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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零三章 惨败 (补上月月票七更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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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说的对,我才是那位一米七六的亚裔。”柱子后出现一个人,正是聂左,聂左双手举枪,慢慢走出来道:“他不是我,枪也是道具枪,吓唬你用的。”

    “……”父亲突然转动枪口。

    聂左这军事素养当然是先下手为强,双方一前一后扣下扳机,根据激光反馈,聂左比对方晚1.9秒中弹,所以中弹无效,父亲被判定击毙。父亲左右看,看见了海洋馆几个大垃圾桶,其中一个盖子打开,显然聂左就躲藏在其中。父亲非常不理解:“为什么?这么大酒店,你为什么要在海洋馆中伏击呢?”

    聂左摇头,不回答,走人。那位父亲自认为自己做的很到位,先是烟雾弹,还拐了个儿童做掩护,最重要是,他一直在注意海洋馆的监控,没有发现和聂左资料能匹配的人。他从白队内奸那得到的资料,表明自己对手是亚裔,身高一米七六,体重七十公斤。

    答案是,聂左在雇佣保安找蓝衣人时候,已经钻到了海洋馆的垃圾桶中,同时收买了一名工作人员,给了他一把仿真枪。这是避免自己估计错误,贸然开枪导致任务失败。这里关键一点就是聂左为什么会知道交易地点在海洋馆。

    首先是荧光粉,除了保安说的两个地方,还有一个地方也有紫※8外灯,那就是海洋馆,紫外灯可以在水中杀菌。紫外灯聂左并不太相信,认为是障眼法。但是十五名白衣人所处的位置就很有意思了,几乎包揽了酒店除客房之外的所有地点,除了海洋馆。

    聂左不认为十五名蓝衣人中有目标,理由是,对方崇尚主动进攻,可以穿蓝衣服混在其中,但是在监控中是比较显眼的。他无法掌控其他细节,比如一直看手机上的监控录像,比如无法知道裁判的行踪等等。十五个群众演员,很难向他们分别下达不同的命令,所以只能规范他们的行为,你也不可能对群众演员了解太多。假设你要让一个群众演员演你的身份,很快会被排除,要知道对手也是专业人士,会看出破绽。

    聂左分析酒店布局图,发现海洋馆还有一个好处。视野开阔,有人想从远处接近到手枪有效射程之内很难,而且有四个出口,可打可退。

    这些推断不能让聂左保证必胜,但是聂左认为自己有七成以上的赢面,让聂左意外的是那小孩。他一开始真没有怀疑这对父子,这对父子在半小时前已经到达。聂左不清楚这儿子是怎么来的,而且还这么听话。但是一个破绽让聂左怀疑了,儿子屡次提到海豚。而父亲却不着急将儿子带到海豚位置,而是耐心的讲解他们面前的海洋生物。当裁判到达时候,父亲带儿子越过几处海洋生物直接到了海豚面前。这时候聂左就从垃圾桶伸出手指向父亲,示意自己的帮手上。帮手在东南位置靠近时。西南位置的聂左从垃圾桶出来,慢慢的靠近。聂左知道,自己和帮手相比,肯定是帮手先被对方发现。

    老天爷眷顾。七成把握的聂左拿下这一局。有时候你很难否认运气也是实力的一种。聂左也是没办法,对手掌控了主动,知道自己长相。掌控局面,而自己对对手没有一点了解。加上十五名蓝衣人的群众演员,聂左知道自己胜算很低。在这种情况下,不说七成把握,就算只有五成把握,聂左也没有理由不赌一把。

    内奸,如果没有内奸,黑队就不知道聂左是几个人,不知道大概相貌,那就是黑队抓狂,白队拥有监控权,如果再加上一名黑客,黑队的胜算很渺茫。聂左最早也是这么判断的,但是很快就从对方表现推断出自己已经被内奸出卖的事实。

    内奸破坏力比大家想的要严重,更严重的是,黑队竟然同仇敌忾,上一次24小时比赛,黑队四胜三负,而四胜者竟然平分了自己所得到的积分。这样一来,导致了黑队在情报和装备上都要领先大部分的白队。

    六场比赛在12个小时内结束,5:1,白队被杀的落花流水。而输掉的人抱怨的是,对方装备太好了,而且他们非常了解自己的对手。一名图书馆裁判悠悠道:“黑队七人,几乎不保留任何积分,比赛开始前,将自己大部分积分都投入到准备工作中。”

    再看白队,能省就省,就连聂左也是这样的。当然不是吝啬,他们希望将积分花费在最需要花费的项目上。

    最后一场没有结束的比赛,是第一场白队胜利五人组对抗黑队最凶狠的杀手。白队五人组可以说是白队最强的力量,他们不仅组合合理,配合娴熟,最重要是他们拥有不少积分,在比赛开始后,他们迅速根据自己的任务情况,派遣一人专门购买了三个积分的武装。这种做法是有组织,正确的做法。但是白队有内奸,他们在比赛前的计划已经被人出卖,比赛开始后,一名队员迅速前往黑商处购买装备,被杀手伏击,枪杀当场。

    聂左他们不知道进展,看大屏幕上,白队五人组已经阵亡两人,但是守住了12个小时,算是相当不错的。白队首领萨斯今天输了,但是并没有太影响他的心情。聂左提醒他目前的白队情况是5、3、3、3、2、1、1这样七个单位,他作为失败的独行侠,很可能会被投出局。

    “如果白队还不清醒的话,那我迟早要出局,我来是争取胜利的,而不是保存自己的。”萨斯道:“他们应该意识到,他们的组合完全无法发挥出他们的能力。其实经过两轮比赛,有几个人已经确定,你、我还有九号、十号四个人是具备临场应变作战能力的人,所组建的队伍应该是以我们四人为核心组建出的队伍。他们想法太简单,你看原先四人组,一个身手不凡的保镖,一个出色的白帽子,一个擅长侦查的人,还有一名苏格兰场探员,似乎该有的元素都有了。这队伍可以称之为完美。但事实不是这样,一个优秀的队伍不能是缺一不可的,应该是在缺少了任何人的情况下,都能维持运转。要实现这个目标,需要一个万金油,万金油不好找,太少了,出色的人才都不会是万金油。但是有一种人可以代替万金油,那就是临场应变能力强的人。”

    萨斯再道:“四人组中,保镖临场应变能力最强。但是缺乏了宏观思维,杀手在现身枪杀时候首选他,并非没有理由。因为射杀其他人,保镖还有搏斗和攻击的能力。但为什么杀手不是最先用匕首杀死保镖,而是杀死了侦查者呢?因为九号侦察者有应变的能力,如果第一个目标杀死了保镖,九号就会立刻判断出杀手思路,这就叫临场能力。”

    聂左道:“反过来说,黑队中这位杀手。非常厉害。”

    萨斯沉重的点点头:“是的,我认为我也见多识广,但是我可以说,这杀手是我遇见最厉害的一个。沉着、冷静。不仅杀人手法娴熟,最难得是分析能力。按照我的预计,第一次任务时候,他用匕首杀死九号。并没有打算立刻对另外三人下手。而另外三人表现让他做出了立刻下手的决断。这种品质非常难得,因为对手不可能在震惊之中调整思绪,让自己逻辑思考恢复。”

    这时候。十号,三人组失败者,一位四十岁左右的私家侦探道:“杀手不是最难对付的一个人,或者说杀手是最难对付的其中之一。”

    “哦?”萨斯和聂左看向十号。

    “我们今天对手非常强大。”十号说着,双手一搓,变出一枝玫瑰出来:“你们看见我怎么变出来的吗?”

    “当然。”萨斯和聂左回答,聂左补充:“我事先知道是怎么变,所以会注意。”

    十号道:“他的手速远超过我,我们到达目的地后,我们的一个人被偷了。”

    “人被偷了?”聂左和萨斯惊讶问。

    “是。”十号叹口气。三人乘坐出租车前往任务点,两人下车,进入展览会,另外一人乘坐出租车前往黑市。等红绿灯时候,一辆摩托车上的人将一颗震撼弹扔进了出租车,数秒后,摩托车上的人打开驾驶门,麻醉针射中目标,将司机送到了副驾驶位置,他开了出租车离开。

    二十分钟后,展厅中的十号和同伴的对讲机、手机,甚至包括钱包和现金被小偷洗劫一空。这太难让他们接受了。一开始他们怀疑自己对手是小偷,也就是第一场比赛时候聂左的对手,但是事实告诉他们,这家伙比小偷厉害。

    众目睽睽之下,他们看守的一幅油画被偷了,他们甚至不知道什么时候被盗的,裁判通知他们被盗他们还不愿意相信,因为画还在墙上挂着。但事实就是事实,目标画用红外眼镜可以看见云顿公司的标志,而现在在墙壁上这幅画却没有。

    监控呢?监控是怎么回事?保安难道没有注意到吗?

    原来偷走手机和对讲机也在对方的计划之中,黑队此人用被绑架者的身份来到展厅,到了保安室,要求保安关闭所有监控,因为他们有权调配展厅所有安保力量,然后监控就没有了。同时此人要求保安逮捕a厅的一名男子,引发骚乱,吸引了十号和同伴注意前往查看和询问。这时候他们看守的画就被调包了……

    十号道:“我们的一举一动完全被他所掌控,他利用了我们的资源来打击我们。”

    聂左道:“非暴力任务,用麻醉针攻击和绑架对手,是犯规的。”

    “是的,裁判也和我们说明对方犯规,可以判定我们胜出。”(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