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香小说网 > 曹筱茉文集 > 相遇之后说再见

相遇之后说再见

推荐阅读:我的帝国无双明天下最后的超级战士铁骨铸钢魂权谋天下:姑姑太撩人特种兵之军人荣耀张雯小龙雯雯错误的邂逅重生之绝世弃少程璟然赵苏禾

一秒记住【书香小说网 www.shuxiang.la】,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1.

    温蓝觉得在她生命的漫漫长河中,能够停驻一生的人,惟有心头最爱的那个。那个人在不在身边都是不重要的,只要她的心还在,那么关于她和他的记忆与过往便永远不会消失。所有后来的闯入者都不过是浮花浪蕊,瞬息幻灭。某个夜晚,当她寂寞地一个人在屋顶边喝咖啡边看星星时,她相信她爱的那个人此时一定也在遥远的某个角落与她共同仰望着同一片星空,不同的只是他们之间的距离。不过知道那个人依然很好地生活在这个世界上,对她来说,一切已经足够。情路长长,仿似昨日,她还趴在他的膝头安睡,今朝人已非,爱到最后,两个人的美好成了一场传说,在茶余饭后成为长舌妇的谈资。

    2.

    上海的冬天是一种说不出的阴冷,空气中飘着大量的粘稠粒子,粘在衣服上,帽子上,手套上,裸露在外的皮肤上,甚至鼻子里,嘴巴里,心里头,整个人似被无数看不见的丝线缠绕着,四面八方向外用力拉,如何都挣脱不了。

    初到上海的温蓝很难适应那里的生活,物价贵得吓人,她听不懂上海方言,去菜市场买菜不会与人讨价还价,出门常常迷路,不知道该做哪路车,想添置一件过冬的厚棉衣,更是奢想。那日她特意跑去南京路一家店里逛了逛,一问价格,每件都在三千元以上,逃也似地出了门,还以为自己耳朵听错了。后来在上海的旧友告诉她,南京路多是赚老外钱的。她这才恍悟。

    那时她在一家影楼上班,每日给各色各样的新娘化妆,那些一个个形色各异的女子,一旦经过她的手,立即成为她们心目中自己最美丽的样子。客户都很喜欢她。温蓝就是凭着自己精湛的化妆手艺在影楼留了下来,月薪五千元。她住的地方是以前一个要好的大学女同学joice留下的,joice随男友去了深圳,房子一直空着。每日下班坐一个半小时的车程,然后步行十五分钟,便可抵达住处。清晨早起送孩子上学的邻居常常可以看到一个新来的年轻女子,约莫二十七八岁,长直发,素面朝天,瘦削清秀的模样,挎一只大大的化妆箱,神色匆匆去马路边等公车。那个人便是温蓝。

    时值元旦,结婚的人特别多,来化妆的新娘排成长长的队伍,恰逢另一个化妆师生病请假,温蓝忙得不可开交。凌风是她接待的最后一位顾客。身着一件得体的深蓝暗格西装,系一条红色领带,平顶头,个子很高,牵着新娘的手,温柔地笑,并列走过来:“温小姐,辛苦了。”话语温厚,十分有力。忙乎了一个上午,凌风应该是第一个对她说辛苦的人。温蓝不禁意外地抬头看了他一眼,有些疲累地冲他笑笑,立即埋头在新娘脸上忙乎起来。“温小姐,我们就是冲着您的大名才来这家影楼的。我相信你一定会让我成为今天最美丽的新娘。凌风,你说是不是?”新娘与她一般大年纪,长脸,五官虽端正,却很平淡,缺乏立体感,似是纸上画出来的假人。皮肤倒是很好,应该是平时保养有方,看得出是对有钱有势的新人。叫凌风的新郎在一边接电话,调过头对新娘轻声应一句。约莫一个小时后,妆已全部化好,新娘满意站起身,在镜子前照了再照。“凌风,漂亮吧?”化妆后,宛然另外一人的新娘看着镜子中的自己对身旁的新郎道。“漂亮,走吧。”凌风边挂断电话,催促道。一个伴娘模样的女孩在身后牵着曳地婚纱,与新娘先下楼去。“温小姐,这是我对您的一份赞赏,请收下。”话毕,凌风从皮夹里抽出十张百元钞票,递给温蓝。“不,这是我应该做的,我不能收这钱。”温蓝深感意外,急忙解释道。“你是我见过惟一素面朝天的化妆师。”凌风说完将钱放在桌面,深深地看了她一眼,快步下楼而去。落下温蓝怔在原地,不知所措。

    她将那一千元钱放在抽屉底层,并不打算用它。发薪水那天,父亲从乡下打来电话“小蓝,你奶奶生病了,急需一笔钱住院,你能不能寄点回家?”电话里,父亲的声音充满慌张和一点点乞求。她无法想象电话那端那张早已模糊不清的男人的脸庞,她的父亲。那个不学无术、嗜赌成性、败掉家业、甚至气死老婆的男人。只简短地答了句:“知道了。”便将电话挂断。

    冬天的夜晚,外滩风很大,因天气寒冷的缘故,人迹稀少。黑魅的天空闪着几粒星星,孤单寂寥的模样,一如现在的温蓝。她情不自禁裹了裹身上单薄的棉衣,想想抽屉里刚发的五千元薪水,原本想买台电脑的念头经过反复思虑最终打消。她痛恨父亲,可是他毕竟生了她!万一真的是奶奶生病了呢。如果母亲还在,如果不是那个家早已支离破碎,如今她又何必跑来这一陌生都市,孤苦伶仃的一个人。母亲临死前的话依然在耳边清晰回荡:“小蓝,我死后你快些离开这个家,走得越远越好,再不要回来,找个好男人过活。那个男人根本不配做你的父亲,如今你已经大学毕业,我能做的也只有这些了,你不要怨我。”说完,母亲便闭了眼。漂了几年,换过许多工作,辗转反复,最终在现在这家影楼获得一份稳定工作。化妆师是个时尚前卫的职业,在人们印象中应是最崇尚潮流、时尚前卫一族,惟她一人,素衣布服,素面朝天,乍一眼看去,像刚出校门,未经世面的学生,一副天真未凿的模样。她不禁想起白日里那个叫凌风的男子说的那句话来:“你是我见过惟一素面朝天的化妆师。”她黯然想着自己是否真的有些落伍了。那该是一种赞美还是嘲讽呢?胡乱想着,头痛得厉害,起身向住处而去。原本还有些柔色的月亮不知什么时候已悄悄躲进云朵后面,剩下满天满地的黑,没头没脸地扑过来,隐隐地,感觉有泪要涌出,撑得眼涩涩地疼,难受至极。

    3.

    周末上午在家睡了半天觉,起来喝了一大杯水,也不想吃东西,身体似压了千斤石头,钝重无比。硬撑着去了趟邮局,将钱给父亲汇过去,自己留了两千。中午的阳光并不强烈,似危重病人的脸,苍白无比。温蓝觉得这个世界也无比苍白,看不到一丝鲜活令人振奋的东西。生活,像一块皱巴巴、凌乱脏污的抹布,真实且赤裸裸地呈在眼前。

    新婚不久的joice前日打来电话,说要回上海办场宴会,好朋友一起聚聚。温蓝想想自己与joice同岁,依然孤身一人,不免生出一丝落单的悲凉来。原本想以工作忙为借口推脱掉这场聚会,又怕joice责怪,毕竟在校时她们算是较谈得来的朋友,况且joice借房子给她住。这几日工作都心神不宁似的,最糟糕的是有些感冒,鼻子红红的,不时有想要流泪的感觉,老总见她病得厉害,便准她在家休息一日。且关掉手机,吃下感冒药,睡它个天昏地暗。次日醒来,感冒不仅未见好转,嗓子竟也有些沙哑。joice发来信息说,让她安心住在那里,她和先生已经在宾馆订下房间,嘱咐她晚上早些过去。良久,温蓝回复过去一个“好”字。

    等她到达时,已经有好多同学在那里谈天说笑。温蓝身着一件褐色毛领洋服,带一顶栗色线帽,一双及膝长靴还是上大学时母亲买与她的,因不经常穿,倒也显得新颖。原本瘦削的她穿在这一身深色系服饰里,整个人看上去更加纤弱,楚楚可人的模样。joice远远看到了她,走过来热情地拥抱她一下:“亲爱的,想死我了。多年不见,你愈发漂亮迷人了。”她只是温和地笑笑,joice已俨然一个时尚前卫的都市女子,过度的热情话语里透着几丝让人难以识辩真假的娇情。先生长得十分魁梧高大,是地道的深圳人,长joice十岁,乍看过去并不显老,整个人透着一丝中年男人的沉稳气息,静静地随在joice身后,轻轻微笑着,对每一个人。聪明人在与对方寥寥数语的寒暄中便可大概知晓对方生活优越与否。那些同学温蓝自毕业后便很少联络,她不太喜欢和生人搭话,一个人坐在角落喝咖啡。“亲爱的,怎么不去和他们一起玩?”joice走过来,指着舞池中的男男女女们,问。“有点累,你去玩吧。”温蓝把玩着手里的咖啡。“咱俩聊聊吧,这么多年,你过得好吗?”joice坐到她对面旋转椅上。“还凑合,一个人漂着,无所谓好与坏。”她有些倔强地答道。“是寂寞吧,要不要我介绍男朋友给你,今晚来的就有许多钻石王老五。”joice斜睨她一眼道。“好意心领了,你知道我是怎样的一个人。”她看着joice,企望在她眼中觅得曾经相知相通的讯息,却最终失望。舞池中有人叫joice过去,温蓝起身去了阳台。这时有个高大的身影站到身后“温小姐!”很熟悉的男中音。温蓝转过头,在见到来人的一瞬间惊诧不已:“是——你!”一时间,她忘了自己该称他凌先生还是凌风。“很意外吧,听joice说你是她大学同学?”凌风问。“是的。”她有些紧张道。“我今晚是代姐姐来的,她有事来不了。哦,对了,我姐姐和joice是好姐妹。”说着,情不自禁笑道“再次见到你真令人高兴。”温蓝礼貌地笑笑,避开他那一双深邃的眼睛。“你太太没和你一起来吗?”她极自然地以寻常口吻问道。“我太太?”凌风惊诧不已,继而恍然顿悟“哦,你误会了,那日你化妆的人是我姐姐。”温蓝觉得自己有些冒失,好像有询问别人隐私的意思,抱歉地笑笑,将头扭向窗外。“能请你跳支舞吗?”凌风发出礼貌的邀请。温蓝沉默片刻,找不出推脱的理由,只得应下。

    她在大学时学过一段时间舞蹈,因此并不难应付。看得出凌风是个深谙此道的高手,娴熟的舞技,优雅得体的举止,她比他矮近乎一头,双目停留在他的白色衣领处,隐约感觉到他灼热的注视。“放轻松些,舞蹈应该是一种愉悦身心的活动,不是折磨。”他的手隔着衣服感觉到她僵硬的腰肢,看着她不自然的表情,指正道。“对不起,我不太会跳舞。”她直恨此刻为何不停电,也好找借口逃出去。正想着,舞池里真的忽然一片漆黑,刹那间传来女人们异口同声的尖叫声。惟她一人沉默。凌风下意识地将她搂紧了些。在灯光重新闪现的一瞬间,她清晰看到一对对陌生男女在舞池里热情拥吻,抚摸。不再考虑一秒钟,她推开他的手,逃也似地冲出门去。凌风在后面追上来,拉住她:“温蓝,你别走,我不是你想象的那种人!”“对不起,凌先生,我有些不舒服,先回去了。麻烦代我向joice说一声。”冷风吹拂下,头痛得厉害,口干舌噪,周身似着了火,滚烫无比。“一定是发烧了!”她有些疲倦地想。“真是个倔强之人!”凌风在一边咕噜着。“你说什么?”出租车久久不来,她有些烦躁地回那人一句道。“走吧,我送你回家。”说着牵住她的手,一路向他的车走去。只行了一半车程,她便昏睡过去,迷糊中隐约觉得有人用毛巾给她敷额头,原本以为是joice,眼前的人却是短发。她看到母亲一张模糊不清的脸,一直在眼前晃,晃,模糊中,恍然觉得在梦里流下泪来。

    醒来已是次日上午九点,这才发现自己正躺在医院病床上。“你醒了?”凌风端一碗姜汤,走过来。“你,你怎么会在这?”温蓝一脸不解。“昨晚你发高烧,是我送你来医院的。”凌风解释道。“哦,谢谢你。”她倚在床头,似在想着心思。“来,喝口姜汤吧。医生叮嘱的。”她自己接过碗,低头喝起来。“我已经帮你请了假。”他看着她,道。“我们不过陌路人,你何必对我这么好?”她低垂眼睑,并不看他。“温蓝,看得出你是个有许多故事的人,如果有机会,我非常愿意倾听。”温蓝只是不语,想起那个支离破碎的家庭,心在瞬息冰凉下去,虚弱地笑,无助又彷徨。他的心沦陷她在忧伤的双眸里,疼痛无比,却只能沉默。

    “请送我回去。”最后,她闭上眼睛道。窗外雪花漫天飞舞。温蓝觉得自己就是那无数雪花中的一粒,只待某年某月某一天某一刻,在恰巧遇着的那个人心头融化,化成一汪清澈之水,渗进毛孔里、骨头里、血液里,永生永世,再不分开。

    4.

    凌风是一家杂志社主编,长温蓝两岁。凌风对温蓝的美丽和她身上散发出来的纯真的忧伤深深着迷,温蓝说那是个令她见了一眼便再也忘不掉的英俊男人,沧桑成熟,稳重富有,很会体贴照顾人。joice宴会结束三日后飞回深圳,连同她的先生。临行前许诺将上海的房子送给温蓝,留作她以后结婚嫁人时用。温蓝不知道该说什么,她惟一能做的也许便是在内心默默地祝福joice,祝她婚姻美满,一生幸福。一星期后,她和凌风恋爱了。起因于那个风雪交加的夜晚,凌风手拿雨披在她下班后经过的路口足足等了三个小时。她冲到他面前问了一句话:“凌风,你爱我吗?”“爱。非常爱。”凌风毫不犹豫答道。声音非常响亮,引得路人不断侧目。那一刻,温蓝忽然发现凌风是她在世界上最亲的人,不管他刚才说的话是真是假,她都愿意一直相信下去。

    凌风希望她搬去他的大房子一起住。她固执地要他过来joice的房子一起住。反正现在房子已经真真切切属于她了,相信joice看到她幸福定会十分开心。凌风一切都依她的。每天早晨早起的邻居会看到那个新来的年轻女子手挽一个英俊高大的男人去站台等公车,看到幸福明媚的笑容持续挂在她脸上,像一只翩翩起舞的蝴蝶。“爸爸,你看!隔壁那个姐姐终于笑了!”一个小女孩纯稚地对父亲道。“她一定是恋爱了。”父亲看向温蓝的身影,牵起女儿的手,轻声道,半是相信,半是猜测。凌风上班的地方比温蓝远一段距离,每天他都先将她送到班上,然后自己再赶车去上班。她不喜欢坐他的车,他便每天陪她赶公车;她不喜欢吃肉,他便常常陪她吃素菜;她不喜欢喧闹,他便推掉一切应酬,在家陪她;她喜欢看悲剧电影,他从此不看喜剧电影;她喜欢养猫,他特意托朋友从国外带一只纯种加菲猫回来;她喜欢蜷起身子睡觉,他便夜夜将自己挂在床沿边;她不喜欢他抽烟的样子,他毫不犹豫地戒了烟。她喜欢他从身后抱住自己,有一种相依到老的感觉。他笑谑她原来是个如此霸道的女子。她放肆地笑,仿佛可以听见皮肤滋滋舞蹈的声音。她常常失眠,晚上莫名其妙起身坐着,迷糊地唤着一个人的名字,暗自垂泪。次日询问,她竟无从知晓。他认定她不时流露出的不快乐与此有关。那一个阳光灿烂的周末午后,他决定对她进行一次采访,以自由倾诉的方式。“我有个剧本要写,将你的故事说来听听。”他抚着她的头,笑道。她欣然应允。她静静地诉说着,首先讲的是父亲,那个曾经多情浪漫、博学广闻的男人如何一步步背叛爱情,背叛家庭、沦为醉生梦死的赌鬼,讲母亲临终时的愤怒、对爱情与这世道的无限绝望,讲她孤老无助的奶奶,孤伶伶地活着,无所依托。讲她一个人大学毕业后四处漂泊,似一根浮萍,无以安根,直至遇着他。她说,他是她的救赎,不管是出于爱情还是怜惜,她都非常感谢他。说这话时,凌风目不转睛地看着对面的女子,那一刻竟觉得是那般陌生。他们相依相偎在一起生活了将近一年,她却不知道他对她的心是出于爱情还是怜惜。“温蓝,你是一个如此伤痕累累的女子,令人疼惜。”凌风轻声安慰她。“我没事。你将它写下来,写成故事吧,给更多的人看。”她有些激动道“这样的日子不会长久的,终有一天我们都将离开。”从不抽烟的她从他的口袋里抽出一根烟,缓缓点上,狠狠地吸了一口。

    “温蓝,我们结婚吧。让我好好照顾你。”良久,凌风对温蓝道,不知什么时候太阳已经西沉,阴暗的光在她脸上投下一片模糊碎影。“让我想想,用一个晚上的时间。”说完,她起身进房间去。

    那一夜,凌风睡得很沉,他梦见一片花的海洋,温蓝身着一袭白纱,美丽至极,一脸灿烂的笑容,迈着轻曼的步伐向他奔来。她说,他是她的救赎,说他是个令她见了一眼便再也忘不掉的英俊男人。

    次日醒来,温蓝已经不在。她的人,她的衣物,她特有的气息与忧伤眼神。他送她的储蓄猪还在,他昨日整理的文稿还在,他送她的加菲猫还在,空空的房子,一切都在,惟独缺了女主人。桌上放着一张字条:记得是谁说过,爱情的永恒不是占有它,不是将它放在保鲜柜里,而是存放在记忆里,如此一生一世方能永不褪色。

    温蓝所在的陌生城市偶尔有雨飘下,下得多了,在心中流成河。爱情在彼岸兀自枯败,迷蒙中,什么都不记得,只有那个人一脸阳光炫烂的笑容,是她能够最清晰记住也是这一生所欠缺的。

    以前温蓝的邻居后来常常看到一个高大俊朗的男子,独自去站台等公车,独自回家。每日他都走去街头,拿着一名长发女子的照片,询问有没有人看见她。他誓言今生今世要找回那个对爱心灰意冷的女子,再不放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