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88章 逼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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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顺,你怎么揍人啊!”叶月适时的跑过来,有些生气的说道:“你这样的德行怎么当村长?会把村民带坏的!”
“这种人是贱骨头,揍一顿就学乖了!”刘顺笑道:“我不是把村长大印都给他了,已经不是村长了!”
“哼,现在是民主选举,你是村里人选出来的村长,就算是镇长都不能够轻易撤销你这个村长,除非你真犯了原则性的错误!”叶月说道:“打黄元兴的事情,你自己还是想想怎么给薛镇长解释吧!”
说完后,她转身就走。
“哎,小月月,你等等我啊,我知道你是在关心我,要不你帮我想个办法吧!”刘顺知道她生气了,迅速的追了上去。
“我能有什么办法?”叶月不高兴的说道:“现在你打人是不争的事实,我帮不了你!”
“哼,挨批评就挨批评,反正我揍人揍爽了,不亏!”刘顺想了想,很潇洒的向家里走去。
直把旁边的叶月气得银牙咬得咯咯直响,觉得自己就是遇到了一个野蛮人,粗鲁、无理。
不过再想到对方揍黄元兴时候的模样,又觉得那姿势真的挺帅的。
因为,她也很讨厌黄元兴这个人啊。
刘顺说得对,对方就是在拿着鸡毛当令箭,自己就是一个助理,竟然还想让她去当助理的助理,真是可恶。
想到这里,她忽然觉得刘顺不是那么可恶了。
而且,这都一个月没有见到他了,心里多少还是有些挂念的。
“刘顺,你等等我!”想到这里,她又向着刘顺追了出去,不过刘顺早就走远了,只剩下她在后面不停的跺脚。
吱吱吱!
刘顺还没有走到家门口,突然一只小家伙就跑了出来,以箭一般的速度,窜到了他的肩上。
小家伙自然是小圣。
这一段时间刘顺不在家,他可是受尽了委屈。
虽然说村里的精品蔬菜也能吃,但是它吃惯了刘顺灵芝空间里面的好东西,早就变得挑剔了,所以这村里面的精品蔬菜,它真的是食之无味,弃之可惜。
偏偏肚子又饿,只能够忍受着吃了。
现在刘顺回来了,它知道自己又会有更好的蔬菜吃,所以飞速跑了出来。
“还是小圣对我好!”看小圣这么亲热,刘顺摸了摸它的头。
它高兴得又跳到了刘顺的面前,对着他一阵呲牙咧嘴。
“呵呵,是想吃好东西了吧,一会儿回去给你!”刘顺自然知道这聪明的小家伙想要的是什么。
听到刘顺的话,它很灵性的快速向着帐篷里面跑去。
刘顺来到帐篷里面,迅速的进入灵芝空间,摘了一根大黄瓜和一个大西红柿,扔给了小圣,这才进入到了客厅。
他刚进客厅,张碧兰就迎了出来,她的脸上本有着担忧之色,在看到刘顺的瞬间,全都消失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抹喜悦,“小顺,你回来啦?饿不饿,渴不渴?快,快进来看看,妈看看你瘦了没有……”
张碧兰说了很大一堆话,但是刘顺觉得一点都不厌烦。
因为在他训练的这一个月时间,思念得最多的,就是妈妈。
现在看到妈妈,他的心里,也充满了喜悦,甚至于有着泪痕在眼中打转。
儿行千里,母担忧。
这一次,离开了一个月,张碧兰得多担心他?
等回到客厅,刘顺扶着张碧兰坐下的时候,她的眼睛同样湿润了。
这时候叶月刚好来到门外,看到这母子两人都有点热泪盈眶,她选择了默默的走开没有打扰。
等给妈妈报了平安后,刘顺这才问道:“妈,我这离开了一个多月,家里的房子应该早就建好了吧?怎么你们还不搬过去住?”
张碧兰早就收住了眼泪,笑道:“妈这不是想等你回来了再一起搬过去嘛,儿子修的新房子,那必须儿子第一个先住!”
刘顺听到这话,心里又是一阵感动,为了让自己第一个住,老妈在这里多住了这么久老房子。
他站起身来,说道:“妈,走,我们搬家,所有的东西都不要了,除了衣服,全买新的。”
张碧兰听到刘顺的话,笑而不语。
随后她陪着刘顺把所有的衣服都搬到了新家,刘顺一看新家,惊呆了。
“我滴个奶奶,建得这么气派,我都要认不出来了!”刘顺过来之后,发现这房子真的是修得大气。
远远看去,简直就像是古代皇帝坐的宝座,通体是金黄色的,他甚至不知道怎么达到这样的效果的。
等走到家门前,他发现,这地面之上,竟然铺了瓷砖,等走到家里后,再次惊呆了。
家里面有空调、冰箱、洗衣机、还有超大屏的液晶彩电,当然,还有全现代化的厨房,以及数套真皮沙发。
“这些东西是谁买的?”刘顺惊呆了。
按说如果没有自己的同意,其他人不可能买这些东西才对,张碧兰又从不管家里的事,这东西,更不可能是老妈买的。
“小顺,里面这些家具,都是王长发买的,他说这是她给女儿的嫁妆,妈也喜欢玉儿的姑娘,以前你不是也吵着要娶玉儿当老婆吗?所以妈也没有反对!”张碧兰回道。
其实根本就不是这样的,而是张碧兰在家里不管事,王长发来了一招先斩后奏,把这些家具买了才给她说的。
她看家具都买了,也只有等刘顺回来再决断要不要这嫁妆了。
至于说自己喜欢王玉儿,这也是她说的大实话,相比于孙思诗,她觉得王玉儿当自己的媳妇更好。
对孙思诗,她一点儿也不了解。
她看得出来对方很优秀,担心自己的儿子配不上对方,儿子是有钱了,但是学问不高,怕将来娶了她,会受委屈。
但是娶王玉儿不一样,农村的女孩,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一旦嫁过来了,那就会踏踏实实的过日子。
“嫁妆,王长发?”刘顺发懵,这是硬要把女儿踹给自己啊。
这些家电算下来,怕是得有十万块钱了吧,对方怕是把整个家底都掏完了,为了女儿,真是够拼的。
“对,小顺啊,王长发前不久专门找我说这事情,他说啊,你一心为了事业,现在不能够考虑和玉儿的婚事,他也理解。但是呢,现在大城市里面都流行试婚,也就是所谓的先同居再结婚,他就说啊,干脆让玉儿来和你住一起,等到到了结婚的年龄,你们再扯证办酒碗就对了!”张碧兰解释道。
“刘顺,你怎么揍人啊!”叶月适时的跑过来,有些生气的说道:“你这样的德行怎么当村长?会把村民带坏的!”
“这种人是贱骨头,揍一顿就学乖了!”刘顺笑道:“我不是把村长大印都给他了,已经不是村长了!”
“哼,现在是民主选举,你是村里人选出来的村长,就算是镇长都不能够轻易撤销你这个村长,除非你真犯了原则性的错误!”叶月说道:“打黄元兴的事情,你自己还是想想怎么给薛镇长解释吧!”
说完后,她转身就走。
“哎,小月月,你等等我啊,我知道你是在关心我,要不你帮我想个办法吧!”刘顺知道她生气了,迅速的追了上去。
“我能有什么办法?”叶月不高兴的说道:“现在你打人是不争的事实,我帮不了你!”
“哼,挨批评就挨批评,反正我揍人揍爽了,不亏!”刘顺想了想,很潇洒的向家里走去。
直把旁边的叶月气得银牙咬得咯咯直响,觉得自己就是遇到了一个野蛮人,粗鲁、无理。
不过再想到对方揍黄元兴时候的模样,又觉得那姿势真的挺帅的。
因为,她也很讨厌黄元兴这个人啊。
刘顺说得对,对方就是在拿着鸡毛当令箭,自己就是一个助理,竟然还想让她去当助理的助理,真是可恶。
想到这里,她忽然觉得刘顺不是那么可恶了。
而且,这都一个月没有见到他了,心里多少还是有些挂念的。
“刘顺,你等等我!”想到这里,她又向着刘顺追了出去,不过刘顺早就走远了,只剩下她在后面不停的跺脚。
吱吱吱!
刘顺还没有走到家门口,突然一只小家伙就跑了出来,以箭一般的速度,窜到了他的肩上。
小家伙自然是小圣。
这一段时间刘顺不在家,他可是受尽了委屈。
虽然说村里的精品蔬菜也能吃,但是它吃惯了刘顺灵芝空间里面的好东西,早就变得挑剔了,所以这村里面的精品蔬菜,它真的是食之无味,弃之可惜。
偏偏肚子又饿,只能够忍受着吃了。
现在刘顺回来了,它知道自己又会有更好的蔬菜吃,所以飞速跑了出来。
“还是小圣对我好!”看小圣这么亲热,刘顺摸了摸它的头。
它高兴得又跳到了刘顺的面前,对着他一阵呲牙咧嘴。
“呵呵,是想吃好东西了吧,一会儿回去给你!”刘顺自然知道这聪明的小家伙想要的是什么。
听到刘顺的话,它很灵性的快速向着帐篷里面跑去。
刘顺来到帐篷里面,迅速的进入灵芝空间,摘了一根大黄瓜和一个大西红柿,扔给了小圣,这才进入到了客厅。
他刚进客厅,张碧兰就迎了出来,她的脸上本有着担忧之色,在看到刘顺的瞬间,全都消失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抹喜悦,“小顺,你回来啦?饿不饿,渴不渴?快,快进来看看,妈看看你瘦了没有……”
张碧兰说了很大一堆话,但是刘顺觉得一点都不厌烦。
因为在他训练的这一个月时间,思念得最多的,就是妈妈。
现在看到妈妈,他的心里,也充满了喜悦,甚至于有着泪痕在眼中打转。
儿行千里,母担忧。
这一次,离开了一个月,张碧兰得多担心他?
等回到客厅,刘顺扶着张碧兰坐下的时候,她的眼睛同样湿润了。
这时候叶月刚好来到门外,看到这母子两人都有点热泪盈眶,她选择了默默的走开没有打扰。
等给妈妈报了平安后,刘顺这才问道:“妈,我这离开了一个多月,家里的房子应该早就建好了吧?怎么你们还不搬过去住?”
张碧兰早就收住了眼泪,笑道:“妈这不是想等你回来了再一起搬过去嘛,儿子修的新房子,那必须儿子第一个先住!”
刘顺听到这话,心里又是一阵感动,为了让自己第一个住,老妈在这里多住了这么久老房子。
他站起身来,说道:“妈,走,我们搬家,所有的东西都不要了,除了衣服,全买新的。”
张碧兰听到刘顺的话,笑而不语。
随后她陪着刘顺把所有的衣服都搬到了新家,刘顺一看新家,惊呆了。
“我滴个奶奶,建得这么气派,我都要认不出来了!”刘顺过来之后,发现这房子真的是修得大气。
远远看去,简直就像是古代皇帝坐的宝座,通体是金黄色的,他甚至不知道怎么达到这样的效果的。
等走到家门前,他发现,这地面之上,竟然铺了瓷砖,等走到家里后,再次惊呆了。
家里面有空调、冰箱、洗衣机、还有超大屏的液晶彩电,当然,还有全现代化的厨房,以及数套真皮沙发。
“这些东西是谁买的?”刘顺惊呆了。
按说如果没有自己的同意,其他人不可能买这些东西才对,张碧兰又从不管家里的事,这东西,更不可能是老妈买的。
“小顺,里面这些家具,都是王长发买的,他说这是她给女儿的嫁妆,妈也喜欢玉儿的姑娘,以前你不是也吵着要娶玉儿当老婆吗?所以妈也没有反对!”张碧兰回道。
其实根本就不是这样的,而是张碧兰在家里不管事,王长发来了一招先斩后奏,把这些家具买了才给她说的。
她看家具都买了,也只有等刘顺回来再决断要不要这嫁妆了。
至于说自己喜欢王玉儿,这也是她说的大实话,相比于孙思诗,她觉得王玉儿当自己的媳妇更好。
对孙思诗,她一点儿也不了解。
她看得出来对方很优秀,担心自己的儿子配不上对方,儿子是有钱了,但是学问不高,怕将来娶了她,会受委屈。
但是娶王玉儿不一样,农村的女孩,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一旦嫁过来了,那就会踏踏实实的过日子。
“嫁妆,王长发?”刘顺发懵,这是硬要把女儿踹给自己啊。
这些家电算下来,怕是得有十万块钱了吧,对方怕是把整个家底都掏完了,为了女儿,真是够拼的。
“对,小顺啊,王长发前不久专门找我说这事情,他说啊,你一心为了事业,现在不能够考虑和玉儿的婚事,他也理解。但是呢,现在大城市里面都流行试婚,也就是所谓的先同居再结婚,他就说啊,干脆让玉儿来和你住一起,等到到了结婚的年龄,你们再扯证办酒碗就对了!”张碧兰解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