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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九十六章崇山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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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都里镇外,伏羲、白元行、太皓三人正在凉亭中休息。时间不长,一道遁光风驰电掣而来。

    “来了。”

    三人心中一震,连忙站了起来。

    遁光瞬间停下,一个身穿麻衣,身高近丈,体魄雄壮之极,面目粗豪却目光幽深的大汉,出现在众人面前。

    那股渊渟岳峙的气息,以及内敛的强横气息,透露着眼前人的不凡。

    白元行连忙上前躬身施礼。

    “崇山二十三代弟子白元行,拜见藏山执事。”

    崇山书院自成立开始,就以七位执事共同掌管书院庶务。

    三千万年下来。

    一开始的七位执事,有两位陨落于天劫之下。

    剩下五位一路从大罗天仙,晋升到了大罗金仙。

    防风藏山便是其中之一。

    挥手示意他不必多礼后,目光直视中间那位身穿黄色麻衣,气质华贵的中年人。

    抱拳一礼。

    “防风藏山,见过天皇氏。”

    伏羲虽然还没有受封天皇,但已经得到河图洛书,突破大罗金仙的他,几乎板上钉钉会成为人族天皇。

    提前以此称呼,中间有恭维的成分。

    “伏羲见过防风执事。”

    虽然不明白此人在崇山内的地位,但对方大罗金仙中期的修为,便已经说明很多问题。

    “客气,老师令我带天皇在崇山境内随意观看,最后他会在不周山等待您的驾临。”

    “那就劳烦防风执事了。”

    防风藏山微笑着点了点头。

    “请。”

    “请。”

    两人走在前面,太皓和白元行跟在后面,一行四人朝西方走去。

    离开都里镇后,时间不长,远方出现了一片金黄。

    还未靠近,一股淡雅的香气沁入肺腑。

    伏羲瞬间停了下来。

    细细观察,这是一种高达三丈,叶片宽大,荟穗长达三尺的灵根。

    虽然这灵根的等级不高,但如此大面积种植的灵根,他还是第一次见。

    “防风执事,此为何物?”

    “这是黄粱灵米。”

    “可是果腹之物?”

    “正是。”

    伏羲眼睛瞬间亮了起来。

    华胥氏内部也有种植,但不成系统,果腹仍然依靠狩猎和采集。

    “这黄粱灵米可否容我品尝一二?”

    “圣皇要品尝,当然没问题。不过此地这些黄粱灵米,都是有主之物,我们到前面县城饭庄内享用不迟。”

    “任凭防风执事吩咐。”

    “请。”

    伏羲跟随而去,一路上看着周围的黄粱灵米。

    整整齐齐的样子,显然种的时候,有严格的法度。

    田地间野草稀疏,如果不是经过专门的清理,绝对达不到这种程度。

    这是一片经常被照顾的田地。

    其背后引申出来的意义则是,不周山人族已经放弃了渔猎为主的生活方式,转而成为耕种为主。

    比起渔猎,耕种的危险性更小,收获相对稳定。

    这种稳定能带来人口的急速增长。

    在防风藏山的带领下,时间不长,一个九十里的方形城池出现在面前。

    建造坚固的城池,抵挡敌人或者野兽,几乎是刻在人族骨子里的基因。虽然徐君明并没有强调,但不周山人族各部,仍然在每一个人族聚集地,修建了高大坚固的城池。

    伏羲简单的打量了一下,从进出城池门口众人穿着打扮和神色来看,他们生活很富足。

    而且,出于他预料的是,人人都有修为在身,只是不怎么高而已。比起华胥氏的部民,弱了很多。

    “因为安逸的生活,所以懈怠了修为吗。”伏羲心道。

    进了县城,周围的一切,对经历了现代生活的徐君明而言,古风古韵,相当于秦汉时代。

    但对于习惯部落生活的伏羲而言,却透着一种难言的先进性。

    事实上,现在的人族虽然是部落制度,但并不意外着他们原始。

    毕竟上古时代人族发展了亿万年,已经建立起了文明。

    虽然后来全部被妖族摧毁,但多少也保留了一些下来。

    这也是伏羲能建立起‘三正六事’官制的原因。

    “房子倒是比华胥氏精巧了很多。”

    四人随意找了家饭庄走了进去。

    因为不是饭点,周围的食客不多。

    随意点了些饭菜,防风藏山掐了个法诀,隔绝内外后。

    “圣皇,请吧。”

    微微点头后,看着碗里微黄色,透着清香的食物。

    “这就是黄粱灵米?”

    “不错,用水加火煮上一刻钟就好。”防风藏山笑道。

    当年,他还没跟着老师修行之前,在族里也种过黄粱灵米。所以,对它很熟悉。

    伏羲拿起筷子,很快就学会了用法。

    “此物到是甚好,可以避免疫病入口。”

    “圣皇果然不凡,一眼便看透了此物的妙处。”防风藏山赞道。

    淡然一笑后,夹了一筷子黄粱灵米放入口中,略一咀嚼后,点了点头。

    “甘甜可口,不错。”

    太皓也随之吃了一口,脸上并没有太多喜悦。

    也是,以他的身份,身边自然不缺宝物。

    黄粱灵米对普通人是好东西,但对修为已成的人,其中的灵气太过于寡淡了。

    不过桌子上其它菜口味到是不错。

    “防风执事,不知此物产量如何?”

    伏羲身为人族圣皇,管理华胥氏在内的无数大小部落,味道如何还在其次,关键是产量。

    产量高,才能养活人。

    人多了,才会出更多人才,部落才能壮大,人族才能壮大。

    “一年,一亩中田可出九石。”

    不得不说洪荒的灵气就是浓郁,黄粱米产量暴增。

    即便不周山人族都是人人练武的大肚汉,也能吃得饱。

    “一亩?九石?”

    伏羲为之困惑。

    华胥氏仍然是渔猎为主,采集为辅,加少量种植,自然没有这种来自后世的计量单位。

    “成人三百步约为一亩。石的话。”

    防风藏山一指伏羲手里的碗。

    “这一碗约为一斤,十斤为一斗,十斗为一斛,十斛为一石。”

    “如此说来,一石就是一千斤。”

    “然也。”

    伏羲看着桌上宽一尺,高半掌的瓷碗,心中为之震撼。

    这一碗黄粱灵米只是半满,却也足够一个未曾修炼的壮汉饱餐一顿。

    按照华胥氏中最常见的五口之家来计算,一日五斤足够了,再多也不会超过十斤。

    就算按照十斤来算,一年下来也不到四千斤。

    但三百步土地,一年成产九千斤。

    “怪不得此地如此富足,原来是有如此神物。”伏羲心中激动。

    迫不及待想要把这黄粱米引入华胥氏。

    “防风执事,此物可否容我带回华胥氏?”

    太皓此刻也睁大了双眼,他跟着父亲管理部落,当然知道一年时间,三百步的田亩,产量达到一石是什么概念。

    把两人目光看在眼里,防风藏山笑了笑。

    “此物乃是老师亲授,圣皇若想带回防风氏,还需得到老师允许。”

    伏羲站起身。

    “我现在就去拜见圣师。”

    “圣皇不继续游历了?”

    “此物对我人族而言堪称神物,若不能得之,吾哪还有心思游历。”伏羲摇头道。

    防风藏山点了点头。

    “这些食物不能浪费,我等吃完再去吧。”

    伏羲也没拒绝。

    四人吃完了饭,下楼结账。

    总计九粒黄芽丹。

    看防风藏山用丹药付账,伏羲也颇觉奇异。不过此刻满脑子都是黄粱灵米的他,也没有深究。

    这里是不周山地域的边缘。

    从这里到不周山,直线距离超过百万兆亿里,如果催动遁光飞过去,即便四人都是大罗境的存在,也需要数百年。

    这太长了。

    好在因为徐君明精通壶天道的关系,整个不周山地域内,每一个县城都有传送阵存在。

    不过,县城的传送阵无法直接传送到不周山。

    必须先去郡城或者省城。

    有防风藏山的带领,四人一路畅通无阻。

    下一刻,不周山巨大的传送阵中央,四人的身影从浓郁的灵光中浮现出来。

    “防风执事,贵派完全靠传送阵串联各部吗?”

    “并不是。”防风藏山摇头后,“开启传送阵需要耗费大量灵气,时间一久,巨量灵气冲刷下,布阵的材料很容易耗损,需要及时维护和更换,代价极高。除非遇到大事,我们很少动用。”

    伏羲点头后,暗自留心。

    虽然传送阵代价高昂,但这瞬息而至的速度,实在是太便捷。

    如果能布置在华胥氏麾下的部落联盟里,那么宛丘的统治,将坚固无数倍。

    “请随我来吧。”

    在防风藏山的带领下,四人催动遁光,直入不周山核心的崇山大殿。

    此崇山大殿,并非不周山洞天中的崇山大殿。

    后者是崇山弟子们的聚会之所。

    而此地是招待外宾的地方。

    威严而恢弘的大殿,伏羲没有丝毫动容,当年妖族凌霄殿的辉煌与奢华,是此地百倍。

    纵目看去,大殿的尽头,一个龙飞凤舞的‘道’字神纹,映入眼帘。

    在那道字神纹下方,一个青布蒲团载沉载浮。

    蒲团上,盘坐着一个身穿麻衣,腰间坠着一个青葫芦,长发垂在脑后,神色平静,双目微闭的年轻道人。

    仿佛察觉到了他的眼神,道人缓缓睁开双目。

    两道幽光一闪而逝,深邃的眼神中透着明显的审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