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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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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步伐轻快的下了楼,意外的在大厅遇见了李湛,这种令人尴尬的酒宴上,能够遇见一个跟厉先生熟悉的人,莫烟还是挺高兴的。

    她打了招呼之后,就反应过来,该不会他是跟厉老爷子一起来的吧。

    她还没问,李湛就先问她,“太太,没有人为难你吧。”

    莫烟一怔,随即明白是厉景煜让他来的。

    她想了想,决定还是不具体说,李湛虽然说厉先生跟前的人,但也算是厉氏的人,说起来也不太合适,就跟打小报告一样,更何况,她还真没怎么着,也是就笑道,“挺好的,你让他放心。”

    李湛见她面色自然,不像是说谎,就没再多问。

    “您下来这是……”

    “老爷子让我下来找乔医生拿药,你来的时候,乔医生还在外面吗?”

    李湛眼神一闪,老爷子出门的时候向来要不离身,很明显,这是支开莫烟。

    他笑了笑,从口袋里摸出一个写着韩文的小瓶子递给了莫烟,温声道,“我碰巧撞见乔医生了,他给我的。”

    莫烟接过来,笑着说了声谢谢,然后跟他道别上了楼。

    李湛眯着眸子站在原地想了一会儿,然后低头失笑,他似乎有些明白厉先生为什么答应莫烟来,却又让他来盯着,他猜,绝对不是担心老爷子欺负他媳妇儿,而是担心有人贼心不死,惦记着他媳妇儿,一边炫耀,一边担忧,做到这份上,也真是没谁了。

    -------------七年之痒(七)-------

    酣畅淋漓的情事,几乎榨干了莫烟所有的力气,厉先生消停后,她连质问的力气都没有了,歪头就睡着了,等再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早上了。

    莫烟没睁眼前,第一感觉就是浑身散架了,骨头就像是被拆开重新组装一样。

    她恨得直咬牙,都四十岁了,精力还这么旺盛,简直变/态!

    她忿忿的睁开眼,结果正对上某人深不见底的眼眸,她心头一颤,那一瞬间好像找回了年轻时候的感觉,一下子有些小鹿乱撞。

    “醒了?”

    厉先生的声音带着清晨特有的沙哑,性感得让人骨头发酥。

    她暗骂了一声妖孽,调整了一下表情,板着脸道,“你还没回答我的话,昨晚到底怎么回事!小景呢?”

    厉先生原本还打算含情脉脉一番,毕竟昨晚他的确有些过分了,结果这死女人一开口就是问别的男人,他现在真相拆开她的脑袋看看,里面到底装的是什么!

    “你大晚上,跟一个男的出来在酒店见面,还骗我说同学聚会,这件事,你就没有要解释的?”

    “我还不是怕你误会!我好不容易说服人家帮我做这次产品的代言,今晚上就是来签合同的,人家明天要出国,我现在不来,就要等一个月,我等得起吗?”

    厉先生的怒气霎时烟消云散,不过嘴上还硬气道,“你说明白了我还会怀疑?你这就是做贼心虚。”

    莫烟简直服了,跳下床就去找衣服,“你赶紧跟我说你把人弄哪儿了,我去赔礼道歉。”

    厉先生双手往脑袋下一枕,慵懒的眯起眸子,“我告诉他你晚上有事,不能赴约,现在,他可能已经出国了。”

    莫烟瞪大眼睛,咬牙道,“混蛋!”

    厉先生唇线微微一勾,邪肆的扫过她的身体,嗓音沙哑道,“把混蛋伺候好了,混蛋帮你找Jay做代言。”

    莫烟衣服一丢,爬上/床,趴在厉先生耳边软软的叫了一声“老公”。

    厉先生翻身化为狼,从头到脚将媳妇儿吃干抹净,早知道找代言人有这福利,他怎么会等到今天!

    (七年之痒终……)

    他笑了笑,从口袋里摸出一个写着韩文的小瓶子递给了莫烟,温声道,“我碰巧撞见乔医生了,他给我的。”

    莫烟接过来,笑着说了声谢谢,然后跟他道别上了楼。

    李湛眯着眸子站在原地想了一会儿,然后低头失笑,他似乎有些明白厉先生为什么答应莫烟来,却又让他来盯着,他猜,绝对不是担心老爷子欺负他媳妇儿,而是担心有人贼心不死,惦记着他媳妇儿,一边炫耀,一边担忧,做到这份上,也真是没谁了。

    莫烟当然不知道李湛在想什么,更不知道厉先生今天意欲何为,她拿着药瓶,就上了电梯。

    她不懂韩文,盯着看了半天,也没瞧出个所以然,电梯一停,就从里面下来,没走多远,迎面撞见了刚从洗手间出来的顾奕辰。

    他穿着一件烟灰色的外套,里面搭配一件白色的polo衫,身材匀称高大,看上去十分养眼,他本就长得十分好看,以前莫烟觉得没有什么他hold不住的衣服。

    而现在,她只看了他一眼,淡淡的,动作都没有停顿,甚至表情,眼神都没有一丝一毫的变化,她就像是一个陌生人一样,想从他身边擦肩而过。

    就是擦肩的这一秒,顾奕辰突然伸手钳住了她的手腕,莫烟眉头一皱,声音沉了沉,“放手!”

    顾奕辰瞧着这幅冷若冰霜的脸,越看心里越不是滋味。

    莫烟今天的装扮,跟他们刚认识的时候很像,一样的年轻,富有活力,美艳不可方物。

    那时候的莫烟,坚韧而执着,一颗心全扑在他身上,看着他的眼神,都会发光。

    他肆意的享受着被人爱慕,所带来的虚荣感,因为他的生活里,这样的目光太多了,莫烟即便长得美艳,也不过是芸芸众生中的一个,她太温顺,丝毫不能激起他的占有谷欠,但是放弃又觉得可惜,所以乐意跟她保持着不远不近的关系,她进一步,他退一步,每次莫烟想捅破那层纸的时候,他就冷落她几天,让她患得患失。

    男人,都是贱骨头,太容易得到,没有征服感,就觉得索然无味,他把那个明珠冷落在一边,舍不得丢弃,又嫌弃她蒙了灰尘,不够璀璨。

    过尽千帆,他在情场里混得风生水起,并逐渐厌倦的时候,开始想起那颗被自己弃之一旁的明珠,等他回头想去寻找的时候,却发现那颗明珠,早在他不在意的时候,被别人捡走了。

    生活就如同跟他开了一场玩笑,而他只能被动着被玩弄于鼓掌,像一个乞丐一样,看着曾经属于他的明珠,在别人掌心变得光芒璀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