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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6:平淡重生的云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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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侯云歌见外面来的男人虽然村民服装,却还带着两个人,就觉得浑身紧张。

    老大娘却是很热情地迎了出去“村长怎么又来了。”

    夏侯云歌赶紧向后退了一步,稍稍避在老大娘身后,心里盘算着,要出了什么事,也能抓个人质做保。

    却没想到是自己小人之心了,村长带人过来只是再叮咛老大娘几句话。

    “别忘了早上通知你们的,现在是国丧,最近三个月都不许喝酒,也不许挂红。过些日子就是新年了,什么窗花对子都不许贴,更不许大酒大肉的吃,否则被发现了可就是重罪。”村长瞥了一眼,屋里的老大爷,大爷赶紧将酒坛子放在身后,笑呵呵地对村长说。

    “是是是,一定记住!一定记住!家里穷的都要揭不开锅了,哪有大酒大肉的。”

    国丧?

    夏侯云歌心口一紧,是君锦云的丧事吧。

    能称得上国丧的,也就那么几个,皇上,摄政王,太后和君锦云。可她的心口还是抽紧的,好像在莫名担心还有旁人似的。

    村长又看向老大娘身后的夏侯云歌,问道“这人是谁?怎么不知道你家里多了一口子人?别忘了上面说了,发现陌生人,可要上报的!是不是陌生人前来投宿的!”

    老大娘赶紧笑着对村长说“啥陌生人呀!这是我远房亲戚的的表侄女,家里发生点纠纷,到我这里住几天,我们认识的!认识的!”

    村长又看了夏侯云歌一眼,见是个孕妇,也不是什么能做出大坏事的人,便又嘱咐老大娘两句“别犯了上头的忌讳,到时候全村遭殃。”

    嘱咐完了,村长这才带人去了下一家,继续督促一遍上头交代。

    夏侯云歌松了一口气,看着老大娘扯着自己的手,坐下来吃饭,想到方才自己动的歪心思,有些不好意思了。

    老大娘还以为夏侯云歌,不好意思喝汤,便催促了“快吃饭吧,都凉了,腻了就不好喝了。”

    老大爷摇摇头,惋惜地将酒坛子放到柜子底下,又盖上了一些旧东西,免得自己嘴馋总是忍不住,不免抱怨一声“这太后也不过四十多岁,就这样没了。说是连贵妃娘娘,也没了。”

    夏侯云歌只觉得心口一颤,脸上的神色越发收敛。太后竟然这么匆忙就去了?魏荆不是说,还能活下来的吗?

    杨慧心也死了?

    怎么宫里会接二连三有人亡故?

    老大娘又唉声叹气一阵“这人呐就是享不起那荣华富贵。这不接二连三的年纪轻轻的都走了!我们老两口子都快七十了,还硬朗着呢。这一大辈子,就是受苦的命了!受苦才长命。”

    “还有旁人么?”夏侯云歌声音很低地问了一声,怎么不见他们提及皇后君锦云?

    “没听这上头说又有什么人,就太后和什么贵妃没了。”老大娘见夏侯云歌还不吃饭,就赶紧再催促“你再不喝,就白瞎我家那下蛋的老母鸡了。”

    夏侯云歌赶紧收拾心情,笑着捧起碗“我一个人喝不了这么多,大爷大娘,你们也一起喝。”

    为什么宫里没有提及皇后?

    难道没有发现君锦云死在荣庆宫吗?

    老大爷嘴馋,就盛了一碗汤喝,被老大娘用筷子打在手上“你个死老头子,别跟孕妇抢!就这一锅汤!”

    老大爷讪讪地收回手,咂巴咂巴嘴里的口水,嘟囔一声“一年也不见荤腥,你个老婆子。”接着又赶紧对夏侯云歌抱歉地笑笑“夫人你快喝快喝,别凉了。”

    夏侯云歌笑着盛了一碗汤给老大爷“我一个人真喝不了这么多的。”

    老大爷乐滋滋地捧着碗喝了,见老大娘的筷子又打来,赶紧捧着汤躲到一边,蹲在地上一小口一小口极为稀罕小心地喝起来。

    “你个死老头子。”老大娘忍不住笑了。

    夏侯云歌也忍不住笑了。

    没想到在这样一户陌生的人家,她就这样轻易地卸下所有的防备和不快乐,也将自己冰冷的面具卸下,终于像个普通女子那样,想笑就笑,露出了自己最真实的一面。

    老大娘这般照顾自己,又帮自己隐瞒了村长,身上也没什么值钱东西好重谢的,就摘下耳朵上的一对珍珠耳坠子,将其中一只的珍珠扣下来。夏侯云歌平时不喜欢奢侈的物件,还好这颗珍珠是一般贵妇人都能拿的出来的东西也不会落了什么麻烦,便塞给在老大娘的手中。

    “无以回报,全当我在这里吃喝的费用。”

    大娘说什么也不肯收,又实在推搡不过夏侯云歌的一再坚持,便勉为其难的收下了,说要将来儿媳妇回来,送给儿媳妇儿,然后媳妇儿留着给将来的孙媳妇。

    夏侯云歌又忍不住笑了,这颗珍珠虽然小却是成色极好的,在一般富人家里也不算什么稀罕玩意,却在这样的普通人家里当成了传家的宝贝。

    心里总有些酸酸的,吃过早饭后就告辞了。

    老大娘舍不得地抓着夏侯云歌的手“你一个孕妇要去哪里?在路上要有什么事,可如何是好?不如就暂时先住下来,家里虽然没有什么好东西招待,但至少也安安稳稳的!万一路上出什么事,伤着孩子可怎么办?”

    夏侯云歌确实也有点舍不得,虽然住了两夜,也不认识老大爷和老大娘,却莫名地多生出一些亲切的情愫来。也在心里深处有了热切的渴望,若可以在这里平平淡淡地安稳一生,也是极好的事。

    可这里离皇城太近了,实在不适合留在这里长住下来。

    虽然不知上头要找什么陌生人,假若上头发下话来是一个怀孕的陌生人女子,那么她就遭殃了。

    最后,夏侯云歌只好谎称说,要去亲戚家,就离这不远,老大娘这才依依不舍地放人,还给她收拾了个小包袱,怕她路上冷,里边多加了一件衣服,又塞了几个野菜烙的粗面饼子。

    “若将来有缘分,我会回来重谢大爷大娘的。”

    老大爷老大娘一直送着夏侯云歌到村口,逢人就说这是远房亲戚的侄女,也掩盖了夏侯云歌陌生人的身份。

    一路再往南走,穿着老大娘儿媳妇的粗布衣,又是普通的面容,走在路上也不用遮遮掩掩,多了一份踏实的普通感。

    可是这一路上,她到底是一个怀孕的妇人,只身上路,多少都会让人侧目看来。而且逃难的人一般都往北走,只因南边要打仗了,她这样冒冒失失的继续往南走,实在招人怀疑。

    想着不如找个小镇子,暂时安定下来,等孩子平安生产之后,再想办法去虞城找小桃。

    或许,根本用不着去虞城了。小桃很可能被轩辕长倾抓入了天牢,就和菩提观的那些道姑在一起,不知会被轩辕长倾如何处置。

    叹息一声,只能对不起小桃了。

    夏侯云歌也不知道宫里的情况,会不会有人追击出来寻她,一切都是未知数,必须加快步伐。

    在途经一个名叫惠安的小镇时候,天色渐渐放黑了。在街上选了一个小客栈,安稳地住了下来。

    次日中午的时候,她上街买了一把很小很细的刀,藏在身上防身。

    街上很少有男丁,即便有也是老弱的年迈者,不禁有些好奇。就多嘴问了卖菜的妇人一句,这才知道,男丁都被抓去当兵打仗了,连年满十岁的孩子也不放过。

    现在正是即将打仗的紧急时刻,北越的兵将大多不会水性,短时间训练又仓猝,不如广招会水的南耀百姓参军打仗。即便轩辕长倾给了参军家属优渥的待遇,十年免赋税,参军归家后再多分三亩田地,更对家属有许多优待,但百姓们依旧是闷闷不乐愁眉难解,谁也不希望打仗,何况冲锋陷阵生死渺茫,谁也不希望和自己的丈夫孩子分开。

    可又有什么办法?

    百姓也只能听从上面的安排,生死都不由自己。

    夏侯云歌在小镇上住了几日,一来二去便和客栈下面街边卖菜的妇人熟悉了。那妇人叫荣华,二十四岁的年纪,容貌端秀长的不错,有个五岁的儿子,名叫辰儿。

    辰儿长得胖嘟嘟圆滚滚的,极为可爱。那孩子很孝顺,日日天没亮就帮着母亲从村里提菜上镇里来卖。见母亲腰酸难以直起身子,就用他胖胖的小拳头帮母亲捶背。

    夏侯云歌很喜欢辰儿,经常买了隔壁街口上的包子给辰儿吃。辰儿从来不白白要夏侯云歌给的吃食,会用他卖的大白菜来换。夏侯云歌住在客栈,也不做饭,要了这白菜也没用,但又怕辰儿难过,只好拿回客栈给了厨房送去。

    辰儿也很喜欢夏侯云歌,每次来卖菜了,都要探头探脑地向客栈方向张望一阵子,就盼着夏侯云歌能快些下楼来找他玩。荣华怕辰儿调皮碰到夏侯云歌的肚子,经常一手拽着辰儿,就生怕辰儿扑到夏侯云歌身上去。

    “这孩子有这毛病,喜欢谁,就喜欢往身上爬。不拽着点,就要长翅膀扑云歌妹子身上去了。”荣华笑着打了下辰儿的小胖手,辰儿这才收回拽着夏侯云歌袖子的小手。

    夏侯云歌忍俊不禁“小孩子又没多大力气,我没那么矜贵的。”

    夏侯云歌小心抚摸辰儿黑亮的头发,他瞪着一双黑漆漆的大眼睛,骨溜溜地望着她,看得她心里暖暖的。

    “我也是真心喜欢辰儿的。最近天气凉,看小手冻的这样冷。”夏侯云歌心疼地握住辰儿冰冷的小手“荣华姐出来卖菜,怎不将辰儿放在家里?也少让孩子跟着遭罪。我经常看辰儿困的在你身边打瞌睡,小孩子睡不够,会影响长身体。”夏侯云歌发现现在的自己,话也多了心肠也异常的柔软,离开那个金色的牢笼,当真就好像脱胎换骨,重生的一个人。

    自此,她不再是现代的冷血杀手夏侯云歌,也不再是越国的摄政王妃夏侯云歌,她现在只是一个普通妇人——云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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