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世事如棋局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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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电在空中无声的盘旋,白光普照四方,更显出这天地间的黑暗。在纠结成一团乱麻的电光背后,一个黑色的漩涡骤然浮现,如同虚空张开的巨口,将那身形伟岸的奇男子连同他周遭聚焦的闪电一同吞噬。
砰然一声,如同气泡破裂,重光从梦靥中醒来,惊觉一身冷汗。已经是这个月第七次了,这个诡异的梦境不断重现,勾起他曾经历历在目的一些记忆。
他现在所在的地方,是一家君悦客栈的厢房。两天前他跟魏朝宗一行人进入成都,当时就入住了这家客栈。这两天来,他躲在厢房中闭门不出,魏朝宗也没有多问。
魏朝宗是川蕃一带最大的马帮首领,每年都会从吐蕃、青海一带收购大宗的皮货、香料等特产,沿茶马道进入蜀中。重光是在青海的荒野里碰上他的,当时他的商队正被一群马贼围攻,形势岌岌可危。
那队马贼的首领是在青海横行无忌的座山雕,本来魏朝宗每年都会主动给这位绿林大豪送上一批孝敬,买个平安,今年也不知这位座山雕吃错了什么药,竟然出尔反尔,收了礼物以后,还在马帮毕竟的一条险道上伏击对方。
不过座山雕运气太差,正巧撞上了从海外回返中原的萧重光。而他的一个手下不长眼睛,竟然想要把这位无辜的过路人杀了灭口。结果他们悲剧地发现,这位看起来人畜无害的青年,是个可怕的凶神。
对付这些只会人间武艺的马贼,重光可施展的手段实在是太多了,即使不用道门神通,在他炼成元婴以后,他本身在武功上的修为已经是天下独步,轻而易举地压服了这些杀红眼的匪徒。
连日来不断重复的噩梦,令重光心烦意乱,连带着杀性也重了许多。他的每一次出手,都必有一人丧命,只要被他那一双肉掌击中,无论生前本领如何,也必爆成一团碎屑,尸骨无存。
这些多年来任意妄为的歹徒被吓住了,他们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对手,无论刀削斧凿,剑刺弓射,都伤不到对方分毫,而己方只要被轻轻扫中,就是一条人命。看此人出手的情形,分明可以一招制伏所有人,可他偏偏选择了慢条斯理的屠杀,给所有人一点逃生的希望,然后再亲手把这希望打碎。
重光从床上爬起来,走到屋外的院子,双手伸进水缸,掬起一碰冷水,浇到自己脸上。冰凉的井水麻木了他的神经,也把他从混乱的回忆中解脱出来。
此时东方已经泛白,晨光温柔地洒在客栈的庭院里,令人不自觉地沉醉其中。日子已经是十月初秋,草木泛黄的季节,飒爽的秋风吹过,带来阵阵凉意。
他打了一盆清水,把脸深深地埋进水中,冰凉的井水刺激着他的肌肤,恍惚之中,他似乎又看见了当日的情形。
场面的血腥恐怖,令身为被救者的魏朝宗都忍不住想要呕吐,又害怕自己一方也会被波及,一个个胆战心惊,蹲在地上抱住脑袋。至于座山雕,他眼看着自己的手下一个个变为一堆碎骨血肉,而那杀人的魔王正带着淡然的微笑,一步一步地朝自己走来,每靠近一步,场上的活人就少一个。一些试图逃窜的匪徒惊恐地发现,无论自己怎么迈步,都还留在原地,更多的人开始绝望地自杀。
座山雕歇斯底里地一声大吼,却发现自己已经叫不出声音来。那面带笑容的青年已经把整个荒野变成一片修罗地狱,满地的血肉和碎屑令人从心底里发寒。他终于彻底丧失了力气,徒然地软倒在地上,直到那带着疯魔气息的右手按在自己头顶,当死亡来临的时刻,他的脸上甚至露出了如释重负的笑容。
一场血腥的杀戮结束,重光发觉自己内心的压力似乎消减了些许。他麻木地击出最后一拳,把眼前头目模样的大胡子匪徒爆成一团碎肉。看着自己依旧洁白无瑕的双手,他莫名地觉得一阵轻松,转身走向另一侧,那群正蹲在地上瑟瑟发抖的商人。
魏朝宗身体像筛糠一般抖动,看着一步步朝自己走来的重光,终于双膝一软,忍不住就跪了下来:“别杀我,别杀我,我只是个做买卖的,我不认识他们。”重光木然地看了他一眼,闷哼一声:“你是抚州人吗?”
这是魏朝宗第一次听到重光说话,他本以为这个魔王不会人类的语言,想不到彼此竟然还是半个老乡,魏朝宗是抚州人,只是跟重光不在一个县。他一开口求饶,重光就听出了彼此相通的口音。
他的口音救了他的性命,本已经杀得麻木的重光在听到多年不闻的乡音之后,终于从杀戮的**中清醒过来。两人一番攀谈之下,赫然发现彼此的故乡相隔只有区区百里。
重光无声地摇摇头,终止了清晨的这一场臆想。他解开自己束发的丝带,把头发放在水中浸湿,用清水慢慢搓洗。这一场冰凉让他内心好受了许多,只是心头依旧沉甸甸的,仿佛压着千斤的巨石。
他还不到三十岁,却越来越喜欢回忆。有的时候,他会整天整天地坐在椅子上发呆,脑海中重现过去的点点滴滴。太多太杂乱的回忆,扰乱了他的思绪,有的时候,记忆出现了偏差,令他整日纠结,到底当时是这样呢,还是这样呢,还是这样呢?
他比以前更不爱说话,越来越像一个暮气沉沉的老人。除了杂乱无章的回忆,他最爱做的事情就是在乡间的小路上散步,看着周围的花草树木,还有天边的飞鸟闲云。有时候会有一些老人拄着拐杖行走,还有调皮的小孩在田野里欢快地嬉戏。这些情形都让他倍感亲切,甚至勾起了他记忆深处,刻骨铭心的一些美好。
“萧先生,萧先生。”一路小跑过来喊话的,是魏朝宗的亲随何金。“萧先生,老板今天要去赴成都李太守的宴请,想问问先生有没有空,一起去赴宴。”
魏朝宗的买卖做得很大,手底下跟着他混饭吃的人也多。当他得知重光跟自己是同乡,正在去往蜀中的路上,就苦苦央求这位杀人不眨眼的萧先生跟自己同行。显然,同乡的情谊令他放松了警惕,而重光杀神一般的威风在他眼里,已经成了一种安全的保障。
重光这些日子恍恍惚惚,也的确是有些无聊。既然魏朝宗有请,他也无可无不可,索性就应承下来。魏朝宗带了几个随从,跟重光各自骑了一匹健马,径自去了太守府。
李太守的府邸离君悦客栈并不远,都坐落在成都最繁华的地段。府门前几株松柏掩映,石子路一直通到院里,虽不奢华,却别有一番生趣。一行人在正门前下了马,自有那眼明手快的李府家丁上前伺候。
魏朝宗打头前行,在李府的院落里兜兜转转地绕了几圈,穿过一道院门,映入眼帘的是李府的正堂,跟院门中间隔着一处三丈见方的小院子,错落有致地种着一些花花草草。正堂门前,站着一位四十来岁的中年儒生,一袭青衫,两鬓微白,手执羽扇,正倚门而望,见了魏朝宗一行人,他面露微笑,高声喊道:“玉堂贤弟,愚兄侯你多时了!”
闪电在空中无声的盘旋,白光普照四方,更显出这天地间的黑暗。在纠结成一团乱麻的电光背后,一个黑色的漩涡骤然浮现,如同虚空张开的巨口,将那身形伟岸的奇男子连同他周遭聚焦的闪电一同吞噬。
砰然一声,如同气泡破裂,重光从梦靥中醒来,惊觉一身冷汗。已经是这个月第七次了,这个诡异的梦境不断重现,勾起他曾经历历在目的一些记忆。
他现在所在的地方,是一家君悦客栈的厢房。两天前他跟魏朝宗一行人进入成都,当时就入住了这家客栈。这两天来,他躲在厢房中闭门不出,魏朝宗也没有多问。
魏朝宗是川蕃一带最大的马帮首领,每年都会从吐蕃、青海一带收购大宗的皮货、香料等特产,沿茶马道进入蜀中。重光是在青海的荒野里碰上他的,当时他的商队正被一群马贼围攻,形势岌岌可危。
那队马贼的首领是在青海横行无忌的座山雕,本来魏朝宗每年都会主动给这位绿林大豪送上一批孝敬,买个平安,今年也不知这位座山雕吃错了什么药,竟然出尔反尔,收了礼物以后,还在马帮毕竟的一条险道上伏击对方。
不过座山雕运气太差,正巧撞上了从海外回返中原的萧重光。而他的一个手下不长眼睛,竟然想要把这位无辜的过路人杀了灭口。结果他们悲剧地发现,这位看起来人畜无害的青年,是个可怕的凶神。
对付这些只会人间武艺的马贼,重光可施展的手段实在是太多了,即使不用道门神通,在他炼成元婴以后,他本身在武功上的修为已经是天下独步,轻而易举地压服了这些杀红眼的匪徒。
连日来不断重复的噩梦,令重光心烦意乱,连带着杀性也重了许多。他的每一次出手,都必有一人丧命,只要被他那一双肉掌击中,无论生前本领如何,也必爆成一团碎屑,尸骨无存。
这些多年来任意妄为的歹徒被吓住了,他们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对手,无论刀削斧凿,剑刺弓射,都伤不到对方分毫,而己方只要被轻轻扫中,就是一条人命。看此人出手的情形,分明可以一招制伏所有人,可他偏偏选择了慢条斯理的屠杀,给所有人一点逃生的希望,然后再亲手把这希望打碎。
重光从床上爬起来,走到屋外的院子,双手伸进水缸,掬起一碰冷水,浇到自己脸上。冰凉的井水麻木了他的神经,也把他从混乱的回忆中解脱出来。
此时东方已经泛白,晨光温柔地洒在客栈的庭院里,令人不自觉地沉醉其中。日子已经是十月初秋,草木泛黄的季节,飒爽的秋风吹过,带来阵阵凉意。
他打了一盆清水,把脸深深地埋进水中,冰凉的井水刺激着他的肌肤,恍惚之中,他似乎又看见了当日的情形。
场面的血腥恐怖,令身为被救者的魏朝宗都忍不住想要呕吐,又害怕自己一方也会被波及,一个个胆战心惊,蹲在地上抱住脑袋。至于座山雕,他眼看着自己的手下一个个变为一堆碎骨血肉,而那杀人的魔王正带着淡然的微笑,一步一步地朝自己走来,每靠近一步,场上的活人就少一个。一些试图逃窜的匪徒惊恐地发现,无论自己怎么迈步,都还留在原地,更多的人开始绝望地自杀。
座山雕歇斯底里地一声大吼,却发现自己已经叫不出声音来。那面带笑容的青年已经把整个荒野变成一片修罗地狱,满地的血肉和碎屑令人从心底里发寒。他终于彻底丧失了力气,徒然地软倒在地上,直到那带着疯魔气息的右手按在自己头顶,当死亡来临的时刻,他的脸上甚至露出了如释重负的笑容。
一场血腥的杀戮结束,重光发觉自己内心的压力似乎消减了些许。他麻木地击出最后一拳,把眼前头目模样的大胡子匪徒爆成一团碎肉。看着自己依旧洁白无瑕的双手,他莫名地觉得一阵轻松,转身走向另一侧,那群正蹲在地上瑟瑟发抖的商人。
魏朝宗身体像筛糠一般抖动,看着一步步朝自己走来的重光,终于双膝一软,忍不住就跪了下来:“别杀我,别杀我,我只是个做买卖的,我不认识他们。”重光木然地看了他一眼,闷哼一声:“你是抚州人吗?”
这是魏朝宗第一次听到重光说话,他本以为这个魔王不会人类的语言,想不到彼此竟然还是半个老乡,魏朝宗是抚州人,只是跟重光不在一个县。他一开口求饶,重光就听出了彼此相通的口音。
他的口音救了他的性命,本已经杀得麻木的重光在听到多年不闻的乡音之后,终于从杀戮的**中清醒过来。两人一番攀谈之下,赫然发现彼此的故乡相隔只有区区百里。
重光无声地摇摇头,终止了清晨的这一场臆想。他解开自己束发的丝带,把头发放在水中浸湿,用清水慢慢搓洗。这一场冰凉让他内心好受了许多,只是心头依旧沉甸甸的,仿佛压着千斤的巨石。
他还不到三十岁,却越来越喜欢回忆。有的时候,他会整天整天地坐在椅子上发呆,脑海中重现过去的点点滴滴。太多太杂乱的回忆,扰乱了他的思绪,有的时候,记忆出现了偏差,令他整日纠结,到底当时是这样呢,还是这样呢,还是这样呢?
他比以前更不爱说话,越来越像一个暮气沉沉的老人。除了杂乱无章的回忆,他最爱做的事情就是在乡间的小路上散步,看着周围的花草树木,还有天边的飞鸟闲云。有时候会有一些老人拄着拐杖行走,还有调皮的小孩在田野里欢快地嬉戏。这些情形都让他倍感亲切,甚至勾起了他记忆深处,刻骨铭心的一些美好。
“萧先生,萧先生。”一路小跑过来喊话的,是魏朝宗的亲随何金。“萧先生,老板今天要去赴成都李太守的宴请,想问问先生有没有空,一起去赴宴。”
魏朝宗的买卖做得很大,手底下跟着他混饭吃的人也多。当他得知重光跟自己是同乡,正在去往蜀中的路上,就苦苦央求这位杀人不眨眼的萧先生跟自己同行。显然,同乡的情谊令他放松了警惕,而重光杀神一般的威风在他眼里,已经成了一种安全的保障。
重光这些日子恍恍惚惚,也的确是有些无聊。既然魏朝宗有请,他也无可无不可,索性就应承下来。魏朝宗带了几个随从,跟重光各自骑了一匹健马,径自去了太守府。
李太守的府邸离君悦客栈并不远,都坐落在成都最繁华的地段。府门前几株松柏掩映,石子路一直通到院里,虽不奢华,却别有一番生趣。一行人在正门前下了马,自有那眼明手快的李府家丁上前伺候。
魏朝宗打头前行,在李府的院落里兜兜转转地绕了几圈,穿过一道院门,映入眼帘的是李府的正堂,跟院门中间隔着一处三丈见方的小院子,错落有致地种着一些花花草草。正堂门前,站着一位四十来岁的中年儒生,一袭青衫,两鬓微白,手执羽扇,正倚门而望,见了魏朝宗一行人,他面露微笑,高声喊道:“玉堂贤弟,愚兄侯你多时了!”