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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昏暗的空间里,坎灯的光束虽强烈,却带不动一室光亮。
舞台前,每张桌椅都坐满了人,每位女孩的脸上都有着一份迷醉,痴痴的望着舞台上劲歌的乐团,情绪因摇宾而狂热,因情歌而哀伤。
离舞台最近的一副桌椅坐着两名女孩,其中一名短发的女孩听歌时,不时与发长及腰的女孩咬耳朵。
“有没有听到?他的高音真的很高亢迷人,低音婉转自若,对不对?”短发的厉苜一脸崇拜。
“嗯啊!”被拉来当陪客的庄姬点点头,心魂压根不在出色的主唱身上。
闲暇时间就爱跑pub听band的厉苜最近迷上了一个乐团,听说才驻唱半年多,就是pub里头人气no。1,想进场欣赏得在两个礼拜前就预约,若想现场排队,可能排了两个小时都还排不进。
主唱阿力是名高挑英俊的男子,嗓音高亢可比张雨生,除了他以外,贝斯手、吉他手皆怕光环被抢尽似的,极尽所能的挑起现场臂众的情绪,只有躲在最后的鼓手低调内敛的仿佛不属于这个团体。
鼓手蓄着一头长发,皮肤比站在前方的三人明显黑了许多,轮廓也不似主唱般俊美,粗犷的如刀刻一般。
他穿着背心与宽松牛仔裤,打鼓的手臂肌肉纠结,每一个敲击的动作都可以感觉到肌肉的律动。
他一点都不像这群花美男之中的一员,他应该是属于山林的,属于广大的世界,属于阳光底下的——庄姬莫名的就有这样的感觉。
“厉苜,那个鼓手叫什么名字?”
“鼓手?”厉苜瞥了与“花美男”乐团扯不上边的粗犷男子“我不知道耶!”
“你怎么会不知道?你不是他们的fans吗?”还有人迷乐团迷得半调子的!
“不是啦!因为那个人是代班的。”厉苜喝了口气泡水后续道:“本来的鼓手因为肌腱炎的关系,一个月内不能打鼓,所以请来了代班人员。今天是那个代班鼓手第一天来。”
“原来如此。”
“等等歌曲的空档,主唱应该就会介绍代班团员了。”
厉苜才刚说完,果然就看到主唱阿力跑来代班鼓手身边,握着麦克风大喊:“这是我们的代班鼓手凯,请大家给予热烈的掌声。”
成为众所瞩目的焦点,凯显得有些不太习惯,点了点头,似乎有些害羞。
“因为阿德肌腱炎发作,我们可是费了好大的劲才请来凯代班。你们说,凯的鼓打得棒不棒?”
“棒!”女孩们像被点了穴般,异口同声,就连厉苜都将手圈在嘴旁大喊,就怕阿力没听到她的声音。
此情此景让庄姬觉得好笑,她好像看到总统登高一呼,问着大家:“厚怃厚?”然后台下观众皆捧场的大喊:“厚!”
“喂,你笑什么?”厉苜推了她一下。
庄姬笑着摇摇头。
“有这么好笑吗喔!天啊!”质问的历苜捂着嘴,不可思议的瞪着前方“阿力朝我们走过来了!”
庄姬回头,果然看到阿力拿着麦克风走下来,边送秋波,边朝她们的方向前进。
“他会不会是要找我聊天?”厉苜开心得小脸涨红,殷殷等待。谁知道呢?庄姬没回应。
突然,一只麦克风凑到庄姬眼前,将她吓了一跳。
“美女,要不要点歌?”阿力一手撑在桌上,俊美的脸庞离庄姬超近,其距离足以让在场女孩昏倒在地。
瞧见阿力竟然找上庄姬,让厉苜又妒又羡。
“我朋友想点歌。”身边的妒火快将她灼伤,庄姬聪明的把机会让给厉苜,将麦克风推向她“厉苜,你想点什么?”
“呃我”厉苜忙不迭将麦克风抓过去,顺便连阿力的手一起握住。“信乐团的死了都要爱。”
“好”阿力脸上隐隐有三条线出现。
他点头之后想把麦克风连带沦陷的手抽回,不料厉苜抓得死紧,他费了点力气才有办法抽开。
“那我们接下来演唱的曲目叫死了都要爱!”阿力大喊着走回台上,临走前,偷塞了东西在庄姬手中。
眼神追着阿力俊脸跑的厉苜并未发现这个小动作,不过他塞纸条的动作又快又准确,庄姬猜想他应该偷塞纸条给不少女孩过吧!
摊开纸条一看,果然如她所料,是阿力的电话号码。
阿力一上台就注意到台下这名美丽的可人儿了。
她有一头秀美长发,公主领宽松上衣配大圆长裙,再加上那漫不经心的笑容,活脱脱是个艳美的吉普赛女郎。
她身边的女孩也是名美人儿,但她的特殊气质让身旁的女孩一下子就成了庸脂俗粉。
阿力喜欢特别的女孩,这才显得出他的品味高尚。
庄姬抬眼,正将麦克风扣在麦克风架上的阿力在四目相接之际抛了个媚眼,立刻引起场内一阵尖叫,只有庄姬不为所动。
不是说她不想跟她的朋友抢男人,而是她喜欢的不是这款美型男。
她站起身,身材高挑纤瘦的她走起路来特别轻盈曼妙,更让阿力骄傲自己的眼光独特。
“不好意思。”庄姬轻露贝齿而笑,把纸条还给了阿力“我比较想要他的电话。”纤指指向了后方正专心击鼓的男子。
突然发现自己成了目光焦点的男子抬起头来,一脸不明所以的看着直朝着他笑的庄姬。
而阿力的脸整个黑掉了。
“那位粗犷男打电话给你了没?”在大学校园里,共坐在花园前长椅上,一起舔冰淇淋的秦音问庄姬。
那一晚的经过,一向低调的庄姬啥都不会说,但是厉苜可就不会放过了。
她带着又妒又羡的口吻替庄姬大肆宣嚷,她是如何甩掉俊美阿力,独钟躲藏在最后方的代班鼓手。
由于庄姬公然指名要代班鼓手凯的电话,其他两名团员立刻在旁起哄。
凯的表情沉静,徐缓的开口“抱歉。”
短短两个字,低沉略哑带有磁性的嗓音果如庄姬在心里设想的一样。
“抱什么歉?”吉他手大叫。
“不然我给你也行。”庄姬不疾不徐道,丝毫未被他的拒绝所打败。
她迅速拿起一旁的点歌单,快速写下她的姓名与手机号码,直接递给凯。
凯一脸迟疑,微蹙的浓眉写着困扰,但基于礼貌还是接了过去。
“太不干脆了,凯!”吉他手见状,鸡婆的帮他写了电话号码交给了庄姬。“别忘了打电话给他喔!”
庄姬巧笑倩兮,优雅的转身回座——
庄姬的视线自发问的秦音身上离开,落到前方的花圃上。
“没有耶!”那男的真的对她一点意思也没有吗?
“都过了两三天了,他还没打电话给你?”不会吧,庄姬主动留电话耶,那男的瞎了没发现自己荣获校花钦点吗?
“对啊!”庄姬自长裙口袋拿出纤薄手机“所以我先打给他好了。”
“你要主动?”秦音大吃一惊。
从不曾主动约过男生的秦音有着传统的想法,认为追求这事还是应该由男孩子主动才对,女孩子应该要有所矜持,就算面对心上人,也不可以马上就答应追求,就算答应了,也不可以马上就送出最宝贵的初吻。
“有什么关系?”庄姬才不管什么男追女或女追男呢!
她不喜欢将主导权统统交给对方,等着对方打电话,等着对方示爱,在漫长的等待中,害得自己忐忑不安,一颗心完全为对方所掌控,因对方的喜怒哀乐而喜怒哀乐,这不是她要的爱情。
喜欢,就要大声说出来,这是她的信念,要不,她也不会直接在pub里表态了。
爱,由她来主宰,她决定喜欢他就是喜欢他,不管他的意愿如何,她就是要喜欢他。
昏暗的空间里,坎灯的光束虽强烈,却带不动一室光亮。
舞台前,每张桌椅都坐满了人,每位女孩的脸上都有着一份迷醉,痴痴的望着舞台上劲歌的乐团,情绪因摇宾而狂热,因情歌而哀伤。
离舞台最近的一副桌椅坐着两名女孩,其中一名短发的女孩听歌时,不时与发长及腰的女孩咬耳朵。
“有没有听到?他的高音真的很高亢迷人,低音婉转自若,对不对?”短发的厉苜一脸崇拜。
“嗯啊!”被拉来当陪客的庄姬点点头,心魂压根不在出色的主唱身上。
闲暇时间就爱跑pub听band的厉苜最近迷上了一个乐团,听说才驻唱半年多,就是pub里头人气no。1,想进场欣赏得在两个礼拜前就预约,若想现场排队,可能排了两个小时都还排不进。
主唱阿力是名高挑英俊的男子,嗓音高亢可比张雨生,除了他以外,贝斯手、吉他手皆怕光环被抢尽似的,极尽所能的挑起现场臂众的情绪,只有躲在最后的鼓手低调内敛的仿佛不属于这个团体。
鼓手蓄着一头长发,皮肤比站在前方的三人明显黑了许多,轮廓也不似主唱般俊美,粗犷的如刀刻一般。
他穿着背心与宽松牛仔裤,打鼓的手臂肌肉纠结,每一个敲击的动作都可以感觉到肌肉的律动。
他一点都不像这群花美男之中的一员,他应该是属于山林的,属于广大的世界,属于阳光底下的——庄姬莫名的就有这样的感觉。
“厉苜,那个鼓手叫什么名字?”
“鼓手?”厉苜瞥了与“花美男”乐团扯不上边的粗犷男子“我不知道耶!”
“你怎么会不知道?你不是他们的fans吗?”还有人迷乐团迷得半调子的!
“不是啦!因为那个人是代班的。”厉苜喝了口气泡水后续道:“本来的鼓手因为肌腱炎的关系,一个月内不能打鼓,所以请来了代班人员。今天是那个代班鼓手第一天来。”
“原来如此。”
“等等歌曲的空档,主唱应该就会介绍代班团员了。”
厉苜才刚说完,果然就看到主唱阿力跑来代班鼓手身边,握着麦克风大喊:“这是我们的代班鼓手凯,请大家给予热烈的掌声。”
成为众所瞩目的焦点,凯显得有些不太习惯,点了点头,似乎有些害羞。
“因为阿德肌腱炎发作,我们可是费了好大的劲才请来凯代班。你们说,凯的鼓打得棒不棒?”
“棒!”女孩们像被点了穴般,异口同声,就连厉苜都将手圈在嘴旁大喊,就怕阿力没听到她的声音。
此情此景让庄姬觉得好笑,她好像看到总统登高一呼,问着大家:“厚怃厚?”然后台下观众皆捧场的大喊:“厚!”
“喂,你笑什么?”厉苜推了她一下。
庄姬笑着摇摇头。
“有这么好笑吗喔!天啊!”质问的历苜捂着嘴,不可思议的瞪着前方“阿力朝我们走过来了!”
庄姬回头,果然看到阿力拿着麦克风走下来,边送秋波,边朝她们的方向前进。
“他会不会是要找我聊天?”厉苜开心得小脸涨红,殷殷等待。谁知道呢?庄姬没回应。
突然,一只麦克风凑到庄姬眼前,将她吓了一跳。
“美女,要不要点歌?”阿力一手撑在桌上,俊美的脸庞离庄姬超近,其距离足以让在场女孩昏倒在地。
瞧见阿力竟然找上庄姬,让厉苜又妒又羡。
“我朋友想点歌。”身边的妒火快将她灼伤,庄姬聪明的把机会让给厉苜,将麦克风推向她“厉苜,你想点什么?”
“呃我”厉苜忙不迭将麦克风抓过去,顺便连阿力的手一起握住。“信乐团的死了都要爱。”
“好”阿力脸上隐隐有三条线出现。
他点头之后想把麦克风连带沦陷的手抽回,不料厉苜抓得死紧,他费了点力气才有办法抽开。
“那我们接下来演唱的曲目叫死了都要爱!”阿力大喊着走回台上,临走前,偷塞了东西在庄姬手中。
眼神追着阿力俊脸跑的厉苜并未发现这个小动作,不过他塞纸条的动作又快又准确,庄姬猜想他应该偷塞纸条给不少女孩过吧!
摊开纸条一看,果然如她所料,是阿力的电话号码。
阿力一上台就注意到台下这名美丽的可人儿了。
她有一头秀美长发,公主领宽松上衣配大圆长裙,再加上那漫不经心的笑容,活脱脱是个艳美的吉普赛女郎。
她身边的女孩也是名美人儿,但她的特殊气质让身旁的女孩一下子就成了庸脂俗粉。
阿力喜欢特别的女孩,这才显得出他的品味高尚。
庄姬抬眼,正将麦克风扣在麦克风架上的阿力在四目相接之际抛了个媚眼,立刻引起场内一阵尖叫,只有庄姬不为所动。
不是说她不想跟她的朋友抢男人,而是她喜欢的不是这款美型男。
她站起身,身材高挑纤瘦的她走起路来特别轻盈曼妙,更让阿力骄傲自己的眼光独特。
“不好意思。”庄姬轻露贝齿而笑,把纸条还给了阿力“我比较想要他的电话。”纤指指向了后方正专心击鼓的男子。
突然发现自己成了目光焦点的男子抬起头来,一脸不明所以的看着直朝着他笑的庄姬。
而阿力的脸整个黑掉了。
“那位粗犷男打电话给你了没?”在大学校园里,共坐在花园前长椅上,一起舔冰淇淋的秦音问庄姬。
那一晚的经过,一向低调的庄姬啥都不会说,但是厉苜可就不会放过了。
她带着又妒又羡的口吻替庄姬大肆宣嚷,她是如何甩掉俊美阿力,独钟躲藏在最后方的代班鼓手。
由于庄姬公然指名要代班鼓手凯的电话,其他两名团员立刻在旁起哄。
凯的表情沉静,徐缓的开口“抱歉。”
短短两个字,低沉略哑带有磁性的嗓音果如庄姬在心里设想的一样。
“抱什么歉?”吉他手大叫。
“不然我给你也行。”庄姬不疾不徐道,丝毫未被他的拒绝所打败。
她迅速拿起一旁的点歌单,快速写下她的姓名与手机号码,直接递给凯。
凯一脸迟疑,微蹙的浓眉写着困扰,但基于礼貌还是接了过去。
“太不干脆了,凯!”吉他手见状,鸡婆的帮他写了电话号码交给了庄姬。“别忘了打电话给他喔!”
庄姬巧笑倩兮,优雅的转身回座——
庄姬的视线自发问的秦音身上离开,落到前方的花圃上。
“没有耶!”那男的真的对她一点意思也没有吗?
“都过了两三天了,他还没打电话给你?”不会吧,庄姬主动留电话耶,那男的瞎了没发现自己荣获校花钦点吗?
“对啊!”庄姬自长裙口袋拿出纤薄手机“所以我先打给他好了。”
“你要主动?”秦音大吃一惊。
从不曾主动约过男生的秦音有着传统的想法,认为追求这事还是应该由男孩子主动才对,女孩子应该要有所矜持,就算面对心上人,也不可以马上就答应追求,就算答应了,也不可以马上就送出最宝贵的初吻。
“有什么关系?”庄姬才不管什么男追女或女追男呢!
她不喜欢将主导权统统交给对方,等着对方打电话,等着对方示爱,在漫长的等待中,害得自己忐忑不安,一颗心完全为对方所掌控,因对方的喜怒哀乐而喜怒哀乐,这不是她要的爱情。
喜欢,就要大声说出来,这是她的信念,要不,她也不会直接在pub里表态了。
爱,由她来主宰,她决定喜欢他就是喜欢他,不管他的意愿如何,她就是要喜欢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