇子的女人,四皇子就会染上花柳病的呢?

    “四皇子昨日暗中见了沈大荣密谈,沈大荣出来的时候,面如死灰,今日天亮后就把沈湘送去水秀庵,削发为尼。”

    “什么?!”

    她瞬间明白,萧元夏这是中了暗算了。如今他在百姓眼中的名誉极其重要,这种丑闻万万不能泄露,否则,对他多年来的努力是沉重一击。沈湘身上带病,说明早已跟其他男人有过关系,就算沈家原本不知情,现在如想自保不被判罪,只能牺牲这个女儿,安抚四皇子的怒气。

    “明日起,一切邀约都替我推了。”

    “郡主真答应明公子了?”

    “我忙了大半年了,也该歇几天。反正入冬后,事情就少了。”她搁下茶杯,话锋一转。“白银,说说你对明遥的观感。”

    为了报答救命之恩,白银自愿当她的丫鬟,她曾在江湖走动十多年,秦长安看中的是白银有别于普通婢女的眼界和历练。

    “明公子身上有一股霸气,哪怕他自如收放,我还是感觉得到。就像是行走江湖的时候,我必须看穿别人隐藏的杀气,是一个道理。”

    秦长安悠然把玩着手腕上的凤凰金环,语气不疾不徐。“你也不认为,一个落魄的罪臣之子,应该有这种高高在上的霸气对吗?”

    白银点了头。

    “那你在他身上感受到杀气了?”笑意在那双寒星般的眼眸中闪闪发亮。“对我?”

    “不,明公子的杀气,从未冲着郡主来。”

    她陷入思考,如果明遥是一颗棋子,他理应想方设法杀了她为幕后主子尽忠才对,可是他却没有?为什么迟迟不动手?因为他忌惮身手不凡的白银才不敢贸然出手?

    “这七天里,你别跟着我,让我跟他单独相处。”

    “郡主,您太冒险了。”

    她满目坚定不移:“就按我说的做。”

    ……

    骑着骏马的一对年轻男女,一路都引人注目,女子身着骑马装,身后的绛蓝色披风滚着一周灰鼠毛,明媚飒爽,贵气逼人。男人则一袭黑衫,银色面具在阳光下更显冷冽,单手握着缰绳,身姿笔挺颀长。

    “我昨晚才想起两个月前在郊外买了一座别苑,不如去散散心?就我们两个。”她朝他微笑。

    就他们两个。

    多么诱人的饵。

    明遥下颚一点,黑眸中有些许软化,等到了城门,她掏出怀中玉牌,守卫随即放行。

    “郡主。”

    在别院门口清扫落叶的一个老婆子,见到策马而来的女子,一脸讶异,急忙俯身行礼。

    “柳妈,我要在这儿住几天,清两间屋子出来。”

    “一间就成。”明遥低沉的嗓音在身后响起。

    柳妈看了看自己的主子,再看看那个颀长俊挺的陌生男人,一时之间不知如何回答。

    她爽快地挥挥手:“一间就一间吧。”昨天说好的,由他做主。

    稍作休息后,秦长安带着明遥到后山走走,远处有零零散散的村落,当初正是看中这儿山水环绕的幽静,她一时冲动买了下来。

    “什么时候我厌倦了皇城的热闹,我就搬到这儿来。”她在泛黄的草皮上席地而坐,伸了个懒腰。

    她孩子气的举动,却软化了他心底的寒冰,明遥眼神一柔,靠着她坐下。

    “郡主的生意越做越大,只会越来越忙,能有那一天吗?”他总是跟她意见不合。

    她侧过脸:“有的人不停地走,不停地跑,就为了有朝一日,可以停下来。”

    她过分平静的话语,却刺中了他的心,他只觉得那双眼暗暗发亮,最美最珍贵的宝石也无法比拟。

    “到时候,你可以放弃一切?”

    “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一直是一无所有的。”她坦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