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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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年前,台北。

    地处市中心黄金地段的“梦之纽约”夜总会是台北较知名的一家酒店,占地面积二千坪,拥有一百多间豪华包厢,装潢得新潮豪华又不失气派,以高品味的环境设施而闻名于业界。

    这里每晚都会邀请国内外知名的歌手艺人上台走秀,舞厅、ktv、酒吧内夜夜歌舞升平,各色的彩虹灯交相辉映,一派人间不夜天的景象。

    “铛铛”贴着彩绘玫瑰墙纸的墙面上,以希腊神话中掌管时光女神荷赖为主题造型举起的那只金铸大钟表盘,指标不偏不倚地正指向晚上九点整。

    此时正逢店里客人蜂拥而至的火爆时段,店里所有的人都在忙着自己的事情,因此位于后台的化妆室内空无一人。

    “砰”地一声,房间里唯一一张仿古花格实木门被略显粗鲁地从外面给撞开了,打破一室的寂静。

    穿着黑色毛衣、洗得发白的牛仔长裤的年轻女孩,背着一个大大的帆布背包,从外头气喘吁吁地冲进来,后面还跟着个一路唠叨不停的中年女人,那是“梦之纽约”夜总会的经理芬姨。

    “喂!墨大小姐,你最近到底在搞什么?现在才给老娘来上班,是不是不想干了?”浓妆艳抹的芬姨操着一口流利的台湾国语,中气十足地骂人。

    “对不起,芬姨,临时有情况,不是故意迟到的。”女孩也不恼,边扮乖巧边可怜兮兮地求饶:“我马上就换衣服,亲爱的芬姨,就饶了我这一回嘛,我下次再也不敢了!”

    “鬼丫头,快点换好衣服出来,有客人点你的台,都等了好半天了。”芬姨白了她一眼,并没真的打算为难她,扭着腰肢叮嘱两句就走出了化妆室。

    女孩朝芬姨那张略微发福又不失风骚的背影扮了个大大的鬼脸,不再耽搁,飞快地脱下身上的衣物,露出一身仅着内衣裤、凹凸有致的好身材。

    芳龄二十的她,身高已有一百七十公分,还幸运地拥有了傲人三围,有着世界公认的最标准的曲线美,更是前突后翘的最佳典范。

    精致的小脸脂粉未施,拥有着晶莹剔透、吹破可弹的雪白肤色,秀眉下镶嵌着一双大大的、黑白分明的清澈水眸,直而挺的小巧俏鼻,唇形优美,色泽如樱简直让人忍不住赞叹她是美神阿芙罗狄蒂过份偏爱的宠儿。

    仗着这副躯壳,墨凯璇就非常清楚芬姨绝对不会为难自己。阅人无数、经验老道的芬姨,两个月前,在她来这里找工作起,在看到她的第一眼开始,就有着与自己同样的认知。

    她,墨凯璇,将来会成为这间夜店的红牌,想钱想到要死的芬姨还指望着靠自己挣大钱!

    拿起搭在椅背上的一件银色v领、无袖的连身短裙,再甩掉脚上的平底鞋,墨凯璇的动作很快,不到一分钟,就已经穿妥了礼服,再坐到椅子上,弯腰往雪白的赤足上套镶着璀璨水钻,与礼服同色的高跟鞋。

    梳着马尾的长发微卷,乌溜溜地如同黑缎,被毫不客气地扯乱,倾泄下来,如黑瀑,又被马上随意地拢起,被一双灵巧的玉手利落地用蔷薇花造型的发夹盘在脑后,纤细的手指胡乱抓着浏海,接着拎过丢在桌上的包包,整个翻过来“哗啦”一声,倒出一堆各式各样的瓶瓶罐罐。

    熟练又快速地抹粉底、画眼影、打腮红、刷睫毛,最后才涂上玫瑰色的唇彩,然后墨凯璇对着镜子绽出一个没有太多笑意的笑容。

    这份新工作,每天都从入夜时分开始一直到凌晨三点,最主要的特质就是会傻笑、撒娇、发嗲、扮胸大无脑的花瓶。

    她不笨,因此比旁人更会装傻,而仗着她的憨傻和夺人心魄的美貌,令她在这间夜店迅速走红,短短数月,就能让不少老板金主们指名点她的台。

    吃豆腐不可避免,也仅限于此,她从不接受被带出场,或者陪客人上床,虽说那能让她赚到更多的钱,她就是不干,不到山穷水尽的地步,她不卖身。

    就算要卖,也得卖给那个最有份量、最有利用价值的金主,那样守了二十年的纯真,才能变成最大的筹码。

    “bonnie?快点,三十六号包厢!”化妆室外,芬姨的大嗓门又在不耐烦地大声喊着她的英文名催促。

    “知道了,马上去!”再次对镜打量自己,确定一切妥当,墨凯璇绽着甜蜜的傻笑,方才转身离开。

    轻轻推开包厢门,俏丽的身影踏进华丽装潢的室内,目光简略地扫视一下,长形的沙发上坐着一个男人。

    反手掩上门,轻扬长睫,墨凯璇抬起清澈的美眸,不慌不忙的视线与一道目光相遇,然后,笑着颔首,礼貌地打招呼。“先生您好,我是bonnie。”嘿,很帅的男人!

    个子高高的,不会低于一百八十五公分,骨架瘦长有力,不壮硕也不瘦削,是个标准的衣架子,肩宽窄腰,穿什么都有味道;不长不短的头发修剪得很整齐;小麦色的肌肤,脸上一双黑如石墨的眼眸,不算锐利但也绝对称不上温和,只叫人看不穿,挺直鼻梁下的薄唇,至始至终都勾勒出一抹职业性的、似笑非笑的纹路。

    也许是因为下班就到这里来的缘故,一身合宜的黑色暗条纹三件式西装,每一颗扣子都规规矩矩的待在扣眼里,袖子上一对银质复古的雕花袖扣瞬间提升了优雅的品味,而脖子上打的深蓝格领带,是最完美的领带系法。

    墨凯璇不是白混的,一眼能能看出此人不是寻常所见,即使包厢内只有他们两人,此人仍然规范着装,连衬衫领口的扣子都没松开一颗。

    这人,应该是打算走“中庸”路线吧!不偏不倚,无过不及,周身都是谨慎自律、安份守己,这样的男人,不是应该下班后就待在家里的吗?怎么跑这来了?

    而这个看起来挺独善其身的男人,自她进来后,视线就没从她身上离开过。

    看就看吧,做这行的,哪天不被色瞇瞇的眼光调戏?好歹来此已经两个月了,墨凯璇早就习惯了。

    但这男人看她的眼神很奇怪,从头至脚,从发型到那件银白短裙,再到高跟鞋上的水钻,仔仔细细,毫不遗漏地探究着,就像在封闭寂静的研究室里,准备开始做一项最精密的实验。

    墨凯璇甚至觉得他想解剖她、切割她、肢解她!想洞察她内心的最深处,包括思想和灵魂。

    没错!他就是这样打算的,他的目光丝毫不露骨。他既不想剥光她的衣服,也不想以眼睛轻薄侮辱她,他只是默默地看她,专注地,带着一点疑惑,还有一点点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

    这种正大光明、不含一点情色且又莫名其妙的窥视,墨凯璇还是第一次遇到!

    她不记得自己认识这号人物,来这里上班后,她一向夹着尾巴做人,应该没得罪谁吧?

    被他的目光看得有点恼火,墨凯璇轻咳一声,飞快地撇过脸去,一手拿起酒瓶,另一只手托起瓶底,动作熟捻地将面前的玻璃杯注满,不想再跟客人大眼瞪小眼。

    “先生贵姓?”她寒暄道:“以前好像没见过您。”

    “我姓靳。”男人简练地回答。

    “靳先生第一次来这里吗?”她又问。

    “是。”他又答。

    “您贵庚?”她再问。

    “二十六。”他再答。

    “台北人吗?”

    “不是。”

    “刚下班吗?”

    “是。”

    墨凯璇傻眼,这人的一板一眼是习惯还是故意装深沉?这一路问下来,他的回答没超过三个字,她顿了下,纤手揣起酒杯,送上“喝一杯?”

    “谢谢。”他接过。

    一阵沉默,两人各自喝着杯里的酒,墨凯璇眼角的余光下意识地向男人扫去,果然!他边喝边在打量自己。

    墨凯璇暗地里直翻白眼,什么嘛!又不欠他钱,干嘛这样死盯着她?

    下午太累了,又搭高铁又挤捷运的,搞得她现在也没什么力气说话逗乐子,只好呆呆地坐着让那男的看,反正也不会少块肉。

    “你怎么会做这一行?”总算,男人开口了。

    “咦?”她有点反应不过来,这算是搭讪的开场白?

    “我这有好几个版本的答案,不知道靳先生想听哪一种?”漫不经心地笑笑,明媚的大眼里,有着与年龄不相符的成熟和机警。

    男人一愣,没料到她会这样讲,扬起浓密的剑眉,意味深长地看着她问:“怎么说?”

    “第一嘛,是身世飘零版,因为身世凄惨、无依无靠,不得不出来卖笑度日;第二就是遇人不淑版,被坏男人欺骗,从此看破红尘,自甘堕落,看尽世间百态;第三是叛逆少女版,明明有家可归,有父母疼,偏要年少轻狂,不撞南墙不回头。”

    墨凯璇挑眉,媚态尽显:“您想听哪一种?”

    “你是哪一种?”男人没被她的妙语连珠逗笑,反而蹙了蹙眉头。

    “这个无可奉告。”墨凯璇耸肩巧笑,客人想听哪个就编哪个,看酒下菜这招是小姐的必修课!

    男人挑眉,这小女人,看似娇憨实则精明,胸大深邃的目光瞟过曼妙的曲线再缓缓上移但是有脑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