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香小说网 > 快穿之职业打脸玩家 > 第九十三章 番外之闵容 二

第九十三章 番外之闵容 二

推荐阅读:神印王座II皓月当空深空彼岸明克街13号弃宇宙最强战神花娇绝色总裁的贴身兵王韩娱之临时工女神的超能守卫无敌悍民

一秒记住【书香小说网 www.shuxiang.la】,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一处设立在城外不远处的茶摊里摆放着几个小桌子,边上坐着在此处歇脚的赶路人,谈论着自己的所见所闻,也算得上热闹。

    不过,今天有些不太一样。

    “王二,你听说了吗?那个荣王妃遭了土匪,摔下悬崖摔死了。”一个满脸麻子的男人对着他对面一个容貌平凡的男子说着不久前才发生的大事。

    叫王二的男子听对面之人这么说,来了兴致,说道:“我自然是知道的。荣王爷给那荣王妃办了一个好大的葬礼呢!规格和贵妃差不多了。”

    对面之人继续说道:“这世上怕是很难有像王爷那样深情的人了。”

    “对啊,听说荣王爷在王妃居所里呆了三天三夜没出来呢!不吃不喝的,一出来就昏了过去。”

    “要我说这荣王妃还真是命好,自己之前也有功勋,然后又得到了皇上最宠爱的儿子荣王爷的专情,还有一个战神弟弟。”对面之人啧啧称奇地说道。

    “对啊对啊!”

    两个人聊得热火朝天,丝毫没有注意到邻桌一个穿着深紫色衣袍戴着斗笠的男子握紧了手中的剑。

    这人正是闵容。

    闵容听完了他们二人的对话,心里一阵冷笑。

    深情?轩辕问天不过是做戏给这些不知情的人们看的。

    他在返回荣王府的时候,雇了一群人装作劫匪来打劫他们,将他们一行人逼到了悬崖边。因为有闵容的示意,所以那伙人直接把那和自己一起走的轿夫和下人都杀了,只留下丫鬟小桃一人。自己和那群人打斗,也就是装装样子,看起来打得很凶残,骗骗小桃这个没见过血腥场面的丫头,然后最后被劫匪里的其中一个人‘砍’了一剑,被‘推’下了悬崖。

    这悬崖是早就查看好的,有一处能站得下脚的地方,但是却不让站在悬崖上的人看到。所以小桃乘着劫匪将马车驾走后,从藏身的小树丛里跑了出来,看了一眼深不见底的悬崖,然后跑了。

    闵容知道她的主子就是轩辕问天,所以肯定会回去告诉他自己遇害这件事。

    前世今生加起来相处了这么多年,闵容自认算了解轩辕问天,所以按着轩辕问天自私残暴的性子,自己就算没死,也会被他弄成惨死的。为的就是骗过世人,自己这个荣王妃是真的不在了。之后的事情就好办了,有一就有二,百姓们接受一个比前一任王妃更名声大的战神当荣王妃,自然是难度减少了不小。

    既然如此,他何不顺水推舟,将崖底布置成自己摔落悬崖尸骨无存的模样,脱下自己穿着的衣袍,在衣袍和周围的地上淋上动物的血液,撕成稀巴烂。然后弄些碎肉装成自己真的粉身碎骨,一切大功告成。

    他知道就算是装装样子轩辕问天也会派人来查看一番的,这招金蝉脱壳,虽然算不得聪明,但是对付忙着讨好厌恶自己的弟弟闵清的轩辕问天,还是勉强可行的。就算有一天被察觉了,那时候自己早就逃之夭夭了,说不定他们到时候还会感谢自己给他们腾地方呢。

    酬谢过扮绑匪的那些人,自己便带着钱财回了自己的师父那里。自己从军之时拜了一个武功盖世的师父,然而等自己将所学都融会贯通之后,没过两年,也就是在自己和轩辕问天成亲的前两个月就过世了。自己因为忙着婚事所以只能匆匆去了一次,将师父安置了,然后雇了一个管家让打理师父的住所。

    师父只有自己一个徒弟,教给自己武功的师父对闵容来说也是心中独一无二的存在,活了两世,除了在世的月儿姐姐,只有自己的奶奶、师父还有一个生死之交是真心待自己的。自己很后悔没能在他们生前好好尽自己的孝道,所以只能在他们死后让天上的他们看到自己活得开心潇洒,或许这才是对他们来说最开心的事情。

    回到师父的住所,给师父上了香,然后打扫出自己的房间住了下来。

    因为闵容已经死了,所以自己只能改名换姓,甚至有必要的时候还会易容。

    自己在师父这里休憩了几日,之后戴上面具和斗笠穿上深紫色的衣裳,便拿着一直放在师父这里的自己的剑走了。

    厌倦了官场,仗剑走天涯快意江湖何不为一种乐趣?顺便将自己一直看不过眼的那些贪官一剑挑了头送到清正廉明的明大人手里。

    不过三个月,自己已经杀了两个贪、污的大官和四个小官,也就在百姓里打出了自己名堂,甚至名气和闵清这个战神比有过之无不及。毕竟一个是国家御敌,一个是为百姓除心头大害重要性在百姓的眼里是相差无二的。在百姓心里,没什么比自己的生计更重要的了,国家的存亡固然重要,可是被那些掉在钱眼儿里的大人们夺去了生计更是他们心中无比痛恨的。

    因为他只穿深紫色和绛紫色劲装,还带着斗笠和面具,神神秘秘的。久而久之,百姓们便给了他一个‘紫云侠客’的称号。

    紫色是很多人都不喜欢的颜色,因为太过沉闷和呆板,甚至还有些老气横秋,所以穿着的人也十分少,但是因为闵容的关系,慢慢的,紫色系的衣裳变得盛行起来,尤其是那些想要效仿闵容或者是对闵容十分崇拜的人,更是爱不释手。

    如果闵容生活在现代,一定会知道有一种说法叫做‘名人效应’。

    这次闵容到的地方,其实是明大人明彦让他来的。喝完茶,歇息够了,他便去了明彦的府上。

    他和明彦的关系,算得上生死之交。自己出战的那几年,明彦是当做军师跟随军队走的,因为性格都是正直又刚正不阿的,所以很快两个人就成了好友,再加上有一次敌军突袭,他和明彦是并肩作战,自己还为明彦挡了一箭,所以关系就更为要好了。

    后来因为自己的关系,明彦就再也没随军出战过,而是留在了官场。因为性格刚直不阿的缘故,他任职的地方的百姓都很爱戴他,也是青玄国说得上的清正廉明的典范,连谦雍帝都对他赞赏有加。

    自己从荣王府逃出这件事是对明彦说了的,所以这么多次自己给他送上贪官的人头,两个人都算是心知肚明的。

    明彦是个极为聪明的人,不然也不会是军师了。他能看得出来轩辕问天对自己的好友不是真心,但是他也知晓当局者迷,所以也就没有即刻点明闵容。此时看到闵容自己察觉,当真是皆大欢喜了。

    所以二人之间的来往日益密切起来。

    闵容来了明彦的府上住了几日,忽然有一天,明彦让他去接客厅。

    闵容心中有些发颤,但是又搞不清是因为什么,所以便去了。

    没想到这一去,便改变了闵容这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