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推荐阅读:我的帝国无双、明天下、最后的超级战士、铁骨铸钢魂、权谋天下:姑姑太撩人、特种兵之军人荣耀、张雯小龙雯雯、错误的邂逅、重生之绝世弃少、程璟然赵苏禾
一秒记住【书香小说网 www.shuxiang.la】,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名医“十两金”袁清妩是个相貌充满英气的姑娘,五官英挺,一双凤眼开合间彷佛有光芒闪烁。当她面无表情、双唇抿起时,总会带着一股秋末的肃杀之气。
她的身材也比一般姑娘高,亭亭玉立如青竹,卓然而遗世。
当然,也可以说是——前后不分。
在相学上来说,她这种样子叫“女生男相”个性往往特别刚烈。
可是
这九天,陪伴她行医两年的小丫鬟翠墨一直在她耳边咕哝同一段话。
“我的好大姊、袁大夫,我叫你姑奶奶行吗?咱们都来到柳城了,你不去参加于大夫和小姐的婚礼,那你来干么?”
“可是”
袁清妩曾经迷恋过师弟于百忧,爱了他十几年,梦想着成为他的新娘,但他只当她是姊姊。
于是,她做了件蠢事,以为只要与他发生关系,他终究要对她负责任。只要成了亲,凭他们十余年青梅竹马的情谊,定能成为一对神仙眷侣。
可是,她失败了。于百忧只爱方笑颜,而她永远都是姊姊,他尊敬她,但无法爱她。
尊敬?至少比唾弃好,是不?起码他们还是“好姊弟”只不过无法和以前一样亲密无间了。
她后悔、悲伤,但已经发生的事也无法改变了。
为此,她远走他乡,打定主意再不见他。
她也不敢见他,怕慧剑断不了情丝。
她更没脸见他,怕那一刻的投怀送抱已在他心底种下厌恶之情,再相见,不只姊弟做不成,还要变仇人。
但她又很想见他,因为他要成亲了,这个她从小牵在手中当宝贝般心疼着,而后又眷恋难舍的男子,他就要换上喜服、跨马横街,迎娶他的心上人。
那大红喜服穿在他身上一定很好看,这是他今生最精采的一刻,她怎能错过?
所以她拿不定主意,是去看他,还是不去看他?
她在柳城外躲了九天,每天都在挣扎。去看?不去看?去看?不去看?去看
翠墨飙了句脏话。“谁再跟我说女生男相性格刚烈,姑奶奶唾他一脸口水!”
袁清妩哪里刚烈?她根本是个优柔寡断、善良心软、连好人跟坏人都分不清楚的傻姑娘。
这几年,两人行遍天下,若没翠墨看着,恐怕她已经被出卖八百遍了。
“翠墨”袁清妩可怜兮兮地看着她。“你说,我到底应不应该参加他们的婚礼?”
“我们来柳城,本来就是来参加婚礼的,否则我们急匆匆地赶回来干什么?况且——”翠墨用力拍额头,吼道:“天就快亮了,等天亮,人家就要开始迎娶,我们若不能赶在城门开时立刻进入,别说你看不到于呆子的新郎样,连我都瞧不着小姐上花轿了!你袁清妩,我不管你是怎么想的,总之你既然来了,就给我进城去,走——”
对付优柔寡断的人最好的方法就是直接替她下决定。
“可是、可是”袁清妩犹犹豫豫地被拖到了城门口。
眼看着天色越来越亮,贪早做买卖的人已经把城门围住,几个兵丁也走出来,准备放人入城,袁清妩身子颤抖得愈加厉害了。
“翠墨,我”万一他们不欢迎她怎么办?“我我还是怕”
“怕什么?”翠墨拍拍胸口。“在柳城,我翠墨就是老大,谁敢欺负你,我让他后悔出生在这个世上!”
“问题是”
“没有问题,也不许你再问问题。”翠墨用力拖着她,只要进了城门,就万事大吉了。
然而袁清妩的脸色却因为越靠近城门而越来越苍白,直到城门口“柳城”二字映入眼帘,那张俏颜突然胀成艳红色,她心上累积多时的复杂情绪在这一刻爆发了。
“不!”她用力甩开翠墨的手。“我不要去了!”
她转头便跑,飞奔得连千里马都赶不上。
翠墨傻眼。“不是吧?都走到这里了,你居然又给我反悔——你你你——”她大骂一声。“袁清妩!你这个胆小表!”实在很不想再理她,但是那个善良的傻姑娘啊!教人怎么放得下?“喂,你好歹告诉我,你要去哪里啊?”
“我回老家——”她的身影早已消失,但那低柔的嗓音依旧远远飘来,袅袅不散。
袁清妩的功夫真的厉害,起码内力和轻功是一等一,但她从来没用过,因为她性子软弱,不敢与人动手过招,否则天下任她遨游,谁敢欺负她?
翠墨天天跟在她身边碎碎念,也是因为这一点。可是这回她跟不上了,没有马匹,谁追得上袁清妩?
“算了,她只是回老家,等我参加完小姐的婚礼,再去槐树村找她好了。”她想,回个家,总不至于又出事吧!
但她忽略了一件事——为什么袁清妩一天到晚遇上欺骗?是单纯巧合?还是她生来便会吸引麻烦?
嗯,这是个有趣的问题
袁清妩一路不停歇,连饭都不吃,饿了就买点乾粮充饥,渴了,山边自有泉水。
她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是好想、好想家。
她拚命地赶了八天的路,终于回到久违的家乡。
那满眼的郁郁青翠带着清凉微风,迎面扑来,她感觉心中的结突然松开些许。
随着脚步前进,红色的屋瓦映入眼帘,沉重的心绪又减轻了点。
渐渐地,她见到炊烟袅袅,白色的雾气散入彩霞中,彷佛把她脑海里的混沌也吹散了。
越近家门,她越趋放松。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家似乎真能疗愈心伤。
她站在远处,看着那生她、养她十几年的家,那里天啊!她看到什么了?!
在那片收割完毕的田地上,几堆草垛立在其中,一个草垛上坐了个人,穿着白色衣衫,如玉面庞也是雪一般的颜色。
他眼神澄澈,比山里的涧水更加通透,发色墨黑,但夹了几根草屑,衣摆下方也有很多泥点,本应是白色的鞋,更是脏到看不出颜色来。
他就这么坐在那里看着晚霞,微风吹动他的头发,带起一抹寂寞。
袁清妩愣愣地看着他。好像真的好像小时候,那个初到槐树村、孤单无助的于百忧。
这画面撞击她的胸口,心疼已经不足以形容,她只觉得好难过,泪水不自禁地滑下眼眶。
连她自己都没发现,她正一步一步走向他。
近了,她看见他的面容。这男子不似于百忧那种尊贵的佳公子模样,他生得更加精致,端正的五官堪称美丽,但他有一双她从未见过、比夜色更加漆黑的眸子。
她立刻知道,他也是一个有故事的人。尽管他看起来像童年的于百忧一样无害,但他身上背负的东西,一定比她和于百忧加起来的更沉重、阴郁。
她不应该接近他的,一股不安漫上她心头。
但她控制不了自己,他那么“像”于百忧,那个她疼宠了十几年的“弟弟”现在,她没机会再呵护他了。
而眼前这个人,虽然不是于百忧,可他勾起了她心底那份“照顾弟弟”的心情。
“你坐在这里干什么?”她尽量放软声音,像对待当年的于百忧。
他没有说话,也一如昔日沉默的于百忧。
时光彷佛倒流了,一切都回到她初遇于百忧的那一天
“你不用回家吃饭吗?”她说着同样的话,心情却是既感动又悲伤。
他还是闭口不言。
“要不到我家吃饭?”她很沉浸,或者迷恋于这种温习过往的感受——她和于百忧又在一起了。
男子似乎决定沉默到底。
“你是跟家人呕气?还是不想吃饭?”知道得不到答案,她也不再奢求,继续问道:“那要不要我去捉条鱼或者采些果子给你填肚子?”
她说着跟过去一样的话,心底却渐渐迷惑了,这到底是什么状况?这里是幻境,抑或真实?
她分不清,但不想离开。其实她一直没忘记于百忧。
出乎意料地,这一回男子有了反应。“你会捉鱼?”
“会啊!”槐树村的孩子哪个不会上树掏鸟蛋、下河摸鱼虾?
“用手捉?”
当男子开口说话,一些不对劲的地方便显露出来了。他的模样看似二十七、八,也可能再大一点——因为他的容貌太精致,看不出岁月的痕迹,但他说话的口气却带着孩子气。
“不是用网子,也不是用鱼竿钓?”
“对,用手捉,我——”她还没说完,男子已经跳下草垛,拉着她往半山的碧湖跑去。
“走,我们去捉鱼。”
天快黑了,这时候怎么捉得到鱼?她本来想这么说的,一看见男子灿亮的双眼,话又吞进肚子里了。
男子跑得好快,快到好像一阵风,只一眨眼他们便来到湖边。
袁清妩的心怦怦地跳。她的轻功已经算不错了,但这个男子应该有踏雪无痕、草上飞掠的本领吧?
这么厉害的男子,心思却似孩童,他到底是谁?
直到此刻,她才想起来,自己好像不应该跟着陌生人乱跑。难怪翠墨常说她少根筋。
她看向男子,试着把手从他掌中抽出来,却无能为力。
他指着已被晚霞染红的湖水,道:“你捉鱼,烤给我吃。”
“你只想吃鱼?”她小心戒备,希望自己不是遇到哪个闲来无事的魔尊、魁首,专门捉人来玩。
“我看你捉鱼。”他答非所问。“快点,捉鱼。”
“可是”她一身衫裙,不太方便吧?
“快点。”他声音冷了。
袁清妩好像被人当头浇了一盆冰水般,整个人冻住了。
她承认自己软弱,根本不敢拒绝,随手把裙摆往腰带上一扎便下水捉鱼去。
捉鱼是门技术,因为人从水面虽能看见鱼影,但鱼其实不在那里,可袁清妩自小捉习惯了,知道怎么破解这小小的障碍。
只见她手一探,一条鱼便被甩到岸上,再一探,又是一条她足足捉了五条鱼。
“够了吗?”她想,他看起来瘦瘦的,食量应该不会太大才是。
但男子没回答,正用一种崇拜、孺慕的眼神看着她。
那一瞬也不瞬的目光让她浑身不自在,还有一点热气在双颊烧起。
“喂,我问你话呢!”她退后,不好意思地避开他的视线。
“你好厉害。”他带着幻梦般的语气说。
她想了一下,才明白他的话。
“会捉鱼就算厉害?”那全槐树村的人都是高手了。
男子点点头。“你跟大哥一样厉害——不,你就像大哥一样我叫你大哥好不好?”
袁清妩突然觉得浑身好冷,本来热烫的双颊也瞬间失温。
“我是女的!”虽然她长得有一点点像男人,但她还是女人。更重要的是,她穿着裙子好吗?
“我知道你是女的。”他又不是瞎子,哪里看不出她的姑娘装扮?“但你还是像大哥。”
袁清妩默默无语泪两行。
难道她这辈子都无缘被当成女人对待了?于百忧说她是“姊姊”翠墨说她像“哥哥”而眼前的男子,直接认定她是“大哥”
“大哥,你教我捉鱼。”男子说。
“你可以叫我姊姊,但别叫我大哥。”实在太伤她的自尊了。
“不要。”他是个任性的男人。“你像大哥,所以你就是大哥。快点,教我捉鱼。”
男子跳进水里,溅起的水花喷得她不只下半身湿了,连头发也滴水。
“快点,你再捉一次鱼给我看。”
名医“十两金”袁清妩是个相貌充满英气的姑娘,五官英挺,一双凤眼开合间彷佛有光芒闪烁。当她面无表情、双唇抿起时,总会带着一股秋末的肃杀之气。
她的身材也比一般姑娘高,亭亭玉立如青竹,卓然而遗世。
当然,也可以说是——前后不分。
在相学上来说,她这种样子叫“女生男相”个性往往特别刚烈。
可是
这九天,陪伴她行医两年的小丫鬟翠墨一直在她耳边咕哝同一段话。
“我的好大姊、袁大夫,我叫你姑奶奶行吗?咱们都来到柳城了,你不去参加于大夫和小姐的婚礼,那你来干么?”
“可是”
袁清妩曾经迷恋过师弟于百忧,爱了他十几年,梦想着成为他的新娘,但他只当她是姊姊。
于是,她做了件蠢事,以为只要与他发生关系,他终究要对她负责任。只要成了亲,凭他们十余年青梅竹马的情谊,定能成为一对神仙眷侣。
可是,她失败了。于百忧只爱方笑颜,而她永远都是姊姊,他尊敬她,但无法爱她。
尊敬?至少比唾弃好,是不?起码他们还是“好姊弟”只不过无法和以前一样亲密无间了。
她后悔、悲伤,但已经发生的事也无法改变了。
为此,她远走他乡,打定主意再不见他。
她也不敢见他,怕慧剑断不了情丝。
她更没脸见他,怕那一刻的投怀送抱已在他心底种下厌恶之情,再相见,不只姊弟做不成,还要变仇人。
但她又很想见他,因为他要成亲了,这个她从小牵在手中当宝贝般心疼着,而后又眷恋难舍的男子,他就要换上喜服、跨马横街,迎娶他的心上人。
那大红喜服穿在他身上一定很好看,这是他今生最精采的一刻,她怎能错过?
所以她拿不定主意,是去看他,还是不去看他?
她在柳城外躲了九天,每天都在挣扎。去看?不去看?去看?不去看?去看
翠墨飙了句脏话。“谁再跟我说女生男相性格刚烈,姑奶奶唾他一脸口水!”
袁清妩哪里刚烈?她根本是个优柔寡断、善良心软、连好人跟坏人都分不清楚的傻姑娘。
这几年,两人行遍天下,若没翠墨看着,恐怕她已经被出卖八百遍了。
“翠墨”袁清妩可怜兮兮地看着她。“你说,我到底应不应该参加他们的婚礼?”
“我们来柳城,本来就是来参加婚礼的,否则我们急匆匆地赶回来干什么?况且——”翠墨用力拍额头,吼道:“天就快亮了,等天亮,人家就要开始迎娶,我们若不能赶在城门开时立刻进入,别说你看不到于呆子的新郎样,连我都瞧不着小姐上花轿了!你袁清妩,我不管你是怎么想的,总之你既然来了,就给我进城去,走——”
对付优柔寡断的人最好的方法就是直接替她下决定。
“可是、可是”袁清妩犹犹豫豫地被拖到了城门口。
眼看着天色越来越亮,贪早做买卖的人已经把城门围住,几个兵丁也走出来,准备放人入城,袁清妩身子颤抖得愈加厉害了。
“翠墨,我”万一他们不欢迎她怎么办?“我我还是怕”
“怕什么?”翠墨拍拍胸口。“在柳城,我翠墨就是老大,谁敢欺负你,我让他后悔出生在这个世上!”
“问题是”
“没有问题,也不许你再问问题。”翠墨用力拖着她,只要进了城门,就万事大吉了。
然而袁清妩的脸色却因为越靠近城门而越来越苍白,直到城门口“柳城”二字映入眼帘,那张俏颜突然胀成艳红色,她心上累积多时的复杂情绪在这一刻爆发了。
“不!”她用力甩开翠墨的手。“我不要去了!”
她转头便跑,飞奔得连千里马都赶不上。
翠墨傻眼。“不是吧?都走到这里了,你居然又给我反悔——你你你——”她大骂一声。“袁清妩!你这个胆小表!”实在很不想再理她,但是那个善良的傻姑娘啊!教人怎么放得下?“喂,你好歹告诉我,你要去哪里啊?”
“我回老家——”她的身影早已消失,但那低柔的嗓音依旧远远飘来,袅袅不散。
袁清妩的功夫真的厉害,起码内力和轻功是一等一,但她从来没用过,因为她性子软弱,不敢与人动手过招,否则天下任她遨游,谁敢欺负她?
翠墨天天跟在她身边碎碎念,也是因为这一点。可是这回她跟不上了,没有马匹,谁追得上袁清妩?
“算了,她只是回老家,等我参加完小姐的婚礼,再去槐树村找她好了。”她想,回个家,总不至于又出事吧!
但她忽略了一件事——为什么袁清妩一天到晚遇上欺骗?是单纯巧合?还是她生来便会吸引麻烦?
嗯,这是个有趣的问题
袁清妩一路不停歇,连饭都不吃,饿了就买点乾粮充饥,渴了,山边自有泉水。
她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是好想、好想家。
她拚命地赶了八天的路,终于回到久违的家乡。
那满眼的郁郁青翠带着清凉微风,迎面扑来,她感觉心中的结突然松开些许。
随着脚步前进,红色的屋瓦映入眼帘,沉重的心绪又减轻了点。
渐渐地,她见到炊烟袅袅,白色的雾气散入彩霞中,彷佛把她脑海里的混沌也吹散了。
越近家门,她越趋放松。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家似乎真能疗愈心伤。
她站在远处,看着那生她、养她十几年的家,那里天啊!她看到什么了?!
在那片收割完毕的田地上,几堆草垛立在其中,一个草垛上坐了个人,穿着白色衣衫,如玉面庞也是雪一般的颜色。
他眼神澄澈,比山里的涧水更加通透,发色墨黑,但夹了几根草屑,衣摆下方也有很多泥点,本应是白色的鞋,更是脏到看不出颜色来。
他就这么坐在那里看着晚霞,微风吹动他的头发,带起一抹寂寞。
袁清妩愣愣地看着他。好像真的好像小时候,那个初到槐树村、孤单无助的于百忧。
这画面撞击她的胸口,心疼已经不足以形容,她只觉得好难过,泪水不自禁地滑下眼眶。
连她自己都没发现,她正一步一步走向他。
近了,她看见他的面容。这男子不似于百忧那种尊贵的佳公子模样,他生得更加精致,端正的五官堪称美丽,但他有一双她从未见过、比夜色更加漆黑的眸子。
她立刻知道,他也是一个有故事的人。尽管他看起来像童年的于百忧一样无害,但他身上背负的东西,一定比她和于百忧加起来的更沉重、阴郁。
她不应该接近他的,一股不安漫上她心头。
但她控制不了自己,他那么“像”于百忧,那个她疼宠了十几年的“弟弟”现在,她没机会再呵护他了。
而眼前这个人,虽然不是于百忧,可他勾起了她心底那份“照顾弟弟”的心情。
“你坐在这里干什么?”她尽量放软声音,像对待当年的于百忧。
他没有说话,也一如昔日沉默的于百忧。
时光彷佛倒流了,一切都回到她初遇于百忧的那一天
“你不用回家吃饭吗?”她说着同样的话,心情却是既感动又悲伤。
他还是闭口不言。
“要不到我家吃饭?”她很沉浸,或者迷恋于这种温习过往的感受——她和于百忧又在一起了。
男子似乎决定沉默到底。
“你是跟家人呕气?还是不想吃饭?”知道得不到答案,她也不再奢求,继续问道:“那要不要我去捉条鱼或者采些果子给你填肚子?”
她说着跟过去一样的话,心底却渐渐迷惑了,这到底是什么状况?这里是幻境,抑或真实?
她分不清,但不想离开。其实她一直没忘记于百忧。
出乎意料地,这一回男子有了反应。“你会捉鱼?”
“会啊!”槐树村的孩子哪个不会上树掏鸟蛋、下河摸鱼虾?
“用手捉?”
当男子开口说话,一些不对劲的地方便显露出来了。他的模样看似二十七、八,也可能再大一点——因为他的容貌太精致,看不出岁月的痕迹,但他说话的口气却带着孩子气。
“不是用网子,也不是用鱼竿钓?”
“对,用手捉,我——”她还没说完,男子已经跳下草垛,拉着她往半山的碧湖跑去。
“走,我们去捉鱼。”
天快黑了,这时候怎么捉得到鱼?她本来想这么说的,一看见男子灿亮的双眼,话又吞进肚子里了。
男子跑得好快,快到好像一阵风,只一眨眼他们便来到湖边。
袁清妩的心怦怦地跳。她的轻功已经算不错了,但这个男子应该有踏雪无痕、草上飞掠的本领吧?
这么厉害的男子,心思却似孩童,他到底是谁?
直到此刻,她才想起来,自己好像不应该跟着陌生人乱跑。难怪翠墨常说她少根筋。
她看向男子,试着把手从他掌中抽出来,却无能为力。
他指着已被晚霞染红的湖水,道:“你捉鱼,烤给我吃。”
“你只想吃鱼?”她小心戒备,希望自己不是遇到哪个闲来无事的魔尊、魁首,专门捉人来玩。
“我看你捉鱼。”他答非所问。“快点,捉鱼。”
“可是”她一身衫裙,不太方便吧?
“快点。”他声音冷了。
袁清妩好像被人当头浇了一盆冰水般,整个人冻住了。
她承认自己软弱,根本不敢拒绝,随手把裙摆往腰带上一扎便下水捉鱼去。
捉鱼是门技术,因为人从水面虽能看见鱼影,但鱼其实不在那里,可袁清妩自小捉习惯了,知道怎么破解这小小的障碍。
只见她手一探,一条鱼便被甩到岸上,再一探,又是一条她足足捉了五条鱼。
“够了吗?”她想,他看起来瘦瘦的,食量应该不会太大才是。
但男子没回答,正用一种崇拜、孺慕的眼神看着她。
那一瞬也不瞬的目光让她浑身不自在,还有一点热气在双颊烧起。
“喂,我问你话呢!”她退后,不好意思地避开他的视线。
“你好厉害。”他带着幻梦般的语气说。
她想了一下,才明白他的话。
“会捉鱼就算厉害?”那全槐树村的人都是高手了。
男子点点头。“你跟大哥一样厉害——不,你就像大哥一样我叫你大哥好不好?”
袁清妩突然觉得浑身好冷,本来热烫的双颊也瞬间失温。
“我是女的!”虽然她长得有一点点像男人,但她还是女人。更重要的是,她穿着裙子好吗?
“我知道你是女的。”他又不是瞎子,哪里看不出她的姑娘装扮?“但你还是像大哥。”
袁清妩默默无语泪两行。
难道她这辈子都无缘被当成女人对待了?于百忧说她是“姊姊”翠墨说她像“哥哥”而眼前的男子,直接认定她是“大哥”
“大哥,你教我捉鱼。”男子说。
“你可以叫我姊姊,但别叫我大哥。”实在太伤她的自尊了。
“不要。”他是个任性的男人。“你像大哥,所以你就是大哥。快点,教我捉鱼。”
男子跳进水里,溅起的水花喷得她不只下半身湿了,连头发也滴水。
“快点,你再捉一次鱼给我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