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在监狱认识市里的黑道大哥(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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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的我,不可能会想到这种极为寻常的冷漠而生疏的对视背后居然会隐藏着那样深层的故事。我更加没有料到,十几分钟之后,这个人就会与我相识。
相识的原因,就是那三条烟和几袋菜。
当时在接待室的并不是只有我们一桌,因为十里山看守所的会客时间基本都是固定统一的。当时注意到我们的也并不是只有上文那位瘦削的年轻人,还有另外一个人。
因为舅舅的关系,我被安排到了一个人员成分相对简单、气氛相对和谐的牢房。虽然平时出来劳作,也难免被其他牢房的老油子敲诈过几次烟和钱,但是作为一个新丁来说,我几乎没有受过什么苦,也没有被人欺负。不过,日子长了,听得多了,我也晓得牢里混得好的是哪些人,必须要晓得,不可能不晓得。
其中一个人叫做罗勇,是当时九镇所属那个县的头号大哥,而罗勇手下有一个叫做河马的哥们。
这哥们为什么叫河马?因为他有着河马的体型,极为肥胖,更重要的是他像河马一样只有一个爱好。
吃!
注意到我的就是这个人。
接待时间一到,唐五、夏冬告辞,下午的劳动也马上要开始了。出了接待室,我就随着其他几个同样从接待室出来的狱友一起回监,准备把东西放好了之后,开始工作。
胳膊下夹着烟,手里拎着菜,我心里满是幸福,和狱友一边走一边聊,突然听到身后不远处传来一声大喊:“喂,前头的,高个子的,走慢一点。”
我回头望去,看到一个大胖子,他手上也拿着几条烟,摇摇摆摆地朝我走了过来,下巴抬得很高,远远地看着我说:“朋友,烟不错啊。”
我这才意识到自己的麻烦来了,看了看胖子手上的烟——君健,心里大概也就明白了怎么回事,有些紧张地抬起头看着来人。
“你晓不晓得我是哪个?”胖子如同一座肉山一般站在了我的跟前。我不免有些紧张、害怕,轻轻点了点头。显然,胖子看出了我的畏惧,嘴巴一张,得意地笑了下,突然又高吼了一声:“老子是哪个?”
“河马。”
“妈的,河马是你喊的?”
“河马哥。”
胖子又一次笑了起来,一根肥硕的手指伸在我的眼前,指着我手里的烟说:“晓得就好,我们换!”
我是有些害怕,但是害怕不代表我喜欢被人欺负。双手把烟往后一收,我刚准备拒绝,旁边一位同房间四十多岁的牢友却伸出手死死扯住了我的衣服。
“怎么的?你不舒服啊?换!”胖子的声音又提高了一些,将手里的塑料袋递到了我的眼前。
看着面前摇摆不已的塑料袋,我心底的怒火开始爬升,一动不动地与河马对视,同时却也感到身旁牢友扯住我的力道越发大了起来。
“姚义杰,你换唦,换唦。不就是几条破烟吗?给河马哥一个面子,呵呵。”牢友赔着笑脸,半个身子挡在我们中间,边说话边伸出手用力扳走了我胳膊下的三条万宝路,递到河马面前。
我默默地看着眼前一切。我知道狱友是个好人,他为我好。
看着河马得意万分的讨厌笑容,强忍着所有的愤怒与羞耻,我伸出手,抓向了河马手中的君健。
我没有抓到。在手指马上接触到君健烟的那一瞬间,河马却将原本放在我们之间准备调换的塑料袋猛地收了回去。他摊开手掌,待那位牢友将万宝路送到掌心之后,再一把撸住,放入了塑料袋里面,说:“没得换的了,给脸不要脸,老子今天看你这个鸟样不舒服。”
一股火热从我肚脐眼下方猛地涌起,传遍全身,我只觉得脑袋“嗡”的一声就懵了。我很想打他。可是,理智告诉我不要惹,惹不起。我一转身,扭头就走,一只手却从后面飞快探过来,抓住了我的肩膀:“塑料袋子里头是菜吧,也给我!”
我以一种非常慢的速度转过头来看着河马,尽最大的努力克制着自己的情绪,尽量轻柔地说:“河马哥,烟你拿走算哒,交个朋友。”
“现在告饶啊?迟哒!老子说,你把菜给我!”
“河马哥,这个菜给不得。”
“最后一句,拿来!”
“我不给呢?”
听到我变得无比强硬的回答之后,河马脸色大变,将手里塑料袋往地上狠狠一摔,伸出手就掐住了我的咽喉。几乎同一时间,牢友飞快地冲了上来,拦腰抱住了我瘦弱的身躯,再次硬生生地挤到了我和河马之间:“河马哥,河马哥,这个麻皮伢儿不懂事,年纪小得很,才来的。你莫理他,给我个面子,给我个面子。姚义杰,把菜给河马哥,听到没有?你这个伢儿,你怎么这么不懂事啊?给他啊。一个菜,你没有吃过啊?不值得啊。姚义杰,听话。老刘,你接下姚义杰的菜。”
旁边另一位牢友将手伸了过来,扯住了我手上的袋子,不停地向我使着眼色。我死死抓住袋子的手终于开始松动,牢友一把抢过,递向了河马。
“小杂种!”河马低骂一声,抵在我脖子上的手掌被我用力往前一推之后,这才离开了我的喉咙。
你知道,愤怒到极致的感觉是什么样吗?就是你的脑海会变成一片空白,你已经忘掉了包括让你发怒的原因在内的一切事情,仅仅只是不断地默默念着:搞死他,老子要搞死他。
当时的我,只需要最后一点火星就可以完全焚烧起来。牢友善意而坚决的劝阻让我想要赶在焚烧之前离去,一句与众不同,带有浓重九镇所属市区特有口音的说话声却从近在咫尺的地方传了过来:“要是我,我就不得给。”
我回过头,发现所有人都已经循声看了过去,就在河马旁边一两米的地方站着一个高高大大、脸型瘦削的年轻人,他用一种很奇怪的表情看着我。
河马又怒又恼,一张大脸猛然充血,如同深红的猪肝。他两步走到那人面前:“你个市里来的狗杂种,你是不是想死在这里?”
那人淡淡地看了河马一眼,没有丝毫惧怕,就那么自顾自地把目光落在了我的身上。
那种目光不惊不忙,淡然自如中好像还带着一种讽刺。在这样的注视之下,我突然之间就感到自己矮了下去,一股强烈的羞耻感涌了上来。这种感觉让我发狂,我知道,我被点燃了。
没有丝毫犹豫,我一把推开挡在身前的狱友,猛地跳起,抬腿就对着河马宽大的后背踢了过去:“河马,狗杂种!老子捅你的娘!”
当腿踢在河马背上的一刹那,我的余光看见光影一动,那个原本安静地站在原地,一直都没有动作的年轻人,也高高跳起,挥起拳头向着河马的面门狠狠砸了下去……
人们蜂拥而至,我与那个年轻人一起被人们死死拖开。躺在地上,已经被打得满脸是血迹、灰尘的河马状若疯狗,大叫大喊:“狗杂种,你叫什么?你有种就告诉我,老子要弄死你!”
年轻人对我一笑,从两个押着他的警察中间回过头,还是那副深沉平静的表情。他说出了两个字:海燕!那一刻,我清楚地发现,河马满是横肉的脸上突然就变成了一片雪白。
安优的影响力
那一天完全改变了我在狱中的时光,也让我在接下来的日子里见识到了什么叫做真正的大哥。对于我来说,那一次的入狱是一次苦难,却也是一种涅槃重生般的改变。
很快,日子过去,我出狱了。
我有一个结交广泛的好舅舅,还有一个能出得起点钱的好家庭,而且与我发生冲突的又是一个早就恶名昭彰的大流子。所以,我真正坐牢的时间并不太长。
被砍的闯波儿判了两年半,刑期服满;砍人的我却只判了一年零六个月。在号子里待了七个多月之后,我就获得了保外就医的机会,重获自由。
回到亲人身边,心中的惭愧、羞耻让我度过了一段平静日子,一切都好像回到了往日。只是,在那个年代,一个年轻人拿刀杀过人、坐过牢,还剃着个走到哪里都极为显眼的光头,一切还能回得去吗?
当然不能。意料之中的是我失去了在文化站的工作,意料之外的是没有其他任何单位再愿意收我,就连私营企业也一样。
我知道父母也很伤心、无奈,最后他们终于死心了。他们告诉我,先安心待着,过段时间之后家里出点本钱,做点小生意。
可是然后呢?
然后在九镇周边某个乡村找位家境贫寒,一心想要嫁到九镇来吃国家粮、走水泥路,相貌中下却也能生能养,不嫌弃劳改犯的姑娘。和姑娘守着自己的小摊小店,生个孩子,逢年过节提点礼物,带上妻儿,踏着泥泞小道去乡下给岳父岳母拜节,与那些脸上带着卑微、淳朴、奉承笑意的乡下亲戚们喝几杯。醉意茫然的时候,我会想到什么?是与王丽在小旅社的那一晚,还是砍在自己或对手身上的刀,或者是那些虽然疯狂却也酣畅的岁月?
监狱的生活已经彻底改变了我。我再也不是以前那个单纯的少年,现在的我想得更加长远、更加复杂。对于这种可以预见的未来,我绝不甘心却又无路可寻。我只能迷茫而痛苦地过着,日复一日地感受着生活与现实压在我心头上的无奈,我越来越不想和人交谈,越来越觉得压抑、无助。
很快,苦闷至极的我就再次与何勇、鸭子、夏冬、北条等人混在了一起。终于,两件突发事情的降临,让我彻底地开始了打流生涯。
与夏冬最好的人是北条,在我们相互还不认识的时候,他就已经和夏冬一起穿着开裆裤玩泥巴了。凭良心说,北条是个老实人。
只是,老实人往往一根筋。在政府门前那一夜,我抛下夏冬,独自逃跑之后,他就已经对我有了意见。他没有明确说过,但是我不蠢,彼此对话,我能感觉得出来。
我坐牢出来了,他对我的态度好了一些,却也难免有些隔阂,相处时,没有了往昔那种亲密无间的随意。如果说,我还是以前的我,这些当然就没有关系。只可惜,那时的我已经不是入狱前的那个姚义杰了。砍闯波儿之事,除了给我带来牢狱之灾外,还在我的生活中留下了另外一个抹不去的痕迹。
名气!
几乎是一夜之间,我突然发觉,每当我走在街上、站在道旁,总会有些认识或不认识的小流子、老大哥们故作熟悉地走上前来,或恭敬或亲热地向我打招呼、敬香烟。
而就在半年之前,这些人可能看都不会看我一眼。这种感觉当然很爽,我也确实很享受。可是,凭良心说,最初我并没有为此而想得太多,想得太多的是另外两个人——夏冬、皮铁明。
一直以来,皮铁明是所有人当中和我最为亲密的一个。显然,他为我现在的“江湖地位”很是自豪,人前人后,经常听到他兴高采烈地吹嘘我的事迹。而夏冬,始终认为我砍闯波儿就是为了替他报仇,自此之后,对我也是言听计从、死心塌地。
时间长了,我也就开始习惯了这样的状态,我越来越习惯于按照自己的喜好行事。我不再刻意地去讨好北条,不再去想着缓和我们之间的关系。
人是群居动物,都需要稳定的社会关系,以及这种社会关系所带来的安全感。在夏冬明确地向我示好之后,北条当然会感到孤独。所以,他投向了另外一个人,一个在当时我们兄弟圈子里面,唯一可以与我平起平坐的人。
何勇。
而鸭子呢?他完全没有插手到这样暗流涌动的复杂关系里面,甚至他可能和皮铁明一样,根本就没有感受到这样的微妙的变化。但是,他和何勇在一起的时间最多,他们也是最早一起出来打流的同门兄弟。所以,他也如同皮铁明选择了我一样,跟随着习惯成自然的天性,站在了何勇的身边。
于是,问题就来了。
只要我们兄弟在一起,我就能明显感到两个阵营之间的分歧,有些时候,为了在哪里吃饭、喝酒这样的小事都会出现争执。更为奇妙的是,每次的争执,无论是谁挑起的事端,最后都会发展成我与何勇之间的直接对话。
何勇是一个聪明人,但他不是一个敏感的人,敏感的是我。
我发现了这个现象,可我不喜欢这样。我更喜欢的是,那些给我敬烟的人们脸上那种卑微客气的笑颜。
我需要改变。可是,我绝对改变不了何勇的刚烈,也改变不了鸭子的随性自然,唯一可以改变的,只有北条对我的成见。
当然,这很困难,但是没关系,监狱难吃的饭菜锻炼了我的牙口,我越来越喜欢啃硬骨头。没过多久,啃骨头的机会终于来临。
80年代初,我还是个小学生的时候,九镇的大哥并不是现在这些人,九镇也并不像现在这样群雄并起、势力交错。
当时的九镇只有一个大哥,他的名字叫做安优。
1983年,全中国展开了一次至今为止规模最大、范围最广、手段最严厉的严打行动,在这次严打中,安优被捕。在九镇高中广场上万人公审大会之后,他被执行枪决。安优死了,但是他的影响并没有消退,他的传奇在另外两个人的身上得以延续下来。
一个是跟随在他身后的小兄弟,外号叫做悟空。抓安优的时候,悟空身上还没有任何的犯罪记录,所以他躲了过去。十年过去,悟空已经成了九镇最为牛逼的大哥之一。另一个是他的邻居,也是被他视为亲弟,几乎是一手照顾长大的人。这个人和我的年纪差不多大,可是我还在学校读书的时候,他就已经开始打流。
此人几乎是一个天才般的流子,他学会了安优的一切,却比安优更加阴毒。如果不是因为犯下了九镇三十年以来出现的第一起杀人案而锒铛入狱的话,他应该早就已经成了一方豪雄。
他也有一个外号,黄皮!
我刚坐牢出来的那段时期,黄皮还在监狱里面,而悟空去了广东。我无数次听过他们的名头,那个时候的我并没有想过要去当一个真正的社会大哥。所以,我并不想招惹他们之间的任何一个。
但是,上天却给了我一个渴望已久的机会。
那天,我、何勇、北条三人一起,买了五毛钱的瓜子,坐在九镇新码头的录像厅前边嗑边聊,等着楼上的舞厅七点钟开门营业。
当时的我,不可能会想到这种极为寻常的冷漠而生疏的对视背后居然会隐藏着那样深层的故事。我更加没有料到,十几分钟之后,这个人就会与我相识。
相识的原因,就是那三条烟和几袋菜。
当时在接待室的并不是只有我们一桌,因为十里山看守所的会客时间基本都是固定统一的。当时注意到我们的也并不是只有上文那位瘦削的年轻人,还有另外一个人。
因为舅舅的关系,我被安排到了一个人员成分相对简单、气氛相对和谐的牢房。虽然平时出来劳作,也难免被其他牢房的老油子敲诈过几次烟和钱,但是作为一个新丁来说,我几乎没有受过什么苦,也没有被人欺负。不过,日子长了,听得多了,我也晓得牢里混得好的是哪些人,必须要晓得,不可能不晓得。
其中一个人叫做罗勇,是当时九镇所属那个县的头号大哥,而罗勇手下有一个叫做河马的哥们。
这哥们为什么叫河马?因为他有着河马的体型,极为肥胖,更重要的是他像河马一样只有一个爱好。
吃!
注意到我的就是这个人。
接待时间一到,唐五、夏冬告辞,下午的劳动也马上要开始了。出了接待室,我就随着其他几个同样从接待室出来的狱友一起回监,准备把东西放好了之后,开始工作。
胳膊下夹着烟,手里拎着菜,我心里满是幸福,和狱友一边走一边聊,突然听到身后不远处传来一声大喊:“喂,前头的,高个子的,走慢一点。”
我回头望去,看到一个大胖子,他手上也拿着几条烟,摇摇摆摆地朝我走了过来,下巴抬得很高,远远地看着我说:“朋友,烟不错啊。”
我这才意识到自己的麻烦来了,看了看胖子手上的烟——君健,心里大概也就明白了怎么回事,有些紧张地抬起头看着来人。
“你晓不晓得我是哪个?”胖子如同一座肉山一般站在了我的跟前。我不免有些紧张、害怕,轻轻点了点头。显然,胖子看出了我的畏惧,嘴巴一张,得意地笑了下,突然又高吼了一声:“老子是哪个?”
“河马。”
“妈的,河马是你喊的?”
“河马哥。”
胖子又一次笑了起来,一根肥硕的手指伸在我的眼前,指着我手里的烟说:“晓得就好,我们换!”
我是有些害怕,但是害怕不代表我喜欢被人欺负。双手把烟往后一收,我刚准备拒绝,旁边一位同房间四十多岁的牢友却伸出手死死扯住了我的衣服。
“怎么的?你不舒服啊?换!”胖子的声音又提高了一些,将手里的塑料袋递到了我的眼前。
看着面前摇摆不已的塑料袋,我心底的怒火开始爬升,一动不动地与河马对视,同时却也感到身旁牢友扯住我的力道越发大了起来。
“姚义杰,你换唦,换唦。不就是几条破烟吗?给河马哥一个面子,呵呵。”牢友赔着笑脸,半个身子挡在我们中间,边说话边伸出手用力扳走了我胳膊下的三条万宝路,递到河马面前。
我默默地看着眼前一切。我知道狱友是个好人,他为我好。
看着河马得意万分的讨厌笑容,强忍着所有的愤怒与羞耻,我伸出手,抓向了河马手中的君健。
我没有抓到。在手指马上接触到君健烟的那一瞬间,河马却将原本放在我们之间准备调换的塑料袋猛地收了回去。他摊开手掌,待那位牢友将万宝路送到掌心之后,再一把撸住,放入了塑料袋里面,说:“没得换的了,给脸不要脸,老子今天看你这个鸟样不舒服。”
一股火热从我肚脐眼下方猛地涌起,传遍全身,我只觉得脑袋“嗡”的一声就懵了。我很想打他。可是,理智告诉我不要惹,惹不起。我一转身,扭头就走,一只手却从后面飞快探过来,抓住了我的肩膀:“塑料袋子里头是菜吧,也给我!”
我以一种非常慢的速度转过头来看着河马,尽最大的努力克制着自己的情绪,尽量轻柔地说:“河马哥,烟你拿走算哒,交个朋友。”
“现在告饶啊?迟哒!老子说,你把菜给我!”
“河马哥,这个菜给不得。”
“最后一句,拿来!”
“我不给呢?”
听到我变得无比强硬的回答之后,河马脸色大变,将手里塑料袋往地上狠狠一摔,伸出手就掐住了我的咽喉。几乎同一时间,牢友飞快地冲了上来,拦腰抱住了我瘦弱的身躯,再次硬生生地挤到了我和河马之间:“河马哥,河马哥,这个麻皮伢儿不懂事,年纪小得很,才来的。你莫理他,给我个面子,给我个面子。姚义杰,把菜给河马哥,听到没有?你这个伢儿,你怎么这么不懂事啊?给他啊。一个菜,你没有吃过啊?不值得啊。姚义杰,听话。老刘,你接下姚义杰的菜。”
旁边另一位牢友将手伸了过来,扯住了我手上的袋子,不停地向我使着眼色。我死死抓住袋子的手终于开始松动,牢友一把抢过,递向了河马。
“小杂种!”河马低骂一声,抵在我脖子上的手掌被我用力往前一推之后,这才离开了我的喉咙。
你知道,愤怒到极致的感觉是什么样吗?就是你的脑海会变成一片空白,你已经忘掉了包括让你发怒的原因在内的一切事情,仅仅只是不断地默默念着:搞死他,老子要搞死他。
当时的我,只需要最后一点火星就可以完全焚烧起来。牢友善意而坚决的劝阻让我想要赶在焚烧之前离去,一句与众不同,带有浓重九镇所属市区特有口音的说话声却从近在咫尺的地方传了过来:“要是我,我就不得给。”
我回过头,发现所有人都已经循声看了过去,就在河马旁边一两米的地方站着一个高高大大、脸型瘦削的年轻人,他用一种很奇怪的表情看着我。
河马又怒又恼,一张大脸猛然充血,如同深红的猪肝。他两步走到那人面前:“你个市里来的狗杂种,你是不是想死在这里?”
那人淡淡地看了河马一眼,没有丝毫惧怕,就那么自顾自地把目光落在了我的身上。
那种目光不惊不忙,淡然自如中好像还带着一种讽刺。在这样的注视之下,我突然之间就感到自己矮了下去,一股强烈的羞耻感涌了上来。这种感觉让我发狂,我知道,我被点燃了。
没有丝毫犹豫,我一把推开挡在身前的狱友,猛地跳起,抬腿就对着河马宽大的后背踢了过去:“河马,狗杂种!老子捅你的娘!”
当腿踢在河马背上的一刹那,我的余光看见光影一动,那个原本安静地站在原地,一直都没有动作的年轻人,也高高跳起,挥起拳头向着河马的面门狠狠砸了下去……
人们蜂拥而至,我与那个年轻人一起被人们死死拖开。躺在地上,已经被打得满脸是血迹、灰尘的河马状若疯狗,大叫大喊:“狗杂种,你叫什么?你有种就告诉我,老子要弄死你!”
年轻人对我一笑,从两个押着他的警察中间回过头,还是那副深沉平静的表情。他说出了两个字:海燕!那一刻,我清楚地发现,河马满是横肉的脸上突然就变成了一片雪白。
安优的影响力
那一天完全改变了我在狱中的时光,也让我在接下来的日子里见识到了什么叫做真正的大哥。对于我来说,那一次的入狱是一次苦难,却也是一种涅槃重生般的改变。
很快,日子过去,我出狱了。
我有一个结交广泛的好舅舅,还有一个能出得起点钱的好家庭,而且与我发生冲突的又是一个早就恶名昭彰的大流子。所以,我真正坐牢的时间并不太长。
被砍的闯波儿判了两年半,刑期服满;砍人的我却只判了一年零六个月。在号子里待了七个多月之后,我就获得了保外就医的机会,重获自由。
回到亲人身边,心中的惭愧、羞耻让我度过了一段平静日子,一切都好像回到了往日。只是,在那个年代,一个年轻人拿刀杀过人、坐过牢,还剃着个走到哪里都极为显眼的光头,一切还能回得去吗?
当然不能。意料之中的是我失去了在文化站的工作,意料之外的是没有其他任何单位再愿意收我,就连私营企业也一样。
我知道父母也很伤心、无奈,最后他们终于死心了。他们告诉我,先安心待着,过段时间之后家里出点本钱,做点小生意。
可是然后呢?
然后在九镇周边某个乡村找位家境贫寒,一心想要嫁到九镇来吃国家粮、走水泥路,相貌中下却也能生能养,不嫌弃劳改犯的姑娘。和姑娘守着自己的小摊小店,生个孩子,逢年过节提点礼物,带上妻儿,踏着泥泞小道去乡下给岳父岳母拜节,与那些脸上带着卑微、淳朴、奉承笑意的乡下亲戚们喝几杯。醉意茫然的时候,我会想到什么?是与王丽在小旅社的那一晚,还是砍在自己或对手身上的刀,或者是那些虽然疯狂却也酣畅的岁月?
监狱的生活已经彻底改变了我。我再也不是以前那个单纯的少年,现在的我想得更加长远、更加复杂。对于这种可以预见的未来,我绝不甘心却又无路可寻。我只能迷茫而痛苦地过着,日复一日地感受着生活与现实压在我心头上的无奈,我越来越不想和人交谈,越来越觉得压抑、无助。
很快,苦闷至极的我就再次与何勇、鸭子、夏冬、北条等人混在了一起。终于,两件突发事情的降临,让我彻底地开始了打流生涯。
与夏冬最好的人是北条,在我们相互还不认识的时候,他就已经和夏冬一起穿着开裆裤玩泥巴了。凭良心说,北条是个老实人。
只是,老实人往往一根筋。在政府门前那一夜,我抛下夏冬,独自逃跑之后,他就已经对我有了意见。他没有明确说过,但是我不蠢,彼此对话,我能感觉得出来。
我坐牢出来了,他对我的态度好了一些,却也难免有些隔阂,相处时,没有了往昔那种亲密无间的随意。如果说,我还是以前的我,这些当然就没有关系。只可惜,那时的我已经不是入狱前的那个姚义杰了。砍闯波儿之事,除了给我带来牢狱之灾外,还在我的生活中留下了另外一个抹不去的痕迹。
名气!
几乎是一夜之间,我突然发觉,每当我走在街上、站在道旁,总会有些认识或不认识的小流子、老大哥们故作熟悉地走上前来,或恭敬或亲热地向我打招呼、敬香烟。
而就在半年之前,这些人可能看都不会看我一眼。这种感觉当然很爽,我也确实很享受。可是,凭良心说,最初我并没有为此而想得太多,想得太多的是另外两个人——夏冬、皮铁明。
一直以来,皮铁明是所有人当中和我最为亲密的一个。显然,他为我现在的“江湖地位”很是自豪,人前人后,经常听到他兴高采烈地吹嘘我的事迹。而夏冬,始终认为我砍闯波儿就是为了替他报仇,自此之后,对我也是言听计从、死心塌地。
时间长了,我也就开始习惯了这样的状态,我越来越习惯于按照自己的喜好行事。我不再刻意地去讨好北条,不再去想着缓和我们之间的关系。
人是群居动物,都需要稳定的社会关系,以及这种社会关系所带来的安全感。在夏冬明确地向我示好之后,北条当然会感到孤独。所以,他投向了另外一个人,一个在当时我们兄弟圈子里面,唯一可以与我平起平坐的人。
何勇。
而鸭子呢?他完全没有插手到这样暗流涌动的复杂关系里面,甚至他可能和皮铁明一样,根本就没有感受到这样的微妙的变化。但是,他和何勇在一起的时间最多,他们也是最早一起出来打流的同门兄弟。所以,他也如同皮铁明选择了我一样,跟随着习惯成自然的天性,站在了何勇的身边。
于是,问题就来了。
只要我们兄弟在一起,我就能明显感到两个阵营之间的分歧,有些时候,为了在哪里吃饭、喝酒这样的小事都会出现争执。更为奇妙的是,每次的争执,无论是谁挑起的事端,最后都会发展成我与何勇之间的直接对话。
何勇是一个聪明人,但他不是一个敏感的人,敏感的是我。
我发现了这个现象,可我不喜欢这样。我更喜欢的是,那些给我敬烟的人们脸上那种卑微客气的笑颜。
我需要改变。可是,我绝对改变不了何勇的刚烈,也改变不了鸭子的随性自然,唯一可以改变的,只有北条对我的成见。
当然,这很困难,但是没关系,监狱难吃的饭菜锻炼了我的牙口,我越来越喜欢啃硬骨头。没过多久,啃骨头的机会终于来临。
80年代初,我还是个小学生的时候,九镇的大哥并不是现在这些人,九镇也并不像现在这样群雄并起、势力交错。
当时的九镇只有一个大哥,他的名字叫做安优。
1983年,全中国展开了一次至今为止规模最大、范围最广、手段最严厉的严打行动,在这次严打中,安优被捕。在九镇高中广场上万人公审大会之后,他被执行枪决。安优死了,但是他的影响并没有消退,他的传奇在另外两个人的身上得以延续下来。
一个是跟随在他身后的小兄弟,外号叫做悟空。抓安优的时候,悟空身上还没有任何的犯罪记录,所以他躲了过去。十年过去,悟空已经成了九镇最为牛逼的大哥之一。另一个是他的邻居,也是被他视为亲弟,几乎是一手照顾长大的人。这个人和我的年纪差不多大,可是我还在学校读书的时候,他就已经开始打流。
此人几乎是一个天才般的流子,他学会了安优的一切,却比安优更加阴毒。如果不是因为犯下了九镇三十年以来出现的第一起杀人案而锒铛入狱的话,他应该早就已经成了一方豪雄。
他也有一个外号,黄皮!
我刚坐牢出来的那段时期,黄皮还在监狱里面,而悟空去了广东。我无数次听过他们的名头,那个时候的我并没有想过要去当一个真正的社会大哥。所以,我并不想招惹他们之间的任何一个。
但是,上天却给了我一个渴望已久的机会。
那天,我、何勇、北条三人一起,买了五毛钱的瓜子,坐在九镇新码头的录像厅前边嗑边聊,等着楼上的舞厅七点钟开门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