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香小说网 > 陈强文集 > 决不能再让写稿者两手空空

决不能再让写稿者两手空空

推荐阅读:我的帝国无双明天下最后的超级战士铁骨铸钢魂权谋天下:姑姑太撩人特种兵之军人荣耀张雯小龙雯雯错误的邂逅重生之绝世弃少程璟然赵苏禾

一秒记住【书香小说网 www.shuxiang.la】,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在由北京青年报“天天副刊”主办的论坛上,见到编辑发了这样一贴:“凡在“非常感受”版发表文章后三个月内未收到稿费者,请在此跟贴。”此贴既出,应者云集,众多在那里发表过文章而没有及时拿到稿费、或根本没拿到稿费的作者,以一副“和气”加“客气”的脸孔,在贴后列举了一串没收到稿费的见报篇目。笔者在敬佩报社编辑的认真态度之余,又体味到了不是滋味的滋味,那些权益已遭侵害的作者,为什么此前竟默默无闻?现在又有如此好的任耐?细推究,原来是编辑另有敬告:“稿费未收到,原因很多。各类媒体均会发生。我们感谢作者赐稿,对因工作失误对朋友带来的不快表示歉意。但也不欢迎在此问题上跟风起哄。”

    笔者据此怀疑,编辑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才发此贴的,但不管怎么说,他们毕竟自己站出来表态了。知耻近乎勇!那么那些依然拖欠着作者稿费、又死不肯承认错误的媒体,又何其之多呢?笔者又仔细浏览该论坛下的跟贴,归纳拖欠现象大致有以下五种:一、既不寄样报,也不给稿费;二、寄样报,给稿费;三、不寄样报,给稿费;四、有时给稿费,有时不给;五、未在规定时间内给稿费,长达半年之久未有消息。

    (详见bbs。ynet/cgi-bin/readfile?whichfile=95999&typeid=21)

    此事虽不典型,但也堪称目前媒体拖欠稿费现象的一个缩影了。为什么?因为北京青年报称得上是一张大报,又地处咱们祖国的心脏部位,它尚且存在着拖欠作者稿费的嫌疑,那么可想而知,那些天高黄帝远、五花八门的报刊在拖欠作者稿费上的不绝如缕,也就可想而知了,见怪不怪了。

    拖欠稿费不是什么新话题,但也不能不说是当前的一个热门话题。此前,北京娱乐信报传出报道,由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管理的中华版权代理总公司,自1993年至今,曾以“中国著作权使用报酬收转中心”的名义,已为作者收取稿酬2000多万元,目前尚有1000多万元未被领取。这笔数字只不过“沧海中之一粟”这是出版部门主动交到版权中心的稿酬,那么除此之外,那些没有遵纪守法的,那些不肯上交的,那些久拖未付的,那些讨而不付的,不知道是这个数字的多少倍了。不算不知道,一算吓一跳。一个人得不到几笔稿费算不得什么,但所有得不到稿费的人加在一起,那么媒体向写稿者欠下的累累债务,就不得不用“触目惊心”来形容了。

    谁都知道拖欠是一种不好的行为,说难听点,这是一种无赖的做法。拖欠作者稿费,当然也不是件光彩的事情:一方面,媒体充当着当今社会正义与良心的化身,另一方面,媒体却在做着损害自身形象坑害作者利益的事情,这多少有些言不由衷表里不一。

    有的媒体把理由说得冠冕堂皇,说这是因为稿费发放环节多,从而造成作者经济上的损失。比如本文开头提及的北京青年报也说“稿费未收到,原因很多”就是一例。其实,明眼人一看,这是最好的障眼法。你的环节再多,也不能为自己的不敬业而寻找借口。因不敬业而触犯法津法规,现在叫“渎职”那么这种恶意拖欠稿费,不仅是不道德的行为,更是蔑视法律法规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依照著作权法第二十三条、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第三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使用他人作品的,应当自使用该作品之日起2个月内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上述北京青年报说三个月内,仍是错误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属于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在市场经济竞争下,媒体会有这样或那样的困难,但是,拖欠作者的稿费却不应当计算在内,世界上媒体倒闭的现象多的是,但是,倒闭之后的所作所为中,就包含有给作者计算稿费的事情。为什么在中国却是这样的“特色”?拖欠稿费,还要作者上门讨要。至于有些媒体认为拖欠有理,对那些追查咨询稿费的作者,没有好脸色好声气,这与社会上遭人痛骂的“欠债有理”又有什么区别?

    欠债要还,天经地义。媒体不是天天在讲法吗?不是天天在讲依法维护民工的权益吗?拖欠民工工资的恶劣行为一旦被发现,不是要受到媒体的猛烈抨击吗?怎么自己就执行不了著作权法呢,对作者那微乎其微的稿费久拖不付,实在令人匪夷所思。撰稿人写稿,是一种劳动,就好比是给媒体打工,也算得上是“民工”所不同的是,一个凭的是脑力,一个凭的是体力,企业拖欠民工工资是一种债,那么报纸刋物未付稿酬难道就不是一种债?

    法律也有,条例也有,可执行起来就那么难?除了媒体难逃其责,作者自身也有原因,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助长了媒体的这种胆大妄为。我们有多少写作者,在对待稿费问题上从不斤斤计较,因为所得稿费大多在百元之内,有的甚至只有十几元,为这一点钱,要到邮局领取,要凭居民身份证,要抽时间下功夫,怕这怕那,于是没稿费也就无所谓了,在这小康社会里谁还稀罕这一点点钱呢?如果硬是到报社讨要,更是拉不下这张脸,真敢拉下脸来,又怕得罪了编辑。读书人怕言利,还未开口脸先红,倒是那些欠薪的面不改色心不跳,一味地拖,拖,拖,久而久之,便成为一种司空见惯,最终成为一种社会现象。

    现在,拖欠稿费与被人盗版、被人盗名一样,都属于作者被侵权,这种现象正在被更多的受害者揭露出来,并陆续在网络上披露,于是这一现象终于浮出了它的本来面目。这里的受害者,集中在那些没有名气的文字爱好者,他们的权利如此容易被人践踏,我们不免为之感到悲哀。他们不是大作家,他们的胃口也强不起来,无奈悲哀之余,也只好借助网络来解自己的心头之恨。

    不得不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了。依笔者之见,不妨采用以下“五字法”:

    办法一:忘。倘你是撰稿者,那么最好把报纸上发过的稿子忘掉,这样如果有稿费寄来,那叫“喜从天降”拿不到也不会失望太大。我们现在的月收入好歹也有个四位数,也不急着买鱼翅熊掌吃,何必为这点劳什子小钱黯然神伤,所以还不如摆个小凳坐着耐心读书,顺便再等等看吧!不过现在看来,这个办法好象行不通了,因为大家认为这并不是钱的问题,主要是涉及个人的权益问题。

    办法二:讨。大千世界,大河上下,有被拖欠稿费的想必已经人山人海,但散兵游勇式的讨,费时费力,形不成气势。为此,建议成立一个“中国作者稿费联盟”以维护作者的权利,凡是拖欠稿费的,作者可以委托该机构代收,机构获得一个百分点的报酬作为工作开支费用。模式已经有了,比如前面提到的“中国著作权使用报酬收转中心”现在剩下的是,这事到底由谁来牵头。

    办法三:曝。有良心的作者和主张正义的媒体,应当毫不留情地对拖欠现象予以曝光。这样做,既可监督媒体,又能维护广大作者的正当权益,同时还能维护那些按规矩办事的媒体的良好声誉。如果我们真正这样做了,那么就会如香港作家汪慧迪先生说的那样“媒体赖稿费就是饮鸩止渴”让它彻底玩完。

    办法四:告。拿起法律武器,告他们去。说实话,在这个问题上谁都不会为讨一笔“狗肉帐”而与报刊对簿公堂,况且“赢了官司赔了钱”又不是没听说过?这官司打起来费神又费力,弄不好还得折寿!今年3月29日,作家陈大超壮告新浪网侵犯著作权案,在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可结果是被告缺席审理。此事的最后结局现在不得而知,但他这样做,毕竟是拿起了法律的武器,至少在法律上我们可以战胜对方。

    办法五:跳。年末岁初,一场清理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的攻坚战,已在全国范围内迅速展开。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相关部门积极行动,清欠力度之大、措施之坚决、反响之强烈,为近年来所少见。我们的作者不妨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先给责任编辑写信查询,再给责任编辑表明态度,如果仍然置之不理,就给当社长写挂号信发“最后通牒”社长也拖着不付,那就向民工学习,演一场“一吵、二闹、三跳楼”的闹剧,以引起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我不信,如果真有人爬到报社高楼上为讨稿费而喊跳楼,它今后岂敢让那些写稿者两手空空?

    但切记:如要跳楼,只要爬到楼顶就可以了。

    因为我们的目的很简单,让他们付清该付的,让我们拿到该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