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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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葛头领,时候不早了,车队该行进了。”一名面白无须的男子走了过来,两眼不住地往陶于薇飘。

    “我知道了。”葛瞻一颔首,表示明白他未竟之意。“公主,日头不等人,请你配合。”

    “我不去落叶城。”她很骄傲的一扬首。

    “那你想去哪里?”一看她有点小顽皮的神采,悄然而生的笑意在心口溢开,适才的胸滞一扫而空。

    “天马码头。”

    “天马码头?”隐约的,他有不太妙的预感。

    “没错,本公主就是要去天马码头,你只能顺从,不能反对。”还没成亲,她已先摆起王妃的架子。

    “你要去做什么?”难道她想走水路,迫不及待想到水月族?葛瞻的心情又不快了,浑身森冷。

    所有人都感觉到他身上散发的冷冽寒意,唯有大事精明如鬼、小事迷糊似猪的陶于薇不受影响,她笑颜如花的比向前方,双臂一张划了个大圆,然后很好心的说:“到了就知道。”

    瞧她神秘兮兮地,那副得意样真是欠打,不过人美的好处就是不论做什么都美得像幅画,她低眉浅笑,模样娇媚,黑玉美眸一睐,葛瞻带来的人之中有一半酥了骨。

    天马码头距他们所处的位置约一日一夜路程,离落叶城不远,赶个半日马车就到了,其实也不算绕远路,比较像东家、西家、南家排成一直线,东家离西家近,东家先绕过西家到南家捉了把蘑菇,再回西家拎只老母鸡,就地熬煮“小鸡炖蘑菇汤”

    一行人三公主最大,加上为首的葛瞻没意见,为了迁就她“不可告人”的小秘密,整队到了三叉路口时朝左走,向着天马码头而行,浩大的马蹄声踏出飞扬的尘土。

    想当然耳,他们错过宿头,夜宿在一处视野辽阔的小林子,林子不大,除了田鼠和野兔外,没什么大型的野兽,就算想藏个人也藏不住,一目了然。

    一群训练有素的男人像军队士兵埋锅造灶,进退有度,不疾不徐,井然有序的分工合作,很快的升起炊烟,锅里飘起饭菜香,陶于薇几人先行用膳。

    陶于薇好生的被伺候着,有饭吃哪管哪里有不对劲,在金子、银子的服侍下埋头苦吃,只是觉得上千人吃饭未免太安静,简直静得离谱,她略微瞟了众人几眼不作声。

    不过心细的孔方却是看出耐人寻味的异样,若说这些人是水月族族人他是有几分不信,太自律守礼了,可是又丝毫看不出恶意,对方确实有心护送他们到水月族完成婚礼,他也就装傻一回,静观其变。

    “不许偏食。”

    刚挑掉的菜肴又回到碗里,瞪着油花花的肥肉,陶于薇恨起多事的男人“葛大哥,我胃不好,吃不得油腻。”她刻意撒娇道。

    那一声软绵绵的“葛大哥”葛瞻彷佛又回到了旧时光,差点心一软退让。“吃,你太瘦了。”

    “可我也不是猪,用不着喂我喝油。”她又把肥猪肉挑开,嫌恶得很,看也不看一眼。

    “多吃肉壮身子,你还想长高不是吗?”他用她最在意的事刺激她,激励她多进食、养气补神。

    即使是在“行军中”葛瞻特意为她安排的伙食并不差,鲜鱼、肉食、鸡汤,以新鲜美味为主,配上几道凉菜和炒叶蔬,吃来不生腻又健胃,气血红润。

    经历过她惨死土匪刀下,他重生后这一回特别小心翼翼,草木皆兵,前一世来不及对她好,这次要补齐,他知道不只是愧疚,还有浓浓的歉意,他欠她的太多太多了,多到他不晓得还不还得了。

    他的很多行径在手下看来都相当不可思议,但他已不想再多做顾虑,再不做就真的要彻底失去了,他只盼着自己能护住她,给她不一样的人生。

    “我吃很多了还是不长个头,你以为嘲笑我会激发我的斗志吗?”她是二十岁,不是十岁,过了好骗的年纪。

    看着丢到碗中的肥肉,葛瞻做了件令人吓掉魂儿的事,他用自个儿的筷子将瘦肉和肥肉的部分分开,神色自若地吃掉肥的那一块,把瘦肉留给她,还好声好气的轻哄“可以了吧?”

    陶于薇看了一眼,心里有些不自在。“你是撞到头了,还是被驴子踢过?平白对我好让我很惊吓。”

    “惊吓?”对于她的用语,他仅回以狐疑眼神。

    她重重一点头表示非常惊吓“对了,你们水月族的护卫太多了,能不能撤掉一些,留个百来名就好。”前呼后拥的出行太招摇,看了很烦。

    “不行。”一下子少了近九百名护卫,她安危堪虑。

    “咱们商量一下嘛!也不是要他们全部消失,先拨个五百名到隔日要投宿的地方勘察,把一切安排得舒适我们再入住,好过一大群人一拥而进,造成百姓的不便。”

    他们的人数真的太多了,一般的客栈住不下这么多人,换成驿站也不一定容纳得了,反而还要动手整理,一忙又忙到半夜,睡不到两、三个时辰又得赶早起身。

    “我考虑考虑。”她的提议不是不可行,先一步做好万全准备,将可疑人物排除掉,以护周全。

    “也不要太显眼,几个人单独走不会引人注目,我们又不是去打仗,跟着百千个壮汉干什么,反而让人眼热盯上了,当我们是肥羊宰。”他们的目标太显著了。

    陶于薇单纯地想摆脱身后一票的粽子,没想到误打误撞说出重点,土匪专门打劫富人,葛瞻重生前,陶于薇便是因为惹眼的嫁妆引来道上多方人马的关注,被其中一支悍匪劫杀在途中,同行的送嫁行列无一生还。

    若是这一次不炫富呢?是不是能逃过一劫。

    葛瞻因她的话细细琢磨,他努力地想起她在前一世是遭到哪一路土匪杀害,为防患未然,他将那贼窝先剿了。

    “这、这是什么——”

    看到一箱箱从足以载满百八十人商船上搬下来的大小箱笼,大家完全傻眼地说不出话,一双双铜铃似的眼睛瞠得又大又圆,只差没掉一地的黑珠子。

    太惊悚,太惊悚了,简直是刨人心窝的悚然。

    有没有似曾相识的感觉,那大箱笼、小箱笼,那些皇家才能用的龙凤吉祥花纹,连系紧箱笼的锦绳都有内务府捺上的章印,藏青带红、喜气撩人。

    在场的人有一半都清楚得很,几天以前他们才手把手的把这些贵气十足的箱笼搬上三公主自家的船队,华贵得叫人闪花眼的箱笼装得可全是价值连城的极品,件件非比寻常。

    光是砸了一件他们就赔不起,卖身当奴工人家也不要,极精美的物件非银两可估算,只做极少量,通常是单独一件铸造,或是一对,没有第三件了,其价值在于罕见。可是它们为什么会出现在天马码头,而且有四、五艘商船那么多,其数量也非常惊人。

    “城主,那些是旭川国三公主的嫁妆。”其中的一部分,但也够诱惑人心了,寻常百姓一辈子也赚不到的财富。

    开口说话的人叫陆信庭,年约三十,是天耀城的军师及幕僚之首,他对旭川国三公主到底有多富有非常感兴趣。

    以她的才智谋略实在很难理解城主的做法,在昌平帝主动提出联姻一事时,城主就该爽快的应允,娶个会赚钱的妻子好过于败家的婆娘,三公主的身家绝对比他们所知的还要多上数倍,甚至是数十倍,用来建国、招兵买马都成,他们要拿下南越国皇帝葛鞅轻而易举。

    至于长公主身后的赵家军虽然骁勇善战,年轻一辈在战场上的表现也毫不逊色,有将门之风,可是非我族类,其心必异,难保赵家军出兵相助时顺手灭了南越。

    身为前南越大皇子的城主只是想拿回原有的地位,洗刷叛党的罪名,另建新城也是迫于无奈,曾是三皇子的葛鞅夺位的行径太过卑劣,弒父逐兄才得到今日万万人之上的尊荣。

    “叫我头领,不要再错了。”他们的身分还不能暴露,尤其他是天耀城银月城主这件事,咬死都要守密。

    因为退了旭川国三公主这门亲事,却又马上向昌平帝求娶长公主为妻,这让丢了面子的三公主甚为不快,虽然她表面看起来不在意,但丢了明珠捡石砾,叫人如何不痛恨。

    其实以陶于薇财女的行事作风,其实她更恨银月城主和她抢生意,乱世间什么最好赚——战马、武器、粮食。

    偏偏她只有粮食掌控在手中,而天耀城不缺粮,至于马匹和刀剑她根本沾不到边,被人完全垄断了,她有市无行,买不到她想要的壮马和铁器,没买就没卖,亏大了。一向撞大运的她就栽在这两样上头,叫她能不忿然吗?

    而总是抢先一步的银月便是她心头大敌,他让她少赚了不少银子,她痛心地一看到满月就要诅咒。

    即使葛瞻以银月城主名义送上黄金打造的狐狸面具及金雕头面,她还是不满意地索要对她而言过大的鹰形面具。

    其实她不是要戴,而是对黄金制品着迷,太过中意而非要不可,既然被她看中了,不肯识相点双手奉上,那就是她的敌人,新仇旧恨一并算上,她不怕仇人多,就怕人家没本事跟她结仇。

    摘下面具,以真实面目与陶于薇相处的葛瞻心有惶意,以他重生前对她心性的了解,她这辈子只有两件事不能谅解,一是背叛,二是欺骗,而他犯了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