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已越来越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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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已是一张女人的脸,它经不起岁月的摧残,也受不住人心的磨砺。总有一天,那些“红颜”“蓝颜”们都注定要像河底的卵石一样,被冲向远方,流向一个未知的所在。
——题记
1
淑桢一直都觉得可以写点什么的,譬如,纪念一下和明茜的友谊。
她清楚地记得和明茜刚认识那会,两人还都是十来岁的丫头片子,懵懵懂懂,不谙世事。只不过一眨眼的功夫,十五年的时光就流淌过去了。她和明茜断绝来往,算算也有三年了。
现在淑桢二十五岁,一个行将老去的女人。她一个人活着,平淡,无聊,偶尔让自己快乐一下。更多的时候,她喜欢躲进回忆的匣子里,想过去那些被她自己夸张了的“幸福时光”:她想那个傻里傻气,蹲在院子里望半天蓝天白云就可以很知足的自己;想那些自己曾爱过,恨过又分开了的男人们,他们或矮,或高,或瘦,或胖,有的丰肥,有的委琐。现在呢?那些人都不存在了,和自己毫不相干。他们有的仍旧单身,有的被不同的女人拥有着,有的说不定去了远方,找他的理想去了。
——谁知道呢。
最后,淑桢才会想到明茜。这个和自己纠结了十五年的女人。她不知道现在二十五岁的明茜是什么样子的。她还漂亮吗。她是单身还是嫁了个男人,有了自己的小孩;她隔自己有多远,是天涯海角还仅是一颗心的距离;最重要的是她忘了自己没有,她会像自己现在这样也偶尔想念一下她这个曾经的知已吗。
淑桢不知道这些,这些都不过是她在十五年乏味生活的隙缝中偶尔咀嚼的一棵陈年酸菜罢了。
是的,酸。淑桢心里酸。
她们曾经是知已。
而现在呢?——是陌路人。从知已到陌路人的转变,这让人听起来多少有点凄冷的味儿,外加一种伤感的气息。
她是一个伤感的女人,还是一个矛盾的女人。她亲手绝交了一个知已——明茜。
然后呢?在某个气氛很浓的黄昏,她又会想起那个人,直到自己泪流满面。
她又陷进自己的影子里去了,拔不出——
2
淑桢不是一个活泼,可爱,讨人喜欢的人。甚而算得上有点呆板,木讷,无趣。但是,在十五年前,她有很多朋友。她有一群男男女女的狐群狗党。是的“狐群狗党”她喜欢这样称呼她那十五年前的那些小人儿们。
他们是一群野孩子,讲义气,互相帮牵,盲目地兴奋着。遇着人多的时候,就清一色地换上一张毫无表情的“僵尸”脸,大摇大摆地招摇过市。
当然,那都是在放学回家的路上。
他们莫名其妙地将低年级的人儿弄哭,然后抓起路旁水沟里的一只蛤蟆,将其心脏挖出来,塞进来人的书包里,一路看着那人吓得魂飞魄散,跑了开去。
他们幸灾乐祸地干完这一切,一边放肆地大笑。这其中笑着的就有淑桢。她的手上还沾着未擦尽的蛤蟆血,鲜艳着,很夺目,到最后就渐变成了紫黑色。
而一直都没有老师或者父母能够知道这是一群心理出格的“问题孩子”他们在校都是清一色的“好学生”成绩优异,年年得奖。
在那样的年岁里,好学生是不被人怀疑的。他们的灵魂都被镀上了一层保护色。
淑桢至今仍清楚地记得,那一次当她手沾蛤漠血回到家时,母亲看着她心疼地掉下了眼泪。她记得自己这样告诉母亲说:骑车摔了一跤,跌破了手。
那一天夜里,她一个人躲在被窝里疯笑了一整个晚上,整个身子都在震颤着,达到了一种快意的释放。笑着笑着,不晓得眼泪怎么就流了下来,越流越多。她就那么一边流着泪,一边恨母亲,恨母亲的无知,她连自己的女儿都不了解,一点也不。这么大的人呐。
就这样,在一群狐群狗党之中和对母亲的恨意里,淑桢一天天长大了。成了一个好学生。成绩好,长得好,人缘好,教师们夸她,母亲宠她。
按理说,每一个孩子能像她这样都得快乐得昏过去吧。
可是,淑桢不快乐。没有人能够了解她的心里到底在想什么,母亲也不知道。她自己也不知道。
是明茜让她知道了自己心里想的是什么。所以后来她认定了明茜是自己的知已。是明茜,只有她才知道她的心,知道她想要什么,连她自己都不知道的事,明茜帮她知道了。
而这是后来的事。
3
十岁那年,淑桢认识了明茜。
明茜是转学来淑桢班级的。她们同岁。明茜见到淑桢的第一句话就是:你很不快乐,我得帮你。
淑桢冷漠地一扬下巴,哼道:是吗?
明茜没再说话,而是报她以一记明媚灿烂的笑容,然后就在她的身边坐下了。
她们成了同桌。
每天,淑桢都在恨恨地想:她怎么可以有那么灿烂的笑容,她怎么可以那么快乐,成绩还那么好。她凭什么一眼就将自己看穿!从来没有人知道她的心里在想什么,从来没有。连母亲都不知道,她凭什么!
淑桢知道自己这是在嫉妒,而明茜则大方地丢给她一张字条:你是我的知已。
拾起字条,淑桢先是满不在乎地将之揉成团,扔进废纸篓里,一边抬起头,双手抱胸,冲她的同桌笑,阴森森的。
笑完,看着仍不气不恼的明茜时,淑桢就想流泪了。因为她沮丧地发现,自从明茜来了以后,自己已经三年没杀过蛤蟆了。她的那些昔日的狐群狗党们也渐渐地不大来找她了。她被他们踢出了局。
现在,她没有朋友了,成了孤单的一个人。独来独往。此外,还多了一个敌人,她的同桌——明茜。自己将她当敌人,她却说是她的知已,这不是很可笑么?
淑桢想,是这样的,明茜是她的敌人。她竟然看到自己脆弱的一面了。她目睹她从一个拥有很多朋友的人变成了一个倍受冷落的可怜虫;她一眼就看穿了她是一个不快乐的人,很;更紧要的是,她竟然看到自己流泪了。
而正当淑桢无限沮丧地想着这些东西的时候,明茜则悄悄地将她搂进怀里,轻声道:哭吧,我借肩膀给你。
那一年,她们各自十三岁。
淑桢不知道当初那些她的“狐群狗党”们都是明茜一个个去摆平的。明茜以自己出众的姿色,傲人的气势,慑住了那些“野孩子”将淑桢留在了自己身边。她要帮助淑桢,让她过起一种平淡快乐的生活,她的心事太多了。她不快乐。
而淑桢一直不知道这些,她不知道明茜的用心良苦,她竟为自己做了这么多事。当她知道这些事时,时间一晃就流过了十五年。
她清楚地记得读高中那年的雨夜,自己得了急性肠炎,是明茜冒雨背着她一路向医院奔去。到医院看到湿了几缕头发的自己,明茜心疼地掉下了眼泪,她自己的衣服都湿光了----
她记得明茜和自己呕气时那哀伤的眼神,第二天却默默地塞给她火腿肠吃----
她还记得毕业那年,明茜拉着她的手说,我们都不找男友吧,谁先找,谁羞。她想都没想便傻里傻气地答应了。
她想,有知已的人是不需要恋爱的。只有寂寞的人才需要。她们不寂寞,她们是彼此的知已。
4
毕业后,淑桢去了北方,而明茜则去了南方。她们在两个不同的城市各自工作,生活,又彼此挂念着。
她们约好:不打电话,写信。
淑桢在一家书店找了一份工作,很清闲。更重要的是她喜欢看书,她不是一个喜欢变通的人。她觉得书店和学校没什么两样。相比而言,明茜的工作就要繁忙一些,她在一家外企搞策划,每天都要应酬很多人,见客户,签订单。一直忙到很晚。明茜却是乐在其中。
这些都是她们彼此写信才知道的。现在淑桢的枕边已经有了很厚的一叠信了。那都是明茜写的。明茜的信不长,不过写得很勤,每隔三五天就有一封。只是近些日子以来来信的次数少了。
淑桢已经三个月没有收到明茜的信了。她的心里竟有一种失落的感觉。她想是明茜太忙了吧。
她生病了。一个人独自躺在租住的小屋里,心里难免感到凄冷和寂寥。外面的天阴郁着,灰濛濛的,是典型的秋天的天气,阴冷着,有点烦闷。
有那么好多次,淑桢就要拿起电话拨通那个早已烂熟于心的号码了。但最终她都忍住了。她们当初约好不打电话的,淑桢不想违背诺言。
于是从日记本上撕下七页纸,她决定给明茜写一封七页长信。明茜都快半年没给她写信了。她有多少话要跟她说!
信很快就写好了,并在当天下午让淑桢托人给邮了出去。
之后的几天,她的病愈发严重起来,连下床也感到吃力不已。整个人忽地就瘦了下来,飘忽着,像一张单薄的纸片。
那一晚,在神志昏沉中,淑桢终于忍耐不住拔通了明茜的号码。
“喂——”电话通了,淑桢抖着声。想想她竟和明茜三年没通话了。
电话那头久久地没有声响,一直过了许久,突然冒出一句话来:“喂,你是谁呀——”一个很年轻的女人的声音,语气透着强烈的不耐烦。
她的心一下子跌了下去,直往下坠着,久久地着不了地。她扯下电话线,倚在床头,口里还在虚弱地喘着气,每一口气都成了一根绳索,一道道地捆住她的心。挣脱不了。
卧室内,亮着灯,昏黄的光一点点地洒落下来,塞满了整个房子。墙壁是苍白的,她单薄的身影落在墙壁上,不自觉地也具了一种苍白的感觉,病态着。影子抖动着,抖动着,最后连带墙壁也一起抖动起来。
淑桢双手一松,一下子跌进一个颤抖的世界里。
5
明茜的信来在五个月后。那时淑桢的病已经好了。她甚而早已差不多忘了自己曾给明茜写过七页长信。
信上这样写道:我有了男友。过得很好。勿挂念。很忙,未能及时去信,望见谅。你,不快乐吗?
信很短,连落款都没有。寥寥数语透着客套,平淡,试探。淑桢一下子就有了受辱的感觉——你,不快乐吗----这是什么话!她竟然问她快不快乐!她难道不是知道自己的吗?她在明知故问。
想着想着,淑桢突然感到悲哀起来。她觉得自己很累了,她甚而不想翻身下床捡起那张几秒钟前揉掉的信笺。她觉得一切都没有意义了。她生病,写七页长信给明茜,她以为人家是了解自己的。她打电话给她,却最终伤了自己。她收到来信,却问,你,不快乐吗?
十二年前那个女孩说:你是我的知已。
淑桢起初不信。可是后来她信了。她们一起走过了数十年。她找不到理由不让自己相信。她们约好了,写信,不找男友。
而现在呢?她们都违背了诺言。她先打了电话,明茜后找了男友。只是明茜赚得比较多,她有了爱情。
她觉得自己吃亏了。她尚是一个人,二十五岁了,正在老去。一无所有。她想不明白,是自己错了吗?病中的她只是想寻找一种安慰,她渴望被呵护,可她除了明茜没有别的朋友。不是说人生得一知已足矣么?她有了知已明茜,那么还要奢求什么?她们的友谊真的已经落伍了么?是心变了罢?她变了,明茜也变了。只是她不再明白是谁先变的就是了。她想自己多傻,竟将一个知已当作人生的全部。她遵守诺言,独自生活,拒绝追求,她觉得明茜只是另一个自我,她们是同一个肉体下的两个各异的自我在过着不同的生活。一个内敛,一个奔放。现在呢?两个自我开始分裂了,撕裂般地痛。很。
三天后,明茜竟意外地来到了淑桢的书店。她的身边站着一个矮小,粗壮,目光委琐,面目丰肥的男人。很显然的一个有很多钱和很多皱纹的男人。
“桢,这是我的那一位——”明茜走上前去,亲热地搂着她,用一口纯正的普通话说道。一副小女人的娇态。
“嗯,不错。”淑桢推开明茜的手,像打量一件物品似的将面前的男人打量一番道。字正腔圆,吐字清晰。
淑桢想不到明茜竟用普通话跟她说话,那么,她就奉陪吧。她说的比她还要好。
那个男人讪笑了一下,便走了开去。不一会儿,明茜也走了。他们是路过这儿,顺便看一下淑桢的。
淑桢送他们去车站,平淡地告别。明茜说,桢,你还是老样子。你不觉得乏味么?淑桢抖了一下单薄的肩膀,笑了一下——多保重吧——然后转身离去。
她们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淑桢一步步地走回书店去了,她努力地迈着平稳地步子,却仍撞得膝盖生疼。那一刻,她流泪了,不知是膝盖的疼痛,还是来自心底深处那一道被撕裂的伤口。
这时淑桢才觉得自己并不了解明茜,那个曾经一度让她痴眷的女子已经变得陌生了,模糊了,遥远了。自己从一开始就是被动的。其实她并不缺知已,她自己就是自己的知已。
每个人都是自己的知已,不是吗?她神经质地想着,一边冷眼漠视着身边奇怪的目光。一路奔书店而去。她几乎跑了起来,泪飞了满天。
6
三天后,淑桢辞去了书店的工作。同时地,她寄了一张卡片给明茜:我们各自活着,但我想你。其实她想说的是,我想你,但我们各自活着。她以一种极含蓄的方式结束了和明茜的知已生涯。她想聪明如明茜,她会懂的。
再之后,淑桢搬离了这座城市。有的人说,淑桢在过马路时遇到了车祸,一个很像明茜的女子背着昏迷不醒的她向医院奔去,一如十多年前那个飘雨的夜----
当然,这都是熟识她们的人后来说的,并无根据。
总之,一个知已的时代已经过去了。十五年后,再用现今的眼光去思量当初淑桢和明茜的故事,悲叹她们凄凉结局的同时不免又让人觉出几分呆滞可笑的意境来。
那些夹杂着陈旧气息的苍白碎片都终究注定要越来越远了。
知已是一张女人的脸,它经不起岁月的摧残,也受不住人心的磨砺。总有一天,那些“红颜”“蓝颜”们都注定要像河底的卵石一样,被冲向远方,流向一个未知的所在。
——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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淑桢一直都觉得可以写点什么的,譬如,纪念一下和明茜的友谊。
她清楚地记得和明茜刚认识那会,两人还都是十来岁的丫头片子,懵懵懂懂,不谙世事。只不过一眨眼的功夫,十五年的时光就流淌过去了。她和明茜断绝来往,算算也有三年了。
现在淑桢二十五岁,一个行将老去的女人。她一个人活着,平淡,无聊,偶尔让自己快乐一下。更多的时候,她喜欢躲进回忆的匣子里,想过去那些被她自己夸张了的“幸福时光”:她想那个傻里傻气,蹲在院子里望半天蓝天白云就可以很知足的自己;想那些自己曾爱过,恨过又分开了的男人们,他们或矮,或高,或瘦,或胖,有的丰肥,有的委琐。现在呢?那些人都不存在了,和自己毫不相干。他们有的仍旧单身,有的被不同的女人拥有着,有的说不定去了远方,找他的理想去了。
——谁知道呢。
最后,淑桢才会想到明茜。这个和自己纠结了十五年的女人。她不知道现在二十五岁的明茜是什么样子的。她还漂亮吗。她是单身还是嫁了个男人,有了自己的小孩;她隔自己有多远,是天涯海角还仅是一颗心的距离;最重要的是她忘了自己没有,她会像自己现在这样也偶尔想念一下她这个曾经的知已吗。
淑桢不知道这些,这些都不过是她在十五年乏味生活的隙缝中偶尔咀嚼的一棵陈年酸菜罢了。
是的,酸。淑桢心里酸。
她们曾经是知已。
而现在呢?——是陌路人。从知已到陌路人的转变,这让人听起来多少有点凄冷的味儿,外加一种伤感的气息。
她是一个伤感的女人,还是一个矛盾的女人。她亲手绝交了一个知已——明茜。
然后呢?在某个气氛很浓的黄昏,她又会想起那个人,直到自己泪流满面。
她又陷进自己的影子里去了,拔不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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淑桢不是一个活泼,可爱,讨人喜欢的人。甚而算得上有点呆板,木讷,无趣。但是,在十五年前,她有很多朋友。她有一群男男女女的狐群狗党。是的“狐群狗党”她喜欢这样称呼她那十五年前的那些小人儿们。
他们是一群野孩子,讲义气,互相帮牵,盲目地兴奋着。遇着人多的时候,就清一色地换上一张毫无表情的“僵尸”脸,大摇大摆地招摇过市。
当然,那都是在放学回家的路上。
他们莫名其妙地将低年级的人儿弄哭,然后抓起路旁水沟里的一只蛤蟆,将其心脏挖出来,塞进来人的书包里,一路看着那人吓得魂飞魄散,跑了开去。
他们幸灾乐祸地干完这一切,一边放肆地大笑。这其中笑着的就有淑桢。她的手上还沾着未擦尽的蛤蟆血,鲜艳着,很夺目,到最后就渐变成了紫黑色。
而一直都没有老师或者父母能够知道这是一群心理出格的“问题孩子”他们在校都是清一色的“好学生”成绩优异,年年得奖。
在那样的年岁里,好学生是不被人怀疑的。他们的灵魂都被镀上了一层保护色。
淑桢至今仍清楚地记得,那一次当她手沾蛤漠血回到家时,母亲看着她心疼地掉下了眼泪。她记得自己这样告诉母亲说:骑车摔了一跤,跌破了手。
那一天夜里,她一个人躲在被窝里疯笑了一整个晚上,整个身子都在震颤着,达到了一种快意的释放。笑着笑着,不晓得眼泪怎么就流了下来,越流越多。她就那么一边流着泪,一边恨母亲,恨母亲的无知,她连自己的女儿都不了解,一点也不。这么大的人呐。
就这样,在一群狐群狗党之中和对母亲的恨意里,淑桢一天天长大了。成了一个好学生。成绩好,长得好,人缘好,教师们夸她,母亲宠她。
按理说,每一个孩子能像她这样都得快乐得昏过去吧。
可是,淑桢不快乐。没有人能够了解她的心里到底在想什么,母亲也不知道。她自己也不知道。
是明茜让她知道了自己心里想的是什么。所以后来她认定了明茜是自己的知已。是明茜,只有她才知道她的心,知道她想要什么,连她自己都不知道的事,明茜帮她知道了。
而这是后来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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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岁那年,淑桢认识了明茜。
明茜是转学来淑桢班级的。她们同岁。明茜见到淑桢的第一句话就是:你很不快乐,我得帮你。
淑桢冷漠地一扬下巴,哼道:是吗?
明茜没再说话,而是报她以一记明媚灿烂的笑容,然后就在她的身边坐下了。
她们成了同桌。
每天,淑桢都在恨恨地想:她怎么可以有那么灿烂的笑容,她怎么可以那么快乐,成绩还那么好。她凭什么一眼就将自己看穿!从来没有人知道她的心里在想什么,从来没有。连母亲都不知道,她凭什么!
淑桢知道自己这是在嫉妒,而明茜则大方地丢给她一张字条:你是我的知已。
拾起字条,淑桢先是满不在乎地将之揉成团,扔进废纸篓里,一边抬起头,双手抱胸,冲她的同桌笑,阴森森的。
笑完,看着仍不气不恼的明茜时,淑桢就想流泪了。因为她沮丧地发现,自从明茜来了以后,自己已经三年没杀过蛤蟆了。她的那些昔日的狐群狗党们也渐渐地不大来找她了。她被他们踢出了局。
现在,她没有朋友了,成了孤单的一个人。独来独往。此外,还多了一个敌人,她的同桌——明茜。自己将她当敌人,她却说是她的知已,这不是很可笑么?
淑桢想,是这样的,明茜是她的敌人。她竟然看到自己脆弱的一面了。她目睹她从一个拥有很多朋友的人变成了一个倍受冷落的可怜虫;她一眼就看穿了她是一个不快乐的人,很;更紧要的是,她竟然看到自己流泪了。
而正当淑桢无限沮丧地想着这些东西的时候,明茜则悄悄地将她搂进怀里,轻声道:哭吧,我借肩膀给你。
那一年,她们各自十三岁。
淑桢不知道当初那些她的“狐群狗党”们都是明茜一个个去摆平的。明茜以自己出众的姿色,傲人的气势,慑住了那些“野孩子”将淑桢留在了自己身边。她要帮助淑桢,让她过起一种平淡快乐的生活,她的心事太多了。她不快乐。
而淑桢一直不知道这些,她不知道明茜的用心良苦,她竟为自己做了这么多事。当她知道这些事时,时间一晃就流过了十五年。
她清楚地记得读高中那年的雨夜,自己得了急性肠炎,是明茜冒雨背着她一路向医院奔去。到医院看到湿了几缕头发的自己,明茜心疼地掉下了眼泪,她自己的衣服都湿光了----
她记得明茜和自己呕气时那哀伤的眼神,第二天却默默地塞给她火腿肠吃----
她还记得毕业那年,明茜拉着她的手说,我们都不找男友吧,谁先找,谁羞。她想都没想便傻里傻气地答应了。
她想,有知已的人是不需要恋爱的。只有寂寞的人才需要。她们不寂寞,她们是彼此的知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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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后,淑桢去了北方,而明茜则去了南方。她们在两个不同的城市各自工作,生活,又彼此挂念着。
她们约好:不打电话,写信。
淑桢在一家书店找了一份工作,很清闲。更重要的是她喜欢看书,她不是一个喜欢变通的人。她觉得书店和学校没什么两样。相比而言,明茜的工作就要繁忙一些,她在一家外企搞策划,每天都要应酬很多人,见客户,签订单。一直忙到很晚。明茜却是乐在其中。
这些都是她们彼此写信才知道的。现在淑桢的枕边已经有了很厚的一叠信了。那都是明茜写的。明茜的信不长,不过写得很勤,每隔三五天就有一封。只是近些日子以来来信的次数少了。
淑桢已经三个月没有收到明茜的信了。她的心里竟有一种失落的感觉。她想是明茜太忙了吧。
她生病了。一个人独自躺在租住的小屋里,心里难免感到凄冷和寂寥。外面的天阴郁着,灰濛濛的,是典型的秋天的天气,阴冷着,有点烦闷。
有那么好多次,淑桢就要拿起电话拨通那个早已烂熟于心的号码了。但最终她都忍住了。她们当初约好不打电话的,淑桢不想违背诺言。
于是从日记本上撕下七页纸,她决定给明茜写一封七页长信。明茜都快半年没给她写信了。她有多少话要跟她说!
信很快就写好了,并在当天下午让淑桢托人给邮了出去。
之后的几天,她的病愈发严重起来,连下床也感到吃力不已。整个人忽地就瘦了下来,飘忽着,像一张单薄的纸片。
那一晚,在神志昏沉中,淑桢终于忍耐不住拔通了明茜的号码。
“喂——”电话通了,淑桢抖着声。想想她竟和明茜三年没通话了。
电话那头久久地没有声响,一直过了许久,突然冒出一句话来:“喂,你是谁呀——”一个很年轻的女人的声音,语气透着强烈的不耐烦。
她的心一下子跌了下去,直往下坠着,久久地着不了地。她扯下电话线,倚在床头,口里还在虚弱地喘着气,每一口气都成了一根绳索,一道道地捆住她的心。挣脱不了。
卧室内,亮着灯,昏黄的光一点点地洒落下来,塞满了整个房子。墙壁是苍白的,她单薄的身影落在墙壁上,不自觉地也具了一种苍白的感觉,病态着。影子抖动着,抖动着,最后连带墙壁也一起抖动起来。
淑桢双手一松,一下子跌进一个颤抖的世界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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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茜的信来在五个月后。那时淑桢的病已经好了。她甚而早已差不多忘了自己曾给明茜写过七页长信。
信上这样写道:我有了男友。过得很好。勿挂念。很忙,未能及时去信,望见谅。你,不快乐吗?
信很短,连落款都没有。寥寥数语透着客套,平淡,试探。淑桢一下子就有了受辱的感觉——你,不快乐吗----这是什么话!她竟然问她快不快乐!她难道不是知道自己的吗?她在明知故问。
想着想着,淑桢突然感到悲哀起来。她觉得自己很累了,她甚而不想翻身下床捡起那张几秒钟前揉掉的信笺。她觉得一切都没有意义了。她生病,写七页长信给明茜,她以为人家是了解自己的。她打电话给她,却最终伤了自己。她收到来信,却问,你,不快乐吗?
十二年前那个女孩说:你是我的知已。
淑桢起初不信。可是后来她信了。她们一起走过了数十年。她找不到理由不让自己相信。她们约好了,写信,不找男友。
而现在呢?她们都违背了诺言。她先打了电话,明茜后找了男友。只是明茜赚得比较多,她有了爱情。
她觉得自己吃亏了。她尚是一个人,二十五岁了,正在老去。一无所有。她想不明白,是自己错了吗?病中的她只是想寻找一种安慰,她渴望被呵护,可她除了明茜没有别的朋友。不是说人生得一知已足矣么?她有了知已明茜,那么还要奢求什么?她们的友谊真的已经落伍了么?是心变了罢?她变了,明茜也变了。只是她不再明白是谁先变的就是了。她想自己多傻,竟将一个知已当作人生的全部。她遵守诺言,独自生活,拒绝追求,她觉得明茜只是另一个自我,她们是同一个肉体下的两个各异的自我在过着不同的生活。一个内敛,一个奔放。现在呢?两个自我开始分裂了,撕裂般地痛。很。
三天后,明茜竟意外地来到了淑桢的书店。她的身边站着一个矮小,粗壮,目光委琐,面目丰肥的男人。很显然的一个有很多钱和很多皱纹的男人。
“桢,这是我的那一位——”明茜走上前去,亲热地搂着她,用一口纯正的普通话说道。一副小女人的娇态。
“嗯,不错。”淑桢推开明茜的手,像打量一件物品似的将面前的男人打量一番道。字正腔圆,吐字清晰。
淑桢想不到明茜竟用普通话跟她说话,那么,她就奉陪吧。她说的比她还要好。
那个男人讪笑了一下,便走了开去。不一会儿,明茜也走了。他们是路过这儿,顺便看一下淑桢的。
淑桢送他们去车站,平淡地告别。明茜说,桢,你还是老样子。你不觉得乏味么?淑桢抖了一下单薄的肩膀,笑了一下——多保重吧——然后转身离去。
她们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淑桢一步步地走回书店去了,她努力地迈着平稳地步子,却仍撞得膝盖生疼。那一刻,她流泪了,不知是膝盖的疼痛,还是来自心底深处那一道被撕裂的伤口。
这时淑桢才觉得自己并不了解明茜,那个曾经一度让她痴眷的女子已经变得陌生了,模糊了,遥远了。自己从一开始就是被动的。其实她并不缺知已,她自己就是自己的知已。
每个人都是自己的知已,不是吗?她神经质地想着,一边冷眼漠视着身边奇怪的目光。一路奔书店而去。她几乎跑了起来,泪飞了满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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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天后,淑桢辞去了书店的工作。同时地,她寄了一张卡片给明茜:我们各自活着,但我想你。其实她想说的是,我想你,但我们各自活着。她以一种极含蓄的方式结束了和明茜的知已生涯。她想聪明如明茜,她会懂的。
再之后,淑桢搬离了这座城市。有的人说,淑桢在过马路时遇到了车祸,一个很像明茜的女子背着昏迷不醒的她向医院奔去,一如十多年前那个飘雨的夜----
当然,这都是熟识她们的人后来说的,并无根据。
总之,一个知已的时代已经过去了。十五年后,再用现今的眼光去思量当初淑桢和明茜的故事,悲叹她们凄凉结局的同时不免又让人觉出几分呆滞可笑的意境来。
那些夹杂着陈旧气息的苍白碎片都终究注定要越来越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