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导读(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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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前文已经指出,文以载道是现实主义小说必备的特征,不过《月亮和六便士》的寓意却没有那么容易被发现。那些误将查尔斯·斯特里克兰当成小说主角的评论者,有的觉得毛姆旨在阐明艺术创作和世俗生活的矛盾,有的认为小说揭示了唯有艺术才能真正永恒的道理,甚至还有人在罗列了斯特里克兰这个角色的种种“不足”之后,又自作多情地替毛姆开脱,宣称“《月亮和六便士》的教训是天才不可能用笔墨来形容”。如果没有遭受蒙蔽,能够避免过于流畅的阅读体验引发的粗心大意,仔细到小说中寻找作者精心设置的伏笔,我们将会发现,这个“德育故事”所要讲述的,其实是一个和毛姆一样老派的道理。
要明白这个道理是什么,首先必须厘清整部小说的结构和基调。《月亮和六便士》可以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从开篇到第十七章,主要讲述叙事者在伦敦生活时所了解到的斯特里克兰;第二部分从第十八章到第四十四章,描绘了叙事者客居巴黎后和斯特里克兰的交往;第三部分从第四十五章到结束,着墨于叙事者游历塔希提期间所听到的关于斯特里克兰死前几年的情况。无论在哪个部分,叙事者都占据了绝对核心的位置,斯特里克兰自始至终从未直接登场,他的生平事迹和内心活动完全由“我”通过转述、观察、推测和解释来呈现。换言之,小说的主角是而且只能是第一人称的叙事者。
这个叙事者的声音,亦即小说的基调,是谨慎而克制的。我们可以看到,每当叙事者对某个人、某件事形成观点或者判断,他都会紧接着自我反省,甚至于说出“我所做的猜测都是毫无根据的”这样的话来。《月亮和六便士》反复证明了这种谨慎和克制的必要性。比如在小说的开头,叙事者在没有见过斯特里克兰以前,根据露丝·沃特福德的转述,错误地“把他想像成弱不禁风、其貌不扬的样子”,见面后才发现“实际上他长得魁梧雄壮,手和脚都很大,晚礼服穿在他身上有点滑稽”。至于斯特里克兰太太,叙事者在第四章认为她“算是心地最纯良的”,到第十五章却发现这个貌似温柔体贴的女子“竟然如此阴险歹毒”。又比如在第二十三章,叙事者觉得德克·斯特罗夫及其妻子的家庭生活“宛如悠扬的牧歌,别具一种独特之美”,而他们之间不可弥补的裂痕要直到第四十一章才真相大白。当然最大的反差来自斯特里克兰这个角色:他外貌粗野、言行粗俗,相处多年的连襟把他当作不折不扣的恶棍,塔希提的白人视其为游手好闲的混混,甚至连他自己的子女,在听完他惨死的情状之后,也认为其罪有应得;但他其实是个值得同情的伟大艺术家,为世人留下了许多别开生面的杰作。
诸如此类的强烈反差不仅仅是为了增加阅读的快感,它们更主要的功能是为小说最后一段揭示的寓意进行铺垫。在《月亮和六便士》的结尾,毛姆写道:
有句《圣经》上的话来到我嘴边,但我没有说出来,因为我知道神职人员认为俗人侵犯他们的领地是有点亵渎上帝的。我的叔叔亨利做过二十七年惠特斯特布尔的教区牧师,要是遇到这种情况,他往往会说,魔鬼总是随心所欲地引用经文。他记得从前一个先令就能买到十三只上等的牡蛎。
熟悉《圣经》的读者应该能够猜得到,叙事者没有说出口的经文,显然便是《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中那句“你们不要论断人,免得你们被论断”,又或者是《约翰福音》里的“不要将表象作为判断的根据”。《圣经》反复告诫凡人不能彼此论断是有道理的,因为人和人的相互了解往往肤浅、局限而片面,能够做出公正的评判只有全知全能的上帝——假如这样的上帝果真存在的话。
具体到《月亮和六便士》,艾美·斯特里克兰连同床共枕十七载的丈夫偷偷在伦敦学了两年绘画都不知情,所以会将决意为艺术献身的查尔斯·斯特里克兰视为寡情薄幸的负心汉;罗伯特及其妹妹无从获悉他们的父亲内心承受了多少折磨和痛苦,对艺术更一窍不通,所以对斯特里克兰离家出走的行为恨之入骨,竟至于耳闻其悲惨下场以后完全无动于衷。小说中最有资格对其他人做出评判的当然是叙事者,但他是——用鲜花酒店老板缇亚蕾·约翰逊的话来说——“老成持重”的,无论对谁都是同情理解多于指责非难,哪怕是对他明明极其厌恶的艾美·斯特里克兰,也无非是善意讽刺了几句而已。不要随便评判别人这个来自《圣经》的古老道理遥遥呼应了毛姆在小说开头“老古董”的自我定位。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月亮和六便士》是对当时那些差评师的回应,提醒他们不要急于言之凿凿地做出审判:既然乍看俗不可耐的查尔斯·斯特里克兰其实是个伟大的天才画家,那么同样道理,貌似落入现实主义窠臼的《人性的枷锁》及《月亮和六便士》,也可能是流芳后世的煌煌巨著。自1919年算起,将近一个世纪过去,至少从目前来看,光阴已经证明毛姆的谨慎和自信是正确的;从前种种针对这部小说的非议,连同那些非议者的名字,早被埋葬在旧纸堆里,除了极少数文学史研究者,再也没有人会去挖掘。
但不要随便评判别人并不等于没有自己的观点和立场,毛姆借由《月亮和六便士》所亮出的观点是精神优于物质、个体大于社会;而这种反世俗、反传统的立场,正是几代读者为之潸然泪下的关键所在,因为普通读者毕竟既不了解小说这种文学体裁的历史演变,也不知道文坛的私人恩怨。
查尔斯·斯特里克兰毅然舍弃舒适的中等阶层生活,甘愿过着食不果腹、衣不蔽体的艰苦日子,在世人看来已经非常难以理解;他甚至还决绝地抛下妻儿、背叛朋友,按照传统的道德观念更是十足的混蛋;但到最后,他却是一个得到作者和读者的同情、在艺术领域奏响凯歌的大英雄。在小说的第五十章,叙事者讲述了两名师出同门然而命运截然相反的医生的轶事:医术高超的亚伯拉罕听从内心的召唤,丢下伦敦的优职厚禄,到亚历山大港当了朴素的检疫员;技艺稍逊的卡迈克尔则幸运地顶替了亚伯拉罕留下的空缺,成为趾高气扬的社会名流。叙事者在讲完这个与斯特里克兰的传奇有异曲同工之妙的故事之后,提出了两个发人深省的问题:
难道做自己最想做的事,生活在让你感到舒服的环境里,让你的内心得到安宁是糟践自己吗?难道成为年入上万英镑的外科医生、娶得如花美眷就算是成功吗?
这些拷问人生终极意义的难题有两个截然不同的答案,小说的名字正好再现了两者之间的对立。《月亮和六便士》这个书名来自1915年8月12日《泰晤士报文学增刊》上一篇持论较为公允的书评,该文作者称《人性的枷锁》的主角菲利普·卡雷“和许多年轻人一样,为天上的月亮神魂颠倒,对脚下的六便士视而不见”。月亮象征着崇高的理想追求和美妙的精神境界,也象征着离开伦敦的斯特里克兰和远赴埃及的亚伯拉罕所甘之如饴的清贫;六便士这种小面额的硬币代表着世俗的鸡虫得失与蝇头小利,也代表着卡迈克尔所引以为傲的豪奢。月亮和六便士之间理应如何取舍,叙事者并无定论,只是谨慎地说:
我想这取决于你如何看待生活的意义,取决于你认为你应该对社会做出什么贡献,应该对自己有什么要求。
但千万不要误将毛姆当成亨利·戴维·梭罗的信徒,他其实并不反对、甚至非常讲究物质的舒适。因为幼失怙恃,毛姆早年的生活虽然谈不上艰难,却也相当清苦。很长一段时间里,他在伦敦和朋友合租一套每周租金仅需一英镑的两室户公寓,而且经常陷于入不敷出的窘境。1907年声名鹊起以后,日进斗金的他从此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经常在当年伦敦四大豪华酒店出没,横渡大西洋前往美国访问时也非头等舱不坐。三十六岁那年,他花八千英镑(折合现在的人民币约一千五百万元)买下一座临近海德公园的五层住宅,耗费巨资修葺一新,尔后聘请了厨师、女佣和管家,他的朋友休夫·瓦波尔参观后艳羡地称其为“最理想的写作地点”。至于他晚年定居那座位于法国南部的海滨别墅,更是占地广达九英亩、随时可以欣赏地中海万顷碧波的顶级豪宅。
这也是毛姆的小说非常难以准确理解的重要原因。有些作家文如其人,笔下抒发的是真实的胸臆;有些作家深藏不露,作品发出是杜撰的心声。但毛姆总是游刃有余地在虚实之间来回切换,不经过细致考证和深入探求,你永远不知道某段貌似简单的文字,到底蕴藏着多少深意。比如小说第四十六章写道:
仁慈的上帝指定世间某些男子必须过着单身的生活,但他们有些人由于自身的原因,或者由于他们无法抗拒的外部因素,竟然违背了这种旨意。世上再也没有比这种结了婚的单身汉更值得同情的人。
这段文字看似慨叹尼科尔斯船长的不幸,但又何曾不是毛姆的顾影自怜。写下这段文字的一年之前,也就是1917年5月,与同性恋人杰拉德·赫克斯顿携手同游的南太平洋之旅刚刚结束,毛姆屈服于良心的约束,勉强和离婚不久的西丽·贝纳多共结连理。他们相识于1913年,有过几次逢场作戏的露水姻缘。由于性情志趣迥然有别,最初的相见恨晚慢慢变成了同床异梦。但西丽使计两次怀上毛姆的孩子,执意生下他们的女儿丽莎,最后如愿与前夫离婚,毛姆无奈之下只得就范。这段未曾开始便注定要破裂的婚姻持续到1928年,男方以两处伦敦豪宅、一辆劳斯莱斯轿车和每年三千英镑赡养费的代价恢复了自由身。“仁慈的上帝指定世间某些男子必须过着单身的生活”这句话也是意味深长。如今在欧美蔚为风尚的同性婚姻对毛姆那一代人来说不啻天方夜谭;当年同性恋是大逆不道的罪行,著名作家奥斯卡·王尔德即因为龙阳之癖败露而声名扫地。嗜好断袖的毛姆毕生如履薄冰,结婚时曾被西丽用这个把柄要挟过,难免会觉得单身是最好的选择。
但将毛姆登峰造极的文字艺术体现得最为淋漓尽致的,莫过于前面已经引用过的一段文字,也就是《月亮和六便士》最后两句话:
我的叔叔亨利做过二十七年惠特斯特布尔的教区牧师,要是遇到这种情况,他往往会说,魔鬼总是随心所欲地引用经文。他记得从前一个先令就能买到十三只上等的牡蛎。
我相信绝大多数读者和我一样,从未见过还有哪部小说的结尾如此突兀。说其突兀,既因为亨利叔叔这个人物在前文只出现过一次,也因为这两句话和上文貌似没有任何关联。我也相信,当你首次翻读这部小说,一口气看到最后这些文字时,很有可能会像我最初一样热泪盈眶,然而又不知道自己何以如此感动。秘密便埋藏在毛姆非常高明的小说技艺里。
1884年,毛姆的父亲在巴黎亡故,年仅十岁的他随即被其叔父亨利·毛姆接到惠特斯特布尔。惠特斯特布尔是伦敦东南肯特郡出产各种海鲜的小镇,全盛时每年输送往伦敦的牡蛎超过六千万只,因而有“牡蛎之都”(Oysteropolis)的美誉。维多利亚时代初期的牡蛎很廉价,一打只卖四便士,是贫困工人阶级补充蛋白质的重要来源。但1875年以后,产量下降促使其价格逐渐上升,每个售价涨至大约一便士。在毛姆撰写《月亮和六便士》的1918年,伦敦市场的牡蛎零售价是每个四便士。“一个先令就能买到十三只上等牡蛎的日子”,就是1875年到1885年之间那段岁月。
亨利·毛姆早在1897年去世,在1918年“怀念”那段日子的只可能是作者本人。因而这个突如其来的结尾有着两层重要的含义。第一层含义是呼应开篇;那十年恰恰是维多利亚文学如日中天的巅峰期,这段文字再次强调了毛姆对现实主义的珍重和坚持,从而为整部充满怀旧气息的小说划上了完美的句号。第二层含义则是顺应上文;前面几段文字描绘了艾美·斯特里克兰及其子女的天性是多么的凉薄,作者在同情斯特里克兰缺乏家人关爱之余,不禁感怀自己的身世也几乎同样孤苦;他怀念一个先令就能买十三只上等牡蛎的日子,是因为当时他的父母尚在人世,那是他毕生中唯一享受到家庭幸福的光阴。也就是说,毛姆成功地将怀旧和凄凉灌注在这个奇峰突起的结尾里。最令人赞叹不已的是,它和上文的结合极其巧妙,以至于敏感的读者纵然不知究竟,也会深深受到感染。
从出版至今,《月亮和六便士》以其精彩的故事和出色的技巧感染了读者将近百年;而毛姆当初的预言早已实现,曾经高举火炬的现代主义勇士终究拱手让出了他们的位子,他们的信条和现实主义一样,也变成了历史的陈迹。我想起在1940年,评论界普遍认为毛姆顶多算是个出色的通俗作家,西奥多·斯宾塞曾经说过:“毛姆能否永垂不朽,取决于批评家和公众之间哪个是对的。”在七十五年后的今天,答案是显而易见的,亲爱的读者,你觉得呢?
李继宏
2015年1月18日
[email protected]
正如前文已经指出,文以载道是现实主义小说必备的特征,不过《月亮和六便士》的寓意却没有那么容易被发现。那些误将查尔斯·斯特里克兰当成小说主角的评论者,有的觉得毛姆旨在阐明艺术创作和世俗生活的矛盾,有的认为小说揭示了唯有艺术才能真正永恒的道理,甚至还有人在罗列了斯特里克兰这个角色的种种“不足”之后,又自作多情地替毛姆开脱,宣称“《月亮和六便士》的教训是天才不可能用笔墨来形容”。如果没有遭受蒙蔽,能够避免过于流畅的阅读体验引发的粗心大意,仔细到小说中寻找作者精心设置的伏笔,我们将会发现,这个“德育故事”所要讲述的,其实是一个和毛姆一样老派的道理。
要明白这个道理是什么,首先必须厘清整部小说的结构和基调。《月亮和六便士》可以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从开篇到第十七章,主要讲述叙事者在伦敦生活时所了解到的斯特里克兰;第二部分从第十八章到第四十四章,描绘了叙事者客居巴黎后和斯特里克兰的交往;第三部分从第四十五章到结束,着墨于叙事者游历塔希提期间所听到的关于斯特里克兰死前几年的情况。无论在哪个部分,叙事者都占据了绝对核心的位置,斯特里克兰自始至终从未直接登场,他的生平事迹和内心活动完全由“我”通过转述、观察、推测和解释来呈现。换言之,小说的主角是而且只能是第一人称的叙事者。
这个叙事者的声音,亦即小说的基调,是谨慎而克制的。我们可以看到,每当叙事者对某个人、某件事形成观点或者判断,他都会紧接着自我反省,甚至于说出“我所做的猜测都是毫无根据的”这样的话来。《月亮和六便士》反复证明了这种谨慎和克制的必要性。比如在小说的开头,叙事者在没有见过斯特里克兰以前,根据露丝·沃特福德的转述,错误地“把他想像成弱不禁风、其貌不扬的样子”,见面后才发现“实际上他长得魁梧雄壮,手和脚都很大,晚礼服穿在他身上有点滑稽”。至于斯特里克兰太太,叙事者在第四章认为她“算是心地最纯良的”,到第十五章却发现这个貌似温柔体贴的女子“竟然如此阴险歹毒”。又比如在第二十三章,叙事者觉得德克·斯特罗夫及其妻子的家庭生活“宛如悠扬的牧歌,别具一种独特之美”,而他们之间不可弥补的裂痕要直到第四十一章才真相大白。当然最大的反差来自斯特里克兰这个角色:他外貌粗野、言行粗俗,相处多年的连襟把他当作不折不扣的恶棍,塔希提的白人视其为游手好闲的混混,甚至连他自己的子女,在听完他惨死的情状之后,也认为其罪有应得;但他其实是个值得同情的伟大艺术家,为世人留下了许多别开生面的杰作。
诸如此类的强烈反差不仅仅是为了增加阅读的快感,它们更主要的功能是为小说最后一段揭示的寓意进行铺垫。在《月亮和六便士》的结尾,毛姆写道:
有句《圣经》上的话来到我嘴边,但我没有说出来,因为我知道神职人员认为俗人侵犯他们的领地是有点亵渎上帝的。我的叔叔亨利做过二十七年惠特斯特布尔的教区牧师,要是遇到这种情况,他往往会说,魔鬼总是随心所欲地引用经文。他记得从前一个先令就能买到十三只上等的牡蛎。
熟悉《圣经》的读者应该能够猜得到,叙事者没有说出口的经文,显然便是《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中那句“你们不要论断人,免得你们被论断”,又或者是《约翰福音》里的“不要将表象作为判断的根据”。《圣经》反复告诫凡人不能彼此论断是有道理的,因为人和人的相互了解往往肤浅、局限而片面,能够做出公正的评判只有全知全能的上帝——假如这样的上帝果真存在的话。
具体到《月亮和六便士》,艾美·斯特里克兰连同床共枕十七载的丈夫偷偷在伦敦学了两年绘画都不知情,所以会将决意为艺术献身的查尔斯·斯特里克兰视为寡情薄幸的负心汉;罗伯特及其妹妹无从获悉他们的父亲内心承受了多少折磨和痛苦,对艺术更一窍不通,所以对斯特里克兰离家出走的行为恨之入骨,竟至于耳闻其悲惨下场以后完全无动于衷。小说中最有资格对其他人做出评判的当然是叙事者,但他是——用鲜花酒店老板缇亚蕾·约翰逊的话来说——“老成持重”的,无论对谁都是同情理解多于指责非难,哪怕是对他明明极其厌恶的艾美·斯特里克兰,也无非是善意讽刺了几句而已。不要随便评判别人这个来自《圣经》的古老道理遥遥呼应了毛姆在小说开头“老古董”的自我定位。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月亮和六便士》是对当时那些差评师的回应,提醒他们不要急于言之凿凿地做出审判:既然乍看俗不可耐的查尔斯·斯特里克兰其实是个伟大的天才画家,那么同样道理,貌似落入现实主义窠臼的《人性的枷锁》及《月亮和六便士》,也可能是流芳后世的煌煌巨著。自1919年算起,将近一个世纪过去,至少从目前来看,光阴已经证明毛姆的谨慎和自信是正确的;从前种种针对这部小说的非议,连同那些非议者的名字,早被埋葬在旧纸堆里,除了极少数文学史研究者,再也没有人会去挖掘。
但不要随便评判别人并不等于没有自己的观点和立场,毛姆借由《月亮和六便士》所亮出的观点是精神优于物质、个体大于社会;而这种反世俗、反传统的立场,正是几代读者为之潸然泪下的关键所在,因为普通读者毕竟既不了解小说这种文学体裁的历史演变,也不知道文坛的私人恩怨。
查尔斯·斯特里克兰毅然舍弃舒适的中等阶层生活,甘愿过着食不果腹、衣不蔽体的艰苦日子,在世人看来已经非常难以理解;他甚至还决绝地抛下妻儿、背叛朋友,按照传统的道德观念更是十足的混蛋;但到最后,他却是一个得到作者和读者的同情、在艺术领域奏响凯歌的大英雄。在小说的第五十章,叙事者讲述了两名师出同门然而命运截然相反的医生的轶事:医术高超的亚伯拉罕听从内心的召唤,丢下伦敦的优职厚禄,到亚历山大港当了朴素的检疫员;技艺稍逊的卡迈克尔则幸运地顶替了亚伯拉罕留下的空缺,成为趾高气扬的社会名流。叙事者在讲完这个与斯特里克兰的传奇有异曲同工之妙的故事之后,提出了两个发人深省的问题:
难道做自己最想做的事,生活在让你感到舒服的环境里,让你的内心得到安宁是糟践自己吗?难道成为年入上万英镑的外科医生、娶得如花美眷就算是成功吗?
这些拷问人生终极意义的难题有两个截然不同的答案,小说的名字正好再现了两者之间的对立。《月亮和六便士》这个书名来自1915年8月12日《泰晤士报文学增刊》上一篇持论较为公允的书评,该文作者称《人性的枷锁》的主角菲利普·卡雷“和许多年轻人一样,为天上的月亮神魂颠倒,对脚下的六便士视而不见”。月亮象征着崇高的理想追求和美妙的精神境界,也象征着离开伦敦的斯特里克兰和远赴埃及的亚伯拉罕所甘之如饴的清贫;六便士这种小面额的硬币代表着世俗的鸡虫得失与蝇头小利,也代表着卡迈克尔所引以为傲的豪奢。月亮和六便士之间理应如何取舍,叙事者并无定论,只是谨慎地说:
我想这取决于你如何看待生活的意义,取决于你认为你应该对社会做出什么贡献,应该对自己有什么要求。
但千万不要误将毛姆当成亨利·戴维·梭罗的信徒,他其实并不反对、甚至非常讲究物质的舒适。因为幼失怙恃,毛姆早年的生活虽然谈不上艰难,却也相当清苦。很长一段时间里,他在伦敦和朋友合租一套每周租金仅需一英镑的两室户公寓,而且经常陷于入不敷出的窘境。1907年声名鹊起以后,日进斗金的他从此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经常在当年伦敦四大豪华酒店出没,横渡大西洋前往美国访问时也非头等舱不坐。三十六岁那年,他花八千英镑(折合现在的人民币约一千五百万元)买下一座临近海德公园的五层住宅,耗费巨资修葺一新,尔后聘请了厨师、女佣和管家,他的朋友休夫·瓦波尔参观后艳羡地称其为“最理想的写作地点”。至于他晚年定居那座位于法国南部的海滨别墅,更是占地广达九英亩、随时可以欣赏地中海万顷碧波的顶级豪宅。
这也是毛姆的小说非常难以准确理解的重要原因。有些作家文如其人,笔下抒发的是真实的胸臆;有些作家深藏不露,作品发出是杜撰的心声。但毛姆总是游刃有余地在虚实之间来回切换,不经过细致考证和深入探求,你永远不知道某段貌似简单的文字,到底蕴藏着多少深意。比如小说第四十六章写道:
仁慈的上帝指定世间某些男子必须过着单身的生活,但他们有些人由于自身的原因,或者由于他们无法抗拒的外部因素,竟然违背了这种旨意。世上再也没有比这种结了婚的单身汉更值得同情的人。
这段文字看似慨叹尼科尔斯船长的不幸,但又何曾不是毛姆的顾影自怜。写下这段文字的一年之前,也就是1917年5月,与同性恋人杰拉德·赫克斯顿携手同游的南太平洋之旅刚刚结束,毛姆屈服于良心的约束,勉强和离婚不久的西丽·贝纳多共结连理。他们相识于1913年,有过几次逢场作戏的露水姻缘。由于性情志趣迥然有别,最初的相见恨晚慢慢变成了同床异梦。但西丽使计两次怀上毛姆的孩子,执意生下他们的女儿丽莎,最后如愿与前夫离婚,毛姆无奈之下只得就范。这段未曾开始便注定要破裂的婚姻持续到1928年,男方以两处伦敦豪宅、一辆劳斯莱斯轿车和每年三千英镑赡养费的代价恢复了自由身。“仁慈的上帝指定世间某些男子必须过着单身的生活”这句话也是意味深长。如今在欧美蔚为风尚的同性婚姻对毛姆那一代人来说不啻天方夜谭;当年同性恋是大逆不道的罪行,著名作家奥斯卡·王尔德即因为龙阳之癖败露而声名扫地。嗜好断袖的毛姆毕生如履薄冰,结婚时曾被西丽用这个把柄要挟过,难免会觉得单身是最好的选择。
但将毛姆登峰造极的文字艺术体现得最为淋漓尽致的,莫过于前面已经引用过的一段文字,也就是《月亮和六便士》最后两句话:
我的叔叔亨利做过二十七年惠特斯特布尔的教区牧师,要是遇到这种情况,他往往会说,魔鬼总是随心所欲地引用经文。他记得从前一个先令就能买到十三只上等的牡蛎。
我相信绝大多数读者和我一样,从未见过还有哪部小说的结尾如此突兀。说其突兀,既因为亨利叔叔这个人物在前文只出现过一次,也因为这两句话和上文貌似没有任何关联。我也相信,当你首次翻读这部小说,一口气看到最后这些文字时,很有可能会像我最初一样热泪盈眶,然而又不知道自己何以如此感动。秘密便埋藏在毛姆非常高明的小说技艺里。
1884年,毛姆的父亲在巴黎亡故,年仅十岁的他随即被其叔父亨利·毛姆接到惠特斯特布尔。惠特斯特布尔是伦敦东南肯特郡出产各种海鲜的小镇,全盛时每年输送往伦敦的牡蛎超过六千万只,因而有“牡蛎之都”(Oysteropolis)的美誉。维多利亚时代初期的牡蛎很廉价,一打只卖四便士,是贫困工人阶级补充蛋白质的重要来源。但1875年以后,产量下降促使其价格逐渐上升,每个售价涨至大约一便士。在毛姆撰写《月亮和六便士》的1918年,伦敦市场的牡蛎零售价是每个四便士。“一个先令就能买到十三只上等牡蛎的日子”,就是1875年到1885年之间那段岁月。
亨利·毛姆早在1897年去世,在1918年“怀念”那段日子的只可能是作者本人。因而这个突如其来的结尾有着两层重要的含义。第一层含义是呼应开篇;那十年恰恰是维多利亚文学如日中天的巅峰期,这段文字再次强调了毛姆对现实主义的珍重和坚持,从而为整部充满怀旧气息的小说划上了完美的句号。第二层含义则是顺应上文;前面几段文字描绘了艾美·斯特里克兰及其子女的天性是多么的凉薄,作者在同情斯特里克兰缺乏家人关爱之余,不禁感怀自己的身世也几乎同样孤苦;他怀念一个先令就能买十三只上等牡蛎的日子,是因为当时他的父母尚在人世,那是他毕生中唯一享受到家庭幸福的光阴。也就是说,毛姆成功地将怀旧和凄凉灌注在这个奇峰突起的结尾里。最令人赞叹不已的是,它和上文的结合极其巧妙,以至于敏感的读者纵然不知究竟,也会深深受到感染。
从出版至今,《月亮和六便士》以其精彩的故事和出色的技巧感染了读者将近百年;而毛姆当初的预言早已实现,曾经高举火炬的现代主义勇士终究拱手让出了他们的位子,他们的信条和现实主义一样,也变成了历史的陈迹。我想起在1940年,评论界普遍认为毛姆顶多算是个出色的通俗作家,西奥多·斯宾塞曾经说过:“毛姆能否永垂不朽,取决于批评家和公众之间哪个是对的。”在七十五年后的今天,答案是显而易见的,亲爱的读者,你觉得呢?
李继宏
2015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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