峥峥傲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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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喜欢李白的异想天开,杜甫的朴素自然,白居易的通俗易懂,但是,我更佩服曹雪芹的峥峥傲骨。

    虽然,我几次试图拿起红楼梦,但是,都无缘把它看完。我受不了它的艰涩和复杂。象我这种文学造诣还算可以的人,都读不懂它,体会不了个中的深奥和乐趣,不难想象,当时的曹雪芹,是多么的孤独和寂寞,他就象在写一部天书,根本就没人看的懂,或者懂他的只有一两人,一个是爱他爱的入骨的恋人,一个是他深爱着的恋人,如果,这两人能够有机地结合于一人,那么他是幸运的,他的创作基本上就是写给她看的,再苦再累,他都是快乐着,并幸福着的。不过,以红楼梦中那悲惨的情节和结局看,曹雪芹他是痛苦的,他是一个在极度寂寞和冷落中爆发的男人。而且,稍微有些常识的人都知道,曹雪芹生前是吃了上顿没下顿的,他能够坚持走自己的文学之路,这不仅仅是因为他爱的人和爱着他的人,更来源于他那一副峥峥傲骨。

    每一个真正的作家,都应该拥有一副峥峥傲骨。只要觉得自己写得好,就没有必要太多地顾虑别人的眼球。别以为受到追捧的小说就是好小说,别以为时下流行的小说就是好小说,别以为点击率最高的小说就是好小说,别以为能出书和获奖的小说就是好小说,有一种小说,我们称之为“快餐文化”随着时间的推移,它终将沦为“白色垃圾”不管它当时是多么的风光和流行,就象大浪淘沙,一浪又一浪,淘去的总是沙子,能够留下来的只有极少数的金子。

    时下许多的网络写手,都找不到自己的感觉,总是随波走大流,什么流行写什么,什么火就写什么,这根本就是白白浪费自己的时间和生命,当然现在是经济社会,走商业文化之路,本身也没有错。

    区区一部红楼梦,笑傲华夏几千年。“炒股要和群众走相反路线”写作也要和群众走相反路线,要有自己的创意,要有自己独特的味道。

    今日重提曹雪芹,因为我相信大家不仅仅是从红楼梦中得到很多很多,更能从曹雪芹那一副峥峥傲骨,学到更多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