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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见可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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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她还是会因为见到我而欢喜的。

    可可依隔着一条宽阔的马路向我招手,一袭紫衣,长发在风中飘,我即刻倒在她布下的温柔里。

    依旧,是一杯毒酒,我甘之如饴。

    我对真正的爱情,有死的勇气,如同我所了解的“为河豚丧命”:河豚当是时,贵不数鱼虾。

    我亦无尝豚之命,啖虾之闲,偏却清光了她摆下的毒酒。

    “我变了吗?”我问她,我点燃一根烟。在她面前,我变得真实起来,无处可藏。

    “老样子。”她轻答“你想我说你变了?”

    她嗤笑出来。

    我不悦。

    午后。数丈阳光。从大厦后面穿射过来,打在脸颊上。

    可可依姣好的容颜,在光线里定格成一具无了言语的雕像。

    我于一旁忐忑不安,在喜欢的人面前,纵千言万语,亦百结愁肠。

    “是呀!你也没变,明知我只有一百七十五公分,偏踢一个高跟鞋。”我揶揄她,心里很愉快。

    天桥上穿行着行色匆匆的人,各怀鬼胎。他们用纷繁的脚步告诉光阴:时间如水,我们将在水中溺亡。童话,看的人手足舞蹈,编的人,泪流满面。

    我知道,我们分别了一年了;我一边弹冠相庆,一边泪盈于睫,为的是她把所有的自由,都给了我,为的是她把所有的爱,都自己带走,留下的,只是弹指灰飞的暧昧。

    “为淘宝的服装店拍广告。”她风尘仆仆的说“试拍还算顺利。”

    我有点心疼。

    她像一只可爱的小虫子,在夏的炽热中散出点点的冷。

    “你现在算是不务正业?”

    “你什么意思嘛。”她嗲怒,加快几步。

    我追上。

    “那你怎么当起模特来了。这行当素来为你所不齿!”我亦来气。

    “那我该如何?你养我?”她停住脚步。

    我不语。

    我想,我是个乐观进步的青年,可是我无法在爱情与面包之间做出理智的选择;正如一个愚蠢的女友会问出“我与你母亲掉进水里先救谁”一般,殊是艰难。

    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常常做梦,做美丽的梦。梦回童年:在田野间的小土坡上,在田埂上,在清澈见底的小溪里,在鸟语花香的丛林中嬉戏。然后,一身泥泞或者满身是汗跑回去吃饭,奶奶教训我说“梁,你这么调皮,不听话,将来就像隔壁阿初那样,讨不到老婆。”我看着她满脸的皱纹,傻兮兮地嗤笑,我不知道,因为我的调皮与玩世不恭,把我的终身大事耽误了。

    一位无能之辈,会“在白天因为劳累,晚上怎么来满足她”的情况下,如同奥勃洛摩夫般饱食终日,安枕而眠。

    “梁。”可可依唤我。她想向我道歉。

    “诶。”我竟然沉浸在我很久很久以前做的梦里。

    可可依像一只做错了事的小猫,怔怔地看着我。我在她的脸上摸了一把,示意,我与她,是一心的。

    “我现在无事可做,我想通过不停地换工作来积攒我的阅历,你可知道,这对于我而言,再重要不过了,不是吗,梁。”她似乎在征求的意见,当然,她已经做了决定。

    我曾经对她说,如果,亲爱的你,有机会嫁入豪门,我会含泪祝福。像法国西部的一个小镇上的新郎,他是流着泪迎她人入门,我是流着泪把你送给别人。

    “我知道,我误会你了。很抱歉。可可依!”我把她抱在怀里。

    我们坐车去世界之窗附近的益田广场。我十分厌恶在市区驾驶任何车辆,当然,我只有信心驾驶自动挡的汽车,手动挡的技术十分糟糕。

    可可依曾经给我出了一道选择题,让我选择一种自杀方式:第一种是喝毒酒或者被毒虫咬死;第二种是发生车祸。

    我的回答让她很生意外:我愿意被毒虫叮咬之后,灌下毒酒,然后负着心爱的人,从山顶,直冲进大海。

    这是一种波澜壮阔的死亡方式,有山有水,有你有我。

    “梁,你为何无精打采。”可可依拿着一件超短裙来到我跟前“你看如何。”

    她做出一个婀娜的姿态,神态自若,虽有点顾影自怜,却恰到毫厘,面若娇蕾,颊似桃花。

    事实上,男人说女人漂亮,不算漂亮,禽兽者,不外乎男人,随时随地把目光停留在女人的胸部。

    “你看,可可依,你是不是美得有点让你嫉妒了。我看那几个女孩一直用仇恨的眼光来盯着你。”我告诉她。

    “是你盯上了别人罢了。妄说风凉说话。”她嘟了嘟嘴“叫你来陪我挑衣服,四处张望。”

    她摆摆头,走到另一处镜子前,佯装试衣。

    最后兴许是气愤不过,拉起我的手,自顾自往仙踪林走去。

    “你只有一米七二?”我赧然,点了根烟掩饰窘态。

    “方才在镜子前,我们不是比过了?”她把壶里德乌梅红茶小心翼翼倒在杯子中。

    “你穿了高跟鞋,咱们同一个高度。”

    “你之前女友,与我同名,身高比我还高,你尚不介意,不是吗?”

    “何必旧事重提!”

    “你既知道,何必比身高。你曾说,男人的高度,不在‘公分’,而在胸怀。”

    服务生在一旁嗤笑,我用粤语(可可依听不懂)嘟囔他,他悻悻转身,故作不闻。

    我认识一个拿路易威登手袋的女孩,她跟我说“不必需要一个出类拔萃的男人,但是,他必须上进,至少让人觉得未来是可以展望的”——我做不到——最愚蠢的男人才孜孜以求地让女人看到了她想要的东西,既然看到了,拥有得再多,亦已是极限,人家跟你,还图什么?作何盼头?

    “你怎么像是在教训你男友!”我多想她是我女友。我点燃第三根烟。

    她不语。默默吮吸杯中之液。

    “我们像情侣?”她抬了抬头。

    “在服装店的时候比现在好。”她明白我之所指。

    我与可可依在一起的时光,我总怕生命瞬间戛然而止,因为一点一滴都是有趣的记忆。

    十分钟前,我在服装店,她可挽着我的手臂,我可以捏她的脸颊,我可以取笑她是一个平臀的女人,她反讥我是三等残废的东北人。

    只可惜,我们是彼此的玩具!

    出入昂首挺胸,高级会所,轿车名媛,公子小姐,觥筹交错,走马观灯,永远不知道自己要什么,想要的,他人给不了,他人想要的,自己无法和盘托出。如果生命没有质量可言,只有生与死,活着,只是活着,我会马上娶妻生子,可可依亦嫁为人妇,何必受这欢喜的一刀!

    “梁。我周一正式入棚拍摄。”可可依临走,回头向我大声喊,向我招手,如同我第一眼看到她那般。

    我点头,并且向她挥手告别。

    我转身,红了眼眶,我不知道我为什么突然悲伤。我曾信誓旦旦地向可可依说我既是一个浪漫主义者,更是一个现实主义者,我应该更具野心,更血性;可是当我把手举起来向她摇晃的时候,她能否看到我心里在流泪;我亦不知道这样一挥手,她会不会带走我心里的一片彩云;也许,在很久很久的许多年的午后,我站在与她碰面的天桥上,看着地下陈如流水马如龙,做一个飞跃的姿势,我会飞很久,很久。

    我想,可可依,还是会因为见到我而欢喜的。不是吗?

    201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