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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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尔夫盯着眼前的小姑娘。
她的心情好像很不好,他不晓得要如何让她开心。
如果史文在就好了。他的哥哥史文什么都懂,从小到大,都是史文在替他们俩拿主意。
可是史文要结婚了,以后要和白雪一起住在皇宫之中,他会变成一个很重要很重要的人。
杜尔夫很难过。
他知道他们兄弟总有一天会有不同的路要走,可是他没有想到这一天来得这么快。
史文有问过他,愿不愿意一起住到皇宫里去。可是他们兄弟俩都知道,杜尔夫不是一个适合宫廷生活的人,在那样的环境里,他只会觉得笨拙和窒息。
他知道自己不像一般人那么聪明,住在宫里只是会拖累史文而已。如果他不小心做错了什么事,说错了什么话,让人家拿来说史文坏话就不好了。
于是婚礼结束之后,杜尔夫自己一个人回到以前生活的木屋。这个木屋是建在一座矿坑的地面上,唯有在这片森林和矿坑里,他才觉得自在。
他每天照样自己一个人进矿坑里采矿,可是过了一阵子之后,他开始觉得寂寞。
没有人可以讲话的日子,原来是这么孤单。
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有史文派来的人来探望他,每一次那个使者都问他要不要一起回去,他都回绝了。
有一天他到矿工小镇上卖矿石,听说极北的冰封之国发现一座绿石矿,国内的矿工人数不够,正在向邻国的矿工招手。想了一想,他就跟着一起报名了。
不过他自己的矿坑还有一些事要收尾,于是工班的人先走,他随后再追过去,双方预计在冰封之国碰面。
没想到在途中遇到了她。
她好凶,问她的话都不太回答,只喜欢骂人。可是他觉得她很可爱。
她让他想到住在他们森林里的一种小貂鼠,只有小猫儿大小,长了一身蓬松柔软的白毛,偏偏脾气坏得要命。
若是有人靠近就拚命龇牙咧嘴,全身的毛涨成一颗球,一点都不吓人,反倒让人看了更想抓起来逗弄一番。
她有一头又浓又鬈的黑头发,眼睛蓝蓝的。洗干净之后,脸也白白嫩嫩,手也白白嫩嫩,脚也白白嫩嫩,全身都白白嫩嫩,好可爱。
他没有念过很多书,史文教了他很久才勉强会认几个字而已,所以他想不出什么好听的话来形容她。他只觉得她好可爱。
可是现在杜尔夫有点头痛,不晓得该拿她怎么办?
昨天中午他只是在那个小镇子停留一下,吃完午饭就要扛着他的十字镐继续上路,突然听到街上发出一声剧响,不知道什么东西被撞倒。
他赶快跑过去看,发现几个谷物袋倒下来,压在一个小姑娘身上。需要两个人扛的一袋谷物,他一个人三两下就统统搬开了。
有片刻杜尔夫以为她死掉了。可是过了一下子,她黑黑的睫毛颤动几下,终于睁开眼睛。
幸好她没有死掉!他到现在还不晓得她的名字,从昨天到今早,他想和她说话,她都像一只凶巴巴的小貂鼠,根本不理他。
因为有时候她一个人呆呆地坐着,突然对着路边的草丛挥呀挥的,可是她离草丛那么远,她这样挥根本就摸不到草啊!于是她就会露出沮丧的表情,然后又开始咬牙切齿的发怒。
有时候草丛会轻轻动一下,她看起来就很高兴的样子,可是杜尔夫觉得那明明就是风吹过去,不晓得为什么风吹会让她那么高兴?可是高兴也高兴不久,她马上又咬牙切齿地嘀哝一些话,他有一两次听见,好像是要杀死谁的样子。
不晓得是谁害她那么生气?害他也跟着很不快乐。
史文说,女人比男人脆弱,所以男人不能和女人动手,要努力让她们过幸福开心的生活。
不晓得她想不想去冰封之国?如果她也想去就太好了,他们就可以一起做伴,他就不会那么寂寞。
“来,给你吃。”他把烤熟的野兔取下来,撕成两半,一半送到她面前。
半只兔肉握在他庞大的手掌中,像个小肉团一样。
“一点调味都没有,难吃死了!”她嫌恶地撇开头。
“啊?”他看看她,再看看手中的兔肉,搔搔后脑。
想到了!他在自己的行囊里翻了很久,终于翻出一小块盐块。
盐很贵的,这是他离开时白雪送他的礼物,他都舍不得用,放到自己都快忘了。
他拿起盐块在她那一半兔肉上抹一抹,再把盐块小心翼翼地收回袋子里,兔肉送到她眼前。
她嗅嗅空气──小貂鼠要吃东西之前也会这样抽动鼻子,真可爱──终于接过来,撕着肉,一口一口地吃了。
看见她终于进食,他松了口气。
她一直都不理他,也不肯跟他说她家在哪里,昨晚他们只好在附近的森林里扎营,她整个晚上吃得很少,再这样下去他怕她会受不了。
小动物一定要努力进食才可以。
他大口大口咬着自己的兔肉,吃得一嘴油。看她吃得那么优雅秀气,她一定是好人家的姑娘。
“你叫什么名字?”他忍不住再问。
不晓得是不是矜持了一整夜,她也累了,她抬头用高傲的眼神看他一眼。
“皇后雪洛。”她改口。
“皇后雪洛?”他疑惑地重复。“这名字好特别。”
“什么皇后雪洛?雪洛就是雪洛,你这个人怎么这么笨?受不了你!”她拿没吃完的兔肉砸他。
他利落地一手接住。“食物很珍贵,不可以浪费。”
“我不想吃了!”他竟然还想把肉还给她的样子,她真是快气死。
“哦,那我吃。”他坐了回去,左右开弓把两份兔肉吃光光。
其实还是不太饱,晚点再去猎更大的动物好了。
“我是很笨啊!”红色乱发下露出一个真诚的笑容。“我从小就很笨,史我哥哥比较聪明。”
差点忘了,不能在外面说史文和白雪的名字。虽然同名的人很多,可是他们两个都是佛洛蒙王国的大名人,史文有告诫他,一个人出外行走的时候不要太张扬,以免引来不必要的麻烦。
“你家住哪里?应该住在这附近吧?你跟我说,我送你回去。”他好心地问。
雪洛心念一动。
说真的,无论是未出嫁前身为莫洛里的首席女巫,或者出嫁后成为佛洛蒙王国的皇后,她向来养尊处优,从未过过如此原始的生活。昨天茫然无从,不得不在树林里栖身一夜,就让她把前夫一家诅咒过十万八千遍。
无论如何,她还是得回到她熟悉的地方,再想办法恢复自己的魔力,然后杀光国王一家泄愤。可是她连这里是哪里都不知道,要叫她一个人餐风露宿地回到皇宫去?她真是死都不想干。
眼前这个傻大个儿倒是个很好的脚夫。他不聪明归不聪明,打猎生火、扎营拔营样样拿手,她身边正需要一个这样的人打点。
“昨天那个镇是什么地方?”既然有求于人──实话是想利用人──她的语气放缓一些。
“威诺镇。”他回答。
青筋在她的太阳穴一跳,她压抑地道:“威诺镇在亚维王国的北边。”
也就是说,如果他们要回到佛洛蒙,必须横越半个亚维王国,再横越一大片幻森林,再横越半个佛洛蒙,最后才会回到皇宫附近,脚程起码要走上走上该死!她哪里知道要走多久?她从来没有走过!
“对呀。”离冰封之国只剩下十天就可以走到了。
“好吧!”她高傲地昂起下巴。“那我们再休息一下,待会儿就动身回佛洛蒙。”
“啊?”
“你不是说要送我回家吗?我的家在佛洛蒙。”她傲视他。
“啊?”
“话是你自己说的!我又没有强迫你!你想出尔反尔吗?”她捡起一根树枝丢他。
杜尔夫侧身闪过,抓抓一头已经很乱的红发。
“可是我要去冰封之国耶!现在回佛洛蒙要走一个月,我走回去再走回来就来不及了。”
她又捡起一颗石头丢他,被他接在手里。
“冰封之国又冷又冻的,有什么好?既然你说要送我回家,就要说到做到!言而无信的男人最小人,你想当一个小人吗?”她不齿地斜睨他。
杜尔夫抓抓头颅,有点犯难。
他是有说要送她回去没错,可是他没想到她住得那么远啊他的脑子难得的灵光一现。
“我说要送你回去,又没有说要立刻送你回去。我想等我去冰封之国挖完矿再送你回去。”他用力点头,嘴上挂一个大大的笑容。
她倒抽一口寒气。
“你这个白痴、笨蛋、小人!你应该庆幸我现在没有魔法,不然我就杀了你!蠢才、王八蛋──”
杜尔夫盯着眼前的小姑娘。
她的心情好像很不好,他不晓得要如何让她开心。
如果史文在就好了。他的哥哥史文什么都懂,从小到大,都是史文在替他们俩拿主意。
可是史文要结婚了,以后要和白雪一起住在皇宫之中,他会变成一个很重要很重要的人。
杜尔夫很难过。
他知道他们兄弟总有一天会有不同的路要走,可是他没有想到这一天来得这么快。
史文有问过他,愿不愿意一起住到皇宫里去。可是他们兄弟俩都知道,杜尔夫不是一个适合宫廷生活的人,在那样的环境里,他只会觉得笨拙和窒息。
他知道自己不像一般人那么聪明,住在宫里只是会拖累史文而已。如果他不小心做错了什么事,说错了什么话,让人家拿来说史文坏话就不好了。
于是婚礼结束之后,杜尔夫自己一个人回到以前生活的木屋。这个木屋是建在一座矿坑的地面上,唯有在这片森林和矿坑里,他才觉得自在。
他每天照样自己一个人进矿坑里采矿,可是过了一阵子之后,他开始觉得寂寞。
没有人可以讲话的日子,原来是这么孤单。
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有史文派来的人来探望他,每一次那个使者都问他要不要一起回去,他都回绝了。
有一天他到矿工小镇上卖矿石,听说极北的冰封之国发现一座绿石矿,国内的矿工人数不够,正在向邻国的矿工招手。想了一想,他就跟着一起报名了。
不过他自己的矿坑还有一些事要收尾,于是工班的人先走,他随后再追过去,双方预计在冰封之国碰面。
没想到在途中遇到了她。
她好凶,问她的话都不太回答,只喜欢骂人。可是他觉得她很可爱。
她让他想到住在他们森林里的一种小貂鼠,只有小猫儿大小,长了一身蓬松柔软的白毛,偏偏脾气坏得要命。
若是有人靠近就拚命龇牙咧嘴,全身的毛涨成一颗球,一点都不吓人,反倒让人看了更想抓起来逗弄一番。
她有一头又浓又鬈的黑头发,眼睛蓝蓝的。洗干净之后,脸也白白嫩嫩,手也白白嫩嫩,脚也白白嫩嫩,全身都白白嫩嫩,好可爱。
他没有念过很多书,史文教了他很久才勉强会认几个字而已,所以他想不出什么好听的话来形容她。他只觉得她好可爱。
可是现在杜尔夫有点头痛,不晓得该拿她怎么办?
昨天中午他只是在那个小镇子停留一下,吃完午饭就要扛着他的十字镐继续上路,突然听到街上发出一声剧响,不知道什么东西被撞倒。
他赶快跑过去看,发现几个谷物袋倒下来,压在一个小姑娘身上。需要两个人扛的一袋谷物,他一个人三两下就统统搬开了。
有片刻杜尔夫以为她死掉了。可是过了一下子,她黑黑的睫毛颤动几下,终于睁开眼睛。
幸好她没有死掉!他到现在还不晓得她的名字,从昨天到今早,他想和她说话,她都像一只凶巴巴的小貂鼠,根本不理他。
因为有时候她一个人呆呆地坐着,突然对着路边的草丛挥呀挥的,可是她离草丛那么远,她这样挥根本就摸不到草啊!于是她就会露出沮丧的表情,然后又开始咬牙切齿的发怒。
有时候草丛会轻轻动一下,她看起来就很高兴的样子,可是杜尔夫觉得那明明就是风吹过去,不晓得为什么风吹会让她那么高兴?可是高兴也高兴不久,她马上又咬牙切齿地嘀哝一些话,他有一两次听见,好像是要杀死谁的样子。
不晓得是谁害她那么生气?害他也跟着很不快乐。
史文说,女人比男人脆弱,所以男人不能和女人动手,要努力让她们过幸福开心的生活。
不晓得她想不想去冰封之国?如果她也想去就太好了,他们就可以一起做伴,他就不会那么寂寞。
“来,给你吃。”他把烤熟的野兔取下来,撕成两半,一半送到她面前。
半只兔肉握在他庞大的手掌中,像个小肉团一样。
“一点调味都没有,难吃死了!”她嫌恶地撇开头。
“啊?”他看看她,再看看手中的兔肉,搔搔后脑。
想到了!他在自己的行囊里翻了很久,终于翻出一小块盐块。
盐很贵的,这是他离开时白雪送他的礼物,他都舍不得用,放到自己都快忘了。
他拿起盐块在她那一半兔肉上抹一抹,再把盐块小心翼翼地收回袋子里,兔肉送到她眼前。
她嗅嗅空气──小貂鼠要吃东西之前也会这样抽动鼻子,真可爱──终于接过来,撕着肉,一口一口地吃了。
看见她终于进食,他松了口气。
她一直都不理他,也不肯跟他说她家在哪里,昨晚他们只好在附近的森林里扎营,她整个晚上吃得很少,再这样下去他怕她会受不了。
小动物一定要努力进食才可以。
他大口大口咬着自己的兔肉,吃得一嘴油。看她吃得那么优雅秀气,她一定是好人家的姑娘。
“你叫什么名字?”他忍不住再问。
不晓得是不是矜持了一整夜,她也累了,她抬头用高傲的眼神看他一眼。
“皇后雪洛。”她改口。
“皇后雪洛?”他疑惑地重复。“这名字好特别。”
“什么皇后雪洛?雪洛就是雪洛,你这个人怎么这么笨?受不了你!”她拿没吃完的兔肉砸他。
他利落地一手接住。“食物很珍贵,不可以浪费。”
“我不想吃了!”他竟然还想把肉还给她的样子,她真是快气死。
“哦,那我吃。”他坐了回去,左右开弓把两份兔肉吃光光。
其实还是不太饱,晚点再去猎更大的动物好了。
“我是很笨啊!”红色乱发下露出一个真诚的笑容。“我从小就很笨,史我哥哥比较聪明。”
差点忘了,不能在外面说史文和白雪的名字。虽然同名的人很多,可是他们两个都是佛洛蒙王国的大名人,史文有告诫他,一个人出外行走的时候不要太张扬,以免引来不必要的麻烦。
“你家住哪里?应该住在这附近吧?你跟我说,我送你回去。”他好心地问。
雪洛心念一动。
说真的,无论是未出嫁前身为莫洛里的首席女巫,或者出嫁后成为佛洛蒙王国的皇后,她向来养尊处优,从未过过如此原始的生活。昨天茫然无从,不得不在树林里栖身一夜,就让她把前夫一家诅咒过十万八千遍。
无论如何,她还是得回到她熟悉的地方,再想办法恢复自己的魔力,然后杀光国王一家泄愤。可是她连这里是哪里都不知道,要叫她一个人餐风露宿地回到皇宫去?她真是死都不想干。
眼前这个傻大个儿倒是个很好的脚夫。他不聪明归不聪明,打猎生火、扎营拔营样样拿手,她身边正需要一个这样的人打点。
“昨天那个镇是什么地方?”既然有求于人──实话是想利用人──她的语气放缓一些。
“威诺镇。”他回答。
青筋在她的太阳穴一跳,她压抑地道:“威诺镇在亚维王国的北边。”
也就是说,如果他们要回到佛洛蒙,必须横越半个亚维王国,再横越一大片幻森林,再横越半个佛洛蒙,最后才会回到皇宫附近,脚程起码要走上走上该死!她哪里知道要走多久?她从来没有走过!
“对呀。”离冰封之国只剩下十天就可以走到了。
“好吧!”她高傲地昂起下巴。“那我们再休息一下,待会儿就动身回佛洛蒙。”
“啊?”
“你不是说要送我回家吗?我的家在佛洛蒙。”她傲视他。
“啊?”
“话是你自己说的!我又没有强迫你!你想出尔反尔吗?”她捡起一根树枝丢他。
杜尔夫侧身闪过,抓抓一头已经很乱的红发。
“可是我要去冰封之国耶!现在回佛洛蒙要走一个月,我走回去再走回来就来不及了。”
她又捡起一颗石头丢他,被他接在手里。
“冰封之国又冷又冻的,有什么好?既然你说要送我回家,就要说到做到!言而无信的男人最小人,你想当一个小人吗?”她不齿地斜睨他。
杜尔夫抓抓头颅,有点犯难。
他是有说要送她回去没错,可是他没想到她住得那么远啊他的脑子难得的灵光一现。
“我说要送你回去,又没有说要立刻送你回去。我想等我去冰封之国挖完矿再送你回去。”他用力点头,嘴上挂一个大大的笑容。
她倒抽一口寒气。
“你这个白痴、笨蛋、小人!你应该庆幸我现在没有魔法,不然我就杀了你!蠢才、王八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