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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青梅竹马

作者:会摔跤的熊猫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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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八章 青梅竹马

    七月七。

    那座雄踞北魏万里浮土的北方第一城,于阳光初照之时极其庄重打开了十六扇青铜城门,迎接早早等候在城外四面八方的上万负笈学子。

    洛阳士子宴。

    这座历尽千载岁月洗礼的古城,当真算得上是中原最古老的几座城池,极为恢弘大气,城内最内层是北魏最高阶的那些大人物授封府所。皇殿龙盘虎踞最中央,四王三十二候依次排开,嶙峋煊赫。

    整座洛阳九成面积笼罩在人间繁华之中,七月七的洛阳大开城门,皇都重地,居然连门禁都不设。

    那位站在北魏最高点极有魄力的男人反而不担心自己的安危,戏称洛阳若要与齐梁那得天地钟灵的江南道争锋,若是连城门都舍不得开,那北魏所谓的洛阳士子宴,即便选出文采惊绝的大才子,在中原文评中恐怕连一席之地都占不到。

    不得不说北魏十六年来举才选仕的势头越发庄重,十六年来即便被齐梁打压得体无完肤,也算是有几位能称得上奇才的文人。

    洛阳士子宴,这本是一件庙堂之事。

    只可惜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洛阳此时的酒楼赌坊已经人满为患。

    佩刀悬剑,行走江湖,哪里有热闹往哪里跑。

    北魏那位既然敢在士子宴之时不开门禁,大肆放行,自然就不会担心赴都的江湖人敢在洛阳闹出什么幺蛾子。

    ......

    洛阳皇都牡丹园。

    七月已经错过了牡丹盛开的季节。

    但世人都知道那位龙雀郡主有一座不分季节时令,几乎是春夏秋冬都绽牡丹的后 庭园。

    一尾红亭,坐落在万紫千红之中。

    姚黄魏紫,极为恢弘。只可惜缺了一两分人气。

    这位龙雀郡主四月出洛阳以后就再也没有回来,这座耗费大量人力维护的牡丹亭,自然沦落的冷冷清清,无人来观赏。

    只是此时不太相同。

    红亭中坐着两个人。

    其中有一位毕恭毕敬的年轻人。

    这个年轻人五官平淡,貌不惊人,勉强称得上儒雅二字。穿着一件泛白的麻衣,简陋到不能再简陋草鞋,却是一丝不苟的将冠饰装戴整齐,打扮的极为干净。

    他脊背挺得极直,不抬头也不俯首,目视前方,坐在牡丹亭中极为端正。

    陈万卷不听不闻不观不想。

    他默默看着这片夺天地造化的牡丹庭园,周遭熟悉到闭着眼都能报出名字的一草一木。

    游历三年,这座牡丹园未有一丝变化。

    他看完这一片牡丹,最后嘴角噙带一抹笑意。

    “万卷。”

    一道温和的声音在耳边响起。

    这个年轻人之所以坐的极直,不仅仅是因为自幼养成的习惯如此,那位家教极严的冠军侯父亲在他很年幼的时候就长阖人间,留下的那句“读万卷书,不如行正坐直”,便成了陈万卷终生烙刻在心之言。

    他坐得如同一柄笔直的剑,但锋芒全部收敛。

    因为他身边坐着北魏最高处的那座巍峨大山。

    曹之轩极有耐心,静静等着这位北魏三十二诸侯之中身世最煊赫的年轻人赏完牡丹。

    北魏皇帝轻声开口道:“七月去,七月回。陈万卷,你出行三年,要学天下无双的儒术,来告诉朕,你究竟学到了什么?”

    陈万卷笑了笑,道:“陛下,万卷三年来不曾行遍北魏万里路,却真的读尽了万卷书。所学驳杂,不算精,勉强称得上通。登堂入室,得见大道。鬼神之术,堪舆之术,墨卷之术,天下分合,牵引大世。”

    这位年轻人顿了顿,道:“不比国师大人的玄学。”

    陈万卷想了想,补充道:“应该算是儒道。”

    曹之轩不去看这位貌不惊人的年轻人,反而是将目光挪向大红牡丹园,轻声道:“三年去修儒道,你可曾后悔?”

    陈万卷缓缓摇了摇头。

    接着他苦笑道:“听说灵衫离开洛阳了,我就从北原一路返回,只可惜路上运气貌似不太好,即便在邀北关特地多留了些日子,也没有遇见她。”

    魏皇默默想着森罗道传来的线报,那只自幼被自己奉在掌上的龙雀一路送了齐梁小殿下一百里,在邀北关峡口前十余里处重创西关影子,而后不再北去,反而是刻意西折绕开森罗道探查。

    陈万卷自嘲自己运气不好,那只龙雀既然已经临近邀北关,怎么会不知道这位与她在洛阳一共长大堪称青梅竹马的自己就在邀北关苦苦等候?

    故意而为之罢了。

    陈万卷想不明白那只龙雀为何不愿相见,只是淡淡揉了揉眉心,道:“陛下,万卷这趟回洛阳,只是应了陛下当年的三年之约。”

    曹之轩面带欣赏望向陈万卷,这个年轻人身为冠军侯独子,三十二候第一侯后人,能够放下父辈积攒的巨大家业,与京都那些肆意酒肉的纨绔背道而驰,一骑绝尘踏上修儒的道路,胸壑之中自然与那些只知饮酒作乐败坏祖上积德的公子哥截然不同。

    陈万卷算是半个文人,但他不酸也不臭,更不是自命清高的那种。

    曹之轩点了点头,很满意这个年轻人,柔声道:“万卷,朕本意是让你游历三年,回洛阳后夺下士子宴头魁,算是给陈天生一个交代,日后封嗣加爵,都不成问题。”

    陈万卷听着这位说一不二的男人口中吐出封嗣加爵四个字,面色微变,最终还是归于平静。

    谁都知道整个北魏如今封嗣的,就只有那两位死因蹊跷不明的王爷后人,至于加爵二字。

    冠军侯已经是三十二候中的第一侯,再加爵?

    陈万卷只是摇了摇头,笑笑不说话。

    曹之轩站起身子,陈万卷连忙也站起身子,接着听到那个中年男人不缓不慢的声音。

    “朕如今改变主意了。”

    陈万卷眯起眼。

    “洛阳终归是士子凋零,比不得文运昌隆的齐梁,更不要说与那尽出文评十大妖孽的江南道争锋。”曹之轩自嘲道:“朕兴了十六年的士子宴,看宴中有过寥寥几位惊艳人士,也曾欣喜鼓舞,只是每当朕反观齐梁,无论是数量还是质量,都稳稳压过朕的北魏,心中的欣喜之意便如被浇上一桶冷水。”

    “朕不得不认,若论文评,洛阳比不得兰陵城。”曹之轩眉头微挑,笑道:“所以洛阳士子宴的头魁,比兰陵城的状元郎,自然也是不如的。”

    陈万卷恭敬低头。

    “朕的洛阳士子宴头魁之称,当然配不上如今的你。”曹之轩淡淡道:“陈万卷,你若是有心,明日便启程,从洛阳奔赴兰陵城,朕赐给你一头青鸾,乘青鸾去兰陵城,为朕,为洛阳,为北魏,夺下兰陵城的殿试状元,也算是不负众望。”

    陈万卷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

    北魏皇帝笑了笑,知道所谓的虚名勾引,对这位看破世俗红尘的年轻男人没有太大的诱惑力。

    于是曹之轩眯起眼,不再起齐梁北魏文评之事,而是开口问道:“万卷,灵衫当年赠你的信物可还在?”

    陈万卷下意识把手摸向腰间,摸到了那一枚雕琢痕迹已经被摩挲地不可见的竹叶红笛,恍然如同隔世。

    “你与灵衫算是有缘,自幼与洛阳书阁相识相知,互赠信物。”曹之轩玩味笑道:“世人只知北魏这只龙雀喜牡丹,却不知为何而喜。”

    陈万卷摸了摸鼻子。

    十一年前陈万卷赠魏灵衫一曲牡丹词,洋洋洒洒万字泼墨,工笔刻尽天下牡丹,为龙雀小郡主庆生。

    此后那位不出洛阳的龙雀郡主便有了这座牡丹亭。

    他赠她牡丹,她转之红叶。

    十一年来两小无猜,习书篆文,彼此结伴,几乎将北魏洛阳的藏书看了个通透。

    陈万卷曾经问过自己。

    这算不算是青梅竹马?

    某种不太寻常的情绪早就在这位年轻人心中根种,也许是十年,也许只有一天,陈万卷这些年来问过自己无数遍,到头来也不清楚,究竟算不算是所谓的情思?

    直到他南下北原入邀北关,苦等魏灵衫而不得,反而得到了北魏龙雀百里相送易公子的消息。

    这个消息不算好消息也不算坏消息,熟知魏灵衫的陈万卷丝毫不担心担心那位风庭城一鸣惊人的易公子能顺利俘获佳人芳心。

    因为他知道魏灵衫与外人所以为的龙雀形象截然相反,不躁不怒,心如止水,信奉相见既是有缘,不然也不会与当年的自己仅仅因为书阁内一言相识,再到如今这个地步。

    相反,陈万卷苦等不得之后内心有了答案。

    然后他风尘仆仆赶到了洛阳,一路上只盼着能邂逅魏灵衫。

    此时的陈万卷手指指肚摩挲着信物红叶笛子,一时间有些怔怔出神。

    曹之轩突然开口道:“能夺下兰陵城状元郎,朕便做了主,帮你定下这桩婚事。”

    “啊?”

    陈万卷突然有些怔怔出神。

    北魏皇帝面带微笑,道:“魏灵衫的确是极爱牡丹,因为她本就是世上最盛大的牡丹。这尾牡丹亭包容天下牡丹,唯独缺一个人,她总有一天会回来的。”

    “那位在风庭城一鸣惊人的易公子,便就是兰陵城以文思闻世的小殿下,六岁殿前赋诗,惊艳人世,六岁那年便入了天下文评,得了兰陵城殿试状元。”曹之轩戏谑道:“十一年前你能为她写下一首万字牡丹词,十一年后,为何不能为她夺下兰陵城状元?”

    陈万卷才发觉自己手中的红叶笛被自己攥出一手汗。

    他有些恍惚。

    “朕开了十六年洛阳城门,举了十六年士子宴,一直等着齐梁那边能来一位贵客,把北魏文道狠狠践踏一番,最好是羞辱一顿。”曹之轩笑了笑,道:“只可惜齐梁根本不屑于来砸北魏文道的场子。”

    “今年不一样,齐梁一定会派人。”这位北魏皇帝喃喃道:“既然北魏士子宴的头魁保不住了,为什么朕不能反过来要了你齐梁的殿试状元?”

    “陈万卷——”

    曹之轩面上凌厉之意毕露,他恶狠狠低声道:“你小子要还有点想法,就去兰陵城,让江南道所谓的文评妖孽,见识一下你当年放言要天下独尊的儒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