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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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六岁便以一介女儿身,堂堂踏上战场,在刀光剑影间,为自己杀出一条成王之路,如今她百战百胜,享有不败的女武神声誉,谁敢轻瞧她?

    希林国史,并非不曾有过女主称王,以她为圣国打下将近四分之一江山的半功伟业,若是有意竞逐王位,谁曰不宜?

    也就是因为她有这个条件、这份野心,师父才命他接近她,伺机夺取芳心,先谋人,再谋国,以附马的身分建立势力,最终直指这个国家的王座。

    他必须成王——这是他从小便被赋予的使命,二十多年所受的刻苦磨练,便是为了有一天收揽这片江山。

    先谋人,再谋国,这要诀说来简单,做起来可不容易。

    苞女人打交道,从来不是他的强项,何况是融化一个冰霜美人?

    如何谋夺一个女人芳心,得到她的爱?师父可没教过他啊,没教过他如何去爱人,更没教他如何才能为人所爱。

    爱与被爱,在他二十余年的人生里,显得遥远而虚幻,比之水中月、镜中花,更加不可捉摸。

    他倒宁愿师父命自己去杀人,至少杀人时,他能鲜活地感觉到自己的存在,生命在他刀下消逝,鲜血溅上他口角,而他尝着那腥味,体内血流往往因而沸滚,躁动着一股难以言喻的兴奋。

    师父说他天性残忍——或许吧,或许他真是野兽投生。

    但残忍无情的人,最适合成王,不是吗?

    一念及此,无名蓦地翻坐起身,喉间有点苦,又想吃糖了。唉,他这嗜吃糖的毛病就不能改改吗?就连自己也觉得幼稚。

    一阵轻巧的是音由远而近,无名耳朵灵敏,察觉这处音不似寻常宫女或侍卫,好奇地往下张望。一道清丽身影漫漫行来,宛如足不沾尘,姿态飘逸。是真雅。

    她身穿一袭白色男衫,胸前绣着银典王徽,腰间佩翠绿宝玉,这服色——对了,该当是属于王室亲卫队。

    青龙、白虎、朱雀、玄武,王宫亲卫队分属四大令官,统御二十八星宿主,星宿主手下又各率领一群星徒,因应不同阶级,服色也各有不同。

    记得他初来乍到这宫里时,光是认清文武百官的服色就眼花撩乱了,真佩服当初负责拟定王室朝廷典章制度的家伙,搞出这些繁文缉节,不累吗?

    无名嗤笑,墨眸炯炯有神地打最真雅。

    她穿的是白色,衣饰镶的是王徽,配的是御赐宝玉,看来像是白虎令辖下的星宿主。但堂常一位公主,为何要作如此打扮?

    他是曾听说王室亲卫队,遴选的都是希林国内各贵族子弟,所以常带着几分骄气,受宠者更是在这宫里横行无阻,连大臣都不放在眼里,不过可没听说出身王家的子女也须加入亲卫队,或者藉这一身官服立威。

    她在想什么?天未亮,在此破晓时分,她独自在宫里晃荡,究竟意欲何为?

    他忍不住好奇。见她在前方拐了个弯,往宫殿北门的方向去了,他剑眉一挑,心念乍动,轻巧地跃下亭檐,悄悄尾随在后。

    她似是不欲惊扰王宫守卫,一路穿花拂柳,专挑无人的小径走,终于来到宫门前。

    守门的兵士见到她,一时认不出她是谁,她取出令牌。

    “殿下!”两名兵士急忙弯身行礼。

    “我有急事,须得出宫一趟,开门吧。”

    “可是殿下,王后娘娘曾传下懿旨,不到卯时,任何人不得擅自出入宫门,况且如今天色未亮,您一人出宫,恐怕危险”

    “有我保护公主,哪里危险?”无名无预警地跳出来。

    三人都吓一跳,真雅微微盛眉。

    “我说两位老兄,”无名闲闲走向两位兵士,绽开灿烂的笑容。“她是公主,她要出宫,你们两个小小守门兵挡得住吗?还是你们为了表示效忠,打算向王后通风报信呢?”

    两名兵士互看一眼,都是惶栗不安。“小的不敢!”

    虽说王后娘娘他们得罪不起,可这位陛下最宠爱的公主,他们也是不敢怠慢,万一惹怒芳颜,一样吃不了兜着走。

    “公主呢,也不过是在这规矩繁复的宫里待得闷了,想进城走走,两位不如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反正也没人知道她是何时溜出去的,对吧?”

    “是,小的知道了。”两位守门兵一想有理,忙开宫门。

    真雅这才顺利出了宫,待宫门再度紧闭,她不动声色地回眸,望向无名。“你何时跟在我身后的?”

    “也没多久。”他嘻嘻笑。“我在凉亭顶躺着看月色,看你鬼鬼祟祟的不知想做什么,就跟来看看。”

    表鬼祟祟!也只有他胆敢这般对她说话了。

    “你回去吧!”

    “我不想回去。”他一口回绝。“你要上哪儿玩?我也要去。”

    “我不是要去玩,我有事要办。”

    “什么事?我也要去,带我去,就像那两个呆头士兵说的,你一个人出宫挺危险的,我可以保护你。”

    “我不需要保护。”

    “我知道,公主身手不错,剑法也好,不过终归是个女子,要是真遇上了匪徒,怕是应付不来。”

    “这是私事,我想一个人去。”

    “若是我一定要跟呢?”他眨眨眼,语气无赖。

    她凝眉,深深睇他。“无名,你不怕我吗?”

    “为何要怕?”

    她是公主,是王室中人,只须她一声令下,他小命或许便不保,但从与他初遇到如今,他不曾对她表现过一丝敬意或畏俱。

    他说自己是乡野村夫,不懂得规矩,但也未免太不懂了吧!

    “我是公主,我说的话便是命令,你敢违抗?”

    “我也说过,你是公主,标要我随在姑身边,没问题,但我可不执臣下之礼,我这人野惯了,不习惯侍奉人。”

    她一凛。也是,当初她延揽他为策士时,确曾允诺过他不必执礼,是她自己纵容他的放肆。

    一念及此,她不禁苦笑。“有时我真觉得你像个孩子。”

    “这是嫌我幼稚?”他“眼,状若忿忿。

    这副模样,还敢说自己不孩子气吗?真雅摇首,又是无奈又是好笑。明明就是个大男人啊,为何有这般率真的一面?她感觉他像个谜。

    “也罢,你耍跟就跟吧。”她拿他没辙。

    他乐了,踩着轻快的步履走在她身边,一面从怀里掏出两颖糖球。“哪,给你一颗。”

    又不是孩子了,还吃糖?她摇手。

    “你不爱吃甜食?”

    “不特别喜欢。”

    “那真可惜。”他耸耸肩,将一颗糖球抛进嘴里。“你不觉得人生有时滋味太苦,来点甜的,心情会好些?”

    “是吗?”她瞥他一眼。这就是他之所以嗜吃糖的因由?

    他察觉到她的目光,侧过头,冲她一笑。“我说你啊,何必让自己活得那么苦?”

    她愕然。“我有吗?”

    “还说没有?整天冷着一张脸,见面说的都是公事、国家大计,一般姑娘会像你这样吗?偶尔弹琴唱曲、扑蝶赏花,这才是人生乐趣。”

    弹琴唱曲、扑蝶赏花?她无法想像自己做那种事。

    “可别跟我说,要成王的人没那种闲情逸致。”

    是没有。她镇日为国事操劳,不是领军作战,便是在朝廷斗心机,哪有空享乐?

    “所以我才说,你干么活得这么苦?”无名仿佛看透她思绪,语带揶揄。“说到底,你究竟为何想称王?做这个国家的王有啥好处?”

    好处吗?她默然。

    “是为了他吗?”他忽问。

    她一愣。“什么?”

    他若有所思地盯视她。“你之所以想称王,是为了那个人吧。”

    她震慑,容颜顿时雪凝。“你指谁?”

    “还有谁?”他似笑非笑。“曹承佑。”

    今日,是曹承佑的忌日。

    五年前,他因病辞世,将此生最大的心愿托付予她。五年后,她承袭他的军事才华,在战场上运筹帷握、百战百胜,成为希林百姓心目中另一个保家卫国的象征。

    他是她的导师、她的兄长,也是她最爱的男人。

    她恋慕他、思念他,却不想让他人看透自己的情慷,于是趁着天蒙蒙亮,独自悄悄出宫祭拜他,谁知无名半路杀出,硬是缠着跟来也就x了,还一语道破她的内心。

    真雅默默无言,沿着城郊小径攀爬,登上丘陵顶。这里视野辽阔,恰好能够俯瞰王宫与整个天上城,曹承佑便是葬于此处。

    曹家墓园原在另一处,但曹承佑遗愿却是叮嘱家人将他葬身于此,他说,即便自己死了,也盼能于九泉之下,守望这片江山。

    “这就曹承佑的坟?”无名左瞧瞧、右看看,颇感惊讶。“挺朴实的嘛,我以为他出身将军世家,坟墓该比一般寻常人华丽不少,看来跟普通小康之家没什么分别。”

    “他原就不是贪恋富贵之人。”真雅淡应,将沿路采摘的野花捧成一束,搁在坟前。

    某碑上,也只简单地刻了往生者的名字及生卒年月,曹承佑甚至连官衔都不让写。

    对他而言,官场上的名利权势皆浮云,他曹承佑空无所有地来,去时亦两袖清风。

    走这红尘俗世一遭,多的,只是对这个国家、对黎民百姓的挂念,仅此而已。

    真雅献过花,燃起一盏线香,伫立坟前祝祷片刻,这才盈然旋身,无名不打扰她,正盘坐在一块岩石上,兴致勃勃地眺望山下风景。

    她望着他自得其乐的背影,心弦一扯。为何这男人好似活得十分快活?他玩世不恭,不屈从于任何人之下,身上蕴着说不出的野性,一双灵透的眼看这世间,像是嘲讽,又仿拂毫无所求。

    一年前,他突如其来地出现于她面前,之后儿番来去,犹如一道风,不可捉摸,她控制不住他,只能由得他。

    奇怪的是,当她需要的时候,他总会及时现身。

    初遇时,他是个病人,却意外替她的军队解围,她命人照料他,将他安顿于某个村落的民宅,原以为只是萍水相逢,两人从此各不相干,孰料又有了第二回巧遇。

    在边境的战场上,她派出的探子在回报军情途中,不幸遭敌军杀害,而他截了那封密函,单枪匹马将情报送至她手里。

    当他风尘仆仆地到来,她一时认不出他。眼前的男人浓眉俊目,鼻梁如山峻挺,方唇薄透血色,五官分明,神采奕奕,与她记忆中那个因病而脸生斑疮、形容憔悴的男子大不相同,唯有气质,仍是一般的狂野落拓。

    当时,他对路上遭逢的危难只是轻描淡写地带过,但她料想得到,该是一场惊心动魄的厮杀。

    直到第三回相遇,她才真正亲眼见识了他不凡的身手。

    那是她前往襄于州,寻访德芬下落的时候,某日微服出巡,遭遇一群武功高强的刺客,就连曹承熙也难以护住她,是他救了她。

    他持一把横刀,刀锋还缺了道口,微钝,可他用那把看似不犀利的刀解决所有刺客。

    他杀人,快、狠、准,没一理犹豫,刀刀直取要害,不留余地。

    说实在的,他令人心惊胆颤,她在战场上见过最狂暴的战士,都不如他杀得狠、杀得果断,他像野兽,是不世出的奇才。

    这种人,绝不能让他成为敌人,必须设法令他为自己所用。

    为了留住他,她颇费了一番心思,许他三个承诺。

    第一个承诺,特许他不必执臣下之礼。第二个承诺

    “告诉我吧!”他忽地扬声喊道。

    她一怔,凛然回神。“你说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