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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真善美与假恶丑之判别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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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一阵子我写的杂文与“说理”一文,在红袖添香文学网上发表之后,有位思想睿智的读者给我留了言,并在事实上,让我不由自主地深深去认真思考了他的留言内容。

    他的留言是这样的:

    缙云山人:“说得有点道理,但关键是“理”和“道”的说法,现在大多数认为杂文是伦理学和教育学中的模式,把宗法和社会规范搞混了,如把社会公德、国民心态和文艺标准、法律等人为教条化,而不是从人的行为从科学上去定义,人文理念化定义。如“真善美”就有教条缺陷,实际上,现在很多议事,仍是一种孔孟之说的变形。这文章从语言上有特色,文气上足,可思考方式上,好象狭窄了,虽有学者派头,但精干的说法不多。我评文章喜欢实话实说,因为有关杂文的评说需要更多的人去思考和探索。作者的写作是认真的,所以我也来认真评说。”

    针对他的上述留言,我也认真地写了回复:“先生的睿智提问,令我深思。但是关于“道”与“理”的判断依据,很显然不属于本文的讨论范围。就算我在此文中深加论述,也属于跑题。故而没有在此文中具体论述“道”与“理”之判别标准。如果先生喜欢谈论,请关注我的后文,我准备令行一文进行阐述,题目也大概起好了,叫试析“真善美”与“假恶丑”之判别基点”

    我在杂文与“说理”一文中,重在解析与重构杂文与“说理”之间的关系,至于该用何种价值观来判断是非并解析和判断是“真善美”还是“假恶丑”的问题,当不属于杂文与“说理”一文的论题范围,但是缙云山人先生既然提到了这个问题,我也只好勉力用心另行此文,至于能否剖析得透彻,也只能尽力而为,不敢妄自以为剖析得完全。

    在杂文与“说理”一文的文末,我强调过:杂文,是用来明理的,杂文,必须扛起“为真善美讴歌,为假恶丑挖坟墓”的道义责任和使命。

    所以缙云山人先生就很睿智地提出了一个问题:到底该如何辨别“真善美”和“假恶丑”

    缙云山人先生指出“真善美”是教条化的说法,还指出了伦理学,教育学,宗法,社会规范,社会公德,国民心态,文艺标准,法律,人的行为科学,以及人文理念等实际的意识流判别方式等问题。

    针对缙云山人先生提出的这些课题,我本人无法验证到底哪一个是正确的,而哪一个又是错误的,因为这些统属于意识形态领域内的不同道德规范,从原则上来讲,又因为统属于“坐而论道”的思想意识和言论范围内,所以本质都是属于中性的,实际上等于非对非错。而“坐而论道”是根本无法去验证事实之真伪的,也无法评判出到底是“真善美”还是“假恶丑”因为脱离了“实事求是”的评论原则。

    任何道德观念或者公德规范抑或意识领域内的评判规则,一旦脱离了“实事求是”那么就自然会演化成“坐而论道”之空穴来风的模式,而基于此种模式下的任何评论,都丝毫谈不上“真善美”和“假恶丑”因为脱离了具体个体事件的实际性与特殊性。

    我认为,如果强行用两点论模式,来力图解析和描述客观事物的行为,是一种非常愚蠢的“坐而论道”式,在此种模式下的任何辩论,不论其过程如何精彩,也不论如何雄辩或者如何诡辩,其本质,也都不过是那些喜欢卖弄学识之人的“丢人现眼”之表演罢了,与切合实际的中肯评论,自然是相距甚远,甚至可以说是南辕北辙。

    任何客观事物,都有其特定的个体实际性和特殊性,所以在评论一件客体对象到底是属于“真善美”还是属于“假恶丑”时,是绝对不能脱离客体对象的具体性,实际性与特殊性,而可以进行主观地大谈特论的。

    喜欢死嚼书本的先生们,自然也非常喜欢利用各种教条,去为那些不断在变化着的客体对象,乱下各种盲目的判断和结论,而这,就是那些喜欢“坐而论道”者们的致命之处:俗称假道学先生,或者“伪君子”

    在缙云山人先生的留言中,我也看出一个事实:他很显然也是一个非常痛恨那些专门喜欢“坐而论道”的假道学先生以及伪君子们的人。

    那么,我们究竟该如何解析和重构“真善美”以及“假恶丑”的概念呢?

    我先试行分析一下常被人们用来判别是非的六种基本因素:真,善,美,假,恶,丑。

    我们知道,这六种因素,既可独立存在,也可捉对融合到一体,而如果用数学概念来分化,那么我们可以推导出很多种结果。

    首先用这六种独立因素重构的话,则最基本的可能性结果至少有六种:真,善,美,假,恶,丑。

    现在我们用数学概念来融合一下,看看能有多少种结果。

    经过推论,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的诸多可能性:

    二元素融合推论的结果:真真,真善,真美,真假,真恶;真丑,善真,善善,善美,善假,善恶,善丑;美真,美善,美美,美假,美恶,美丑;假真,假善,假美,假假,假恶,假丑;恶真,恶善,恶美,恶假,恶恶,恶丑;丑真,丑善,丑美,丑假,丑恶,丑丑。

    三元素融合推论的结果:真善美,真美善,真善假,真假善,真善恶,真恶善,真善丑,真丑善,真美假,真假美,真美恶,真恶美,真美丑,真丑美,真假恶,真恶假,真假丑,真丑假;善真美,善真假,善真恶,善真丑,善美真,善美美,善美假,善美恶,善美丑,善假真,善假善,善假美,善假恶,善假丑,善恶真,善恶善,善恶美,善恶假,善恶丑,善丑真,善丑善,善丑美,善丑假,善丑恶,善丑丑;美真善,美真美,美真假,美真恶,美真丑,美善真,美善美,美善假,美善恶,美善丑,美假真,美假善,美假美,美假假,美假恶,美假丑,美恶真,美恶善,美恶美,美恶假,美恶恶,美恶丑,美丑真,美丑善,美丑美,美丑假,美丑恶,美丑丑;假真善,假真美,假真假,假真恶,假真丑,假善真,假善美,假善假,假善恶,假善丑,假美真,假美善,假美假,假美恶,假美丑,假恶真,假恶善,假恶美,假恶假,假恶恶,假恶丑,假丑真,假丑善,假丑美,假丑假,假丑恶,假丑丑;丑真善,丑真美,丑真假,丑真恶,丑真丑,丑善真,丑善美,丑善假,丑善恶,丑善丑,丑美真,丑美善,丑美假,丑美恶,丑美丑,丑假真,丑假善,丑假美,丑假恶,丑假丑,丑恶真,丑恶善,丑恶美,丑恶假,丑恶丑。

    四元素融合推论

    五元素融合推论

    六元素融合推论

    虽然在以上的推论结果中,出现了不少毫无任何意义的文字组合,但是至少有一半以上的词汇,还是具有了很多的特指含义的。

    经过数学意义上的扩展推论过程,我们现在可以清楚地明白:生活中的“真善美”以及“假恶丑”的表现模式,是根本不能用那些简单的道德以及伦理教条,就能截然划分得一清二楚的。而在此前,我之所以说任何客观具体事件,都具有其独特的实际性和特殊性,就在于此。而那些一向喜欢“坐而论道”的书呆子,以及那些伪道学家和伪君子们,自然是从来都不喜欢实事求是地就事论事儿的,也从来不喜欢去对那些客体事件进行有针对性地分析和辩证,当然也就难能站在理性地角度上去发表他们的言论。而这,也就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来源和出处:都在那里拿着书袋子,并“空穴来风”地一个劲儿去胡扯,哪怕相互辩论上一千零一夜,也照样不会有结果的,因为他们都是“坐而论道”却恰恰忘了“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以及应该“实事求是”的最基本评论原则。

    这个世界是丰富,而“真善美”以及“假恶丑”的演化模式,也并非单纯的真善美,或者单纯的假恶丑。

    在现实生活中“真善美”与“假恶丑”之间,往往属于极端复杂的交叉渗透和相互影响的并列衍生之模式,同时还会无止尽地演化出新玩艺来。

    在极其复杂的社会现实,以及复杂到极点的人心与环境的大背景下,什么样的客观事件都有可能发生。而评判一个事件到底属于“真善美”还是属于“假恶丑”之标准,至少在目前来讲,却还被那些虚伪的假道学家以及伪君子们所牢牢控制着,而对于绝大多数丧失了话语权的普通老百姓们来说,早已经被伪君子以及假道学家们的歪理逻辑给强奸了无数遍自己的思想和灵魂——这就是目前的我国舆论大环境之最主要的特征。

    甚至可以说,在目前已经掌握了绝对的舆论话语权的那些家伙们,并不是想尽办法去弘扬“真善美”而恰恰是在竭尽全力地去打造“假恶丑”至于他们到底是用什么样的手法来欺骗民众的,我敬请读者们在我的二元素融合推论和三元素融合推论之结果中去寻找答案。

    我相信,任何实际问题,都可以在面对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实事求是”之后,都可以在我用数学意义上的推导结论中找到他们的谬论之症结。而这个工作,自然也需要读者朋友们认真细心地去一一鉴别,并能做到深刻地去体会那些推导出来的词汇之背后所赋予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