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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六章 袁磊被折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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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锦瑟是在凌乔离开后彻底陷入了昏迷的,孟旭乘坐电梯上到三楼的时候,袁磊是用自己的身体将锦瑟支撑了起来,从后面看,完全看不出锦瑟此刻的情况,所以会所的负责人根本看不到锦瑟的情况。

    袁磊做事向来谨慎小心,绝不会留下任何的后患。

    他命孟旭关了大门,这才两人搀扶着锦瑟从电梯里离开。

    即使是在这般危急的时刻,他还能保持一颗冷静的头脑,历时多年,后来跟朋友吃饭聊起的时候,他笑称,那都是练出来的,那是只有在锦瑟身边才有的磨练机会,铸就了他这般异于常人的冷静思考能力。

    上车之前他抛下一句话,“留一辆车。”

    来不及说明主要的情况,便让孟旭先发动了车子,没有多浪费一点点的时间,朝着盛淮南的医院开去。

    期间,他在车里先给盛淮南打了个电话,把锦瑟的大致情况阐明了一下,让盛淮南有了足够的准备时间。

    而后,他才拨了个电话给留守的保镖,“对现场再搜查一遍,既然有人来过,定是会留下一些蛛丝马迹的,不能放过任何一个角落。请会所的老板配合一下,说说那些人的外貌特征,如果不肯配合,请喝茶也是可以的。”

    “是。”保镖回答恭谨,他们知道袁磊的话就是代表锦瑟说的话,他们那里敢怠慢。

    不过请喝茶倒是需要讲求方法,喝得好了,能够或得比他们预想的还要多得多的信息,如果喝得不好,不止得不到他们想要知道的,可能还会给企业的形象带来负面的形象,更甚者的说可能会带来一些麻烦。

    然,袁磊此时已经顾不上说太多了。

    车子就像是一匹脱缰的野马,宛若穿行在无人的街道,所到之处,必是引起一片喇叭的强鸣声跟咒骂声。

    刚开入医院的大门,里面的医护人员已经推着抢救车停在门口,这里是一家私立医院,有着世界最顶尖的医疗设备,更各科方面的顶级专家权威。

    可想而知,这里的收费只怕也是高得惊人,能来这里医治的自然不是一般的普通人,自然也不会出现一般医院拥挤的场面。

    锦瑟刚被人从车里抬出来,躺上抢救车,便被人一路推着进了一架电梯,电梯的顶层,盛淮南已经摆好了各种医疗仪器等候在手术室内。

    锦瑟一被推进手术室,手术室上面的灯就跟着亮了起来。

    “袁特助,您衬衫上的血先去清理一下吧,这里我先守着。”孟旭先看到了,他先是被惊了一下,很快又冷静了下来,毕竟这样的场面他跟在锦瑟身边真的是见得多了。

    “啊?”袁磊循着孟旭手指的放下,垂下眸,整个人像是被雷击了一般,呆怔住了。

    今天他穿了一件淡蓝色的衬衫,下面搭配着一条深蓝色的西裤,看起来清爽整洁,鼻梁上架着一副无框眼镜,整个人斯文儒雅。

    可此刻,那件清爽的衬衣上面却是沾染了一大片的血渍,并不均匀,就像是被人拿着一件血衣蹭上去的一样,那里一块儿,这里一块儿。而他并没有接触到锦瑟的前襟,想必是从他的侧面或者后面沾染上的。

    袁磊被自己的想法给震慑住了,更是被锦瑟的意志力给折服了。

    袁磊这辈子没有佩服过谁,唯有锦瑟。可当他看到自己身上的衣服上那一大摊一大摊,宛若地图一般的血渍的时候,他流露出来的不仅只是敬佩,更多的是折服,还有震撼。

    然而,也就是这位令他深深折服的人,这一觉仿佛没有了尽头一般,完全没有转醒的迹象。他就像是个沉浸在梦境中的逃避者,失去了面对现实的信心。

    这两天中他过着三十年人生中最幸福的时光,他做了一个梦,一个关于少年与小女孩儿的梦,他甚至在想,时光就这样停留的,却也不失为一个最好的结局。

    小女孩儿说,“哥哥,我长大了一定要为你做一双鞋。”

    少年问,“为什么?”

    小女孩儿说,“妈妈说,她为爸爸做了一辈子的衣服,就是从未做过一双鞋子,所以爸爸那一次出去,再也没有找到回家的路。”

    少年将小女孩轻揽入怀,声音温润动情,“为什么希望我回来?”

    小女孩儿靠在少女的怀中,宛若一只慵懒的猫,轻轻地蹭着他的胸膛,仰着圆滚滚的小脑袋,一脸天真的说,“因为我喜欢你,所以我希望你能够一直都在这里,等我想你的时候,我就可以再来这里看到你,我喜欢这种随时有你的感觉。”

    “好,你希望我回来,我就一定会回来。”少年曲起手指在小女孩儿圆滚滚的鼻尖上刮了一下。

    “别在这样刮我的鼻子了,妈妈说这样会变丑的。”小女孩儿嘟着嘴用肥嘟嘟的小胖手捂着鼻子抗议道,切又因为想到刚才少年的话,她伸出小手指伸到少年的面前,“拉钩钩。”

    小孩子的把戏,少年心有嫌弃,却因为小女孩儿眼里的期许,总是一次次地违背自己的真实意愿,跟着小女孩儿做着最幼稚的约定。

    幼稚吗?

    他却把小女孩儿说过的每一句话都记在了脑子里,都刻在了心尖上,总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拿出来把玩回味。就这样陪着他度过了一个个孤独难熬的夜,为了那条漫漫回家路,他咬牙坚持着。

    他想,她会等他的,因为他们有过这样的约定。

    一次出差的途中,他突发奇想,半道甩开所有的人,折道去了趟中国,去到了那个小女孩儿曾经的家。

    房子还是那样的房子,却显得破败了一些。锦瑟站在灯火阑珊的屋外思忖着,该进去吗?该告诉她,当年的少年回来履约来了吗?

    多年黑暗的生活,让他习惯了呆在暗处,他就这样站在路灯照亮不到的地方,长身玉立地靠在小胡同的墙壁上,周身透着疏漠的气息,仿佛天生就该跟这样黑暗的环境融合,竟然没有一丝的突兀。

    就连从这条路上偶尔经过的人,也未曾发现过他。

    他就这样抽了一支烟,然后紧接着又从烟盒中抽出一支,重新续上,那天夜晚,他站在小女孩儿家门口到底抽了多少支已经无法估算,却仍没有鼓起男子抬脚迈进那个院落的勇气。

    他总是在想,等等吧,再等等吧。

    也许过一会儿她就会从屋内走出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