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悲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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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子没有延续一个正常方式进行,所指的正常方式就是沿着线索抽丝剥茧,或者说是所有的疑点全部破解之后得出真相。因为案情过于跳跃,案件中藏着案件,线索中包含线索,所以到了现在还是有很多的疑点不被破译。
譬如老雷背上奇怪的刀伤;李伟志吃下的那顿饭;出现在记录仪中的红色绸缎。
这也是至今遇到了唯一一起关联人员无一幸免的案件,说到这里你可能会觉得奇怪,李伟志不是还活着吗?!
自作孽不可活。
李伟志死了。
我庆幸他不是死在汀溪派出所里,而是死在了县法院的拘留室里。
李伟志死了以后法院调取了拘留室里的监控录像,在录像里面也看到了绸缎状的红色物体,形状类似人形,但因为太模糊所以不能准确判断,不过听从县里回来的民警说非常的诡异,整个法院也闹得沸沸扬扬,还给这起案件起了个名儿,叫红绸案。
李伟志死了。
小雪也死了。
小雪是自缢身亡,这是通过尸检做出的准确判断。她在自杀现场留下了一封遗书,生动地表明了她内心里挤压的愤怒和不甘,也具体交代了她作案的动机和过程。
她在遗书里说她利用汪明哲杀害老雷,但并没有得逞,不过像老雷这种人天理不容,所以老天爷绑他惩罚了这个坏蛋。说起老雷为什么会被杀,原因已经超乎我们的预料。
相信这个世界上没有一个人会如此敬爱死者,甚至和尸体同食同宿,而真正做到这一点的多是心中有愧。
多年前老雷亲眼目睹了李伟志如何强暴并杀害晓红的过程,但看似大胆却有些懦弱怕事的他选择视而不见,因此长久以来内心一直遭受谴责和折磨;多年以后老雷又撞见李伟志强奸女尸,这一次他终于没有再做懦夫,忍无可忍的他当面李伟志指着,并将多年以前的罪行抖落了出来,碰巧被在殡仪馆工作的小雪听见。
小雪这才知道原来自己的母亲是被李伟志害死的,愤怒的她假扮成死去的母亲吓唬殡仪馆里的人,试图让所有人想起多年前的这桩事情。而后她又通过汪明哲伺机杀死老雷报仇,但她万万没有想到汪明哲竟是李伟志的儿子,她开始想过停止,但最后还是决定继续报复,于是她从外面订了晚餐,在饭菜里面下了迷幻药。就在她准备趁着汪明哲昏迷之际用汽油焚烧他时,几名警察(我们)出现了,又因为要求她带路去找汪明哲,所以她只能暂缓杀死汪明哲的计划。
可当她回到殡仪馆时,发现汪明哲已经不见了,只发现了汪明哲留下的一封信。汪明哲在信里面说,希望他的血能洗去小雪心里的愤怒,他愿意替自己的爸爸受惩罚,并愿意以同样的方法死去,因为他不想看到单纯善良的小雪活在仇恨和痛苦中。
等小雪再见到汪明哲时,他已经被烧成了灰烬。
汪明哲以善报怨令小雪悲痛自责,最终无法自我原谅便在家中自尽。
这个结局并不尽人意,留下的遗憾也留下了想象的空间。
我一直认为只有李伟志是真凶才算得上是一个最完美的真相,但不是每个案子的尾声都能让你称心如意,尽管事实再难接受你都必须要劝服自己,只能在闲暇时想想会不会有另外一种可能?
给自己一些告慰。
看完这封信以后心里极其沉痛,但更多的是自斥,无休止的自斥。
这封信好似是一面镜子,让我看到自己的愚蠢和盲目。所有看似合理的判断都可能被更为合理的解释所取代。我无比坚信地认定李伟志就是指示汪明哲谋杀老雷,又用汽油焚烧汪明哲的凶手,想不到这里面却别有洞天,并且是那么的让人悲痛。
小雪的心情可以理解,一个女孩背负了“父亲误杀母亲”的荒谬过去那么多年,到头来却发现母亲是被杀而父亲是被冤枉的,那种愤怒与痛苦不是一般人能承受得住的,并且案件过去那么多年,想要翻案调查几乎没什么可能,所有一个女孩才想到铤而走险,孤注一掷,最后却只能如同扑火的飞蛾自取灭亡。
惹人怜惜,悲痛。
但不管多么悲惨的过去也不应该用自己的方法去惩戒恶者,虽然老雷有错但罪不至死,并且他也算是一个有良知的人。这里面最应该受惩罚的只有李伟志,我还是坚定不移地认为他是个十足的恶魔,始作俑者,没有他当年种下的孽也就不过结出这么多的恶果。
有趣的是案子里面不存在谁是凶手,感觉结局像是已经写好了一样。
我没有写结案报告,比起死者小雪我的文笔要逊色得多,或者说这是我见过最精彩的结案报告。于是我直接提交了这封遗书,并包括后续在死者家中、工作间搜索到了一些相关证据,而我们愚蠢的查案过程和判断,我只字未提。
自己都难以启齿。
至于……
我在酒吧里看到的小雪和视频里的红绸缎,就像是我离奇变红的脊椎,在你没有办法用合理的逻辑推敲出结果,只能用“鬼神”来敷衍时我宁愿不去提它们。
“咱们不是看过现场吗,明摆着就不是自杀现场啊,这汪明哲怎么可能是自杀?!”张汉一直滔滔不绝地唠叨这一个事,摆出一副不弄清楚就誓不罢休的架势,说实话这个事情我也奇怪。
但不久于涛就拎着一个汽油桶子找到我们,说是在殡仪馆外围的荒地里面找到的。
“我进行过对比了,上面的指纹的确是死者汪的,可能他真的是自杀。”
“还喵呢,你当人家是狗?”因为之前的事闹得不愉快,所以张汉对于涛很大意见,“还有你小子啥时候会的痕检,你该不会是偷师了吧?”
“你教的啊,上回在会议室你还给我们讲了一堂课呢。”
“有吗?”
“张哥你真是贵人多忘事,我知道你们也快走了,不如,你们多教我点东西,我给你们点拜师费也行啊。”于涛笑着说。
“你是在咒我们吗,什么叫快走了?赶紧滚蛋听着没有,看到你我就不烦别人。”
“行了,说话别那么尖酸。”我说了句公道话,“咱们都是给人当差,不能不服从命令,其实想了想也能理解,于涛和魏东一样都是身不由己,有些事不是咱们一腔热血想怎样就能怎样的,领导不同意还是一句话就给否了,不过好在案子算是结了。”
“还是徐哥理解人。”
张汉腾一下从凳子上站起来,有些醋意,“那以后你俩搭档就行了,我也落个清闲。”
说完,他大步离开。
“徐大法医官,你啥时候给我们也上一堂法医课,给我们这帮人科普科普。”
“择日不如撞日,就现在吧?”
“那太好啦,我现在就去通知他们,咱们就在会议室您看成吗?”
“哎呦,啥时候变得这么客气?”
“我这不是拜师了吗,必须得尊师重道啊。”
“别整那些没用的了,赶紧走吧。”
随后我们就去了会议室,于涛很快就把所里民警都叫了过来,他们都挺直腰板齐刷刷坐在下面等我讲课。
“也不算是上课,就是大家一起聊聊,相互传授点经验彼此学习。大家可能都知道我来这已经快三个月了,三个月时间一满我就要走了,那么我就给大家讲一些常遇见并且比较简单奏效的尸检方法,这样大家以后办起案子会更加得心应手。”
“鼓掌。”
于涛带着大伙给了我一次热烈的掌声。
可偏偏在这时出现了新的案子,在镇外围农村执勤的民警打电话到值班室说,他们在荒野地里发现了一具男尸,从两颗凸出的牙齿来看好像就是我们一直要找的狂犬病患者。
迫不得已,我只好打消了他们的积极性,停止授课,奔赴现场。
三十分钟时间赶到现场,地理位置比较偏僻没用被人发现,所以尸体已经开始腐败。
从死者两颗凸起的前臼齿来看,的确很像我们要找的狂犬病患者。
但有一点很奇怪,就是患者面部与身体皮肤表面出现的溃烂疱疹和水痘,不是像是狂犬病该出现的病理特征,而且尸斑呈现深红色,与氧化物或亚硝酸盐中毒有些相似,如果是狂犬病死亡(虽然我没有遇见过)应该与非中毒尸斑相同。
“奇怪。”
“哪里奇怪?”于涛蹲在尸体右侧的草地上,迎着东方映过来的一缕悲阳问我。
“如果是狂犬病人应该被狗咬过,为什么全身无一处伤痕?”我指遍尸体全身,凝眸,“可能不是狂犬症。”
“那是什么?”于涛又问。
“吸毒。”
我听说过有一种非常可怕的劣性毒品,食之会如病毒一样侵入人的中枢系统,让人精神长期兴奋,饥饿感减弱,意识紊乱,行为失常,产生如同“丧尸”一样的症状,并且发疯一直到死。
这药的学名叫甲卡西酮,俗称“丧尸药”。
案子没有延续一个正常方式进行,所指的正常方式就是沿着线索抽丝剥茧,或者说是所有的疑点全部破解之后得出真相。因为案情过于跳跃,案件中藏着案件,线索中包含线索,所以到了现在还是有很多的疑点不被破译。
譬如老雷背上奇怪的刀伤;李伟志吃下的那顿饭;出现在记录仪中的红色绸缎。
这也是至今遇到了唯一一起关联人员无一幸免的案件,说到这里你可能会觉得奇怪,李伟志不是还活着吗?!
自作孽不可活。
李伟志死了。
我庆幸他不是死在汀溪派出所里,而是死在了县法院的拘留室里。
李伟志死了以后法院调取了拘留室里的监控录像,在录像里面也看到了绸缎状的红色物体,形状类似人形,但因为太模糊所以不能准确判断,不过听从县里回来的民警说非常的诡异,整个法院也闹得沸沸扬扬,还给这起案件起了个名儿,叫红绸案。
李伟志死了。
小雪也死了。
小雪是自缢身亡,这是通过尸检做出的准确判断。她在自杀现场留下了一封遗书,生动地表明了她内心里挤压的愤怒和不甘,也具体交代了她作案的动机和过程。
她在遗书里说她利用汪明哲杀害老雷,但并没有得逞,不过像老雷这种人天理不容,所以老天爷绑他惩罚了这个坏蛋。说起老雷为什么会被杀,原因已经超乎我们的预料。
相信这个世界上没有一个人会如此敬爱死者,甚至和尸体同食同宿,而真正做到这一点的多是心中有愧。
多年前老雷亲眼目睹了李伟志如何强暴并杀害晓红的过程,但看似大胆却有些懦弱怕事的他选择视而不见,因此长久以来内心一直遭受谴责和折磨;多年以后老雷又撞见李伟志强奸女尸,这一次他终于没有再做懦夫,忍无可忍的他当面李伟志指着,并将多年以前的罪行抖落了出来,碰巧被在殡仪馆工作的小雪听见。
小雪这才知道原来自己的母亲是被李伟志害死的,愤怒的她假扮成死去的母亲吓唬殡仪馆里的人,试图让所有人想起多年前的这桩事情。而后她又通过汪明哲伺机杀死老雷报仇,但她万万没有想到汪明哲竟是李伟志的儿子,她开始想过停止,但最后还是决定继续报复,于是她从外面订了晚餐,在饭菜里面下了迷幻药。就在她准备趁着汪明哲昏迷之际用汽油焚烧他时,几名警察(我们)出现了,又因为要求她带路去找汪明哲,所以她只能暂缓杀死汪明哲的计划。
可当她回到殡仪馆时,发现汪明哲已经不见了,只发现了汪明哲留下的一封信。汪明哲在信里面说,希望他的血能洗去小雪心里的愤怒,他愿意替自己的爸爸受惩罚,并愿意以同样的方法死去,因为他不想看到单纯善良的小雪活在仇恨和痛苦中。
等小雪再见到汪明哲时,他已经被烧成了灰烬。
汪明哲以善报怨令小雪悲痛自责,最终无法自我原谅便在家中自尽。
这个结局并不尽人意,留下的遗憾也留下了想象的空间。
我一直认为只有李伟志是真凶才算得上是一个最完美的真相,但不是每个案子的尾声都能让你称心如意,尽管事实再难接受你都必须要劝服自己,只能在闲暇时想想会不会有另外一种可能?
给自己一些告慰。
看完这封信以后心里极其沉痛,但更多的是自斥,无休止的自斥。
这封信好似是一面镜子,让我看到自己的愚蠢和盲目。所有看似合理的判断都可能被更为合理的解释所取代。我无比坚信地认定李伟志就是指示汪明哲谋杀老雷,又用汽油焚烧汪明哲的凶手,想不到这里面却别有洞天,并且是那么的让人悲痛。
小雪的心情可以理解,一个女孩背负了“父亲误杀母亲”的荒谬过去那么多年,到头来却发现母亲是被杀而父亲是被冤枉的,那种愤怒与痛苦不是一般人能承受得住的,并且案件过去那么多年,想要翻案调查几乎没什么可能,所有一个女孩才想到铤而走险,孤注一掷,最后却只能如同扑火的飞蛾自取灭亡。
惹人怜惜,悲痛。
但不管多么悲惨的过去也不应该用自己的方法去惩戒恶者,虽然老雷有错但罪不至死,并且他也算是一个有良知的人。这里面最应该受惩罚的只有李伟志,我还是坚定不移地认为他是个十足的恶魔,始作俑者,没有他当年种下的孽也就不过结出这么多的恶果。
有趣的是案子里面不存在谁是凶手,感觉结局像是已经写好了一样。
我没有写结案报告,比起死者小雪我的文笔要逊色得多,或者说这是我见过最精彩的结案报告。于是我直接提交了这封遗书,并包括后续在死者家中、工作间搜索到了一些相关证据,而我们愚蠢的查案过程和判断,我只字未提。
自己都难以启齿。
至于……
我在酒吧里看到的小雪和视频里的红绸缎,就像是我离奇变红的脊椎,在你没有办法用合理的逻辑推敲出结果,只能用“鬼神”来敷衍时我宁愿不去提它们。
“咱们不是看过现场吗,明摆着就不是自杀现场啊,这汪明哲怎么可能是自杀?!”张汉一直滔滔不绝地唠叨这一个事,摆出一副不弄清楚就誓不罢休的架势,说实话这个事情我也奇怪。
但不久于涛就拎着一个汽油桶子找到我们,说是在殡仪馆外围的荒地里面找到的。
“我进行过对比了,上面的指纹的确是死者汪的,可能他真的是自杀。”
“还喵呢,你当人家是狗?”因为之前的事闹得不愉快,所以张汉对于涛很大意见,“还有你小子啥时候会的痕检,你该不会是偷师了吧?”
“你教的啊,上回在会议室你还给我们讲了一堂课呢。”
“有吗?”
“张哥你真是贵人多忘事,我知道你们也快走了,不如,你们多教我点东西,我给你们点拜师费也行啊。”于涛笑着说。
“你是在咒我们吗,什么叫快走了?赶紧滚蛋听着没有,看到你我就不烦别人。”
“行了,说话别那么尖酸。”我说了句公道话,“咱们都是给人当差,不能不服从命令,其实想了想也能理解,于涛和魏东一样都是身不由己,有些事不是咱们一腔热血想怎样就能怎样的,领导不同意还是一句话就给否了,不过好在案子算是结了。”
“还是徐哥理解人。”
张汉腾一下从凳子上站起来,有些醋意,“那以后你俩搭档就行了,我也落个清闲。”
说完,他大步离开。
“徐大法医官,你啥时候给我们也上一堂法医课,给我们这帮人科普科普。”
“择日不如撞日,就现在吧?”
“那太好啦,我现在就去通知他们,咱们就在会议室您看成吗?”
“哎呦,啥时候变得这么客气?”
“我这不是拜师了吗,必须得尊师重道啊。”
“别整那些没用的了,赶紧走吧。”
随后我们就去了会议室,于涛很快就把所里民警都叫了过来,他们都挺直腰板齐刷刷坐在下面等我讲课。
“也不算是上课,就是大家一起聊聊,相互传授点经验彼此学习。大家可能都知道我来这已经快三个月了,三个月时间一满我就要走了,那么我就给大家讲一些常遇见并且比较简单奏效的尸检方法,这样大家以后办起案子会更加得心应手。”
“鼓掌。”
于涛带着大伙给了我一次热烈的掌声。
可偏偏在这时出现了新的案子,在镇外围农村执勤的民警打电话到值班室说,他们在荒野地里发现了一具男尸,从两颗凸出的牙齿来看好像就是我们一直要找的狂犬病患者。
迫不得已,我只好打消了他们的积极性,停止授课,奔赴现场。
三十分钟时间赶到现场,地理位置比较偏僻没用被人发现,所以尸体已经开始腐败。
从死者两颗凸起的前臼齿来看,的确很像我们要找的狂犬病患者。
但有一点很奇怪,就是患者面部与身体皮肤表面出现的溃烂疱疹和水痘,不是像是狂犬病该出现的病理特征,而且尸斑呈现深红色,与氧化物或亚硝酸盐中毒有些相似,如果是狂犬病死亡(虽然我没有遇见过)应该与非中毒尸斑相同。
“奇怪。”
“哪里奇怪?”于涛蹲在尸体右侧的草地上,迎着东方映过来的一缕悲阳问我。
“如果是狂犬病人应该被狗咬过,为什么全身无一处伤痕?”我指遍尸体全身,凝眸,“可能不是狂犬症。”
“那是什么?”于涛又问。
“吸毒。”
我听说过有一种非常可怕的劣性毒品,食之会如病毒一样侵入人的中枢系统,让人精神长期兴奋,饥饿感减弱,意识紊乱,行为失常,产生如同“丧尸”一样的症状,并且发疯一直到死。
这药的学名叫甲卡西酮,俗称“丧尸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