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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十四 林爹:元宝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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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番外十四  林爹:元宝纪事

    元宝把岳家给他的两支钢笔拿出一支送给林行, 给林行看他自己那支,“一模一样, 你一支, 我一支。”

    林行知道元宝昨儿去城里定亲的事,一想就知道,“元宝叔, 这是你岳家给你的定亲礼吧。”

    “嗯。”

    “那你怎么给我啊?”

    “你的东西还不是都一模一样给我的。”元宝没觉着定亲礼就不能动了, 他跟林行是好朋友好兄弟,有好东西, 当然得一起分享。元宝天生豪爽, 跟林行说, “只管拿着, 咱们得做一辈子好兄弟, 以后好东西多着哪。”

    林行也挺高兴, 收下元宝送他的钢笔,纠正元宝,“咱们是叔侄。”

    “差不多嘛。”因为年纪相仿, 尽管元宝大两岁, 他可从没耍过叔叔的派头, 他觉着跟林行年纪差不离, 名为叔侄, 实为兄弟。

    林行问起他定亲的事,元宝完全没提被当场考试的事, 还吹个小牛, “都挺好的。”

    林行也很好奇元宝定亲的事儿, 嘀嘀咕咕打听起来。

    其实,对元宝而言, 订婚后与订婚前也没啥区别,他依旧是跟林行读书,假期跟小伙伴儿们一起玩儿。

    当然,也增加了一些内容。

    譬如,这有了亲事在身的人,端午、中秋、春节,这三个节日都是要去给岳家送节礼的。

    端午前王氏就提前张罗好节礼,这是定亲后的第一个节日,林家当然要重礼。

    王氏自己包的粽子,里头江米红枣红糖都放的足足实实的,料特别足。

    应元宝要求,还给他做了身新夏衣。元宝的话,“这往岳家去,要是不体体面面的,叫人小瞧。”

    林百亩真烦死他了,明明申哥儿媳妇送了元宝两身新夏衣,又不缺衣裳穿,还非得做新的,好像裁新衣不花钱似的。

    元宝不觉烦,他跟他娘到县城集市挑的料子,母子俩还在县城喝了豆腐脑,吃了炸油饼才回的家。等新衣做好,元宝就穿着新衣,坐着马车,跟他爹一起往他岳家去了。

    王家也准备着女婿上门儿,经过前番相见,王太太已将元宝当做了半个儿。何况王家还有件喜事,王太太自生长女王臻后,十年都未见有孕,平时也没少延医问药,庙里烧香。王老太太还动过给儿子娶小老婆的心,还是王经理看的透,说,“该我命里有的,自然有。若是没这福分,就是再娶十房八房也没有。”

    结果也玄,刚把闺女的亲事定下来,两个月后,王太太就觉着身子不舒服,请大夫过来一诊,诊出身孕。

    直把王家喜的不行。

    都说这是喜上添喜。

    王家就觉着,元宝这孩子挺吉利,这就叫有福。

    王太太想到以前听丈夫说过,亲家公与亲家母也是成亲十几年无子,后来梦到天上一个金元宝掉怀里,就有了元宝。要不怎么取名叫元宝呢。

    王太太想,这孩子果然是带着福气的。

    觉着元宝命好,能给周边人带来福运。

    这次见面当然愉悦,因为王氏没来,林百亩有王经理招待,王太太提早给元宝预备了西瓜酪、酸梅汤,特意从东安市场买回来的奶油冰淇淋。

    “这东西有点凉,我们上年纪的不敢多吃,孩子们都喜欢。但也不要贪多,解解暑就罢了。”王氏让丫环端上来,随元宝挑,喜欢吃哪个就吃哪个。

    元宝挑了冰淇淋,这西洋吃食他听林行说起过,林行那叫怎么说的,冰冰凉凉有点甜。

    这叫冰冰凉凉有点甜吗?入口像牛乳一般一般好不好!而且,这也不是单纯有点甜,里面还带着果香好不好!

    冰淇淋几乎立刻成为元宝心目中最好吃的零食!

    元宝把一小碗都吃光了,要不是才第二遭来岳家,他能再吃一碗。

    除了平生第一次吃到的冰淇淋,让元宝更加惊喜的是,中午吃饭岳母叫他到里间儿跟老太太一起用,他还见到了未婚妻王臻。

    王老太太说,“亲事已经定下了,现在社会跟以前不一样,女子也不必扭扭捏捏总在深闺。”跟元宝说,“这是阿臻。”又跟孙女说,“这就是元宝。”

    王臻一听到元宝的名儿就想笑,她其实很想问问元宝,怎么他家没给取名儿叫金子,而是叫元宝?

    不过,俩人头一回正式见面,彼此都带了些小客气小羞涩。

    当然,这也缘于俩人正经望向彼此时,心有灵犀的感触:还真不丑。

    王臻是那种白白净净细细瘦瘦的姑娘,眉宇间的确更肖似父亲,虽然是单眼皮,眼睛也不是很大,鼻梁不高不矮,瓜子脸,红嘴唇,五官单拎出来不算一等一的出众,但搭在一起就有种纤细轻袅的气质。

    元宝则是那种公认的俊美,他眼睫毛比王臻还长还密,双眸天生含笑,眼尾上挑,正经桃花眼。

    元宝还没到恋爱的年纪,他就觉着王臻相貌不错,可以在一起玩儿。他就问了,“妹妹平时都做什么?”

    “上学。”

    “上什么学校?几年级了?”

    “女子学校。”

    “嗯,我听常先生说过,城里学校是分男女的。女子学校什么样,老师也都是女孩子吗?这跟男校有什么区别啊?”

    “课程不太一样。”

    “你们都学什么?”

    人家俩人就这么自然的交谈起来。到中午吃饭时竟然就聊的挺熟了,元宝还注意到王臻喜欢吃肉,红烧肉就吃了两块,没肉的素菜基本不动。元宝想,以后必得想法子多赚些钱,不然媳妇这么爱吃肉,倘是没钱,岂不是连媳妇都养不起了。

    不得不说,元宝也是个思虑长远的人哪。

    元宝突然有了努力的动力,待下午告辞时,王臻还送了他一条五色缕。这也是时下风俗,端午要戴的。

    王臻说,“这个是我编的,你拿去戴吧。”

    元宝收了王臻的礼物,说,“咱们离得远,来往不便。等我回去给你写信,托人捎来。”

    王臻笑,“好啊。”

    王家人目瞪口呆,元宝以后会不会有出息看不出来,但这跟女孩子来往,你这也忒正大光明了吧。

    虽然咱两家已经正式定下亲事,可我们怎么觉着这么奇异呢?

    但这事吧,王家人冷静一想,倒也不错,眼下两个孩子都小。如今农村风俗生态尚且稳定,城里不一样,城里那些个新式人,很不将婚姻约束当回事,一些个忘恩负义的男人女人更多了是。

    王家既然相中元宝,想着让俩孩子提前交往这主意倒也不错,可以提前熟悉,有了默契,以后过日子也和睦。

    故而,王家虽有些吃惊,但也没反对。

    元宝有着天生的与人交往的本领,他在给林申的信里也说到自己定亲的事:

    端午去岳家走动,总算见到王家姑娘,心头大石落地,阿弥陀佛。

    我认为臻臻不错,说话清脆有趣。观臻臻对我之意,应亦是满意的。

    元宝吹吹信纸上的钢笔墨迹,手心还有些疼,因为他没认真写大字,让严厉的顾先生敲了好几戒尺。哎,如今都是用钢笔的年代了,顾先生还要求他们描红练大字,完全没必要好不好?!他钢笔字明明写的很不错!

    元宝眼珠一转,将顾先生的古板当成人生困惑写给申大哥知道。等大嫂子给申大哥寄信时,他的信并也会一并寄去。

    算是间接告顾先生一状,元宝很记仇的拨拉着自己的小算盘。

    林申的回信里会有单独的一封给元宝,信里会回答元宝的困惑。先是恭喜元宝订婚,虽然在林申看来,元宝的亲事定的很早。不过,他的亲事也是很早定下,如今是新旧交接的时代,故而元宝定亲的事也就不足为奇。

    林申也很肯定了元宝与王臻通信的办法,既然彼此满意,通信可以加强对彼此的了解。林申鼓励元宝好好与王姑娘相处。

    至于元宝说的练毛笔字还有无用处,林申在信里写道:人只要衣可避寒,食可裹腹,便可活下去。为何还要追求华食美服呢?

    人是具有审美的生物,衣食的审美,道德的审美,以及艺术的审美。

    元宝天生便具有对衣食的审美,林申鼓励他去学习一些艺术美学,包括书法、绘画、历史、音乐,这能让人的眼睛与心灵更加丰富。

    毛笔出现的时候,在竹简上书写的刻刀退出历史的舞台。纸张出现的时候,用于承载记录之职的竹简从生活中消失。钢笔出现的时侯,便注定毛笔会成为历史。

    一切都会过去,但只要华夏尚存,华夏美学便不会消失。

    我们至今在欣赏千年前古人留下的书法名作、思想见闻、历史成就,我们由前人之美,而深爱这个民族。

    林申的话对现在的元宝有些过于深刻,不过申大哥的意思他明白,就是让他老实听顾先生的话。

    哎,告状没成功,元宝有些遗憾的想。

    不过,申大哥夸我天生具有对衣食的审美,元宝喜滋滋的想,申大哥还是很有眼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