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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九十章:千金买骨,念念不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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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筵席之后,已近子时。

    吃了酒肉,陈三郎困意不减,只想立刻上床睡觉。在返回府衙的路上,周分曹跟上来,低声道:“公子,借一步说话!”

    “何事?”

    周分曹干咳一声:“我看了奖赏细致,公子固然仁义,但会不会太过于丰厚?开此先例,日后若有战事伤亡,怕是应付不来。”

    动辄赏金百两,委实可观。虽然现在入主崂山府,接受了苏镇宏以及几大家族的丰厚资产,目前府库丰盈。但凡事当看长远,日后要用钱的地方多着呢,不精打细算的话,迟早会陷入窘境。

    原来是这事,陈三郎微一沉吟,说道:“今整个军营,只得重骑三百,他们都是精锐,百里挑一,重中之重。每有伤亡,都是难以弥补的损失,不重赏,不足以提士气。”

    顿一顿,又道:“再说了,今日之战,非比寻常,是以伤亡略多。若换了往时,铁骑纵横,如何会这般?如果连重骑都保存不住,也就表明崂山危矣。到时候,纵然府库金银堆积如山,又如何?”

    周分曹仔细琢磨,顿时恍然。不错,这一战本就不是一场正常的搏斗,艰苦凶险,虽然他不曾见识过何为“修罗魔骑”,但料想定然极难对付,决不能拿普通的战斗来做对比。又诚如陈三郎所言,三百重骑,现在几乎已是崂山安危的保证,只怕在一段时间内都很难补充人员进来了。参军入伍的人倒不少,问题是有几个能承受得住重甲披戴的?甚至连兵器都拿不起来。

    这是个真正的力气活。

    有力气还不行,还得经过持之以恒的艰苦训练,以及真正的血战后,这才能显露狰狞。

    当下的三百重骑,严格意义上说还不算成型,起码与扬州的虎威卫就差了个档次。

    与修罗魔骑的激战,重骑首当其冲,顶在了最前面,所以伤亡比例大,轻骑则游弋在外围,负责辅助支援。若是让轻骑上去,恐怕死伤要多得多。

    这就是重骑的战略意义所在。

    这一战后,陈三郎感受良深,打定主意,要不惜代价地打造出一支真正的精锐重骑兵来。

    周分曹明白过来,话题一转:“对了,公子要那雷威作甚?”

    雷威只是个游散闲汉,说不好听点,就是个痞子,大字不识几个。对于这样的人,他心中颇为不喜。

    陈三郎呵呵一笑:“先生可听说过千金买骨的故事?”

    周分曹想了想,他虽然博览群书,知识渊博,但确实没有听闻此事,便摇了摇头。

    陈三郎慢慢道:“古有帝王求千里马,数日无果,后有人呈送马骨一副,说这是千里马的骨头。有臣子进言,要帝王把那人治欺君之罪。帝王却不纳,反而重金奖赏,此事传扬出去后,没过多久,果然有人牵着活的千里马来了。”

    周分曹不是笨人,很快明白过来,不禁拱手叹道:“公子之见,我不如也。”

    陈三郎笑道:“时辰已晚,先生早些回去休息吧。”

    周分曹忙道:“公子征战劳碌,早该歇息,都是我的错。”

    经历种种后,他对于陈三郎已经心悦神服,矜持姿态荡然无存。

    御下之道,绝非简单。可不是待遇丰厚就行了,最重要的是得让人折服。比如那林梦海在苏镇宏手下做事,待遇是不错,问题在于林梦海根本瞧不起苏镇宏,是以一直有心思,总要蹦跶。上下貌合神离,如何成事?

    进入府衙后宅,见到里面灯火仍自亮着,进去一看,就看见许珺在那儿坐得端正,正很认真地执笔写字。

    俗话说:灯下看美人。在灯光映照下,许珺娇艳流霞,不可方物!

    陈三郎精神一振,浑身的疲惫仿佛都一扫而空了,正要上去一把抱住。许珺听闻声响,抬头见是他,赶紧起身,嗔道:“你总算回来了。”

    走过来,鼻子一皱:“满身汗臭,赶紧进去洗澡,水都放好了。”

    陈三郎讪讪然放下要拥抱的手,进入澡房里,见到大木桶中放着水,热气冒腾。这水可能早就放好在此,为了保温,就得不断添加热水进来,都不知许珺加了多少次。

    而旁边木架上,换穿的衣服挂得整整齐齐的。

    心中不由涌起难言的温馨。

    赶紧脱了衣服进入,泡在水中,刹那间,舒服得都要叫唤出声来。

    一番痛快清洗,穿了衣服出来,见到许珺等在外面,手里端着一碗香气喷鼻的浓汤。

    “这是熬好的鸡汤,你快喝了它。”

    陈三郎接过,慢慢喝着,喝完,放下碗。

    许珺把碗拿了,道:“你今天累了,早点歇息,我走了。”

    说着,转身出去,顺带把房门带上。

    房中陈三郎一脸“就知如此”的神色。

    两人的婚期几经波折,现在已经提上日程,计算时日,也就十五天左右的工夫。许珺虽然是个练武之人,但毕竟是女孩子,而且许念娘早有言在先,必须完婚后才能圆房。

    在王朝里头,这个制度根深蒂固,深入人心。在此之前,许珺肯让陈三郎搂搂抱抱,上下其手的,已经算是大胆。还曾同床共枕过,简直称得上是惊世骇俗,传扬出去,会惹人非议。

    陈三郎虽然不在乎,但他也不是猴急的人,最多也就等些日子吧。

    抬头去看桌上,许珺写的字在那里,字迹娟秀整齐,比以前胜出不知多少,看来这妮子没少下功夫。

    许珺爱读书,小时候跟父亲学过,只是学得不多,后来学武,便搁置下来了。不过自从结识陈三郎后,她又重新练起字来。与陈三郎两个,一个读书人学武,一个练武人学文,倒有些相得益彰,互相补充的意味。

    在潜意识里头,也许许珺觉得自己整天打打杀杀,与陈三郎不配,所以才会苦心练字,这也是少女心思。

    “春江水暖鸭先知!”

    陈三郎不禁一怔,这句诗许珺是怎么知道的?记得自己不曾在她面前吟过呀,好生奇怪。

    他却不知道当年在泾县,许珺路经晚晴桥时,听陈三郎在河边吟诵的第一句诗,就是这一句。

    第一次的,总是念念不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