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花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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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识阿彬的时候阿彬即将毕业并已有未婚妻。

    可桃子呢?才进大学,被十年寒窗封冻的情感小河一旦融化,哗啦哗啦,丢进一块小石头,也能掀起浪花。

    他们的相识纯属偶然。

    下着淅沥春雨的五月,桃子的寝室好友樱子要赴阿彬的毕业同学聚会,因为樱子与阿彬三年前曾在高中同学。樱子说桃子你和我一块儿去吧!桃子看了看窗外说下这么大的雨我又不认识他不去了吧!樱子不再邀请。樱子要下楼了,桃子忽然又心血来潮:反正闲着也没事,去玩一玩吧!于是哈哈一笑,两个含苞待放的少女便冒雨上路了。

    阿彬那边呢?这十年来与樱子的最后一次见面就在那次同学聚会上,会后不到一月他就分配到市外的工作单位,如果桃子不心血来潮地跟着樱子冒雨上路,到他那个像监狱一般严格化的公安院校来,他和桃子的一生将无法牵连。

    缘分就是这么神奇,就这么一个概率几乎为0的偶然邂逅,他们却不约而同地牵起了对方的手。

    那一刻,他们都宿命地相信了一见钟情。

    吸引桃子的是阿彬的文武双全。中文系的女孩历来浪漫,自古美女爱英雄,一走进阿彬的公安院校,那一队队穿着军装练着擒拿格斗的大学生,那一丝不乱工工整整的完全不同于中文院校花哨浪漫的寝室装扮,桃子感觉到了浓厚的男子汉味道。走进阿彬的寝室,阿彬不在,留话说一会儿就回,这在无意中平添了一份神秘。桌上放着一本杂志,翻开来,竟有一篇是阿彬的大作,内容大约是就某一学术问题与某一权威人士的商榷,文字简洁生动,有些文字典故连喜爱文学的桃子也不知道。桃子心动了:原本以为这些军人大多是四肢发达头脑简单,没想到竟有一个文武双全的!这人到底长得怎样?

    等到阿彬在众人的盼望中走进门槛时,桃子的眼里已有了不同于平日的好奇与欣赏。桃子是一个高傲的人,无论在何时:有骄人的成绩时抬头自豪;无骄人成绩时低头顽抗。此时的动心在她一生当中并不多见。

    阿彬长得并不高大,但身材却很魁梧。最打眼的是他的清秀。他的眉眼的确是桃子一生都喜爱并不太容易更改的那一型——平稳又在眉梢带点儿飞扬的剑眉,漆黑清亮的大眼。几周后当他在桃子的寝室出现时,寝室室友的夸赞再次说明了这一点。

    吸引阿彬的是桃子的模样,还有气质。桃子并不是那种打眼的美女,她的美需要细细鉴赏。离她近的同事们都说她五官精致耐看:圆圆脸儿,尖尖下巴儿,弯弯的眉毛,小小的鼻子,嘟嘟的嘴巴,眼睛细长细长的,冲你一笑,你会发现她的眼迷迷蒙蒙象月牙儿一般上翘着,象极了画上的古装仕女。可对于阿彬来说这些并不是他喜欢的要害,短短的相聚他也无法细细看清。桃子最打眼的美在于她的肤色——桃花红!她的脸上过细看有一些小斑点,平日里总在她白白的脸盘底子上晕淡出一片粉红来,最要命的是喝酒的时候,一杯啤酒下去,那片粉红益发鲜艳,衬得她的脸儿有红似白,阿彬是被这片桃花红给迷住了。十年后当他们二人再次单独小酌时,对着桃子脸上又出现的桃花红,阿彬再次害羞地低下了头。也只在那一刻,桃子才感觉到了十年前的他!

    他们坐在阿彬的寝室里喝酒。阿彬豪爽得很,酒啊菜啊大碗大碗地叫,一边吃一边讲他如何教训城市里的地痞子,如何在格斗中打断了别人的腿也让别人打断了自己的鼻子,桃子就坐在一旁红着脸儿听着,在阿彬眼里就像个涉世未深的小姑娘。当然,阿彬后来也知道这个小姑娘也是一匹难以驯服的野马。

    桃子觉着自己的脸太红了,便起身出去散步。等她走进来时发现阿彬也不在了。后来她才知阿彬是出去找她了。阿彬说他一看到桃子时就有一种似曾相识之感,很象他考高中时偶然碰到的一位有那种感觉的女孩,过细看不是她后又被桃子的脸红给迷住了。

    阿彬在送桃子他们走时瞅准了与桃子说话的机会。天依然下着淅沥的春雨。阿彬替桃子打着伞,为了能再次见到桃子,他还将自己的军袄披在桃子身上。他和桃子走在最后,他低声对桃子说:“给我写信好吗?我的通信地址是。”

    桃子在车上与樱子谈起了阿彬。在交谈中桃子也得知了阿彬已有一位他非常爱的女友的事实。樱子的话坚决无情:他们感情很深,任何人插入都是不道德的第三者行为。

    可桃子却不这样看,爱情是不讲先后次序不讲道理的。有感觉就来,没感觉走人。那几年大街小巷都唱着苏芮的那首歌:“跟着感觉走” 还有那句熟烂的广告词:“只要彼此曾经拥有,何必在乎天长地久。”中文系的哲学才子们还会深沉地补充一句玄的:“过程即为结局。”

    是的,对于桃子来说,她那条情感小河封冻得太久了。桃子从小聪慧,成绩优秀不说,还多才多艺,模样儿也不差,这难免会招惹一些麻烦。从情窦初开的初中开始,她就多次被男孩子邀请涉足爱河,她也曾随着他们小河微澜过,可微澜的结果是学业的荒废!她很生气,下定决心封杀爱情,平安度过寒窗岁月。熬过青春已蠢蠢欲动的高中,大学录取通知书一下,春天来了,封冻多日的情感小河立马被唤醒。爱情是女人的终生之狱,桃子这样的女孩,注定一生为情所困!

    难得的一见钟情,对方又那样地表示了,不到一个月后他又要走,情感占了理智的上风,桃子没功夫考虑太多。就这样,在樱子及同寝室伙伴们诧异责难的眼光下,桃子摊开纸笔,那首以试探对方情感而得名的诗出现在笔端:“无可奈何花落去,似曾相识燕归来,小院香径独徘徊”她又拿起铅笔,在纸底上浅浅地画了一副与诗意境相配的画,他们之间的第一封信便发出了。

    一见钟情如果排除开相貌上的互相吸引外,的确还存在着一些只可意会而不能言传的东西。桃子的这封信送到了阿彬的心坎上。桃子不知道,阿彬也是个诗词歌赋都来得一下的人,而且,他对桃子的确有一种似曾相识之感,他还没对桃子说呢,桃子居然先写出来了。欣喜之下,他也用他练得贼象的“毛体”字回了一首“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以表达他那时有些无奈的心情,末尾又盛情邀请了一句“阿彬于青光之中恭候桃子的大驾光临”

    桃子并没感受到那首诗的无奈,她把注意力放在了“夕阳无限好”的憧憬上。她不怕到阿彬那儿去要转三四道车,象一只往火焰上扑过去的飞蛾一样,她扑扇着因幻想而散发出的极端美丽光彩的翅膀,充满渴望地依偎在了阿彬的怀里。

    情人眼里出西施。爱一个人爱到深处时连对方的缺点你都会喜欢。阿彬说话时总爱呡一下嘴,抱着桃子时总喜欢深情地看着桃子,无言地对着桃子的刘海儿吹一口气儿。这些,都成了桃子甜蜜的回忆。阿彬呢,对唐诗宋词里出现的仕女一直情有独钟,桃子的一颦一笑,一嗔一怒,都成了他对这一憧憬的现实印证。他们不得不分手后相思最苦时,阿彬给桃子寄了一首拨动他心弦的词“昨夜夜半,枕上分明梦见,语多时,依旧桃花面,欲去还依依” 桃子当然喜欢,也回了不少诗词绘画,她在音乐绘画及文字方面的天赋一直是大家公认的。

    春意盎然的背景下,一株桃树粉面含羞,树旁依偎着一个圆脸粉面着藕荷色衣裙的玲珑少女,一个眉宇间透露着英雄气的少年提剑站立一旁。这是桃子和阿彬爱情基调的最好咏叹。桃子给阿彬寄去的几幅丹青中就有这么一幅。

    可惜桃花总是谢得最早的一个,飞蛾扑火的结果自然是自取灭亡,桃子给阿彬画的最后一副丹青就是一群吹弹的飞天绕着红日中的佛像自焚的模样。短暂的甜蜜之后,桃子马上便被沉重的现实给击倒了。

    阿彬的确有一位女友,而且感情颇为深厚:他们是在读高中时相识的,那个女孩只同阿彬做了三天的同桌就被调到外校。阿彬疯狂地爱上了她。为了看一眼她的背影,他曾连夜赶到她就读学校的顶楼阳台上等待,他追到她是不容易的。尽管后来阿彬考起了大学,她却落选了,阿彬还是没和她分手,相反还见了她的家长,打了结婚证,只等着毕业一参加工作就把她调到自己的身边

    桃子与阿彬见面时,阿彬正要同女友打结婚证,由于某种原因,两人发生了口角。

    桃子只是阿彬为缓解与女友的矛盾寻求解脱时的慰祭品罢了。

    阿彬对桃子说,最初的就是最终的,你向往这种爱情吗?

    桃子只是阿彬对这种向往有些动摇时的试验品罢了!

    可桃子却甘愿当试验品!

    有一种女人在传统观念里显得很贱,可男人就是爱得着迷,爱得不让其他女人或男人来作践她,桃子就是这样的女人!

    桃子生长在一个特殊的家庭,她自小便看够了被男人喜新厌旧负心抛弃的女人的苦。她到这个世界上来,要找的就是阿彬这样不背信弃义的男人。在那样一个物欲横流的世界,有这样一个专情的男人存在,实属罕见,她爱阿彬的就是这一点。阿彬如果抛弃原来的女友选择她她还不答应呢!阿彬是她专一爱情理想的现实化身,为了这个信仰,被阿彬抛弃她也乐意! 难怪她要画一群飞天绕着坐着佛的烈日飞翔!飞吧飞吧,为了心中炽热的信念啊,死了也值!

    傻傻的桃子!

    于是,一边是桃子对着已人去楼空的孤灯枉自流泪嗟叹,写下一篇篇痴妇旷怨的文章,又一页页飘散于风中;一边是阿彬在新城市与女友喜接连理,洞房花烛,酒醉后却说出最爱的人是桃子的话,令新娘子芳心大乱,自叹命苦!

    张爱玲说得对,男人的一生中有两个女人,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阿彬的那一位的确是一个如果不能和阿彬结婚就要上吊自杀的女人,她在发现桃子与阿彬的信件时的表现已证明了这一点,她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在那之前她就把自己最珍贵的东西给了阿彬。阿彬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任,大丈夫就应该这样,大丈夫也喜欢自己的女人为自己寻死觅活。

    如果阿彬没娶这样一位可人儿,她当然是阿彬的“床前明月光”了。有事例可证:阿彬与她结婚后又为了桃子的事发生口角时,阿彬说早知我们这样不如不结婚做情人算了。那一位立马还了一句:哼,要找情人就找你的什么桃子李子去,我们谈不成了,你别指望还能从我这儿得到什么!阿彬当然一边心有不甘,一边又为找到这样一个可靠的人儿高兴。什么也得不到,只有夜里想想,当然是那团“明月光”了。

    阿彬也的确在他的白玫瑰那里享足了大男人的福。回家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家务活全不做,只拿主意,老婆要有异议只消把眼一瞪,对方就不敢作声了。阿彬最见不惯男人被女人管,同事之间要提起那些爱管辖男人的女人,他立马大喝一声:“把她一脚踢出去!”

    桃子是阿彬心口上那颗抹不去的的红砂痣吗?

    看起来好像是,至少,结婚后的阿彬一有机会来桃子的城市出差就会和桃子幽会,把结婚前的桃子又搂又抱,月亮底下掀开桃子的衣襟,吻着桃子洁白的酥胸,下体膨胀难忍,几欲插入,这是事实。

    如果阿彬娶了桃子,桃子就成了爱叮人咬人让阿彬讨厌恨不得一巴掌拍死的蚊子血吗?

    似乎也是。桃子这样的女人,一生当中也有两个男人,一个是她的白马王子,一个是她的黑马王子。嫁给黑马王子,久而久之,黑的变成了墙角的一粒老鼠屎,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嫁给白马王子,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黑的却是心口上抹不去的一颗痣。

    这是男女的公平。男尊女卑的日子已经过去了。大家都是有血有肉的人!

    所以,当阿彬几年后感觉到桃子对自己激情不再时,他应该庆幸他没有娶桃子这个有可能让他受伤的女人!否则的话,他可能会管不住自己地一巴掌把桃子拍死在墙上;桃子也一样,不让她自在,她一样会把阿彬当老鼠屎一般弹出去!

    桃子不是那种离了男人就无法活命的女人,正因为看多了被男人欺压抛弃的女人的苦,她选择了站起来反抗并交换体位。从她幼时因为不是男孩子于是被父辈们剃光青丝当男孩子养开始,她就打定注意决不像她的母亲奶奶那样为男人做饭洗衣还要讨打!她此生只会嫁给白马。她的丈夫温柔体贴,一点大男子作风也没有,模样儿也俊朗,整个一个让女孩子们着迷的白马形象。她终究是个女人,女人都是水做的,她一样是水,不过是男人喝了容易醉的水而已。她也会象阿彬那样对异性采取“一脚踢出去”的招儿!对象仅限于那些没有真爱纯粹花花肠子玩弄女性的男人!

    这就是他们之间的爱情,也是他们之所以一见钟情的心理根源。两人互相迷恋,但就算他们之间没阻碍,阿彬也不会娶桃子,桃子也不会嫁给阿彬。就是这样。

    阿彬这样的男人,注定了要找一个对他来说绝对安全可靠的白玫瑰做老婆,以支撑他从祖上沿袭而来的大男子信念。同时,他又注定无法抵制住在他生命中出现的一朵朵桃花的诱惑。樱子没必要义愤填膺,觉得桃子不道德,阿彬虚伪;阿彬的老婆也没必要芳心大乱,爱恨交加,觉得桃子不掺和便什么事也没有:阿彬对桃子说:“给我写信,我的地址是”这句话只是阿彬复制文件中的一件而已;阿彬与桃子故事不再时阿彬又有新欢,桃子可以理解地一笑,阿彬的老婆却无法做到这一点。阿彬伸出情欲之手摘下一朵朵鲜活生动的桃花,把玩之后,又不得不伸出几千年来的理性之手将她们祭奠在那个已霉烂变质的白玫瑰台下,举起来,仿佛举起一束火把,或一面旗帜,尽管这束火把这面旗帜已苍白无力!生命对他来说只是不断的摘下,祭上,摘下,祭上,直到他被桃花的红光灼伤为止他无法逃避。

    桃子这样的女人,看透了几千年的文化把女人弄得如活死人一般的现实后,宁愿成为被祭奠的桃花,也不愿成为变质霉烂的白玫瑰。因为,至少,被祭奠的桃花还有一丝鲜活之气。她骑在虽安全却有些机械的白马身上,看着她生命中出现的一匹匹黑马,情不自禁地纵身一跃,又翻身而下,也许,这也是她一生的动作,跃上,翻下,跃上,翻下,直到马蹄子将她的那颗不安分的心儿踢碎为止

    他们两人都是某一架巨大机器运作出来的零件,优点缺点如此一目了然,却又无法改变,改变的结果就是废弃!

    所以,上苍似乎注定了他们之间有缘;注定了在那样一个概率几乎为0的机遇里要相识相知;注定了在桃子开玩笑的跟阿彬下最后通谍 “如果再不给她看阿彬妻儿的相片就绝交”后一个月,在他们居住的两座城市之间的一只渡船上,在漫长时间中的某一刻,两家人会不期而遇!绝交一事有违天意,两人情不自禁再次偷偷拥抱!

    拥抱的那天桃子刚好来经,激情交合后,酒店的床单上开满一朵朵桃花,仿佛再次印证了他们之间的劫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