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香小说网 > 曹贼 > 第040章 宛城之献刀

第040章 宛城之献刀

推荐阅读:我的帝国无双明天下最后的超级战士铁骨铸钢魂权谋天下:姑姑太撩人特种兵之军人荣耀张雯小龙雯雯错误的邂逅重生之绝世弃少程璟然赵苏禾

一秒记住【书香小说网 www.shuxiang.la】,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建安二年正月,也就是新年的第一天。

    官拜大司空的曹操曹孟德,兵分两路,征伐宛城。

    曹操的族弟,谏议大夫曹洪自颍川郡昆阳县出兵,与当日攻破叶县,兵锋遥指堵阳、雉县;新任河南尹夏侯惇,自汝南郡房山县出兵,逆汝水而行,在正月初二,兵临中阳山,直指舞阴县。

    舞阴县令成尧不战而降,双手捧印,举城献降……

    曹操自领中军,随后跟进。

    平虏校尉于禁坐镇后军,押运粮草辎重。

    一时间,南阳郡风声鹤唳,战云密布

    ————————————————————————————————————

    对于曹操这次出征,曹朋早有预料。

    而且他也清楚,曹操这次出征宛城必然会以失败收场。因为在张绣身边,隐藏着一个可怕的家伙。

    那个人,也是曹朋极为崇拜的偶像,贾诩贾文和。

    曹朋很想去告诉曹操,你丫到了宛城后,可千万别勾三搭四,贪恋美色,否则连儿子都要跟着倒霉。

    可问题是,他怎么报告曹操?

    谁又会相信他,任由他去接近曹操呢?

    要知道,曹操如今奉天子以令诸侯,已俨然是一国首领。曹朋连黄射都见不到,又如何能见到曹操?这也是当初他为什么反对去投奔曹操的一个原因。没有举荐之人,他们很难站稳脚跟。曹操也称得上礼贤下士,而且用人不拘一格。但问题是,这些人至少是小有名声。

    他想要接近曹操,实在是太难了……

    邓稷领了一百人的衣甲兵器,还有足够的粮草返回义阳屯。

    甚至连口气都没来得及喘,便被魏延抓到大帐里,商议事情。不管怎样,邓稷毕竟是义阳屯节从,如果义阳屯要出征,那么邓稷需要忙碌的事情,肯定多不胜数。

    孙子兵法里不是说过:凡用兵之法,驰车千驷,革车千乘。大家十万,千里馈粮,则内外之费,宾客之用,胶漆之材,车甲之奉,日费千金,然后十万之师举矣……义阳屯不足百人,但要出征,同样需要作出许多准备。各种材料,以及各种物资,都必须要准备妥当,才能够出发。哪怕是从九女城到宛城,走快了两天,走慢了也不过三天路程,一样需要费尽心思。

    这,就是节从的工作。

    魏延终于体会到了一个优秀辅官的作用。

    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再也不需要他来操心,邓稷都会安排的妥妥当当。

    先将运来的衣甲兵器进行登记,然后一伍一伍的发放下去,再将破旧的兵械衣甲收回,将来会交还给军司马。至于军司马拿着这些废旧的兵甲军械是修理还是丢弃,与邓稷无关。

    把这些都忙完了,邓稷又开始着手准备出征的事宜。

    如何拔营起寨,在途中是否需要休整,以及其他种种琐碎事宜,都必须做出计划,准备妥当。

    忙完了这些,回到小帐的时候,已经快到子夜。

    邓稷疲惫不堪,一头栽倒在榻上,就觉得眼皮子一个劲儿的打架,脑袋一个劲儿的犯迷糊。

    “姐夫,醒来”

    “阿福啊……有事儿吗?我今天有些累了,如果没太紧要的事情,明天起来再说,好不好?”

    曹朋一见邓稷又要闭眼,连忙拉着他的胳膊,把他拽起来。

    “姐夫,这件事很重要”他表情严肃,神色凝重。邓稷本来倦意浓浓,可是看曹朋这副模样,不由得打起精神,疑惑的看着他。曹朋说:“姐夫,我想,我知道一点黄射的打算了。”

    “打算?”

    “姐夫,曹公出兵了”

    邓稷强打精神,打了个哈欠,点头道:“是啊,据说行进速度很快,已经跨过鲁山,攻入南阳。”

    “黄射是不是要我们押送粮草去宛城?”

    “嗯,后日一早出发,大概有五千石左右,三天内必须送抵宛城。”

    “那按照曹军推进的速度,我们抵达宛城时……”

    曹朋没有再说下去,但邓稷却反应过来。

    “我们抵达宛城时,曹军也差不多兵临宛城。到时候,咱们就算不想参战,怕也做不得主了。”

    “借刀杀人”

    “没错,就是借刀杀人”

    邓稷不由得倒吸一口凉气,看着曹朋,面露苦涩笑容。

    “这黄射,果然好毒辣的手段。”

    到了这个时候,曹朋也好,邓稷也罢,或多或少的都猜出了黄射的打算。

    最初,黄射把邓稷征召过来,是打算找一个由头,栽赃嫁祸也好,其他的方法也罢,最后可以株连满门。不成想,曹朋主动过来了,黄射也就不必再费手脚。曹操出兵宛城,让他连最起码的栽赃都不需要。直接把邓稷曹朋等人送去宛城,任由他们在宛城,自生自灭……

    张绣打赢了,曹朋他们未必能活着;张绣打输了,他们同样难以存活

    “阿福,我们……跑吧。”

    邓稷再也没有困意,抬起头说道。

    跑?

    恐怕没有那么简单吧……

    曹朋苦笑一声,“姐夫,你说黄射会没有后着吗?”

    “你是说……”

    曹朋咬着嘴唇,轻声道:“我敢保证,黄射现在肯定派人监视着咱们家。只要咱们稍有异动,爹娘,还有姐姐,肯定会被牵连……姐夫,咱们现在还真不能跑,刀把子握在黄射手里呢。”

    邓稷沉默了

    “那,你说怎么办?”

    “走一步,看一步吧”曹朋在小帐里徘徊片刻,猛然停下脚步,“还有一件事,我今天看见魏平魏都伯,和马玉鬼鬼祟祟的,不知道说些什么。义阳屯,也非铁板一块,魏都伯似乎与魏屯将,存有一些矛盾。我觉得,黄射要对付咱们,肯定会从魏都伯和马玉着手……

    咱们和马玉之间的恩怨,并不难调查。

    黄射这个人,很擅长借力……之前要借义阳屯来与我们冲突;如今又要借宛城之机,对付我们。那保不住,他会收买魏都伯,借马玉之手……姐夫,黄射这个人,似乎不可小觑啊。”

    邓稷手指急促的敲击着床榻围栏。

    “这样吧,从明天开始,我设法让你跟着魏屯将。

    文长武艺高强,而且颇有情义。你在他身边,说不定能保护周详。只是,魏都伯这件事,要不要告诉文长呢?”

    “最好还是不要告诉,咱们和魏延关系还没有那么好。这么冒然过去说这件事,保不齐人家会认为咱们挑拨离间。我在魏延身边倒是没关系,不过你一个人也着实有些危险,必须设法把虎头调过来。还有,魏都伯一直执掌校刀手,你身边四个校刀手,可不是很放心啊。”

    邓稷想了想,淡定一笑。

    “这个,你放心,我会想把法把他们调走。”

    曹朋发现,邓稷这时候已没有了刚开始那种紧张的情绪,整个人好像一下子,变得轻松起来。

    那种感觉,颇有些运筹帷幄,决胜千里的韵味。

    他也笑了

    经过这么一连串的事情,相信邓稷比之最初,成熟了许多。

    “总之,从现在开始,咱们都要小心。”邓稷敲击围栏的节奏渐渐慢下来,像是在和曹朋说,也好像是自言自语:“其实,情况也未必太糟糕。黄射让我们到义阳屯,是一个大错误”

    ——————————————————————————————

    紧张的准备,随着时间的推移,渐渐稳定下来。

    虽然是突然出征,但对于身经百战的义阳武卒来说,却好像没有造成太大的影响。就如同他们的口号一样:有敌袭兮,武卒当先。也许从集结的那一天起,义阳武卒就预料到了这个结果。

    有敌袭兮,武卒当先

    邓稷找了个借口,让曹朋到了魏延身边。

    然后又把王买要过来,同时和唐吉商量了一下,以校刀手精锐,跟随自己作用不大为理由,退了回去。唐吉也没有想太多,便召回了四名校刀手,又拍了两个长矛手过去,随行扈从。

    一天的时间,就是在这种忙碌中,不知不觉的渡过。

    第二天一大早,义阳屯寅时生火做饭,卯时点兵过后,押运着五千石粮草,共四十一辆马车,踏着晨光,浩浩荡荡开拔,驶出了九女城大营。魏平为先锋军,率六名骑军在前方开路;魏延领二十名长矛手,外加二十个刀盾兵,坐镇中央。唐吉为后军,麾下有三十四名长矛手。

    在邓稷特意的安排下,马玉等人以长矛手的身份,出现在后军之中。

    四十余辆马车,共八十个人,沿着大道行进……

    曹朋骑在那匹驽马的背上,跟在魏延身后。一身皮甲,在人群中显得很抢眼,手中拿着一支汉环刀,马背上还挂着一支龙雀大刀。

    “阿福,你这支龙雀,可是很不错啊。”

    魏延是个识货的人,一眼就看出,曹朋马背上的龙雀大刀,是一支好刀。

    他也是用大刀,只不过他这支大刀,明显比不上曹朋的那支龙雀。但凡大将,宝马神兵是他们的最爱。魏延看了一眼曹朋马背上的大刀,可就有点挪不开眼睛了……

    “这是我爹为我出征,专门修理出来的龙雀。”

    曹朋单臂拔出龙雀,递给了魏延。

    “你爹,会打刀吗?”

    “恩,他是个铁匠……”曹朋催马紧走两步,故作神秘的低声道:“魏屯将,您看这支龙雀,有何特别之处?”

    魏延接过龙雀,在手里掂量了一下。

    “你爹也是,这么重的刀让你用,恐怕舞不动两三下,你自己都能把自己砍伤。呵呵,刀是好刀……恩,有年头了。你爹应该是修理吧。不过手艺的确不错,比我这支强上百倍。”

    说着话,魏延单臂抡刀,虚空一斩。

    龙雀破空,发出一声锐啸。

    “好刀,真是好刀”

    魏延赞不绝口,连连点头。

    看得出,这支龙雀的份量,倒是正合了他的心思。

    龙雀大刀本来就是专门打造出来,比普通的七尺龙雀,要重两倍有余。这种刀,若单手使用,需要极强的臂力,腰力。普通人,根本无法使用。魏延一手拿着这支龙雀,一手是他原来那支大刀。双手舞动,在马上施展开来,只见刀光闪闪,罡风阵阵,曹朋竟看不清楚人影。

    这家伙,真不愧是三国的一员猛将啊

    “魏大哥,你若是喜欢,这支龙雀,就送给你吧。”

    魏延一愣,“给我?”

    “本来,我爹是要把它送给虎头哥。可您也看到了,虎头哥不喜欢用刀,而时喜欢用蛇矛。

    所以这支龙雀才归我所有……你也说了,我现在根本用不了这把刀,放在我手里,还真有些明珠暗投。有道是红fen赠佳人,宝刀送烈士。这支龙雀,也唯有在大哥手中,才不算委屈。”

    “这个……”

    魏延有些犹豫。看得出,他是真喜欢这支龙雀。

    “大丈夫爽快些,大哥既然喜欢,又何必犹豫?我都说了,这刀我用不得,正好给大哥,建功立业。”

    魏延闻听,不禁大笑。

    “阿福兄弟,既然你这么说,那我就不客气了”

    他说着,将双刀一合,反手扣在马背之上。

    远处,邓稷默默的看着他们。

    见魏延收了那支龙雀,他才如释重负般的长出一口气,微微一笑,脸上露出一抹轻松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