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菊

作者:爱的反方向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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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天给了我一个不该得到的你,在我想拥有之后,却又狠心地把你掳走了。我站在云端,一遍一遍地问着自己,为什么掉下的泪总是热的。上天告诉我是因为离别。我笑了笑,停止了哭泣。因为在那一刻,我看到了你,这时我知道了,因为我爱你。

    (一)

    深秋,撩开了微凉的醉意,风吹过,凋谢了脚下一地的花痕,悲凉而怜悯。清晨淡淡的薄雾,弥漫在安安静静的尽头,把诱人的露珠,染成了透明的深黄色,一滴一滴,滚动在被岁月踏过的枯叶上。夜的序章,遮蔽了黎明慌乱的开场,安静的绽放。纯白的霜上,印下了白色看不见的忧伤,沉默的收场。我低下头,写下了秋的沧桑。

    这样的季节,这样的我,总是喜欢一个人在这样的画面里穿梭,尽管它看上去很荒凉,我还是会一步一步,走着这永远都没有尽头的节奏。感受自然,感受无言,感受寂寞。我喜欢秋天,一如我喜欢孤独,一个人的孤独。就这样的走在这个城市,不回头的,一直走下去,一如我的从前,走过去的,就永远的走过去了;错了的,就永远的错了。因为我知道,回去,结局始终无法改变。

    大一的生活很轻松,没有一点规律,对于我这样一个在笼子里困久了的鸟儿,就象重新获得了天空,重新获得了自由,不管外面有没有食物,有没有家,我都会一如既往的前进。我向往自由,向往天空,向往无拘无束,我两手空空,没有必备的旅行包,也没有mp3随身听,跟随我的只有脚步,影子,天空。流浪,流浪。

    来到这个城市,一切都是陌生的。街道,面孔,天空,每天见到的,都是如此。相对而言,我更喜欢那一尘不染的天空。抬头,偶尔也会有鸟儿留下的痕迹,我想也许它和我一样,只是这个城市的流浪者。这座城市离我的家乡很远,很远很远,远得我都不知道要用多少个脚印才能走过来,离开了那个熟悉的、伤感的故土,来到了这个陌生的、美丽的城市,只是为了流浪。北京,我穿梭过这里的一条街又一条街,我不知道这样是为了什么,我所看到的只有前方的路,遥远而陌生的。或许有一天我会停下脚步,但是我也不知道是为了什么。

    (二)

    外面雨越下越大,和朋友吃完饭已是九点多了,透过窗帘,霓虹灯照出的雨夜很美丽,这是一种感性的美,美丽的遥不可及。朋友要我和他们一起回学校,快回去吧,明天还要上课。浩说。我笑着摇了摇头,撑起伞独自走进了雨幕中。街道上行人匆匆,汽车一辆又一辆穿过,溅起透明的流光,再落下。我喜欢这里的夜色,如画;一如我喜欢雨,如歌。我一直跟着这如泣的节奏走,雨水打湿了脚上的鞋,浸透了我的皮肤。行人渐渐稀少,我也不知道走了多远。走着走着,我看到正前方有一个女孩子也正慢慢走着,而且没有撑伞,看起来应该比我有兴致,我快步走了过去。走到跟前,才看清,女孩拿着一个大大的背包,看起来分量很重,女孩衣服被雨水浇的很彻底。我看了她一眼,她也看到了我,停了下来。我看到她胸前别着一枚校徽,我认得,那是我们学校的,只是我没带。我帮你吧。我告诉她。她又看了我一眼,没等她答应,我就街过背包,把伞放到我们中间,很仗义的样子。谢谢。她对我说。怎么这么晚了还一个人走在这里?我问她。她没有说话,我转过头,看到她眼睛红红的。恩,我回家,可是雨下大了,没有车,我只好步行了。她注意到我在看她,脸微微红了一下。为了避免遭到怀疑,我告诉她我们是一个学校的,然后做了一下自我介绍,开始她还不相信,也难怪,我可能长得太帅了吧?最后我把我的学生证又给了她看,她才收起戒心。你怎么会在这里?她开始问我。随便走走。我笑着回答。我刚说完就觉得后悔了,她会不会以为我在偷偷的故意跟踪她,完了。我们学的是同一个专业,我也是学计算机的,我念大二,叫馨儿。她说。还好,她没有想歪,我松了一口气。很有诗意的名字。我故作深沉地说。说完,我又偷偷看了她一眼,看她有什么反应,她勾起嘴角,一个羞涩的微笑便出现在了脸上,我当时就看傻了,她脸上有一个浅浅的酒窝,这是我所始料不及的,简直太完美了。我看见她低着头,我赶紧扭过了头,极力掩饰着我暗自的高兴。我很绅士地脱了外衣,递给了她,她没有拒绝。之后便是一阵沉默,我也没有再说什么话。很快,她告诉我说到了。我把她送到门外,我还再想往里面送,她说,谢谢你了,明天再见。我“哦”了一声,把背包递给她,接过衣服,就要往回走。明天再见啊。她又说了一句。我回头笑了笑,撑伞往雨中走去。衣服上,一股淡淡的清香弥漫起来,很轻很轻。回头,见她还站在那里,我想这时肯定是我英俊的外表发挥了作用,我冲她很潇洒地挥了挥手,头也不回地走了。因为我在电视里面看到的英雄都是如此的豪爽,但是没有走多远,我就趴在了水里,脚滑了,所谓一失足成千古恨,莫过如此也。我回头,幸好她已经走了,我暗自庆幸。我长长地舒了一口气,抬头,透过雨伞,我看到了夜空,很美。馨儿。我轻轻地说了了声。

    下午,我和浩去图书馆,在进门时见馨儿在远处向我挥手,我一溜烟跑了过去,速度快得连我自己都觉得吃惊。借书吗?馨儿问我。是啊。我这时才看到她身边还站着一个男孩,高高的个子。子言。我回头,见浩在向这个男孩打招呼。这么巧,都来借书吗?男孩的嘴角划过一丝微笑。是啊,需要查一些资料。浩说。这时馨儿拉着男孩的手为我们做了一下介绍。速度不慢嘛。男孩说着向我伸出了手。那是。我做出个潇洒的动作然后很使劲地跟他握了握手。然后我们随便聊了几句就走了。路上我问浩,你认识那个男孩?我们一起念过高中,怎么了,浩说,你和那个女孩认识?我没有回答又问,那个女孩是他女朋友?她刚才不是向你介绍过了吗?浩说,昨晚她和子言闹了,负气回家了,今天又好了。我“哦”了一声,低下头去走路。我这才想起她昨晚眼睛怎么红红的,突然间我感觉心里像塞满了一样难受,忧伤一页页的写在空中,像上初中时看化学老师做化学反应那样一样的难以理解。我抬头看了看天空,天空明媚的还是那样的一尘不染,那里或许有一只漂泊的鸟儿刚刚飞过,空气中还留有一抹流离的痕迹。

    (三)

    又是一个星期天,我还是一如从前的流浪,流浪。这样只是为了不让自己停下脚步,就这样我穿梭过一条街又一条街,陌生而熟悉。hi,东东。我抬头,看见馨儿在阳台上大声的叫着我。我停住脚步,才发现这里是馨儿的家。馨儿跑下楼,让我去她家里玩,我装作应酬,一副正人君子样脸严肃得比她走得还快,我暗自得意,我本来是无意随着脚步走的,没想到竟然走到了馨儿的家,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缘分?二楼,很快就上来了。她家里很宽敞,收拾得也很干净,墙壁上贴着一张大大的周杰伦海报,很显眼。窗台上放着几盆不知名的花,开得很大很漂亮,金黄色的花簇波澜起伏,微卷的花蕊散发出一阵阵幽香,我想这是不是馨儿知道今天我会来而特意为我准备的呢。馨儿打断我的思路告诉我说,这是菊花,很忧郁的一种花。哦,那它怎么在这个季节还在开花?我问她。她是在深秋开花,一直可以持续到寒冬。馨儿说。你喜欢菊花吗?我看着她的眼睛,突然间我感觉馨儿此刻很美丽,不是在此之前我想象中的那种,而是像眼前的菊花一样的美丽、忧郁,是一种不可触摸的宁静。恩。馨儿用力地点点头,你喜欢吗?她问我。我本来想说此刻我都喜欢得掉渣了,但是由于形象的问题,我还是摆出了一个很深沉的样子,毕竟是刚认识的嘛。老师教过我在与人交谈时一定要有很稳重的表情,这样才能让别人感觉到你有成熟感,才会慢慢的依靠你,注意,一定要掌握好眼神的表达,当老师又狠狠地重复这个问题时,我记得老师在说这句话的时候是看着我的,也难怪,那时我老师长得太漂亮了,我想那时我的眼神肯定表达得非常到位。于是我用很凄迷的眼神看着菊花,很伤感地说,我也喜欢,不知怎么我总是感觉它很孤独。我看到馨儿的脸上弥漫出一阵阵忧伤,好长一会儿,馨儿脸上又露出了很纯洁的笑容,这时我就知道是我的表情起了作用,此刻的我才深深地感觉到学习还是很有用处的。你为什么总是一个人在街上走?馨儿笑着问我。这是个我自己也不能回答的问题,也是我一直思考却始终没有答案的问题。我看了很长一会儿菊花然后告诉她,流浪,追逐,远方,云彩曾经告诉过我,每一片天空下面都会有一个孤独的流浪者,而且会一直流浪到死,你相信吗?阳光透过窗台一片片洒下来,斑驳的碎片落成一个个美丽的剪影,显得决绝而不乏质感。恩,我怎么听不懂?馨儿闪着她那双明亮的大眼睛不解地看着我。我没有再说什么话,就这样看着她那双清澈如水的眼睛,静静的,美丽如秋。下次让我和你一起去吧。馨儿调皮地说。好啊,只要到时不要跟着我走丢了,我就放心了。我笑着说。这时,我看太阳已经跑到了正南方,我就故意装出一副拉不住的恣肆大声说,我该走了。于是我头一甩,迈着大步往门外走去,节奏慢得我自己就可以数出走一步要几分钟。果然不出我所料,刚走到第二步,馨儿就拉住了我,这都是我意料之中的事,可见我还是很有先见之名的。我在得意之中也没有失去理智,我没有挣扎,我知道我一挣扎,就会有很大可能跟着我落在半空的脚走,于是我就当仁不让地坐了下来,我想真是太及时了。馨儿说,上次你送我回家,我还没有感谢你呢。我嘴角勾出一个很完美的笑,我问怎么就你一个人啊,你爸爸妈妈呢?因为我来到她家还没有见过她老爸老妈,这时我才想起来。我爸和我妈今天上班不回家。馨儿说着进了厨房。我很久才从吃惊中缓过来,她爸和她妈不在家,这可是我始终都没有想到的。我压抑住我心里的兴奋,很冷静地思考着,我这个人的最大好处就是遇惊不乱,这可能与我上课时老师问我问题我从容地站起来说我不会有很大联系,因为我听别人说过凡事都是锻炼出来的。突然我又一惊,电视里面有歹徒劫色时总是先把猎物骗到一个无人的地方做饭时再把迷药倒进饭里让他(她)喝了之后然后行凶,这会不会是一个陷阱?但我转念又一想,馨儿长得好像并不像好色之徒,再说,为了保持我幽雅的风度和我君子的形象即使有刀山火海我也要上和下。我闭上眼睛,我想我就牺牲一回吧,谁让我长得那么帅呢?不一会儿,厨房就飘起了诡异的香味,我坐怀不乱,极力保持着我优雅的形象欣赏着菊花。很快我用眼光的余角鳖见桌子上摆满了菜,我装做没看见,直到馨儿大声的叫我,我想牺牲的时刻到了,勇敢一点吧,英雄。我跨着大步走了过去。馨儿做的饭很好吃,当我吃第一口的时候我就已经隐约看到馨儿在我晕倒之后蹂躏我的画面。我想既然如此,我也就不必顾及什么了,我大口大口地吃起来,因为在我心中大侠往往都是有这样的豪爽气概的,况且这饭也是不要钱的。我脸绷得紧紧的,俨然一副威武不能屈的模样,很快摆在桌上的一桌菜有半桌已经被我扫荡而空了,我面带着微笑伸长了胳膊去夹放在馨儿面前几乎都没有动的菜,馨儿很害羞,低着头慢慢吃饭但又似乎在思考着什么。这在表面上看上去是淑女形象,但这是我,我与别人是不同的,有太大的不同,精确地概括一句话就是我太聪明了。据我推测作案人员在行凶作案之前都是半低着头,以掩盖他(她)的动机以免被人看出破绽,可是他(她)选择的是我而不是别人,这就不能以一般的小计俩所能迷惑的,我不知不觉地发出了得意的笑声。当然,笑声的大小还是由我控制的,现在显然还不合时宜,笑声不能太过夸张,不然的话敌人一旦发现就会提前动手,束战束决的。我早说过的,我是有先见之名的,什么陷阱招数我都会一眼察觉。突然之间,我感觉房间的诡异气氛骤然升了起来,我知道阴谋已经开始,奇怪,我怎么还没有晕倒?我有些奇怪,哦,很快我知道了答案。这可能跟我上午喝了大量的可口可乐有关,据江湖流传,喝有三瓶以上的可口可乐能起到强功抗毒的作用,再加上我深厚的内力和英俊的外表怎么会轻易地被迷倒呢。嘿嘿。突然,一阵阵冷气扑面而来,我看时机已到,不必再隐藏了,我用幻影移形手法用筷子以零点零一秒的速度夹住了馨儿手中的筷子。馨儿一怔,才发现我已经吃完了饭,就赶快站起身说,呵呵,你一个大男孩子家收拾什么碗筷,怎么样,饭吃得合不合胃口?我这时才真切地感觉到原来那一阵阵冷气是从窗台刮来的,窗户开着,外面阳光明媚,微凉的秋风带着悲凉轻轻地划过,温暖如春。我以无比敏捷的机智很快恢复了我从容镇定的潇洒。我淡淡一笑,很好,非常有品位,从你身上我能看到我的影子。馨儿低头浅浅一笑,这次我没有看到阴谋,而是看到了无与伦比的美丽,印在了我的心上。我这时才知道,兵书看多了,在看法上很容易产生误差。我看着馨儿一样样的把碗筷收起,然后再端走,不知怎么的,我突然感觉心中暖暖的,这是一种我从未有过的感觉。

    时间在漏下的阳光中一点点流走,过逝如风。我和馨儿在窗台上面对面坐着,四点了。我这时才发现这是我第一次在流浪的行走中停下我不倦的脚步,我不知道这是为什么。我和子言分手了。馨儿面对着我沉默地说。我抬起头看着她,很久很久。我没有说话,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我从来不知道怎样才能安慰别人。馨儿脸红了一下,便低下头去。我看时间不早了,我说我要走了。其实我也不知道我要走去哪里。馨儿说要回学校了,她要我陪她回学校,我没有说什么话就跟她走了。一路上我和馨儿肩并肩走着,我和她聊了很多,关于文学的,关于其它的,很多很多。到这个时候我才知道,馨儿是如此的多愁善感,其实我早就该看出来的。因为书上说过多愁善感的人都有一双多愁善感的眼睛,书上说的永远都是真理。馨儿说她很多时候都会作一些诗,很细很小的那种。我笑着说这我就不会了。馨儿说,为什么。我说不知道,天生的。馨儿问我怎么每天都在走路,是不是每天都有很多的事。我告诉她说我只是这个城市的流浪者,永远都是。为什么?馨儿问我。不知道,世界上本来就没有那么多为什么,只是问的人多了才有的,其实很多事情都没有答案,也是不需要知道答案的。我说。那你会停下来吗?馨儿很认真地说。我也不知道,或许累了就会停下来。我抬起头,看着天空,秋天的天空很高很远,似乎永远都没有尽头似的,不像小时候的那样,一伸手就可以触摸到很软很软的云。我一直把馨儿送到了宿舍楼下,在我回头要走的时候,她突然叫住了我。你有女朋友吗?馨儿问我。没有。我嘴角划出一个淡淡的笑容。馨儿笑了笑,转身上了楼。我一直站在楼下,很久很久,直到昏黄的灯光把我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如同一张薄薄的蜡纸。我始终不知道我这样子流浪到底是为了什么,也不知道自己会不会停下脚步。馨儿,我或许会停下脚步,为你;又或许会流浪到死,为那遥远的远方。

    脸上有温暖的露珠在飘飞,一滴一滴,落如烟花。

    (四)

    就着样我和馨儿整天在一起,有时候她也会跟着我一起流浪,馨儿是个很可爱的女孩,跟她在一起流浪我就不会再感到孤独。有的时候她作诗我就在一旁静静地欣赏,欣赏她美丽的文字,欣赏她思考时托着下巴的表情,欣赏美丽的她,翘起的嘴角,长长的睫毛,明亮忧伤的眼眸,她安静的一切。馨儿喜欢听歌,周杰伦的,她要我唱给她听,我不会。她说为什么不会?我说我没有那个天赋,再说周杰伦并没有要求我一定要学会唱他的歌,不然就开除学籍之类的话。馨儿说那你什么天赋?我说我有走路的天赋。馨儿说也是。然后她就嘟着小嘴说着一些我听不懂的话语。我不说话,因为我从来听不懂她小声嘟囔时说的话。馨儿总是说我太沉默了,我也总是会给她一个淡淡的微笑,仿佛就是我最拿手的,因为这样的表情总是会迷倒很多女生,因为我认为这样的造型很帅,尽管没有任何语言,我还是乐不彼此。然后就像我预想中的那样,馨儿问我下次流浪去哪。我就会对她说不知道。因为我的确不知道下次去哪,就像我从来不知道我以后会不会爱上馨儿。

    岁月如碎去的沙漏一样无声无息,漂泊漂泊漂泊,跟随我的只有天空,脚步,影子,偶尔还有馨儿和她的影子,以及她在我身边时一种复杂的心情。流浪,流浪。

    时光踏着秋的痕迹不断的蹁跹,起舞,寂寥在冰凉的指尖上斑驳弄影,有人的泪水滴下,总是在原地打转。流光狠狠地拉到了十二月,寒霜初覆,雪意绵绵。

    周末,馨儿要我陪她一起回家。她爸爸妈妈去了美国,已经一个多月了,她说自己在家里太无聊了,她说不要我再去流浪了。我当即摆出了一个绅士的恣肆,嘴角一个优美的弧线扬起,我说走。馨儿拉着我一直到了她家,家里的布置还是一样,一如从前,那样的整洁,那样的一尘不染。馨儿刚伸出了手,还没有示意让我坐下,我就一屁股坐在了沙发上,馨儿浅浅一笑,露出了一个醉人的酒窝。我眯着眼看了半天,直到那个酒窝变成一片嫣红,我得意地笑了。我伸出右手一指,馨儿立即会意了,不用我再加以提醒,真是孺女可教也。很快,馨儿从冰箱里拿出了一瓶可乐,而且走到我面前时又帮我打开了。我一惊,我这一惊非同小可,因为我看到了馨儿手里拿着一个明晃晃的东西,据我观察,应该有匕首一般长短,我暗运内力,馨儿会不会趁递给我可乐的时候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撂倒我,我突然猛地斜身站了起来,因为我这个人的最大好处就是会提前动手。然后我准确无误地接住了可乐,很潇洒地说了一声谢谢。因为我在需要动手时前零点零零一秒突然看清楚了,馨儿手里拿了一个遥控板。我还有一个江湖人所没有的特点,那就是眼力极好,而且能在最短的时间内让自己从杀气腾腾迅速转变成从容镇定潇洒英俊的表情,做到这一点不仅要有很高的修为,而且还有非常重要的一点,那就是长得必须帅,这方面我有很大的自信,不然的话,像馨儿这样漂亮的女孩怎么会把我请到她的家里面,还频频对我递暗号。这只能说明一个问题,什么呢?很明显,想到这我偷偷地笑了。我喝着可乐,很快我喝完了,这里面有一个我很显著的特点,速战速决,做事从来不犹豫不决,江湖人称“断魂手”我因此十分得意,于是吃东西也就更快了,更多了,因为这样才能显示出我气势磅礴的英雄气概。馨儿开始放周杰伦的歌曲,一首又一首,用馨儿的话说,也就是每一首总是有着那样优美的旋律,那样优美的调调。馨儿百听不厌,馨儿问我,我说我也是。因为我一听到这样快节奏的歌曲,就会加快我喝可乐的速度,而且越来越快,越来越快,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可我就是喜欢。有一点很明确,因为这样能增加我的内力。过了一会儿,馨儿拉着我去她的房间,我又一惊,我死活不去。因为在此之前,我已经看到进去的结果,我知道她的意图,因为她家里面没有人,而且这个时候的这个时刻对猎物动手最容易得手。但我看着馨儿威胁的表情,我又不得不跟着她进去了。这是我第一次进馨儿的房间,上一次之所以失手是因为没有恰当的时机,这次终于得逞了。馨儿的房间布置得很有诗意,一张小小的床,我想挤上去两个人也蛮可以的,我暗暗地笑。纯白的墙上很有节奏地挂满了字画,书桌上也摆放得整整齐齐,干净得一尘不染。墙角安静地放着一把旧旧的风琴,颇有古人的诗风。窗台上放着的菊花,还是一如从前,美丽而忧郁地绽放着。怎么样?馨儿问我。我以为她想要动手了,首先询问一下我的意见,看我是从还是不从,我想这样的房间可能危机四伏,不能轻举妄动,还是不动的好,我又用余角瞄了一眼那张床,我想大丈夫当断则断,我毫不犹豫地说了一声好。馨儿嘟起小嘴,很委屈地说,我收拾了很久,你就这样短短的一句话。我这时才明白馨儿指的是什么,我非常懊恼,自己竟然这样的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我心想可惜了我读了这么多年的书。我立即摆出了一个清高之人的恣肆很深沉地说,恩,很漂亮,很富有诗意,就像你的人一样,我喜欢。馨儿害羞地低下了头,但我还是看到了她脸上弥漫出的淡淡的笑容。看,这是我最喜欢的一首词。馨儿指着墙上的一幅字:晓月坠,宿云微,无语枕频敲。梦回芳草思依依,天远雁声稀。啼莺散,余花乱,寂寞画堂深院。片红休扫尽从伊,留待舞人归。词名喜迁莺。我看得出来,这是馨儿自己用毛笔写的,因为我看得出来那秀丽的字眼里流露着一种深深的忧郁,这是馨儿的表情,我非常熟悉的表情。我没有说话,不知道为什么我面对着这些字突然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就像面对着馨儿一样,我静静地伫立在那儿,凝视着这些安静的字词很久没有说话。这是一次无语的对峙,面对着伤与泪水的对峙,我看到了温柔。馨儿拉起了我的手,她说我们一起去看菊花。经过一番强烈的心理挣扎分析我还是跟着馨儿去了,很快我们就到了,我们以江湖人的规矩大义凛然地蹲了下去。知道它为什么这么美丽吗?馨儿问我。我说不知道。因为它有阳光洒下来的爱。馨儿看着菊花忧伤地说。我抬头看着辽远的天空,说,馨儿,你知道吗?花再美丽总是要谢的。馨儿抬起头静静地看着我,清澈透明的眼眸中有长着一双翅膀的单纯,在不停地挥动着双翅。她说,东东,你知道它在凋落前的一刻想的是什么吗?我避开馨儿的目光,低头沉默地看着菊花。我想再问你最后一个问题?馨儿看着我说。说吧。我对着馨儿微微一笑。东东,你可以停下来吗,为了我,为了我们,我不想你这样一直流浪下去。馨儿看着我很认真地说。我很早就已经清楚会有今天的这样一个问题,我想了很久,却始终没有想清楚过,这个问题仅仅只存在于脚步和悲伤之间,我无法知道我选择的结果和最后的结果会是怎么样。我面对着馨儿哀伤的目光,我听到时光在我面前一点点碎去的声音,脆如蚕蛹。我说,馨儿,我不知道。我只是这个城市的流浪者,永远都是。我想我也许会这样一直流浪下去。其实,这样不是很好吗?很久,时间静得我能闻到馨儿淡淡的呼吸,温柔如同前世。这一次,谁都没有再说话。我看到馨儿的眼角流下了一滴眼泪,轻轻的,轻得如同飘飞的羽毛。我无言,馨儿无言,菊花无言。我走了出去,流浪在华丽的街道上,心像撕裂了一般疼痛。一阵阵风吹过,带走了我的眼泪,带走了我要说的一切。孩子啊,你要漂向何放方。我抬头,一只鸟儿在浅浅地吟唱。

    雪下了。一滴。两滴。迷住了我的双眼。

    (五)

    很久了,我一直很少见到馨儿,有时候即使见了面彼此也只是点一下头,我和她或许都在刻意回避着对方。不为什么,只为那回首间一行伤浊的眼泪。这些天我一直在流浪,带着深深的脚步,影子,天空,寂寥,穿梭过一条条淡淡的街道,突然我感觉到了疲倦,一阵阵浓雾般的忧伤风雪般弥漫着我,把我轻飘飘的身体如飞絮一样卷了起来,残落到了远方。远方。远方。远方。

    雪,在我仓皇的脚步中狠狠断裂了。我听见脚下轻轻碎去的声音,温柔如同棉花糖。烛下斑驳弄人的剪影被风吹起,随着流离的年华一起埋葬在了手掌的指纹中。我听见离人酒洒的痕音,伴奏着一曲华丽的乐章。漂泊。漂泊。漂泊。

    一个星期没有见到馨儿了,寂寞拉住了我重重的脚步,狠狠的。我感觉我已经忘记了一切,甚至感觉不到我自己的存在,我每天只是在跟随着过去走,跟随着背离走,看不到眼前所有的一切,我唯一能感觉到的就是黄昏沉沉的酒醉。碎。碎。碎。酒洒,溅落了一地。我笑了,我突然发现我什么都没有忘记,什么都没有,包括我自己,馨儿,还有所有的一切。周末,十二月十七日,馨儿的生日。我停住了脚步,我想起了馨儿,她翘起的嘴角,长长的睫毛,浅浅的酒窝,明亮忧伤的眼眸,还有一道弯弯的如彩虹一样的笑容,她的一切。我再也无法欺骗自己了,我感觉自己与别人骗人的方法不一样,别人骗得永远都是别人,而我骗得却是自己。我这时才发现自己的这个玩笑开得太大了,以至于我自己都承受不了。我感到了彻底的孤独,我感觉到自己累了,或许自己在很早以前就应该累了,在一切都没有开始和结束之前。我不想再这样走下去,因为我发现我根本就离不开馨儿。我要回去告诉馨儿我要停下来,停在她身边,永远的停在她身边。

    风吹,有生命轻轻地走过,留下灵魂。

    我站在了馨儿的门前,我想起了馨儿乖乖的表情,嘟起的小嘴,我看到了馨儿见到我时的表情,对我要说的话,对我要流的泪,以及我见到馨儿时的表情,对馨儿要说的话,和印在馨儿泪上的吻。我整理好自己的潇洒的外形,我想我见到馨儿时一定要给她一个白马王子的感觉。很久,我敲响了门。门没有如期而开。又很久,很久,还是没有见到馨儿站在门前的画面,我傻了。我伸手轻轻一推,门开了,很轻松的就开了。我以为是馨儿在和我玩捉迷藏游戏。我走到大厅叫了几声馨儿的名字,没有听到馨儿在某处看我找不到她时发出的快乐的笑声,我又大声的叫了几遍,还是没有任何的声音。今天是馨儿的生日,我多么希望这是她给我藏的一个迷藏,馨儿,馨儿。我轻轻地推开了馨儿房间的门,我想看到馨儿一下子从门后跳出来然后大声的叫着我的名字问我要送给她的生日礼物。我会装作一下子被吓到,然后用羡慕的眼光看着她再夸她的演技太好了让我找了好久都没有找到,如果不是她主动出来我永远都别想找到她,然后再趁她不注意的时候突然送给她我早已为她准备好的生日礼物。可是我什么都没有听到,没有听到馨儿大声叫我的声音,没有听到那在我脑海里已经酝酿了几百遍的声音,没有听到馨儿嘟着小嘴问我要礼物的声音,也没有看到从门后窜出来的身影,那个跟着我一起流浪过的身影。我看到了空荡荡的房间,馨儿空荡荡的房间,我看着与我想像中画面完全不同的场景使劲看了很久,终于我确定了这是馨儿的家,因为我看到了墙角那一把旧旧的风琴。今天是馨儿的生日,是吗?是的。她是不是为了迎接我出去买菜去了,可是买菜也不需要带这么多东西去啊。我看到了一封信,空白的信封很大很大,放在空荡荡的桌子上。我一看就知道这是馨儿写给我的,因为在我看到信封时的零点零零零一秒我就看到了馨儿写信时的画面,同时我已经看到了馨儿写信的内容,她知道我今天会来,会来告诉她生日快乐然后告诉她我会从此会停在她身边,永远的停在她身边,不会再让她伤心了。所以她要去买很多很多的菜回来做很多很多的好吃的,她写信告诉我她去买菜去了,要买很多很多,如果我来了的话,就在这里等她回来,不要走远。可是我错了,我一开始就错了,从我进来的第一刻我就知道我很早就错了,只是错的太深太深了。信上的字迹很清楚,是我很熟悉很熟悉却又感到很遥远的字体,我想这可能是光线的问题,但我明明知道不是,我还是乐不彼此地去想。这是我所接到的第一封信,在来到这个城市这么长时间。我感到自己有点好笑,好笑的有点过分。信上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东东,我知道你会来,而且你一定会来,我也知道在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走了,我去了美国,去找我的爸爸妈妈。我和你一样,也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累了,再回来,也许一年,也许十年,也许二十年,也许一辈子都不会回来了。我曾经想要留住你,永远的留住你,但我知道我始终都留不住你,因为你永远都是你,不是我,只是我爱你爱得太早了,在我还没有准备好的时候我就已经爱上你了。我走了,没有来得及见你一面,只是我厌倦了这样的生活,这样美丽的生活,我不忍心再去触碰它了,我怕它会破,我怕它破了就会再也修不好了。我知道你来的时候一定会给我带生日礼物,只是不知道会是什么,我想,那一定会是我喜欢的。馨儿。十二月十六日。馨儿走了,馨儿走了,馨儿真的走了,馨儿永远的走了,带着很美很美的伤口离开了这里,离开了我,我看到一层层厚厚的落寞如罗网般围住了我,很紧很紧。我知道我彻底输了,彻底的输给了我自己。我在黑暗中站了很久很久,什么也没有看到,什么都没有找到,我没有找到馨儿,馨儿真的丢了,馨儿真的被我弄丢了。我睁开眼,然后我看到了菊花,已经凋落了的菊花,发白的花瓣凌乱不堪地散了一地,很美很美,像一层薄薄的罗纱,安安静静地躺在那一丝丝显得苍白无力的阳光里。楼下,响起了周杰伦东风破优美的旋律:一壶漂泊浪迹天涯难入喉,你走之后酒暖回忆思念瘦,水向东流时间怎么偷,花开就一次成熟我却错过。我狠狠地低着头,任难过一次次如利刃般刺透我冰冷的心,流光幻化出一片片寂寥迅速而完美地散开,翩然如画。我最后看了一眼馨儿的房间,我看到了那把风琴,旧旧的,和我第一次见到它时一样,还是那样的古色古香。馨儿怎么没有把风琴带走,我想一定是馨儿看风琴太大太重了,带了不方便自己的行程;或者是馨儿把风琴送人了,只是别人还没有拿走,说不定就是送给我的,而我即将会知道;又或许这把风琴太便宜了,仍了也没有太大的损失;再或许也是最后一种可能就是风琴又不值钱又是送给我的。可是我又错了,这一次的远见看得真是太差劲了,可能是因为心情有点乱吧。我明明知道这就是心情的问题,不是有点乱,而是乱得太不可思议了。风琴的上面贴着一张馨儿的照片,一弯暖暖的笑容明媚地挂在脸上,很美很美。看着看着,我就看到了馨儿,清清楚楚的馨儿,单纯可爱的馨儿。她笑,一道呈九十五度迷人的弧线就浅浅的出现在了她的脸上,馨儿轻轻地伸出手,闭起眼睛很天真地说,东东,你先别说话,我想猜一猜你送我的生日礼物是什么。恩。馨儿仰起脸静静地思考着,薄薄的嘴唇如蝉翼般醉人。突然,我看到大颗大颗的泪珠从我的眼中汹涌而出,很满很满,狠狠地流淌着。没等馨儿去猜,我就俯下身狠狠地吻在了照片中她微笑着的唇上。我想说,馨儿,这就是我送给你的礼物。可是,我什么都没有说。因为那一刻,我看到了我自己。

    (六)

    雪。

    雪。天空又一次飘起了雪花。落。落。落在我身上,暖暖的。有鸟儿在头顶轻轻地叫,婉转而绵长。在我抬头的一瞬间我感觉我的身体飞了起来,很轻很轻,一阵阵风儿如烟花般绽放开来,温柔地穿透了我的身体。我不断地朝着天空飞,我看见我脸上的笑容,轻快而固执。追逐。追逐。追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