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6章 同命不同价
推荐阅读:宇宙职业选手、斗罗大陆V重生唐三、万相之王、星门、剑道第一仙、雪中悍刀行、剑来、一剑独尊、临渊行、沧元图
一秒记住【书香小说网 www.shuxiang.la】,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一番话倒是让大家愣住。
独臂张显有几分不安,“千总大人,咱们就是群残废,如何能入御营,成为千总亲军?怎么还能拿饷银呢。”
周秀才也觉得有些不太对劲,他怀疑这位刚才非常凶猛的赵千总,是不是想强拉壮丁?虽然听起来,对方那是浙东来的御林军,又是个五品守备,人家一个月俸银都五十两,另外还有公用银一百五十两,这待遇好的惊人。
深为御营行营,来了蜀中还怕没兵?
而他们这些人,残疾的残疾,老弱的老弱,怎么看也不是个正经当兵的料,他的三个儿子倒是合适,可也饿的太瘦了。
张大鹏笑着道,“大家也别误会,我这不是强拉壮丁之意,而是现在咱们既然要一起北上汉中,那就一切按军伍之制来,大家拿起武器,也就暂时是我大明之兵,是我张大鹏指挥的兵,既然是兵,那就得有饷。”
“你们现在起,就是临时征召的御营之兵了,当然,等到了汉中,你们就可以恢复民众身份了,但是呢,现在暂时是御营兵,所以这饷按日计给,行动要听军令,但有擒斩缴获,也按功授赏。”
这话听的众人半信半疑,但张大鹏四人能够冒险来解除他们,还一下子歼灭了五十个摇黄贼,这不免让大家又觉得他是值得信任的。
“周秀才,你现在暂且充当本营官的书记官,刚才歼灭五十摇黄贼,你来记录一下,整个行动过程,还有各自斩杀、协助斩杀的功劳,以及缴获的武器、钱粮等战利品,都要详细记录下来,这个到时还要上报行营的。”
周秀才赶紧点头,做这些他倒是拿手,现在他有些慌,能够有点事做,还让他踏实不少。
“你兼任书记一差,我每日再给你支银一钱二分吧。”
“不用不用,我也就是做点力所能及的事。”
张大鹏却摆手道,“现在起你是我营里的兵了,一切以服从军令为首要,”
“对了,刚才大家也都辛苦了,就按御营赏罚制度,大家都按功劳赏赐,现在就发赏。”
等到银子真发到了手里,大家都还很愣神。
可那真金白银放在手里,虽然不多,但毕竟是真银子啊,这是军功赏赐。
如独臂张显,刚才冲的很猛,这个全家死绝就剩下他一个的老头,刚才一把畲刀连砍翻好几个贼,还跟着补了好几个刀。
朱以海很重军功,不仅讲究厚饷养军,也更讲究军功赏赐。
赏赐分功城赏和首级赏。
攻城以云梯攻城为例,第一个攻入府城的赏银二百五十两,州城二百两,县城一百五十两,第二个攻入府城的赏银二百两,攻入州城的一百五十两,攻入县城的赏银一百两。
如此类推,攻入府州县城的前五人,都给攻城赏银,以五十两为基准递减。
这个标准,其实是朱以海直接引用满鞑子的,采用相同标准,也是敌人既然能给的起,我大明当然也不能差,这样大家才能更勇敢。
又有冲锋陷阵赏银,分两种,一是凡强敌在前、阵坚垒固、能倡众战胜者,二是交战双方势均力敌,有于本营中冲锋前进者,皆重赏。
按军功分别给予五十两、四十两、三十两不等的赏赐。
另外水战赏银则分别按船只大小划分三等,依次赏先跃登敌船者前四人、三人、二人不等,比如登一等船第一人赏银一百两,二等船八十两,三等船六十两,登一等船第二人赏银八十两,二等船六十两,三等船四十两,以二十两为标准,依次递减。
不仅有赏银,还有赏官,大兵所至之处,或敌人坚壁相距,或大列阵相迎,有能挺身先登,以及越众冲锋者,应各依立功等第,授予守备、千把总等官。至于先跃敌船立功者,应各依船大小等第,授以都司、守备、千把总等官,并各给赏银有差,以示鼓励。
除了这些外,朱以海仍强调首级军功赏赐。
大明向来注重首功制,洪武年间,沿海出现倭乱,朱元璋给出的军功赏赐标准是凡总旗军士弓兵生擒一人者,赏银十两,斩首一级八两,民人生擒贼一人银十二两,斩首一级十两。
后来朱棣时期,连连出征漠北,更注重首功,他拟定的军中赏罚号令,明确规定,哨马生擒一贼,赏银三十两。斩获首级一颗,赏银二十两。
明宣宗时,南方蛮贼作乱,朝廷激励将士剿贼,出台新政策,斩贼首三颗及以上,军阶升一级,斩首两颗及以下,俘虏一两人、斩杀从犯,只给财物赏赐,不升军阶。
土木堡之变后,军功记首,更是成为明军主要激励制度。
明宪宗时,奖励制度更全面。
首先,按杀敌地域而给不同奖励,首功分四等,一等是宁夏、大同等地的北虏,斩获首级一颗就可官升一级,二等是辽东女真,斩获首级两颗可官升一级,三等是陕西、四川等地的番苗蛮贼,斩获首级三颗可官升一级。四等是内地反贼,斩获首级六颗可官升一级,四等功都以三级为上限,超出部份只给予物质赏赐,不升官。
其次,按杀敌性别、年龄不同区别奖赏,除北虏外,苗蛮、女真、反贼三等功中,妇女、幼男的首级不作为升官依据,只做物质赏赐依据,至于北虏,壮男、幼男、妇女的首级均做为升官依据,不同在于,若首级属于壮男升官为实授,若首级属于幼男、妇女只授予署职,即代理官职。
并且军官的奖赏与部下斩首数量挂钩,把总、指挥等军官,若领军五百,部下每斩首五颗可升一级,若领兵千人,部下每斩首十颗可升一级,其余以此类推,升级上限依旧为三级,都指挥使以及上的,最多署职两级。
大明经历二百多年,首功制度越来越重要,甚至出现同命不同价的情况。
首功制好处是比较直观,以人头为准,简单直接,但缺点是容易出现滥杀邀功,甚至是杀良冒功,甚至是军人之间卖首级功等情况。
由于首级成为军士升迁和赏赐的唯一依据,士兵普遍染上滥杀的恶习;但战争并不是常态化的事件,即使发生战争,也很可能拿不到人头,贪欲大增的士兵往往滥杀充数,杀边境夷民、杀敌军降将、杀部落幼男等现象屡禁不止。万历年间,有文臣上疏揭露:延镇边境上的夷民基本上都已经归顺明朝,但戍边将士为了追求军功,冲入夷民居住地,大肆屠戮,残暴和血腥可见一斑。更有甚者,在战场上割掉战友的首级,击杀被敌军掳去的国民邀功。
滥杀、杀良冒功、买功卖功,都是明军中的严重问题,甚至还有战场争首内斗的情况。
但对于如今的朱以海来说,明军不能战,兼之鞑虏、内贼等各方势力严重威胁,他不但得建立一支直属于自己的禁卫御营,不仅要靠厚饷养军,还得有较完善和丰厚的功赏制度激励士兵。
所以尽管不少大臣认为朝廷原来那一套功赏制度有问题,尤其是首级功赏有问题,但朱以海仍然坚持,并且正式下旨拟定了一套绍天朝的战功赏赐制度,不仅有攻城攻、冲锋功、水战功这些,也还有如侦察功,以及斩首功、缴获功等等详细规定。
在以前,蒙古人首级最值钱,然后是建州女真,再是苗蛮,最后是内贼,朱以海调整了一下,现在是满州鞑子最值钱,也就是八旗满州,包括八旗满州里的蒙古人、朝鲜人、汉人等,接着是八旗蒙古、八旗汉军,再然后是清军绿营,再是苗蛮,再是内地反贼,再是山贼土匪。
朱以海新拟的军功制度比较复杂,首先强调的还是集体军功,然后是个人军功,同时注重首级军功。
比如说按敌我双方兵力对比,以少击多,破城、破阵的战斗为上阵,双方力量相当的为中阵,以多击少的为下阵,然后再根据对敌杀获率,将杀获达到四成以上的为上获,二成的为中获,一成以下的为下获。
如此上阵上获功劳最大,下阵下获军功最小,又要根据士兵的表现再分为三等功,
上阵上获的第一等可得军功五转,上阵中获、中阵上获的第一等为四转,而下阵下获不分等,均为一转。
此外,又设立跳荡功,先锋功等。
这两个功相比起一般的三等功,相当于特等功之类的了,比如跳荡功非常严格,临阵对寇,矢石未交,先锋挺入,陷坚突众,贼徒因而破败者,为跳荡,这得是冲锋破阵者才行,而且,有严格数量限制。
破贼阵不满万人,则跳荡功不得超过十人,若破万人以上,则每一千人加一人,其先锋第一功,所叙不得过二十人。
俘虏一万人以上,其头首一人准跳荡功,一千人以上,准第一等例,贼数不满千人,量差等处分。
一番话倒是让大家愣住。
独臂张显有几分不安,“千总大人,咱们就是群残废,如何能入御营,成为千总亲军?怎么还能拿饷银呢。”
周秀才也觉得有些不太对劲,他怀疑这位刚才非常凶猛的赵千总,是不是想强拉壮丁?虽然听起来,对方那是浙东来的御林军,又是个五品守备,人家一个月俸银都五十两,另外还有公用银一百五十两,这待遇好的惊人。
深为御营行营,来了蜀中还怕没兵?
而他们这些人,残疾的残疾,老弱的老弱,怎么看也不是个正经当兵的料,他的三个儿子倒是合适,可也饿的太瘦了。
张大鹏笑着道,“大家也别误会,我这不是强拉壮丁之意,而是现在咱们既然要一起北上汉中,那就一切按军伍之制来,大家拿起武器,也就暂时是我大明之兵,是我张大鹏指挥的兵,既然是兵,那就得有饷。”
“你们现在起,就是临时征召的御营之兵了,当然,等到了汉中,你们就可以恢复民众身份了,但是呢,现在暂时是御营兵,所以这饷按日计给,行动要听军令,但有擒斩缴获,也按功授赏。”
这话听的众人半信半疑,但张大鹏四人能够冒险来解除他们,还一下子歼灭了五十个摇黄贼,这不免让大家又觉得他是值得信任的。
“周秀才,你现在暂且充当本营官的书记官,刚才歼灭五十摇黄贼,你来记录一下,整个行动过程,还有各自斩杀、协助斩杀的功劳,以及缴获的武器、钱粮等战利品,都要详细记录下来,这个到时还要上报行营的。”
周秀才赶紧点头,做这些他倒是拿手,现在他有些慌,能够有点事做,还让他踏实不少。
“你兼任书记一差,我每日再给你支银一钱二分吧。”
“不用不用,我也就是做点力所能及的事。”
张大鹏却摆手道,“现在起你是我营里的兵了,一切以服从军令为首要,”
“对了,刚才大家也都辛苦了,就按御营赏罚制度,大家都按功劳赏赐,现在就发赏。”
等到银子真发到了手里,大家都还很愣神。
可那真金白银放在手里,虽然不多,但毕竟是真银子啊,这是军功赏赐。
如独臂张显,刚才冲的很猛,这个全家死绝就剩下他一个的老头,刚才一把畲刀连砍翻好几个贼,还跟着补了好几个刀。
朱以海很重军功,不仅讲究厚饷养军,也更讲究军功赏赐。
赏赐分功城赏和首级赏。
攻城以云梯攻城为例,第一个攻入府城的赏银二百五十两,州城二百两,县城一百五十两,第二个攻入府城的赏银二百两,攻入州城的一百五十两,攻入县城的赏银一百两。
如此类推,攻入府州县城的前五人,都给攻城赏银,以五十两为基准递减。
这个标准,其实是朱以海直接引用满鞑子的,采用相同标准,也是敌人既然能给的起,我大明当然也不能差,这样大家才能更勇敢。
又有冲锋陷阵赏银,分两种,一是凡强敌在前、阵坚垒固、能倡众战胜者,二是交战双方势均力敌,有于本营中冲锋前进者,皆重赏。
按军功分别给予五十两、四十两、三十两不等的赏赐。
另外水战赏银则分别按船只大小划分三等,依次赏先跃登敌船者前四人、三人、二人不等,比如登一等船第一人赏银一百两,二等船八十两,三等船六十两,登一等船第二人赏银八十两,二等船六十两,三等船四十两,以二十两为标准,依次递减。
不仅有赏银,还有赏官,大兵所至之处,或敌人坚壁相距,或大列阵相迎,有能挺身先登,以及越众冲锋者,应各依立功等第,授予守备、千把总等官。至于先跃敌船立功者,应各依船大小等第,授以都司、守备、千把总等官,并各给赏银有差,以示鼓励。
除了这些外,朱以海仍强调首级军功赏赐。
大明向来注重首功制,洪武年间,沿海出现倭乱,朱元璋给出的军功赏赐标准是凡总旗军士弓兵生擒一人者,赏银十两,斩首一级八两,民人生擒贼一人银十二两,斩首一级十两。
后来朱棣时期,连连出征漠北,更注重首功,他拟定的军中赏罚号令,明确规定,哨马生擒一贼,赏银三十两。斩获首级一颗,赏银二十两。
明宣宗时,南方蛮贼作乱,朝廷激励将士剿贼,出台新政策,斩贼首三颗及以上,军阶升一级,斩首两颗及以下,俘虏一两人、斩杀从犯,只给财物赏赐,不升军阶。
土木堡之变后,军功记首,更是成为明军主要激励制度。
明宪宗时,奖励制度更全面。
首先,按杀敌地域而给不同奖励,首功分四等,一等是宁夏、大同等地的北虏,斩获首级一颗就可官升一级,二等是辽东女真,斩获首级两颗可官升一级,三等是陕西、四川等地的番苗蛮贼,斩获首级三颗可官升一级。四等是内地反贼,斩获首级六颗可官升一级,四等功都以三级为上限,超出部份只给予物质赏赐,不升官。
其次,按杀敌性别、年龄不同区别奖赏,除北虏外,苗蛮、女真、反贼三等功中,妇女、幼男的首级不作为升官依据,只做物质赏赐依据,至于北虏,壮男、幼男、妇女的首级均做为升官依据,不同在于,若首级属于壮男升官为实授,若首级属于幼男、妇女只授予署职,即代理官职。
并且军官的奖赏与部下斩首数量挂钩,把总、指挥等军官,若领军五百,部下每斩首五颗可升一级,若领兵千人,部下每斩首十颗可升一级,其余以此类推,升级上限依旧为三级,都指挥使以及上的,最多署职两级。
大明经历二百多年,首功制度越来越重要,甚至出现同命不同价的情况。
首功制好处是比较直观,以人头为准,简单直接,但缺点是容易出现滥杀邀功,甚至是杀良冒功,甚至是军人之间卖首级功等情况。
由于首级成为军士升迁和赏赐的唯一依据,士兵普遍染上滥杀的恶习;但战争并不是常态化的事件,即使发生战争,也很可能拿不到人头,贪欲大增的士兵往往滥杀充数,杀边境夷民、杀敌军降将、杀部落幼男等现象屡禁不止。万历年间,有文臣上疏揭露:延镇边境上的夷民基本上都已经归顺明朝,但戍边将士为了追求军功,冲入夷民居住地,大肆屠戮,残暴和血腥可见一斑。更有甚者,在战场上割掉战友的首级,击杀被敌军掳去的国民邀功。
滥杀、杀良冒功、买功卖功,都是明军中的严重问题,甚至还有战场争首内斗的情况。
但对于如今的朱以海来说,明军不能战,兼之鞑虏、内贼等各方势力严重威胁,他不但得建立一支直属于自己的禁卫御营,不仅要靠厚饷养军,还得有较完善和丰厚的功赏制度激励士兵。
所以尽管不少大臣认为朝廷原来那一套功赏制度有问题,尤其是首级功赏有问题,但朱以海仍然坚持,并且正式下旨拟定了一套绍天朝的战功赏赐制度,不仅有攻城攻、冲锋功、水战功这些,也还有如侦察功,以及斩首功、缴获功等等详细规定。
在以前,蒙古人首级最值钱,然后是建州女真,再是苗蛮,最后是内贼,朱以海调整了一下,现在是满州鞑子最值钱,也就是八旗满州,包括八旗满州里的蒙古人、朝鲜人、汉人等,接着是八旗蒙古、八旗汉军,再然后是清军绿营,再是苗蛮,再是内地反贼,再是山贼土匪。
朱以海新拟的军功制度比较复杂,首先强调的还是集体军功,然后是个人军功,同时注重首级军功。
比如说按敌我双方兵力对比,以少击多,破城、破阵的战斗为上阵,双方力量相当的为中阵,以多击少的为下阵,然后再根据对敌杀获率,将杀获达到四成以上的为上获,二成的为中获,一成以下的为下获。
如此上阵上获功劳最大,下阵下获军功最小,又要根据士兵的表现再分为三等功,
上阵上获的第一等可得军功五转,上阵中获、中阵上获的第一等为四转,而下阵下获不分等,均为一转。
此外,又设立跳荡功,先锋功等。
这两个功相比起一般的三等功,相当于特等功之类的了,比如跳荡功非常严格,临阵对寇,矢石未交,先锋挺入,陷坚突众,贼徒因而破败者,为跳荡,这得是冲锋破阵者才行,而且,有严格数量限制。
破贼阵不满万人,则跳荡功不得超过十人,若破万人以上,则每一千人加一人,其先锋第一功,所叙不得过二十人。
俘虏一万人以上,其头首一人准跳荡功,一千人以上,准第一等例,贼数不满千人,量差等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