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四十七章 覆巢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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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的调查结果,不禁令我瞠目,根据工厂其他工人的口供,两年前,王丽和李静可能同时爱上了骆兵。
然而,骆兵却只对王丽有好感,两人很快发展成了情侣关系。这样一来,王丽和李静之间的的友谊也就这么出现了裂痕。
骆兵的出现,使得王丽和李静彻底决裂,和身为她们两人的共同好友,刘美琴则是被夹在中间,进退不得。
“这结果,看着倒是有点意思。”我之前倒是预料到了她们三人之间可能存在有某种联系,只是没想到,事实的真相竟然如此富有戏剧性。
一个男人,两个爱着他的女人,以及两起在黑金市引起轩然大波的谋杀案。
冥冥之中,似乎一切都有了定数。
看着手里的那份调查结果,恍然间,我已经可以想象到凶案发生时的画面。
从刘美琴家里发现的东西,已经可以充分的证实,当江生杀害王丽时,她是在现场的,并且目击到了犯案的全过程。
可是,刘美琴并没有选择将目击证词汇报给警方,而是选择将这一切隐瞒下来。
或许,正是因此,在得知真相之后,骆兵才会迁怒于刘美琴,一并将她也杀了。
这整起事件中,除了刘美琴的个人因素之外,李静也可能发挥了很大的作用。或许是在她的唆使下,刘美琴才没有主动站出来,又或许,李静当时也和刘美琴一起目击了案发的过程。
可是,这一切都随着他们两人的死亡,而没有了下文。或许要弄明白这之中的关系,只能靠着骆兵那家伙亲口告诉我们了。
“这样看来,骆兵的确成为了最有可能的犯罪嫌疑人。”
他的身份,完美的契合了我之前对于凶手的分析。不仅同时和那三个遇害女人扯上了关系,更重要的是骆兵一直生活在黑金市内,所以,他肯定也是见证了当初黑金案发生的全过程。
所有角度,完美契合,此人有着重大的作案嫌疑,找到他,黑金市现在的局面,也就有了突破口。
“他在哪?”
“老严已经找到了骆冰的住址,现在正朝那里赶着。”
老严果然有先见之明,在弄到资料之后,第一时间就做好了之后的打算。而事实证明,他这个选择,为我们扳回了不少的劣势。
而王丽出事之后,骆兵就把住处搬进了这片城乡结合部之中。看起来,那家伙也在默默关注着黑金案的动向。
讽刺的是,他在我们之前,查到了整起案件的关键所在。
可骆兵并没有把这些事情告诉给警方,那个男人选择用他自己的方式,终结了这一切。
我不明白,以战止殇,以仇报仇,这种做法,真的正确么?、
“对了!”我突然想到了一个关键的问题,连忙向边上的路远寻求答案:“之前让法医检验刘美琴胃里的东西,有结论了吗?”
“有了!”路远看了我,突然皱了皱眉头,显得极为痛苦的样子,半晌,才对着我缓缓开口道:“那女人生前吃下去的东西,是报纸文稿。”
“报纸文稿?”
“嗯。应该是用油墨打印机刚印刷出来的报纸,油墨还没有完全干结,所以才会在死者的牙齿上留下那种黑色的印记。不过刘美琴吃下的并不是整张报纸,而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
我心里一惊,猛然想起了之前在酒店收到的那叠剪报,以及在刘美琴家中找出的那些东西:“法医那边,能确认报纸上面的具体内容吗?”
“几乎不可能。胃液已经将上面的文字腐蚀得差不多了,能还原出是那东西报纸,就已经很不容易了。”路远砸了砸嘴,做出一副干呕的表情:“我不明白,那个女人死前为什么要吃报纸啊?她是想向我们传达什么死亡信息吗?”
我不确定,基于死者生前被双手捆绑的事实,我依稀感觉,那些报纸可能是凶手逼迫着她强行吃下的。只是事实的真相究竟是如何,或许只有等找到了嫌疑人之后,才能得出答案了。
就在这时,老严突然停住了脚步,等我反应过来,才发现不经意间,我们已经到了一幢老式公寓下面。
这种公寓与当时刘美琴居住的是同一种类型,估计是在同一段时间内修建而成的。公寓显得十分破旧,一侧的墙面上布满了藤蔓植物。
此时正值深夜,公寓内的大多数人都还在睡眠中,毫无生机,咋一看,宛若一幢鬼楼一般,死气沉沉。
而老严的双眼,则是紧锁着公寓下面的停车场里面,一辆黑色的桑塔纳轿车。
那辆桑塔纳有些破旧,估计很久没有经过清洗,无论车身还是表面的玻璃上,都蒙上了一层厚厚的尘埃。桑塔纳的四个车轮都裹满了暗黄色泥土,估计不久之前,这车曾经在山野里面奔驰过。
看了半天,老严沙哑着嗓子问边上的路远:“上次在警局抛尸的轿车,是这一辆么?”
路远皱着眉头看了半天,不禁摇了摇头:“抛尸的时候没人目击,后续通过沿途的监控录像进行排查,在那段时间前后,倒是有这么一辆黑色的桑塔纳,曾经驶入过警局附近。”
“那就是了!”老严默默的点了点头,随后向边上的小警员确认地点。
小警员看了一眼面前的公寓,倒吸了一口凉气,缓缓开口道:“就是这儿,六层614,错不了。”
“肯定吗?”
“确定!”小警员一咬牙关,肯定的开口道:“那家伙换了个名字,不过样貌可没变,技术组的人花了很多时间,才追踪过来的,准没错!”
我和老严四目相对,他冲我使了个眼神,随即我和路远就率先冲进了楼里面。
难怪老严之前要把警车停在外面。整个城乡结合部安静的厉害,若是有车驶入,势必会引起巨大的动静。
单从李静以及刘美琴的那两起命案来看,凶手拥有着很强的反侦察能力,尤其是杀害刘美琴的那一起案子,甚至提前在房间里铺设上了塑料薄膜,用以防止血迹的喷溅。
要是让那家伙提前觉察到了不对劲,之后的事情,可就不太好办了。
我们四人憋着气,依次摸上了公寓,路远更是提前把手枪握在了手里,防止意外的发生。
花了两分钟,我们终于找到了614房间。
与刘美琴家所用的房门一样,都是那是老式的木门,只是外面还多装了一层栅栏状的铁门用来防盗。两扇门都紧锁着,木门的缝隙里面一片黑暗,而一时半会我们也听不出房间里面的动静。
老严看了眼手表,再看了看窗外的景象,最终咬紧牙关,大手一挥,做了一个破门的手势。
警方这边已经提前弄到了614房间的钥匙,这一次,倒不需要我在他们面前表演开锁的本事了。
小警察刚拧开钥匙,把木门朝外拉了一条缝隙,却突然叫一声不好。
木门被人从里面刻意的反锁上了,那种反锁的设施有点类似于酒店房间所用的锁扣,只能将木门挤开一小条缝隙,却根本没法进入。
艹!这家伙的反侦察能力还真挺强。
既然木门从里面上锁了,这代表着房间里面肯定是有人的,而小警员刚才开门的行为,则已经暴露了我们的行动意图。
路远见状,倒也不再客气了,迫不及待的朝前,一脚踢开木门,随即迅速闪身进去。
大门被踢开的瞬间,一股腐败发霉的气味便迎面而来,呛得我半天没缓过劲来。大门的内侧,堆放着大量的杂物袋,透过外层薄膜,依稀能看见袋子里装着各式的外卖便当。
几只苍蝇盘踞在垃圾袋周围,看起来,面前的这个房间已经很久没有进行通风了。
我们丝毫不敢大意,更紧路远的脚步一齐冲进了房间里面。
房间里面的电灯已经悉数损坏,我们只能用携带的手电照明。
骆兵所住的房间与刘美琴所住的那种户型类似,都是一个大厅,加上一个房间,外带厨房和卫生间的。我们跟上了路远的脚步,迅速行动,并做好了随时搏斗的准备。
等我好不容易冲进了卧室里,刚把手电对准面前的墙壁,恍然间,却被眼前的景象给惊得说不出话来了。
整个卧室几乎被搬空了,只留下了一个简易的木板床,放在了卧室的正中心。而偌大的房间里,竟然在四周的墙壁上,密密麻麻的贴满了数不清的照片以及剪报。
而这些照片大多都是关于王丽,李静,以及刘美琴的,剪报上记录的内容,而大多也是关于黑金案的报道。
这种景象带给人心理的冲击力实在太大,就好像无形中有双大手,掐得我几乎喘不过气来。我才刚朝前走上一步,却只听得叮当一声,似乎踩到了某种金属器物。
随着手电的灯光,抬头向下,只看见脚边,正摆放着一把剔骨长刃。
而那刀身上,则是布满了暗红色的血迹,看起来,血迹已经留在上面很久了。
警方的调查结果,不禁令我瞠目,根据工厂其他工人的口供,两年前,王丽和李静可能同时爱上了骆兵。
然而,骆兵却只对王丽有好感,两人很快发展成了情侣关系。这样一来,王丽和李静之间的的友谊也就这么出现了裂痕。
骆兵的出现,使得王丽和李静彻底决裂,和身为她们两人的共同好友,刘美琴则是被夹在中间,进退不得。
“这结果,看着倒是有点意思。”我之前倒是预料到了她们三人之间可能存在有某种联系,只是没想到,事实的真相竟然如此富有戏剧性。
一个男人,两个爱着他的女人,以及两起在黑金市引起轩然大波的谋杀案。
冥冥之中,似乎一切都有了定数。
看着手里的那份调查结果,恍然间,我已经可以想象到凶案发生时的画面。
从刘美琴家里发现的东西,已经可以充分的证实,当江生杀害王丽时,她是在现场的,并且目击到了犯案的全过程。
可是,刘美琴并没有选择将目击证词汇报给警方,而是选择将这一切隐瞒下来。
或许,正是因此,在得知真相之后,骆兵才会迁怒于刘美琴,一并将她也杀了。
这整起事件中,除了刘美琴的个人因素之外,李静也可能发挥了很大的作用。或许是在她的唆使下,刘美琴才没有主动站出来,又或许,李静当时也和刘美琴一起目击了案发的过程。
可是,这一切都随着他们两人的死亡,而没有了下文。或许要弄明白这之中的关系,只能靠着骆兵那家伙亲口告诉我们了。
“这样看来,骆兵的确成为了最有可能的犯罪嫌疑人。”
他的身份,完美的契合了我之前对于凶手的分析。不仅同时和那三个遇害女人扯上了关系,更重要的是骆兵一直生活在黑金市内,所以,他肯定也是见证了当初黑金案发生的全过程。
所有角度,完美契合,此人有着重大的作案嫌疑,找到他,黑金市现在的局面,也就有了突破口。
“他在哪?”
“老严已经找到了骆冰的住址,现在正朝那里赶着。”
老严果然有先见之明,在弄到资料之后,第一时间就做好了之后的打算。而事实证明,他这个选择,为我们扳回了不少的劣势。
而王丽出事之后,骆兵就把住处搬进了这片城乡结合部之中。看起来,那家伙也在默默关注着黑金案的动向。
讽刺的是,他在我们之前,查到了整起案件的关键所在。
可骆兵并没有把这些事情告诉给警方,那个男人选择用他自己的方式,终结了这一切。
我不明白,以战止殇,以仇报仇,这种做法,真的正确么?、
“对了!”我突然想到了一个关键的问题,连忙向边上的路远寻求答案:“之前让法医检验刘美琴胃里的东西,有结论了吗?”
“有了!”路远看了我,突然皱了皱眉头,显得极为痛苦的样子,半晌,才对着我缓缓开口道:“那女人生前吃下去的东西,是报纸文稿。”
“报纸文稿?”
“嗯。应该是用油墨打印机刚印刷出来的报纸,油墨还没有完全干结,所以才会在死者的牙齿上留下那种黑色的印记。不过刘美琴吃下的并不是整张报纸,而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
我心里一惊,猛然想起了之前在酒店收到的那叠剪报,以及在刘美琴家中找出的那些东西:“法医那边,能确认报纸上面的具体内容吗?”
“几乎不可能。胃液已经将上面的文字腐蚀得差不多了,能还原出是那东西报纸,就已经很不容易了。”路远砸了砸嘴,做出一副干呕的表情:“我不明白,那个女人死前为什么要吃报纸啊?她是想向我们传达什么死亡信息吗?”
我不确定,基于死者生前被双手捆绑的事实,我依稀感觉,那些报纸可能是凶手逼迫着她强行吃下的。只是事实的真相究竟是如何,或许只有等找到了嫌疑人之后,才能得出答案了。
就在这时,老严突然停住了脚步,等我反应过来,才发现不经意间,我们已经到了一幢老式公寓下面。
这种公寓与当时刘美琴居住的是同一种类型,估计是在同一段时间内修建而成的。公寓显得十分破旧,一侧的墙面上布满了藤蔓植物。
此时正值深夜,公寓内的大多数人都还在睡眠中,毫无生机,咋一看,宛若一幢鬼楼一般,死气沉沉。
而老严的双眼,则是紧锁着公寓下面的停车场里面,一辆黑色的桑塔纳轿车。
那辆桑塔纳有些破旧,估计很久没有经过清洗,无论车身还是表面的玻璃上,都蒙上了一层厚厚的尘埃。桑塔纳的四个车轮都裹满了暗黄色泥土,估计不久之前,这车曾经在山野里面奔驰过。
看了半天,老严沙哑着嗓子问边上的路远:“上次在警局抛尸的轿车,是这一辆么?”
路远皱着眉头看了半天,不禁摇了摇头:“抛尸的时候没人目击,后续通过沿途的监控录像进行排查,在那段时间前后,倒是有这么一辆黑色的桑塔纳,曾经驶入过警局附近。”
“那就是了!”老严默默的点了点头,随后向边上的小警员确认地点。
小警员看了一眼面前的公寓,倒吸了一口凉气,缓缓开口道:“就是这儿,六层614,错不了。”
“肯定吗?”
“确定!”小警员一咬牙关,肯定的开口道:“那家伙换了个名字,不过样貌可没变,技术组的人花了很多时间,才追踪过来的,准没错!”
我和老严四目相对,他冲我使了个眼神,随即我和路远就率先冲进了楼里面。
难怪老严之前要把警车停在外面。整个城乡结合部安静的厉害,若是有车驶入,势必会引起巨大的动静。
单从李静以及刘美琴的那两起命案来看,凶手拥有着很强的反侦察能力,尤其是杀害刘美琴的那一起案子,甚至提前在房间里铺设上了塑料薄膜,用以防止血迹的喷溅。
要是让那家伙提前觉察到了不对劲,之后的事情,可就不太好办了。
我们四人憋着气,依次摸上了公寓,路远更是提前把手枪握在了手里,防止意外的发生。
花了两分钟,我们终于找到了614房间。
与刘美琴家所用的房门一样,都是那是老式的木门,只是外面还多装了一层栅栏状的铁门用来防盗。两扇门都紧锁着,木门的缝隙里面一片黑暗,而一时半会我们也听不出房间里面的动静。
老严看了眼手表,再看了看窗外的景象,最终咬紧牙关,大手一挥,做了一个破门的手势。
警方这边已经提前弄到了614房间的钥匙,这一次,倒不需要我在他们面前表演开锁的本事了。
小警察刚拧开钥匙,把木门朝外拉了一条缝隙,却突然叫一声不好。
木门被人从里面刻意的反锁上了,那种反锁的设施有点类似于酒店房间所用的锁扣,只能将木门挤开一小条缝隙,却根本没法进入。
艹!这家伙的反侦察能力还真挺强。
既然木门从里面上锁了,这代表着房间里面肯定是有人的,而小警员刚才开门的行为,则已经暴露了我们的行动意图。
路远见状,倒也不再客气了,迫不及待的朝前,一脚踢开木门,随即迅速闪身进去。
大门被踢开的瞬间,一股腐败发霉的气味便迎面而来,呛得我半天没缓过劲来。大门的内侧,堆放着大量的杂物袋,透过外层薄膜,依稀能看见袋子里装着各式的外卖便当。
几只苍蝇盘踞在垃圾袋周围,看起来,面前的这个房间已经很久没有进行通风了。
我们丝毫不敢大意,更紧路远的脚步一齐冲进了房间里面。
房间里面的电灯已经悉数损坏,我们只能用携带的手电照明。
骆兵所住的房间与刘美琴所住的那种户型类似,都是一个大厅,加上一个房间,外带厨房和卫生间的。我们跟上了路远的脚步,迅速行动,并做好了随时搏斗的准备。
等我好不容易冲进了卧室里,刚把手电对准面前的墙壁,恍然间,却被眼前的景象给惊得说不出话来了。
整个卧室几乎被搬空了,只留下了一个简易的木板床,放在了卧室的正中心。而偌大的房间里,竟然在四周的墙壁上,密密麻麻的贴满了数不清的照片以及剪报。
而这些照片大多都是关于王丽,李静,以及刘美琴的,剪报上记录的内容,而大多也是关于黑金案的报道。
这种景象带给人心理的冲击力实在太大,就好像无形中有双大手,掐得我几乎喘不过气来。我才刚朝前走上一步,却只听得叮当一声,似乎踩到了某种金属器物。
随着手电的灯光,抬头向下,只看见脚边,正摆放着一把剔骨长刃。
而那刀身上,则是布满了暗红色的血迹,看起来,血迹已经留在上面很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