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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百三十四章 莫忘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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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兰有孕,整个府上喜气洋洋,为了安胎,金小发的妻子寸步不离的守在她的身边,莫兰却时常对我埋怨,说感觉不自由,这时为了分散她的注意力,我总会和她讨论日后孩子应该取什么名字,这时候莫兰便满脸笑意,再无埋怨。

    从翰林院回到家,我刚洗完脸准备吃饭,莫兰便在一旁摸着日渐隆起的肚子。看着我又问道:“今天大夫来,说时候应该不远了,孩子的名字你还没定下来?”

    我苦笑一声,摸了摸胡子沉思良久,最后说道:“良马既闲,丽服有晖,左揽繁弱,右接忘归。若是男孩就叫张繁弱,若是女孩,便叫她张忘归吧。”

    莫兰看了我一眼,有些忧虑的道:“繁弱是上古神弓,寓意好是好。但若是女孩,叫忘归总是不吉利的。”

    我点了点头,忘归是一种箭的名字,若是拿来当孩子的名字确实有些不太适合,不过这时我忽然灵光一闪,抬头看着莫兰,笑道:“这事我心里早有计量,娘子莫要担心,还是早点用膳吧。”

    墨兰笑了笑,脸上的忧虑一扫而空,这让我心头一暖,十几年来似乎总是这样。我只要说有办法,无论是不是真的,她都会显得十分安心。

    转眼已到了待产的日子,这一日莫兰忽然喊着腹痛,侍女一边忙着将莫兰扶上床榻,一边忙让人去喊接生婆。

    接生婆到了。男人们纷纷回避,只能在门外等候,听着房间里莫兰痛苦的叫声,我急得犹如热锅上的蚂蚁,旁边金小发见了,不禁劝道:“既闲哥,你心里别慌,女人生孩子都这样,我家媳妇生文轩的时候你又不是没听见,叫的跟杀猪似的。”

    这话虽是劝慰,但听到我耳中却让我格外烦躁,金小发见我神情不善,立马缩了缩脖子没敢再吱声。

    最终,孩子生下来了,一男一女,龙凤胎,经过最初的大喜后,大悲也再一次降临到了我的身上,因为莫兰身子本来就虚,生了这两个孩子后便更为不堪,再加上十几年前莫兰跟随我去定远,在寒苦之地熬了三载,落下了病根,这次旧病发作。没过几日便死在了我的怀中。

    那几日我滴米未进,只是呆呆的坐在床边,回想这十几年来和莫兰生活的点点滴滴。

    莫兰和我去定远后,她的贴身侍女曾悄悄告诉我,为了能和我一起来定远,对圣上从来都是恭敬有加。从未违逆的莫兰进宫对圣上苦苦哀求,最后更是以死相逼,最终圣上终于心软,允其跟随我来定远的同时,也放过了本该苦守边疆一辈子的我。

    因为这件事,我最终在心里接纳了莫兰。婚后多年,我也曾问莫兰为何如此待我,莫兰却总是笑而不语,在生命的最后时刻,正处于弥留之际的她却嘴里含笑,告诉了我为何如此痴心相付的原因。

    我进京不久。恰逢一年一度的花灯会,那日我被江夏河拉着去游玩,最终连答二十一道灯题,成了当夜的花王,那时莫兰也在台下,因为圣上恩宠。所以特准她出宫玩游,弥留之际她笑着对我说,说她见到我的第一眼起,就感觉很熟悉,似乎上辈子曾遇到过我,只是结局未能在一起。所以上天让我们再度相遇,弥补前世遗憾。

    她还说,那夜灯会人多,她和侍卫被人流冲散,身边仅剩一侍女,结果行至偏僻处受到地痞调戏。我和江夏河恰好路过,解了危局,那时她就更加认定,她和我之间有一种冥冥中的缘分。

    回宫后,莫兰一直在打听我的消息,等我高中状元的时候,圣上曾开玩笑,说要将我点为驸马,未想莫兰一口答应。

    每当我想到这些,总会心如刀绞,我曾对莫兰说过,我欠她的会用余生来还,她也痴痴的笑着,说好,然而天不遂人愿,我刚懂得珍惜,它便将莫兰从我身边夺去,我也开始悔恨,悔恨早年前为何对莫兰如此冷淡。

    人总是这样,只有失去后才懂得珍惜。

    安葬好墨兰后,金小发问我,孩子的名字起好了没,我说起好了,男孩叫繁弱。女孩叫忘归,金小发愣了愣,说忘归不是不吉利吗?我看着乳娘怀里的孩子,看了许久才扭头看向他,说我的女儿叫莫忘归。

    莫兰死后,圣上罢朝了三天。回来后对我的态度重新变的十分冷淡,对于这一切转变,我都默默忍受,其实我已经厌倦了这一切,厌倦了朝堂上的反复无常,我开始懂得了李林涵对我的教诲。于是未过几天,我上书请求辞官归乡,而圣上却驳回了我的请求,这时我才知道,圣上并不打算放过我了。

    时间又过了几个月,朝堂上却发生了一件大事。右副督察御史江念越被人弹劾,列出了条条铁证,指出其收了巨额的贿银,此事让圣上震怒,严查下发现证据属实,于是江念越便被打入天牢,责令秋后问斩,而督察院右督御史江夏河,上书替其弟求情,却也被盛怒下的圣上罢了官,顷刻间,昔日一手遮天的江家双龙陨落。朝堂上人人叫好。

    江夏河离京的前一天,我前去相送,许久不见,江夏河须发斑白,面容极为憔悴,见昔日好友沦落至此,我心里有些难受,也有些感慨,江夏河锋芒太盛,不懂收敛,在朝中树敌颇多,一旦露出破绽便被人群起而攻之,虽位高权重,却也如无根之萍。

    “既闲兄,我忽然想明白了一个道理。”走了许久,江夏河忽然抬头向我说道。

    我愣了愣,道:“什么道理?夏河兄请讲。”

    江夏河仰天一叹,道:“昔日我总想将这朝堂之上的蛀虫老虎统统抓起来。但却未曾想过,这朝堂和一张桌子是一样的,你即便擦干净了,过阵子还是会落上一层灰尘,擦不干净,洗不清白。”

    我沉默片刻,道:“如今讨论这个已经毫无意义了,夏河兄,你有什么打算?”

    江夏河看了眼身后的马车,黯然道:“还能有什么打算,把念越送回家乡安葬后,我也要落叶归根,再不涉及这庙堂之争了。”

    说到这,江夏河有些担忧的看了我一眼,道:“既闲兄,圣上如今对你的态度转变你也感觉的到,京城绝非久留之地,你还是趁早脱身吧。”

    如今距离莫兰死去已经过了快两年了。但想起往事我依旧隐隐作痛,强笑一声,我看着江夏河,反问道:“夏河兄,你觉得我如今还走的了吗?”

    说着,我看向东南,有些眷恋的道:“况且,她就在这,这就是我的家,我如今还能去哪?圣上要我的命,我给他便是,繁弱和忘归是我和莫兰的孩子。我即便死了,他也不会拿这两个孩子怎么样的。”

    江夏河沉默良久,最终轻叹口气,看着面前的官路低声道:“既闲兄,此去一别,我们怕是不能再相见了,想当年我们同来京城是何等的意气风发,只是如今却犹如条丧家之犬,若是能重来一遍,我绝不会赴京赶考,只愿在家中当一安乐公。”

    要是能重新来过,也许,我也不会来这京城了吧,若不是我,莫兰也许就不会死,若不是我,宋明君也不会黯然离去,算下来,和我想要白头偕老的女人,似乎没一个有好下场的。

    身旁的江夏河没能察觉到我的情绪,他回头最后看了眼京城,道:“行了,就送到这吧,既闲兄,你,好自为之,希望我们还能有机会再见,毕竟你是在我在京中的唯一一个朋友,来这京城中我所做的一切都是错的,唯一没错的,就是交了你这个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