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第六十六章 远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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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马公崔永安的宠姬不顾劝阻,执意要跟着李琰之的船队出航一事,没两天就像桃色绯闻一般传遍了新丰城。而面对满城风雨,李琰之则精明得像一头狐狸,其实早早就发现玉幺才是那个真正牵制着安永的人,又岂会对他二人横加干涉?于是在得知这个消息之后,他非但不介意与一介女流为伍,甚至还当面为玉幺打圆场:“玉夫人跟着在下出航,在下拼死也会保得玉夫人平安归来,崔三你大可放心。”
“就是嘛,我只是出趟远门,又不是不回来,何必搞得跟生离死别一样?”玉幺也受不了安永如此婆婆妈妈,吐着舌头笑道。
安永使出浑身解数也没法说服玉幺,最后也只得无可奈何地接受了现实,着手为她打点行装。此时距离船队起航还有两三个月,于是在时间宽裕的准备过程中,只要是能够亲力亲为的,安永绝不假手于人,把凡是能想到的东西全都替玉幺备上,只求在旅途中万无一失。
“虽然船队中已经配了军医,我还是会安排府里的郎中与你随行,免得生了病的时候耽误诊治,”安永细心叮嘱玉幺,在她耳旁喋喋不休地唠叨着,“还有在船上的时候,记得要及时补充维生素C,预防坏血病。”
“知道啦知道啦,不就是吃点酸的嘛,”玉幺横躺在簟席上,没心没肺地笑道,“我就当自己是孕妇,每天喝上一口醋不就得了。”
“谁告诉你醋里含有维生素C的?有点常识好不好!”安永顿时瞪起双眼,气冲冲地训斥道,“船上配备的水果和蔬菜,如果坏了就别吃了,让人用绿豆泡点豆芽给你。”
“嗯嗯嗯……”玉幺被喷得狗血淋头,忙不迭点头答应着,想想又道,“我跟着你上船坞的时候,偷偷留意过,其实船上的伙食还蛮不错的。”
玉幺这话倒是不假,比起从前欧洲发现新大陆那会儿的航海,船员因为缺乏维生素得了坏血病而死得七七八八,在解决吃饭问题上素来很有天赋的大魏子民,出手可要阔绰得多。
就好比这次远航,船队不但准备了大豆、面粉、小米和大米做主食,还准备了大量的咸鱼、蜜饯和腌菜,甚至在船上养了鸡、鸭和青蛙以供新鲜肉食。专门饲养的狗和训练好的海獭也被带上船,这样在漫长的旅程中,训练有素的海獭每日可以通过船舱底的“水密室”潜入海里,两只一组地将鱼群赶入渔网;而狗不但可以捕捉船上的耗子,必要时也能充当肉食来源。
就在这两天,鸾水的码头上已经越来越繁忙,数不清的驳船将大量的蔬菜、干鱼和淡水运到船上。新鲜的白菜和萝卜被撒上盐用糖醋浸泡,樱桃、杏子和枇杷被晒成干果,而桃子和竹笋则被埋进沙里储存。就这样,粮食和淡水的补充会一直持续到起航的前一夜,以期足够为三万人的船队提供至少三个月的粮食储备,不但如此,船上的主粮甚至已经富足到可以提供多余的大豆来磨豆腐,以及用大米来酿酒。
很显然,奕洛瑰说到做到,完全是按照策划一场大战的排场来装备船队——整支船队由二百五十多艘船舶组成,其中最大的一艘主舰是可以容纳上千人的楼船,整只船足有四十四丈长、十八丈宽,船上有九根桅杆、十二张帆,需要二三百人才能抬动它的铁锚。楼船周围则分布着李琰之自己的商业船队,除此之外,船队还包括了三十二艘三十七丈长、十五丈宽的马船;六十艘二十八丈长、十二丈宽的粮船;六十艘二十四丈长,九丈宽的坐船;以及一百艘只有十八丈长、七丈宽,却灵巧、轻便而利于水战的战船。
这样一支庞大的船队,其中大部分的船员又是能征善战的士兵,如今打着奉旨远航的旗号,一路威风凛凛地沿海南下,怎能不使百越的君臣们心惊胆寒呢?
一场盛事一旦没有了战争的肃杀,自然让新丰城的百姓们跟着欢腾起来,大家就如同期待着节日一般,欢欣雀跃地迎来了船队的起航之日。争强好胜的奕洛瑰当然也不负众望,这一天特意为远航举行了盛大的庆典,站在城楼上为即将出征的船员们送行。
当身着衮服的奕洛瑰在正午时分踏上城楼时,将近三万名水师方阵正静静等候在城下,已被封为远航正使的李琰之躬身向他行礼,俯首听令的模样让奕洛瑰不由地傲慢一笑,缓缓开口道:“启程吧,我祝李正使你一路顺风,希望这次远航真能如你们所说——可以宣德化而柔远人,让百越对我俯首称臣。”
李琰之闻言立刻叩首谢恩,接旨后与一干副将走下了城楼,这时随着阵阵号角低鸣,城下的列队也开始向城南数里外的鸾水码头缓缓行进。奕洛瑰目送大队人马自城下川流而过,眼角余光却从随侍在一旁的文武百官中精准地捕捉到了安永的身影,心头不禁涌过一阵暗喜。
那玉幺在崔永安立嗣之后,竟然选择跟随船队出海远航,这是否意味着她已经心灰意冷决定远离,而崔永安的身边从此再无旁人?
那么从今而后,自己也许就可以放手一搏,试着成为他这一世最深的羁绊……
然而此时此刻,站在城楼上的安永俯瞰着城下,目光却始终逡巡在舟师官员们乘坐的马车上——他无暇顾及旁人的目光,更不可能觉察到奕洛瑰隐秘的心思,俨然像一个惨遭宠姬抛弃的无辜丈夫那样脸色苍白,只盼着能够赶在船队起航前追到码头,再一次去哀求负心人回心转意。
这样失魂落魄的白马公,无形中印证了一直以来风传的流言,又焉能不使人侧目?
原来珠璧争辉一场,新丰城占尽风华的崔永安竟然真的输给了陇西李琰之,已经将心上人拱手相送了啊……
面对旁人种种匪夷所思的揣测,安永兀自浑然不觉,好容易捱到典礼结束之后,他这才如蒙大赦般走下城楼,翻身骑上府中一早准备好的快马,飞骑赶往鸾水上的码头。
而此刻玉幺乘坐的马车已经抵达了鸾水岸边,只见她轻盈地跳下马车,一身柔然男装利落地勾勒出她纤细的身条,让她看上去就像是一位极俊俏的西域少年,着实雌雄难辨。
“唉……”这时她蓦然长吁了一口气,抬手拂过岸边碧绿的垂柳,回首向着新丰城的方向遥望,轻声低语道,“现在后悔还来得及,对不对?”
如果她能在最后一刻逼出那人的真性情,倒也算不枉费她这一番辛苦——可是如果不能呢?
她还要不要回来?
神游天外让眼前的视野渐渐模糊,就在玉幺失神之际,红尘万丈的喧嚣中忽然响起了一阵马蹄,平凡无奇的声音竟奇异地穿透了扰扰攘攘的嘈杂,一下子扯住她的心,就像游丝穿过了海底针。
只见安永气喘吁吁地勒马停在她面前,汗出如浆的脸上挂满了紧张,却在看见她的那一刻无比欣慰地叹道:“还好赶上了……”
玉幺的心尖在听见这句话的瞬间止不住发起颤来,她担心自己的嘴唇因此而失去血色,于是极力使眉眼飞扬起来,满是骄纵地嘲笑道:“怎么,突然又舍不得我啦?”
“不,是我想给你这个……”安永说着便跳下马,从怀中掏出一串十八子佛珠递给玉幺,低声道,“这是我为你在浮图寺中求的,直到今天才做好,还好赶上了。”
在这个时代,想要一串与自己当年送沈洛的那件信物一样的佛珠,必须得靠定制,好在他这一世实在是有钱有势,才算是没有误事:“玉幺,戴着它上船吧,一路平安。”
玉幺愕然望着汗透重衣的安永,不敢相信他如此大费周章,竟然只是为了送她一串木头佛珠。
“你……你……”玉幺拿着佛珠,气得连舌头都发麻,于是一瞬间她忘了思考,竟火冒三丈地扯断了佛珠,咬牙骂道,“难怪你这阵子都在吃素呢,原来就是为了折腾这个!老子才不要这破玩意儿,将来是死是活都是我自找的,用不着你假慈悲!”
一瞬间木珠飞迸,珠子一颗颗落在河埠的青石上,又像活物一般弹跳着四散开。安永脸色一白,直直望着玉幺说不出话来。他哑口无言的样子更是惹恼了玉幺,于是她执拗地背转过身子,头也不回地迈步登上了楼船。
心头最在意的人就这样被她抛在脑后,于是最深刻一瞬间又变成最模糊,让那个人无声无息地湮没在岸边摩肩接踵的人群里。
“妈的……”玉幺上船后恨恨自语,站在甲板上泪眼模糊地扶着船舷,无论怎样眨眼都没法看清安永的身影,“老子将来一定要让你后悔……后悔今天放我走……”
作者有话要说:这章主要参考了《1421:中国发现世界》加文·孟席斯
白马公崔永安的宠姬不顾劝阻,执意要跟着李琰之的船队出航一事,没两天就像桃色绯闻一般传遍了新丰城。而面对满城风雨,李琰之则精明得像一头狐狸,其实早早就发现玉幺才是那个真正牵制着安永的人,又岂会对他二人横加干涉?于是在得知这个消息之后,他非但不介意与一介女流为伍,甚至还当面为玉幺打圆场:“玉夫人跟着在下出航,在下拼死也会保得玉夫人平安归来,崔三你大可放心。”
“就是嘛,我只是出趟远门,又不是不回来,何必搞得跟生离死别一样?”玉幺也受不了安永如此婆婆妈妈,吐着舌头笑道。
安永使出浑身解数也没法说服玉幺,最后也只得无可奈何地接受了现实,着手为她打点行装。此时距离船队起航还有两三个月,于是在时间宽裕的准备过程中,只要是能够亲力亲为的,安永绝不假手于人,把凡是能想到的东西全都替玉幺备上,只求在旅途中万无一失。
“虽然船队中已经配了军医,我还是会安排府里的郎中与你随行,免得生了病的时候耽误诊治,”安永细心叮嘱玉幺,在她耳旁喋喋不休地唠叨着,“还有在船上的时候,记得要及时补充维生素C,预防坏血病。”
“知道啦知道啦,不就是吃点酸的嘛,”玉幺横躺在簟席上,没心没肺地笑道,“我就当自己是孕妇,每天喝上一口醋不就得了。”
“谁告诉你醋里含有维生素C的?有点常识好不好!”安永顿时瞪起双眼,气冲冲地训斥道,“船上配备的水果和蔬菜,如果坏了就别吃了,让人用绿豆泡点豆芽给你。”
“嗯嗯嗯……”玉幺被喷得狗血淋头,忙不迭点头答应着,想想又道,“我跟着你上船坞的时候,偷偷留意过,其实船上的伙食还蛮不错的。”
玉幺这话倒是不假,比起从前欧洲发现新大陆那会儿的航海,船员因为缺乏维生素得了坏血病而死得七七八八,在解决吃饭问题上素来很有天赋的大魏子民,出手可要阔绰得多。
就好比这次远航,船队不但准备了大豆、面粉、小米和大米做主食,还准备了大量的咸鱼、蜜饯和腌菜,甚至在船上养了鸡、鸭和青蛙以供新鲜肉食。专门饲养的狗和训练好的海獭也被带上船,这样在漫长的旅程中,训练有素的海獭每日可以通过船舱底的“水密室”潜入海里,两只一组地将鱼群赶入渔网;而狗不但可以捕捉船上的耗子,必要时也能充当肉食来源。
就在这两天,鸾水的码头上已经越来越繁忙,数不清的驳船将大量的蔬菜、干鱼和淡水运到船上。新鲜的白菜和萝卜被撒上盐用糖醋浸泡,樱桃、杏子和枇杷被晒成干果,而桃子和竹笋则被埋进沙里储存。就这样,粮食和淡水的补充会一直持续到起航的前一夜,以期足够为三万人的船队提供至少三个月的粮食储备,不但如此,船上的主粮甚至已经富足到可以提供多余的大豆来磨豆腐,以及用大米来酿酒。
很显然,奕洛瑰说到做到,完全是按照策划一场大战的排场来装备船队——整支船队由二百五十多艘船舶组成,其中最大的一艘主舰是可以容纳上千人的楼船,整只船足有四十四丈长、十八丈宽,船上有九根桅杆、十二张帆,需要二三百人才能抬动它的铁锚。楼船周围则分布着李琰之自己的商业船队,除此之外,船队还包括了三十二艘三十七丈长、十五丈宽的马船;六十艘二十八丈长、十二丈宽的粮船;六十艘二十四丈长,九丈宽的坐船;以及一百艘只有十八丈长、七丈宽,却灵巧、轻便而利于水战的战船。
这样一支庞大的船队,其中大部分的船员又是能征善战的士兵,如今打着奉旨远航的旗号,一路威风凛凛地沿海南下,怎能不使百越的君臣们心惊胆寒呢?
一场盛事一旦没有了战争的肃杀,自然让新丰城的百姓们跟着欢腾起来,大家就如同期待着节日一般,欢欣雀跃地迎来了船队的起航之日。争强好胜的奕洛瑰当然也不负众望,这一天特意为远航举行了盛大的庆典,站在城楼上为即将出征的船员们送行。
当身着衮服的奕洛瑰在正午时分踏上城楼时,将近三万名水师方阵正静静等候在城下,已被封为远航正使的李琰之躬身向他行礼,俯首听令的模样让奕洛瑰不由地傲慢一笑,缓缓开口道:“启程吧,我祝李正使你一路顺风,希望这次远航真能如你们所说——可以宣德化而柔远人,让百越对我俯首称臣。”
李琰之闻言立刻叩首谢恩,接旨后与一干副将走下了城楼,这时随着阵阵号角低鸣,城下的列队也开始向城南数里外的鸾水码头缓缓行进。奕洛瑰目送大队人马自城下川流而过,眼角余光却从随侍在一旁的文武百官中精准地捕捉到了安永的身影,心头不禁涌过一阵暗喜。
那玉幺在崔永安立嗣之后,竟然选择跟随船队出海远航,这是否意味着她已经心灰意冷决定远离,而崔永安的身边从此再无旁人?
那么从今而后,自己也许就可以放手一搏,试着成为他这一世最深的羁绊……
然而此时此刻,站在城楼上的安永俯瞰着城下,目光却始终逡巡在舟师官员们乘坐的马车上——他无暇顾及旁人的目光,更不可能觉察到奕洛瑰隐秘的心思,俨然像一个惨遭宠姬抛弃的无辜丈夫那样脸色苍白,只盼着能够赶在船队起航前追到码头,再一次去哀求负心人回心转意。
这样失魂落魄的白马公,无形中印证了一直以来风传的流言,又焉能不使人侧目?
原来珠璧争辉一场,新丰城占尽风华的崔永安竟然真的输给了陇西李琰之,已经将心上人拱手相送了啊……
面对旁人种种匪夷所思的揣测,安永兀自浑然不觉,好容易捱到典礼结束之后,他这才如蒙大赦般走下城楼,翻身骑上府中一早准备好的快马,飞骑赶往鸾水上的码头。
而此刻玉幺乘坐的马车已经抵达了鸾水岸边,只见她轻盈地跳下马车,一身柔然男装利落地勾勒出她纤细的身条,让她看上去就像是一位极俊俏的西域少年,着实雌雄难辨。
“唉……”这时她蓦然长吁了一口气,抬手拂过岸边碧绿的垂柳,回首向着新丰城的方向遥望,轻声低语道,“现在后悔还来得及,对不对?”
如果她能在最后一刻逼出那人的真性情,倒也算不枉费她这一番辛苦——可是如果不能呢?
她还要不要回来?
神游天外让眼前的视野渐渐模糊,就在玉幺失神之际,红尘万丈的喧嚣中忽然响起了一阵马蹄,平凡无奇的声音竟奇异地穿透了扰扰攘攘的嘈杂,一下子扯住她的心,就像游丝穿过了海底针。
只见安永气喘吁吁地勒马停在她面前,汗出如浆的脸上挂满了紧张,却在看见她的那一刻无比欣慰地叹道:“还好赶上了……”
玉幺的心尖在听见这句话的瞬间止不住发起颤来,她担心自己的嘴唇因此而失去血色,于是极力使眉眼飞扬起来,满是骄纵地嘲笑道:“怎么,突然又舍不得我啦?”
“不,是我想给你这个……”安永说着便跳下马,从怀中掏出一串十八子佛珠递给玉幺,低声道,“这是我为你在浮图寺中求的,直到今天才做好,还好赶上了。”
在这个时代,想要一串与自己当年送沈洛的那件信物一样的佛珠,必须得靠定制,好在他这一世实在是有钱有势,才算是没有误事:“玉幺,戴着它上船吧,一路平安。”
玉幺愕然望着汗透重衣的安永,不敢相信他如此大费周章,竟然只是为了送她一串木头佛珠。
“你……你……”玉幺拿着佛珠,气得连舌头都发麻,于是一瞬间她忘了思考,竟火冒三丈地扯断了佛珠,咬牙骂道,“难怪你这阵子都在吃素呢,原来就是为了折腾这个!老子才不要这破玩意儿,将来是死是活都是我自找的,用不着你假慈悲!”
一瞬间木珠飞迸,珠子一颗颗落在河埠的青石上,又像活物一般弹跳着四散开。安永脸色一白,直直望着玉幺说不出话来。他哑口无言的样子更是惹恼了玉幺,于是她执拗地背转过身子,头也不回地迈步登上了楼船。
心头最在意的人就这样被她抛在脑后,于是最深刻一瞬间又变成最模糊,让那个人无声无息地湮没在岸边摩肩接踵的人群里。
“妈的……”玉幺上船后恨恨自语,站在甲板上泪眼模糊地扶着船舷,无论怎样眨眼都没法看清安永的身影,“老子将来一定要让你后悔……后悔今天放我走……”
作者有话要说:这章主要参考了《1421:中国发现世界》加文·孟席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