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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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恩松的父母在他十五岁那年车祸去世,留下的财产和车祸索赔正好可以供他到大学毕业,之后,他就开始在左邻右舍的照顾下生活。
人不风流枉少年,样貌英俊、幽默风趣的林恩松早早就开始交女友,生命中的女友已经无法准确计算数目,他常常说,他有一颗漂泊的心,无法在一个人、一个地方长久停留。
二十岁那年,林恩松正准备出门去上课时,在门外看到了一个被毛毯紧紧包裹的小女婴,嘤嘤哭泣的小女婴被他一抱起,即刻露出了灿烂的笑容,挂着泪珠的脸颊上有两个浅浅的梨涡,和林恩松几乎是一个模子里印出来的,而且她的襁褓里还有着他某一任女友的信,说明这个小女婴是他的女儿。
也许是父女天性,林恩松从第一眼就爱上了这个小女婴,开始做笨拙的小爸爸,因为小女婴笑起来眼睛会弯成下弦月,林恩松为女儿取名林月芽。
林月芽很乖、很爱笑,林恩松在左邻右舍的帮助下,一边抚养林月芽,一边完成学业。
二十二岁林恩松大学毕业,林月芽也已经两岁了,她有一双圆滚滚的大眼睛和胖乎乎的脸颊,是小区里人气最旺的小朋友。林恩松报名参加了教授的非洲角马研究项目,执意带着女儿一起去了坦桑尼亚,将林月芽寄养在恩戈罗恩戈罗大草原附近的当地人家,虽然当地的生活条件比台北差太多,但起码他每个月都可以见到女儿两、三次。
林月芽与非洲小孩子一起在草原上奔跑长大,和都市里长大的孩子不同,她的皮肤黝黑,身体健康,她拥有着非洲独有的原始野性和热情,她和非洲的小孩子一起跳土著舞,像是生活在天地间的精灵一般快乐。
三年后,非洲角马的第一期研究项目结束,林恩松带着林月芽返回台北,在大学社团的协助下,展开了一系列的演讲与分享,在活动中与热衷野生动物保护的苏伊棠一见如故,林恩松和当时十七岁的少年苏伊棠成为忘年之交。
林恩松在准备离开台北,再次远赴非洲进行研究项目的第二阶段前,带着女儿见了他的新朋友。
林月芽在回到台北的日子里,一直待在邻居家,虽然只会简单的英语和中文,她却一点都没有不适应环境的迹象,在完全陌生的环境中,过得如鱼得水,而她的开朗、热情、活泼、聪明、可爱的样子,更迅速地赢得小区最受欢迎小朋友的第一名。
这一天,林恩松为林月芽换上了白色的蕾丝小裙子,自然卷的头发绑了马尾,戴上了水晶蝴蝶结小发饰,林恩松怎么看都觉得自己的女儿是世界上最可爱的宝贝,抱着女儿亲了又亲。
而林月芽却是很不习惯,不断地拉扯着束缚住她的小裙子,因她在非洲草原上已经习惯了光着身子跑来跑去。
五岁的林月芽小小的、矮矮胖胖的,皮肤在非洲阳光的曝晒之下乌黑乌黑的,一双如紫葡萄一样润泽灵活的眼睛骨碌碌转着,她努力地仰起头想看清楚爸爸朋友的样子,胖胖的腰和短短的脖子用力向后仰去,却还是看不到在她眼里好高好高的苏伊棠。
苏伊棠看着黑黝黝、胖乎乎,穿着可爱小裙子的小女孩,仰脸仰得快要往后栽去,他轻笑,蹲下身,用大掌扶住小女孩的后背和小女孩面对面。
“月芽,快叫棠叔叔。”林恩松提醒。
“棠叔叔。”林月芽好奇地打量着苏伊棠,发音非常不标准。
苏伊棠有几秒钟的静默,才十七岁的他不习惯被称为“叔叔”但再想想,他是林月芽爸爸的朋友,当然是林月芽的长辈。
“月芽,你好,我是你爸爸的朋友苏伊棠,很高兴认识你。”
林月芽一对灵活的大眼睛仔仔细细地将苏伊棠看了好几遍,浅浅的梨涡绽放在黑黑的脸颊上“棠叔叔,月芽好喜欢你哦!”“哈哈,这才是我的女儿,多热情!”林恩松骄傲开心到不行,身为一名父亲,女儿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在他眼里都可爱极了,他的女儿可是世界上最棒的宝贝。
苏伊棠则是有趣地揉了揉小女孩的头顶,手心磨蹭着柔柔的发丝。
林恩松每两、三年就有一次回台北的机会,和学校汇报研究的成果,林月芽在八岁那年再一次见到了苏伊棠。
林恩松忙着研究的事,而苏伊棠则帮林恩松照顾了林月芽半个月,每天和小女孩一起用餐,帮小女孩辅导功课,仅仅半个月时间,林月芽就和苏伊棠亲得不得了,整天“棠叔叔”长“棠叔叔”短的,叫得林恩松都吃醋了。
分别的时候,林月芽更是抱着苏伊棠的脖子哭得好凶,约定一定早点回台北看望和喜欢爸爸一样喜欢的棠叔叔。
时间过得飞快,四年眨眼即逝,林月芽再次回到台北已经十二岁了,这四年她总会寄明信片给苏伊棠,开心地讲述她在非洲的生活。
苏伊棠到机场去接林恩松父女时,同行的还有他的女友彭珍珍。
林月芽远远地看到苏伊棠,立即丢下她的小行李箱飞奔过去,用力地扑进苏伊棠的怀抱里,抱着他的脖子亲了又亲“棠叔叔,我好想你,我好想你哦!”被晒得黝黑的林恩松紧跟着过来,不好意思地搔了搔头顶“我这个女儿这么大了,还是这么热情。”
“月芽长大了。”苏伊棠像几年前一样,将林月芽的头发揉得乱乱的。
林月芽的头发是自然卷又很容易起静电,随便揉揉都会蓬起来,气得林月芽跺脚抗议,而手臂仍是挽着苏伊棠,开心地露出下弦月的眼睛和小酒窝。
“林大哥、月芽,我帮你们介绍,这是我的女朋友彭珍珍。”苏伊棠将微笑着站在一边的女孩搂了过来,向林恩松父女介绍。
“小子,好眼光!”林恩松捶了苏伊棠一拳,彭珍珍是男人梦中情人的类型,长发大眼,纤细温柔,一直很有教养和耐心地站在苏伊棠身边。
“月芽,叫婶婶。”林恩松推了推站在一边没反应的女儿。
林月芽一脸如被雷打到的绝望表情,棠叔叔有女朋友了!
“棠叔叔有女朋友了”这句话反复出现在林月芽脑海里,当时她还不知道这种绝望和难过因何而来,她根本不会掩饰自己的情绪,用快哭的表情看着苏伊棠。
彭珍珍能获得苏伊棠的青睐,除了她的美貌,还有聪慧,她一眼就看出眼前小女生在想什么,她更贴近了男友一步,伸手摸了摸林月芽的头顶“好可爱的小男生。”
“我才不是小男生,我是女生!”十二岁的林月芽中文讲得很好,她大声吼出这句话后,便大步地跑开了,留下两个莫名其妙、面面相觑的男人和勾唇微笑的女人。
回到请邻居定时打扫的家里,林月芽站在镜子前仔细地打量自己,越看越懊恼,越看越自惭形秽,她真的越看越像小男生,个子矮矮的,身材胖胖的。
她的皮肤在非洲晒得好黑好黑,在飞机上还曾有人问她是不是有非洲血统,她还很开心地告诉人家她是晒的,不是天生的,当时她一点都没有生气,可是面对彭珍珍时,她真的好生气。
再仔细看着镜中的自己,连她都觉得自己像个又土又丑的小男生,又怎么和彭珍珍比?
相反的,彭珍珍拥有高挑纤细的身材,丰胸细腰,有着一般二十四岁女人没有的风韵,长发及肩,皮肤白皙,精致的妆容让她看起来更像是电视上的明星一样,耀眼美丽。
“月芽,月芽,怎么了?是不是哪里不舒服?”林恩松在女儿的房间外猛敲门,女儿今天真的很反常,她不是最喜欢苏伊棠吗?怎么会连苏伊棠安排的接风宴都不愿意参与,小女生拒绝得毫无余地,弄得他这个做父亲的很是尴尬。
“爸,你别管我啦!”林月芽将自己埋在棉被里,眼泪一直流啊流。
在台北的半个月里,林月芽一直躲在房间里不肯出门,连苏伊棠登门也闭门不见,弄得大人们摸不到头脑,只有彭珍珍知道,她这个小女生对苏伊棠动心了。
在离开台北的飞机上,林月芽坐在窗边的位置一直默默掉泪,吓得林恩松抓住女儿,直问到底哪里不舒服。
“月芽,如果你不想去非洲大草原,爸爸陪你留在台北一起过正常的生活,好不好?”
虽然做野生动物学家是林恩松从小的梦想,可是这几年他越来越觉得亏欠女儿,女儿没有妈妈照顾已经够可怜了,还要陪着他在气候炎热,生活条件艰苦的非洲生活,没有办法好好接受教育,弄得像个野孩子一样。
“爸爸,我没事,我只是舍不得台北。”林月芽当时还不知道,她的眼泪是为了初恋,为了爱情,为了失恋而流的。
到达坦桑尼亚没多久,林月芽向林恩松提出要去美国读书,林恩松失眠了好几晚,之后还是托大学同学帮林月芽联系了寄宿学校。
虽然林月芽之前在非洲受到的教育很落后,可是她聪明又热情,适应力很强,到十五岁中学毕业时,已经和美国当地的学生没有什么区别了。
中学毕业典礼那一天,林恩松特地从非洲飞到美国去参加女儿的毕业典礼,看着女儿从小野人变成小淑女的样子,他又心疼又欣慰。
“月芽,爸爸准备回台北一趟,要不要陪爸爸一起回去?”三十五岁的林恩松正值壮年,多年的野外草原生活,让他散发着迷人的男人荷尔蒙,走到哪里都是女人的焦点。
“我”林月芽总是晴朗的眼里,顿时笼罩上了淡淡的忧伤,十五岁的她已经明白当初的伤心和绝望来自于爱情,她不敢回去见苏伊棠,更不敢看他和彭珍珍有多么幸福。
这几年苏伊棠寄了很多邮件给她,其中有很多关于彭珍珍的,他开心地和她分享他的快乐,却不知道那些快乐是对她心灵的最大折磨,所以她只敢偷偷看、偷偷难过和流泪,从不回邮件。
“唉,你不想回去吗?”林恩松叹了一口气,摸摸女儿的头顶,女儿越大,他这个做爸爸的越猜不透女儿在想什么“伊棠失恋了,爸爸还想请你帮我开导开导他呢。”
“爸!你说什么?”林月芽激动地抓住爸爸的手臂,声音颤抖着问。
“伊棠失恋了,半年前彭珍珍闪电嫁给一个富家子,抛弃了伊棠。”林恩松以为女儿只是关心她的“棠叔叔”而已。
“爸,我要回台北,我们快去订机票,快点啦!”林月芽一改之前的态度,抓着林恩松催他赶快去订机票。
再次站在台北机场,还是苏伊棠接机,初见的翩翩少年已经成长为成熟的男人,身边没有了彭珍珍,这让林月芽心情好极了。
“林大哥月芽!”如果不是那双润泽灵活的大眼睛,苏伊棠几乎认不出眼前已经亭亭玉立的少女,就是那个仰着短短脖子,顶着一张黝黑脸庞望着他的小女孩,林月芽长大了,已经从小女孩长成了小少女,越来越漂亮了,唯一不变的是那清澈纯真的眼神。
“爸爸说你失恋了,很伤心吗?”林月芽抓着苏伊棠的衣袖,担心地问。
“终于肯跟我说话了?”苏伊棠像小时候一样揉揉林月芽的头顶,小丫头长大了,自然卷的发质也没有改变。
林恩松的父母在他十五岁那年车祸去世,留下的财产和车祸索赔正好可以供他到大学毕业,之后,他就开始在左邻右舍的照顾下生活。
人不风流枉少年,样貌英俊、幽默风趣的林恩松早早就开始交女友,生命中的女友已经无法准确计算数目,他常常说,他有一颗漂泊的心,无法在一个人、一个地方长久停留。
二十岁那年,林恩松正准备出门去上课时,在门外看到了一个被毛毯紧紧包裹的小女婴,嘤嘤哭泣的小女婴被他一抱起,即刻露出了灿烂的笑容,挂着泪珠的脸颊上有两个浅浅的梨涡,和林恩松几乎是一个模子里印出来的,而且她的襁褓里还有着他某一任女友的信,说明这个小女婴是他的女儿。
也许是父女天性,林恩松从第一眼就爱上了这个小女婴,开始做笨拙的小爸爸,因为小女婴笑起来眼睛会弯成下弦月,林恩松为女儿取名林月芽。
林月芽很乖、很爱笑,林恩松在左邻右舍的帮助下,一边抚养林月芽,一边完成学业。
二十二岁林恩松大学毕业,林月芽也已经两岁了,她有一双圆滚滚的大眼睛和胖乎乎的脸颊,是小区里人气最旺的小朋友。林恩松报名参加了教授的非洲角马研究项目,执意带着女儿一起去了坦桑尼亚,将林月芽寄养在恩戈罗恩戈罗大草原附近的当地人家,虽然当地的生活条件比台北差太多,但起码他每个月都可以见到女儿两、三次。
林月芽与非洲小孩子一起在草原上奔跑长大,和都市里长大的孩子不同,她的皮肤黝黑,身体健康,她拥有着非洲独有的原始野性和热情,她和非洲的小孩子一起跳土著舞,像是生活在天地间的精灵一般快乐。
三年后,非洲角马的第一期研究项目结束,林恩松带着林月芽返回台北,在大学社团的协助下,展开了一系列的演讲与分享,在活动中与热衷野生动物保护的苏伊棠一见如故,林恩松和当时十七岁的少年苏伊棠成为忘年之交。
林恩松在准备离开台北,再次远赴非洲进行研究项目的第二阶段前,带着女儿见了他的新朋友。
林月芽在回到台北的日子里,一直待在邻居家,虽然只会简单的英语和中文,她却一点都没有不适应环境的迹象,在完全陌生的环境中,过得如鱼得水,而她的开朗、热情、活泼、聪明、可爱的样子,更迅速地赢得小区最受欢迎小朋友的第一名。
这一天,林恩松为林月芽换上了白色的蕾丝小裙子,自然卷的头发绑了马尾,戴上了水晶蝴蝶结小发饰,林恩松怎么看都觉得自己的女儿是世界上最可爱的宝贝,抱着女儿亲了又亲。
而林月芽却是很不习惯,不断地拉扯着束缚住她的小裙子,因她在非洲草原上已经习惯了光着身子跑来跑去。
五岁的林月芽小小的、矮矮胖胖的,皮肤在非洲阳光的曝晒之下乌黑乌黑的,一双如紫葡萄一样润泽灵活的眼睛骨碌碌转着,她努力地仰起头想看清楚爸爸朋友的样子,胖胖的腰和短短的脖子用力向后仰去,却还是看不到在她眼里好高好高的苏伊棠。
苏伊棠看着黑黝黝、胖乎乎,穿着可爱小裙子的小女孩,仰脸仰得快要往后栽去,他轻笑,蹲下身,用大掌扶住小女孩的后背和小女孩面对面。
“月芽,快叫棠叔叔。”林恩松提醒。
“棠叔叔。”林月芽好奇地打量着苏伊棠,发音非常不标准。
苏伊棠有几秒钟的静默,才十七岁的他不习惯被称为“叔叔”但再想想,他是林月芽爸爸的朋友,当然是林月芽的长辈。
“月芽,你好,我是你爸爸的朋友苏伊棠,很高兴认识你。”
林月芽一对灵活的大眼睛仔仔细细地将苏伊棠看了好几遍,浅浅的梨涡绽放在黑黑的脸颊上“棠叔叔,月芽好喜欢你哦!”“哈哈,这才是我的女儿,多热情!”林恩松骄傲开心到不行,身为一名父亲,女儿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在他眼里都可爱极了,他的女儿可是世界上最棒的宝贝。
苏伊棠则是有趣地揉了揉小女孩的头顶,手心磨蹭着柔柔的发丝。
林恩松每两、三年就有一次回台北的机会,和学校汇报研究的成果,林月芽在八岁那年再一次见到了苏伊棠。
林恩松忙着研究的事,而苏伊棠则帮林恩松照顾了林月芽半个月,每天和小女孩一起用餐,帮小女孩辅导功课,仅仅半个月时间,林月芽就和苏伊棠亲得不得了,整天“棠叔叔”长“棠叔叔”短的,叫得林恩松都吃醋了。
分别的时候,林月芽更是抱着苏伊棠的脖子哭得好凶,约定一定早点回台北看望和喜欢爸爸一样喜欢的棠叔叔。
时间过得飞快,四年眨眼即逝,林月芽再次回到台北已经十二岁了,这四年她总会寄明信片给苏伊棠,开心地讲述她在非洲的生活。
苏伊棠到机场去接林恩松父女时,同行的还有他的女友彭珍珍。
林月芽远远地看到苏伊棠,立即丢下她的小行李箱飞奔过去,用力地扑进苏伊棠的怀抱里,抱着他的脖子亲了又亲“棠叔叔,我好想你,我好想你哦!”被晒得黝黑的林恩松紧跟着过来,不好意思地搔了搔头顶“我这个女儿这么大了,还是这么热情。”
“月芽长大了。”苏伊棠像几年前一样,将林月芽的头发揉得乱乱的。
林月芽的头发是自然卷又很容易起静电,随便揉揉都会蓬起来,气得林月芽跺脚抗议,而手臂仍是挽着苏伊棠,开心地露出下弦月的眼睛和小酒窝。
“林大哥、月芽,我帮你们介绍,这是我的女朋友彭珍珍。”苏伊棠将微笑着站在一边的女孩搂了过来,向林恩松父女介绍。
“小子,好眼光!”林恩松捶了苏伊棠一拳,彭珍珍是男人梦中情人的类型,长发大眼,纤细温柔,一直很有教养和耐心地站在苏伊棠身边。
“月芽,叫婶婶。”林恩松推了推站在一边没反应的女儿。
林月芽一脸如被雷打到的绝望表情,棠叔叔有女朋友了!
“棠叔叔有女朋友了”这句话反复出现在林月芽脑海里,当时她还不知道这种绝望和难过因何而来,她根本不会掩饰自己的情绪,用快哭的表情看着苏伊棠。
彭珍珍能获得苏伊棠的青睐,除了她的美貌,还有聪慧,她一眼就看出眼前小女生在想什么,她更贴近了男友一步,伸手摸了摸林月芽的头顶“好可爱的小男生。”
“我才不是小男生,我是女生!”十二岁的林月芽中文讲得很好,她大声吼出这句话后,便大步地跑开了,留下两个莫名其妙、面面相觑的男人和勾唇微笑的女人。
回到请邻居定时打扫的家里,林月芽站在镜子前仔细地打量自己,越看越懊恼,越看越自惭形秽,她真的越看越像小男生,个子矮矮的,身材胖胖的。
她的皮肤在非洲晒得好黑好黑,在飞机上还曾有人问她是不是有非洲血统,她还很开心地告诉人家她是晒的,不是天生的,当时她一点都没有生气,可是面对彭珍珍时,她真的好生气。
再仔细看着镜中的自己,连她都觉得自己像个又土又丑的小男生,又怎么和彭珍珍比?
相反的,彭珍珍拥有高挑纤细的身材,丰胸细腰,有着一般二十四岁女人没有的风韵,长发及肩,皮肤白皙,精致的妆容让她看起来更像是电视上的明星一样,耀眼美丽。
“月芽,月芽,怎么了?是不是哪里不舒服?”林恩松在女儿的房间外猛敲门,女儿今天真的很反常,她不是最喜欢苏伊棠吗?怎么会连苏伊棠安排的接风宴都不愿意参与,小女生拒绝得毫无余地,弄得他这个做父亲的很是尴尬。
“爸,你别管我啦!”林月芽将自己埋在棉被里,眼泪一直流啊流。
在台北的半个月里,林月芽一直躲在房间里不肯出门,连苏伊棠登门也闭门不见,弄得大人们摸不到头脑,只有彭珍珍知道,她这个小女生对苏伊棠动心了。
在离开台北的飞机上,林月芽坐在窗边的位置一直默默掉泪,吓得林恩松抓住女儿,直问到底哪里不舒服。
“月芽,如果你不想去非洲大草原,爸爸陪你留在台北一起过正常的生活,好不好?”
虽然做野生动物学家是林恩松从小的梦想,可是这几年他越来越觉得亏欠女儿,女儿没有妈妈照顾已经够可怜了,还要陪着他在气候炎热,生活条件艰苦的非洲生活,没有办法好好接受教育,弄得像个野孩子一样。
“爸爸,我没事,我只是舍不得台北。”林月芽当时还不知道,她的眼泪是为了初恋,为了爱情,为了失恋而流的。
到达坦桑尼亚没多久,林月芽向林恩松提出要去美国读书,林恩松失眠了好几晚,之后还是托大学同学帮林月芽联系了寄宿学校。
虽然林月芽之前在非洲受到的教育很落后,可是她聪明又热情,适应力很强,到十五岁中学毕业时,已经和美国当地的学生没有什么区别了。
中学毕业典礼那一天,林恩松特地从非洲飞到美国去参加女儿的毕业典礼,看着女儿从小野人变成小淑女的样子,他又心疼又欣慰。
“月芽,爸爸准备回台北一趟,要不要陪爸爸一起回去?”三十五岁的林恩松正值壮年,多年的野外草原生活,让他散发着迷人的男人荷尔蒙,走到哪里都是女人的焦点。
“我”林月芽总是晴朗的眼里,顿时笼罩上了淡淡的忧伤,十五岁的她已经明白当初的伤心和绝望来自于爱情,她不敢回去见苏伊棠,更不敢看他和彭珍珍有多么幸福。
这几年苏伊棠寄了很多邮件给她,其中有很多关于彭珍珍的,他开心地和她分享他的快乐,却不知道那些快乐是对她心灵的最大折磨,所以她只敢偷偷看、偷偷难过和流泪,从不回邮件。
“唉,你不想回去吗?”林恩松叹了一口气,摸摸女儿的头顶,女儿越大,他这个做爸爸的越猜不透女儿在想什么“伊棠失恋了,爸爸还想请你帮我开导开导他呢。”
“爸!你说什么?”林月芽激动地抓住爸爸的手臂,声音颤抖着问。
“伊棠失恋了,半年前彭珍珍闪电嫁给一个富家子,抛弃了伊棠。”林恩松以为女儿只是关心她的“棠叔叔”而已。
“爸,我要回台北,我们快去订机票,快点啦!”林月芽一改之前的态度,抓着林恩松催他赶快去订机票。
再次站在台北机场,还是苏伊棠接机,初见的翩翩少年已经成长为成熟的男人,身边没有了彭珍珍,这让林月芽心情好极了。
“林大哥月芽!”如果不是那双润泽灵活的大眼睛,苏伊棠几乎认不出眼前已经亭亭玉立的少女,就是那个仰着短短脖子,顶着一张黝黑脸庞望着他的小女孩,林月芽长大了,已经从小女孩长成了小少女,越来越漂亮了,唯一不变的是那清澈纯真的眼神。
“爸爸说你失恋了,很伤心吗?”林月芽抓着苏伊棠的衣袖,担心地问。
“终于肯跟我说话了?”苏伊棠像小时候一样揉揉林月芽的头顶,小丫头长大了,自然卷的发质也没有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