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9章喜欢是一种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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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9章喜欢是一种习惯
云七夕越想越觉得,自己的前途真是一片光明。可谁能想到她讨债的过程竟然那么地坎坷,晋王府的管家竟然告诉她,单连城去了望岳山。
竟然放她的鸽子?
“什么时候走的?”云七夕的牙齿磨得“咔咔”响。
“今儿一早。”四五十岁的老管家笑容可掬地回答。
云七夕好想吐血,郁闷地望天。
今天她出门可早了,若是她出来就到晋王府门口来候着,铁定能等得到他。
“他有没有说什么时候回来?”云七夕忍着内伤问。
管家不知道她的表情为什么这么奇怪,但他很清楚眼前这个女子就是未来的晋王妃,所以他一直对她十分恭敬有礼,笑呵呵地道,“这个,老奴也不知啊。”
早不走,晚不走,偏偏今天走,云七夕十分怀疑,他是刻意躲债呢?堂堂一个王爷,为了那么点儿小钱,真是连脸都不要了。
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她还就不信,他出去了能不回来了?超过了还款的期限,嘿嘿,她急什么?算利息呗!利滚利,如滚雪球一般越滚越大,到时,她可真是发了。
哈哈,云七夕乐了!管家傻了!
这姑娘是怎么了?开始还挺愁的,这会儿怎么又开心起来了?
“谢谢你啊管家,那我改日再来吧。”直到云七夕乐呵呵地道了别,转身走了,管家都还好半响没回过神来。
这小姑娘的节奏,完全跟不上啊。
这下子,云七夕拿回银子,只能暂时回国公府了。
背着包,带着诀别的心情离开,以为即将踏上通往人生巅峰的路口,谁知,这会儿,又背着包回去,多少有点灰溜溜的感觉。
她还是假装自己没有离开过吧。
从后院儿的大树,爬上墙,轻车熟路地回到了院子里。
趁着院子里没有人,她飞快地回到了房间里,关上了门。
回过头,她吓了一大跳。
云冲坐在书桌背后的椅子上,静静地盯着她,看样子,他已经坐在那里好一会儿了。或者说他一直就坐在那儿。
他的眼神里,有那么一瞬间地诧异和激动,不过很快就恢复了平静。
云冲起身,从书桌后走出来,来到大圆桌前,将桌子上放着的一个盒子拆开来。
“这是你最喜欢吃的绿茶糕,我特意去一品居买的。”他的声音不大,像是在对她说,又像是在自语。
她最喜欢的绿茶糕?她能说她从没见过么?
将绿茶糕摆好,云冲抬起头,缓步走到她面前来,视线掠过她背上的包,落在她的脸上。
“喜欢一样东西久了,就变成了一种习惯,其实并非离不得,只是一种习惯。什么都会慢慢习惯的。”
淡淡的酒气飘在空气里。他又喝酒了?
他的话依然像是自语,云七夕不懂。
见到她茫然的表情,云冲眼底划过一道已经不能掩饰的忧伤,随即轻轻勾唇,苦涩地笑了笑。
“你好好休息吧。”
说完,云冲离开了。
云七夕将包放好,来到桌边,拿起一块绿茶糕来。淡淡的绿色,四四方方,闻了闻,很清新香甜的味道。
这个绿茶糕应该是二小姐的最爱吧?
他其实是在与她对话?他之所以明知道她是假的,却仍然留着她,没有揭穿她,是因为她的存在会让他有一种二小姐还活着的错觉?
“二小姐,您去哪里了?怎么一早就不见你啊?”巧儿从门外进来了。问完,她瞧见桌上的绿茶糕,了然地笑了。
“这绿茶糕是大少爷买的吧,大少爷对您一直都这么好,以前,大少爷只要在家,几乎每天都买,如果是出征一段时间回来,会一下子买好多,好像要把漏掉的那些天都补上似的。仔细想来,大少爷有好久都没买了。奴婢还想着,大少爷或许太忙了,忘了。原来大少爷一直都没有忘,您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大少爷永远都记得那么清楚。”
喜欢一样东西久了,会变成一种习惯。他那么了解二小姐的喜好,为她买绿茶糕也是一种习惯,对她好也已经成为一种习惯。
轻轻地咬了一口,淡淡的茶香,甜而不腻,连一向不爱吃甜食的她都觉得不错。
“好吃。”云七夕道。
巧儿笑了,“二小姐,您一直都那么爱吃的。”
二小姐喜欢吃绿茶糕,是一种喜欢,兴许也是一种习惯。也许她习惯的并不是这绿茶糕的味道,而是云冲对她的好。
云七夕的心里突然产生了一种很邪恶的想法,如果二小姐与云冲没有血缘关系,那么他们能在一起吗?应该不能,因为二小姐的心里只有单子隐。
人总是这样的,时常看不见身边的好,总是去追逐一些遥远而虚幻的东西。
“从今以后,我有了一样喜欢吃的甜食了,绿茶糕。”云七夕轻轻笑着道。
巧儿诧异地看着她,“二小姐,您一直都喜欢的呀。”
“哦,呵呵。”云七夕又不得已地傻笑了。
午饭过后,云七夕来到云冲的院子。
自从住进国公府,这是她第一次主动到他的院子里来。
在院子外,她就听见一阵刀剑破风的刷刷声。
站在院子门口,看见云冲正在练剑,她便停下了脚步。
此刻太阳正当头,可云冲却好像完全不觉,练得极其投入。
云冲平日里话不多,大多时候,他给她的印象是有点沉闷,可沉闷里又有几分实在。而此刻沉浸在自己的一招一式中的云冲,却多了几分野性和阳刚。
不知过了多久,云冲终于发现了站在门口的她,收了剑,看着她。
不知他从几时开始练的,此刻脸上全是汗,大概几分酒气也变成汗。可却似乎并不累,气息很稳。
“中午练剑,顶着烈日,难道不热?”云七夕走进去,从旁边的石桌上,拿起一张帕子,递过去。
云冲接过,擦了擦脸上的汗,眼底噙了个若有似无的笑。
“还好,打仗的时候,老天爷可不会挑时间和天气。兴许是毒日头,兴许是冰天雪地。总不能因为天气不好就自动退兵投降吧?”
云冲好像第一次跟她说话带着那么点儿半天玩笑的语气。云七夕乐呵呵地瞅着他,感叹道,“好有道理。”
擦完了汗,云冲整个人看起来清爽了很多,瞧着她那一脸崇拜的样子,突然笑意就深了。
“找我什么事?”
果真,他早已看穿她是无事不登三宝殿了。
“没事,聊聊。”云七夕呵呵笑道。
云冲走到石桌边,倒了一杯茶。
“坐吧。”
云七夕走过去,坐下,抬头望了望。石桌旁有一棵大大的梧桐树,枝繁叶茂,石桌的位置正好在树荫下,倒还凉爽。
云冲在她对面坐下,大概太热,连续喝了好几杯水才歇下来。
云七夕开门见山地问道,“望岳山是个什么地方?”
“望岳山庄是大燕的皇家别苑,一个避暑的好地方。”云冲答完,转过头,别有深意地看着她,“这个问题,大燕的小孩儿都知道。”
云七夕心里咯噔一下,迎上云冲隐有质疑的目光,想着,他该不会怀疑她是别国的奸细吧?可是她该怎么解释她的奇葩来历呢?
还没想明白,云冲眼底的质疑就已经不在了,淡淡笑道,“望岳山是个好地方,那里的水很养人,那里的温泉甚至能治病。四皇子身体不好,以往每年,皇后娘娘都要带着四皇子去望岳山庄住上一段时间。每次回来过后,四皇子的身体就会好很多。昨日,皇上已经批准让晋王殿下陪四皇子今年去望岳山庄住一段时间。皇上说,晋王殿下长年在外征战,少有清闲,如今受了伤,也该好好休息休息。”
原来单连城不是一个人去的,而是跟单景炎一起去的。
那么好的地方,他们一天两天能回来么?恐怕到时都乐不思蜀了。
虽然明知他们不会那么快回来,云七夕还是每天报着一线希望去晋王府问,得到的结果都是失望的。
三天后,云七夕做了一个惊人的决定,她决定亲自去一趟望岳山。
一是去追债,二是顺带游山玩水。
她孤身上路,并没有带上巧儿。因为她打算拿到银子,愉快地在望岳山玩过一趟之后,就走人了。
可是初来乍到,她根本不知道望岳山朝东朝西。
本想请个免费的导游,她第一时间想到了云七,可是却没有找到人。据东子和翠翠说,他们已经好几日没有见到云七了。有几个乞丐见她问起云七,便七嘴八舌地跟她说了一件事。说是前几日,他们有人亲眼见到云七在集市上用一绽金子买下了一只鸽子,那只鸽子的羽毛是彩色的。
所有的乞丐都认为,云七之所以能那么阔绰,是因为傍上了她这个千金小姐。
而云七夕心里对云七的身份更加好奇了,能用一绽金子买一只鸽子,那么他压根儿就不会在乎放在她那里的那点儿银子了?
找不到合适可靠的人,她打算拿钱解决问题,决定去集市上雇辆马车。刚开口问了一个马夫,一个清润好听的声音就在她耳边响起。
“姑娘,是要去望岳山吗?”
第89章喜欢是一种习惯
云七夕越想越觉得,自己的前途真是一片光明。可谁能想到她讨债的过程竟然那么地坎坷,晋王府的管家竟然告诉她,单连城去了望岳山。
竟然放她的鸽子?
“什么时候走的?”云七夕的牙齿磨得“咔咔”响。
“今儿一早。”四五十岁的老管家笑容可掬地回答。
云七夕好想吐血,郁闷地望天。
今天她出门可早了,若是她出来就到晋王府门口来候着,铁定能等得到他。
“他有没有说什么时候回来?”云七夕忍着内伤问。
管家不知道她的表情为什么这么奇怪,但他很清楚眼前这个女子就是未来的晋王妃,所以他一直对她十分恭敬有礼,笑呵呵地道,“这个,老奴也不知啊。”
早不走,晚不走,偏偏今天走,云七夕十分怀疑,他是刻意躲债呢?堂堂一个王爷,为了那么点儿小钱,真是连脸都不要了。
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她还就不信,他出去了能不回来了?超过了还款的期限,嘿嘿,她急什么?算利息呗!利滚利,如滚雪球一般越滚越大,到时,她可真是发了。
哈哈,云七夕乐了!管家傻了!
这姑娘是怎么了?开始还挺愁的,这会儿怎么又开心起来了?
“谢谢你啊管家,那我改日再来吧。”直到云七夕乐呵呵地道了别,转身走了,管家都还好半响没回过神来。
这小姑娘的节奏,完全跟不上啊。
这下子,云七夕拿回银子,只能暂时回国公府了。
背着包,带着诀别的心情离开,以为即将踏上通往人生巅峰的路口,谁知,这会儿,又背着包回去,多少有点灰溜溜的感觉。
她还是假装自己没有离开过吧。
从后院儿的大树,爬上墙,轻车熟路地回到了院子里。
趁着院子里没有人,她飞快地回到了房间里,关上了门。
回过头,她吓了一大跳。
云冲坐在书桌背后的椅子上,静静地盯着她,看样子,他已经坐在那里好一会儿了。或者说他一直就坐在那儿。
他的眼神里,有那么一瞬间地诧异和激动,不过很快就恢复了平静。
云冲起身,从书桌后走出来,来到大圆桌前,将桌子上放着的一个盒子拆开来。
“这是你最喜欢吃的绿茶糕,我特意去一品居买的。”他的声音不大,像是在对她说,又像是在自语。
她最喜欢的绿茶糕?她能说她从没见过么?
将绿茶糕摆好,云冲抬起头,缓步走到她面前来,视线掠过她背上的包,落在她的脸上。
“喜欢一样东西久了,就变成了一种习惯,其实并非离不得,只是一种习惯。什么都会慢慢习惯的。”
淡淡的酒气飘在空气里。他又喝酒了?
他的话依然像是自语,云七夕不懂。
见到她茫然的表情,云冲眼底划过一道已经不能掩饰的忧伤,随即轻轻勾唇,苦涩地笑了笑。
“你好好休息吧。”
说完,云冲离开了。
云七夕将包放好,来到桌边,拿起一块绿茶糕来。淡淡的绿色,四四方方,闻了闻,很清新香甜的味道。
这个绿茶糕应该是二小姐的最爱吧?
他其实是在与她对话?他之所以明知道她是假的,却仍然留着她,没有揭穿她,是因为她的存在会让他有一种二小姐还活着的错觉?
“二小姐,您去哪里了?怎么一早就不见你啊?”巧儿从门外进来了。问完,她瞧见桌上的绿茶糕,了然地笑了。
“这绿茶糕是大少爷买的吧,大少爷对您一直都这么好,以前,大少爷只要在家,几乎每天都买,如果是出征一段时间回来,会一下子买好多,好像要把漏掉的那些天都补上似的。仔细想来,大少爷有好久都没买了。奴婢还想着,大少爷或许太忙了,忘了。原来大少爷一直都没有忘,您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大少爷永远都记得那么清楚。”
喜欢一样东西久了,会变成一种习惯。他那么了解二小姐的喜好,为她买绿茶糕也是一种习惯,对她好也已经成为一种习惯。
轻轻地咬了一口,淡淡的茶香,甜而不腻,连一向不爱吃甜食的她都觉得不错。
“好吃。”云七夕道。
巧儿笑了,“二小姐,您一直都那么爱吃的。”
二小姐喜欢吃绿茶糕,是一种喜欢,兴许也是一种习惯。也许她习惯的并不是这绿茶糕的味道,而是云冲对她的好。
云七夕的心里突然产生了一种很邪恶的想法,如果二小姐与云冲没有血缘关系,那么他们能在一起吗?应该不能,因为二小姐的心里只有单子隐。
人总是这样的,时常看不见身边的好,总是去追逐一些遥远而虚幻的东西。
“从今以后,我有了一样喜欢吃的甜食了,绿茶糕。”云七夕轻轻笑着道。
巧儿诧异地看着她,“二小姐,您一直都喜欢的呀。”
“哦,呵呵。”云七夕又不得已地傻笑了。
午饭过后,云七夕来到云冲的院子。
自从住进国公府,这是她第一次主动到他的院子里来。
在院子外,她就听见一阵刀剑破风的刷刷声。
站在院子门口,看见云冲正在练剑,她便停下了脚步。
此刻太阳正当头,可云冲却好像完全不觉,练得极其投入。
云冲平日里话不多,大多时候,他给她的印象是有点沉闷,可沉闷里又有几分实在。而此刻沉浸在自己的一招一式中的云冲,却多了几分野性和阳刚。
不知过了多久,云冲终于发现了站在门口的她,收了剑,看着她。
不知他从几时开始练的,此刻脸上全是汗,大概几分酒气也变成汗。可却似乎并不累,气息很稳。
“中午练剑,顶着烈日,难道不热?”云七夕走进去,从旁边的石桌上,拿起一张帕子,递过去。
云冲接过,擦了擦脸上的汗,眼底噙了个若有似无的笑。
“还好,打仗的时候,老天爷可不会挑时间和天气。兴许是毒日头,兴许是冰天雪地。总不能因为天气不好就自动退兵投降吧?”
云冲好像第一次跟她说话带着那么点儿半天玩笑的语气。云七夕乐呵呵地瞅着他,感叹道,“好有道理。”
擦完了汗,云冲整个人看起来清爽了很多,瞧着她那一脸崇拜的样子,突然笑意就深了。
“找我什么事?”
果真,他早已看穿她是无事不登三宝殿了。
“没事,聊聊。”云七夕呵呵笑道。
云冲走到石桌边,倒了一杯茶。
“坐吧。”
云七夕走过去,坐下,抬头望了望。石桌旁有一棵大大的梧桐树,枝繁叶茂,石桌的位置正好在树荫下,倒还凉爽。
云冲在她对面坐下,大概太热,连续喝了好几杯水才歇下来。
云七夕开门见山地问道,“望岳山是个什么地方?”
“望岳山庄是大燕的皇家别苑,一个避暑的好地方。”云冲答完,转过头,别有深意地看着她,“这个问题,大燕的小孩儿都知道。”
云七夕心里咯噔一下,迎上云冲隐有质疑的目光,想着,他该不会怀疑她是别国的奸细吧?可是她该怎么解释她的奇葩来历呢?
还没想明白,云冲眼底的质疑就已经不在了,淡淡笑道,“望岳山是个好地方,那里的水很养人,那里的温泉甚至能治病。四皇子身体不好,以往每年,皇后娘娘都要带着四皇子去望岳山庄住上一段时间。每次回来过后,四皇子的身体就会好很多。昨日,皇上已经批准让晋王殿下陪四皇子今年去望岳山庄住一段时间。皇上说,晋王殿下长年在外征战,少有清闲,如今受了伤,也该好好休息休息。”
原来单连城不是一个人去的,而是跟单景炎一起去的。
那么好的地方,他们一天两天能回来么?恐怕到时都乐不思蜀了。
虽然明知他们不会那么快回来,云七夕还是每天报着一线希望去晋王府问,得到的结果都是失望的。
三天后,云七夕做了一个惊人的决定,她决定亲自去一趟望岳山。
一是去追债,二是顺带游山玩水。
她孤身上路,并没有带上巧儿。因为她打算拿到银子,愉快地在望岳山玩过一趟之后,就走人了。
可是初来乍到,她根本不知道望岳山朝东朝西。
本想请个免费的导游,她第一时间想到了云七,可是却没有找到人。据东子和翠翠说,他们已经好几日没有见到云七了。有几个乞丐见她问起云七,便七嘴八舌地跟她说了一件事。说是前几日,他们有人亲眼见到云七在集市上用一绽金子买下了一只鸽子,那只鸽子的羽毛是彩色的。
所有的乞丐都认为,云七之所以能那么阔绰,是因为傍上了她这个千金小姐。
而云七夕心里对云七的身份更加好奇了,能用一绽金子买一只鸽子,那么他压根儿就不会在乎放在她那里的那点儿银子了?
找不到合适可靠的人,她打算拿钱解决问题,决定去集市上雇辆马车。刚开口问了一个马夫,一个清润好听的声音就在她耳边响起。
“姑娘,是要去望岳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