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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八章 【谁敢跟我比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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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支长长的迁徙队伍,用骆驼、牛、马挽着庞大的勒勒车,车上满载着老弱妇孺及各种生活用具,队伍后方跟着上万头牛羊驼马。但凡能骑马的部民,包括年轻的姑娘与刚坐得稳马背的孩童,都扬起马鞭,圈赶牛羊向前行进。

    在迁徙队伍左右两侧,是两百多背着弓箭,腰挎刀斧的精壮骑士。他们不时纵马四顾,执弓在手,目光充满着警惕。在队伍前后更远处,是近百个装备更精良的披甲骑士,散布周围,前出十里之外,组成一道严密的警戒线。

    这支看似部族迁徙,又有普通部族所不具备的军队性质的迁徙队伍,就是东进的汉戈部四千余部众。

    从白檀到辽东,最快捷的路径是渡过濡水,前往平冈,然后沿白狼河谷东行,进入辽西,最后经柳城入辽东。但是这条路有个最关键的地方平冈,是右北平乌丸的主要活动地,若贸然通过,恐有不测之祸。

    不得已之下,田豫决定先沿濡水北上,从马盂山脉北面穿过,避开活动范围在马盂山南面的右北平乌丸,然后渡过阴凉河,折道入辽西。虽然这样走是绕了一个大弯,耗费时日,但胜在安全。

    九月初的草原天气,正是一年中最好的时节,晴多雨少,草木茂盛,迁徙路上,不虞草料匮乏。以往这个时候,也是草原各部落的迁徙日子,所以一路走来,偶尔也会看到一些迁徙的部落,但大多数是往南迁,象汉戈部这样临冬北迁的,极为罕见。

    沿途的部落对他们这支迁徙队伍,有的给予了友善的接待,有些则心怀叵测,但当听到他们是汉戈部时,无不露出又惊又怕的神情,哀求他们尽快离去。也就是在段时日里,汉戈部上下,都听到了在草原上广为流传的鲜卑轲比能部的那场惊天大火。以及他们的部帅马悍孤胆狙敌,击溃鲜卑、乌丸联军数千,杀死右北平乌丸右歙侯能臣抵之,重创鲜卑大人轲比能的传奇事迹。

    汉戈部沸腾了,连续三天举行盛大欢庆仪式。

    九月初六,汉戈部已渡过阴凉河,再东进数百里,就要进入辽西了。

    越是近辽西,田豫的心情越是沉重,辽西是乌丸王蹋顿的势力范围,而柳城更是乌丸的大本营。尽管蹋顿曾承诺会约束部众,不会找汉戈部的麻烦,但此一时彼一时,汉戈部刚刚重创乌丸乌延部,身为三郡乌丸的盟主,岂会对从眼皮子底下经过的汉戈部无动于衷?尤其是在部帅未归的情况下,只怕不会轻易放他们过境。

    该怎么办?田豫苦苦思索。

    仿佛是对田豫感应的一种回应,前方探道开路的汉戈骑兵传来消息:东北十里外出现一股乌丸骑兵,约三百骑,正向本部迎来。

    田豫立即下令队伍停止前行,将勒勒车围成一个大圈,老弱俱在其内,牲畜在外。二百汉戈正、从骑兵聚集在车圈西北侧百步外一处高丘上,任何从东北方向来袭的敌人,其侧翼都在本部骑兵的兵锋威胁之下。

    很快,第二个消息传来,来者是乌丸峭王苏仆延三子答头。对方表示并无恶意,只想拜会汉戈部帅马悍。汉戈游骑百长乌追告诉他,部帅未归,答头听后表示愿拜会汉戈部主事人。

    田豫立即召集唐努、木吉、陶良、于德、蒙远等部中有声望者磋商。综合众人意见,大伙一致认为,峭王苏仆延属辽东属国乌丸,有部帐千余落,其势犹强于汗鲁王乌延。而且汉戈部此次迁往辽东,这辽东属国也是必经之地,早晚要与峭王打交道,避是避不开的。既如此,不妨一见,看这个答头有何企图。

    大约一刻时后,前方驰来三十余骑,为首骑士披甲顶盔,胯下战马高大雄壮,鞍辔左右挂着刀斧长矛与弓箭。若不是明了他的身份,就冲这身装束,十足的汉军甲士。

    来人远远就发出震耳的大笑:“答头拜见田从事。田从事白檀一战,单枪匹马斩击汗鲁王旗,当真是英雄了得,令人佩服。”

    待来骑近了,方才看清这答头是个二十出头的青年,样貌威猛,体格壮实,给人感觉仿佛浑身有使不完的劲。

    胡人不喜客套,有事说事,单刀直入,答头先是解释自己出现在此地的原因:接应参加蹛林大会归来的父王苏仆延,同时因乌延大败,右北平乌丸形式微妙,故而驻帐于此观望。然后再提出自己的要求。

    田豫接受了答头的解释,这很合理,但是答头提出的要求,却了人意料。

    答头的要求是:“传闻普弗卢败在一支草原飞燕手上,杀死他的是飞燕之首叫念奴,我想见一见这位草原飞燕。”

    这要求也太怪异了,汉戈部诸人面面相觑。

    答头望着田豫等人狐疑之色,翻身下马,按胸行礼道:“答头绝无恶意,只因我的妹妹想见一见这位草原飞燕,故此代她看看,回去也好有个交待。”

    田豫点点头,原来如此,见见倒也无妨,与辽东属国的乌丸人搞好关系还是很有必要的,而且这要求也不算过份。况且对方只带三十骑前来,足见诚意。

    过得一会,念奴骑着一匹枣红马,跟随唐努出现在乌丸人眼前。念奴在当日反击乌丸之战时,左臂中箭,幸好当时披着厚毡,入肉不深,将养一段时间,伤口也慢慢收口了。只是沿途劳顿,小脸有点苍白,更衬得她碧眸雪肤,别样妖娆。

    答头一见,眼睛一下亮了,但难掩不可置信之色,说话都有点不利索:“你……你就是杀了普弗卢的那只飞燕?”

    念奴点点头:“我就是念奴。”淡然在马上施礼,拨马欲走。

    “等一等。”答头扬手止住,上前三步,躬身为礼,抬头时脸上带着一丝傲意,“请把你的家人叫来,我要向他们求亲。”

    “什么?”田豫、唐努、乌追诸人又惊又怒,“这太荒唐了,答头,你好歹也是王子,请自重。”

    答头傲然道:“既然你们也知道我是王子,那么求娶一个部族女子,有何不可?”

    “不行!”唐努断然拒绝,“念奴不是普通部族女子,她是部帅的侍婢,我们无权替部帅做主。”

    答头浓眉一皱,目光在诸人面上一溜,忽然狡黠一笑:“我知道你们会去哪里避难,我可以明确告诉你们,交好我部,对你们今后建帐,会有莫大的好处。我相信,即使是‘昆勃图鲁’在此,也会对我的善意报以真诚的回应。”

    昆勃图鲁?这是什么,好像是指部帅,本想问一问,但此情此景,谁也没那心思。这一下,就连唐努都沉默了。不得不说,答头话里话外所隐含的威胁,的确是关乎此次迁徙成败的关键。

    念奴咬紧嘴唇,一言不发,只是紧紧扣住鞍旁的连弩。

    半晌,田豫长吁一口气,对此事做了最后答复:“部帅的侍女,我们的确无权做主。若王子有心,可在部帅归来,我部众安顿好后,再上门求亲如何?”

    答头浓眉渐渐竖起,冷然道:“如果是马惊龙的亲妹,或许我会按田从事所言来做,但不过一个婢女,却这般推三阻四。看来汉戈部是不想接受我的善意了。”

    唐努一下火了:“什么善意?强娶也叫善意?”

    答头哈哈大笑,翻身上马,向远处飞驰。在汉戈部众人疑惑的目光中,拔弓抽箭,对准百步之外的一棵大树射出一箭,箭矢如电,笃地一声稳稳插在合抱大树上。

    唐努与乌追见了,微微冷笑,这百步射木,他们也能做到。

    答头马不停蹄,横向冲出二十余步后,再次引弓发射,咔嚓一声脆响,原先插在大树上的箭矢已消失不见。

    这一下,不光是唐努与乌追,田豫以下诸人无不变色,百步之外,将一根手指粗细的箭矢射断,这等百步穿杨之技,整个汉戈部,几乎无人能做到。

    答头在乌丸侍卫们的欢呼声中得意地兜马而还,对田豫诸人笑道:“我也不让你们为难,就按草原上的规矩,比箭选亲——只你们当中有人能按照我刚才的样子来一遍,我答头拨马就走,而且保证你们安全进入辽东,如何?”

    唐努与乌追涨红了脸,他们是汉戈部最好的射手,答头这话简直就是打他们的脸啊!

    答头仰首大笑:“如果做不到,那就请将这位美丽的草原飞燕交给我吧。我向你们保证,一定会好好疼她。哈哈哈!”

    唐努哪受得了这等嘲笑,愤然拔弓:“让我上!”

    乌追却抢先一步:“你弓力比我强,但我射得比你准,让我上。”

    念奴嘴唇都快咬出血,羞辱地垂下头,心里一个声音不断大喊:“主人!主人!快回来吧,你的念奴,还有你的部族被胡奴羞辱了……”

    “谁都不要吵!”田豫一声断喝,非但镇住了唐努与乌追,甚至连答头都震住了,“这里不是辽东属国,还轮不到你们峭王部定规矩。想要比箭可以,等我们安顿下来,自会上医无虑山(峭王苏仆延牙帐所在)领教,到时随便你们定什么规矩。但这里是马盂山,不是医无虑山!”

    “哈哈哈,汉人就是这样,只会耍嘴皮子。真正的骑射,只有我们大乌丸骑士,真不知你们是怎么打败乌延的。”答头仰天狂笑,声若打雷,轻蔑地扫了田豫诸人一眼,“看来所谓的昆勃图鲁、百丈峡孤胆阻敌、箭杀数百,千军当中重创轲比能……哈哈!不过是被吓坏了的鲜卑人呓语。马惊龙,不过如此!”

    答头此言一出,不光是唐努与乌追怒吼连连,就连周围的汉戈骑士都忍不住拔刃相向——马悍是他们的崇拜偶像,岂容胡奴污蔑!

    答头双臂一张,制止住身后的三十骑卫动作,挑衅地斜睨汉戈部诸人,眼睛有隐隐的亢奋。他要的就是汉戈部主动挑衅,这样才有籍口杀人抢人。

    咻——

    空气中蓦然传来一声刺耳的尖啸,几乎刺破耳膜,答头骇然回首……噗,血光迸射,胯下战马被一箭贯脑,重重倒地,将答头狠狠摔飞出去,跌成滚地葫芦,鼻青脸肿,大牙都磕飞两枚。

    当答头怒不可遏抓弓跳起时,倏地浑身僵硬,就见二百步外,一个骑着黑色骏马,手执一把血色大弓的人正用手指向他点了点:“我就是你所说的‘不过如此’的马惊龙。要跟我比箭吗?来来来,我就站在这不动,随便你射,射死了算我命歹,射不中,从哪来就给我滚回哪去!”

    “是……是‘昆勃图鲁’!”答头的护卫发出惊恐地呼叫。

    “部帅回来啦——”

    汉戈部众沸腾了,轰地一下蜂拥迎上,冲在最前的,赫然是一只草原飞燕。

    “感谢天神,听到了念奴的呼唤……”她双手合什,泪眼模糊。

    答头惊恐不安地率领护卫,垂头丧气狼狈而逃。他是百步穿杨的神射手不假,但二百步超远距,他连羊毛都射不穿,不跑还等着被羞辱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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