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镇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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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只是想说说我的故事。
我是五月末的时候来到这个小镇,那时我已是个20岁模样的姑娘,南方的小镇,这时正是梅雨繁盛的季节,天空像个闹了脾气的孩子,滴滴的下着小雨,我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一直的辗转着,直到我不想在往前走,然后,停留,于是,在来到南方的第一个小镇,我就停在了那里,我在第一个首先到达的小旅店里投宿。
这个旅店显然已经很陈旧了,楼梯也是木头做的,一有人经过的时候,木头楼梯就会发出咯咯的响声,楼梯的转角处有一个很大的穿衣镜,我站在那里看了看自己,然后就走上去了。
我租住的房间号是“302”在三楼的拐角处,房间有点小,很潮湿,我走进房间,把身上的大背包丢到床上,住进来的时候,看门的老伯对我说,上面没有热水气,如果要洗澡的话,就得走到对面的开水房里去打,我看见他坐在门口,抽着烟,手里捏了份旧报纸,那烟是“红双喜”的牌子,烟蒂不时地掉落在报纸上面,然后顺着风散落在地上,他看我一直站在楼梯的门口,就起身拿了一个红色的水桶给我,如果没有就将就着用吧,说着,就看了我笑了笑,露出他被烟熏的发黄的牙齿,我看着这个和蔼的老头,对他摇了摇头,然后,转身走了上去,我回到小房间,从大背包里拿出我的吉他,它一直是被我带着的,跟着我一起从一个地方辗转到另一个地方,它现在看起来是那么的破旧,像枯死的树皮,没有一丝光滑的迹象,只有那几根弦,还是那么的亮,像被施了咒而静止的光线。
我坐在窗前,弹着我心爱的吉他,有管我走多远,或是去哪里,我从来都不会忘记两样东西——吉他,烟,当我空虚寂寞的时候,或是思念马可的时候,我都会需要它们,它们是那么的可爱,我从口袋里拿出一包“红双喜”点上,夹在左手的食指和中指上,这是我惯用的姿势,左手夹烟,一个女子寂寞时的姿势,我的左手上带了一只绿色的镯子,手腕上有一条暗色的疤痕,在失去马可的第四天早晨,我蹲在厕所里用一把黑色的拆信刀划开的左手的手腕,鲜红的血液顺着小刀流下来,我扔掉小刀,蹲在地上,看着,它一点点的从手腕上流出,一滴一滴,我渐渐的失去了意识,没有疼痛。
对着窗,可以看到整个街面,因下雨而急驰的人和那些搭了雨棚的小摊位,终于来了吗,我可爱的城市,我对自己说,这亦不再是北方的高大建筑,望着窗外的街道,我渐渐有了喜悦和兴奋,就要在这里生活了,我对自己说。
我掐灭了手中的烟,走到木制的淡褐色的床上,把自己整个甩了上去,床因大力的压迫而发出咯咯的响声,在夜雨蒙蒙的夜晚,在南方的小镇,破旧的旅馆,我没有洗澡,亦没有更换衣物,我就这样沉沉的睡去。
我一直的试图去寻找,寻找我想要的那种生活。
早晨的阳光因雨后的滋润,洒在身上的时候是那么的温暖,像是母亲在亲吻着孩子滑嫩的肌肤。
醒来的时候,天已经是晴的,我胡乱的洗了把脸,然后拿出包里的口红,对着镜子为自己画上了淡淡的唇色,然后换下昨天来时穿的衣服,它因雨淋湿而发出潮湿的味道,我换了件立领的黑色外套,和一件红灰色相间的花格子短裙,裙子因被压在包里,所以折到了一角,皱皱的,穿上去的时候,看上去像是即将呢蔫掉的花朵,我用手抹了抹那处折皱的地方,然后穿上陪我走了好几个小镇的黑然长筒靴子,在经过楼梯口那面镜子的时候,我站在看了看,从镜子里看到自己的头发有点长,猛然感觉到,一直在每个城市辗转的我,已经成了一个蓬头乱发的姑娘,它现在显得是那么的杂乱,是不是应该把它好好的整理一下了,我问自己,我飞奔似的跑下楼梯,门口的老伯看了看我,笑笑的摇了摇头,低头继续看着手里的旧报纸,干枯的手指夹着一根“红双喜”
我不熟悉这里的街道,所以我就这么的一直走着,直到走进街头的东角,再没有了岔路。
我在左拐角的第一家,看到了一家小小的理发店,窄窄的玻璃门上贴着歪歪扭扭的几个小字,店里只有一个女孩儿。女孩穿着件蓝图的t恤和一条破洞的牛仔裤,很干净的女孩儿,像莲花。
我推开玻璃门走了进去,走进去的时候,女孩儿对我笑了笑。
“给剪个头发吧,小姑娘。”
“好。”
“先洗个头吧。”她说。
我走向洗头床把自己丢上去,眼睛闭了起来。等待着女孩儿,大概有几分钟,没有动静,以为女孩儿还没有来,就睁开了眼睛,刚好看到女孩的脸,女孩儿的皮肤很好,粉嫩的脸上带点微微的透明,看不到一点粗糙的痕迹,眼睛很大,忽闪忽闪的,像个可爱的小鹿,是杏仁状的,女孩的手很温柔像是马可的手,轻轻的揉着我的头发,这让我突然间以为是马可回来了,只是女孩不是马可,马可也不会像以前那样温柔的抚摸我的头发,或是亲吻我的小耳朵,他是在离近腊月17的晚上因醉酒开车,出了车祸,腊月17是我的生日,从这一天起,我开始痛恨这个日期,以后的我不会在有生日。
我清楚的记得,那天晚上,马可回来的特别的晚,于是我就站在他家的门口不远的地方等回来,我蹲在路边的电线杆下,给自己点燃了一根烟。
烟一根一根的抽着,在第7根烟快要燃尽的时候,我远远地看到他骑着摩托车回来,他看到了我,拿着手里的褐色popo熊向我招手,车子骑的摇摇晃晃,和对面开来的一辆急弛的大卡车撞了上去。
我看见他的身体飞离了车子,像只自杀的鸟,重重的摔到了地面,鲜红的血液迅速染红了那片柏油路,我感觉心脏像坏掉了的时针一样停止了跳动,我就这么的呆呆的站着,眼睛不可思议的望着他还在流血的身体,直到烟头烫伤了我的手指,才发了疯似的跑了过去,等我跑过去的时候,马可已经停止了呼吸,眼睛睁着,像是对这个世界的恋恋不舍,表情一脸的不可置信,我不知道马可在最后的一点意识里,脑子里有没有想着我,但我看到,他的手里还紧紧的抱着那只褐色popo熊,我说我喜欢popo熊,他说,那我就在你生日的那一天送你一个。
他的身体在这个时候,已经开始变得冰冷,只有从他身上流出来的血还是温热的,然后,我就这样的的跪在那里抱着已经冰冷的马可,我看见卡车停了,所有的车子都停了,周围开始围着越来越多的人,我把脸贴在马可的脸上,紧紧的抱着他,马可的血染红了我的裤角,我的手上脸上,到处都有马可的血,时间似乎在这一刻都停止了,我感到恐惧,不知是过了多久,当周围的人们把马可从我怀里抬起的时候,我才惊异着,我就要失去马可了,永远的失去他了,我像疯子一样的撕扯着他们的衣服,我企图让他们停下来,周围的人紧紧的抓住了我的手,我像个被囚进的人一样被那些人困着,工甚至低下头,发狠的咬着他们的手臂,只是,我所做的一切都是徒劳的,我并不能挽留他们,他们还是把马可带走了,我觉得全身无力,头也晕晕的,然后我沉沉的昏了过去。
醒来的时候,我看见自己躺在马可妈妈的房间里,她告诉我,我昏睡了三天了,我说马可的,马可在哪?他已经安葬了孩子。我看到她的眼睛红红的,黑色的眼圈像一个动态的随时都准备扩张的泥潭。
她说,孩子你已经三天都没吃东西了,我去给你做点吃的过来,可我心里想着马可,然后我就在她去厨房的时候,从窗户上跳了下去,我没有时间去整理衣服,妆容,我穿的还是大前天穿的那件衣服。
我一直的向前跑着,直到跑了很久,才发现我并不知道马可被葬在了哪里。
我开始向个经神病患者一样的奋力抓着街上的行人的手臂,问他们有谁知道马可的坟葬在哪儿?街上的行人像看疯子表演一样的望着我,继续的向前走,马可妈妈带着一群人找到我的时候,我已经走的筋皮力尽了,他们又像架囚犯似的把我带回家,马可的妈妈怕我出事,把我锁在了她的屋子里,我很担心你,孩子,她说,我像乞丐一样的伸出手企图抓住她,放我出去吧,阿姨,我只是想见见马可,我只是想看看他,马可妈妈伸手摸了摸我的脸,你不能这样,孩子,别这样,马可他不在了。
在房间里,我像个疯子一样尖叫,那天早晨,在我终于明白,在也不能拥有马可的时候,我蹲在厕所里,用一把黑色的拆信刀割开了我的左手,我扔掉手中的小刀,看着血一滴滴的往下流,直到我的意识一点点的模糊,我看到马可在对着我笑,他伸出手对我说,跟我一起走,我把手放在他的手心里,好,我跟你一起走。但是我听到了敲门起声,我看见马可妈妈和一群人闯了进来,他们把我从地上抱起,飞般的往大马路上奔跑,我被他们带到了医院。
我在医院呆了半个多月,我受不了那里的味道,他们把我接回家,关在小房间里,马可妈妈每天都会过来看我,给我送些东西过来,但她不会给我开门,有很长的一段时间,我都是这样的像囚犯一样的生活。直到我不在像疯子一样的哭叫,他们才把我放了出来,起初这这么的一直生活着,马可妈妈把我照顾的很好,她们以为我似乎渐渐忘了失去马可的痛,只有我知道,失去了马可,我又要像当初那个没有家的孩子一样,开始流浪了,失去了马可,在这里,我就失去了停留的意义。
我的生活注定了是要漂泊、流浪。
突然了有一天,我就离开了,离开的时候,我只带走了马可送我的吉他,还有一些换洗的衣服,日用品。
我开始在每一个城市辗转、停留。
我为自己点了一根“红双喜”夹在左手上,从镜子里可以看清女孩的整个模样,女孩的手拿着剪刀在我头发上灵巧的跳动着,我注意到了她的手,女孩儿的左手只有四根手指,她的左手的小拇指那儿是空的,我不知道这女孩儿曾经经历过什么,总之,是件让人疼痛的事,从断了小拇指的根处,能隐约看到有针线逢合的痕记,可这丝毫不影响她的工作,她熟练的认真的剪着我的头发。
女孩儿很美,她剪头发的时候一直在跟我讲话,她就像一只兴奋的鸽子。
你的眼睛很明亮,很深,像是猫头鹰一样会衔住别人的眼光,女孩说
你的唇很美,真的很美。女孩低头问我的名字。
我抬头看了看她修剪好的头发,蓝,我叫蓝。
很美的名字,把舌头轻轻的翘起在轻轻的放下,会发出轻轻的声音,很好听。女孩注视着我,对我微笑。
九儿,我叫九儿,我22岁了,女孩儿在吹干了我的头发的时候,把嘴唇贴在我的耳边说,我感觉她的唇是温热的,像暖暖的水,浸着我的耳朵,女孩儿的手很巧,头发被她修剪了之后,使我变得不在是那个来时的蓬头乱发的女子。
九儿是个美丽的女子,像一朵开在水池里的莲花。洁白而干净。
我知道我喜欢这个像莲花般穿着蓝图t恤和破洞牛仔裤的女子,正如她知道,我是个寂寞的女子,所以当她把少了一只小拇指的左手伸向我的时候,我便轻轻的握住了她。
九儿说:蓝,你不应该一个人住在旅店里,一个人是会寂寞的,蓝你到我这来吧,和我一起住。
九儿像拐着男人手手臂一个的拐着我,一直到我寄宿的那个旅店,门口的老伯看到我带着一个女子走过来,冲我点了点头,继续他一直循环的动作。
蓝歪着头看着我,我走上去拿起那把吉他和包,就走了出去,九儿就在后面跟着我,我知道九儿肯定在注视着我,在走到门口的时候,我从包里拿出了包“红双喜”递给正在埋头看报的老伯,他微微愣了下,随即笑了笑,要走了吗?他说,是的,我冲她点了点头,就走了出去。
九儿把我的行李放在了她的阁楼,然后拉我去逛街。我看到她的阁楼里,插满了莲花。
我们逛了一家大型的超市,买了很多日用品,我们站在cd架上看cd,我在看“艾薇儿”的cd,九儿说蓝,为什么,你都是一个人,你没有朋友吗?朋友?什么样的朋友?我把cd放在小推车里,然后从口袋里拿来出根“红双喜”点上,抬抬头看着她,男朋友,普通朋友,她说。有,我说,从现在起小九儿就是我的朋友。然后我们相互看着对方,哈哈大笑。
我是个不喜欢逛街的人,但我喜欢在深夜里一个人的时候,独自走在空无一人的街道上,让黑色拥抱我,让风吹散我的头发。
其实,我也是个喜欢猫的女子,马可曾说我和它有着同样的眼神,和庸懒的姿态,我曾经在街道的垃圾筒旁边捡过一只流浪猫,我把它带回家,和我一起住,我也被马可这样的捡回家,然后,我们三个在一起,有我、马可,还有那只被我捡回来的猫,直到那只猫失踪了之后,我想它又去某个地方流浪了,又或许它在寻找新的定所,那是在马可出事之后的第四天,我昏睡了三天之后,醒来以后,就没有在看到它。
我从不愿想起这个事实,那个被我藏了又藏,压了又压的事实,它总是让我感到疼痛。
这个我从来没有对九儿说起过。
一整天的闲逛使我感到困倦,我像个疲惫的旅行者一样在黑夜里沉沉的睡去,耳边似乎还传着九儿唇上的温度,她似乎还在说些什么,但是我没有听见,我感觉她拉着拉被角在我旁边躺了下去。
夜,是如此的安静。
我背着我破旧的吉他,在小弄堂里闲逛,晚上的弄堂特别的热闹,人来人往的人群,我穿着与他们格格不入的衣服,在他们中间穿梭。
“chaser”是酒吧的名字,离九儿的店里很近,晚上的时候,我就来这里弹吉他,这里是我在南方小镇的第一份工作,酒吧很简设,但每晚来这里的人却特别的多。
是因为这里的酒比较便宜,我说。不,是因为他们喜欢你弹着吉他样子,黑豹说,这些男孩女孩们大多都喜欢你这样的,你身上有他们偏爱的影子,这种个性是他们所喜爱的。黑豹端着酒吧对我说着。
黑豹是这里的老板,那天我背着吉他站在酒吧的门口,对他说要在这里工作的时候,他很轻易的就答应了我。
我一直不了解“chaser”这个含义,直到后来,我在一本小说上看到了这个词,才知道它的译文是“追逐者”的意思,一个追逐的游戏。
我爱上了这个叫“chaser”的酒吧。我把烟放进嘴里的时候,看着九儿对她说。然后,九儿看着我微笔。
黑豹说这个酒吧是他和一个朋友合伙开的,只是他不常来,只是偶尔会过来看看,一般都是只有他一个人呆在这里看着这酒吧,我歪着头看着他说“会是个什么样的男人呢?”黑豹像个大哥似的伸手揉了揉我的头发,就走开了。
九儿通常每天都会过来酒吧找我,然后同我一起离开,我渐渐习惯了生活里有九儿的日子,今天九儿没有来,因着是周末,这一天通常是她店里最忙的一天,酒吧的人渐渐散了之后,我就收起了吉他,走向柜台,今天黑豹不在,九儿也没有来。
我一个人坐在吧台上,给自己点了根烟,黑豹曾给了我一条“帕达”的烟,我抽不惯,我只喜欢“红双喜”的味道。
我从架子上拿了一瓶啤酒,然后在里面加了些少许的绿茶饮料,啤酒加绿茶是跟马可在一起的时候养成的习惯,他说加点绿茶比较能让头脑时刻保持着清醒,这样就不会醉的太快,可以慢慢地享受那种近似迷离的状态,现在,我依然保持着这样的习惯,习惯着啤酒加绿茶的味道。
林来的那天晚上,因着是周末,酒吧里的人特别的多,他就这么一个人走了进来,进门的时候,黑豹告诉我说,他来了,我停下正在弹吉他的手,抬头问他,谁?林,我的合伙人,我开始继续弹我的吉他,但我的眼睛却向着他们看过去,我看见他在与黑豹交谈着什么,我看见他朝着这边看过来,我触及到了他的眼光,当他看向我的时候,我知道,我的心脏在加速的跳动。
我从台上走下来的时候,他们正在那里喝酒,黑豹习惯性的拿了一杯酒给我,我依就像往常一样在酒里加了点绿茶,我看到林把头转过来看着我。
“你是个特别的女孩儿。”他说。
“黑豹说酒吧来了一个女孩,很特别的女孩儿,所以我就想来看看,”
“是专程来看我的吗?”我眯着眼睛抬着问他。
“是的,专程来看你的,蓝。”他把头压的低低的,看着我,他叫我的名字,他的嘴角扬起一丝微笑,像平静的湖面扬起了一角,他的眼睛是很明亮,那么的温柔而干净,我的眼光深深的陷进了他的眼里,我们就这么赤裸裸的对望着,直到脖子开始酸痛,我舔了舔干裂的嘴唇移开了他。
“有烟吗?”我说。他退开了身子从口袋里拿出一支烟“红双喜”递给我,我把烟接过来夹在手指上,低头凑向他伸过来的打火机。
那天的我特别的想要喝酒,在失去马可的那段时间里,我几乎一滴酒都没有饮过,可今天,我却突然的很想,想醉。想在那种极致的状态下的马可的温柔,想他给我温柔的吻。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头因酒劲变得胀痛,像是快会气体冲破的皮球,我躺在床上揉着额头,九儿躺在我的旁边,她已经醒了。蓝,好点了吗?她伸手摸了摸我的头,还好,我说。九儿,昨天,是谁送我回来的?林,他送你回来的,你昨天喝的烂醉。是吗?嗯。
而事实上,很长一段时间,我却分不清那晚跟我在一起的人是林,还是马可,我在喝醉的时候,好像看到了马可,他还是那么的温柔,他走过来扶着我,把我拥在怀里,我伸手触极到了他的脸,突然的有种委屈,我的眼里涌出了泪水,它刺痛的我的眼睛,我说“马可,我好想你,你带我一起走好吗?”可是他没有说话,他只是抱着我,摸着我的头发,我的手碰到了他的唇,晚一的风似乎有那么一点冷,我把手伸进他的外套里,我闻到了他身上的绿茶香水,马可一直都是用这种牌子的香水,我下意识的往他怀里钻了钻,我把脸靠在他温热的脖子上,我不知道这个时候,我的脸是不是微微的红色,但我知道,当我把脸靠在他脖子上的时候,它是微烫的,然后,我听到他在我的耳边说,你住哪儿,我送你回去,我说马可不要走,陪我好吗?我松开环住他肩膀的手,抓着他的衣角说,马可,我想跟你走,我不想回家,还是送你回家吧,他说。我的脑袋里突然闪过九儿的脸,于是,我说,那么,你就送我回家吧。
我轻轻的推开了九儿起身从外衣里拿起一支烟,从新坐回床上,九儿就这么的看着我抽完了那支烟,我的眼睛在流泪,我紧紧的搂着九儿,把头深深的埋在他的胸口。
九儿伸手搂着我,下巴顶着我的头,跟我说话,蓝,为什么你从不对我说起你的事情,一个人,心里一定很难过吧,昨晚,我坐在门口等你回来,你却喝的烂醉,但是我看到林抱着你,你像只八爪鱼一样,紧紧的贴在他的怀里,你的脸靠在他的脖子上,双手紧紧的抓着他的衣角,一脸的委屈,蓝,你曾经经历了什么。
那天九儿没有开门营业,而是呆在床上陪了我一天,我在她怀里又渐渐的睡去。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我依就和九儿在一起,依就在晚上去黑豹的酒吧里工作,这样的生活实质而平淡。自那晚,林就很久没有来过。
九儿就这们驻进了我的心里,我爱这个莲花般的女子。
林来的次数越来越多,很多时候,从台上往那里看,我的视线是模糊的,那时我会看到他的身上叠着马可的影子。我对着她微笑。最近的白天,我几乎是不出门的,如果九儿不在,我就会跑到林那里,我们会在他的房间里呆一整天,我渐渐习惯了他的一切。包括他身上与马可同样味道的绿茶香。
我们一起躺在木床上抽着“红双喜”喝加了绿茶的啤酒,听狂热的音乐,他会搂着我亲吻我的下巴,唇,慢慢的绕到我的耳朵,然后轻轻的含住它,低声的说的什么,这时我总能听到从左胸口那儿传来的心脏因颤抖而有节奏的跳动的声音,和小腹上的像婴儿的小嘴一样的肚脐的呻吟。
林的眼睛很明亮,我喜欢林,所以我把自己交给林。凌晨的时候,我会把疲劳的身体整个丢给林。他像个父亲一样温柔的抱着我,我们一起在放了热水的水池里洗澡,水池的边上放了香精沐浴露,啤酒,还有红双喜,我们面对面的做着,不时的往对方身上抹着沐浴露。
我通常都是在池里呆一很长的时间,直到池里的水彻底凉掉,然后,林会像抱起一只落水的猫一样,从池里把我抱起放在木床上,任凭身上的水珠滑落在地板上,我们在一起做ài,肌肤与肌肤的碰触似一场温柔的雪崩。
九儿店里的生意仍就像往常一样平淡,我渐渐学会了给人剪头发,偶尔,我会呆在店里帮忙,晚上我依然在酒吧,九儿开始变得闲散了。
她请了两个男孩儿帮她看店,自己天天跟我一起泡在外面,晚上就跟我一起到酒吧,通常是我在台上弹吉他,她就会在吧台上站着,手里端着啤酒,她的脸化了淡淡的妆。
可是我发现九儿开始和林靠近,从台上向吧台看去,昏暗的灯光,把九儿的脸映在了林的身上,一张淡漠的影子。
九儿,你也喜欢林么?这句话,只是躲在我的心里,我没有说问过九儿,也没有说给任何人听,我还是一样喜欢着这个女子。
九儿依然喜欢抱着我睡,她习惯于把她的头放在我的胸口。
可是,我在九儿身上发现了一个秘密,在九儿的锁骨下,纹着一只蝴蝶,它的翅膀是蓝色的,浓郁的天际蓝。来这里的时候,九儿一直是穿t恤,或是宽大的衣服的,就连睡觉的时候也是,可是她今天穿了,我第一次看到她穿了睡衣,而且是蓝色的,像她身上的那只蝴蝶。
我感觉那蝴蝶在动,晃动它蓝色的翅膀,似是要飞离了九儿的身体。
酒吧的生意越来越好,我们开始商议是不是该招两名偏爱音乐的人,来组件一支乐队。
是的,疯狂的摇滚乐,黑豹买进了全新的音乐器材。我们在酒吧的墙壁上,小镇的街道上,甚至路边的电线杆上,都贴了招聘海报。
那段时间,来了很多热爱音乐的男孩女孩们,我们一个接一个的评选,最后选择了小洛和阿良。
九月末的时候,我们已经有了自己的乐队。我们的乐队名字叫“bluesky”是中文的“蓝色天空”
我们把做成的海报贴在酒吧的门口,我们在为演唱做准备。
这些天,九儿频繁的靠近林,我看向她时,她会把头转开,不看我,她的脸显得很淡漠。
我也不曾问林,因为我知道他什么都不会说。
我坐在吧台上给自己点了支烟,然后看着九儿,看她喝下一杯一杯的酒,然后,我把她带回家。
九儿她在半夜里,紧紧的抱着我,说蓝,对不起,可是我害怕失去你,我爱你,所以,我不让林靠进你,只是因为我怕他会伤害你,所以我阻止他,但那只是因为你。蓝,你说过,你不会离开我的对吧。
我突然想到了那条小路,是朝着九儿的店和“chaser”酒吧相反的方向。我和九儿经常会沿着这条小道一直往前走,直到走到很远九儿都不肯回去,总是到最后,我牵着好的手,说九儿该回去了,然后,九儿会抬头看看前面的夜空,然后问我,蓝,为什么黑夜的天空,不是蓝色的。我喜欢蓝。
我没有说话,而是紧紧的握着蓝的手。
九儿问我,蓝,有一天,你会离开我么。
不会,我说。
然后,九儿就会收起她抬着头看天空的脸,看着我,和我一起回家。
我低下头,看了喝醉的九儿。想对她说,九儿我依然爱你,可是我没说。
我点了支烟,抽着,然后看着手里的那支快要燃尽的烟,然后对自己说,没有关系,明天,等到了明天,我就会对你说。
今天我穿着件黑色的风衣,和一件红黑格子相间的短裙。因为今天是我们的演唱会,还有我准备了很久打算今天就想对九儿说的话,我在左耳的上方夹着一支艳红的玫瑰,台下挤满了人,个个一副年轻疯狂的脸,他们在台下尖叫着我们的名字,九儿坐在前排,林和黑豹在她的旁边。
演唱终于结束了,然后我看着九儿,我把麦克风开到了最大,我要把心里的话说给九儿听,我说,九儿相信我,没有谁能从你身边夺走我,谁也不能,蓝是爱上了九儿的,所以蓝永远不会离开,不会离开,我对你承诺。
然后,我走向台边把玫瑰从头发上摘了下来,伸向了九儿,九儿手里拿着那支玫瑰,看着我,然后像只猫一样的飞奔到了台上,紧紧的抱着我,她的头埋在我黑色的风衣里,这是我送给你的礼物。九儿,我依然爱你,我答应过你,所以不会离开你。
那晚我的意识里并没有出现马可的影子,或许,我已经从失去马可的悲伤里走了出来,因为我的血液里开始燃烧起对摇滚的喜爱,还有九儿,我爱她。
我怀孕了,是林的孩子,我把这个消息告诉九儿和林,他们很开心。
如果可以,我想要和九儿、林、还有我肚子里未出世的孩子永远的生活在一起,就这么的,一直好好的活下去。
这些天,九儿的胸口一直在疼痛,我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她不说,但我看得出来,她很疼,夜晚的时候,她把头深深的埋在我的胸口,她的手紧紧的抓着胸口。
“九儿你怎么了,我抱着她说。”
“没什么蓝,只是胸口有点疼。”她翻了翻身把头贴向我的肚子。最近,她习惯把头贴在我的肚子上,她说,我在感受蓝的孩子。然后,她会露出开心的笑容。
我伸手摸了摸她的头发问她:“真的没什么问题吗?”
“没有,能有什么问题呢?只是有点疼而己。”
九儿不在说话,我们就这样睡去。
我和林坐在吧台上,给和自倒了一杯酒,没有加绿茶,我喝了一口,感觉有点苦,然后我抬起头看着林。林,九儿最近不知道怎么了,她的胸口在疼,每天都是,可她不告诉我原因。她到底怎么了?
林没有说话,而是端着那杯酒,把它喝干。很久他转过头看着我。
九儿有先天性的心脏病,林说。我停下了正准备要喝下肚子的那杯酒,看着他,很久,然后狠狠的一巴掌甩在了他的脸上。
“我说林,别跟我开这种玩笑。”因为我不愿相信这是真的,可是这个时候我的心脏在疼。
林被我打偏的脸很久才转过来,但没有任何表情,直到,直到我看到他的眼角滑下了一滴泪。
“是真的,蓝,我没有骗你。”当林把头深深的埋在手心里,于是,我相信这是真的。
“那么,林,九儿的事,为什么你会知道。”
“你是否还知道九儿和我在一起的那些日子,九儿的一切,我都知道,包括她以前的职业,她的心脏,还有她曾经因为一个叫离的男人而切断了左手的小拇指,这些我都知道。”
现在的我或许已经不知道心脏还是不是在跳动着的,我只是感觉,那里,我的心脏,在撕裂,林的话就像把刀狠狠的插进了我的心脏,我似乎听到了“嘭“的声音。
林说,他答应了九儿要替她保密,就是九儿打算要放开林的那天晚上,九儿对林说,林,我放开你,但是答应我,不要告诉蓝,什么都不要对她说,我爱蓝,你明白吗?所以请不要把这些告诉蓝,蓝爱的是洁白的像莲花的九儿,那个九儿的灵魂是干净的,不是蓝色的,它像莲花一样,洁白而干净。所以,什么都不要对她说。
我喝掉了五瓶的啤酒,没有在里面加过绿茶,那酒很苦,真的很苦,林没有阻止,他失去了权力,然后我准备回家,今天第一次觉得酒吧里的气氛令我晕阙。
我脱掉了脚上的鞋子,沿着小路一直走,这是我第一次,认识九儿以来,一个人走在这条小道上,是朝着九儿的店和“chaser”酒吧相反的方向。
我一直向前走,九儿、林、还有“chaser”酒吧,他们离我越来越远,我光着脚向前走,直到被路上的石子割破了脚。有点疼,我低下头看看我的脚,它在流血,于是,我停止,蹲在地上抱着那只受伤的脚,石头把脚割了道很大的伤口。血止不了,我抬起头看了看周围,没有人,身边只有一个片废弃的房子。
脚上的血还在流,不停的流下来的血让我感到恐惧,这种恐惧让我再次想起了那件已快被我遗忘的事,马可已离我而去,我以为我快要死去,我离九儿他们已经很远,我喝了酒的头脑还在疼痛,我还没看到我未出世的孩子。
我在渐渐失去意识。
醒来的时候,我已经躺在阁楼的床上,九儿躺在我的旁边,我坐起身看到九儿一张生气的脸,她说蓝,你昨天为什么跑去那里,还有,你昨天喝酒了,你为什么要喝酒,难道你忘了自己肚子里的孩子?你为什么光着脚走路,石头伤到了你的脚,你不知道吗?
我没有说话,而是给自己点了一支烟,然后抽着,我说九儿,昨天,是你把我带回来的是么?
九儿伸手夺掉了我手里的烟,她还在生气,蓝,为什么要那样,你说过的不会离开我的不是吗?你说过的。九儿开始哭泣,她的声音变得很大。
我终于忍不住,我对九儿发了脾气。我说九儿,你不是也答应过我不会离开我的吗?可是你这算什么,曾经自杀?先天性心脏病?你这又算什么?九儿,你为什么要这样,为什么什么都不对我说。我也爱你的不是吗?
九儿很久都没有说话,她只是在看着我,很久,她忽然紧紧的抱着我,说,蓝对不起,我只是担心你,你知道吗?昨晚,我找了你很久都找不到,我以为你离开了,可当我在那片废弃的房子找到你时,我很开心,原来你没有离开。但是,你受伤了知道吗?我这里很疼。
那天,我和九儿终于彻底地把自己坦白,我们安静的听着对方说自己的事。九儿对我说在精神病院的时候,她学会把手长长的伸向天空,用手指做出各式样的形状,成现在火热的阳光下,它是寂寞的形状。
于是,我跟九儿学会了在寂寞的时候,在阳光底下把双手伸向天空,用手指做出各式样的形状,成现在火热的阳光下。
那天,九儿对我说,蓝,我一直向往的那种生活,有一个人会爱上我,或是我的心爱上了那个人,我们会在一起,有自己的孩子,可是,始终,没有一个人爱上我,那个离开的人从未来过,我依然没有得到爱,可是,我却爱蓝,我的心爱上了她,所以蓝,答应我,好好的活着。
我的肚子越来越大,我已经不能在演唱,九儿和林每天都陪在我的身边,看着我给肚子里的孩子弹吉他听。九儿坚持着要和我一起睡,林答应了,晚上的时候九儿会把她的头轻轻的放在我的肚子上,听听里面的动静,然后,她会开心的笑。
九儿的心脏在疼痛,加剧的疼痛。
她说,蓝,我会等到孩子出世,看看她的样子。
那是最后的一天,九儿穿着睡衣躺在我身边,她把睡衣的颜色换成了白色,是莲花的洁白,她把头躺在我的肚子上。她说,等孩子出世了,就会看到她像莲花一样,洁白而干净。
九儿死了,在孩子出世的前一天,她没等到看孩子的模样,我在回去的时候,阁楼里的莲花已经枯萎了,花瓣落了一地,我把它拿了出来,它破败的生体已经死去我把它们全部换成了新的。
那孩子是女孩儿,肤色很白,像莲花,这是一个新的生命。
孩子的名字叫莲,我对林说,林,我要在这里安顿下来,我有了莲,所以我不在漂泊。
林说,是的,从今以后,你会和我们生活在一起。
那么九儿会看得到么?九儿会看得到莲的模样么?
会,她会看得到。
二、我只是想说说自己的故事。
我是九儿,六月生,那时的莲花开的正是繁盛,我喜欢莲花,所以总是会把房间里插满洁白的莲花,我知道莲花的生命很短,开败总是那一瞬的绚烂,这有点像我,我是一个天生心脏就有病的女子,我知道自己会跟莲花一样,活的时间不长,所以我珍惜房间里的每一朵莲花,我总会把它们照顾的很好。
蓝说我是个莲花般的女子,洁白而干净。
可是她不知道,我没有莲花的洁白。我没有告诉过她,只是因为她喜欢我洁白而干净的样子。
我曾经的名字不叫九儿,我叫莲。
那年,也就是06年夏天,那时我还在北方,我没有家人,没有朋友,在一个叫做“在路上”的酒吧里上班,我的工作就是黑夜的时候坐在酒吧的吧台上,陪不同的客人喝酒,我一直渴望,黑夜的天空为什么不是蓝色的,我惧怕黑色,可我唯独喜欢蓝,所以我每天都会穿不同款式的衣服,但它们却都是同一种颜色,是天际的蓝色。
我穿衣服时喜欢露出脖子下面的锁骨,我全身上下,最最喜欢的地方,我在锁骨的下面纹了一只蝴蝶,蝴蝶张开着翅膀,翅膀是浓郁的蓝,似是要从我身体上挣脱出来,然后飞去一个很遥远遥远的地方。它渴望自由。
我一直都渴望自己能够得到自由,就像我锁骨下的那只蓝色的蝴蝶,有时我会觉得它便是我的灵魂,就那么一下就会脱离我的身体,飞向别去,它是蓝色的,干净的自由,它把肮脏留给了身体和那颗有病的心脏。
我拉不同的客人到这里买酒,我跟他们说,如果,你能够请我喝上一杯名贵的酒的话,我便陪着你,或者,给你说说我的故事,他们就会看着我,望着我锁骨下的蝴蝶,大家都知道,酒吧里的女子大多都属于暗夜的,这样的女子大多寂寞,而当寂寞的男子碰上了与自己同样寂寞的女子时,那这男人和女人便会达成一种不言而知的默气,接着,那个男人便会请我喝上一杯酒,当然,这酒是要他自己来买的,然后,我们便坐在吧台的高脚椅上,边喝酒,边说说我的故事,当然,这些都是我瞎编的,可在说故事的时候,我会用眼睛看着他,深深的,很大,是杏仁儿状的,涂了蓝色的眼影,有时我也会跟他们说说我的心脏,我跟他们说我是一个有先天性心脏病的女子,我活的时间不长,一个天生有病的心脏这一生都不会遇到对它真心疼爱的人,或者是它爱的人,所以,当她的肉体肮脏时,他的灵魂就会脱离她的身体,漂泊,流浪,我能看到我灵魂的颜色,是蓝色的,我对他们说。其实我并不惧怕死亡,人使终都会经历那场死亡,只是,我害怕我的心脏,它没能得到一个爱它的人,或者是它爱的人,然后,他们就会深深的陷入我蓝色的忧伤眼神里。最后,干愿的把手伸进口袋,拿出更多的钱请我喝上一杯更好的酒。
于是,只要是“路上”酒吧里的常客们,都知道这里有个叫莲的女子,她的心脏不好,但会给客人们说自己的故事。我就是靠这样的方式来赚取那些钱,然后把它换成我所需要的东西。
可是,这颗心脏还是希望能有一个人爱上它,或是它爱上那个人。
我渴望有人能够爱上我,或者让我爱上他。就像我爱上自由,爱上那浓郁的蓝色。
所以当我第一眼看到离的时候,我就爱上了他。离是个发型师,他在给人剪头发的时候就像是在雕塑一件艺术品,他的眼神是那么的专注,所以我便固执的爱上了他在为我剪头发时的动作,和他注视着我时的眼神。
我开始远离那个酒吧,我不在和那里的任何一个男人喝酒,说故事,我力尽所能的去擦干净我的身体,然后努力的脱离那暗涌的黑色,我开始向别人请教有关头发和造型的知识,我做的这一切,只是因为那颗心脏爱上了离,我就这么爱上了他,爱的一发不可收拾。
我把手伸向了离,然后把自己彻彻底底的交给了他,包括我一直渴望自由的灵魂,我出卖了它,把它结结实实的和身体捆在一起,交给了离,可离,他并不爱我,他爱的只是我的身体,紧此而己,所以当他不再迷恋我的身体的时候,就一脚的把我狠狠的踹开了,说他不再爱我,然后,我便成了一个穷光蛋,一个一无所有的穷光蛋,那颗心脏,它依然没有得到它爱的人,或是爱它的人,再它什么都没得到的同时,它变成更加破碎。
所以当我终于明白这一点后,我便在离不在的时候用他给别人修剪头发的剪刀,狠狠的砍向了自己的手指。
左手上最小的拇指,当它脱离了我的手掌的时候,我看到了很多血,玫瑰一样的红色,它们顺着我的手指,一滴一滴往下坠,往下坠,可我并没有感到过多的疼痛,这多少会跟我的心脏有点关系,一颗天生就有病的心脏,除了它自己受伤之外,是不会感到其它疼痛的,我只是在怜惜我的手指,它是那么的委屈,被我毫不留情的伤害,对于它,我就是刽子手,一个重重的伤害了左手的刽子手。
离并不知道,我其实是个极端的女子,所以,他也不会想到,我会在他说出不爱我的时候,对自己做出了狠狠的事,所以当他知道这一切之后,他转头对着医院的人说,她疯了,我必须将她接回去,医生答应了他的请求,同意他把我接回去。于是,我就带了一张淡漠的脸,跟着他一脚一脚的走出医院。
可是,离,他并没有把我接回家,而是把我带到了另一家医院,一家精神病院,我知道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的凌晨,当我醒来的时候,我看到房间里是我陌生的颜色,一室的灰,它是我不喜欢的颜色,于是,我开起奋力的想要拨开那些灰色,却怎么也不能让灰变成蓝色,就像离再也不可能爱我一样。
我在精神病院已经呆了两个月,离,没有来看过我,或许他认为我已经彻底的疯了,又或许,他已经忘了我。
在这两个月的时间里,我不和周围的每一个人聊天,说话,我渐渐养成了失语的状态,我不能做别的事情,每天只能和其它的病人一样呆在院子里。
我一个人坐在长椅上的时候,会关注这里的每一个人,他们的动作,表情,和来自他们脸上各自的神态,有兴奋、哀愁、快乐、愤怒,还有病态的。
阳光很大的时候,我便躺在长椅上,火热的阳光,已不能够刺伤我的眼睛,我把手长长的伸向天空,用手指做出各式样的形状,成现在火热的阳光下,在失语的状态里,我爱上了这种无聊里作出的形状,它是寂寞的形状。
我的灵魂被囚进,困在这家医院里,我想要挣脱,带着我的身体离开这里。
我开始计划我的逃离。
那一天的天很好,是睛朗的天色,没有人会去注意,这只是平常的一天。
这一天,还是凌晨,我偷偷的从房间里跑出来,那天还没大亮,人们都还在沉睡,我爬上了医院靠墙的梧桐树上,然后顺着那堵墙跳了下来,我开始奋力的跑,不知方向,沿着小路狠狠的向前,我只是想甩开那所医院,我要自由。当我终于跑出那条小路的时候,我看到了刚刚升起的太阳,它把阳光整个洒在了我的身上。我得到了自由。
我站在北方的三九大厦,俯身看么这所北方城市,它现在被我踩在脚下,我不会再对它有任何留恋。我在这北方的阳光底下伸出双手,作出了最后一个姿势,然后,我对自己说,我要离开,离开这里,去南方的小镇,我要去那里生活。
然后,我就走了,我坐了两天的火车,晚上的8点,我到了站,下车,然后张开双臂,拥抱了这南方的夜色。我开始在这个小镇工作,生活,我改掉了自己的名字,我叫九儿。
我什么都不会做,但,我在北方时学会了头发与造型的知识。我在这里找到了份同样的工作。
我为自己找了一间靠进拐角的店铺,租了下来,把它改成了现在的理发店。店里有一个阁楼,我住在那里,我在阁楼里插满了莲花。
我已经在这里安定了下来,然后,我丢掉了我所有的衣服,包括它的蓝,我穿大大的衣服和t恤,它遮住锁骨下的那只蝴蝶,和它欲飞离的翅膀。
我开始让自已慢慢的变洁白和干净,就像我插在房间里的莲花,这已是我在小镇的第四个夏天。
我依然没有朋友,没有家人,但,我有了很多顾客。我靠她们来维持我现在的生活。
然后,就是五月到了,五月的天气,正是梅雨繁盛的季节
五月时候,我认识了蓝。
当蓝告诉我她的名字叫蓝时,我笑了,我对她说这个名字很好听,她的名字是我喜欢的颜色。蓝,我喜欢这个女子。
蓝,她是个寂寞的女子,从她进入我店里的时候,我从她的脸上就看到了,我在蓝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我心疼这个女子。
我在给蓝剪头发时,注意到了她抽烟的姿势,她用左手夹烟,通常用左手夹烟的人,都是属于寂寞的。在镜子里,我看到蓝夹烟的左手,戴着一只绿色的镯子,镯子的下面,在左手的手腕处,有一道红色的暗痕,很深。
我说蓝你的眼睛很明亮,可是我没有告诉她,其实她有一张受伤后略带茺凉的脸,她的眼睛里,有同龄女子中没有的茺凉眼神。
我在给蓝吹干了头发时,把唇贴在她的左耳,对她说我的名字,然后,我把左手伸向了蓝,当我把手伸向一个人的时候,就是我想要与这个人在一起,曾经,我把这双手交给了离,现在,我把它伸向了蓝,我想要与她在一起,因为她是我那颗心脏喜欢的女子。
我和蓝去了她租的那家旅馆,去拿她的行李,我看到她的行李旁边放了一把吉他。
我把蓝和她的行李带回了自己的店里,然后带她去逛街,我们买了很多日用品,及其它的东西,蓝在看艾薇儿的cd,然后,我知道蓝是个喜欢摇滚的女子。
黑夜,我看着蓝睡着的样子,她像个受伤的孩子一样卷缩着身体。
蓝,找到了她的工作,在“chaser”的酒吧里做吉他手。我每天晚上等到店门关了之后便会去“chaser”酒吧,以前我是不去的,现在因为蓝在那里,有蓝的地方,我才会去。我在那里看蓝弹吉他的样子,弹吉他的时候,蓝的眼睛在燃烧,然后等到很晚的时候,我们会一起离开。
蓝跟我说“chaser”的中文名字是“追逐者”的意思,蓝把手伸进口袋,拿出了那包“红双喜”抽出一支,放在嘴里,然后看着我,我爱上了这个名为“chaser”的酒吧。她说。
蓝爱抽烟,但她只喜欢抽一个牌子,就是“红双喜”蓝也爱喝酒,但是,她却总爱在酒里加上些少许的绿茶,在遇到蓝之前,我还从不知道,会有人在啤酒里加绿茶的习惯。我没有试过,所以不知道那是什么味道。
我通过蓝的关系,认识了黑豹和林。
那天,我因要看着店里,所以没能去酒吧里看蓝,但是,那天蓝回来的特别晚,很晚的时候,我看到林抱着蓝,蓝喝醉了,所以林把她送回来,蓝紧紧的靠在林的怀里,我看到她的脸贴在林的脖子上,手里抓着林的衣角,我从林的怀里,看到了一张委屈的蓝的脸。
我望着熟睡的蓝,她依然是卷缩的姿势,那是一颗心脏在受伤之后成现出来的姿态,我不知道,蓝,她究竟经历了什么。可是,我担心她。
第二天,我没有开店门,而是在床上陪着蓝,蓝开始抽烟,不停的抽,我看见她眼里的泪水,我紧紧的搂着蓝,把下巴抵在她的头顶,我心疼这女子。
我说蓝,你为什么从不告诉我你的事情,只是蓝,她没有回答我,她只是抱着我,紧紧的。
蓝不回答,我也不再问。
最近的白天,我发现蓝经常会跟林在一起,他们靠的很近,可是,我并不想他们靠的那么近,我怕林会伤到蓝,但是这些,我没有告诉蓝。
我开始给自己化妆,很淡的妆。我开始若有若无的接近林,心脏告诉我,不是因为喜欢林,而是只是因为蓝。我爱这女子,所以我想要保护蓝。
我请了两个男生帮我看店,然后,我整日和蓝在一起,蓝说,九儿,你开始变得闲散了,我望着蓝,只是笑笑,我只是想陪着蓝,只是我没告诉她。
我睡觉的时候喜欢抱着蓝,这是我最近养成的习惯。
我开始穿蓝色的衣服,我开始穿睡衣,开始露出我的锁骨,和它下面的那只蓝色的蝴蝶。
蓝现在越来越忙了,因为她们刚刚组件了一个乐队,她一直热爱摇滚。
我开始和林在一起,蓝看得到。可是她不问,我在蓝的脸上看到了忧伤,我转过头不在看蓝的脸,我在心里说这只是暂时的,只要,他离开你,只要林离开,我们依然在一起。
我在林的面前穿着蓝色,我让林看到我锁骨下的蝴蝶。
林低下头,吻着那只蝴蝶,我说林,你只要爱我,不能喜欢蓝,不能。
你不能爱上她,你答应么?林没有回答,他只是把头埋在我的胸口。
我伸出我的左手,慢慢地伸向了林的眼前,我说林,你看到了么,这根手指,我曾经自杀,所以,你不要爱上蓝。
很久,很久,我以为世界就要停止了,然后,我就看到了他的泪,他的泪落在了蝴蝶的翅膀上。
林在哭泣。
林说,九儿,你为什么要这样。
你不是喜欢我么,我说。
可我也爱蓝。
是么。那么我呢,你想让我在自杀一次么。
可是,我很痛苦,九儿,你明白吗?我这里很痛,很痛。为什么,为什么蓝和九儿不是一个人。
我望着林的眼睛,他的眼里带着痛。这痛是对于蓝的,我知道,她爱蓝。
我拿起了桌上的酒,开始猛烈的喝,酒的颜色是暗红的,它像林对蓝的爱都是红色的,它就这么的从我的喉咙刺入了我的心脏,狠狠的,我知道我阻止不了这场红,也阻止不了林,他是真正的爱上了蓝。就像我不忍看到蓝脸上的伤。所以,我已无法阻止。
我从林那里离开,来到了酒吧,蓝还在演唱,她向我看过来,我把头转了过去,我伸手向黑豹要了一杯啤酒,你也很痛对吧,黑豹看着我说,我把酒灌进了肚子,然后抬起眼望着他,很久,看到他是一幅我全了解的表情,我慢慢的仰起了嘴角。
蓝走了过来,坐在我旁边,拿出一支烟,抽着,然后看了我,而我,我喝下了一杯又一杯的啤酒,但,我不看她的脸。
蓝扶我回家,把我放在床上,蓝说,九儿,我一直不知道,你的锁骨下有一只蓝色的蝴蝶,应该很早就有了吧,可是我看不到,因为你一直穿着大大的衣服,所以我一直看不到,就像我现在看不见你的灵魂一样,九儿,对不起,这么久,我却一直都不了解你。
我没有说话,只是紧紧的抱着她,这已经成我的习惯。
今天是蓝的乐队,他们的第一次演唱,这天的人很多,蓝今天穿了一件黑色的风衣,和一件红黑格子相间的裙子,她的头发上插着一支玫瑰。艳红的玫瑰。
我站在台下望着舞台上的蓝,我看见她的眼瞳在燃烧,火一样的颜色,她的摇滚很美,是那种简单,有力,直白的美,美的动荡,似乎把人带到了另一个世界。
蓝,这个寂寞如暗夜的女子,她在弹吉他的时候,对于生命诠释是如此的奔放,她盛过我。
我对于自己,或是生命,自始至终都未曾抱过太多的期许,它对于我来说,没有太多的意义。
当蓝把头发上的那朵艳红的玫瑰送给我的时候,我激动的从台下跑了上去,抱住了蓝,我的动作像猫一样的敏捷,我把脸埋在蓝的黑色的风衣里,我听到了蓝强而有力的心跳,我爱上了蓝,这个站在舞台上的摇滚女子。所以我不能让她痛苦,我决定放开林。我不再阻止。
我以为,我会和蓝一直这样的活下去,永远。只是隔了太久的日子,我已经忘记了我那颗心脏,它一直是病着的。
心脏的疼痛在提醒我。
最近我有一件开心的事,蓝怀了孩子,这让我暂时忘记了,我还在疼痛的心脏,可是现在很晚了,蓝她还没有回来,我很担心,我去找林,林趴在酒吧的吧台上,他在哭泣,他说,对不想九儿,蓝她都知道了,她什么都知道了,我狠狠的抓起了林的衣领,把他从吧台上拽了起来,我向他发火,我对他大吼。“你都对她说了什么,对她说了什么?”
“对不起,我”
我从酒吧里奔了出来,我开始沿着小路找,一直看不到蓝的影子,我大声叫她的名字,没有人应,我的心脏开始惊慌,我担心找不到蓝,于是我开始发疯的跑,沿着那条小道,我的脑袋里出现我和蓝曾经在这条小道上向前走的情景,我沿着小路一直走,不肯回去,天已经很晚,天空是黑色的,蓝说,九儿我们该回去了,我抬着脸望着天空问蓝,我说蓝,为什么黑夜的天空,不是蓝色的。我喜欢蓝。
蓝就不说话,她紧紧的握着我的手。
我喜欢蓝,所以我怕失去蓝,那时我问蓝,我说蓝,有一天你会离开我么?
她说,不会。
然后我就会觉得心安。
可是现在,我看不到蓝,我找不到她在哪里,我只有沿着这条小路不停的向前找,当我终于在一片废弃房子前找到她的时候,我听到了心脏发出跳动的声音,可是我发现了蓝已经失去了意识,她的脚在流血,不停的流,我害怕,然后背起她拼命的往家跑,我的心脏已经在喘息。
第二天的早晨,蓝醒来的时候我对她发火,我问她,为什么要喝酒,为什么跑去那里,我没有对她说,我跑去酒吧的她没找到,然后狠狠的揍了林,跑出酒吧后,发了疯的找她。
可是蓝没有说话,她只是给自己点了根烟,抽着,我夺掉了她手里的烟,开始对她发脾气。蓝哭了,哭的很厉害。
那天,我和蓝彻底的把自己坦白。我们抱在一起,安静的听着对方说自己的故事
我对蓝说,我在精神病院的时候,学会了在阳光底下伸出双手,用手指做出各式样的形状,成现在阳光下,它是寂寞的,所以我害怕,失去,然后,蓝答应我说,她会好好的活着。
蓝的肚子一天天的大起来,我和林会在一旁看着蓝,为肚子里的孩子弹吉他,这让我看着安心。
我的心脏的疼痛在一天天的加剧,我甚至害怕自己的心脏就这么的突然停止,这些我没有告诉蓝,因为我答应她,我要看到孩子的模样。
再过几天,蓝的孩子就要出世了,这天,我换了睡衣,我把颜色换成了白色,是莲花的洁白,我说,等孩子出世了,她看到我像莲花一样,洁白而干净的自己。
那晚我躺在蓝的肚子上,倾听那孩子的声音,然后,我感觉那颗心脏在一点一点的停止跳动,渐渐的没有声音。
我的灵魂脱离了我的身体,我的灵魂是白色的,像莲花,它不在是那浓郁的蓝。
我看到了蓝怀里的孩子,她的肤色很白,我看清了她的模样。
像莲花,洁白而干净。
一、我只是想说说我的故事。
我是五月末的时候来到这个小镇,那时我已是个20岁模样的姑娘,南方的小镇,这时正是梅雨繁盛的季节,天空像个闹了脾气的孩子,滴滴的下着小雨,我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一直的辗转着,直到我不想在往前走,然后,停留,于是,在来到南方的第一个小镇,我就停在了那里,我在第一个首先到达的小旅店里投宿。
这个旅店显然已经很陈旧了,楼梯也是木头做的,一有人经过的时候,木头楼梯就会发出咯咯的响声,楼梯的转角处有一个很大的穿衣镜,我站在那里看了看自己,然后就走上去了。
我租住的房间号是“302”在三楼的拐角处,房间有点小,很潮湿,我走进房间,把身上的大背包丢到床上,住进来的时候,看门的老伯对我说,上面没有热水气,如果要洗澡的话,就得走到对面的开水房里去打,我看见他坐在门口,抽着烟,手里捏了份旧报纸,那烟是“红双喜”的牌子,烟蒂不时地掉落在报纸上面,然后顺着风散落在地上,他看我一直站在楼梯的门口,就起身拿了一个红色的水桶给我,如果没有就将就着用吧,说着,就看了我笑了笑,露出他被烟熏的发黄的牙齿,我看着这个和蔼的老头,对他摇了摇头,然后,转身走了上去,我回到小房间,从大背包里拿出我的吉他,它一直是被我带着的,跟着我一起从一个地方辗转到另一个地方,它现在看起来是那么的破旧,像枯死的树皮,没有一丝光滑的迹象,只有那几根弦,还是那么的亮,像被施了咒而静止的光线。
我坐在窗前,弹着我心爱的吉他,有管我走多远,或是去哪里,我从来都不会忘记两样东西——吉他,烟,当我空虚寂寞的时候,或是思念马可的时候,我都会需要它们,它们是那么的可爱,我从口袋里拿出一包“红双喜”点上,夹在左手的食指和中指上,这是我惯用的姿势,左手夹烟,一个女子寂寞时的姿势,我的左手上带了一只绿色的镯子,手腕上有一条暗色的疤痕,在失去马可的第四天早晨,我蹲在厕所里用一把黑色的拆信刀划开的左手的手腕,鲜红的血液顺着小刀流下来,我扔掉小刀,蹲在地上,看着,它一点点的从手腕上流出,一滴一滴,我渐渐的失去了意识,没有疼痛。
对着窗,可以看到整个街面,因下雨而急驰的人和那些搭了雨棚的小摊位,终于来了吗,我可爱的城市,我对自己说,这亦不再是北方的高大建筑,望着窗外的街道,我渐渐有了喜悦和兴奋,就要在这里生活了,我对自己说。
我掐灭了手中的烟,走到木制的淡褐色的床上,把自己整个甩了上去,床因大力的压迫而发出咯咯的响声,在夜雨蒙蒙的夜晚,在南方的小镇,破旧的旅馆,我没有洗澡,亦没有更换衣物,我就这样沉沉的睡去。
我一直的试图去寻找,寻找我想要的那种生活。
早晨的阳光因雨后的滋润,洒在身上的时候是那么的温暖,像是母亲在亲吻着孩子滑嫩的肌肤。
醒来的时候,天已经是晴的,我胡乱的洗了把脸,然后拿出包里的口红,对着镜子为自己画上了淡淡的唇色,然后换下昨天来时穿的衣服,它因雨淋湿而发出潮湿的味道,我换了件立领的黑色外套,和一件红灰色相间的花格子短裙,裙子因被压在包里,所以折到了一角,皱皱的,穿上去的时候,看上去像是即将呢蔫掉的花朵,我用手抹了抹那处折皱的地方,然后穿上陪我走了好几个小镇的黑然长筒靴子,在经过楼梯口那面镜子的时候,我站在看了看,从镜子里看到自己的头发有点长,猛然感觉到,一直在每个城市辗转的我,已经成了一个蓬头乱发的姑娘,它现在显得是那么的杂乱,是不是应该把它好好的整理一下了,我问自己,我飞奔似的跑下楼梯,门口的老伯看了看我,笑笑的摇了摇头,低头继续看着手里的旧报纸,干枯的手指夹着一根“红双喜”
我不熟悉这里的街道,所以我就这么的一直走着,直到走进街头的东角,再没有了岔路。
我在左拐角的第一家,看到了一家小小的理发店,窄窄的玻璃门上贴着歪歪扭扭的几个小字,店里只有一个女孩儿。女孩穿着件蓝图的t恤和一条破洞的牛仔裤,很干净的女孩儿,像莲花。
我推开玻璃门走了进去,走进去的时候,女孩儿对我笑了笑。
“给剪个头发吧,小姑娘。”
“好。”
“先洗个头吧。”她说。
我走向洗头床把自己丢上去,眼睛闭了起来。等待着女孩儿,大概有几分钟,没有动静,以为女孩儿还没有来,就睁开了眼睛,刚好看到女孩的脸,女孩儿的皮肤很好,粉嫩的脸上带点微微的透明,看不到一点粗糙的痕迹,眼睛很大,忽闪忽闪的,像个可爱的小鹿,是杏仁状的,女孩的手很温柔像是马可的手,轻轻的揉着我的头发,这让我突然间以为是马可回来了,只是女孩不是马可,马可也不会像以前那样温柔的抚摸我的头发,或是亲吻我的小耳朵,他是在离近腊月17的晚上因醉酒开车,出了车祸,腊月17是我的生日,从这一天起,我开始痛恨这个日期,以后的我不会在有生日。
我清楚的记得,那天晚上,马可回来的特别的晚,于是我就站在他家的门口不远的地方等回来,我蹲在路边的电线杆下,给自己点燃了一根烟。
烟一根一根的抽着,在第7根烟快要燃尽的时候,我远远地看到他骑着摩托车回来,他看到了我,拿着手里的褐色popo熊向我招手,车子骑的摇摇晃晃,和对面开来的一辆急弛的大卡车撞了上去。
我看见他的身体飞离了车子,像只自杀的鸟,重重的摔到了地面,鲜红的血液迅速染红了那片柏油路,我感觉心脏像坏掉了的时针一样停止了跳动,我就这么的呆呆的站着,眼睛不可思议的望着他还在流血的身体,直到烟头烫伤了我的手指,才发了疯似的跑了过去,等我跑过去的时候,马可已经停止了呼吸,眼睛睁着,像是对这个世界的恋恋不舍,表情一脸的不可置信,我不知道马可在最后的一点意识里,脑子里有没有想着我,但我看到,他的手里还紧紧的抱着那只褐色popo熊,我说我喜欢popo熊,他说,那我就在你生日的那一天送你一个。
他的身体在这个时候,已经开始变得冰冷,只有从他身上流出来的血还是温热的,然后,我就这样的的跪在那里抱着已经冰冷的马可,我看见卡车停了,所有的车子都停了,周围开始围着越来越多的人,我把脸贴在马可的脸上,紧紧的抱着他,马可的血染红了我的裤角,我的手上脸上,到处都有马可的血,时间似乎在这一刻都停止了,我感到恐惧,不知是过了多久,当周围的人们把马可从我怀里抬起的时候,我才惊异着,我就要失去马可了,永远的失去他了,我像疯子一样的撕扯着他们的衣服,我企图让他们停下来,周围的人紧紧的抓住了我的手,我像个被囚进的人一样被那些人困着,工甚至低下头,发狠的咬着他们的手臂,只是,我所做的一切都是徒劳的,我并不能挽留他们,他们还是把马可带走了,我觉得全身无力,头也晕晕的,然后我沉沉的昏了过去。
醒来的时候,我看见自己躺在马可妈妈的房间里,她告诉我,我昏睡了三天了,我说马可的,马可在哪?他已经安葬了孩子。我看到她的眼睛红红的,黑色的眼圈像一个动态的随时都准备扩张的泥潭。
她说,孩子你已经三天都没吃东西了,我去给你做点吃的过来,可我心里想着马可,然后我就在她去厨房的时候,从窗户上跳了下去,我没有时间去整理衣服,妆容,我穿的还是大前天穿的那件衣服。
我一直的向前跑着,直到跑了很久,才发现我并不知道马可被葬在了哪里。
我开始向个经神病患者一样的奋力抓着街上的行人的手臂,问他们有谁知道马可的坟葬在哪儿?街上的行人像看疯子表演一样的望着我,继续的向前走,马可妈妈带着一群人找到我的时候,我已经走的筋皮力尽了,他们又像架囚犯似的把我带回家,马可的妈妈怕我出事,把我锁在了她的屋子里,我很担心你,孩子,她说,我像乞丐一样的伸出手企图抓住她,放我出去吧,阿姨,我只是想见见马可,我只是想看看他,马可妈妈伸手摸了摸我的脸,你不能这样,孩子,别这样,马可他不在了。
在房间里,我像个疯子一样尖叫,那天早晨,在我终于明白,在也不能拥有马可的时候,我蹲在厕所里,用一把黑色的拆信刀割开了我的左手,我扔掉手中的小刀,看着血一滴滴的往下流,直到我的意识一点点的模糊,我看到马可在对着我笑,他伸出手对我说,跟我一起走,我把手放在他的手心里,好,我跟你一起走。但是我听到了敲门起声,我看见马可妈妈和一群人闯了进来,他们把我从地上抱起,飞般的往大马路上奔跑,我被他们带到了医院。
我在医院呆了半个多月,我受不了那里的味道,他们把我接回家,关在小房间里,马可妈妈每天都会过来看我,给我送些东西过来,但她不会给我开门,有很长的一段时间,我都是这样的像囚犯一样的生活。直到我不在像疯子一样的哭叫,他们才把我放了出来,起初这这么的一直生活着,马可妈妈把我照顾的很好,她们以为我似乎渐渐忘了失去马可的痛,只有我知道,失去了马可,我又要像当初那个没有家的孩子一样,开始流浪了,失去了马可,在这里,我就失去了停留的意义。
我的生活注定了是要漂泊、流浪。
突然了有一天,我就离开了,离开的时候,我只带走了马可送我的吉他,还有一些换洗的衣服,日用品。
我开始在每一个城市辗转、停留。
我为自己点了一根“红双喜”夹在左手上,从镜子里可以看清女孩的整个模样,女孩的手拿着剪刀在我头发上灵巧的跳动着,我注意到了她的手,女孩儿的左手只有四根手指,她的左手的小拇指那儿是空的,我不知道这女孩儿曾经经历过什么,总之,是件让人疼痛的事,从断了小拇指的根处,能隐约看到有针线逢合的痕记,可这丝毫不影响她的工作,她熟练的认真的剪着我的头发。
女孩儿很美,她剪头发的时候一直在跟我讲话,她就像一只兴奋的鸽子。
你的眼睛很明亮,很深,像是猫头鹰一样会衔住别人的眼光,女孩说
你的唇很美,真的很美。女孩低头问我的名字。
我抬头看了看她修剪好的头发,蓝,我叫蓝。
很美的名字,把舌头轻轻的翘起在轻轻的放下,会发出轻轻的声音,很好听。女孩注视着我,对我微笑。
九儿,我叫九儿,我22岁了,女孩儿在吹干了我的头发的时候,把嘴唇贴在我的耳边说,我感觉她的唇是温热的,像暖暖的水,浸着我的耳朵,女孩儿的手很巧,头发被她修剪了之后,使我变得不在是那个来时的蓬头乱发的女子。
九儿是个美丽的女子,像一朵开在水池里的莲花。洁白而干净。
我知道我喜欢这个像莲花般穿着蓝图t恤和破洞牛仔裤的女子,正如她知道,我是个寂寞的女子,所以当她把少了一只小拇指的左手伸向我的时候,我便轻轻的握住了她。
九儿说:蓝,你不应该一个人住在旅店里,一个人是会寂寞的,蓝你到我这来吧,和我一起住。
九儿像拐着男人手手臂一个的拐着我,一直到我寄宿的那个旅店,门口的老伯看到我带着一个女子走过来,冲我点了点头,继续他一直循环的动作。
蓝歪着头看着我,我走上去拿起那把吉他和包,就走了出去,九儿就在后面跟着我,我知道九儿肯定在注视着我,在走到门口的时候,我从包里拿出了包“红双喜”递给正在埋头看报的老伯,他微微愣了下,随即笑了笑,要走了吗?他说,是的,我冲她点了点头,就走了出去。
九儿把我的行李放在了她的阁楼,然后拉我去逛街。我看到她的阁楼里,插满了莲花。
我们逛了一家大型的超市,买了很多日用品,我们站在cd架上看cd,我在看“艾薇儿”的cd,九儿说蓝,为什么,你都是一个人,你没有朋友吗?朋友?什么样的朋友?我把cd放在小推车里,然后从口袋里拿来出根“红双喜”点上,抬抬头看着她,男朋友,普通朋友,她说。有,我说,从现在起小九儿就是我的朋友。然后我们相互看着对方,哈哈大笑。
我是个不喜欢逛街的人,但我喜欢在深夜里一个人的时候,独自走在空无一人的街道上,让黑色拥抱我,让风吹散我的头发。
其实,我也是个喜欢猫的女子,马可曾说我和它有着同样的眼神,和庸懒的姿态,我曾经在街道的垃圾筒旁边捡过一只流浪猫,我把它带回家,和我一起住,我也被马可这样的捡回家,然后,我们三个在一起,有我、马可,还有那只被我捡回来的猫,直到那只猫失踪了之后,我想它又去某个地方流浪了,又或许它在寻找新的定所,那是在马可出事之后的第四天,我昏睡了三天之后,醒来以后,就没有在看到它。
我从不愿想起这个事实,那个被我藏了又藏,压了又压的事实,它总是让我感到疼痛。
这个我从来没有对九儿说起过。
一整天的闲逛使我感到困倦,我像个疲惫的旅行者一样在黑夜里沉沉的睡去,耳边似乎还传着九儿唇上的温度,她似乎还在说些什么,但是我没有听见,我感觉她拉着拉被角在我旁边躺了下去。
夜,是如此的安静。
我背着我破旧的吉他,在小弄堂里闲逛,晚上的弄堂特别的热闹,人来人往的人群,我穿着与他们格格不入的衣服,在他们中间穿梭。
“chaser”是酒吧的名字,离九儿的店里很近,晚上的时候,我就来这里弹吉他,这里是我在南方小镇的第一份工作,酒吧很简设,但每晚来这里的人却特别的多。
是因为这里的酒比较便宜,我说。不,是因为他们喜欢你弹着吉他样子,黑豹说,这些男孩女孩们大多都喜欢你这样的,你身上有他们偏爱的影子,这种个性是他们所喜爱的。黑豹端着酒吧对我说着。
黑豹是这里的老板,那天我背着吉他站在酒吧的门口,对他说要在这里工作的时候,他很轻易的就答应了我。
我一直不了解“chaser”这个含义,直到后来,我在一本小说上看到了这个词,才知道它的译文是“追逐者”的意思,一个追逐的游戏。
我爱上了这个叫“chaser”的酒吧。我把烟放进嘴里的时候,看着九儿对她说。然后,九儿看着我微笔。
黑豹说这个酒吧是他和一个朋友合伙开的,只是他不常来,只是偶尔会过来看看,一般都是只有他一个人呆在这里看着这酒吧,我歪着头看着他说“会是个什么样的男人呢?”黑豹像个大哥似的伸手揉了揉我的头发,就走开了。
九儿通常每天都会过来酒吧找我,然后同我一起离开,我渐渐习惯了生活里有九儿的日子,今天九儿没有来,因着是周末,这一天通常是她店里最忙的一天,酒吧的人渐渐散了之后,我就收起了吉他,走向柜台,今天黑豹不在,九儿也没有来。
我一个人坐在吧台上,给自己点了根烟,黑豹曾给了我一条“帕达”的烟,我抽不惯,我只喜欢“红双喜”的味道。
我从架子上拿了一瓶啤酒,然后在里面加了些少许的绿茶饮料,啤酒加绿茶是跟马可在一起的时候养成的习惯,他说加点绿茶比较能让头脑时刻保持着清醒,这样就不会醉的太快,可以慢慢地享受那种近似迷离的状态,现在,我依然保持着这样的习惯,习惯着啤酒加绿茶的味道。
林来的那天晚上,因着是周末,酒吧里的人特别的多,他就这么一个人走了进来,进门的时候,黑豹告诉我说,他来了,我停下正在弹吉他的手,抬头问他,谁?林,我的合伙人,我开始继续弹我的吉他,但我的眼睛却向着他们看过去,我看见他在与黑豹交谈着什么,我看见他朝着这边看过来,我触及到了他的眼光,当他看向我的时候,我知道,我的心脏在加速的跳动。
我从台上走下来的时候,他们正在那里喝酒,黑豹习惯性的拿了一杯酒给我,我依就像往常一样在酒里加了点绿茶,我看到林把头转过来看着我。
“你是个特别的女孩儿。”他说。
“黑豹说酒吧来了一个女孩,很特别的女孩儿,所以我就想来看看,”
“是专程来看我的吗?”我眯着眼睛抬着问他。
“是的,专程来看你的,蓝。”他把头压的低低的,看着我,他叫我的名字,他的嘴角扬起一丝微笑,像平静的湖面扬起了一角,他的眼睛是很明亮,那么的温柔而干净,我的眼光深深的陷进了他的眼里,我们就这么赤裸裸的对望着,直到脖子开始酸痛,我舔了舔干裂的嘴唇移开了他。
“有烟吗?”我说。他退开了身子从口袋里拿出一支烟“红双喜”递给我,我把烟接过来夹在手指上,低头凑向他伸过来的打火机。
那天的我特别的想要喝酒,在失去马可的那段时间里,我几乎一滴酒都没有饮过,可今天,我却突然的很想,想醉。想在那种极致的状态下的马可的温柔,想他给我温柔的吻。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头因酒劲变得胀痛,像是快会气体冲破的皮球,我躺在床上揉着额头,九儿躺在我的旁边,她已经醒了。蓝,好点了吗?她伸手摸了摸我的头,还好,我说。九儿,昨天,是谁送我回来的?林,他送你回来的,你昨天喝的烂醉。是吗?嗯。
而事实上,很长一段时间,我却分不清那晚跟我在一起的人是林,还是马可,我在喝醉的时候,好像看到了马可,他还是那么的温柔,他走过来扶着我,把我拥在怀里,我伸手触极到了他的脸,突然的有种委屈,我的眼里涌出了泪水,它刺痛的我的眼睛,我说“马可,我好想你,你带我一起走好吗?”可是他没有说话,他只是抱着我,摸着我的头发,我的手碰到了他的唇,晚一的风似乎有那么一点冷,我把手伸进他的外套里,我闻到了他身上的绿茶香水,马可一直都是用这种牌子的香水,我下意识的往他怀里钻了钻,我把脸靠在他温热的脖子上,我不知道这个时候,我的脸是不是微微的红色,但我知道,当我把脸靠在他脖子上的时候,它是微烫的,然后,我听到他在我的耳边说,你住哪儿,我送你回去,我说马可不要走,陪我好吗?我松开环住他肩膀的手,抓着他的衣角说,马可,我想跟你走,我不想回家,还是送你回家吧,他说。我的脑袋里突然闪过九儿的脸,于是,我说,那么,你就送我回家吧。
我轻轻的推开了九儿起身从外衣里拿起一支烟,从新坐回床上,九儿就这么的看着我抽完了那支烟,我的眼睛在流泪,我紧紧的搂着九儿,把头深深的埋在他的胸口。
九儿伸手搂着我,下巴顶着我的头,跟我说话,蓝,为什么你从不对我说起你的事情,一个人,心里一定很难过吧,昨晚,我坐在门口等你回来,你却喝的烂醉,但是我看到林抱着你,你像只八爪鱼一样,紧紧的贴在他的怀里,你的脸靠在他的脖子上,双手紧紧的抓着他的衣角,一脸的委屈,蓝,你曾经经历了什么。
那天九儿没有开门营业,而是呆在床上陪了我一天,我在她怀里又渐渐的睡去。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我依就和九儿在一起,依就在晚上去黑豹的酒吧里工作,这样的生活实质而平淡。自那晚,林就很久没有来过。
九儿就这们驻进了我的心里,我爱这个莲花般的女子。
林来的次数越来越多,很多时候,从台上往那里看,我的视线是模糊的,那时我会看到他的身上叠着马可的影子。我对着她微笑。最近的白天,我几乎是不出门的,如果九儿不在,我就会跑到林那里,我们会在他的房间里呆一整天,我渐渐习惯了他的一切。包括他身上与马可同样味道的绿茶香。
我们一起躺在木床上抽着“红双喜”喝加了绿茶的啤酒,听狂热的音乐,他会搂着我亲吻我的下巴,唇,慢慢的绕到我的耳朵,然后轻轻的含住它,低声的说的什么,这时我总能听到从左胸口那儿传来的心脏因颤抖而有节奏的跳动的声音,和小腹上的像婴儿的小嘴一样的肚脐的呻吟。
林的眼睛很明亮,我喜欢林,所以我把自己交给林。凌晨的时候,我会把疲劳的身体整个丢给林。他像个父亲一样温柔的抱着我,我们一起在放了热水的水池里洗澡,水池的边上放了香精沐浴露,啤酒,还有红双喜,我们面对面的做着,不时的往对方身上抹着沐浴露。
我通常都是在池里呆一很长的时间,直到池里的水彻底凉掉,然后,林会像抱起一只落水的猫一样,从池里把我抱起放在木床上,任凭身上的水珠滑落在地板上,我们在一起做ài,肌肤与肌肤的碰触似一场温柔的雪崩。
九儿店里的生意仍就像往常一样平淡,我渐渐学会了给人剪头发,偶尔,我会呆在店里帮忙,晚上我依然在酒吧,九儿开始变得闲散了。
她请了两个男孩儿帮她看店,自己天天跟我一起泡在外面,晚上就跟我一起到酒吧,通常是我在台上弹吉他,她就会在吧台上站着,手里端着啤酒,她的脸化了淡淡的妆。
可是我发现九儿开始和林靠近,从台上向吧台看去,昏暗的灯光,把九儿的脸映在了林的身上,一张淡漠的影子。
九儿,你也喜欢林么?这句话,只是躲在我的心里,我没有说问过九儿,也没有说给任何人听,我还是一样喜欢着这个女子。
九儿依然喜欢抱着我睡,她习惯于把她的头放在我的胸口。
可是,我在九儿身上发现了一个秘密,在九儿的锁骨下,纹着一只蝴蝶,它的翅膀是蓝色的,浓郁的天际蓝。来这里的时候,九儿一直是穿t恤,或是宽大的衣服的,就连睡觉的时候也是,可是她今天穿了,我第一次看到她穿了睡衣,而且是蓝色的,像她身上的那只蝴蝶。
我感觉那蝴蝶在动,晃动它蓝色的翅膀,似是要飞离了九儿的身体。
酒吧的生意越来越好,我们开始商议是不是该招两名偏爱音乐的人,来组件一支乐队。
是的,疯狂的摇滚乐,黑豹买进了全新的音乐器材。我们在酒吧的墙壁上,小镇的街道上,甚至路边的电线杆上,都贴了招聘海报。
那段时间,来了很多热爱音乐的男孩女孩们,我们一个接一个的评选,最后选择了小洛和阿良。
九月末的时候,我们已经有了自己的乐队。我们的乐队名字叫“bluesky”是中文的“蓝色天空”
我们把做成的海报贴在酒吧的门口,我们在为演唱做准备。
这些天,九儿频繁的靠近林,我看向她时,她会把头转开,不看我,她的脸显得很淡漠。
我也不曾问林,因为我知道他什么都不会说。
我坐在吧台上给自己点了支烟,然后看着九儿,看她喝下一杯一杯的酒,然后,我把她带回家。
九儿她在半夜里,紧紧的抱着我,说蓝,对不起,可是我害怕失去你,我爱你,所以,我不让林靠进你,只是因为我怕他会伤害你,所以我阻止他,但那只是因为你。蓝,你说过,你不会离开我的对吧。
我突然想到了那条小路,是朝着九儿的店和“chaser”酒吧相反的方向。我和九儿经常会沿着这条小道一直往前走,直到走到很远九儿都不肯回去,总是到最后,我牵着好的手,说九儿该回去了,然后,九儿会抬头看看前面的夜空,然后问我,蓝,为什么黑夜的天空,不是蓝色的。我喜欢蓝。
我没有说话,而是紧紧的握着蓝的手。
九儿问我,蓝,有一天,你会离开我么。
不会,我说。
然后,九儿就会收起她抬着头看天空的脸,看着我,和我一起回家。
我低下头,看了喝醉的九儿。想对她说,九儿我依然爱你,可是我没说。
我点了支烟,抽着,然后看着手里的那支快要燃尽的烟,然后对自己说,没有关系,明天,等到了明天,我就会对你说。
今天我穿着件黑色的风衣,和一件红黑格子相间的短裙。因为今天是我们的演唱会,还有我准备了很久打算今天就想对九儿说的话,我在左耳的上方夹着一支艳红的玫瑰,台下挤满了人,个个一副年轻疯狂的脸,他们在台下尖叫着我们的名字,九儿坐在前排,林和黑豹在她的旁边。
演唱终于结束了,然后我看着九儿,我把麦克风开到了最大,我要把心里的话说给九儿听,我说,九儿相信我,没有谁能从你身边夺走我,谁也不能,蓝是爱上了九儿的,所以蓝永远不会离开,不会离开,我对你承诺。
然后,我走向台边把玫瑰从头发上摘了下来,伸向了九儿,九儿手里拿着那支玫瑰,看着我,然后像只猫一样的飞奔到了台上,紧紧的抱着我,她的头埋在我黑色的风衣里,这是我送给你的礼物。九儿,我依然爱你,我答应过你,所以不会离开你。
那晚我的意识里并没有出现马可的影子,或许,我已经从失去马可的悲伤里走了出来,因为我的血液里开始燃烧起对摇滚的喜爱,还有九儿,我爱她。
我怀孕了,是林的孩子,我把这个消息告诉九儿和林,他们很开心。
如果可以,我想要和九儿、林、还有我肚子里未出世的孩子永远的生活在一起,就这么的,一直好好的活下去。
这些天,九儿的胸口一直在疼痛,我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她不说,但我看得出来,她很疼,夜晚的时候,她把头深深的埋在我的胸口,她的手紧紧的抓着胸口。
“九儿你怎么了,我抱着她说。”
“没什么蓝,只是胸口有点疼。”她翻了翻身把头贴向我的肚子。最近,她习惯把头贴在我的肚子上,她说,我在感受蓝的孩子。然后,她会露出开心的笑容。
我伸手摸了摸她的头发问她:“真的没什么问题吗?”
“没有,能有什么问题呢?只是有点疼而己。”
九儿不在说话,我们就这样睡去。
我和林坐在吧台上,给和自倒了一杯酒,没有加绿茶,我喝了一口,感觉有点苦,然后我抬起头看着林。林,九儿最近不知道怎么了,她的胸口在疼,每天都是,可她不告诉我原因。她到底怎么了?
林没有说话,而是端着那杯酒,把它喝干。很久他转过头看着我。
九儿有先天性的心脏病,林说。我停下了正准备要喝下肚子的那杯酒,看着他,很久,然后狠狠的一巴掌甩在了他的脸上。
“我说林,别跟我开这种玩笑。”因为我不愿相信这是真的,可是这个时候我的心脏在疼。
林被我打偏的脸很久才转过来,但没有任何表情,直到,直到我看到他的眼角滑下了一滴泪。
“是真的,蓝,我没有骗你。”当林把头深深的埋在手心里,于是,我相信这是真的。
“那么,林,九儿的事,为什么你会知道。”
“你是否还知道九儿和我在一起的那些日子,九儿的一切,我都知道,包括她以前的职业,她的心脏,还有她曾经因为一个叫离的男人而切断了左手的小拇指,这些我都知道。”
现在的我或许已经不知道心脏还是不是在跳动着的,我只是感觉,那里,我的心脏,在撕裂,林的话就像把刀狠狠的插进了我的心脏,我似乎听到了“嘭“的声音。
林说,他答应了九儿要替她保密,就是九儿打算要放开林的那天晚上,九儿对林说,林,我放开你,但是答应我,不要告诉蓝,什么都不要对她说,我爱蓝,你明白吗?所以请不要把这些告诉蓝,蓝爱的是洁白的像莲花的九儿,那个九儿的灵魂是干净的,不是蓝色的,它像莲花一样,洁白而干净。所以,什么都不要对她说。
我喝掉了五瓶的啤酒,没有在里面加过绿茶,那酒很苦,真的很苦,林没有阻止,他失去了权力,然后我准备回家,今天第一次觉得酒吧里的气氛令我晕阙。
我脱掉了脚上的鞋子,沿着小路一直走,这是我第一次,认识九儿以来,一个人走在这条小道上,是朝着九儿的店和“chaser”酒吧相反的方向。
我一直向前走,九儿、林、还有“chaser”酒吧,他们离我越来越远,我光着脚向前走,直到被路上的石子割破了脚。有点疼,我低下头看看我的脚,它在流血,于是,我停止,蹲在地上抱着那只受伤的脚,石头把脚割了道很大的伤口。血止不了,我抬起头看了看周围,没有人,身边只有一个片废弃的房子。
脚上的血还在流,不停的流下来的血让我感到恐惧,这种恐惧让我再次想起了那件已快被我遗忘的事,马可已离我而去,我以为我快要死去,我离九儿他们已经很远,我喝了酒的头脑还在疼痛,我还没看到我未出世的孩子。
我在渐渐失去意识。
醒来的时候,我已经躺在阁楼的床上,九儿躺在我的旁边,我坐起身看到九儿一张生气的脸,她说蓝,你昨天为什么跑去那里,还有,你昨天喝酒了,你为什么要喝酒,难道你忘了自己肚子里的孩子?你为什么光着脚走路,石头伤到了你的脚,你不知道吗?
我没有说话,而是给自己点了一支烟,然后抽着,我说九儿,昨天,是你把我带回来的是么?
九儿伸手夺掉了我手里的烟,她还在生气,蓝,为什么要那样,你说过的不会离开我的不是吗?你说过的。九儿开始哭泣,她的声音变得很大。
我终于忍不住,我对九儿发了脾气。我说九儿,你不是也答应过我不会离开我的吗?可是你这算什么,曾经自杀?先天性心脏病?你这又算什么?九儿,你为什么要这样,为什么什么都不对我说。我也爱你的不是吗?
九儿很久都没有说话,她只是在看着我,很久,她忽然紧紧的抱着我,说,蓝对不起,我只是担心你,你知道吗?昨晚,我找了你很久都找不到,我以为你离开了,可当我在那片废弃的房子找到你时,我很开心,原来你没有离开。但是,你受伤了知道吗?我这里很疼。
那天,我和九儿终于彻底地把自己坦白,我们安静的听着对方说自己的事。九儿对我说在精神病院的时候,她学会把手长长的伸向天空,用手指做出各式样的形状,成现在火热的阳光下,它是寂寞的形状。
于是,我跟九儿学会了在寂寞的时候,在阳光底下把双手伸向天空,用手指做出各式样的形状,成现在火热的阳光下。
那天,九儿对我说,蓝,我一直向往的那种生活,有一个人会爱上我,或是我的心爱上了那个人,我们会在一起,有自己的孩子,可是,始终,没有一个人爱上我,那个离开的人从未来过,我依然没有得到爱,可是,我却爱蓝,我的心爱上了她,所以蓝,答应我,好好的活着。
我的肚子越来越大,我已经不能在演唱,九儿和林每天都陪在我的身边,看着我给肚子里的孩子弹吉他听。九儿坚持着要和我一起睡,林答应了,晚上的时候九儿会把她的头轻轻的放在我的肚子上,听听里面的动静,然后,她会开心的笑。
九儿的心脏在疼痛,加剧的疼痛。
她说,蓝,我会等到孩子出世,看看她的样子。
那是最后的一天,九儿穿着睡衣躺在我身边,她把睡衣的颜色换成了白色,是莲花的洁白,她把头躺在我的肚子上。她说,等孩子出世了,就会看到她像莲花一样,洁白而干净。
九儿死了,在孩子出世的前一天,她没等到看孩子的模样,我在回去的时候,阁楼里的莲花已经枯萎了,花瓣落了一地,我把它拿了出来,它破败的生体已经死去我把它们全部换成了新的。
那孩子是女孩儿,肤色很白,像莲花,这是一个新的生命。
孩子的名字叫莲,我对林说,林,我要在这里安顿下来,我有了莲,所以我不在漂泊。
林说,是的,从今以后,你会和我们生活在一起。
那么九儿会看得到么?九儿会看得到莲的模样么?
会,她会看得到。
二、我只是想说说自己的故事。
我是九儿,六月生,那时的莲花开的正是繁盛,我喜欢莲花,所以总是会把房间里插满洁白的莲花,我知道莲花的生命很短,开败总是那一瞬的绚烂,这有点像我,我是一个天生心脏就有病的女子,我知道自己会跟莲花一样,活的时间不长,所以我珍惜房间里的每一朵莲花,我总会把它们照顾的很好。
蓝说我是个莲花般的女子,洁白而干净。
可是她不知道,我没有莲花的洁白。我没有告诉过她,只是因为她喜欢我洁白而干净的样子。
我曾经的名字不叫九儿,我叫莲。
那年,也就是06年夏天,那时我还在北方,我没有家人,没有朋友,在一个叫做“在路上”的酒吧里上班,我的工作就是黑夜的时候坐在酒吧的吧台上,陪不同的客人喝酒,我一直渴望,黑夜的天空为什么不是蓝色的,我惧怕黑色,可我唯独喜欢蓝,所以我每天都会穿不同款式的衣服,但它们却都是同一种颜色,是天际的蓝色。
我穿衣服时喜欢露出脖子下面的锁骨,我全身上下,最最喜欢的地方,我在锁骨的下面纹了一只蝴蝶,蝴蝶张开着翅膀,翅膀是浓郁的蓝,似是要从我身体上挣脱出来,然后飞去一个很遥远遥远的地方。它渴望自由。
我一直都渴望自己能够得到自由,就像我锁骨下的那只蓝色的蝴蝶,有时我会觉得它便是我的灵魂,就那么一下就会脱离我的身体,飞向别去,它是蓝色的,干净的自由,它把肮脏留给了身体和那颗有病的心脏。
我拉不同的客人到这里买酒,我跟他们说,如果,你能够请我喝上一杯名贵的酒的话,我便陪着你,或者,给你说说我的故事,他们就会看着我,望着我锁骨下的蝴蝶,大家都知道,酒吧里的女子大多都属于暗夜的,这样的女子大多寂寞,而当寂寞的男子碰上了与自己同样寂寞的女子时,那这男人和女人便会达成一种不言而知的默气,接着,那个男人便会请我喝上一杯酒,当然,这酒是要他自己来买的,然后,我们便坐在吧台的高脚椅上,边喝酒,边说说我的故事,当然,这些都是我瞎编的,可在说故事的时候,我会用眼睛看着他,深深的,很大,是杏仁儿状的,涂了蓝色的眼影,有时我也会跟他们说说我的心脏,我跟他们说我是一个有先天性心脏病的女子,我活的时间不长,一个天生有病的心脏这一生都不会遇到对它真心疼爱的人,或者是它爱的人,所以,当她的肉体肮脏时,他的灵魂就会脱离她的身体,漂泊,流浪,我能看到我灵魂的颜色,是蓝色的,我对他们说。其实我并不惧怕死亡,人使终都会经历那场死亡,只是,我害怕我的心脏,它没能得到一个爱它的人,或者是它爱的人,然后,他们就会深深的陷入我蓝色的忧伤眼神里。最后,干愿的把手伸进口袋,拿出更多的钱请我喝上一杯更好的酒。
于是,只要是“路上”酒吧里的常客们,都知道这里有个叫莲的女子,她的心脏不好,但会给客人们说自己的故事。我就是靠这样的方式来赚取那些钱,然后把它换成我所需要的东西。
可是,这颗心脏还是希望能有一个人爱上它,或是它爱上那个人。
我渴望有人能够爱上我,或者让我爱上他。就像我爱上自由,爱上那浓郁的蓝色。
所以当我第一眼看到离的时候,我就爱上了他。离是个发型师,他在给人剪头发的时候就像是在雕塑一件艺术品,他的眼神是那么的专注,所以我便固执的爱上了他在为我剪头发时的动作,和他注视着我时的眼神。
我开始远离那个酒吧,我不在和那里的任何一个男人喝酒,说故事,我力尽所能的去擦干净我的身体,然后努力的脱离那暗涌的黑色,我开始向别人请教有关头发和造型的知识,我做的这一切,只是因为那颗心脏爱上了离,我就这么爱上了他,爱的一发不可收拾。
我把手伸向了离,然后把自己彻彻底底的交给了他,包括我一直渴望自由的灵魂,我出卖了它,把它结结实实的和身体捆在一起,交给了离,可离,他并不爱我,他爱的只是我的身体,紧此而己,所以当他不再迷恋我的身体的时候,就一脚的把我狠狠的踹开了,说他不再爱我,然后,我便成了一个穷光蛋,一个一无所有的穷光蛋,那颗心脏,它依然没有得到它爱的人,或是爱它的人,再它什么都没得到的同时,它变成更加破碎。
所以当我终于明白这一点后,我便在离不在的时候用他给别人修剪头发的剪刀,狠狠的砍向了自己的手指。
左手上最小的拇指,当它脱离了我的手掌的时候,我看到了很多血,玫瑰一样的红色,它们顺着我的手指,一滴一滴往下坠,往下坠,可我并没有感到过多的疼痛,这多少会跟我的心脏有点关系,一颗天生就有病的心脏,除了它自己受伤之外,是不会感到其它疼痛的,我只是在怜惜我的手指,它是那么的委屈,被我毫不留情的伤害,对于它,我就是刽子手,一个重重的伤害了左手的刽子手。
离并不知道,我其实是个极端的女子,所以,他也不会想到,我会在他说出不爱我的时候,对自己做出了狠狠的事,所以当他知道这一切之后,他转头对着医院的人说,她疯了,我必须将她接回去,医生答应了他的请求,同意他把我接回去。于是,我就带了一张淡漠的脸,跟着他一脚一脚的走出医院。
可是,离,他并没有把我接回家,而是把我带到了另一家医院,一家精神病院,我知道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的凌晨,当我醒来的时候,我看到房间里是我陌生的颜色,一室的灰,它是我不喜欢的颜色,于是,我开起奋力的想要拨开那些灰色,却怎么也不能让灰变成蓝色,就像离再也不可能爱我一样。
我在精神病院已经呆了两个月,离,没有来看过我,或许他认为我已经彻底的疯了,又或许,他已经忘了我。
在这两个月的时间里,我不和周围的每一个人聊天,说话,我渐渐养成了失语的状态,我不能做别的事情,每天只能和其它的病人一样呆在院子里。
我一个人坐在长椅上的时候,会关注这里的每一个人,他们的动作,表情,和来自他们脸上各自的神态,有兴奋、哀愁、快乐、愤怒,还有病态的。
阳光很大的时候,我便躺在长椅上,火热的阳光,已不能够刺伤我的眼睛,我把手长长的伸向天空,用手指做出各式样的形状,成现在火热的阳光下,在失语的状态里,我爱上了这种无聊里作出的形状,它是寂寞的形状。
我的灵魂被囚进,困在这家医院里,我想要挣脱,带着我的身体离开这里。
我开始计划我的逃离。
那一天的天很好,是睛朗的天色,没有人会去注意,这只是平常的一天。
这一天,还是凌晨,我偷偷的从房间里跑出来,那天还没大亮,人们都还在沉睡,我爬上了医院靠墙的梧桐树上,然后顺着那堵墙跳了下来,我开始奋力的跑,不知方向,沿着小路狠狠的向前,我只是想甩开那所医院,我要自由。当我终于跑出那条小路的时候,我看到了刚刚升起的太阳,它把阳光整个洒在了我的身上。我得到了自由。
我站在北方的三九大厦,俯身看么这所北方城市,它现在被我踩在脚下,我不会再对它有任何留恋。我在这北方的阳光底下伸出双手,作出了最后一个姿势,然后,我对自己说,我要离开,离开这里,去南方的小镇,我要去那里生活。
然后,我就走了,我坐了两天的火车,晚上的8点,我到了站,下车,然后张开双臂,拥抱了这南方的夜色。我开始在这个小镇工作,生活,我改掉了自己的名字,我叫九儿。
我什么都不会做,但,我在北方时学会了头发与造型的知识。我在这里找到了份同样的工作。
我为自己找了一间靠进拐角的店铺,租了下来,把它改成了现在的理发店。店里有一个阁楼,我住在那里,我在阁楼里插满了莲花。
我已经在这里安定了下来,然后,我丢掉了我所有的衣服,包括它的蓝,我穿大大的衣服和t恤,它遮住锁骨下的那只蝴蝶,和它欲飞离的翅膀。
我开始让自已慢慢的变洁白和干净,就像我插在房间里的莲花,这已是我在小镇的第四个夏天。
我依然没有朋友,没有家人,但,我有了很多顾客。我靠她们来维持我现在的生活。
然后,就是五月到了,五月的天气,正是梅雨繁盛的季节
五月时候,我认识了蓝。
当蓝告诉我她的名字叫蓝时,我笑了,我对她说这个名字很好听,她的名字是我喜欢的颜色。蓝,我喜欢这个女子。
蓝,她是个寂寞的女子,从她进入我店里的时候,我从她的脸上就看到了,我在蓝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我心疼这个女子。
我在给蓝剪头发时,注意到了她抽烟的姿势,她用左手夹烟,通常用左手夹烟的人,都是属于寂寞的。在镜子里,我看到蓝夹烟的左手,戴着一只绿色的镯子,镯子的下面,在左手的手腕处,有一道红色的暗痕,很深。
我说蓝你的眼睛很明亮,可是我没有告诉她,其实她有一张受伤后略带茺凉的脸,她的眼睛里,有同龄女子中没有的茺凉眼神。
我在给蓝吹干了头发时,把唇贴在她的左耳,对她说我的名字,然后,我把左手伸向了蓝,当我把手伸向一个人的时候,就是我想要与这个人在一起,曾经,我把这双手交给了离,现在,我把它伸向了蓝,我想要与她在一起,因为她是我那颗心脏喜欢的女子。
我和蓝去了她租的那家旅馆,去拿她的行李,我看到她的行李旁边放了一把吉他。
我把蓝和她的行李带回了自己的店里,然后带她去逛街,我们买了很多日用品,及其它的东西,蓝在看艾薇儿的cd,然后,我知道蓝是个喜欢摇滚的女子。
黑夜,我看着蓝睡着的样子,她像个受伤的孩子一样卷缩着身体。
蓝,找到了她的工作,在“chaser”的酒吧里做吉他手。我每天晚上等到店门关了之后便会去“chaser”酒吧,以前我是不去的,现在因为蓝在那里,有蓝的地方,我才会去。我在那里看蓝弹吉他的样子,弹吉他的时候,蓝的眼睛在燃烧,然后等到很晚的时候,我们会一起离开。
蓝跟我说“chaser”的中文名字是“追逐者”的意思,蓝把手伸进口袋,拿出了那包“红双喜”抽出一支,放在嘴里,然后看着我,我爱上了这个名为“chaser”的酒吧。她说。
蓝爱抽烟,但她只喜欢抽一个牌子,就是“红双喜”蓝也爱喝酒,但是,她却总爱在酒里加上些少许的绿茶,在遇到蓝之前,我还从不知道,会有人在啤酒里加绿茶的习惯。我没有试过,所以不知道那是什么味道。
我通过蓝的关系,认识了黑豹和林。
那天,我因要看着店里,所以没能去酒吧里看蓝,但是,那天蓝回来的特别晚,很晚的时候,我看到林抱着蓝,蓝喝醉了,所以林把她送回来,蓝紧紧的靠在林的怀里,我看到她的脸贴在林的脖子上,手里抓着林的衣角,我从林的怀里,看到了一张委屈的蓝的脸。
我望着熟睡的蓝,她依然是卷缩的姿势,那是一颗心脏在受伤之后成现出来的姿态,我不知道,蓝,她究竟经历了什么。可是,我担心她。
第二天,我没有开店门,而是在床上陪着蓝,蓝开始抽烟,不停的抽,我看见她眼里的泪水,我紧紧的搂着蓝,把下巴抵在她的头顶,我心疼这女子。
我说蓝,你为什么从不告诉我你的事情,只是蓝,她没有回答我,她只是抱着我,紧紧的。
蓝不回答,我也不再问。
最近的白天,我发现蓝经常会跟林在一起,他们靠的很近,可是,我并不想他们靠的那么近,我怕林会伤到蓝,但是这些,我没有告诉蓝。
我开始给自己化妆,很淡的妆。我开始若有若无的接近林,心脏告诉我,不是因为喜欢林,而是只是因为蓝。我爱这女子,所以我想要保护蓝。
我请了两个男生帮我看店,然后,我整日和蓝在一起,蓝说,九儿,你开始变得闲散了,我望着蓝,只是笑笑,我只是想陪着蓝,只是我没告诉她。
我睡觉的时候喜欢抱着蓝,这是我最近养成的习惯。
我开始穿蓝色的衣服,我开始穿睡衣,开始露出我的锁骨,和它下面的那只蓝色的蝴蝶。
蓝现在越来越忙了,因为她们刚刚组件了一个乐队,她一直热爱摇滚。
我开始和林在一起,蓝看得到。可是她不问,我在蓝的脸上看到了忧伤,我转过头不在看蓝的脸,我在心里说这只是暂时的,只要,他离开你,只要林离开,我们依然在一起。
我在林的面前穿着蓝色,我让林看到我锁骨下的蝴蝶。
林低下头,吻着那只蝴蝶,我说林,你只要爱我,不能喜欢蓝,不能。
你不能爱上她,你答应么?林没有回答,他只是把头埋在我的胸口。
我伸出我的左手,慢慢地伸向了林的眼前,我说林,你看到了么,这根手指,我曾经自杀,所以,你不要爱上蓝。
很久,很久,我以为世界就要停止了,然后,我就看到了他的泪,他的泪落在了蝴蝶的翅膀上。
林在哭泣。
林说,九儿,你为什么要这样。
你不是喜欢我么,我说。
可我也爱蓝。
是么。那么我呢,你想让我在自杀一次么。
可是,我很痛苦,九儿,你明白吗?我这里很痛,很痛。为什么,为什么蓝和九儿不是一个人。
我望着林的眼睛,他的眼里带着痛。这痛是对于蓝的,我知道,她爱蓝。
我拿起了桌上的酒,开始猛烈的喝,酒的颜色是暗红的,它像林对蓝的爱都是红色的,它就这么的从我的喉咙刺入了我的心脏,狠狠的,我知道我阻止不了这场红,也阻止不了林,他是真正的爱上了蓝。就像我不忍看到蓝脸上的伤。所以,我已无法阻止。
我从林那里离开,来到了酒吧,蓝还在演唱,她向我看过来,我把头转了过去,我伸手向黑豹要了一杯啤酒,你也很痛对吧,黑豹看着我说,我把酒灌进了肚子,然后抬起眼望着他,很久,看到他是一幅我全了解的表情,我慢慢的仰起了嘴角。
蓝走了过来,坐在我旁边,拿出一支烟,抽着,然后看了我,而我,我喝下了一杯又一杯的啤酒,但,我不看她的脸。
蓝扶我回家,把我放在床上,蓝说,九儿,我一直不知道,你的锁骨下有一只蓝色的蝴蝶,应该很早就有了吧,可是我看不到,因为你一直穿着大大的衣服,所以我一直看不到,就像我现在看不见你的灵魂一样,九儿,对不起,这么久,我却一直都不了解你。
我没有说话,只是紧紧的抱着她,这已经成我的习惯。
今天是蓝的乐队,他们的第一次演唱,这天的人很多,蓝今天穿了一件黑色的风衣,和一件红黑格子相间的裙子,她的头发上插着一支玫瑰。艳红的玫瑰。
我站在台下望着舞台上的蓝,我看见她的眼瞳在燃烧,火一样的颜色,她的摇滚很美,是那种简单,有力,直白的美,美的动荡,似乎把人带到了另一个世界。
蓝,这个寂寞如暗夜的女子,她在弹吉他的时候,对于生命诠释是如此的奔放,她盛过我。
我对于自己,或是生命,自始至终都未曾抱过太多的期许,它对于我来说,没有太多的意义。
当蓝把头发上的那朵艳红的玫瑰送给我的时候,我激动的从台下跑了上去,抱住了蓝,我的动作像猫一样的敏捷,我把脸埋在蓝的黑色的风衣里,我听到了蓝强而有力的心跳,我爱上了蓝,这个站在舞台上的摇滚女子。所以我不能让她痛苦,我决定放开林。我不再阻止。
我以为,我会和蓝一直这样的活下去,永远。只是隔了太久的日子,我已经忘记了我那颗心脏,它一直是病着的。
心脏的疼痛在提醒我。
最近我有一件开心的事,蓝怀了孩子,这让我暂时忘记了,我还在疼痛的心脏,可是现在很晚了,蓝她还没有回来,我很担心,我去找林,林趴在酒吧的吧台上,他在哭泣,他说,对不想九儿,蓝她都知道了,她什么都知道了,我狠狠的抓起了林的衣领,把他从吧台上拽了起来,我向他发火,我对他大吼。“你都对她说了什么,对她说了什么?”
“对不起,我”
我从酒吧里奔了出来,我开始沿着小路找,一直看不到蓝的影子,我大声叫她的名字,没有人应,我的心脏开始惊慌,我担心找不到蓝,于是我开始发疯的跑,沿着那条小道,我的脑袋里出现我和蓝曾经在这条小道上向前走的情景,我沿着小路一直走,不肯回去,天已经很晚,天空是黑色的,蓝说,九儿我们该回去了,我抬着脸望着天空问蓝,我说蓝,为什么黑夜的天空,不是蓝色的。我喜欢蓝。
蓝就不说话,她紧紧的握着我的手。
我喜欢蓝,所以我怕失去蓝,那时我问蓝,我说蓝,有一天你会离开我么?
她说,不会。
然后我就会觉得心安。
可是现在,我看不到蓝,我找不到她在哪里,我只有沿着这条小路不停的向前找,当我终于在一片废弃房子前找到她的时候,我听到了心脏发出跳动的声音,可是我发现了蓝已经失去了意识,她的脚在流血,不停的流,我害怕,然后背起她拼命的往家跑,我的心脏已经在喘息。
第二天的早晨,蓝醒来的时候我对她发火,我问她,为什么要喝酒,为什么跑去那里,我没有对她说,我跑去酒吧的她没找到,然后狠狠的揍了林,跑出酒吧后,发了疯的找她。
可是蓝没有说话,她只是给自己点了根烟,抽着,我夺掉了她手里的烟,开始对她发脾气。蓝哭了,哭的很厉害。
那天,我和蓝彻底的把自己坦白。我们抱在一起,安静的听着对方说自己的故事
我对蓝说,我在精神病院的时候,学会了在阳光底下伸出双手,用手指做出各式样的形状,成现在阳光下,它是寂寞的,所以我害怕,失去,然后,蓝答应我说,她会好好的活着。
蓝的肚子一天天的大起来,我和林会在一旁看着蓝,为肚子里的孩子弹吉他,这让我看着安心。
我的心脏的疼痛在一天天的加剧,我甚至害怕自己的心脏就这么的突然停止,这些我没有告诉蓝,因为我答应她,我要看到孩子的模样。
再过几天,蓝的孩子就要出世了,这天,我换了睡衣,我把颜色换成了白色,是莲花的洁白,我说,等孩子出世了,她看到我像莲花一样,洁白而干净的自己。
那晚我躺在蓝的肚子上,倾听那孩子的声音,然后,我感觉那颗心脏在一点一点的停止跳动,渐渐的没有声音。
我的灵魂脱离了我的身体,我的灵魂是白色的,像莲花,它不在是那浓郁的蓝。
我看到了蓝怀里的孩子,她的肤色很白,我看清了她的模样。
像莲花,洁白而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