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灯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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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碧云

    (扫描校对:y。yan)

    附录原书推荐意见:

    又是黄碧云!当我们读过她的小说后,会记得她说过:“我憎恨生命的重复。”

    双世女子维诺烈嘉写三个越南女子“惊怯如花的”、“革命敬礼的”、“潇洒随意的”不同的时代在她们身上烙了印,她们重叠起来,就是变动不安的历史。她们宛然是历史的“介乎盛放与萎谢之间的细细的皱纹”

    怀乡——一个跳舞女子的尤滋里斯写母女之间难以相容而又难以割舍的关系,活泼放恣与垂死的绝望交缠,而结果,人们总是以相容和割舍这样的方式活在世上。

    红灯记写妓女,毫无指望的肮脏日子“把握不定如人生”一个女人在无人可以打救的境况下,竟觉“我的生命,不见得不快乐,只是摇晃如在暴风雨之中”因此所谓生命形式也就是对环境的适应而已。

    而黄碧云,仍旧以她惊人的意象、奇异而无可替代的情景吸引我们。垂死的气息以委婉的文字娓娓道来,一个人可以复难如此,难怪她憎恨生命的重复。

    可是生命总是以某种方式重复着,谁也改变不了。

    ——颜钝钩(香港天地图书公司编辑主任)

    时常站在一个长长的幽暗走廊,时常默默立在草绿的狭道,时常静静地脱着虚应故事的衣服:桃红丝旗袍,雪白镶珠绢长礼服,或索性一件民初黄绿肚兜。时常看着走廊尽头的一盏绿色灯泡,有客人来的时候,摇晃着,把握不定如人生,叶欢喜欢的生活只在一条草绿的走廊,走廊尽处晃动的绿灯,和一个一个的男子之间。在一个男子与另一个男子之间,有微腥的空档,她也得去清洗拭干,任由腥臭的精液缓缓流下,天天都像经期到。她会泡一杯冻顶的淡绿乌龙茶,推开暗绿的窗,幻想外面有光采的森林:topless,sexycirl的霓虹灯,长着红的紫色花。有时她心情好了,会对一个走过的小伙子搭讪:“我叫叶欢。”她涂了墨绿的唇膏,裂嘴而笑。

    把握不定如人生,她生命的一盏绿灯,是手术室的灯。原来是一个堕胎手术,却成了接生。她张眼便见到了五盏光亮的手术灯,护士医生都穿了绿色的刽子手衣服,我生命的一盏绿灯,就此开始。

    其实又不见得痛苦难当,只是早生,或许根本不应该生下来,成天在婴儿箱里照着,全身皮肤发绿。

    她的母亲叶容,抱着她如抱着一生不可弥补的错误。她时常饥饿,张嘴大哭,哭得脸儿发绿。母亲给她喝已经发酸的牛奶,勉强叫酸乳酷。她吃着,下了绿色的痢。还没有学会说话的时候,已经不见了母亲,叶欢第一个学会的字是“绿”

    然后跟一个又一个的男人长大。也不大知道他们是谁,叫叔叔吧,关叔叔,山东叔叔,神经叔叔。一天鹅头叔叔冲入她的房间,她在玩芭比娃娃,正用一支仿七六二口径手枪杀她,在娃娃脸上挤满了绿的日本芥酱,血是绿的,叶欢又在剪掉灰毛虫的头,聚着它们的绿血。鹅头叔叔抱着她,满口腥臭的道:“我对不起叶容。”叶欢抬起头来,问:“叶容是谁?”鹅头叔叔的头颅已经开花,她伸手去探他温热的脑浆,几个拿枪的男子看到她,说:“多美呀。”顺手便抱走了她。

    这几个是大个叔叔,向叔叔,飞机叔叔。

    后来又搬到一间粉绿的房子,车房里有三架粉绿的宾治、宝马、积架,仆人穿着萤光绿的制服,午夜在花园里剪香槟橙色的玫瑰。叶欢天生一头微卷的红发,午夜两时她在花园里跳绳,数abcd。向叔叔不常回来,但见她总为她买了大只大只的雪熊、雪豹、雪狮子、毛玩具,抱她在膝上,玩弄她刚萌芽的rx房。叶欢咬着唇,忍受着初生的、巨大至极无法装载的情欲的煎熬。

    那时候的警察还穿着绿色的制服,带走了向叔叔。她站在窗前看他离去,他的身体强壮优美,牙齿整齐光亮,他上车前还回身看她。她抱着他送的雪熊,哭了,她想她爱他,这时她来了经。

    叶欢就一直站了一个晚上,任经血缓缓而流,流到脚跟,便干了。大概从那一个晚上开始吧,月亮惨绿,她的人生把握不定如一盏没有着落的吊灯。她自此没有流眼泪。

    向叔叔被控三项谋杀,两项袭警,七项藏有毒品作买卖用途,判了二十年刑期,自此叶欢便没有再见过他。

    开始接客是自然不过的事情,她情愿她第一个男人是向叔叔,他的抚摸唤起雨后草原的嫩绿香气。如果不是向叔叔,任何其他男人都一样。如今她无法记起任何一个客人的脸孔,身体的厚度或xxxx的长度,她只是微笑着,非常好脾气地等待他们完成,有时也要xx交,她便买了大量的杀菌嗽口水,嗽得她满口刺痛。

    在长长的墨绿色走廊站着,走廊尽头是一盏暗绿的吊灯,没有风的时候,也老在摇晃。哭泣的男子前来,她给他安慰;受侮辱的男子前来,她安静地让他随意发泄;羞怯的男子前来,她抱他入怀,让他啜吸她的乳,安静入睡。偶然有处男,她关了灯,眼里却闪着火绿的光芒,慢慢带领男子进入她体内。没有客人的时候,她挨着窗子唱从对面教堂学会的圣诗:“美哉善哉玛利亚。”我就是抹大利的玛利亚了。叶欢笑说。

    叶欢想,我的生命,不见得不快乐,只是摇晃如在暴风雨之中。

    发现了开始消瘦而且身体有莫名痛楚时,叶欢开始注射吗啡。她开始脱发,脸孔愈来愈绿:一只毛毛虫,溅满了一地绿色的血。她的膝盖愈来愈松软,扶着墙,走廊尽头的绿灯已经遥不可及了。她的客人开始打她,扯她的头发。她也不反抗,只是笑,牙齿却无端脱落了一地,像珍珠水银,他们都说她有爱滋病。她也管不着了,也不再想吃,也不想睡,成天站在长长的走廊,望着那只摇晃的绿灯。

    还是来了一个客人。“我想去看看一只光亮光亮的绿灯,先生,我感到黑暗而且寒冷。我想要那一只绿灯。”她便跌跌撞撞地指着走廊尽处的绿灯。愈来愈光亮了,是天堂之光,她满眼红丝,视线开始模糊,仿佛又有五盏手术灯,穿了绿色刽子手制服的医生护士正要杀她呢。“我要灯。”她说,身上的衣服已被客人扯个净光,蜡绿的身体散发着死亡的干净气息。“太光了,这灯。”她说。男人不由分说,插进她的肛门。她的瞳孔扩大,身体却再平静安详没有,双目的血管涨得暴裂了:“呵,实在不该如此。”男子扯她的发,却一把的扯了下来,她的头淌着血,已经半秃了。她泄出了大便。“死贱货。”男人来了,再打她:“臭婊子。”她想她快要盲了,很光很光,一盏摇晃着的绿灯,她伸手,还没有触着灯泡,灯却已经熄了。

    其实她生命的灯,从没有亮过,一切不过是她摸索中的幻觉,我们叫做“希望”的幻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