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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章 定西

作者:银色纪念币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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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个人一条狗,正好坐满一辆五菱,后面跟着苏瑶家的奔驰和林芊馐自己的商务车,三毛和李慕雪‘母子两’、也挤在里面,想了想,又把武大城排在莲花镇健身房的经理白小军一起叫上,三辆车一溜排晃晃悠悠去了市里。

    如今有钱了,不好意思老去吃人家的自助餐,跑露天的大排档去吃,林芊馐苏瑶家的保镖坐一桌,姜轩他们坐一桌。

    点菜!

    “红枝羊肉串30串……”

    “烤茄子五个,烤面筋10个,烤韭菜5个……”

    “烤大鱼一个,羊排五斤……”

    “麻辣小龙虾三斤,粉丝扇贝20个,麻辣花甲两斤……”

    “汪汪汪……”

    恩?点菜的服务员一愣,谁啊,怎么还汪汪汪的学小狗呢?

    一低头,还真是一只狗,只不过不是小狗,而是大狗,一条跟哈士奇差不多大的泰迪昂着头馋兮兮的看着他。

    “羊脆骨二十串!羊腿骨五个!”姜轩充当了翻译,摸摸苟日天的脑袋,冲服务员笑道:“我家狗乐意撸串。”

    “那您可当心,狗吃这些咸的会掉毛。”服务员好心提醒。

    “没关系,给它多放点辣椒!”

    苟日天用力的点点头。

    “行啊,您说怎么就怎么。”服务员乐了。

    “还有我还有我,烤腰子五个!烤脑花五份!烤羊球五个!”嫦小兔伸出一个巴掌,来来回回的晃。

    “什么烤腰子,你一个女孩吃这么多腰子干嘛?”姜轩一挥手,“烤腰子、烤羊球都送到我这里来!”

    “你一个单身男人吃这么多烤腰子干嘛,不怕流鼻血啊!”嫦小兔抗议。

    抗议无效。

    “我要烤鱼泡和烤鱼籽,谢谢阿姨。”姜硬点好菜,客客气气得把菜单还给服务员。

    “不许吃烤鱼籽,小孩吃多了会变笨!”姜轩一挥手:“烤鱼籽都送到我这里来!”

    姜硬:“……”

    “我要十个鸡腿!”苏瑶说。

    “十个鸡翅!”

    “木瓜奶茶……”

    “大可乐……”

    “两厢啤酒……”

    没一会,两桌就上了满满当当的烧烤,红毛他们起哄,非要姜轩讲两句。

    “讲两句就讲两句吧。”

    姜轩今天心情很不错,举起杯子,笑呵呵得说:“首先一个嘛,祝贺李慕雪同学,在儿童教育杂志上发表文章,这可以算是至今为止,我们班,也是我们幼稚园,在学术界取得的最高荣誉了!”

    大晚上的,在灯光下能看到李慕雪激动的脸通红;她那个已经搞不清楚到底是儿子还是爹的跟屁虫李双,在边上应该是听懂了姜轩在夸他‘妈妈’,笑得脸上绽放开了一朵花。

    如果不是他穿着花衬衫大裤衩长得老了点,这个笑容还是很可爱的。

    “第二个嘛,幼稚园开业至今几个月,从当初只有我和嫦小兔,到现在近百号人,时间不长,却经历了风风雨雨很多事,我也要感谢大家,苏瑶、千馐、芸芸姐、红毛你们哥三个,铁柱,还有好多朋友们,大家能在一起一路走下来,是难得的缘分。我来敬大家一杯。”

    夏天的晚上,一群朋友,在烧烤摊喝着啤酒,无所拘束的扯淡,的确是件愉快的事,姜轩平时不怎么喝酒,没一会也喝了四五瓶啤酒下肚,脸红了起来。

    中途来了一波卖花的小姑娘,姜轩难得当了一次冤大头,把小女孩手里所有的花都买了下来,放在桌上当布景,哪知道这一波刚走,没一会,冲过来一大群小女孩抱着花,围着桌子推销就是不肯走。

    隔壁桌子的几个保镖站起来,进去和大排档老板打了个招呼,大排档老板出面才算清场。

    没一会,又来了个抱着吉他的女孩,有点羞涩的问:“老板,要不要点首歌,二十块钱。”

    姜轩抬头看了看,女孩长得不算惊艳,但绝对不难看,未施粉黛的鹅蛋脸上还有几颗雀斑,有股青春的气息,年龄其实和自己差不多大。

    一条牛仔洗得有些发白,白色运动鞋的鞋帮都能看出来有明显的磨损,能看出来经济条件不是很好。

    应该是附近大学里晚上出来兼职唱歌的学生,这一片周边有个艺校,属于闹市区,艺校的女生赚钱的方式很多,但赚钱的效率各异。到大排档给人唱歌,属于大部分稍微有点姿色的夜校女生都不愿做的兼职,原因很简单,辛苦、来钱慢、没面子。

    刚才他就注意到这个女孩了,倒不是因为好色什么的原因,大排档附近有三四个卖唱的学生,就属她穿着打扮最朴素,生意最差,从坐下吃饭到现在,她就开了一次张,在十几米外的一桌,唱了首叶倩文的‘伤逝’。

    说实话,嗓音一般,唱的不算好听,只是很卖力。

    “定西会唱吗?”姜轩没看她递过来的歌单,直接笑着问。

    女生微微一愣,想了想,有点为难的摇摇头,不太好意思的说:“要不然您换一首。”

    “不用换了。”姜轩掏出二十块钱,递给女孩。

    女孩微微一愣,二十块钱不算多,但唱歌赚钱是她的劳动所得,不丢人,而什么都没做,就收了这二十块钱的话,那是乞讨所得,丢人。

    “接你的吉它用一下。”姜轩指了指她怀里抱着的那把背带已经磨得有些发毛的老吉它。

    女孩犹豫了一下,接过钱,道了声谢谢,把吉它递给了姜轩。

    姜轩抱着吉它,稍稍调了下音。

    “你还会这手呢?”苏瑶和几个女生意外道,大学期间,姜轩是小能手,好像什么都会点,什么都能干,可唯独没见过他弹吉他。

    姜轩笑了笑,手指轻轻拨动琴弦,几个顽皮的音符随之跳跃出来。

    听前奏,是一首很欢快,甚至有些玩世不恭的曲子。

    姜轩酒后略带沙哑的声音响起。

    “这么多年你一个人一直在走

    方向和天气的节奏会让你忧愁

    你说你遇见了一大堆奇怪的人

    他们看上去好像都比你开心

    ……

    多想和你一样臭不要脸

    墨镜和表情都挂在脸上

    穿什么吃什么玩什么都可以

    今天爱他明天恨他也可以

    ……

    这么多年我一个人一直在走

    走过了人性的背后和白云苍狗

    总以为答案会出现在下一个车站

    随后的事情我不说你也能明白

    ……”

    也许是因为歌曲的旋律很陌生,也许是因为这首歌不算特别流行绝大多数人没听过,也许是因为姜轩演绎的比较好,唱的好听,总之,周围几桌的目光都被吸引了过来。

    一首歌唱完,周围忽然响起稀稀落落的掌声,姜轩把吉它还给小雀斑女生,盯着她看了一会,道了声谢谢。

    这个女孩的年纪和姜轩差不多大,但是不知道怎么的,却让他想到了自己‘年轻’的时候。

    年轻,对于23岁的人来说,其实是个很搞笑的词汇,然而对于一个23岁的孤儿来说,却是一个一直都渴望拥有,却从来没有真正得到过的梦。

    因为年轻的人,可以软弱,可以幼稚,可以不切实际的幻想未来,并且为自己不切实际的幻想,做出更加不切实际的举动。

    年轻,本身就是一种资本,可以肆意妄为,可以从心所欲,可以嘲笑全世界的资本。

    然而,在姜轩孤儿的前半生之中,或者说,从他开始懂事的时候开始,他就从来没有过这样的资本。

    直到今天,他才稍稍拥有了一些。

    放下吉它,有几个隔壁桌并不认识的女生,大着胆子过来要电话,姜轩即没有高冷拒绝,也没有口花花的占些便宜,微笑着留下了幼稚园得电话号码。

    “你有没有觉得,他唱这首歌的时候,和平时……和平时不太一样?”张芸芸望着姜轩,自言自语一般说。

    几个女生都坐在一起,她的自言自语,其实就是在问其他几个女生。

    “很动情。”林芊馐说。

    “不像平时那样不正经。”李慕雪说:“是有点和平时不一样了,给人感觉很独孤。”

    “和平时没有什么不一样。”

    苏瑶却摇头,淡淡的说:“从我们认识他开始,他就一直很孤独,从来没变过。”

    ……

    ……

    姜小荔是个很知足的人,各方面都很知足。

    虽然家里是农村的,但能来大城市上学,她很知足,很感激父母;虽然出来唱歌赚的钱,没法和那些去酒吧陪酒的同学比,但她能按照自己的意愿去生活,也很知足;虽然长相和歌喉在艺校里只是平平,将来未必能大红大紫,甚至未必能踏进演艺圈,可她觉得自己只要足够努力就好了,同样很知足。

    知足的人,往往能常乐,常乐的人,往往也能拥有好运气。

    比如今天,被那个年轻的男人‘租用吉它’之后,连续有好几桌客人临时起兴,也租用了她的吉它唱歌,一晚上收入了两百多块钱,生意比平时好很多,够一个礼拜生活费了。

    就准备收起吉它回学校,刚把吉它放平进箱子,忽然觉得吉它里面传来咚咚咚几声,从吉它腹部里,滑出来一小截黄澄澄的东西。

    一根小小的金条。

    姜小荔一愣,赶紧一把抓在手里,紧紧的握着生怕被别人看见似的。

    尽管今天有很多人借过她的吉它,可是姜小荔还是第一个想到了那个清清秀秀看起来和她差不多大,却带了一大群人前呼后拥的‘姜老板’。

    “送我的?”姜小荔呆呆的看着小金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